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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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看合同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怎么看合同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

怎么看合同是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合同类型辨析:劳动合同 vs. 劳务合同一、引言本协议旨在详细阐述如何辨别合同类型,特别是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之间的区别。

在劳动关系中,正确判断合同类型至关重要,因为不同类型的合同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在本协议中,将详细介绍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定义、特征、适用范围、权利义务等方面的内容,以便对合同类型进行准确的辨别。

二、劳动合同的定义和特征1. 劳动合同的定义: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劳动条件、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的,以劳动者为主体,约定劳动关系的合同。

2. 劳动合同的特征:a. 双方主体:劳动合同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是合同的雇主,劳动者是合同的员工。

b. 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约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c. 工作内容:劳动合同约定了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

d. 薪酬支付:劳动合同规定了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等报酬的支付方式和标准。

e. 社会保险:劳动合同规定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劳务合同的定义和特征1. 劳务合同的定义:劳务合同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接受单位之间约定劳务提供的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合同是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接受单位之间订立的,以劳务派遣单位为主体,约定劳务关系的合同。

2. 劳务合同的特征:a. 三方关系:劳务合同涉及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接受单位和劳务者三方之间的关系。

b. 劳务关系:劳务合同约定了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接受单位之间的劳务关系,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c. 劳务提供:劳务合同约定了劳务派遣单位向劳务接受单位提供劳务的内容和方式。

d. 薪酬支付:劳务合同规定了劳务派遣单位向劳务者支付劳务报酬的方式和标准。

e. 社会保险:劳务合同规定了劳务派遣单位为劳务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劳动合同法概念及特征

劳动合同法概念及特征

劳动合同法概念及特征
劳动合同法是指规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

它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
定而制定的法律。

劳动合同法的特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立法目的,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是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促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平等协商,维护社会
稳定。

2. 平等自愿原则,劳动合同法倡导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平等自
愿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双方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不存在强
制性质。

3. 保护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法强调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包括工资、工作时间、休假、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

4. 协商一致原则,劳动合同法鼓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通过协商
一致的方式解决劳动关系中的问题,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5. 法律监督和保障,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关系的基本原则和
规范,同时也对违法行为进行了明确的法律监督和保障,保证法律的实施和执行。

总的来说,劳动合同法是一项保护劳动者权益、规范劳动关系的法律,其特征包括平等自愿原则、保护劳动者权益、协商一致原则和法律监督和保障。

这些特征的存在,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

劳动合同的定义和特征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定义和特征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定义和特征有哪些劳动合同láo dòng hé tóng,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劳动关系是指受劳动法调整的,在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

由于我国就业竞争激烈的国情以及《劳动合同法》发展历史,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地位的不平等性,造成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建立、变更和终止的一种法律形式。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因此,劳动关系包括了劳动合同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两种形态。

劳动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征外,还有自己独有的下列特征: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

简述我国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简述我国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简述我国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劳动合同是我国劳动法律关系的基本形式之一,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时间等事项达成的书面约定。

以下是劳动合同的几个特征:
1. 双方自愿: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自愿达成的协议,双方在平等、自由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和签订。

2. 相互权利与义务:劳动合同明确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如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假等权利,以及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条件、保护措施等义务。

3. 约定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约定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

固定期限合同是指劳动关系在一定时间内存在,而无固定期限合同则没有时间限制,只有当特定条件满足时,劳动关系才会终止。

4. 具有法律保护性: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当遵守合同约定的内容。

如果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申请补偿或解除合同。

5. 可变更和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也可以在特
定情况下解除,如一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或发生经济困难等。

劳动合同在保护劳动者权益、规范劳动关系、促进劳动市场稳定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是不是正式合同

劳动合同是不是正式合同

劳动合同是不是正式合同一、前言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基础。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劳动合同是否为正式合同存在疑问。

本文将从劳动合同的定义、特征、法律效力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以期对劳动合同是否为正式合同问题给出明确的答案。

二、劳动合同的定义与特征1. 劳动合同的定义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2. 劳动合同的特征(1)劳动合同的主体具有特定性。

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

(2)劳动合同的内容具有约定性。

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

(3)劳动合同的目的具有单一性。

劳动合同的订立目的是确立劳动关系,实现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结合。

(4)劳动合同的法律地位具有平等性。

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强迫对方接受不利于自己的条件。

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1. 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在我国,劳动关系的确立以劳动合同的订立为前提。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基础。

2. 劳动合同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劳动合同明确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对于调整劳动关系具有重要的法律规范作用。

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当双方的合法权益发生争议时,劳动合同是解决争议的重要依据。

3. 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保障《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用人单位不得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损害劳动者的权益。

劳动合同为劳动者提供了法律保障,使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享有合法权益。

民法典关于劳动合同内容

民法典关于劳动合同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是我国首部以法典形式整合民事法律规定的法律文本,对于规范民事关系、维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其中,关于劳动合同的内容在《民法典》中占有重要地位。

本文将从《民法典》中关于劳动合同的基本概念、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进行详细解析,以期为广大劳动者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劳动合同的基本概念《民法典》中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明确了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协议。

劳动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 劳动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性的合同。

劳动者承担提供劳动力的义务,用人单位承担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

2. 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

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

3. 劳动合同的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

劳动者享有劳动权益,如工资、工时、休假、劳动安全等;同时,劳动者需承担相应的劳动义务,如按时提供劳动力、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

4. 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劳动合同依法成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义务,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依法承担。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民法典》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劳动合同的内容,但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进行。

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包括要约、承诺、试用期等环节。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的履行涉及以下几个方面:1. 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方式、时间和周期由双方约定。

劳动法 第四章

劳动法  第四章

第四章劳动合同制度《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

劳动合同制度,对于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实现劳动力资源的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节劳动合同概述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一)劳动合同的概念我国对劳动合同的定义可分为学理定义和立法定义。

从学理上定义,可概括为: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确立、更变、终止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这个概念强调了劳动合同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广泛性,既包括以劳动合同形式产生权利义务关系,也包括对权利义务关系的变更和终止。

从立法上定义,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这个定义强调了劳动合同与权利义务之间的紧密关联性,通过立法引导双方当事人,要使其劳动关系产生预期的法律效力,必须签订劳动合阿。

我国对劳动合同的学理定义和立法定义是一致的。

劳动合同立法定义中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实际上就是指双方当事人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确立、更变、终止。

(二)劳动合同的特征劳动合同除具有一般合同如平等性、自愿性等特征外,还具有如下主要特征:1.主体的特定性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为用人单位,一方为劳动者。

我国用人单位包括各种性质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特定范围劳动用工关系下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

劳动者是指被用人单位雇用的自然人。

因此,各种社会组织与社会组织之间,社会组织与个体经济组织之间,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因含有劳务性质而签订的合同都不是劳动合同,不属于劳动法调整,但特殊性的劳务合同如劳务派遣协议则受到劳动法的调整。

2.主体地位上的从属性由于劳动关系的从属性特征,所以,在劳动合同的履行中,劳动者必须加入到用人单位的组织中去,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

劳动合同中谁是当事人

劳动合同中谁是当事人

劳动合同中谁是当事人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 劳动合同是诺成性合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即产生法律效力。

2. 劳动合同是双务合同。

劳动者承担提供劳动的义务,用人单位承担支付报酬、提供劳动条件的义务。

3. 劳动合同是附期限合同。

劳动合同的期限一般为固定期限,也可以是无固定期限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4. 劳动合同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二、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双方具有平等的地位,但各自的权利义务有所不同。

1. 劳动者的权利义务(1)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报酬。

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完成工作任务后,有权获得相应的报酬。

(2)劳动者有权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3)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保护。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条件,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4)劳动者有权参加和组织工会。

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5)劳动者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

劳动者有权对用人单位的生产、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促进用人单位的改进和发展。

(6)劳动者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合同期内,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拒绝。

2. 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1)用人单位有权获得劳动者的劳动。

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享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

(2)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有权对劳动者进行考核。

用人单位有权对劳动者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以便对劳动者的工作表现和能力作出评价。

(4)用人单位有权制定和执行劳动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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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劳动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1、概念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2、特征第一,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

第二,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隶属关系。

第三,劳动合同条款具有较强的法定性。

第四,劳动合同具有人身性。

2. 2,竞业限制的作用:1)竞业限制对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2)竞业限制的范围。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原则上,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

3)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

3. 扣减劳动者工资的规则允许扣除劳动者工资的情形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可扣除经济损失的赔偿,但是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5.违纪职工的一次性罚款,一般不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20% 4.(三)延长工作时间的特殊规定根据《劳动法》第42条的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无需同劳动者和工会协商,便可以安排加班加点,并且,时间上也不受每日不超过1小时或3小时,每月合计不超过36小时的限制。

这些特殊情况主要有: 1、发生
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安全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比如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的;为完成国家下达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的等。

5.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1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由于劳动者的过错而赋予用人单位不必依法提前预告而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订立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预告性(非过失)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条)是指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期限,提前通知劳动者或者给予劳动者一点的补偿后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
工作的。

注意:用人单位的义务和程序试用期案例1陈刚是一名刚从大学毕业的学生,经过在人才市场的选择与应聘,他被蓝天贸易公问:本案中有哪些做法是错误的? 1,答:劳动者享有和正常工作时一样的权益。

劳动者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三者选高者。

, 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不得超过2个月期限3年以上不得超过6个月 2, 2上海某旅行社高薪聘请日语导游,在报纸上发布招聘信息,小刘是某高校导游专业的……(五)关于试用期条款的一些典型错误做法1、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2、试用期不包含在劳动期限之内3、试用期内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4、每次签订劳动合同都约定试用期5、试用期内任意减少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孙某为河北省某县农民,在某市打工。

2000年12月经人介绍,孙某到某搬家公司作搬运工人,公司每月支付孙某……问题:徐经理对公司没有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表述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计算最低工资应剔除下列各项:1加班加点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等;4以货币
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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