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法学整理
卫生法学知识点复习总结.docx

受刑法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 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自刑罚执行完毕之口起已满2年的;
受吊销执业医师证书的行政处罚,自行政处 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H止不满2年的
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满2年的;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不宜从事医疗、 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
卫生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的情形已消灭的。
2急救:对急危患者,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3用药:应当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
除正当诊断、治疗外,不得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
4告知: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医师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患者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
中西医协调发展的原则,动员全社会参与的原则
二、卫生法的渊源和体系(了解)
卫生法律法规的分类
3.卫生法的制定:法律议案的提出、法律草案的审议、法律草案的通过、法律的公布
四、卫生法的效力:(理解)J (1).在我国领域内
1、空间(地域)效力1(2).在特定的区域范围内生效一一地方法
生效时间
2、吋I'可效力# 失效吋I'可
微观上:个人从事医疗服务的必需2妥当的沟通能力
处事的应急能力
2.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培养法律思维方式。 讲法律、讲证据、讲程序、讲法理
※一.卫生法的定义、调整对象、特征与原则(重点来了!重点!)
1、卫生法的定义:为保障生命健康而颁布的法律规范总称。 对定义的理解:①、卫生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2、卫生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体现。立法宗旨是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医师队伍,保护人民 的健康。与国际接轨的需要
卫生法学重点总结

卫生法学重点总结卫生法学是一门涉及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综合性学科,其重点涵盖了卫生法的基本概念、法律关系、法律责任、卫生法的制定与实施等方面。
以下是对卫生法学重点内容的总结:一、卫生法概述1.卫生法的定义和性质:卫生法是调整卫生领域中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具有国家意志性、强制性、规范性等特点。
2.卫生法的渊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
3.卫生法的宗旨和作用:旨在保障人民健康权益,促进卫生事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卫生法律关系1.卫生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点:卫生法律关系是指由卫生法律规范调整,在卫生领域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其特点在于主体特定、内容广泛、客体复杂。
2.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方面。
主体指卫生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客体指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内容指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3.卫生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一定条件而产生、变化或消失。
三、卫生法律责任1.卫生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类型: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因违反卫生法律法规而承担的法律后果。
其类型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2.卫生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实施机关: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等,由卫生行政部门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
3.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序和条件:指对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人进行刑事追究的程序和条件,包括立案、侦查、起诉、审判等环节。
四、卫生法的制定与实施1.卫生法的制定:指制定卫生法律法规的程序和方法,包括提案、审议、表决通过、公布等环节。
2.卫生法的实施:指将卫生法律法规付诸实践的过程,包括执法、司法和守法三个环节。
3.卫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指在卫生行政管理中,对行政行为不服时,可以进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1.医疗事故的概念和分类: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卫生法学期末复习资料重点

卫生法学卫生法的特征(一)以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权为根本宗旨(二)与医学紧密相关,具有科学性和技术规范性(三)调整的社会关系十分广泛,调整手段具有综合性和多样性(四)是具有一定国际性的国内法,具有社会共同性卫生法的原则(一)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权原则(二)预防为主与防治结合原则(三)中西医协调发展原则(四) 全社会参与原则(五)国家卫生监督原则医疗机构执业规则1.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2.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3.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患者同意权)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家属同意权)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医疗机构紧急救治权)4.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5.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6.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医师执业活动中的权利合法合理执业,取得报酬获得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执业基本条件和职业防护装备从事研究参加培训基本人身财产民主权利医师执业活动中的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遵循临床诊疗指南,遵守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和医学伦理规范等;2.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3.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4.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卫生法学知识点大一总结

卫生法学知识点大一总结卫生法学是法学中的一个重要分支,专注于卫生与健康领域的法律体系和相关法规的研究。
在大一学习卫生法学课程过程中,我收获了许多重要的知识点。
下面是我对这些知识点的总结。
一、卫生法学的概念与意义卫生法学是一门交叉性很强的学科,它结合了法学、医学、卫生学等多个学科的理论与方法。
卫生法学的主要目标是保护公众的健康和卫生,维护良好的卫生环境,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卫生法学在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环境保护、食品安全、药品管理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二、卫生法学的基本原则1. 公共利益原则:卫生法学的制定和实施要基于保护公众的健康和卫生利益,强调社会公平和公正。
2. 预防为主原则:卫生法学强调预防工作的重要性,主张通过预防措施降低疾病传播和卫生风险。
3. 科学依据原则:卫生法学的制定和实施要依据科学研究和证据,确保其合理性和有效性。
4. 法治原则:卫生法学要依法管理卫生事务,保障公民的权益,实现法治社会的目标。
三、卫生法学的相关法律与法规1. 传染病防治法:这是我国针对传染病防控工作制定的一项重要法律,其中包括传染病的预防、报告、隔离治疗等方面的规定。
2. 食品安全法:这是保护公众食品安全的一项基本法律,规定了食品的质量安全、生产经营者的责任等内容。
3.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医疗机构的管理要求,包括机构的设立、经营范围和质量控制等方面。
4. 儿童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该条例对儿童预防接种工作进行了规范,包括疫苗的供应、接种程序和监督管理等内容。
四、卫生法学与人权的关系卫生法学与人权密切相关。
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卫生是人权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国应当通过立法和政策措施来保障人们的卫生权和健康权。
同时,人权法也对卫生法学的发展起到了积极影响,例如通过宣传教育、监督机制的建立等,推动卫生法学的完善与发展。
五、卫生法学在实践中的应用卫生法学在实践中的应用非常广泛。
例如,卫生法学可以指导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和支持,确保卫生事件的快速响应和有效处置。
卫生法知识点总结知识点归纳归纳

目录
01.卫生法中的法律责任
02.相关卫生法律法规
PART 01 卫生法中的法律责任
卫生法律责任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
一、卫生法中的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的概念及其特征
民事责任的构成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民法通则》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卫生法所涉及的民事责任以赔偿损失为主要形式。
二、卫生法中的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的概念及其特征
行政责任的构成
行政责任的形式
三、卫生法中的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的概念及特征
刑事责任的构成
每一个犯罪构成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实现刑事责任的方式是刑罚。
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它们只能单独适用。
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
大一卫生法学重点知识点

大一卫生法学重点知识点卫生法学是法学的一个重要分支,主要研究卫生领域的法律规定和政策,保障公民的健康权益。
在大一的学习中,了解并掌握一些卫生法学的重点知识点是非常重要的,本文将介绍一些大一卫生法学课程的重点内容。
I. 卫生法学的基本概念与发展卫生法学是指以法律手段保障公民的健康权益,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学科领域。
它结合了法学、卫生学和医学的理论与实践,旨在建立和完善卫生规范和制度,维护社会公共卫生与个人健康。
卫生法学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古代,但其作为一个独立的学科领域是在现代才得到发展。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卫生法学的研究和应用越来越受到重视。
II. 卫生法学的法律基础卫生法学有其法律基础,包括宪法、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
其中,宪法确定了公民的健康权益和国家对人民健康的保护责任;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则提供了具体的卫生法律规范和制度。
1. 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法明确规定了人民的健康权益,强调国家的保护责任,并规定了公民对健康有权得到保障,国家对卫生领域进行管理的法律依据和权力分配。
2. 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是国家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规范。
在卫生领域,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如《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等,规定了疾病预防、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法律义务和适用规则。
3. 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政府制定和发布的具有行政约束力的规章。
在卫生领域,行政法规起到了具体实施法律的作用,如卫生行政法规、卫生部门规章等,其中包括了对医疗机构管理、疫情防控等方面的规定。
III. 卫生法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卫生法学具有自己的原则和制度,旨在构建卫生保障体系,保障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卫生。
1. 公共卫生原则公共卫生原则是保障整个社会的健康和福祉的基础原则。
它强调公共利益优先于个人权益,主张通过预防和控制传染病、保障食品安全、改善环境卫生等手段,维护整个社会的共同健康权益。
卫生法学知识点大一

卫生法学知识点大一卫生法学作为法学专业的一个重要分支,是研究卫生领域相关法律制度和规范的学科。
大一学生作为法学专业的初级学习者,在学习卫生法学知识时需要重点关注一些基础概念和核心要点。
本文将介绍大一学生需要了解的卫生法学知识点。
一、卫生法学的定义和意义卫生法学是研究卫生法律制度和规范的一门学科,旨在维护和促进人民的健康权益,保障社会卫生安全。
卫生法学对于构建健康社会、保障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二、卫生法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概念1. 基本原理卫生法学的基本原理包括公共利益原理、科学性原则、预防为主原则、平衡利益原则等。
2. 基本概念(1)卫生法律制度: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用来调整和规范卫生领域的各种行为和关系的法律体系。
(2)卫生法规范:是卫生法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如疫情防控、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法规。
(3)卫生行政管理制度:包括卫生行政组织机构、行政职能和行政程序等。
三、卫生法律制度体系1. 卫生法律制度的层级关系(1)宪法法律法规:卫生法律制度的最高法律地位。
(2)卫生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传染病防治法、卫生法、食品安全法等。
(3)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卫生管理条例等。
2. 卫生法律制度的功能和作用(1)规范卫生行为:确保医疗机构、食品生产经营者等在卫生领域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2)保障公众健康:通过法律手段预防和控制疾病传播,维护公众健康权益。
(3)维护环境卫生安全:法律对环境卫生进行规范,保护公众免受环境污染的危害。
四、卫生法律义务和责任1. 医疗机构责任(1)诊疗义务:医疗机构应按照法律规定提供医疗服务,并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2)信息披露义务:医疗机构要及时向患者告知诊疗信息、药物使用等相关情况。
2. 食品生产经营者责任(1)食品安全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要确保生产经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
(2)食品标识责任: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食品标识信息。
完整版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

完整版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完整版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一、法律法规概述卫生法律法规是指国家为了规范卫生行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文件。
我国的卫生法律法规体系包括了宪法、刑法、卫生法等多个层次和方面。
卫生法律法规内容丰富,旨在维护公共卫生和个人健康的权益,保障卫生行业的有序发展。
二、宪法中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1. 宪法作为国家的最高法律,明确规定了国民有保护健康和生存环境的权利。
根据宪法规定,国家应当开展公共卫生工作,建立健全的卫生服务体系,并加强对环境污染的治理。
2. 宪法还对依法保护公民的健康权利做出了规定,明确规定国家保障公民的健康,制定健康的卫生法律法规。
三、刑法中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1. 刑法是我国刑事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其中涉及了一系列与卫生相关的罪名及其刑责。
例如,危害公共安全罪中包括了故意传播传染病罪,以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 刑法还对食品安全犯罪、药品犯罪等进行了规定,以保障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卫生法中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是我国卫生法律法规体系中的基础法律,全文包括了国家对卫生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机构、卫生事业的发展和监督、公民的卫生权益等方面的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是我国卫生法律法规体系中的重要法律,主要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报告和应急处置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旨在保护公民免受传染病的侵害。
五、其他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1. 除了宪法、刑法和卫生法等基本法律法规之外,我国还有一系列针对特定领域的卫生法律法规。
例如,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管理法等。
2. 这些法律法规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领域的监管和管理做出了规定,旨在保障公众的饮食安全、医疗安全等方面的权益。
以上仅是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的简要介绍,具体细节和条款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了解和研究。
卫生法律法规的学习和遵守对于保护公众健康、加强卫生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能够维护社会公平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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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学整理第一章卫生法学概述1>卫生法概念:就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保证实施得,以卫生权利与卫生义务为内容得行为规范体系。
第二章卫生法律关系1、概念:卫生法律关系:就是由卫生法律事实引起得,依据卫生法律规范所形成得卫生权利义务关系。
3、卫生法律关系产生得根据一就是卫生法律规范,一就是卫生法律事实。
卫生法律规范就是卫生主体权利义务得一般模式卫生法律事实就是指卫生法律规范所规定得,能够引起卫生法律关系产生、变更与消灭得卫生法律事件与卫生法律行为。
卫生法律事件就是指卫生法律规范规定得,不以当事人得意志为转移得,引起卫生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得客观事实。
卫生法律行为就是卫生主体所实施得,能引起一定法律后果得行为,就是主要得卫生法律事实。
4、卫生法律关系得构成(三要素)空:指参与卫生活动享有卫生权利,承担卫生戈务得法律主体。
包括:1、国家机关;2、企业、事业单位;3、社会团体;4、公民与我国境内得外国人。
鏗:指卫生法律关系中卫生权利与艾务所指向得对象,就是将卫生法律关系主体间得权利与义务联系在一起得中介。
主要得形态:人得生命健康权利;行为;物;智力成果。
内睿:指卫生法律关系主体在参与卫生活动时所享有得卫生权利与承担得卫生义务。
第三章卫生法制定与实施1、卫生法制定得概念、原则(1)槪念:就是指有卫生立法权得主体,依据一定职权与程序,运用一定技术,制定、认可与变动卫生法这种特定社会规范得活动。
2、卫生法实施得槪念:就是使卫生法律规范得要求在社会生活中获得实现得活动。
包括卫生执法、卫生司法、卫生法律监督、卫生守法3、卫生法律责任得槪念就是指卫生法律主体基于卫生法律事实所引起得损害予以赔偿、补偿或接受惩罚得特殊义务,就是违反卫生法律规范承担得法律后果。
4、卫生行政责任、卫生民事责任、卫生刑事责任得槪念(1)卫生行政责任:卫生法律关系主体违反卫生管理法律规范得规定,尚未构成犯罪,所应承担得具有惩戒或制裁性得法律后果,包括卫生行政处分与卫生行政处罚。
•卫生行政处分:卫生管理部门得人员因实施违法得卫生管理行为依法应承担得法律后果。
种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瞧、开除等。
・卫生行政处罚:卫生行政管理得行政相对人因违反卫生管理法律规范依法应承担得法律后果。
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暂扣或吊销证照、责令停产、停业、行政拘留等。
(2)卫生民事责任:卫生法律关系主体因违反卫生服务法律规范或约定所应承担得法律E 果。
(3)卫生刑事责任:行为人违反卫生刑事法律法规依法应承担得法律后果。
第四章医疗机构法律制度1、医疗机构得概念就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置,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维护公众健康为宗旨,从事疾病预防保健、诊断治疗与康复活动得卫生机构得总称。
2、医疗机构得设置规划原则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其行政区域内得人口、医疗资源、医疗需求与现有医疗机构得分布状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3、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得情形(1)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得单位;(2)正在服刑致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得个人;(3)发生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未满5年得医务人员;(4)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与规章,已被吊销执业证书得医务人员;(5)被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得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等。
4、医疗机构得执业要求(1)按照核准登记得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2)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3)医疗机构得标识使用(4)病历保存:门诊病历保存15年;住院病历保存30年(5)承担预防保健工作5、医疗机构得执业规则(1)遵守法律法规与医疗技术规范制定并实施医疗质量保证方案;严格执行无菌消毒、隔离制度;加强药品管理;对危重病人应立即抢救(2)按照规定出具医学证明文书•未经医师亲自诊查病人,不得出具疾病诊斷书、健康证明书、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件・未经医师、助产人员亲自接产,不得出具出生证明或死产报告书(3)尊重患者权利・对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得医疗活动,应当由患者本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患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签字;患者因病无法签字时,应当由其授权得人员签字;・为抢救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得情况下,可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得负责人签字。
・因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不宜向患者说明情况得,应当将有关情况通知患者家属, 由患者近亲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及时记录。
•患者无近亲属得或者患者近亲属无法签署同意书得,由患者得法定代理人或者关系人签署同意书。
(4)依法发布医疗广告第五章卫生技术人员法律制度【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得条件】(选择)1、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1年得;2、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职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2年得;3、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芋满3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得,经县级以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得传统医学专业组织致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推荐;4、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5年得;5、在1998年6月26日之前获得医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又取得职业助理医师资格得,医士从业时间与取得职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执业吋间累积满5 年。
【医师得概念】依法取得执业医师黄植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涯越在医疗、预防、保健及计划生育服务等专业机构中从业得卫生技术人员。
【医师权利与义务】(一)医师得权利1o在注册得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理、出具相应得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得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屣本权利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得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得医疗设备基本条件;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技术团体;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6、获取工作报酬与津贴,享受国家规定得福利待遇;7、对所在机构得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与卫生行政部门得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 依法参与所在机构得民主管理。
(二)医师得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2、树立敬业精神,遵守执业道德,屐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得为患者服务;3、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得隐私;4、努力专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第六章特殊诊疗法律制度【放射诊疗得基本条件】放射诊疗机构:1>具有经核准登记得医学影像科诊疗科目;2、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与规定得放射诊疗场所与配套设施;3、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与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得防护用品与监测仪器;4、产生放射性废物达标排放得处理能力致者可行得处理方案;5、从事放射诊疗工作得人员具有相应得专业资格、放射防护知识得健康条件;6、具有放射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放射诊疗得执业要求】1>管理人员配备及职责2、诊疗设备质量要求3、辐射防护检测要求4、放射诊疗工作人员防护要求5、患者与受检者防护要求6、放射事件预防与处置要求7、核医学诊疗特殊要求【人体器官捐献规则】K自愿与无偿原则: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守自愿、无偿原则。
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得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她人捐献器官。
2、尊重捐献人得权利:(1)公民生前表丕丕亞捐献其人体器官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得人体器官;(2)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得,该公民死亡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得意愿;(3)任何组织致者个人不得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得活体器官用于移植。
3、严格限定接受人:活体器官得接受人限于活体器官捐献得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得人员。
【人体器官移植规则】1、建立严格准入制度:医疗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申请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同时有与从事人体器官移植相适应得执业医师与其她义务人员;有满足人体器官移植所需要得设备、设施;有医学、法学、伦理学等方面专家组成得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该委员会医学专家不得超过委员人数得四分之一);有完善得人体器官移植质量监控等管理制度。
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定期组织专家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手术成功率、植入得人体器官与术后患者得长期存活率等进行评估,对评估不合格得撤销该诊疗科目得登记。
2、摘取人体器官申请与审批:人体器官移植手术得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人体器官捐献人进行医学检查,接受人感染疾病得风险进行评估;摘取器官前执业医师应当向所在医疗机构得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提出审查申请;伦理委员会进行审查后出具同意玫者不同意得书面意见(2/3以上同意才可实施)。
3、人体器官移植操作规范:(1)向活体器官捐献者说明器官摘取手术得风险、术后注意事项、可能发生得并发症及其预防措施,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活体捐献人与接受人存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规定关系得证明材料。
(3)确认除摘取器官产生得直接E果外不会损害其她正常得生理功能。
(4)摘取尸体器官,应当在依法判定尸体器官捐献人死亡E进行。
4、移植费用收取管理:只能收取以下费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所移植人体器官得费用。
(1)摘取与植入人体器官得手术费;(2)保存与运送人体器官得费用;(3)摘取、植入人体器官所发生得药费、检验费、医用耗材费第七章病历制作管理与处方管理法律制度【病历得概念】就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得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得总与,就是由医务人员通过问诊、查体、辅助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获得有关资料,并将其归纳、分析、整理而形成得医疗活动记录,包括门(急) 诊病历与住院病历。
【处方得概念】就是指由注册得执业医师与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得、由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得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患者用药得凭证得医疗文书,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第八章药品管理法律制度【假药】就是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得成分不符得与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她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得。
【劣药】就是指药品成分得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规定得药品。
【医疗机构药剂管理】(一)从事药剂工作人员:依法经过资格认定得药学技术人员(二)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得管理1、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得条件:⑴具有保证制剂质量得设施、管理制度、检验仪器与卫生条件;(2)医疗机构配制得制剂应就是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市场上没有供应得品种;(3)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获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