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从教行为规范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的八条规定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的八条规定第一篇: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的八条规定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的八条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现就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特作如下规定: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不得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论和有害师生身心健康的观点,不参加与邪教和非法组织活动。
二、忠诚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不得在课堂上抽烟、使用通讯工具,不得擅离职守、私自缺(调)课和请人顶岗代课。
三、提高综合素质,加强学习,严禁笃学,开拓创新,不得在教育教学中出现科学性、知识性错误,不得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不得弄须作假骗取荣誉、职称(务)、资格和待遇。
四、实施素质教育,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着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不得违背课程计划随意增减课程内容和无教案授课,不得增加学生的课业负担,不得公开排列学生的考试名次。
五、坚持育人为本,关爱学生,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依法依规管理学生。
不得在教育教学中讽刺、挖苦、贬低、辱骂、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不歧视、冷落、排斥学困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让学生停课、辍学。
六、遵守纪律,静心教书,不得私自办班和有偿家教,不得谋取私利,不得违规收费、推销资料,不得收取或变相向学生和家长收取礼金礼品。
七、带头自尊自重,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不得在教育教学中说粗话,工作期间不得酗酒,不得穿戴不文雅服饰上课。
八、坚守职业操守,举止文明,情趣高雅,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教育感染学生,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和引路人,不得在工作日和公共场所打麻将搞赌博、不上不健康网站,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中学教师从教行为规范文

中学教师从教行为规范文尊敬的中学教师:伴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推进,中学教师的角色和责任变得更加重要。
作为中学教师,你们肩负着培养未来社会栋梁的重任,需要具备良好的教育素养和行为规范。
为此,我们制定了以下中学教师从教行为规范,希望你们能自觉遵守并努力践行。
第一章师德师风第一条中学教师应具备高尚的师德品质,做到以身作则、诚信守法、廉洁奉公,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
第二条中学教师应坚守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教育教学中要以学生为中心,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和心理健康。
第三条中学教师应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科研研讨,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第四条中学教师应弘扬科学精神,遵循科学规律进行教育教学工作,不附和盲从、追求表面。
第二章教学行为规范第五条中学教师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的教学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第六条中学教师应注重知识传授的同时,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动手实践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七条中学教师要坚持因材施教,关心关爱每一个学生,鼓励他们发展特长,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人际关系观。
第八条中学教师应严守课堂纪律,营造活跃的学习氛围,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第九条中学教师应及时批改学生的作业和考试试卷,并针对学生的错误进行解析和指导,及时给予学生反馈。
第三章师生关系的规范第十条中学教师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以德才悬殊、文化差异等为由歧视对待学生,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
第十一条中学教师要与学生建立平等、亲近而尊重的师生关系,关注学生的成长需求,引导学生健康发展。
第十二条中学教师要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心理健康,及时发现学生心理问题并及时提供帮助,为学生的成长提供有力的支持。
第十三条中学教师要遵循教育法律法规,严禁有不正当的师生关系,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中学教师要与家长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合作,及时向家长传达学生的学习情况和发展需求。
学校教师教育教学行为规范

学校教师教育教学行为规范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树立良好的师德风尚,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教师法》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法律、教育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一、热爱教育事业。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端正教育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于职守,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努力维护教师形象,全心全意做教育。
二、增强法制观念。
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注重仪容仪表。
仪表(包括发式、穿戴、化妆)大方、整齐、清洁,符合教师职业要求。
四、严明工作纪律。
上课要提前候课,按时上下课。
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制度。
外出学习、考察须经批准,按时间安排和活动路线进行。
自觉服从组织调动和学校工作安排,做到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
五、依规廉洁从教。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拜金主义和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
六、关心爱护学生。
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保护自尊心,与学生平等有效沟通,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关心全体学生的成长。
因材施教,循循善诱,坚持激励评价,注重发展学生个性特长,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关心爱护学习困难、心理异常、行为偏激、身体特异、家庭特殊的学生。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让学生拥有快乐的学校生活。
七、遵循教育规律。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课程标准,坚持求真务实的态度,严格落实教学常规。
明确教育教学工作目的和要求,严肃认真对待教学工作中的每一项内容,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八、精心组织教学。
认真执行教学计划,严格按课程表上课,课前应备好课,并写出教案。
上课前,教师应提前进入教室,做好一切课前准备,精心设计作业,及时进行作业讲评和订正辅导。
及时进行集体或个别辅导,有针对性地做好培优补差工作。
九、提高执教能力。
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努力学习现代教育理论,拓宽知识视野,及时掌握本学科前沿知识和相关理论。
中学教师从教行为规

中学教师从教行为规范是指中学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遵守的一系列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
这些规范旨在引导教师进行正确的教育教学活动,提高教育质量,保障学生的权益和安全。
下面,我将为您详细介绍中学教师从教行为规范。
一、敬业尽责教师是肩负着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重大任务,因此,教师应当具备敬业精神,保持较高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
具体包括:1.兢兢业业,认真备课,提前做好充分准备。
2.按时批改作业和试卷,给予学生及时的反馈。
3.精确统计学生的学习状况,及时进行学情分析,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学习辅导。
二、尊重学生教师应当尊重学生,关心每个学生的成长,提供公正的教学评价,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具体包括:1.倾听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
2.制定公平公正的评价制度,确保学生的权益。
3.给予学生鼓励和赞扬,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和动力。
三、维护学校秩序教师是学校的管理者之一,应当积极维护学校的纪律和秩序。
具体包括:1.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安排和领导。
2.严禁打架斗殴,携带危险物品和毒品,保持良好的社会公德。
3.热心协助学校管理工作,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维护校园安全。
四、保护学生安全教师是学生的监护人之一,应当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防止学生在学校内受到伤害。
具体包括:1.严禁体罚、虐待、侮辱和歧视学生,确保学生的心理安全。
2.对学生的个人隐私保密,尊重学生的人格权益。
3.关注学生的生活习惯和行为动态,及时发现问题,进行适当的指导和干预。
五、与家长保持沟通教师是学生与家庭之间的纽带,应当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合作关系,共同关注学生的发展。
具体包括:1.定期向家长汇报学生的学习情况和班级动态。
2.耐心解答家长的疑虑和问题,给予适当的教育建议。
3.积极参加家校沟通会和家长会,与家长共同探讨解决教育问题的方法。
六、不断提高专业能力教师是从业者,应当持续提升自己的教育水平和专业能力。
具体包括:1.参加教育培训和研修,不断学习教学方法和教育理论。
教师从教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教师从教行为规范管理制度1. 简介教师从教行为规范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教师的从教行为,提高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管理水平而制定的一项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教师的职责,规范教师的行为准则,加强教师的自律意识,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2. 教师从教行为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规范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原则。
下面是教师从教行为规范的一些重要要求:2.1 为人师表教师应以身作则,端正品行,言行一致,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做学生学习、行为的榜样。
教师应当具备正确的价值观、道德观和社会责任感,不仅在教育教学上做好示范,同时也在生活中注重修养和道德规范。
2.2 热爱教育事业教师应当热爱教育事业,为学生的成长和发展付出心血和努力。
教师应具备教书育人的激情和责任感,积极参与学生的教育教学活动,关心学生个体差异,促进每个学生全面发展。
2.3 严禁任课外行为教师应当严禁与学生发生不当关系,禁止虐待和侮辱学生。
教师应以专业教育为主要任务,禁止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职务,不得将个人事务干扰教育教学工作。
2.4 不得贪污行贿教师应认真履行教育教学的职责,坚守清廉党风,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与学生或家长进行经济交易。
教师应当保守学生家庭和学校的秘密,不得泄露学生的隐私。
2.5 尊重学生权益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不歧视、不侮辱学生,遵守学生人权,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教师应注重与学生的良好沟通,给予学生合理的教育、批评和建议,帮助学生正确成长。
2.6 遵守法律法规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乱纪的行为。
教师应当守信用、讲规矩,提高法律意识,切实维护学校和社会的公共秩序。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严守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学术创新成果。
3. 教师从教行为规范管理为了有效管理教师的从教行为,学校应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包括以下方面:3.1 行为准则和责任追究学校应明确教师的行为准则,制定相关管理规定,并将之纳入教师管理体系中。
中学教师从教行为规范本

中学教师从教行为规范本序言:中学教师是一支重要的教育力量,他们的言行举止对学生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为了规范中学教师的从教行为,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从教行为规范本》。
第一章从教操守第一条中学教师应遵守教师法律法规,坚守教育职业道德,做到言行一致,以身作则。
第二条中学教师应保持高尚的师德操守,诚实守信,守法敬业,坚守教育理念,忠于教育事业,尊重学生人格。
第三条中学教师应当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不得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虐待、歧视、传播恶意信息等伤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
第四条中学教师应具备高尚的教育情怀和丰富的专业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教育素养和教学水平。
第二章从教师生活行为第五条中学教师应注重自己的形象修养,保持良好的仪表仪容和言谈举止,严禁在社交场合违背教师职业道德。
第六条中学教师应尊重学生家庭,不得干涉学生家庭事务,不得向学生家庭传播负面信息。
第七条中学教师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礼品、回扣或擅自接受他人的请托。
第八条中学教师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参与非法活动,不从事违背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三章从教与学生的关系第九条中学教师应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积极引导和帮助学生解决问题。
第十条中学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个性和权利,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和成长需求。
第十一条中学教师应倾听学生的意见和反馈,对学生的发言尊重并及时给予回应。
第四章从教学行为第十二条中学教师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践行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十三条中学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科学安排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效果。
第十四条中学教师应关注学生的学习进步和困难,采取有针对性的教育教学举措,帮助学生克服困难,提高学习成绩。
第十五条中学教师应尊重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特长,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教师从教行为规范

教师从教行为规范
教师是人类灵魂工程师,是推进教育创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主导力量,教师的言行举止,职业道德水平时刻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教师师德师风影响和决定了学校校风和学风的好坏,为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使我校教师从教行为更上新台阶,特制订以下行为规范: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依法从教、为人师表、遵纪守法、率先垂范。
二、更新教育理念,遵循教育规律,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方法,努力掌握现代化教育手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加强学习,严谨治教,积极钻研业务,认真搞好教学每一个环节,做到因材施教,注重学生个性发展。
四、尊重学生人格,热爱学生。
不歧视、侮辱、排斥、挖苦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主动关心、帮扶困难学生。
五、洁身自爱、廉洁从教、不乱罚款,不向学生家长谋私利,不接受学生家长吃请和礼品,不强制向学生推销购买教辅资料、不搞有偿家教或有偿补课。
六、尊重家长,虚心听取学生家长意见,密切保持学校与家庭的联系,认真做好家访工作,切实提高工作作风。
七、为人师表,做到诚实、守信、公正、严格,注意自己的仪表举止,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
八、遵守劳动纪律,上课不迟到、不早退,在教学工作中,使用职业语言和文明用语。
对照上述条款,敬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如有违反现象请及时通过电话与学校办公室联系。
规范老师从教行为20条

西凤小学规范教师从教行为20条
1、严禁传播有损党和国家利益的言论。
2、严禁从事损害教育声誉的活动。
3、严禁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4、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索要和收受学生和家长的礼金、礼品。
5、严禁以盈利为目的,向学生推销或者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
6、严禁参加或诱导学生参加非法组织、“黄、赌、毒”和迷信活动。
7、严禁擅自停课,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8、严禁有偿补课、有偿家教或到培训机构兼职补课。
9、严禁侮辱、歧视、孤立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侵害学生。
10、严禁与异性学生单独相处。
11、严禁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估、职称评聘中营私舞弊。
12、严禁在教科研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
13、严禁工作时间炒股、娱乐、酒后上课。
14、严禁擅自调课或请人代课。
15、严禁衣着暴露,佩戴影响教师形象的饰物。
16、严禁染发染甲。
17、严禁穿拖鞋进课堂。
18、严禁在课堂内接打手机。
19、严禁在校内吸烟。
20、严禁其他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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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中小学教师从教行为的有关规定
为加强我校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进一步规范我校中小学教师教学行为,塑造我校教师良好的“师表”形象,努力提升我校教学质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师在执教过程中要自觉做到: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二、教师要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培养优秀人才,发展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严禁参与赌博、封建迷信、色情或邪教活动。
三、教师要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无故停课、缺课、擅离职守或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不得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四、教师要热爱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地评价和对待每一位学生,严禁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五、教师要严谨治学,自觉提高自身业务素质,要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与时俱进,不断更新知识、更新观念,增强创新意识,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提高教育教学和教科研水平,不准在教学中出现知识性错误,不得重复使用旧教案。
六、教师要尊重同事,团结合作,正确对待竞争,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不得诋毁其他教师,不得有损害学校荣誉和不利于同志团结的言行。
七、教师要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沟通联系,定期进行家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不得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八、教师要发扬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不搞有偿家教,不从事第二职业,不得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和礼金,不准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或亲友办私事,严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不得自立名目乱收费,乱罚款,不准向学生推销商品或强迫学生购买规定书目以外的学习资料。
九、教师要为人师表,模范地遵守社会公德,语言规范健康文明,校内要讲普通话,写规范字,行为举止要礼貌,衣着得体,要体现教师
职业特点,不穿奇装异服,不浓汝艳抹,不穿拖鞋、背心进课堂。
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不准在教学区和学生面前吸烟、打牌、喝酒,酒后不准进入教育工作场所、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上课时间严禁使用手机、传呼机或接听私人电话。
十、教师要严格执行规定的作息时间,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要根据教学要求和学生实际,合理、精选,科学布置作业,作业的份量和难度要适合不同层次的学生;不布置机械重复和大量抄写的作业,不以留作业作为惩罚学生的手段,不加班加点,不占用学生的活动课及休息时间。
在职教师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如下处理:
1、将违规进行家教和违规在校外教育机构兼课的情况记入教师业务考核档案;
2、两年内不能评为各级各类先进;
3、两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
4、扣除当年考核发放的奖金;
5、五年内不能聘为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现为中层以上干部的,查实后即刻解聘;
6、取消已取得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名师培养对象等资格;
7、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或屡教不改者,当年年度考核定为基本合格或以下等次,学校可给予待岗、换岗直至解聘等处理或调离原单位。
中江县通山乡中心学校
201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