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管理办法-办发〔2010〕2号
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员工考勤管理办法本办法已经公司职代会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一、适用范围本公司在册且在岗员工及在本公司上班的委派、返聘、借用、外地大中专技校生、协力工(点工)等,均按本办法实行考勤。
二、考勤机构和管理1、公司考勤工作统一归口人力资源部管理。
2、各部门的考勤工作由部门长领导,人事信息员或指定专人负责。
负责考勤的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秉公办事、实事求是作好考勤管理和出勤率、工时利用率等填表上报工作。
3、对无故缺勤的员工,部门人事信息员应及时查明情况做好记录,对三天以上无故缺勤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及考勤记录汇报部门领导,并上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作出处理意见。
4、对利用工作之便,弄虚作假或违规操作人员,按《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员工奖惩办法》(以下简称《奖惩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勤1、公司员工一律使用统一的电子卡进行考勤记录,作为出、缺勤的考核依据。
2、公司员工都有遵守“考勤办法”的义务和监督执行“考勤办法”的权利。
3、对代他人考勤等虚假考勤的违纪行为,按《奖惩办法》处理。
4、公司员工对各类假期应当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5、考勤记录及缺勤凭证作为人力资源部核发薪资或处理违纪的依据。
5、考勤记录及缺勤凭证作为人力资源部核发薪资或处理违纪的依据。
四、工作时间1、公司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星期六、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2、员工正常工作时间制度:上午08:00—12:00下午13:00—17:00(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是指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开始工作及工作终止时间。
(2)、具体程序:见下表。
工作结束,整理、清扫工作场所,为次日工作做好准备。
17:009上岗工作。
13:008午餐结束到岗。
12:507离岗,午餐。
12:006整理、清扫工作场所。
11:555上岗工作。
8:004班前会7:50~8:003工作服穿好,上班准备工作做好。
7:45~7:502全部进厂,公司大门关闭。
员工考勤制度管理办法

员工考勤制度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的考勤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勤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为每天早9点至下午6点,中午12点至下午1点为午休时间。
加班在必要时,应经上级主管审批。
第四条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准时上下班及午休,并填写考勤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上班,应提前请假并获得批准。
第五条员工迟到超过20分钟,按旷工处理,扣除当天工资;连续迟到3次以上,公司有权采取停薪留职或解雇等处罚措施。
第六条员工旷工一天,扣除当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公司有权采取停薪留职或解雇等处罚措施。
第七条员工提前离开单位需提前提出申请,并经上级主管批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的,按旷工处理,扣除当天工资,累计3次以上者,公司有权采取停薪留职或解雇等处罚措施。
第八条员工须按规定完成考勤登记,如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公司有权予以严肃处理,包括停薪留职或解雇等处罚措施。
第九条员工在外地公务或者外出旅游等需要请假期间,应提前向上级主管请示,并填写请假单,如实填写请假事由和休假时间。
第十条每月月底,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实习生及临时人员需完成考勤表,并将其交予办公室主任审核。
第十一条员工若在工作期间生病,请即时通知上级主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医院诊断书、请假证明等,经上级主管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十二条对于无故迟到、旷工、擅自离岗等违反考勤制度的员工,公司将对其进行相应的奖惩措施,并记入员工档案。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同时作废公司其他关于考勤的规定。
第十四条本办法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如本规定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考勤管理制度2010版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所有人员都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员工的考勤管理办法、休假手续等,适用于除总经理以外的公司全体员工。
1.0工作制1.1对采用固定工时制的员工,本公司一般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8:30至下午17:30,中午12:00-13:00为员工午餐休息时间。
1.2 公司管理层、外勤、部分值班人员、销售人员、司机、仓库人员等因工作性质需机动作业的工作岗位的员工,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工时制,即每周工作5天,如公司需要该等员工到公司,则该等员工须无条件服从安排。
1.3上海公司的员工上下班采用刷卡方式,刷卡时间自动记录在考勤系统中;各分公司、办事处及仓库的同事由专人负责记录考勤。
2.0日常管理2.1 日常管理部门考勤记录的统计与考核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负责人每月统计请假卡、系统等考勤记录,员工应保证请假卡记录的真实完整性,考勤负责人对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后交部门经理审核,并作为结算工资和考察员工工作态度的依据。
2.2 请假管理2.2.1员工请病假、事假、年休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哺乳假、婚假、丧假、工伤假等假均应事先由直属上司和部门经理认可,连续三天及以上假期还需由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及以上职级的员工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请假员工必须亲自在请假卡中作相应的记录,无记录或者无相应领导签字同意的作旷工或旷课处理。
2.2.2由于突发情况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也应立即用电话、电报、邮件、带口信等方式向相应领导请假,复工当日补办请假手续。
2.2.3假满需延长假期的,也应按上述规定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2.2.4旷工旷课期间停发劳动报酬。
2.3 外出及出差2.3.1除已经提供周计划表的市场部、销售部以及设备人员外,其他人员外出必须到前台进行外出登记;如市场部、销售部以及设备人员实际外出情况发生变更的,应提前调整周计划表或到前台进行外出登记。
职工考勤、各类假期及相关待遇管理办法

职工考勤、各类假期及相关待遇管理办法一、总则1、为了加强职工的考勤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产秩序,合理安排有效工作时间,提高劳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工作安排,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3、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执行考勤规定,各单位(部门)负责人是本单位或部门职工的考勤负责人,劳动人事科负责考勤的管理工作,有责任对考勤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4、本办法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的保险福利待遇的规定,结合生产性事业单位的属性,对单位工作制度、考勤种类、审批权限及程序、各类假期及待遇做出具体规定。
二、工作制度1、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确因野外生产经营特点和工作的特殊性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必须按规定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部门审批。
2、各单位(部门)遵照执行国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制度(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单位、部门除外)。
(1)每周公休2天;(2)法定节假日:a、元旦,放假1天。
b、春节,放假3天。
c、清明节,放假1天。
d、国际劳动节,放假1天。
e、端午节,放假1天。
f、中秋节,放假1天。
g、国庆节,放假3天.h、肉孜节全区各族干部职工放假1天。
i、古尔邦节全区各族干部职工放假3天。
三、考勤办法1、职工考勤以部门为单位,部门负责人指定本部门的考勤员,报人事部门备案。
考勤员要责任心强,坚持原则,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每日如实填写考勤表,并公布于众,便于职工互相监督.2、考勤表必须按要求填写清楚.如:病假、事假、产假、出差、探亲假、年休假、学习、婚丧假、旷工等都要按实际情况填写。
3、考勤表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到单位人事科审批.4、职工因工外出办理公务时,须向本部门领导(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单位时间,否则按相关规定处理。
5、考勤设置种类:(1)出勤:职工在本岗位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从始至终坚守岗位,履行工作职责的记录。
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员工考勤管理办法员工考勤管理办法1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保证公司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企业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时30分至5时,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
第六条公司每天安排人员一到两名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七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
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应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职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范员工工作时间,保障公司运营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试用期员工、非全日制员工及特殊岗位员工根据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三、工作时间1. 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8:00,每日工作8小时。
2. 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司规定的休息日,员工按公司安排休息。
3. 特殊岗位或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批准可实行弹性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
4. 员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应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离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务。
5. 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调整员工工作时间,并提前通知全体员工。
员工应予以配合并遵守新的工作时间安排。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员工每日需按时进行签到,作为出勤记录的依据。
(2)签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打卡、纸质签到表等,具体方式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员工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代签、伪造签到记录。
2、签到次数和时间(1)员工每日需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下班签到。
(2)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8:50至9:10,下午下班签到时间为17:50至18:10。
(3)签到时间如有调整,公司会提前通知全体员工。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无法按时签到的,员工需提前向上级主管报备,并填写外出申请表。
(2)返回公司后,员工应及时向主管说明情况,并由主管在考勤记录上备注。
4、忘记签到处理(1)员工如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应在当日内向主管说明情况,并由主管在考勤记录上备注。
(2)连续或累计忘记签到次数超过公司规定标准的,将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考勤管理制度,并对全体员工的考勤进行监督和检查。
(2)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管理,确保员工按时签到,并对考勤异常情况进行核实和处理。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员工考勤管理办法第一章前言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出勤管理,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各部门职责第一条各部门对员工出勤、请假、加班等进行把控与审批。
第二条行政人事部、财务部负责统计员工出勤、出差、加班等情况,并5匚总各部门考勤相关数据,作为计算工资的依据;同时负责对各部门的考勤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考勤规范第一条刷卡制度公司实行上下班刷卡(刷脸或指纹)制度,所有员工在上下班时间均要亲自到指定的地点刷卡。
每天刷卡2次(上班与下班)。
对个别因故(如停电、卡机故障等)无法正常按规定刷卡者或忘记刷卡者,最迟需在第二天填写《补卡申请表》,经部门领导审核后交给行政人事部、财务部存档。
员工在正常刷卡的一个月内漏刷卡不得超过3次。
超过3次的,每超过1次对责任人下浮绩效分20分/次。
第二条缺勤管理迟到:未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到岗者都视为迟到。
迟到1小时以下下浮绩效分5-30分/次;超过1小时(含)者,下浮绩效分30-100分/次。
早退:不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者和打卡者视为早退。
早退1小时以内下浮绩效分5-30分/次;超过1小时(含)者,下浮绩效分30-100分/次。
旷工:员工无故缺勤,视为旷工。
员工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个工作日(含)以上者视为严重违反考勤制度,按自动离职处理,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条上班时间及加班管理员工上班时间为8小时(8:00-17:30),中午休息1.5小时(12:00-13:301如要加班,从18:00开始计算(17:30-18:00晚餐时间\因工作特殊原因或临时工作需要加班的,需填写《加班申请表》由部门领导审批后,月底统一交给行政人事部、财务部汇总计算。
各部门合理安排人员加班,严格审查。
第四条请假流程员工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经所在部门领导核准后,请假单提交行政人事部。
因发生紧急事件而无法事先请假者,应于当天以电话形式向所在部门领导办理请假手续,并于休假后三日内补办《请假单》。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公司考勤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障。
第二章考勤时间第四条公司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员工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40小时。
第五条上班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
第六条员工需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第七条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三章考勤记录第八条公司采用电子考勤系统,员工需使用指纹、人脸识别或刷卡等方式进行考勤。
第九条员工应按时打卡,如因设备故障等原因无法打卡,应在第一时间向考勤管理员报告。
第十条考勤管理员负责考勤数据的统计、汇总和分析,确保考勤记录的准确性。
第十一条考勤数据每月进行一次汇总,并公布于公司内部公告栏。
第四章考勤休假第十二条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带薪年假等休假待遇。
第十三条员工请假需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事假:需提前1天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二)病假: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三)年假:员工根据工作年限和公司规定享受带薪年假。
第十四条员工请假期间,工资待遇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五条员工违反考勤规定的,公司将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一)迟到、早退:每次迟到或早退,扣除当月工资的5%。
(二)旷工:累计旷工超过2天,扣除当月工资的10%。
(三)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扣除当月工资的20%。
(四)其他违规行为: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扣除相应工资或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考勤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第十八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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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发〔2010〕2号
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内部管理,严肃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公司的有关管理制度,结合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总部及下属各项目部。
三、工作内容
1、员工考勤
1.1办公室负责公司总部考勤机的管理,每月26日上午9时前将考勤机数据导出,打印给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员。
1.2员工请假,休假,必须履行相关程序和手续。
1.3凡属下列情形缺勤半天的,均视为旷工:
A、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勤。
B、超过批准的假期没有及时续假,未提供有效证明而缺勤。
C、以虚假理由请假而没有休假的。
D、单位,部门或职位调整,无故逾期不到岗的。
1.4培训学员的考勤
A、凡参加集团公司内部培训,学习的员工,由培训实施部门为受训员工单位提供考勤反馈。
B、参加外培的学员,根据被批准的实际在外天数,由受训单位自行考勤。
2、员工请假程序
2.1员工请假必须事前填写《员工请假单》,并提供有关证明,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报人力资源管理员备案,方能休假。
2.2员工休假2天(含)以内,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上,部门分管领导批准;部门领导休假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2.3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来不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迅速向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请假,返回公司后两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4员工满假后,应在半天内向准假人销假,并办理销假手续,及时送人力资源管理员备案。
否则视同旷工。
3、员工缺勤
3.1员工外出应填写《员工外出单》。
回公司后应及时向
《员工外出单》审批人报告销单,并将《员工外出单》送人力资源管理员备案。
3.2既无考勤机的记录,又无《员工外出单》的,视为旷工。
3.3员工迟到,早退按月进行累计,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次数达到3次,视为旷工半天,超过五次视为旷工1天,每增加3次视为增加旷工半天。
3.4员工当月迟到,早退累计次数在2次及以下,缺勤时间在30分钟以内不扣工资,超过的按缺勤实际时间计扣工资。
3.5员工每旷工半天,扣除1日日工资,旷工1天,扣除2日日工资,当季旷工超过1天(含)的扣除当季绩效奖。
连续旷工3天或当年累计旷工超过7天,解除劳动关系,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4、员工的休假
4.1探亲假
A、在本公司工作满1年的员工,可以根据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享受探亲假。
探亲假假期含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B、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20天;已婚员工探望配偶,每年30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20天。
C、员工探亲假可分两次休完,并享有1次路程假,按火车硬座价格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乘长途公共汽车的,凭票据实报实销;乘轮船的,报销三等舱位费。
4.2病假、事假、年休假
A、事假:员工原则上每月只能请1天事假,事假按日扣减工资。
事假时间与季度、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年休假可抵事假时间,不计扣工资。
B、病假:公司员工请病假需持三甲医院的病休假证明,办理请病假手续。
员工全年病假累计未超过20天的,病假工资按日工资标准80%计发或本人申请不扣减工资抵扣年休假;超过20天的病假工资按日标准的50%计发,但月应付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扣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之后,月实发工资不低于100元。
C、员工年休假按集团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制度》之规定执行。
4.3婚假
A、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可享受带薪婚假(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B、员工在原单位结婚的,婚假不能带入本公司。
C、员工结婚,给婚假3天,婚前检查1天。
初婚且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者增加晚婚奖励假12天;员工的婚假需在结婚后一年内休完。
4.4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和配偶父母死亡时,给丧假3天。
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赴外地料理丧
事的,可视情况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4.5产假、计划生育假
A、已婚女工生育时(已取得生育指标)产前,产后连续计算产假,顺产产假90天。
多胎生育,每多一胎增加15天;难产有医院证明的,增加15天。
晚育的女员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增加奖励假30天。
男员工在其配偶第一次生育时可享受15天的护理假。
B、女职工怀孕2个月以下的终止妊娠的,产假15天;怀孕2个月以上的4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产假30天;怀孕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产假42天。
C、节育,绝育手术假,符合<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他节育,绝育手术持医院证明给予休假天数按病假处理。
D、女员工需要休哺乳假的,需在产假期满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哺乳假原则上可休至婴儿满一岁,婴儿满一周岁后,经指定医疗机构确诊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哺乳假,但不得超过六个月)。
E、如果怀孕女员工的身体较弱,无法坚持工作,持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可休待产假。
F、哺乳假和待产假期间,每月工资按本人月工资的80%发放,但不低于长沙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扣除社会保险之后,
月薪低于当年长沙市的最低生活标准,则按长沙市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
4.6工伤假
经劳动部门确认为工伤的人员,按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享受工伤假。
5、加班管理
5.1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由部门考勤员填写《加班通知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核,交分管领导批准,作为记录加班时间,安排补休或发放加班工资的依据。
5.2各部门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对加班员工首先应考虑补休(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发放加班工资;安排补休员工本人不休息,不发放加班工资;不能安排补休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为员工提供加班补偿。
5.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除法定节假日加班外)不享受加班工资待遇。
5.4实行综合工时工作制的员工,严格考勤按综合工时制的周期和国家有关规定计发加班工资。
6、本办法凡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7、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员工请假单
2、员工外派单
3、加班通知单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抄送:领导、各部门
公司办公室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印发
附件1:
员工请假单
附件2:
员工外派单
附件3:
加班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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