2021司法考试三卷基础模拟试题及答案五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模拟试题 附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模拟试题附答案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本卷满分为15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密封线内答题,否则不予评分。
姓名:______考号:______一、单选题(本大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1、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据此,法院和法官应在民事审判中遵守诉讼程序,履行释明义务。
下列哪一审判行为符合执法为民的要求?()A、在李某诉赵某的欠款纠纷中,法官向赵某释明诉讼时效,建议赵某提出诉讼时效抗辩B、在张某追索赡养费的案件中,法官依职权作出先予执行裁定C、在杜某诉阎某的离婚案件中,法官向当事人释明可以同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D、在罗某诉华兴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法官主动走访现场,进行勘察,并据此支持了罗某的请求2、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A、十周岁B、十四周岁C、八周岁D、六周岁3、陈老伯考察郊区某新楼盘时,听销售经理介绍周边有轨道交通19号线,出行方便,便与开发商订立了商品房预售合同。
后经了解,轨道交通19号线属市域铁路,并非地铁,无法使用老年卡,出行成本较高;此外,铁路房的升值空间小于地铁房。
陈老伯深感懊悔。
关于陈老伯可否反悔,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属认识错误,可主张撤销该预售合同B、属重大误解,可主张撤销该预售合同C、该预售合同显失公平,陈老伯可主张撤销该合同D、开发商并未欺诈陈老伯,该预售合同不能被撤销4、甲、乙订立一份价款为十万元的图书买卖合同,约定甲先支付书款,乙两个月后交付图书。
甲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只交付五万元,答应余款尽快支付,但乙不同意。
两个月后甲要求乙交付图书,遭乙拒绝。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乙对甲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B、乙对甲享有不安抗辩权C、乙有权拒绝交付全部图书D、乙有权拒绝交付与五万元书款价值相当的部分图书5、丁某于2005年5月为其九周岁的儿子丁海购买一份人身保险。
2021年司法考试卷三练习题及答案详解

2021年司法考试卷三练习题及答案详解司法2021年司法考试卷三练习题及答案详解1.对于调解,下列哪种理解是正确的?A 调解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B 调解可以适用于任何民事案件C 离婚案件当事人因本人不能表达意志而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应当出具书面意见D 离婚案件调解书送达并签收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就离婚问题申请再审【答案】:D【解析】:本题考点是调解。
《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第8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据此,调解是在自愿和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的,如果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同意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法院不能强迫其进行调解。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4条规定,下列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1)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2)劳务合同纠纷;(3)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4)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 (5)合伙协议纠纷;(6)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
但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不能调解或者显然没有调解必要的除外。
因此,调解不是民事诉讼的必经程序,故A选项不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
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
所以,调解并非可以适用于任何民事案件,B选项不正确。
《民事诉讼意见》第93条第2款规定,离婚案件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根据此款,若离婚案件当事人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则不需要出具书面意见。
因此,C选项不正确。
2021年司法考试(卷三)模拟试题及答案(三篇)

2021年司法考试(卷三)模拟试题及答案(三篇)【导语】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司法考试,全面的了解司法考试的相关知识,本店铺特编辑汇总了2021年司法考试(卷三)模拟试题及答案(三篇),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2021年司法考试(卷三)模拟试题及答案1一、单选题1.春意公司因买卖合同与秋水公司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在一审判决后,秋水公司不服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其可以采取的方法是:A 对于上诉不予受理B 不开庭审理此案C 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D 告知秋水公司撤回上诉【答案】:B【解析】:[考点] 二审的处理《民诉意见》第188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下列上诉案件,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迳行判决、裁定:(1) 一审就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的案件;(2) 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案件;(3) 原审裁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
(4) 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需要发回重审的案件。
第152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径行判决、裁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由此可见,B项是正确的;C项应当用判决(《民事诉讼法》第153条);AD项没有法律依据。
2.甲公司将10台价值为20万元的笔记本电脑存放在乙仓库,约定存放期为3个月,保管费1万元。
存放3个月后,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要求仓库允许其先将10台电脑提走,一周内即付清保管费。
乙仓库不同意,并将10台电脑全部扣留。
3个月后,该仓库遭雷击失火,10台电脑全部烧毁。
甲公司无法向用户交货,经法院判决支付给用户违约金4万元,甲公司的损失应如何承担?A 乙仓库合法留置保管物,留置期间留置物因不可抗力毁损,乙仓库不承担责任,损失应由甲公司自己承担并应当向乙仓库支付保管费B 乙仓库应赔偿甲公司全部10台电脑的损失C 乙仓库应赔偿甲公司9台电脑的损失以及4万元间接损失D 乙仓库应赔偿甲公司9台电脑的损失以及4万元间接损失中的3.6万元【答案】:D【解析】:[考点] 可分物的留置、留置物灭失、毁损的风险依《担保法》第85条规定,留置的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物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2021年司法考试三卷附答案

2021年司法考试三卷附答案一、单项选择题。
1. A.民事法律关系只能由当事人自主设立 XX B。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即自然人和法人C。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不作为D.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均由法律规定2。
A.该债务应以XX主营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XXB.该债务应以XX主营机构和萨摩国XX及分支机构的全部财产清偿C.无论德胜XX的全部财产能否清偿,凯旋XX都应承担连带责任D.当德胜XX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凯旋XX承担补充责任3. A。
只能要求甲支付B.只能要求乙支付C。
可选择要求甲或乙支付D.可要求甲和乙承担连带责任4.A.丙仍有权请求甲、乙偿还3万园借款B.丙丧失请求甲、乙偿还3万园借款的权利 XX C.丙无权请求乙偿还3万园借款D。
甲、乙有权要求丙承担此款被抢夺的损失5。
A。
H省电视台、S省红十字会、B中学均无权请求神牛XX支付其余50万园B.S省红十字会、B中学均有权请求神牛XX支付其余50万园XX C.S省红十字会有权请求神牛XX支付其余50万园 XX D.B中学有权请求神牛XX支付其余50万园6.A.合同尚未成立XXB.合同无效XX C.乙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 XX D.乙应当履行该合同7.A。
“假一罚十”过分加重了甲的负担,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XX B.“假一罚十”没有被订入到合同之中,故对甲没有约束力C.“假一罚十”显失公平,甲有权请求XX予以变更或者撤销XX D.“假一罚十"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有效8.A.中州XX因为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B.中州XX因为事实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 XX C.中州XX因为法律行为而取得了房屋所有权D.中州XX尚未进XX屋登记,因此未取得房屋所有权9。
A.甲B。
乙 XX C.丙D.丁10.A.甲通过遗嘱继承其兄房屋一间 XX B.乙的3万园存款得利息1000园 XXC.丙购来木材后制成椅子一把D.丁拾得他人搬家时丢弃的旧电扇一台11.A.甲银行100万园、乙银行300万园、丙银行200万园B.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100万园、丙银行500万园C。
2021年司法考试《卷三》多选模拟试题答案

2021年司法考试《卷三》多选模拟试题答案司法考试频道为大家推出【202*年司法考试课程!】考生可点击以下入口进入免费试听页面!足不出户就可以边听课边学习,为大家的取证梦想助力!【手机用户】→点击进入免费试听>>【电脑用户】→点击进入免费试听>>二、多项选择题51.BD。
本题考代理的相关知识。
参见《民法通则》第65、66、67条,《民通意见》第81条。
52.AC。
本题考查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一方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财产。
同时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53.CD。
本题考查合同履行地点不明情况下履行地点的确定。
《合同法》第62条第1款第3项规定: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该项就是履行地点不明的补充性规定。
借款合同是给付货币的合同,应该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即借款人所在行,因此A错误。
赠与合同履行义务的一方是赠与人,因此应该在赠与人所在地履行人错误。
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人正确。
承揽合同由承揽人履行,因此应该在承揽人所在地履行,D 正确。
54.ABC。
本题考查不安抗辩权。
《合同法》第68条规定: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A、B、C正确。
55.CD。
2021年司法考试《卷三》模拟选择试题及答案5

2021年司法考试《卷三》模拟选择试题及答案5司法考试频道为大家推出【202*年司法考试课程!】考生可点击以下入口进入免费试听页面!足不出户就可以边听课边学习,为大家的取证梦想助力!【手机用户】→点击进入免费试听>>【电脑用户】→点击进入免费试听>>71.以下有关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记载事项的表述错误的是( )A.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应该记载股东的出资证明书编号B.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应该记载公司的设立方式C.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应该记载公司利润分配方法D.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应该记载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72.甲国有独资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现欲扩大生产经营,现有以下几种对外投资方式,根据法律规定合法有效的是( )A.投资20万元与乙合伙建立一家普通合伙印刷厂B.投资30万元与美国人史密斯合伙建立一家合伙企业C.不顾公司章程规定的对外投资30万元以上应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条款,在未经批准前向宏祥公司投资D.投资60万元与丁合资建立一家有限合伙企业,甲公司为有限合伙人73.炎黄有限责任公司共有6名股东,分别为甲、乙、丙、丁、戊、己、庚。
公司注册资本为190万,其中甲出资20万元,乙出资40万元,丙出资30万元,丁出资20万元,戊出资40万元,己出资30万元,庚出资10万元。
现炎黄公司召开股东会,股东乙有事无法参加。
股东会上有一项表决事项是对股东甲提供10万元的担保。
试问对此项决议的表述以下那项是正确的( )A.该项决议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由公司章程规定B.如果该项决议甲、丙、丁、己同意,由于四位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为100万,超过了全体股权的过半数,因此决议通过C.该项决议表决时甲不能行使表决权D.如果该项决议戊.己同意,则该决议通过74.以下对董事会.监事会召开的表述正确的是( )A.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每年至少应该召开一次会议B.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C.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每年至少应该召开一次会议D.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75.以下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召开和主持的表述错误的是( )A.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全体股东推选的股东代表召集和主持B.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董事会或不设董事会的公司的执行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C.股东会会议一般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D.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直接自行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会76.明珠股份有限公司共有股份1000万股,甲持有20万股,由于出国深造,甲从2004年起一直未能关注公司运营情况,2006年4月11日归国后,甲通过调查发现在其出国后不久的2004年5月10日,公司大股东兼董事乙某就通过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获取不正当收益50万元,对此,甲向律师咨询应该如何维护公司的权利。
2021年司法考试(卷三)模拟选择试题及答案

2021年司法考试(卷三)模拟选择试题及答案【导语】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司法考试,全面的了解司法考试的相关知识,本店铺特编辑汇总了2021年司法考试(卷三)模拟选择试题及答案,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1.蔡某今年11岁,见同桌有一个掌上电脑,觉得特别新鲜,就趁父母不注意偷偷从家里拿了1000元去商场买了一个。
蔡母发现后即拿着掌上电脑去商场退货,但因此时掌上电脑已经被蔡某用了两周,已有轻度磨损,商场拒不退货。
请问,在此情形之下,商场是否应该退货?()A.应该B.不应该C.应该,但是蔡母应当对掌上电脑已经磨损的价值予以补偿D.应该,但是蔡母应当证明儿子去买掌上电脑时未征得自己及丈夫的同意2.甲出外打工。
1999年3月4日乘车以达A市,次日在该市租一平房做小本生意。
2021年10月份又因生意不好迁至B市做小本生意;2021年2月份经熟人介绍又来到C市打工至今(2021年10月)。
甲的住所在应为()A.甲的户籍所在地B.A市C.B市D.C市3.甲、乙二人离婚后不久,死前留下一亲笔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留给她与甲所生的独生女,但特别指定乙的妹妹为其女儿的监护人,声明 "绝对不许"其生父为其监护人。
甲向法院起诉,要求抚养女儿,并作为其监护人,法院应当()A.接受甲的请求B.驳回甲的请求,指定乙的妹妹为监护人C.驳回甲的请求,指定女孩的祖父母为其监护人D.驳回甲的请求,指定第三人为监护人4.委托授权行为与代理合同的本质区别在于()A.委托授权行为是诺成性法律行为,而代理合同则为实践性法律行为B.委托授权行为可以事后追认,代理合同则只能双方事先订立C.委托授权行为是单方法律行为,而代理合同则是双方法律行为D.委托授权行为必须是书面形式,而代理合同则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5.甲藏书甚丰。
某日,乙来甲处借一本颇为珍贵的藏书,言明一个礼拜后归还。
次日,乙即将该书卖于丙,丙为善意。
丙于次日又将此书卖于丁。
2021年司法考试卷三模拟试题及答案分析5

2021年司法考试卷三模拟试题及答案分析5 司法考试频道为大家推出【202*年司法考试课程!】考生可点击以下入口进入免费试听页面!足不出户就可以边听课边学习,为大家的取证梦想助力!【手机用户】→点击进入免费试听>>【电脑用户】→点击进入免费试听>>1.甲聘请乙负责照看小孩,丙聘请丁做家务。
甲和丙为邻居,乙和丁为好友。
一日,甲突生急病昏迷不醒,乙联系不上甲的亲属,急将甲送往医院,并将甲的小孩委托给丁临时照看。
丁疏于照看,致甲的小孩在玩耍中受伤。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乙将甲送往医院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B.丁照看小孩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不构成侵权行为C.丙应当承担甲小孩的医疗费D.乙和丁对甲小孩的医疗费承担连带责任2.甲在乙寺院出家修行,立下遗嘱,将下列财产分配给女儿丙:乙寺院出资购买并登记在甲名下的房产;甲以僧人身份注册的微博账号;甲撰写《金刚经解说》的发表权;甲的个人存款。
甲死后,在遗产分割上乙寺院与丙之间发生争议。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房产虽然登记在甲名下,但甲并非事实上所有权人,其房产应归寺院所有B.甲以僧人身份注册的微博账号,目的是为推广佛法理念,其微博账号应归寺院所有C.甲撰写的《金刚经解说》属于职务作品,为保护寺院的利益,其发表权应归寺院所有D.甲既已出家,四大皆空,个人存款应属寺院财产,为维护宗教事业发展,其个人存款应归寺院所有3.甲与乙结婚多年后,乙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甲保管夫妻共同财产但拒绝向乙提供治疗费,致乙疾病得不到及时治疗而恶化。
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权起诉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B.乙有权提出离婚诉讼并请求甲损害赔偿C.乙在离婚诉讼中有权请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D.乙有权请求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甲予以行政处罚4.甲与保姆乙约定:甲生前由乙照料,死后遗产全部归乙。
乙一直细心照料甲。
后甲女儿丙回国,与乙一起照料甲,半年后甲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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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司法考试三卷基础模拟试题及答案五2021司法考试三卷基础模拟试题及答案五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是:()A.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B.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C.售货员将标价150元的手表以250元售出D.甲与乙之间买卖假发票的行为2.某电器商行明知彩色电视机有质量问题,但在销售时故意不加说明,顾客甲购买了质量有问题的彩电。
该行为属于:()A.受欺诈的行为B.显失公平的行为C.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D.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3.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条件不成就时,该民事法律行为()。
A.开始生效B.开始无效C.失效D.继续有效4.杨某的单位今年又盖了一批房屋,杨估计自己可以分到一套三居室,于是先按照房屋面积买了一些纯毛地毯,准备搬进新时铺上。
但到时杨未能分到三居室房屋。
杨购买地毯的行为()。
A.是无效行为。
因为杨购买地毯的动机没有实现,其意思表示是不真实的B.是可撤销行为。
因为杨对购买地毯的目的存在重大误解C.是有效行为。
因为该行为虽有误解但意义不是重大的D.是有效行为。
该行为的效力与单位分房之间没有内在联系5.甲因农业生产而急需用钱,但又求借无门。
某乙趁机表示愿借给甲3000元,但半年后须加倍偿还,否则以甲的两头耕牛代偿。
甲表示同意。
甲乙之间的行为()。
A.因乙欺诈而可撤销B.因乙欺诈而无效C.因乙乘人之危而无效D.因乙乘人之危而可撤销6.由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A.自行为成立时起无效B.自人民法院决定撤销之日起无效C.自人民法院受理请求之日起无效D.白民事法律行为规定的生效日起无效7.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A.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时订立的合同一律无效B.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该合同无效C.行为人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无效D.行为人超越代理权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的,被代理人无权予以追认8.甲委托乙保管其电视机,乙未经甲同意将电视机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丙,在此情形下,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甲不得向乙要求返还卖电视机所得的款项B.甲不得向丙要求返还电视C.甲可先向丙要求返还电视机,后可向乙追偿D.乙可向丙要求返还电视9.下列民事行为中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是:()A.王某基于重大误解而与李某订立的买卖合同B.12岁小学生小芳与当代商城签订的购买一台价值8000元电脑的合同C.刘某以欺诈手段与马某订立的买卖钢材的合同D.8岁小学生小刘与某公司签订的接受5000元赠与的合同10.小学生王某,8岁,代表学校参与中外少儿书画大赛获一等奖,奖金5000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王某无权获得奖金B.学校获得全部奖金C.王某须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才可获得此奖金D.王某无须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即可获得此奖金11.以下不可作为民事行为的形式的是:()A.公证B.无法定或约定的沉默C.书面D.登记12.下列行为中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是:()A.邀请朋友唱歌B.去宾馆喝茶C.签订承揽合同D.要约13.下列关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票据行为是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B.不安抗辩权适用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C.显失公平不发生在无偿民事法律行为中D.民间借贷合同行为是诺成性民事法律行为14.当事人约定“甲的儿子如果从外地调回”,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终止。
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所附的是:()A.肯定解除条件B.肯定延缓条件C.否定解除条件D.否定延缓条件15.赵某刚满16岁时,即进厂当工人,每月收入600余元,除交给父母一部分作为生活费之外,都自己积攒下来,不到一年就有1200元的积蓄。
未征得其父母的同意就自作主张买了一件皮夹克,花了1000元,由于父母反对,赵某决定退还皮夹克给商场,然而商场不同意。
根据法律规定,赵某与商场的行为是:()A.无效的民事行为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C.可变更的民事行为D.有效的民事行为16.下列期限中为不确定终止期限的是:()A.合同在3个月后失效B.房屋于10月1日完工后半个月内交付C.船舶到港后合同有效D.农历立春日后10天内交货司法考试题库司法考试辅导司考一卷资料司考二卷资料司考三卷资料司考四卷资料【参考答案】1. D本题涉及对无效民事行为的理解问题。
无效民事行为是指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或禁止性规定,或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本题中,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售货员将标价150元的手表以250元出售,可能属于重大误解,也可能属于欺诈,但无论是欺诈,还是重大误解,因不损害国家利益,不为无效民事行为,而为可撤销民事行为。
甲乙之间买卖假发票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2. A本题涉及对欺诈、显失公平、重大误解和乘人之危的理解问题。
欺诈是指当事人一方故意编造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使对方陷入错误,违背自己真实意思而表示的行为。
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急迫需要或危难处境,迫使其作出违背本意而接受与其非常不利条件的意思表示。
重大误解是指因行为人的错误和误解造成与自己意思相悖的意思表示,且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显失公平是指行为的内容严重违反公平原则,致使一方受利,另一方遭受较大损失的民事行为。
本题中,电器商行明知电视机有质量问题,而销售时故意不加说明,属于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属于欺诈行为无疑。
3. D本题涉及条件不成就时附解除条件的民事行为的效力问题。
在条件不成就时,附条件的民事行为的效力如何,我国现行法律未有规定,但依通说,附延缓条件的民事行为,条件不成就时,该民事行为不生效力。
附解除条件的民事行为,条件不成就时,视为该民事行为不再附有条件,该民事行为继续有效。
4. D本题涉及对重大误解的理解问题。
重大误僻是产9戢氕为Qq性霞瓶方当卑人抵的物钩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造成较大损失的意思表示。
但依大陆法的理论,重大误解不包括动机误解。
本题中,杨某的误解属于动机误解,不为重大误解,该购买地毯的行为为有效行为。
5. D本题涉及乘人之危的认定和效力问题。
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急迫需要和危难处境,迫使其作出违背本意而接受与其非常不利的意思表示。
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依民法通则为无效民事行为,但依合同法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依据后法优于先法的原则,在合同领域,乘人之危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本题中,甲与乙之间的借贷行为属于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应无疑问,借贷行为属于合同行为,故该行为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6. A本题涉及民事行为被撤销后的溯及力问题。
依民法通则第59条第2款的规定,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无效。
7. B本题涉及效力未定的合同的效力问题。
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狭义的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均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
对于效力未定的合同,权利人享有追认权,在权利人追认之前,该合同的效力处于未定状态,在权利人追认后,该合同处于有效状态。
权利人拒绝追认的,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8. B本题涉及无权处分和善意取得的问题。
无权处分制度是界定行为的效力问题,善意取得制度是确立所有权的归属问题。
在无权处分中,如果权利人追认,则该行为有效,善意第三人可依据有效的买卖合同而取得买卖标的物的所有权;如果权利人拒绝追认,则该买卖合同自始无效,善意第三人不能依据买卖合同取得该标的物的所有权。
在此情况下,如果第三人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仍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本题中,乙处分甲的电视机属于无权处分,甲拒绝追认,乙与丙之间的合同为无效合同,但丙取得该电视机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仍能取得该电视机的所有权,依据物权优于债权的原则,甲不得向丙要求返还电视机,而只能向乙请求损害赔偿。
9. B本题涉及效力待定的合同的种类问题。
效力待定钠台晒包‘栀欠缺氕为锐力锅台凤、欠缺处分权的合同、欠缺代理杈的合同、久歌同意杈的合同。
本题A 选项属于可撤销的合同,B选项属于欠缺行为能力的合同,C选项属于可撤销的合同,D选项属于有效合同,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报酬和赠与的合同为有效合同。
10. D本题涉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获得奖金的效力问题。
依据《民通意见》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故本题正确选项为D。
11. B本题涉及民事行为的形式问题。
民事行为的形式包括口头形式、一般书面形式、特殊书面形式、推定形式和沉默形式,特殊书面形式包括公证、登记、鉴证、审核、批准、备案,对于沉默形式,除非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或者法律有特别规定,否则不能作为民事行为的形式。
1:2. D本题涉及对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理解问题。
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仅由一方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就能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其特点是无须他人的同意就能发生法律效力。
应予以特别注意的是,单方法律行为属于法律行为之一种,不具有法律意义的道义行为或其他行为不属于单方行为。
本题中,邀请朋友唱歌、去宾馆喝茶为不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不为单方法律行为,签订承揽合同为双方法律行为,要约为单方法律行为,一旦要约人发出要约,就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该效力表现为要约人不得在要约的期限内擅自变更要约,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 C本题涉及对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的理解问题。
票据行为属于要式法律行为,不安抗辩权仅适用于双务合同,不适用单务合同,民间借贷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不属诺成性合同,显失公平只发生在有偿民事法律行为中,不发生在无偿民事法律行为中。
14. A本题涉及肯定解除条件的理解问题。
解除条件是指在民事行为中所确定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在所附条件成就时失去法律效力的条件,肯定的解除条件是指用肯定性语言所附的解除条件。
甲的儿子如果从外地调回,甲乙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即行终止属于肯定的解除条件。
15。
D‘本题涉及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但以自己的主要劳动收入为自己主要生活来源的人的行为效力问题。
依民法通则第11条第2款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题中,赵某应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进行的民事行为除婚姻行为、遗嘱行为外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异,故赵某购买皮夹克的行为应为有效民事行为。
至于商场应否退款,应视赵某是否超过了三包期限,如果在三包期限内,商场应予退货。
16. C本题涉及不确定期限的理解问题。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依据其期限特征可分为确定期限和不确定期限,所谓不确定期限是指期限事实的发生虽已确定,但其发生时期不确定。
本题中,船舶到港后合同有效为不确定期限。
船舶到港是肯定的,但船舶何时到港是不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