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湿地公园评估标准
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办法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文件办湿字[2010]191号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为进一步促进国家湿地公园健康发展,规范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我局研究制定了《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
附件: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办法(试行)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验收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管理,保障国家湿地公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试点国家湿地公园的验收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自批准试点之日起6年。
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由所在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的要求及标准进行自查后,向国家林业局提出申请。
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国家林业局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估验收;对验收达标的,授予国家湿地公园称号。
第四条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验收,并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监督整改:(一)未经国家林业局批准,擅自调整试点国家湿地公园规划边界、功能分区、公园名称的。
(二)尚未建立国家湿地公园专门管理机构,或者管理机构未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新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等与试点国家湿地公园规划范围重叠或者交叉的。
(四)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存在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管理权属争议,或与社区利益相关者存在其它严重利益冲突的。
(五)未经国家林业局批准,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内土地被征占用或擅自改变用途的。
(六)在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内从事开(围)垦湿地、开矿、开发房地产、建高尔夫球场或度假村、非法采石或挖沙等,以及其它造成生态系统严重破坏的开发建设活动的。
第五条申请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的,应当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所在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的验收申请和自查评估报告;(二)试点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情况报告;(三)成立试点国家湿地公园专门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四)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与当地社区利益相关者无严重利益冲突的证明文件;(五)试点国家湿地公园边界、分区、名称作过调整,或土地被征占用或改变用途的,还应提交相关批准文件。
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价值评价分析

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价值评价分析【摘要】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在保护和评价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通过对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的现状分析、生物多样性评价、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文化价值评价以及可持续发展分析,揭示了其在环境保护和生态系统维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研究表明,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拥有丰富的物种资源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对当地的生物多样性和环境健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还承载着丰富的文化价值,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了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在保护中的重要性和未来发展的建议,为进一步研究和保护这一宝贵资源提供了参考方向。
【关键词】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保护价值、评价分析、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文化价值、可持续发展、重要性、建议、研究方向1. 引言1.1 研究背景湖南省是一个湿地资源丰富的省份,拥有着众多珍稀湿地生态系统和物种。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湖南省的湿地面临着严峻的保护压力。
国家湿地公园作为湿地保护的重要手段,对于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维护生物多样性和提供生态系统服务起着关键作用。
研究与评价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价值,不仅有助于全面了解湿地公园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还可以为湿地保护和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支持。
本研究旨在通过对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价值进行评价分析,探讨其在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系统服务提供、文化遗产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作用和意义,为湖南省湿地保护工作提供参考和建议。
1.2 研究意义湖南省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对于湿地生态系统的稳定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湿地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栖息地,同时也是稀有和濒危物种的重要栖息地。
保护湿地公园能够保护和恢复湿地生态系统,维护和促进当地物种的多样性。
湿地公园还担负着重要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如水资源调节、水土保持、生物调控等,对维持生态平衡和生态系统稳定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长春北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旅游资源评价

长春北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旅游资源评价作者:朱立刘霞来源:《旅游纵览·行业版》2015年第03期生态旅游资源是开展生态旅游活动的基础,同时,科学地评价生态旅游资源,是合理的规划和开发生态旅游的前提。
随着人们生活和消费习惯的改变,生态旅游将成为新世纪最重要的旅游发展方向。
本文采用层次分析法(AHP)对长春北湖国家湿地公园进行了定量分析,结果表明,长春北湖国家湿地公园的观赏价值所占权重最大,旅游饮食、住宿以及人员素质等方面较低。
根据评价结果,对长春北湖国家湿地公园的可持续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为科学的完善北湖湿地公园,以及湿地旅游的发展提供科学的数据以及参考。
一、长春北湖湿地公园概况(一)地理位置及概况长春北湖国家湿地公园又称长东北城市生态湿地公园,位于长春市高新北区西南部,规划区面积11.97平方公里,项目计划总投资30亿元,总建设期为3年。
作为长春,乃至东北地区都极为罕见的湿地景观,湿地公园将成为湿地特征明显,自然景观秀丽的城市绿肺。
并于2014年5月29日被批准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
(二)动物、植物资源1、动物资源:北湖湿地公园主要观赏动物有:鸭、白鹅、黑天鹅、锦鲤等。
2、植物资源:经过一年四季对北湖湿地公园的走访调查,统计记录得到以下植物种类品种及相关数量的数据。
(1)乔木类统有186个品种,6.97万株。
主要组成部分为柳树,共计51种,739株其中包括旱柳、白皮柳、金丝垂柳、金枝柳、垂柳、龙须柳、馒头柳、三蕊柳、蒙古柳、河柳、筐柳、大黄柳、朝鲜柳、美国纤维柳等。
(2)灌木共计144个品种,1.53万株。
主要有榆叶梅,铺地柏,连翘,暴马丁香,珍珠绣线菊等。
(3)地被植物只要有矮牵牛、串红、海棠、非洲凤仙、地被菊、荷兰菊、玉簪、金娃娃萱草、蓖麻、大波斯菊。
二、长春北湖湿地公园旅游资源评价(一)研究方法经过比较和分析,层次分析法(AHP)对北湖湿地公园的旅游资源进行评价最为适行和恰当,主要目的是为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提供科学的依据以及合理化建议。
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导则

湿地公园有关标准目录1.《国家湿地公园整体规划导则》(林湿综字 [2010]7 号)2.《国家湿地公园管理方法(试行)》(2010 年 2 月 20 日印发)3.《国家湿地公园评估标准》(LYT1754-2008)4.《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规范》(LYT 1755-2008)《国家湿地公园整体规划导则》(林湿综字 [2010]7 号)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对于印发《国家湿地公园整体规划导则》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企业企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为进一步规范国家湿地公园整体规划编制内容和规划成就,科学推动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我中心研究拟订了《国家湿地公园整体规划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联合实质参照履行。
附件:国家湿地公园整体规划导则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三日附件国家湿地公园整体规划导则1总则1.1 为促进我国湿地保护事业健康发展,规范国家湿地公园整体规划的编制内容和成就,为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和发展供应技术指导,拟订本导则。
1.2 本导则合用于国家湿地公园整体规划的编制和修编工作。
地方湿地公园整体规划编制,可参照本导则。
1.3 国家湿地公园面积应在20 公顷以上,湿地率原则上不低于30%。
1.4 国家湿地公园整体规划的任务是经过对湿地公园所在地的自然、社会和经济条件的综合研究,确立该湿地公园的范围、规模和性质,科学合理展开功能分区,明保证护与恢复举措,设置必备的科普宣教设备,合理利用湿地资源,科学指导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管理,促进社会经济可连续发展。
1.5 编制国家湿地公园整体规划应恪守国家有关规定,坚持“保护优先、科学恢复、合理利用、连续发展” 的基根源则。
1.5.1 保护优先原则是指保护湿地生态系统构造和功能的完好性,防备湿地退化,保护湿地生态过程,实现湿地资源的可连续利用。
1.5.2 科学恢还原则是指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湿地修复理论和实践经验,联合湿地公园实质,引入先进的恢复技术和举措,使退化湿地得到科学修复。
国家湿地公园评估标准

国家湿地公园评估标准国家湿地公园是国家重要的自然生态资源,对于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维护生物多样性、促进生态旅游等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科学评估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制定了国家湿地公园评估标准,以便对湿地公园进行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
首先,国家湿地公园评估标准要求对湿地公园的地理位置、面积、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等进行全面的描述和评估。
对于湿地公园的地理位置,需要考虑其地理位置是否适宜,是否容易受到人为干扰等因素。
面积的评估则需要考虑湿地公园的面积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是否能够有效地维护湿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评估则需要考虑湿地公园内的生态环境是否良好,是否能够提供适宜的生存条件给各类生物。
其次,国家湿地公园评估标准要求对湿地公园的管理和保护情况进行评估。
管理和保护是湿地公园建设和运营的关键环节,评估标准要求对湿地公园的管理机构、管理措施、保护措施等进行全面的评估。
管理机构的评估需要考虑其组织结构是否科学合理、管理能力是否强大、管理措施是否得力等因素。
保护措施的评估则需要考虑湿地公园内是否有完善的生态修复、保护设施是否完备、是否存在违规开发等情况。
最后,国家湿地公园评估标准要求对湿地公园的社会效益进行评估。
湿地公园不仅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们进行生态旅游、科学研究、教育宣传的重要场所。
评估标准要求对湿地公园的社会效益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旅游收入、科研价值、教育意义等方面。
评估结果将为湿地公园的未来发展提供重要参考。
总之,国家湿地公园评估标准的制定是为了科学评估湿地公园的建设和管理情况,促进湿地公园的健康发展。
只有通过科学的评估,才能更好地发挥湿地公园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实现湿地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双重目标。
希望相关部门和湿地公园管理者严格按照评估标准进行自查和评估,不断提升湿地公园的管理水平和社会效益,为湿地生态保护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转载]湿地公园与城市湿地公园之辨
![[转载]湿地公园与城市湿地公园之辨](https://img.taocdn.com/s3/m/6c30cbc9cf2f0066f5335a8102d276a200296012.png)
[转载]湿地公园与城市湿地公园之辨原⽂地址:湿地公园与城市湿地公园之辨作者:DDON笛东 湿地公园作为湿地保护、⽣态恢复与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的有机结合体,近年来已成为政府部门宣传、建设的重点和学术界研究的热点。
⽬前,我国的湿地公园分为林业部门的湿地公园和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的城市湿地公园两种。
然⽽,这两种湿地公园由于主管部门的不同,其定义、建设要求与条件、主导功能和审批程序等都不尽⼀致。
但⽬前的媒介宣传、科学研究往往把⼆者混为⼀谈,不利于湿地公园的健康持续发展。
更有甚者,某处湿地既是湿地公园⼜是城市湿地公园,这更加混淆了公众对湿地公园的理解和判断,降低了湿地公园的严谨性和权威性。
因此,本⽂对两者进⾏详细⽽具体的⽐较分析⾮常必要,以便公众更加具体、深⼊地了解⼆者之间的异同。
湿地公园城市湿地公园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局国家建设部概念内涵湿地公园是指以保护湿地⽣态系统、合理利⽤湿地资源为⽬的,可供开展湿地保护、恢复、宣传、教育、科研、监测、⽣态旅游等活动的特定区域。
城市湿地公园是⼀种独特的公园类型,是指纳⼊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具有湿地的⽣态功能和典型特征的、以⽣态保护、科普教育、⾃然野趣和休闲游览为主要内容的公园。
与其他⼏个关系的辨析湿地公园与风景名胜区和湿地⾃然保护区的区别——风景名胜区以开展游览为主,侧重于开发利⽤,⽽⾃然保护区以保护为主。
湿地公园其⽬标是加强湿地⾃然⽣态系统的保护,尽可能地恢复已受损的湿地⽣态系统,在建设⽅式上强调⾃然性,尽可能保留湿地⽣态特征的⾃然风貌。
从保护强度来看,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湿地⾃然保护区。
从利⽤强度来看,湿地⾃然保护区<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
城市湿地公园与其它⽔景公园的区别——在于湿地公园强调了湿地⽣态系统的⽣态特性和基本功能的保护和展⽰,突出了湿地所特有的科普教育内容和⾃然⽂化属性。
城市湿地公园与湿地⾃然保护区的区别——在于湿地公园强调了利⽤湿地开展⽣态保护和科普活动的教育功能,以及充分利⽤湿地的景观价值和⽂化属性丰富居民休闲游乐活动的社会功能。
湿地生态质量评价规范-北京质量技术监督局

ICS 65.020.20B 62DB11北京市地方标准DB XX/ XXXXX —XXXX湿地生态质量评估规范Assessment specification for wetland ecological quality(征求意见稿)- XX - XX 发布 XXXX - XX - XX 实施目次前言.................................................................................................................................................................... I I 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评估技术框架 (2)5指标选取与赋值 (3)6赋值标准 (3)7附加分 (6)8计算方法 (6)9等级划分 (6)参考文献 (7)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绿化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湿地研究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崔丽娟、张曼胤、黄三祥、李伟、马牧源、魏圆云、赵欣胜、刘润泽、康晓明、郭子良、肖红叶、杨思、徐卫刚。
湿地生态质量评估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湿地生态质量评估的评估技术框架、指标选取与赋值、赋值标准、计算方法和等级划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的湿地生态质量评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 24708-2009 湿地分类GB/T 26535-2011 国家重要湿地确定指标GB/T 27647-2011 湿地生态风险评估技术规范GB/T 31759-2015 自然保护区名词术语LY/T 2090-2013 湿地生态系统定位观测指标体系3 术语和定义GB/T 24708-2009、GB/T 26535-2011、GB/T 27647-2011、GB/T 31759-2015、LY/T 2090-2013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国家湿地公园评估标准

国家湿地公园评估标准
国家湿地公园评估标准主要是对湿地自然生态和人文价值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符合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标准。
下面是一些常用的评估标准:
1. 湿地类型:评估湿地公园是否包含多样化的湿地类型,如沼泽湿地、河口湿地、湖泊湿地等。
2. 属性多样性:评估湿地公园内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
包括不同物种的数量和种类、濒危物种的存在、湿地食物链的健康状况等。
3. 生态功能:评估湿地的生态功能,如水质净化、洪水调节、土壤保持和碳储存等。
4. 公众教育与参与:评估湿地公园是否具备展示湿地生态、开展公众教育和培训活动的能力,以及促进公众参与湿地保护的活动。
5. 文化遗产保护:评估湿地公园是否具有文化遗产价值,如传统的湿地利用方式、对当地社区的重要性等。
6. 管理计划:评估湿地公园是否有详细的管理计划,包括湿地保护和修复策略、游客管理、损害管控等。
7. 法律保护:评估湿地公园的法律保护措施和政策支持,包括是否受到国家和地方保护法律的保护,是否有相关政府机构的
支持等。
8. 可持续发展:评估湿地公园是否具备可持续发展的潜力,包括经济收益、生态恢复、生态旅游等方面的潜力。
9. 社区参与:评估湿地公园是否与周边社区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是否有社区参与湿地保护和管理的机制。
10. 监测和评估:评估湿地公园是否有完善的监测和评估机制,能够及时了解湿地的变化和保护效果。
以上是一些常用的评估标准,通过对湿地公园进行全面评估,可以确定其保护和管理的需要,并帮助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和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