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现场防火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制度(4篇)

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制度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和防火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一套完善的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下面是一份针对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的制度,包括施工人员的安全要求、常见防火措施和火灾应急处理等内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确保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包括建筑工地、道路施工、隧道、桥梁等。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的具体情况和环境制定相应的防火安全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四条所有参与施工的单位和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并将其作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工作的基本准则。
第二章施工人员的安全要求第五条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熟悉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具备施工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施工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的劳动安全法规和制度,不得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
第七条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鞋、耐火服等。
第八条施工人员禁止抽烟、吸烟或携带易燃物进入施工现场,不得私自使用明火。
第九条施工人员应严格控制用火,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明火进行焊接、切割等作业,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替代方法。
第十条施工人员应定期进行防火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防火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施工人员应密切关注施工现场的火灾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三章常见防火措施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清晰的防火标志和标识,明确禁止烟火和明火作业的区域。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设置足够数量和合理位置的灭火器材,包括灭火器、灭火器箱、消防龙头等设施,确保及时发现和扑灭火灾。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设置灭火器材的专用区域,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转。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可靠运行并处于有效状态。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应设置足够数量和合理位置的应急疏散通道,确保人员迅速疏散。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篇)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在建筑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的各类工程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和劳务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是建筑施工项目的消防管理规定,是建筑施工承揽单位和各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执行的依据。
第四条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科学救援、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五条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宜强化法制教育、技术培训,确保人员消防安全知识的掌握和技能的掌握。
第六条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应强化责任追究机制,确保责任到人。
第七条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应做好应急预案和演练工作,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条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应综合施策,形成消防安全的良好局面。
第二章消防组织第九条建筑施工现场应设有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
第十条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由建筑施工承包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必须具备消防工程、安全管理和指挥调度等相关专业知识。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岗位,负责具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或岗位人员应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三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或岗位人员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和消防安全培训计划等。
第十四条建筑施工现场应有专职消防员,负责日常消防工作的监督和实施,参与事故救援。
第十五条建筑施工现场应按照建筑消防标准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设施,确保消防器材和设施的完好有效。
第三章火源控制第十六条建筑施工现场应严禁乱丢燃烧物、乱拉乱放电线和使用明火。
第十七条建筑施工现场应设有临时用电设施,临时用电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
第十八条临时用电设施的布置、使用和维护,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
建筑施工现场防火管理制度(4篇)

建筑施工现场防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的防火管理,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火灾隐患排查第二条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开工前,应进行火灾安全隐患排查。
排查范围包括施工区域内的建筑、设备、材料等,排查方法包括现场检查和询问相关人员等。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要求,制定火灾预防措施,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施工现场的火灾隐患。
第三章现场火灾安全措施第四条建筑施工现场应设有火灾报警系统,并保持其正常运行。
火灾报警按钮应明确标示,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为每个建筑施工区域配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并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维护。
第六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栓箱,并配备足够数量和合适规格的消防栓。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制定消防演练计划,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并进行记录和总结。
第四章用电安全措施第八条建筑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应按照规定进行设置和管理,防止因电气设备故障引发火灾。
第九条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经过专业人员验收合格,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十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布局和安装,避免堆放杂物和使用劣质电线电缆。
第五章施工材料管理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应对易燃易爆材料进行专门储存,储存区域应远离明火和高温源。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的储存区域,储存材料不得超过规定数量,材料堆放应整齐有序。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材料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施工现场的材料安全。
第六章施工设备管理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有专门人员负责施工设备的管理,设备应经过合格验收,并进行维护和保养。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确保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设备故障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第十六条施工设备的加油、加润滑油等操作应符合安全操作规程,避免因此引发火灾。
第七章施工现场人员管理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人员对火灾防范的认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八条施工现场人员应按照规章制度行事,禁止在施工现场吸烟、乱扔烟蒂等行为。
建筑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制度(3篇)

建筑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制度是指为了预防施工现场火灾的发生,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的一系列防火措施和安全规定。
1. 建立防火责任制度:明确施工单位和项目经理对防火安全负有的监督和责任,并且建立防火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2. 制定防火预案:编制详细的防火预案,包括火灾风险评估、火灾报警处理、灭火器材配置、疏散逃生通道设置等。
3. 确保施工材料的安全:对施工材料进行验收,杜绝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材料,定期检查储存的易燃物品,保持施工现场整洁。
4. 安全电气管理:检查电线、电缆是否完整,确保电气设备正常运行,禁止私拉乱接电源,加强对电焊作业、电动工具使用等的安全管理。
5. 管理烟火风险:禁止在施工现场吸烟,提供专用的吸烟区域,加强对明火作业的管理。
6. 建立消防设施:设置可燃气监测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手提式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7. 开展防火培训: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防火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火灾防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8. 加强消防演练: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检验消防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
9. 加强施工现场监管:设立专门的防火监督检查岗位,加大对施工现场的监控和巡查频率,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10. 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对施工现场火灾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统计,并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及时改进防火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建筑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建筑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建筑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管理。
第三条建筑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由本单位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并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落实。
第四条建筑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推行全员参与,层层抓好的防火安全管理模式。
工程施工现场消防防火责任制度(4篇)

工程施工现场消防防火责任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制度。
二、责任分工1. 项目经理: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防火安全措施,并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器材齐全、有效,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2. 安全主管:负责组织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演习,培训工人消防知识,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并定期组织消防知识考核。
同时,负责对各施工区域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
3. 班组长:负责组织所在班组的工人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摆放合理,并协助安全主管做好消防设施的巡查、维护。
4. 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规定,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学习消防知识,提高安全意识。
同时,积极参与消防演习,并维护好施工现场的消防通道,禁止乱堆乱放杂物。
5. 火灾报警员:在工程施工现场设立火灾报警点,并配备专人负责,一旦发现火灾,立即报警,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灭火和疏散。
三、消防安全措施1. 施工现场应配备相应数量和类型的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等,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有效性。
2. 确保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畅通无阻、无堵塞,便于消防车辆进出和人员疏散。
3. 禁止在施工现场乱堆乱放杂物,严禁在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 加强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检查电线、插座、开关等是否损坏,防止电气火灾的发生。
5. 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工人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四、消防演习和应急预案1. 安全主管应定期组织消防演习,包括火灾报警、疏散逃生、灭火救援等方面的演习,以检验工人对消防安全的掌握程度和应对能力。
2. 编制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发生时的报警程序、疏散逃生路线、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等,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组织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
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管理制度与规定(5篇)

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管理制度与规定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前,酒店应与其签订《施工消防安全协议书》,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严格执行。
一、施工单位必须确定一名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劝阻并纠正违章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酒店保安部。
二、施工单位应按当地消防机关有关规定于开工前办理相应申报手续。
三、施工单位使用的外省市施工人员除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外,还应持有暂住证和务工证;本地施工人员应持有身份证。
施工单位应向酒店提供施工人员上述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备查。
四、保安部核实施工人员有效证件后,向施工单位发放“临时出入证”。
五、施工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佩带“临时出入证”胸卡,并按酒店指定的路线进出。
六、施工人员入场前必须接受酒店的施工消防安全培训,掌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基本常识和要求。
七、施工单位电工、焊工、化学危险品管理员及其他特殊工种人员,须随身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方能作业。
八、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以外区域乱窜或逗留,不得在酒店内留宿。
九、施工现场不准使用电热器具。
严禁施工人员将施工现场作为生活场所使用电、火炉烧火做饭。
十、施工安装的消防设施和所使用的装修材料必须符合消防规范要求并向酒店提供相应的消防检测证明。
十一、施工现场内不得设置临时仓库。
十二、施工中使用明火前须经保安部批准,办理动火证后,按规定执行。
十三、施工现场须按有关消防安全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并确保有效。
十四、施工现场及酒店公共区域严禁吸烟、饮酒,违者罚款(指定部位除外)。
十五、施工单位将油漆、稀料、酒精等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带入施工现场,须提前向保安部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按批准数量带入。
十六、不得将易燃、可燃物品放于灯具、开关、配电盘等电气设施附近。
十七、施工中设置的临时线路、照明设备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在当日施工结束后切断电源。
十八、施工现场配置的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动或使用,消火栓周围3m之内不准堆放物品,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篇)

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防火管理责任制1、消防负责人防火责任制项目消防负责人是工地防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工地的消防安全,履行以下职责:(1)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编制火灾的应急预安和落实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应急预案的实施。
(2)拟订项目经理部及义务消防队的消防工作计划。
(3)配备灭火器材,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4)管理本工地的义务消防队和灭火训练。
(5)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消防知识学习,使职工懂得安全动力火、用电和其他防火、灭火常识,增强职工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6)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2、义务消防队防火责任制(1)模范地遵守和贯彻本单位的防火制度,对违反者进行劝阻。
(2)了解本单位的防火措施,定期进行检查。
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解决,并向领导汇报。
(3)经常维修、保养消防器材设备,保证完好可用,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需要报请领导添置各种消防器材。
(4)组织消防业务学习和技术操练,提高消防业务水平。
(5)组织队员轮流值勤。
(6)协助领导制订本单位灭火的应急预案。
发生火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灭火与抢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7)积极参加本地区的消防联防活动。
(8)全员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防火知识,会报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3、现场电工防火责任制(1)电工必须持安全生产监察局核发的《电工安全操作证》上岗操作。
(2)要按照有关规范安装检修电气线路和电器设备。
(3)配合技术人员正确计算配电线路负荷,配电正确,对配电线路指定专人负责和维修,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设备,不得随便乱装乱用。
(4)严禁使用铜丝、铁丝代替熔丝,按容量正确选用熔丝。
(5)要经常检查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对超负荷和往年加大熔丝容量等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建筑施工现场防火管理制度(5篇)

建筑施工现场防火管理制度一、施工现场防火设施的配备与要求1.施工现场出入口旁边明显位置应设置____组的灭火器,每组不少于4瓶、消防桶、消防锹、消防钩、消防斧和砂箱。
消防工具架必须漆成红色,干粉灭火器应购买ABC型产品。
2.施工现场车辆出入通行道路,宽度不小于3.5m。
3.施工现场必须敷设好消防管线、干管直径不小于100mm,支管不小于65mm,还要根据现场暂设情况合理设置消火栓。
消火栓处设明显标志,夜间用红灯显示。
____室外消火栓应沿消防车道或堆料场内交通道路的边缘设置,消火栓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50m。
5.采用低压给水系统,管道内的压力在消防用水量达到最大时,不低于0.1Mpa;采用高压给水系统,管道内的压力应保证____支水枪。
同时覆盖堆料场内最远最高处的要求,水枪充实水柱不小于13m。
每支水枪的流量,不应小于每秒5升。
6.仓库、料场内或民工宿舍前,应分组布置干粉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钩、消防锹、消防斧等灭火工具,每组灭火器材之间的间距不应大于30m。
7.一般临时设施区,每100m2配备两个干粉灭火器、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应备有积水桶(池)和专供消防用的消防桶、黄沙等器材设施。
8.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每25m2配置一个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不少于____个干粉灭火器。
9.24m以上的高层建筑,还应设置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临时消防水箱不小于10m3的存水量,消防竖管,管径不小于65mm,并随楼层的升高,每隔一层设一个消火栓口,配备水龙带,消防供水应保证水枪的充实水柱射到最高、最远点。
消防泵房应用非燃材料建造,设在安全位置,消防泵的专用电源线路应接在施工现场总断路器上端,并设专人值班,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泵房门向外开,水箱补水口不少于____个。
冬季要有防冻取暖设施。
二、施工现场防火要求(一)禁火区域划分1.凡属下列情况属于一级动火:①禁火区域内;②贮存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及连在一起的辅助设备;③各种受压设备;④危险性较大的高处焊割作业;⑤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的场所;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①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作业;②小型油箱等容器;3.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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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防火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施工现场防火工作,确保生产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消防管理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施工现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条施工现场防火工作必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于自防自救,坚持安全第一,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在防火业务上受集团公司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增强消防观念,自觉遵守各项防火规章制度。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建筑集团内各施工现场,集团公司和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及其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对高层建筑、重点工程,施工单位必须按工程特点和要求,在制定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消防方案(消防方案式样附后)。
消防方案由公司一级技术、质安、设备、保卫部门依次审核,由保卫部门送公司总工程师、防火责任人审批。
在工程±0.00施工时报送集团公司保卫处备案。
第六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防火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办公室内必须挂有防火责任人、防火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防火制度。
第七条施工现场防火管理,按其施工项目、施工范围实行“准施工、准负责”。
单项工程(项目)施工完毕要及时与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或监理单位办理施工现场完工移交手续,分清防火责任。
第八条施工现场实行层级防火责任制,落实各级防火责任人,各负其责,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由公司发给任命书。
施工现场必须成立防火领导小组,由防火责任人任组长,成员由各有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
防火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防火工作会议。
第九条各施工单位应将防火工作纳入工程管理之中,实行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同奖惩。
施工现场如有多个单位进行施工的,土建施工单位须先征求建设单位意见,明确该工程防火责任单位和防火责任人,再由防火责任单位防火责任人为首(牵头)成立施工现场防火联防领导小组,成员由各参加施工单位的人员组成。
第十条总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防火工作由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明确施工现场防火责任,并成立施工现场防火联防领导小组,成员由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人员组成。
总承包单位负有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处理之责。
第十一条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和健全岗位防火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防火责任区和职责,使职工懂得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懂得防火措施,懂得灭火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处理事故苗头。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必须按参加施工总人数千人以上的按百分之十,千人以下的按百分之十五的比例组建义务消防队,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每次培训应做好文字记录。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必须按要求配备专、兼用防火检查员。
一、总(承)包单位1、单栋工程、小区工程项目施工总面积在10000m2以下,(含10000m2)的应配备不少于一名兼职防火检查员;2、施工面积超过10000m2在30000m2以下的,应配备不少于一名专职防火检查员;超过30000m2在50000m2以下的,应配备不少一二名专职防火检查员;超过50000m2在70000m2以下的,应配备三名专职防火检查员;3、施工面积超过70000m2,每增加30000m2,增配不少于一名专职防火检查员,在配备专职防火检查员时,应当配备兼职防火检查员。
二、专业施工单位(机安公司、铝质公司、装修单位)1、施工人数在50人以内,配备不少于一名兼职防火检查员;2、施工人数在50人至100人以内,配备不少于一名专职防火检查员;在100人至200人以内,配备不少于二名专职防火检查员;在200人至300人以内,配备不少干三名专职防火检查员;3、施工人数超过300人,视其作业的情况和防火工作的难度,由施工单位与公司保卫部门商定。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必须执行如下制度:一、职工、外来工上岗前和日常防火安全教育制度;(附件一)二、防火检查登记制度;(附件二)三、宿舍防火管理制度;(附件三)四、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附件四)五、安全用电管理制度;(附件五)六、值班巡逻制度;(附件六)七、动火作业制度;(附件七)八、易燃杂物清理制度。
(附件八)第三章火源管理第十五条按广州市公安局穗公发(1982)31号文要求,严格执行临时动火“三级”审批制度,领取动火作业许可证后,方能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必须做到“八不”、“四要”、“一清理”。
“三级”动火审批制度一、一级动火。
即可能发生一般火灾事故的(没有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由本单位技安部门和保卫部门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二级动火。
即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由动火单位技安部门和保卫部门提出意见,防火责任人加具意见,报公司技安部门会同保卫科共同审核,经公司防火责任人审批;三、三级动火。
即可能发生特大火灾事故的,由公司技安科和保卫科提出意见,防火责任人加具意见,经集团公司技安部门会同保卫部门共同审核,报集团公司防火责任人审批,并报市消防部门备案。
如有疑难问题,还须邀请市劳动、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共同研究审批。
动火前“八不”:一、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二、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三、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四、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五、盛装过气体会受热膨胀并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六、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七、在高处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不动火;八、未有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动火中“四要”:一、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二、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三、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四、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后“一清理”: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责任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后,才能离开现场。
第十六条高处焊、割作业时要有专人监焊,必须落实防止焊渣飞溅、切割物下跌的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动火作业前后要告知防火检查员或值班人员。
第十八条装修工程施工期间,在施工范围内不准吸烟,严禁油漆及木制作作业与动火作业同时进行。
第十九条乙炔气瓶应直立放置,使用时不得靠近热源,应距明火不少于10m,与氧气瓶应保持不少于5m距离,不得露天存放、曝晒。
第四章电气防火管理第二十条施工现场的一切用气线路、设备必须由持有上岗操作证的电工安装、维修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以下简称GB50194—93)和国家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山下简称JGJ46—88)规定。
第二十一条电线绝缘层老化、破损要及时更换。
第二十二条严禁在外脚手架上架设电线(JGJ46—88第6.1.2条)和使用碘钨灯,因施工需要在其地位置使用碘钨灯,架设要牢固,碘钨灯距离易燃物不少于50c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
当间距不够时,应采取隔热措施(JGJ46—88第7.0.9条),施工完毕要及时拆除。
第二十三条临时建筑设施的电气安装要求:一、电线必须与铁制烟囱保持不少于50cm的距离;二、电线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接头处要牢固,绝缘性能良好;室内、外电线架设应有瓷管或瓷瓶与其他物体隔离,室内电线不得直接敷设在可燃物、金属物上,要套防火绝缘线管;三、照明灯具下方一般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堆放物品水平距离不得少于50cm;四、临时建筑设施内的照明必须做到一灯一制一保险,不准使用60瓦以上的照明灯具;宿舍内照明应按每10m2有一盏不低于40瓦的照明灯具,并安装带保险的插座;五、每栋临时建筑以及临时建筑内每个单元的用电必须设有电源总开关和漏电保护开关,做到人离断电;六、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容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第五章易燃易爆物品防火管理第二十四条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防火管理必须做到:一、施工现场不应设立易燃易爆物品仓,如工程确需在放易燃易爆物品,应按照防火有关规定要求,经集团公司保卫处或市消防部门审批同意后,才能存放在,存放量不得超过三天的使用总量;二、易燃易爆物品仓必须设专人看管,严格收发、回仓登记手续;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露天存放。
严禁将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在同一仓内存放。
氧气和乙炔要分别独立存放;四、使用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应实行限额领料和领料记录,在使用化学易燃易爆物品场所,严禁动火作业;禁止在作业场所内分装、调料;严禁使用乙炔发生器作业;严格控制使用液化石油气,确须使用时,要严格执行市公安局穗公发(1980)31号文,市劳动局穗劳发(1980)074号文的“五要”、“五禁止”,落实安全措施,安装减压装置,并必须经施工现场防火责任人书面批准;五、易燃易爆物品仓的照明必须使用防爆灯具、线路、开关、设备;六、严禁携带BP机、手提电话机、对讲机进入易燃易爆物品仓。
第六章防火资料档案管理第二十五条必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防火资料档案,统一使用集团公司印制的资料袋存放防火资料,其内容有:一、工程建设项目和装修工程消防报批资料;二、工程消防方案;三、搭建临时建筑和外脚手架的消防报批评可证;四、防火机构人员名单(包括义务消防队员、专兼职防火检查员名单);五、对职工、外来工、义务消防队员的培训、教育计划及有关资料记录;六、每次防火会议和各级防火检查记录,隐患整改记录;七、各项防火制度;八、动火作业登记簿;九、消防器材种类、数量、保养、期限、维修记录。
第七章冷库保温工程防火管理第二十六条冷库保温工程防火要求一、冷库保温工程施工必须制定消防方案,由公司保卫部门及防火责任人加具意见后,上报集团公司保卫处和市消防部门汇审,经批准,办好动火许可证,在落实防火方案内的有关措施后,再经公司保卫科检查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二、进入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上岗前要进行专门的防火安全教育和灭火演练,方能进入现场作业,每次防火安全教育和灭火演练均要做好文字记录;三、设立专职防火值班检查人员,严格检查,严禁一切火种进入施工现场(含BP机、手提电话机、对讲机及非防爆装置的照明灯具);四、溶解沥青场所与稀释沥青场所的距离不得少于15m,与冷库作业场所的距离不得少于30m,溶解沥青炉旁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有专人看火,防止沥青溢出炉外;五、冷库作业场所内,必须使用防爆装置的照明灯具、线路、开关和通排风设备;六、配足消防器材。
第八章临时设施及宿舍防火管理第二十七条施工现场所有搭建临时设施都必须按防火有关要求搭建,具体要求如下:一、临时建筑的围蔽和骨架必须使用不燃材料塔建(门、窗除外),厨房、茶水房、易燃易爆物品仓必须单独设置,用砖墙围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