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庭审100问,你想要的答案都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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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检察测试题库及答案

刑事检察测试题库及答案

刑事检察测试题库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下列哪项不属于刑事责任的免除情形?A. 正当防卫B. 紧急避险C. 过失犯罪D.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犯罪答案:C2. 在刑事诉讼中,下列哪项是检察机关的职责?A. 侦查B. 起诉C. 审判D. 执行答案:B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下列哪项不是检察机关的职权?A. 批准逮捕B. 提起公诉C. 决定不起诉D. 执行判决答案:D二、多项选择题1. 以下哪些情形下,检察机关可以决定不起诉?A. 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B.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的C. 犯罪嫌疑人有重大立功表现的D. 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且犯罪情节较轻的答案:A、B、C、D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检察机关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A.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B. 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C. 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D. 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答案:A、B、C、D三、判断题1. 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

(对)2. 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无权对证据进行审查。

(错)四、简答题1. 请简述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要职能。

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要职能包括: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起诉,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对刑事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确保诉讼活动的合法性;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进行监督,确保判决、裁定的正确执行。

结束语:以上为刑事检察测试题库及答案,希望能够帮助考生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刑事检察相关的法律知识。

刑辩百问 整合版

刑辩百问 整合版

刑辩百问----刑事辩护常见的100个问题一、收案问题一:律师首次接待当事人的时候,应如何为其提供咨询服务?答:认真听:不要打断当事人的发言,让当事人能在平和的状态下将其所知所想都说出来,这样既可以让律师充分了解案件情况,也可以让当事人感觉到律师对他们的尊重,为进一步进行有效的沟通奠定基础。

着重记:律师在听取当事人介绍前,应当将所要了解的问题进行罗列,并在听取介绍时在记录本上将当事人就所列问题的回答以及主要的案件事实记录下来,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画图,以便进一步厘清案情。

适时问:在当事人介绍案情的时候,律师可以针对案件的相关要素适时进行发问,比如被告人的年龄、刑拘的时间和逮捕的罪名等。

这有利于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素,为下一步进行充分而详细的咨询打下基础。

全面说:要将当事人可能涉及的罪名全部进行介绍,不仅要介绍实体法,还要介绍程序法;不仅要介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还要介绍当事人家属的合法权利;不仅要介绍可能的结果,还要介绍律师的作用;不仅要介绍律师的具体工作,还要介绍律师全面的法律服务方案。

问题二:当事人有犯罪行为,但尚未被立案时前来咨询,律师应如何提供咨询服务?答:第一,建立咨询服务的合同关系,对当事人的问题进行咨询服务。

第二,让当事人全面介绍相关案情,律师对该行为进行刑法上的分析。

第三,律师如果分析认为当事人的行为涉嫌犯罪,要劝其投案自首。

第四,律师如果分析认为当事人的行为尚未涉嫌犯罪,需告知当事人在何种情况下构成犯罪。

要把罪与非罪、涉及罪名的情况介绍清楚。

由于案情千差万别,若律师接受的信息不全面,可能会对罪与非罪作出错误判断,从而误导当事人。

因此,我们必须穷尽一切可能,以当事人介绍的情况为一方面的材料,对各种情况进行延伸考虑,提供一个准确而全面的咨询服务。

第五,制作笔录。

将当事人所介绍的基本情况以及律师的基本解答制作成笔录,必须写明如果涉嫌犯罪,律师建议投案自首,并让当事人签字确认。

第六,收取法律咨询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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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庭审100问,你想要的答案都在这里01庭前准备阶段1、法官在庭审中的角色定位是什么中立而理性的指挥者。

“中立”是指法官应与控辩双方保持同等距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给予双方同等的待遇等。

“理性”是指法官应当保持克制,不受庭审中人员情绪的影响等。

“指挥者”是指法官必须对控辩双方的申请及一些情况及时地作出回应及指令。

2、庭前的程序性审查要点主要有哪些《刑诉法解释》对开庭前的程序性审查要点作出了具体规定,其中常见和主要的审查要点包括:是否具有管辖权;起诉书是否按时送达给被告人及辩护人;是否按时通知了公诉人、辩护人、拟出庭的证人等。

3、庭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哪些一是仔细研读起诉书,根据指控的罪名,检索该罪名及相关罪名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执法意见、典型案例等;二是认真阅卷,制作阅卷报告,找出矛盾或不合理之处,归纳争议焦点,拟定需发问的问题;三是制作庭审提纲,列出常见的问题。

对于重大敏感案件,还需要制作“三同步”方案和庭审预案。

4、什么时候召开庭前会议当遇到案情疑难复杂、证据材料较多、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时,一般要召开庭前会议。

当被告人或辩护人开庭前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并提供了相关线索或材料时,一般也应当召开庭前会议。

1202开庭准备阶段5、开庭前主要检查什么开庭前提前到达法庭,主要检查:证人等席位是否设置好;席卡是否摆放正确;录音录像及示证设备是否工作正常;需到庭人员是否按时到达;旁听人员有无证人等。

6、无法按时开庭怎么办如在原定的开庭时间无法准时开庭,需要主动向已到法庭人员说明情况,并了解原因,如果系辩护人或公诉人原因,应当要求迟到方在开庭时说明原因并致歉,如果系法庭自身原因,则主动说明原因并致歉。

7、言行举止上注意什么此时虽然尚未开庭,但旁听人员通常已经到庭,应特别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注意与控辩双方保持距离。

比如不要与公诉人、辩护人谈笑、窃窃私语、交流案情等,也不要打电话、玩手机、与合议庭成员聊天等。

上海刑事案件庭审中律师询问提纲

上海刑事案件庭审中律师询问提纲

上海刑事案件庭审中律师询问提纲
一、嫌疑人基本情况
1. 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身份证号码、户籍地等基本信息;
2. 婚姻状况、是否有子女、配偶姓名和职业等情况;
3. 教育背景和职业经历。

二、涉案事实
1. 案发时间、地点、犯罪手段;
2. 嫌疑人如何认识被害人,是否有前科、是否已引起过公安机关、法
院或检察院的重视等情况;
3. 嫌疑人犯罪的动机、目的,案发时的行为表现等情况;
4. 是否有共犯或相关涉案人员。

三、证据
1. 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据材料包括什么?有无必要提出辩护意见?
2. 是否有相关的证人证言、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明你的无罪或
减轻你的罪行情节的证据?
四、辩护意见
1. 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有何不同的看法?
2. 如果有,对检方指控的罪名是否应当相应调整?
3. 针对审判过程中的问题和疑点,提出具体的审判请求,如补充证据、调整罪名等;
4. 如何进行辩护策略选择,包括是否认罪、认罪后的陈述和悔罪、辩
解和抗辩等策略。

五、其他问题
1. 是否有特殊疾病、身体不适等需要注意的情况?
2. 是否有合理的社会关系和联系,能否保证不会再犯?。

上海高院:《庭审百问(二)》2006

上海高院:《庭审百问(二)》2006

上海法院《庭审百问(二)》二十三,当事人申请出庭的证人如果与其有利害关系,该方当事人能否传唤该证人出庭?答:实践中,有的法官对于当事人申请其利害关系人出庭作证的,认为利害关系证人不得作证,作不予准许处理。

我们认为,这种观点和做法不当。

我国《证据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五)项规定允许利害关系证人作证。

这也是各国通例。

例如:甲毛纺厂向乙贸易公司销售20吨毛料,乙公司提货时,甲厂出库员因疏忽未让乙公司提货人员在提货单上签收。

因乙公司末付货款,甲厂遂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付款。

乙公司辩称其从未收到过货物,甲厂反驳称乙公司提货时,甲厂有六位相关人员在场(副厂长、业务经理、业务员、仓库保管员,门卫等),要求法院传唤该六位证人出庭作证。

法官认为,该六位证人均为该厂内部人员,均与其有利害关系,故不同意传唤。

结果甲厂败诉。

该案中,利害关系证人不得作证的观点系认识误区。

这是因为:一是混淆了证据可采性与证明力的概念;二是认为利害关系证人的证言多有不实之处,不让利害关系人作证可以避免这种缺陷,同时也减少许多麻烦;三是错误理解了证据法上的“拒证特权”制度。

各国证据法—般都规定,与案件有某些利害关系的证人(如夫妻关系、委托关系等),有权拒绝作证。

我国古代也有容隐制度,即存在婚姻关系或亲属关系的人通常应该为亲属隐瞒真相。

如果强行让这些人作证,可能会影响人际关系的和谐性,有碍社会稳定、团结。

但是,各国证据法虽然承认利害关系证人的拒证特权,但均认为这是一项权利,利害关系证人有权放弃之。

不能将拒证特权理解为利害关系证人不得作证。

可采性与证明力不是同一个概念,可采性解决的是何种证据能够作为证据的问题。

证明力解决的是证据对案件事实证明力度的大小。

可采性由法律事先规定,体现了证据的法律效力,而证明力则交由法官判断。

我国现行证据法规范并无利害关系证人不得作证的规定。

《证据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五)项规定,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

刑事检察测试题库及答案

刑事检察测试题库及答案

刑事检察测试题库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哪些行为?A. 讯问B. 询问证人C. 收集证据D. 以上都是2. 根据我国刑法,下列哪项不属于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A. 存在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B. 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防卫意图C. 防卫行为与不法侵害行为相适应D. 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3. 刑事诉讼中,检察院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A. 证据确实、充分B.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C. 符合起诉条件D. 以上都是4. 以下哪项不是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责?A. 监督刑事诉讼活动B. 审查批准逮捕C. 决定是否提起公诉D. 执行刑事判决5. 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对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如何处理?A. 继续收集证据B. 撤销案件C. 移交其他检察院处理D. 直接提起公诉二、多项选择题6. 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可以行使以下哪些权力?A. 监督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B. 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C. 决定是否批准逮捕D. 对刑事判决提出抗诉7. 刑事诉讼法规定,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可以对哪些证据进行审查?A. 物证B. 书证C. 证人证言D. 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三、判断题8. 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对证据的审查是形式审查,不涉及证据的实质内容。

()9. 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有权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但无权对侦查活动的具体内容提出异议。

()10. 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可以对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进行审查,但不能对证人的证言进行审查。

()四、简答题11. 简述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主要职能。

12. 阐述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五、案例分析题13. 某市检察院在审查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时,发现证据不足,无法确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

请分析检察院应当如何处理该案件,并说明理由。

六、论述题14. 论述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及其对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性。

法律案例一百问(3篇)

法律案例一百问(3篇)

第1篇一、刑事法律案例1. 刑事案件中的犯罪主体是指什么?答:刑事案件的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包括自然人犯罪主体和单位犯罪主体。

2. 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有何规定?答: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 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案件是指什么?答: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

4. 刑事诉讼中的附带民事诉讼是指什么?答: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因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被害人或者其他受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5. 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是指什么?答:辩护人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聘请的律师,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6. 刑事诉讼中的侦查机关是指什么?答:侦查机关是指负责刑事案件侦查工作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军队保卫部门等。

7. 刑事诉讼中的起诉机关是指什么?答:起诉机关是指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

8. 刑事诉讼中的审判机关是指什么?答:审判机关是指负责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人民法院。

9. 刑事诉讼中的执行机关是指什么?答:执行机关是指负责执行刑事判决、裁定和决定的监狱、看守所、劳动教养场所等。

10. 我国刑法对故意杀人罪有何规定?答: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民事法律案例11. 民事诉讼中的原告是指什么?答:民事诉讼中的原告是指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的人。

12. 民事诉讼中的被告是指什么?答:民事诉讼中的被告是指被原告起诉,要求其承担民事责任的人。

13. 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什么?答: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参加诉讼的人。

14. 民事诉讼中的证人是指什么?答:民事诉讼中的证人是指知道案件情况,愿意作证的人。

刑事审判程序试题及答案

刑事审判程序试题及答案

刑事审判程序试题及答案试题一1. 什么是刑事审判程序?答:刑事审判程序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对刑事案件进行的一系列法律程序,包括立案、侦查、起诉、开庭审理、判决和上诉等环节。

2. 刑事审判程序的目的是什么?答:刑事审判程序的目的是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正审判,维护社会稳定和法治秩序。

3. 刑事审判程序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刑事审判程序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定原则、公正原则、公开原则、速裁原则、争辩原则和质证原则等。

试题二1. 刑事案件的立案是由谁负责?答:刑事案件的立案是由公安机关负责,根据初步调查结果及相关法律规定,决定是否立案。

2. 什么是侦查?答: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依法采集、固定和审查刑事案件的证据,并查清案件事实、查找犯罪嫌疑人的活动,为案件的移送和审查起诉提供依据。

3. 起诉阶段由谁负责?答:起诉阶段由检察机关负责,根据侦查机关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试题三1. 开庭审理阶段有哪些程序?答:开庭审理阶段的程序包括庭前准备、开庭时间、出庭顺序、询问、质证、辩论、宣判等环节。

2. 开庭审理的目的是什么?答:开庭审理的目的是公正、公开地审理案件,听取各方的意见和证据,并最终根据审判机关的独立判断作出公正判决。

3. 判决书的内容有哪些?答:判决书的内容包括案件的基本事实、适用的法律条款、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和判决结果等。

试题四1. 可以对刑事判决进行上诉吗?答:是的,被告人和辩护律师可以对刑事判决进行上诉,由上级法院重新审理案件并作出终审判决。

2. 上诉阶段的程序有哪些?答:上诉阶段的程序包括递交上诉状、审查立案、开庭审理、辩论、宣判等环节。

3. 上诉期限是多久?答:上诉期限一般为十五日,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计算。

以上是刑事审判程序试题及答案,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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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庭前准备阶段1、法官在庭审中的角色定位是什么中立而理性的指挥者。

“中立”是指法官应与控辩双方保持同等距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给予双方同等的待遇等。

“理性”是指法官应当保持克制,不受庭审中人员情绪的影响等。

“指挥者”是指法官必须对控辩双方的申请及一些情况及时地作出回应及指令。

2、庭前的程序性审查要点主要有哪些《刑诉法解释》对开庭前的程序性审查要点作出了具体规定,其中常见和主要的审查要点包括:是否具有管辖权;起诉书是否按时送达给被告人及辩护人;是否按时通知了公诉人、辩护人、拟出庭的证人等。

3、庭前的准备工作主要有哪些一是仔细研读起诉书,根据指控的罪名,检索该罪名及相关罪名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执法意见、典型案例等;二是认真阅卷,制作阅卷报告,找出矛盾或不合理之处,归纳争议焦点,拟定需发问的问题;三是制作庭审提纲,列出常见的问题。

对于重大敏感案件,还需要制作“三同步”方案和庭审预案。

4、什么时候召开庭前会议当遇到案情疑难复杂、证据材料较多、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时,一般要召开庭前会议。

当被告人或辩护人开庭前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申请,并提供了相关线索或材料时,一般也应当召开庭前会议。

1202开庭准备阶段5、开庭前主要检查什么开庭前提前到达法庭,主要检查:证人等席位是否设置好;席卡是否摆放正确;录音录像及示证设备是否工作正常;需到庭人员是否按时到达;旁听人员有无证人等。

6、无法按时开庭怎么办如在原定的开庭时间无法准时开庭,需要主动向已到法庭人员说明情况,并了解原因,如果系辩护人或公诉人原因,应当要求迟到方在开庭时说明原因并致歉,如果系法庭自身原因,则主动说明原因并致歉。

7、言行举止上注意什么此时虽然尚未开庭,但旁听人员通常已经到庭,应特别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注意与控辩双方保持距离。

比如不要与公诉人、辩护人谈笑、窃窃私语、交流案情等,也不要打电话、玩手机、与合议庭成员聊天等。

1203核实被告人身份等情况阶段8、被告人戴着戒具或穿着囚服出庭怎么办应当形成被告人不戴戒具和不穿囚服出庭的习惯,万一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指令法警去除被告人戒具和囚服。

被告人可能被判处重刑并具有较大危险性的,也可以戴戒具开庭,但一律不得穿囚服。

9、被告人到法庭即喊冤怎么办立即予以制止,并告知被告人需要遵守法庭纪律,没有法庭准许不得随意发言,同时告知被告人即将进行庭审,可以在庭审中提出辩解。

10、是否可以在庭前核对被告人的身份等情况如果被告人人数较多,可以在庭前核对,但在庭审中应当予以说明。

11、被告人回答的身份、前科劣迹、拘留逮捕时间与起诉书表述不一致怎么办告知起诉书表述的情况,让被告人再次确认。

如被告人坚持与起诉书表述不一致的,可以告知法庭后续将予以核实。

12、被告人表示未收到起诉书怎么办可以向被告人出示起诉书送达回证,并询问送达回证上签名是否系其本人所签。

13、被告人对收到起诉书的具体时间表示记不清或回答错误怎么办告知被告人根据本院起诉书送达回证载明的签收日期为*年*月*日,是否有异议。

1204诉讼权利告知阶段14、被告人表示听不懂怎么办应当使用通俗化的语言进行解释,尤其是对申请回避的含义,可以直接表述为“如果认为审判员……等人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从而影响该案公正审理的,可以提出理由要求调换人员”。

15、提出管辖异议怎么办听取管辖异议的具体理由,理由成立的立即休庭,理由不成立的说明管辖的依据后继续开庭,如果辩护人不听从继续开庭指令,反复以相同理由提管辖异议的,审判长可以警告、训诫辩护人,如果辩护人仍不服从指挥的,可以责令退出法庭。

16、申请回避怎么办如申请回避的事由系法定事由的,立即休庭,报院长决定,同意或者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由审判长宣布,并说明理由,必要时,也可以由院长到庭宣布,同时告知有权申请复议一次。

如回避事由系非法定事由的,审判长当庭驳回申请,并不得复议。

如果辩护人不听从驳回指令,反复以相同理由申请回避的,审判长可以警告、训诫辩护人,如果辩护人仍不服从指挥的,可以责令退出法庭。

17、被告人要求委托辩护人但家属未聘请怎么办告知被告人法院已转告其委托辩护人的要求,但其家属表示不予聘请,现法院已为其指定辩护人。

18、已有指定辩护人但当庭要求委托辩护人怎么办告知被告人已为其指定了辩护人,可以为其辩护,但委托辩护人是其诉讼权利,如果坚持要委托,法庭将尊重其意愿,待其委托好之后择日重新开庭。

被告人坚持则予以休庭,不坚持则继续开庭。

19、被告人要求增加辩护人怎么办如果已经有两名辩护人,告知被告人依法最多只能有两名辩护人,不能再增加。

如果只有一名辩护人,则告知被告人委托辩护人是其诉讼权利,如果坚持要增加,法庭将尊重其意愿,待其委托好之后择日重新开庭。

被告人坚持则予以休庭,不坚持则继续开庭。

20、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怎么办如果不是法定必须有辩护人的情况,可以询问被告人是否另行委托辩护人,如果表示不另行委托的,则告知其自行辩护后继续开庭。

如果表示另外委托的,则予以休庭。

如果是法定必须有辩护人的情况,告知被告人另外委托辩护人或申请指定辩护人后予以休庭。

21、申请新的证人到庭或重新鉴定怎么办如果被告人或辩护人在此提出申请,告知可以在法庭调查的举证质证阶段提出该申请。

1205宣读起诉书阶段22、被告人是否可以坐着听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原则上应当站立听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但如果遇到被告人有残疾或身体明显不适等特殊情况的,可以特别准许被告人坐着。

23、被告人表示需要笔和纸记录怎么办应予提供,但出于安全考虑,不要提供日常使用的笔,可以在法庭常备些软笔。

24、被告人环抱手臂等仪态不端怎么办责令被告人放下手臂,面对法庭,保持庄重。

1206征询被告人对起诉书意见阶段25、被告人表示没听清起诉书内容怎么办提示被告人仔细听,然后让公诉人将指控事实及意见再次宣读,如被告人仍表示没听清的,可以告知被告人内容与送达给其的一致。

26、被告人让辩护人代其回答对起诉书的意见怎么办告知被告人对于起诉书的指控必须由其本人发表意见,辩护人不能代为回答。

27、被告人表示不知道自己是否构成犯罪怎么办告知被告人可以对是否构成犯罪不发表意见,但对指控的事实必须发表意见。

28、被告人要求详细阐明案情怎么办告知被告人现在仅是征询其对起诉书指控的总体意见,对于具体案情,在接下来庭审中会专门给其机会详细阐述。

29、被告人对认罪认罚具结书上的量刑建议提出异议怎么办告知被告人如果坚持对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有异议,则不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罚制度,然后再询问其意见。

30、被告人表示认罪认罚具结书签署时系被逼迫或引诱怎么办告知被告人本案不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罚制度,其可以在庭审中发表相关意见。

31、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提出实质性异议但又表示认罪认罚怎么办告知被告人根据其供述,其已对起诉指控提出了实质性异议,属于不认罪,不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处罚制度。

3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被告人对起诉书提出实质性异议怎么办可以进一步讯问被告人,确定被告人是否确实对指控存在异议,确认后可宣布“鉴于被告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提出异议,依法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本案将转为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另行择期开庭审理”,并予以休庭。

33、要求更换法庭翻译怎么办询问申请理由,必要时予以休庭与翻译人员进行沟通,如果确认翻译水平足以影响司法公正的,重新聘请翻译,择日再次开庭,如果不足以影响司法公正的,说明理由,继续开庭。

1207讯问与发问阶段34、法官发问应当注意什么一是要注意角色,不要充当第二公诉人,进行纠问式的大量发问;二是要注意用词,不要使用晦涩难懂的词语,问题应当通俗易懂,言简意赅;三是要注意详略,有针对性的发问,且详略适当;四是要注意时机,既可以在专门的发问环节问,也可以在举证质证阶段结合相关证据针对性的发问。

35、公诉人或辩护人不发问怎么办发问不是必然要求,确有必要时法官可以发问。

36、出现贬损人格、讽刺挖苦等言语时怎么办要特别注意这种情况,庭审中一旦发现有贬损人格、讽刺挖苦等言语时必须及时予以制止,并进行警告、训诫等。

37、出现诱导式发问怎么办诱导式发问通常是闭合性的问题,答案包含在问题中,具有强烈的暗示性,对于明显不当的诱导式发问应予制止,要求使用开放性的问题继续发问。

38、重复纠缠发问怎么办少量的重复,不必要立即制止,大量多次重复时,如果被告人之前已经回答清楚,可以告知相关问题已经问过,不必重复纠缠再问。

39、被告人回答与笔录内容不一致辩护人或公诉人不断纠正时怎么办告知辩护人或公诉人,不必要求被告人庭审中的回答与笔录中完全一致,如认为有重大变化的,可以在举证质证阶段结合被告人的以往供述予以说明。

40、偏离指控进行发问怎么办所问问题是否偏离指控不要轻易下结论,有些问题由远及近,看似不相干,实际有关联,贸然打断容易导致辩护人与法庭之间的对立,除非确信离题万里时,可以提示围绕指控进行发问。

41、辩护人要求单独发问怎么办对于被告人不认罪的普通程序案件,原则上应当单独发问。

对于被告人认罪的案件,问明辩护人单独发问的目的,如认为有必要的,可以准许。

42、辩护人在发问时援引相关笔录怎么办提示性的援引是可以的,但如果大量援引,告知辩护人可以在举证质证阶段结合相关证据再申请发问。

43、辩护人未经许可擅自发问怎么办应当及时制止,并告知辩护人应当征得法庭同意才能发问,多次擅自发问的,可以口头警告、训诫。

44、辩护人向被告人作手势或表情予以暗示怎么办应当及时制止,并告知辩护人相关问题需由被告人独自回答,不得予以暗示。

45、被告人拒绝回答相关提问怎么办向被告人释明证据规则,告知没有被告人供述,其它证据充分的,同样可以认定有罪。

即使被告人当庭不作供述,其以往所作过的供述也可以被作为证据使用,只有积极的回答问题,才能有效地行使其辩护权利,更好地便于法庭查明事实。

46、被告人一直哭泣无法回答问题怎么办告知被告人现在是庭审,请注意控制情绪,如果难以奏效的,可以休庭,一段时间待被告人情绪平稳后再开庭。

47、控辩一方举手反对对方的发问怎么办问明反对的理由,判明理由是否成立,理由成立的,予以制止并告知被告人可以不回答该问题,并要求发问方注意发问方式。

理由不成立的,不予支持并告知被告人回答该问题。

48、被告人或辩护人要求向公诉人发问怎么办告知被告人如果对公诉人的发问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向法庭说明,法官可以决定是否向公诉人进一步询问,但不能允许被告人或辩护人直接向公诉人发问。

49、被告人的回答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怎么办及时制止,如果需要深入发问的,转为不公开开庭,并请旁听人员退庭。

50、被告人当庭检举公职人员怎么办告知不要在法庭中当庭供述,可以在庭审后以书面的方式提出,后将上述检举情况转交有关机关,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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