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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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印章管理办法

合同印章管理办法

合同印章管理办法第一条合同印章保管制度(一)合同专用章(以下简称“印章”)应由公司法人授权指定专人保管;(二)严禁员工私自将公司印章带出公司使用。

若因工作需要, 确需将印章带出使用, 由用印人填写《印章外借申请单》(格式见附件一), 标明印章名称、用途、借出时间、预计归还时间, 经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

印章外出期间, 借用人只可将印章用于申请事由, 并对印章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三)印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 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 以免贻误工作;(四)严禁在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上用印, 不允许在未填写或者未填写完整的材料上加盖印章。

因工作特殊需用印时, 须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待工作结束后, 必须及时向公司签字用印领导汇报用印空白文件的使用情况, 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作废, 已使用的合同协议类文件须报商务中心备案;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 加锁保存, 严防被盗用、丢失。

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印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者遗失, 应保护现场, 及时向印章管理部门负责人报告, 同时采取紧急补救措施, 以免造成损失, 并配合查处。

第二条印章的交接印章移交须办理手续, 签署《印章移交记录表》(格式见附件二), 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

印章保管人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移交工作的一部分。

第三条用章审批规定合同、协议需要加盖公合同专用章。

首先由部门负责人对需盖章材料签字确认, 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其他负责人批准后盖章。

第四条印章的使用程序印章使用人须先经部分主管审核批准后方可用印, 同时应在《印章使用登记簿》(格式见附件三)上登记印章使用日期、使用部门、用印人、用途及批准人等;印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 严格审批手续, 不符合规定、超越审批权限或不经主管领导审批签发的文件、合同等, 印章管理人应当拒印, 并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第五条责任(一)违反以上规定者, 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者不良社会影响者, 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印章保管员应将印章审批资料保存完好, 汇总存档;公司部门相关部门负责不定期组织检查用章情况, 印章使用和保管部门也应定期检查并核对用印情况。

国家开发银行合同专用章管理暂行办法-开行发[2000]76号

国家开发银行合同专用章管理暂行办法-开行发[2000]76号

国家开发银行合同专用章管理暂行办法正文:---------------------------------------------------------------------------------------------------------------------------------------------------- 国家开发银行合同专用章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3月2日开行发〔2000〕76号)第一条为规范国家开发银行合同专用章(以下简称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根据《国家开发银行信贷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开发银行印章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同专用章的制发总行办公厅负责合同专用章的统一刻制和下发。

第三条合同专用章的编号各分行(包括总行营业部,下同)合同专用章编号如下:(01)总行营业部(02)天津分行(03)石家庄分行(04)太原分行(05)呼和浩特分行(06)沈阳分行(07)大连分行(08)长春分行(09)哈尔滨分行(10)上海分行(11)杭州分行(12)福州分行(13)南京分行(14)合肥分行(15)济南分行(16)郑州分行(17)武汉分行(18)长沙分行(19)广州分行(20)深圳分行(21)南宁分行(22)海口分行(23)重庆分行(24)成都分行(25)昆明分行(26)西安分行(27)兰州分行(28)乌鲁木齐分行第四条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各分行在授权范围内以总行名义签订信贷合同(包括借款合同、临时借款协议、提款协议、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展期协议、用款(还款)计划变更协议)时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未经总行法律事务局批准,不得在其他文件上使用合同专用章。

第五条合同专用章的管理一、合同专用章应由各分行办公室负责管理;二、合同专用章应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使用;三、使用合同专用章时应由使用部门填写“国家开发银行合同专用章用印审批单”(附件一),经合同授权签字人审查同意后方可用印;四、监印人应对用印范围和用印手续严格审查,并对用印情况进行登记;五、用印位置应压签字人姓名及落款日期;六、用印审批单、用印登记本应由各分行办公室妥善保管。

合同专用章使用管理办法(2024精)

合同专用章使用管理办法(2024精)

合同专用章使用管理办法一、背景介绍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加强对合同签订流程的控制和监督,保证合同签订的合规性和准确性,制定本《合同专用章使用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合同专用章使用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职工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文件等相关文书中的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三、合同专用章的定义和类型1. 定义合同专用章是公司为进行合同签署而设立的特定印章,用于对外签署合同、协议等重要文件。

2. 类型合同专用章分为电子章和实物章:•电子章:指使用数字签名技术的电子图章,用于合同的电子签署。

•实物章:指公司印制的实物印章,用于合同的纸质签署。

四、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要求1. 申请和领用所有职工在需要使用合同专用章前,必须向公司办公室提出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领取合同专用章。

2. 使用权限合同专用章的使用权限只限于公司授权人员,未经授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3. 使用场景合同专用章只能在公司与外部合作伙伴签署合同、协议等重要文件时使用,不得在其他场景中使用。

4. 使用流程合同专用章的使用流程如下:•步骤一:确认合同或协议内容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步骤二:将需要签署的合同或协议发送至合同专用章负责人。

•步骤三:合同专用章负责人审核合同或协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步骤四:经过审核的合同或协议由授权人员进行签署,并盖章。

•步骤五:将签署完成的合同或协议存档,并备案。

5. 使用记录和备案公司办公室对合同专用章的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和备案,包括使用人员、使用日期、使用文件等相关信息,以便追溯和监督。

五、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和管理1. 保管责任合同专用章的保管责任由合同专用章负责人负责,需确保合同专用章的安全和保密。

2. 定期检查公司办公室负责定期对合同专用章进行检查,保证合同专用章的完好和正常使用。

3. 持续培训公司应定期组织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培训,提高职工对合同专用章管理的认识和知识。

六、违规处理和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本《合同专用章使用管理办法》的行为,公司将视情况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专用章使用管理办法正规范本(通用版)[1]

合同专用章使用管理办法正规范本(通用版)[1]

合同专用章使用管理办法一、背景合同专用章是企业以及其他机构在签订合同时使用的一种特殊印章。

合同专用章的使用涉及到合同的有效性和法律效力,所以对于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十分重要。

为了规范和统一合同专用章的使用,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和权威性,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合同专用章的企业和机构。

三、合同专用章的保管1.合同专用章由企业或机构进行保管,任何非授权人员不得私自擅用合同专用章。

2.合同专用章应妥善存放,在未使用时应存放在安全的地方,防止盗窃或丢失。

四、合同专用章的使用1.合同专用章只能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使用,用于盖章的合同必须经过相关部门或人员的审核和批准。

2.使用合同专用章的人员必须是具有相应授权的人员,在合同签订前,必须核实授权人员的身份和权限。

3.使用合同专用章时,必须仔细核对合同内容,确保合同的真实和完整。

4.在签订合同时,应在合同专用章旁边注明盖章日期,并由签约各方在注明处签字确认。

五、合同专用章的变更和报废1.如果合同专用章的样式或内容需要进行变更,必须经过企业或机构内部程序的批准和审核。

2.对于报废的合同专用章,必须进行合理有效的销毁,并记录销毁的日期和方式。

六、合同专用章的丢失和遗失1.如果合同专用章丢失或遗失,必须立即向企业或机构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合同专用章被滥用。

2.对于丢失或遗失的合同专用章,企业或机构应当尽快补办新的合同专用章,并注销原有的合同专用章,以确保安全和合法性。

七、违规行为的处理对于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将采取措施进行处理:1.轻微违规行为,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

2.严重违规行为,撤销合同专用章使用权限,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归企业或机构所有,在合同专用章使用管理方面,企业或机构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变更,并及时告知相关人员。

就是合同专用章使用管理办法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企业或机构规范合同专用章的使用,保护合同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合同专用章使用管理办法

合同专用章使用管理办法

合同专用章使用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合同专用章的管理和使用,保证合同的有效性、真实性和完整性,制定以下合同专用章使用管理办法:一、原则1. 合同专用章必须为公司独有,不能外借、转移、出售、赠与或抵押。

2. 合同专用章使用应当遵循“保密、安全、规范、有效”的原则。

3.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合同签署的合法性、有效性。

二、合同专用章管理1. 公司应当设立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严格限定合同专用章的使用权限和范围。

2. 合同专用章必须由公司指定的负责人在专用章登记簿中登记,确保合同专用章的安全和管理。

3. 合同专用章必须妥善保管,定期检查,确保章面完好、字体清晰,不得有污迹或者损坏等。

4. 严格限制合同专用章的使用权限,除了负责人授权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使用。

5. 在使用合同专用章前,应当先检查合同内容,确保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正确性。

并在使用合同专用章时要求合同签署人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签署顺序、地点、数量等规定进行。

6. 每年应当对合同专用章进行清点和核对,确保合同专用章的安全和完整性。

三、合同专用章使用1. 合同专用章只能用于公司合同的签署和盖章,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用途。

2. 在合同签署时,应当将需要加盖专用章的地方事先标注清楚,并告知各方。

3. 在签署合同时,应当由合同签署人亲自进行操作,确保合同签署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4. 各种合同文件一经签署,原则上合同专用章不得再次使用,如需使用,必须获得公司负责人的书面授权。

5. 对于合同专用章的损坏或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公司负责人,并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合同专用章的安全。

四、违规处理1. 对于违规使用合同专用章,严重者应当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责任。

2. 对于严重违规使用合同专用章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对于违规外借、转移、出售、赠与或抵押合同专用章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

企业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

企业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

企业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加强企业合同专用章的管理,保障企业合法权益,规范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和保管,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合同专用章的刻制、启用、使用、保管、销毁等全过程管理。

三、职责分工(一)法务部门1. 负责制定和修订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

2. 审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申请,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监督合同专用章的使用情况,对违规使用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二)行政部门1. 负责合同专用章的刻制、启用、销毁等手续的办理。

2. 保管合同专用章,确保印章的安全。

3. 按照规定流程使用合同专用章,并做好使用登记。

(三)业务部门1. 按照企业规定,提出合同专用章使用申请,并提供相关合同文件。

2. 确保所签订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四、合同专用章的刻制1. 因业务需要刻制合同专用章的,由业务部门提出申请,经法务部门审核,报企业负责人批准后,由行政部门统一办理刻制手续。

2. 刻制完成的合同专用章,应在公安机关备案,并留存印模。

五、合同专用章的启用1. 新刻制的合同专用章启用前,应在企业内部发布启用通知,明确印章的启用日期、使用范围等事项。

2. 启用通知应由法务部门起草,经企业负责人批准后发布。

六、合同专用章的使用1. 使用合同专用章须填写《合同专用章使用申请表》,注明使用部门、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对方单位名称、使用日期等信息,并附上合同文本,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法务部门审核、企业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2. 合同专用章应加盖在合同文本的指定位置,确保印章清晰、完整。

3. 严禁在空白合同、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等文件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七、合同专用章的保管1. 合同专用章由行政部门指定专人保管,保管人应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保密意识。

2. 保管人不得擅自将合同专用章带出企业,如有特殊需要,须经企业负责人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

3. 保管人应妥善保管合同专用章,如发生印章丢失、被盗等情况,应立即报告企业负责人,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

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

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对合同专用章管理的监督,保障合同专用章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同专用章是指用于盖章确认合同有效性的专用章,包括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等。

第三条合同专用章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安全、便捷的原则。

第四条合同专用章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制度和规范,明确责任部门和管理流程。

第五条合同专用章管理应当加强安全防范,防止盗用、丢失和损坏。

第六条合同专用章管理应当加强使用监督,确保章的使用符合规定。

第七条合同专用章管理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做好章的存档和使用记录。

第八条合同专用章管理应当加强对章的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章的清晰和完整。

第二章管理责任。

第九条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章管理部门,负责合同专用章的统一管理和监督。

第十条章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章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章的使用范围和权限。

第十一条章管理部门应当对章的领用、使用、存放和报废等进行严格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领导应当加强对章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章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三章章的使用。

第十三条合同专用章应当按照规定的章管理制度进行使用,不得超范围使用。

第十四条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应当由授权人员进行,未经授权不得私自使用。

第十五条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应当在合同文本清晰可辨的位置盖章,不得遮挡文字和影响阅读。

第十六条合同专用章的使用人员应当对章的安全负责,确保章的安全和完整。

第十七条合同专用章的使用人员应当及时上报章的损坏、丢失或盗用情况,协助章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第四章章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章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章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九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对章管理工作进行定期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条公司应当建立章的使用档案,记录章的使用情况和使用人员,做到有据可查。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章的使用监督制度,对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五章章的保管和报废。

第二十二条合同专用章应当由专人负责保管,确保章的安全和完整。

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

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

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公司合同专用章是指公司为了标识和确认合同的有效性而设立的一种印章,具有法律效力。

在日常经营中,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非常重要,涉及到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为此,公司需要制定一套合理的管理办法来规范和操作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以下是公司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的详细内容。

一、管理目标和原则1. 目标:确保公司合同专用章的安全、畅通和合法使用,减少合同风险,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 原则:(1)统一管理:公司合同专用章统一归公司管理,由专人负责。

(2)规范使用: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严禁滥用和借用。

(3)信息保密:合同专用章涉及到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利益,必须严格保密,避免泄露。

(4)谨慎授权:对于合同专用章的授权必须谨慎,严格控制权限,避免滥用和误用。

二、合同专用章的设置和制作1. 合同专用章的设置: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和需要,设立适量的合同专用章,包括公司公章、法人章、财务章等。

2. 合同专用章的制作:合同专用章必须在具有合法资质的印章制作单位制作,确保制作质量和合法性。

制作过程中必须记录相关信息,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三、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1. 合同专用章的保管:(1)专人负责: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印章保管人员,负责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

(2)保管措施:合同专用章必须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保证不被盗窃、丢失或遗失。

保管人员应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如密封保险柜、密码锁等。

(3)记录登记:对每一次使用合同专用章必须进行登记,包括日期、使用人、用途等,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2. 合同专用章的使用:(1)法律合规:合同专用章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同一合同的多个章面必须一致,且不能超出合同授权范围。

(2)谨慎授权:公司应设立合同专用章授权制度,由相关人员审批和授权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3)使用限制:除非特殊情况,合同专用章只能由授权人员亲自使用,严禁借用和私自转交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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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专用章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本部合同专用章的管理,规范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行为,根据《合同管理办法》,结合省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专用章管理是指对外签订(变更、解除)合同时所使用的专用印章的管理。

第三条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刻制省公司合同专用章,负责设立专库、安排专人进行管理。

第四条合同承办部门要求加盖合同专用章,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合同会签单或小额合同审查单、会签审查通过的合同文本。

集中招投标的电网建设项目合同,需要合同专用章管理人携合同专用章外出加盖合同专用章的,承办部门需填写外出用章申请书(应盖章合同明细作为附件),送总经理工作部主任批准。

承办部门应提供交通工具保证合同专用章外出安全,合同专用章管理人凭受托人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用章完毕以后应即刻归库。

第五条合同专用章管理人因休假、出差等原因,将合同专用章交其他工作人员保管使用的,应经总经理工作部分管领导同意并办理移交手续。

第六条合同专用章管理部门(人员)的职责:
1.妥善保管合同专用章,不得遗失、毁损或擅自交与他人;
2.严格按规定使用合同专用印章;
3.建立使用台账,严格使用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用章编号、合同编号、合同名称、承办单位、用章时间、受托人、合同标的、合同承办人签字;
4、妥善保管台账、合同会签单、小额合同审查单、外出用章申请书及其附件,每年及时归档;
5.不得擅自携带合同专用章外出签订合同;
6. 不得在空白合同书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七条本办法由省公司总经理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

公司合同专用章
外出使用申请书
(200)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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