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基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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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水电站日常管理制度

关于水电站日常管理制度

关于水电站日常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水电站的日常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障生产安全,保护环境,树立公司形象,国家财产和职工的切身利益。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水电站总经理是水电站的法定代表人和全面负责人。

2. 副总经理分工负责生产、安全、财务、人力、办公室等相关工作。

3. 生产部负责水电站发电生产工作。

4. 安全环保部负责水电站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

5. 财务部负责水电站财务管理工作。

6. 人力资源部负责水电站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7. 办公室协助总经理处理日常事务。

8. 工会协助管理、维护职工权益。

三、生产管理制度1. 生产计划管理(1)严格按照水电站发电能力和市场需求制定生产计划。

(2)充分利用水电站的优势,确保水电站发电量的持续增长。

2. 设备管理(1)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制度,对发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3. 安全生产(1)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安全演练,确保员工熟悉应急处理程序。

四、财务管理制度1. 经济责任制(1)实行“谁生产谁负责”的经济责任制,鼓励员工加强生产管理。

(2)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完成生产任务的员工进行奖励。

2. 成本管理(1)建立科学的成本核算制度,控制水电站的生产成本。

(2)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水电站的竞争力。

五、环境保护制度1. 环境风险评估(1)建立环境风险评估制度,对水电站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

(2)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水电站对环境的影响。

2. 绿色发展(1)加强环保宣传教育,提倡节能减排,推动水电站向绿色发展。

(2)符合环保标准的新设备、新工艺优先推广应用。

六、人力资源管理制度1. 人才培养(1)建立完善的员工培训制度,提高员工专业技能。

(2)定期开展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2. 职工权益(1)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的工资福利。

水电站运行管理制度模版(3篇)

水电站运行管理制度模版(3篇)

水电站运行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水电站的运行管理,确保水电站的安全、高效、可持续运营,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水电站的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水电站的运行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1. 水电站:指利用水能发电的工程设施和相关设备。

2. 运行管理:指水电站日常运行的各项管理工作。

3. 运行人员:指水电站的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等。

第四条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水电站的运行必须以安全为前提,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 高效运营:水电站应合理利用资源,提高发电效率,实现经济效益。

3. 环境保护:水电站应积极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4. 法律合规:水电站的运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严禁违法违规行为。

5. 信息化管理:水电站应推动运行管理信息化,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组织架构1. 水电站设立管理部门,负责水电站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2. 水电站设立安全保卫部门,负责水电站的安全工作。

3. 水电站设立维护部门,负责水电站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第六条职责分工1. 管理部门负责水电站运行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2. 安全保卫部门负责水电站的安全检查、防范和应急处理工作。

3. 维护部门负责水电站设备的维护、保养和修复工作。

第七条职责清单1. 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1.1 制定水电站运行管理规章制度。

1.2 组织制定水电站的运行计划。

1.3 监督实施水电站的运行计划。

1.4 组织开展水电站的安全培训。

1.5 处理运行中的问题和突发事件。

1.6 提出改进水电站运行管理的建议。

2. 安全保卫部门的职责包括:2.1 负责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2.2 制定安全预案和应急预案。

2.3 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

2.4 处理突发事故和事故调查。

3. 维护部门的职责包括:3.1 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和保养规程。

水电站运行管理制度

水电站运行管理制度

水电站运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了规范水电站的运行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和运行效率,订立本制度。

2.本制度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管理要求。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水电站的运行管理工作。

2.水电站的全部人员,包含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维护人员等,都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定义1.水电站:指负责水能转化为电能的电力发电设施,包含水库、水轮机、发电机组等。

2.运行管理:指对水电站的日常运行和生产管理工作进行规范、监督和引导的活动。

第四条责任分工1.水电站管理负责人:负责水电站的整体运行管理工作,包含订立运行计划、调度发电等。

2.运行人员:负责水电站的操作和监测工作,包含巡察、检修、数据手记等。

3.维护人员:负责水电站设备的维护、保养和修复工作。

第二章运行计划与调度第五条运行计划1.水电站管理负责人应依据电力需求、水资源情况和设备情形,订立每日、每周、每月的运行计划。

2.运行计划应包含发电量、水位、水流量等关键指标的猜测和布置。

1.水电站管理负责人应依据运行计划进行合理调度,确保发电设备的稳定运行。

2.调度应综合考虑电力市场需求、水位变动、水库存储和环境要求,敏捷调整发电量。

第七条运行报告1.每日运行结束后,运行人员应填写运行报告,认真记录当天的运行情况和设备情形。

2.运行报告应包含发电量、水位、水流量等关键指标的实际情况,并记录异常情况和处理措施。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八条安全责任1.水电站管理负责人对水电站的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应确保水电站运行过程中无安全事故发生。

2.运行人员和维护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障自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第九条安全培训1.水电站管理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运行人员和维护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安全培训内容应包含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措施、事故案例分析等。

第十条应急预案1.水电站管理负责人应订立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和行动方案,在发生事故时快速处理。

水电站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水电站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水电站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随着经济发展和人们对能源需求的增加,水电站作为清洁能源的重要来源之一,在能源行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为了保证水电站的正常运行、安全生产和保护环境,制定和执行规范的规章制度变得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水电站的规章制度以及不同岗位的职责进行论述,以期对读者有所启迪。

一、水电站规章制度1.安全管理制度在水电站的运行过程中,安全第一是至关重要的原则。

水电站应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各级岗位的安全责任、安全教育培训、应急预案、事故报告和调查等内容。

同时,相关制度也应明确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流程,确保事故的及时响应和有效防控。

2.生产管理制度水电站的生产管理制度应涵盖从设备运行维护到能源调配的方方面面。

这些制度可以规范运行人员的日常操作行为,确保水电站设备的正常运转。

管理制度还需要明确生产计划的制定和执行,以及对电力供应和负荷的调控管理,保证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

3.环境保护制度随着人们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度提高,水电站的环境保护也成为重要的议题。

环境保护制度包括水电站周边环境的监测和评估、废水废气的处理、生态恢复和保护措施等内容。

通过制定环保制度,水电站能够更好地履行其社会责任,保护当地生态环境。

二、岗位职责1.运行人员水电站的运行人员是水电站正常运行的中坚力量,他们的主要职责包括设备巡视和检修、控制运行参数、应急处理以及日常工作记录等。

运行人员需要熟悉水电机组的工作原理,能够准确判断设备的运行情况,并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2.维护工程师维护工程师是水电站设备维护和故障排除的专业人员,他们负责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达到良好的运行状态。

维护工程师还需要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并提出改进设备的建议。

他们需要具备扎实的技术知识和丰富的维护经验,为水电站设备的正常运行提供技术支持。

3.安全监测员水电站的安全监测员主要负责对水电站的运行过程进行监测和评估,发现潜在的安全隐患,并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

水电站运行管理制度(4篇)

水电站运行管理制度(4篇)

水电站运行管理制度运行管理制度是指水电站为了确保正常运行和提高管理效率所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该制度旨在规范水电站的运行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

下面是一个水电站运行管理制度的范例,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电站的运行管理行为、保证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电站的运行管理和相关行为,适用于所有与水电站有关的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第三条水电站的运行管理应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

第四条水电站的运行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水电行业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标准,做好相关文件的备案和监管。

第二章运行管理机构第五条水电站应设立运行管理部门,负责水电站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运行管理部门由站长或总工程师负责,设立必要的岗位和职责。

第六条运行管理部门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保证运行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七条运行管理部门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共同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水电站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操作规程第八条水电站应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明确设备操作流程和操作要求,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九条水电站应定期开展设备巡视和维护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十条水电站应加强设备保养与维护工作,建立设备台账,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保养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水电站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安全生产。

第十二条水电站应加强对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三条水电站应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章经济管理第十四条水电站应建立健全经济管理制度,制定科学的运行计划和预算,合理安排产量和产值。

第十五条水电站应加强水资源的管理和节约利用,降低水电站的耗水量和能耗,提高经济效益。

水电站运行管理制度范本(4篇)

水电站运行管理制度范本(4篇)

水电站运行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电站运行管理行为,提高水电站运行效率和安全性,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电站全部运行管理人员。

第三条水电站运行管理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水电站运行管理人员应严守职业道德,忠实履行职责,做到言行一致,积极主动地为水电站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第五条水电站运行管理人员应加强团队合作,互相支持,共同促进水电站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第二章运行管理责任第六条水电站运行管理负责人应根据水电站的运行需要,制定和实施适当的管理措施,确保安全、高效的运行。

第七条水电站运行管理负责人应组织编制水电站的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教育,确保员工理解和遵守规章制度。

第八条水电站运行管理负责人应制定年度运行管理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第九条水电站运行管理负责人应定期检查运行设备和设施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第十条水电站运行管理负责人应对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并确保问题不再出现。

第三章岗位责任第十一条水电站运行管理人员应根据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保证水电站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水电站运行管理人员应按照要求参加各类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第十三条水电站运行管理人员应加强沟通和协调,与其他部门合作共同解决问题。

第十四条水电站运行管理人员应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科学安排时间和资源,高效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五条水电站运行管理人员应积极与同事沟通交流,相互支持,互帮互助,共同促进水电站的发展。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水电站运行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水电站运行管理人员应制定水电站运行的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并确保全员遵守。

第十八条水电站运行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运行设备和设施的巡检和维护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九条水电站运行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水电站运行管理制度范文(3篇)

水电站运行管理制度范文(3篇)

水电站运行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水电站的运行管理,提高水电站的安全可靠性和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水电站的运行管理工作。

第三条水电站运行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贯彻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统筹兼顾经济、环保和社会效益。

第四条水电站运行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水利部门的规定。

第五条水电站运行管理应当树立正确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科学高效的运行管理体系。

第六条水电站运行管理应当精细化、规范化,并具备适应力和创新力。

第七条水电站运行管理应当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提高资源利用率。

第八条水电站运行管理应当注重人才培养和技能提升,建立健全的队伍建设机制。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九条水电站应当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健全管理体系。

第十条水电站的组织机构应当包括:领导班子、运行管理部门、技术保障部门、安全监察部门等。

第十一条水电站应当建立健全的制度框架,明确制度的编制、审批和执行流程。

第十二条水电站各部门应当建立协调合作的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沟通。

第三章运行管理内容第十三条水电站应当制定科学的运行方针和计划,确保水电站的正常运行和供应安全。

第十四条水电站应当做好设备的日常巡检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第十五条水电站应当建立完善的运行记录和数据管理制度,确保运行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水电站应当加强预警系统建设,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七条水电站应当加强灾害防范和应急管理工作,确保水电站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八条水电站应当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九条水电站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和任务。

第二十条水电站应当加强安全监控和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一条水电站应当建立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做好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工作。

第二十二条水电站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和演练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水电站基本管理制度

水电站基本管理制度

水电站基本管理制度一、组织机构和职责1.水电站应设立规范的组织机构,包括总经理办公室、生产管理部、安全环保部、财务部等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力范围。

二、岗位职责和权责划分1.水电站应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责,确保各个岗位的职责清晰明确,避免责任模糊。

2.岗位职责划分应根据岗位的性质、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进行划分,并明确职责到人。

三、运营安全管理1.水电站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2.对水电站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3.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四、财务管理1.水电站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财务资金的管理、核算和报表编制。

2.建立财务与经济核算制度,准确记录和报告企业的财务活动。

五、成本控制1.水电站应建立成本核算制度,明确各项成本的分类和核算方法,确保成本合理、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2.通过制定费用预算、成本绩效考核等措施,提高成本控制的效果。

3.加强成本监督和考核,对超出预算或高于同行业水平的成本进行分析和解释。

六、劳动人事管理1.水电站应建立健全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包括招聘、用工、薪酬、培训、考核、福利等方面的规定。

2.实行岗位竞争上岗制度,通过公平、公正的选拔方式进行岗位任职。

3.水电站应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技能水平。

七、考勤管理1.建立科学的考勤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考勤行为,确保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的合理安排。

2.对迟到、早退、旷工等考勤异常情况进行处理,严格执行考勤纪律。

八、纪律和奖惩制度1.设立纪律部门,负责管理和执行纪律和奖惩制度。

2.对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记过、降职、辞退等处罚措施。

九、信息化建设与管理1.建立水电站信息管理系统,对生产、人事、财务等方面的信息进行系统化管理。

2.配备高效、稳定的信息技术设备,提高信息化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以上是水电站基本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水电站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制度设计和完善,并不断进行优化和改进,以确保水电站的安全、高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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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站基本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保证电站的安全、经济、可靠运行,根据电力系统的有关规程和公司管理制度的相关条款,结合目前国家同类电站的运行维护管理经验和本站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站领导应带领、督促各项工作开展,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班工作进行检查评议。

3、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各班应无条件地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拖拉、懒散的班组和个人,站内有权根据相关条款给予相应处罚。

4、值班人员在当班期间应搞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认真执行《安规(发电厂变电所电气部分)》、《普梯一级水电站运行规程》、《兴义市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及其他各种规章制度之条款。

二安全生产5、值班人员在当班期间不得外出。

如有特殊情况在轮休时间确需外出者,需报当班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回。

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如因此而发生事故,由当事人自行负责,并报上级处理。

6、当值期间进行倒闸操作,应严格按照有关规程规定执行,对操作错误,造成设备损坏情节较轻者,除由肇事人员负责修理或更换被损设备外,酌情扣减当月津贴;对操作错误造成设备损坏而又无理狡辩者,除由肇事人员负责修理或更换外,站内将给予50——100元的重罚。

对处罚不服或不按规程操作损坏设备情节严重者,报上级处理。

7、交班时除在记录上写清设备运行方式、卫生、工具等情况外,对当值发现的设备缺陷及异常情况还应向接班人员口头交待清楚。

由于交接班不清而在接班后造成的一切后果,均应由接班人员负责,且其罚则参照本规定之相关条款执行。

8、接班时发生的事故原则上应由交班人员处理。

待事故处理告一段落后,方能进行交班。

接班人员认为交接清楚,应立即签字认可,并在记录上注明交接班时间。

接班人员未签字认可而交班人员即行离班者,视为旷工。

9、接班后,当值人员应开好班前运行分析会,安排好本值内的工作。

10、所有人员除特殊情况外,均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交接班,违者每人每次罚款10元。

11、对记录上出现“全班“等模糊字样或在记录上代签字的班组或个人,每人每次罚款10元。

12、12、微机监控系统上不得进行与本人权限无关的操作,更不得在站内微机上打游戏,违者每次扣罚50元,并报上级领导处理。

13、13、未经批准在学习机上删除或更改文件、格式化磁盘等损坏物理数据的操作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14、14、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事故预想、安全日活动或卫生清扫等公共活动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15、凡属办理两票三制的不合格情况,每次对票面所列人员罚款10元,造成责任者,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16当值人员应按规定时间、规定路线巡视设备的相关检查项目,充分发挥眼、耳、鼻、手的作用。

遇特殊情况应加强检查。

对巡视检查发现的设备缺陷,应在相关部分作好记录,以备存档查考。

巡视者应对其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由于巡视检查不周导致事故或被接班人员检查发现者,站内将给予一定处罚,情节严重者报上级处理。

17、对发现设备缺陷,防止了严重事故者,站内将给予一定奖励。

18、发现的设备缺陷必须在本值内汇报当班领导,涉及电网运行安全的,应与市电力公司调度取得联系。

19、当值期间进出高压室,应随手将门关好,否则,每人每次罚款10元,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20、当值期间应准确、及时地抄报负荷记录,严禁穿拖鞋、背心、短裤等违反规定的衣物值班。

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每人每次罚款20元。

21、不按规定时间上班或上班时对各种报表漏抄、错抄、虚抄,对记录填写不清、漏记、错记、故意假记者,每次对当事人罚款20元,同时对当班值长罚款30元,值长和当班领导有类似情况发生时并发50元。

22、对当值期间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班组或个人,按旷工论处。

23、当班负责人每日至少应对全站整体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有关情况应根据本规定之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若站内人员发现当班负责人不认真履行职责时,可以检举揭发,情况属实者,对当班负责人和当班值长分别给予50元、30元的罚款,并由当事人在站务会上向全站人员保证以后不再发生类似情况。

对举报当班负责人违反规定情况属实的职工,站内每人每次给予50元奖励。

对于不称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当班负责人和当班值长,经站务会议研究,可扣减其职务津贴或给予就地免职。

三文明生产24、站内及生活区环境应经常保持清洁、美观,所有人员均应随时清扫。

在站内(包括花台内)及生活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物污染坏境者,除每次罚款50元外,并处当事人将卫生打扫一次,有故意乱扔或不服处罚者,视其情节加重处罚。

25、每周一所有当班人员应配合卫生清扫人员对全站卫生进行清扫,并打捞大坝进水口拦污栅前杂物。

清扫范围包括:站内及大门前所有地面、站内墙壁及设备本体、周围水沟、微机监控系统及其相关设备、厕所大坝及闸门启闭机室等。

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按旷工一天论处。

26、大班接班人员可参照本款25条之规定对所有交班项目进行检查。

若检查时未认真履行职责,对当事人参照本规定之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28、交班人员损坏或遗失公物,接班人员未检查发现或虽发现但不在交接班时言明者,由接班人员负责赔偿。

29、接班人员检查发现有妨碍交接班的情况,交班人员应无条件排除后,方可进行交班。

否则,其罚则参照本规定之相关条款执行。

30、站内日常值班制度按下述方法执行:30.1采用三班四倒制,时段为00:00——08:00、08:00——12:00、12:00——18:00、18:00——24:00,依次轮回;30.2所有时段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接替当值人员休息;30.3除当值人员外,所有人员均可在站内或生活区自由活动,但不得外出;30.4 00:00——08:00时段值班人员在交班前应将主控室记录整理好、卫生打扫干净(其区域包括高压室、主控室及门前、水机室及其平台、工具室、直配变室、厕所及其周围),并关闭所有照明灯具;30.5 00:00——08:00时段值班人员应将前一天报表的最大、最小值,月出力统计表等相关记录填写完整;31、凡有违反本款第30条规定之一者,每人每次扣发津贴20元。

32、生活区及站内所有物品使用后应放归原位,否则,每次对当事人罚款10元.33、生病住院职工站内一次性发给补贴50元.34、节假日对当班人员在原有伙食费用的基础上酌情追加。

35、站内人员之间或站内人员与外来人员吵架闹事、打架斗殴者,对站内人员每次罚款50元,对处罚不服或情节严重者,报上级处理。

36、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对故意损坏公物者,处以10倍罚款,对处罚不服或损坏公物后无理狡辩者,报上级处理。

37、当值人员应随时保持主控室控制台的清洁、美观,记录应摆放整齐,并不得在上面放置专业书籍以外的其他任何书籍,违者每次对当事人罚款10元。

38、有意见不在会上提出,而私下攻击,谩骂他人者,一经查实,每次对当事人罚款50元,并给予批评教育,拒不悔改或对处罚不服者,报上级处理。

39、接受电话不使用供电文明用语者,每次罚款10元,造成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40、上班期间携带猎枪,马刀等违禁物品到站者,对当事人每人每次罚款50元,并给予没收,不服者报上级处理。

41、当值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每次罚款20元。

对当值期间赌博者,除没收非法所得外,每人每次罚款200元,不服者报上级处理。

42、当值期间仪容不整或上车抢坐位影响站内形象者,每次罚款50元。

43、携带小孩上班者,每次罚款50元。

44、客人到站不主动打招呼、让座或视而不见者,每人每次罚款20元。

四考勤考绩45、职工有事需请假的,首先应取得值班长同意,3天以内(含3天)由大班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含3天)由站长批准,事假一天扣发津贴20元,当月事假累计超过7天者,扣发当月津贴;全所事假累计超过40天者,取消年终奖,全年事假累计40天(含40天)者,其年终奖按日平均数扣减;未转正职式工请事假的,按实际请假时间报请单位延长其转正期。

47、职工因病需请假休息的,必须持乡(镇)及以上公立医院有效证明,按请事假的批准权限报相应领导批准;病假期间工资归照发,但不享受津贴。

连续病假在14天以内者,病假一天扣发津贴10元;连续病假超过14天(含14天),但在20天以内(含20天)的,扣发当月津贴;连续病假在20天以上,6个月以内(含6个月)的按月平均数扣发年终奖;全年累计病假超过6个月的,取消全年年终奖。

48、职工因病、伤停止工作住院治疗的,其规定参照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执行,公司已按管理制度发放工资津贴的,电站不再重复发放。

49、直系亲属的丧假在5天之内(含5天)不予扣发,超于5天者,按事假处理。

50、婚假、产假及看护假按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执行。

51、旷工一个小班即视为旷工一天,对当事人罚款50元,全年累计旷工达两天及以上者报公司处理;事假一个小班者即视为请假1天,按本款第46条执行;病假以医院证明为准。

52、当值期间无特殊情况而不上班者,按旷工论处。

53、无特殊情况不得进行调班。

确有调班必要时,值班员(副值)应征得值长同意,值班长(正值)应征得当班值长(或站长)同意,否则视为旷工。

54、上班时无故掉车而又不说明缘由者,按旷工论处。

当日赶到电站并有一个小班未上者算旷工一天,否则报上级处理。

55、上班之前严禁喝酒,酒后上班视为旷工。

以喝酒为名,无视工作纪律,无理取闹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对处罚不服者报上级处理。

56、无故不服从工作分配、调动和指挥者,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报上级处理。

57、无特殊情况提前离站者按旷工论处。

特别地,大班交接当天12:00—14:00也按一个小班计算,事假一次扣发津贴20元,旷工则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58、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或虽参加但有意捣乱者,按旷工论处。

59、对工作搞得较好的班组或个人,站内有权给予一定的奖励;对工作不认真,拖拉懒散,不积极主动的班组或个人,对班组成员或个人每人每次罚款20元后给予批评教育。

对处罚不服或屡教屡犯者,报公司处理。

60、无故不得以任何理由请假。

有事请假应先征得值长同意,并写出请假条交由值长签字后上报当班领导。

先走人,后请假,补写请假条或以电话等方式请霸王假者,按旷工论处。

值长对本班人员补写请假条徇私者,一经查实,即罚款30元。

61、在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期间请假者,除按请假类别扣除其岗位津贴外,加班费一并扣发。

五劳动制度62、凡初到电站工作的人员,三个月见习期满后,应进行现场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能享受岗位津贴。

63、对全站人员,站内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现场考问。

考问成绩和“班组月供电量统计表”、平时表现等一道作为班组个人年终奖金发放时再分配的依据。

64、每月扣减的岗位津贴和罚款,将作为站内活动经费或奖金。

65、年终奖全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配处理。

66、每年对职工至少进行两次正式的现场考试,考试成绩在60分以下者,扣减当月津贴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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