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设计总则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一、总则1、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3、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1)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2)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3)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4)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4、住宅设计务必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有关规定。
5、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与居住区规划的要求,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制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
6、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7、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
8、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通常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尚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9、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二、术语1、住宅residential building: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套型dwelling size:按不一致使用面积、居住空间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3、居住空间habitable space:是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4、卧室bed room: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5、起居室(厅)living room: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6、厨房kitchen: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7、卫生间bathroom: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8、使用面积usable area: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含墙、柱等结构构造与保温层的面积。
9、标准层typical floor: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
10、层高storey height:上下两层楼面或者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11、室内净高interior net storey height:楼面或者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者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详述

该商场总建筑面积为15万平方米,包括地上4层、地下1层。
设计特点
电气设计采用分布式配电系统和智能照明控制系统,同时考虑电 源安全、设备效率和节能要求。
总结词
该商场电气设计方案合理,符合商业运营和安全用电要求,具有 较高的智能化和能效性。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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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图集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图 集成》
包含了民用建筑工程中常用 的设计施工图纸,包括建筑 、结构、给排水、暖通、电 气等专业。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常用规 范汇编》
收录了民用建筑工程设计中 常用的规范文件,方便设计 师查阅。
07 工程实例与分析
工程实例一:某综合楼建筑设计
01
02
03
建筑规模
该综合楼总建筑面积为5 万平方米,包括地上20层 、地下2层。
06 规范与标准图集
规范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规定了民用建筑设计的总则、设计的基本内容和应遵守的 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针对民用建筑的消防设计作出了详细规定,包括防火分区、 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
《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
针对民用建筑的无障碍设计作出了规定,包括出入口、通 道、公共卫生间等场所的无障碍设施设计。
结构选型与布置
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应考虑各种荷载组合情 况,包括竖向荷载、水平荷载、地震作用 等,确保结构安全性和稳定性。
建筑材料与构造
应根据建筑功能和地质条件等因素,合理 选择结构类型和布置方式,确保结构受力 合理、传力明确。
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建筑材料,并采取 相应的构造措施,保证工程质量和使用安 全。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 目录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3.1 民用建筑分类3.2 设计使用年限3.3 建筑气候分区对建筑基本要求3.4 建筑与环境3.5 建筑模数3.6 防灾避难4 规划控制3.6 防灾避难4.1 城乡规划及城市设计4.2 建筑基地4.3 建筑突出物4.4 建筑连接体4.5 建筑高度5 场地设计5.1 建筑布局5.2 道路与停车场5.3 竖向5.4 绿化5.5 工程管线布置6 建筑物设计6.1 建筑标定人数的确定6.2 平面布置6.3 层高和室内净高6.4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6.5 设备层、避难层和架空层6.6 厕所、卫生间、盥洗室、浴室和母婴室6.7 台阶、坡道和栏杆6.8 楼梯6.8 楼梯6.9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6.10 墙身和变形缝6.11 门窗6.12 建筑幕墙6.13 楼地面6.14 屋面6.15 吊顶6.16 管道井、烟道和通风道6.17 室内外装修7.4 声环境7 室内环境7.1 光环境7.2 通风7.3 热湿环境7.4 声环境8 建筑设备8.1 给水排水8.2 暖通空调8.3 建筑电气8.4 燃气1 总则1.0.1 为使民用建筑符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满足安全、卫生、环保等基本要求,统一各类民用建筑的通用设计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设计。
1.0.3 民用建筑设计除应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按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人、建筑和环境的相互关系。
2 必须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破坏环境。
3 应以人为本,满足人们物质与精神的需求。
4 应贯彻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水和节约原材料的基本国策。
5 应满足当地城乡规划的要求,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宜体现地域文化、时代特色。
6 建筑和环境应综合采取防火、抗震、防洪、防空、抗风雪和雷击等防灾安全措施。
7 应在室内外环境中提供无障碍设施,方便行动有障碍的人士使用。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民用建筑是指供居住、办公、商业、娱乐等民用目的所建造的建筑物。
民用建筑设计的统一标准对于保障建筑质量、提高建筑安全性、促进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在我国,民用建筑设计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涉及多个方面,需要综合考虑建筑结构、建筑材料、建筑功能、建筑节能等多个方面的因素,以确保建筑的安全、实用、美观和环保。
首先,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建筑结构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建筑结构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保证建筑在自然灾害和人为因素的影响下能够安全稳定地运行。
同时,建筑结构的设计也应当考虑到建筑的使用寿命和维护成本,以确保建筑长期使用的安全性和经济性。
其次,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还应当注重建筑材料的选择和使用。
建筑材料的质量和性能直接影响建筑的安全性和使用寿命。
因此,在制定统一标准时,应当对建筑材料的选用、使用规范、质量监控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以保证建筑材料的质量和性能符合标准要求。
此外,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还应当综合考虑建筑功能和使用需求。
建筑的功能性和实用性是设计的重要目标,因此在统一标准中应当对建筑功能布局、空间设计、设备配置等方面进行规范,以满足用户的实际需求。
最后,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还应当注重建筑节能和环保。
建筑的能源消耗和环境影响是当前社会关注的焦点,因此在设计标准中应当对建筑节能技术、环保材料、绿色施工等方面进行规范,以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是建筑行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城市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只有通过统一标准的制定,才能够保证民用建筑的质量和安全,满足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环境的需求。
因此,我们应当加强对于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的研究和制定,不断完善相关标准和规范,推动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 总14页 ) --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第一章总则第条建筑耐久年限以主体结构确定的建筑耐久年限分下列四级:一级耐久年限100 以上适用于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
二级耐久年限 50~100 年适用于一般性建筑。
三级耐久年限 25~50 年适用于次要的建筑。
四级耐久年限15 年以下适用于临时性建筑。
第条民用建筑高度与层数的划分一、住宅建筑按层数划分为:1~3 层为低层;4~6 层为多层;7~9 层为中高层;10 层以上为高层。
二、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总高度超过 24m 者为高层(不包括高度超过24m 的单层主体建筑)。
第条无标定人数的建筑一、建筑物除有固定座席或有尺寸排列并标明使用人数外,对无标定人数的建筑均应按有关专项建筑的设计规范核算并标明人数。
二、公共建筑中为主体使用部分配置的辅助面积,当其面积与主体使用部分相接近,并有可能与主体使用部分同时开放作其它用途时,则该建筑物的安全疏散出口宽度和数量,应按两部分人数叠加计算。
三、使用人数无控制的公共建筑,应按可能最多人数计算安全出口的宽度和数量。
第二章城市规划对建筑的要求第一节建筑基地第条相邻基地边界线的建筑与空地一、建筑物与相邻基地边界线之间应按建筑防火和消防等要求留出空地或通路。
当建筑前后各自已留有空地或通路,并符合建筑防火规定时,则相邻基地边界线两边的建筑可毗连建造。
二、建筑物高度不应影响邻地建筑物的最低日照要求。
三、除城市规划确定的永久性空地外,紧接基地边界线的建筑不得向邻地方向设洞口、门窗、阳台、挑檐、废气排出口及排泄雨水。
第条基地通路出口位置车流量较多的基地(包括出租汽车站、车场等)、其通路连接城市道路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距大中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点量起不应小于70m;二、距非道路交叉口的过街人行道(包括引道、引桥和地铁出入口)最边缘线不应小于 5m;三、距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 10m;四、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等建筑的出入口不应小于 20m;五、当基地通路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连接;六、与立体交叉口的距离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应按当地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
民用建筑统一标准2019版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自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标准。
该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设计。
该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建筑专业设计、结构专业设计、给水排水专业设计、暖通空调专业设计、电气专业设计等方面的统一规定。
此外,该标准还规定了建筑日照标准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相关要求;建筑采光标准应符合《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 50033的相关要求;建筑通风标准应符合《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的相关要求;建筑隔声标准应符合《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的相关要求等。
总之,《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是民用建筑设计的重要标准之一,对于提高建筑设计的质量和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结构篇之总则

27 岩土工程勘察设计规范(GB 50021—200l) 28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200l) 29 多孔砖砌体结构技术规范(JGJ 137—2001) 30 设置钢筋混凝土构造柱多层砖房抗震技术规程(JGJ/T l3—94 ) 31 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技术规程(JGJ/T l4—95) 32 普通混凝土小型孔心砌块(GB 8239—1997) 33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 34 木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5) 35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6—2002) 36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02) 37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02) 38 混凝土升板结构技术规程(GBJ 130—90) 39 无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T 92—93) 40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 41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96)
联系电话:010-88361155-232 联 系 人 : 汪洪涛 E - m a i l : wanght@ 网 址: 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网 《结构》分册编写组 二○○三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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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的分析、判断和调整的具体措施;在房屋钢结构设计中,补充了合理选用钢材及连接材 料的规定;对工程中常见的设计质量问题,给出了相关预防措施。本措施推荐了有关新技术、 新材料和新工艺的使用内容,吸收了部分地方的科研成果,并对新的结构体系的选用给出了 原则性建议。 本分册的编制得到了全国许多设计、教学、科研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参编单位不仅安排技术骨干参加编制任务, 并对所编写的内容首先在本单位组织了技术审查; 参加函审与审查会的单位有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轻工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重庆钢 铁设计研究院、 清华大学、 天津大学、 同济大学和华中科技大学等 20 余家; 感谢容柏生院士、 钟善桐教授、方鄂华教授、康谷始教授等 20 余位专家在百忙之中提出许多宝贵意见;特别感 谢陈远椿、武人岱、柴昶、苑振芳、侯光瑜、陈健和陈正祥等专家在本措施的编制中给予的 积极、热情的支持。我们还得到许许多多专家的关心和支持,在此就不一一列出,一并深表 谢意,感谢他们对建设行业技术发展工作的积极支持。 由于结构设计技术措施编制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编制过程又处在新旧规范交替时期, 加之编制时间仓促,因此所涵盖的内容与深度还不够,不少内容有待于补充和完善,也难免 存在一些缺点和问题,敬请批评指正,以便我们今后不断修订和更新。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19 号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邮 编:l00044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总则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总则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总则一、总则1. 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总则(以下简称本规定)以建筑设计文件编制为核心,确立了建筑工程设计文件中各级文件深度的标准,为建筑设计文件编制提供指导。
2. 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是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划的基础性文件。
本规定中的深度规划原则,坚持以深度规划为基本原则,结合实际需求,在尊重设计创新、注重方案优化、提高设计品质、提升设计水平的基础上进行制定。
3. 本规定同时适用于国有及非国有单位的建筑设计工作及其他涉及到建筑工程设计的工作。
4. 本规定的适用范围和具体要求应根据工程的性质和规模、投资额、施工条件、职业卫生和安全等有关规定加以具体规定。
二、编制深度和文件级别1. 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中,分为总体设计、概念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竣工图(总图)、施工图等大类。
2. 根据各设计阶段对设计的要求,编制出不同级别的设计文件,分别是:总体规划报告、概念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设计文件、竣工图、施工图等设计文件。
3. 对于综合性工程和其它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性质、规模和工程特点等因素,进行特殊的设计文件分级规定。
4. 编制深度是指设计文件中包含的深度,不同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中包含的内容和深度是不同的,但是按照本规定的原则,不同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所包含的基本要素和设计思路是相同的。
三、编制深度规划原则1. 总体深度规划:总体设计文件应该突出主题,将建筑工程的全部设计要素呈现,强调整合、协同,实现科学规划。
2. 概念深度规划:概念设计文件应该表现建筑工程设计的重点和难点,突出设计的创新性和野心,表现出建筑风格和特色。
3. 初步深度规划:初步设计方案应该塑造出基本的建筑形态、布局,注重功能实际,强调合理性、布局性和经济性。
4. 施工图深度规划:施工图设计文件应该突出表现施工图、制图标准和技术交底及其他需要表示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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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征求意见稿)
1、总则
1.0.1 为保障民用建筑工程中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躯体健康,维护公共利益,爱护环境,促进社会的可持续进展,制定本通则。
1.0.2 本通则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
1.0.3 民用建筑工程建设除应执行国家有关的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正确处理人、建筑、环境的相互关系,有利自然和社会的可持续进展;
2 建筑物建筑和使用中必须爱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破坏环境;
3 体现以人为本、满足人们物质与精神的需求;
4 贯彻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水和节约原材料的国策;
5 建筑应符合当地都市规划的要求,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6 建筑和环境应综合采取防火、抗震、防洪和防空等安全措施;
7 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人群的使用, 建筑无障碍环境设施;
8 在国家或地点公布的各级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爱护区、文物爱护单位和风景名胜区的各项建设,应按国家或地点制定的爱护规划和有关条例进行。
1.0.4 民用建筑工程建设除应符合本通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 民用建筑 civil building 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公共活动用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总称。
2.0.2 居住建筑 residential building
供单身或家庭成员短期或长期居住使用的建筑。
2.0.3 公共建筑 public building
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用的建筑。
2.0.4 综合建筑 building complex
兼有居住、商业、办公、文娱等多种功能的建筑。
2.0.5 无障碍设施 barrier-free facilities
方便残疾人、老年人及妇幼使用的相应设施。
2.0.6 停车空间 parking space
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室内、外空间。
2.0.7 道路红线 boundary lines of roads
规划的都市道路路幅的边界线。
2.0.8 建筑操纵线 building line
都市道路两侧操纵沿街建筑物或构筑物(如外墙、台阶等)靠临街面的界线,又称建筑红线。
2.0.9建筑密度 building density, building coverage
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用地面积的比例(%)。
2.0.10容积率 plot ratio, floor area ratio
又称用地容积率。
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
2.0.11绿地率 greening rate
都市一定地区内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该地区总面积的比例(%),不包括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
2.0.12 日照标准 standards of sunshine
为保证室内环境的卫生条件,依照建筑物所处的气候区、都市大小和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确定的冬至日或大寒日阳光直接照耀到室内楼、地面上的小时数。
2.0.13 层高 storey height 建筑物各层之间以楼、地面面层计算的垂直距离, 屋顶层由楼面至檐口或屋面面层计算的垂直距离。
2.0.14 室内净高 interior net storey height
从楼、地面至顶棚或楼板底面或梁、屋架等结构下缘底面之垂直距离。
2.0.15 地下室 basement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
2.0.16半地下室 semi-basement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
2.0.17 设备层 mechanical floor
建筑物中专为设置暖通、空调、上下水和变配电等的设备和管道用的空间层。
2.0.18 避难层 refuge storey
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民用建筑,为消防安全专门设置的供人们疏散避难的楼层。
2.0.19 架空层 stilted storey (subframing supported floo r)
仅有结构支撑而无外围护结构的空间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