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相关法律法规1
护理相关法律法规

护理相关法律法规护理相关法律法规,是指与护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包括医疗机构设立和管理的法律法规、护士执业的法律法规、护理学科发展的法律法规、护理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护理质量控制的法律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既体现了中国当前护理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又反映了国家对护理工作的关注和重视。
一、医疗机构设立和管理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法》是我国医疗机构管理的总规定,主要规定了医疗机构的设立、组织、管理、医务人员的聘用、处罚等要求,对医疗机构的护理工作也有明确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是关于我国医师从业的法律法规,主要规定了医师从业的权利、义务以及职业资格、执业环境等要求,其中也有关于医务人员护理工作的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法》是关于我国护士从业的法律法规,主要规定了护士从业的权利、义务以及职业资格、执业环境等要求,其中也有关于护士护理工作的规定。
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是关于我国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规定了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方面的要求,其中也有关于药物护理工作的规定。
二、护士执业的法律法规1、《护士执业资格审查办法》《护士执业资格审查办法》是关于护士资格审查的法律法规,主要规定了护士资格审查的程序、条件和要求,以保证护士的职业能力和职业道德。
2、《护士执业资格核准办法》《护士执业资格核准办法》是关于护士执业资格核准的法律法规,主要规定了护士执业资格核准的程序、条件和要求,以保证护士在执业中遵守职业道德。
3、《护士职业道德准则》《护士职业道德准则》是关于护士职业道德的法律法规,主要规定了护士的专业责任、护理实践、伦理行为、服务行为等要求,以保证护士在执业中遵守职业道德。
三、护理学科发展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是关于我国高等教育的法律法规,主要规定了我国高等教育的管理、办学、考试、培养等要求,其中也有关于高等护理教育问题的规定。
护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护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一、护理服务的管理1. 《医疗机构条例》该法规对医疗机构的基本要求和管理进行规定,其中涉及到护理人员的职业资格和管理。
2. 《护士法》该法规规定了护士的基本职责、权利与义务,以及护理服务的标准、质量控制等内容。
3. 《医疗纠纷处理办法》该法规规定了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其中包括护理服务方面的纠纷处理。
4.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该法规对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和责任进行规定,其中也包括护理服务方面的事故处理。
5.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该法规规定了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侵权责任的赔偿标准和程序,也适用于护理服务方面的侵权赔偿。
6.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规规定了消费者在购买服务或商品时的权利和保护措施,也适用于护理服务的消费者。
二、护理操作的规范1. 《护理操作规范》该规范是我国护理行业的基本规范,包括护理服务的各个方面,如手术护理、感染控制等等。
2. 《医疗机构感染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医疗机构内感染控制的标准和程序,其中也包括护理服务方面的感染预防和控制。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该法规规定了药品管理的程序和标准,也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护理服务中使用的药品管理。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条例》该法规规定了卫生计生行政执法的程序和标准,也适用于护理服务方面的卫生管理和执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管理条例》该法规规定了医疗器械的注册、生产、流通和使用等方面的管理程序和标准,也适用于医疗机构内的护理服务中使用的医疗器械管理。
6. 《医疗机构利润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医疗机构的利润管理程序和标准,也适用于护理服务方面的收费和利润管理。
总结:1、列举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 护理服务:是指在医疗机构中对病人进行综合护理的服务;- 管理程序和标准:管理程序指对管理活动的具体步骤和流程,管理标准则是对管理活动的质量要求;- 感染控制:是指防止和控制医院内感染的工作;- 药品管理:是指对医院内使用的药品进行管理,保证其合理使用和安全性;- 卫生管理:是指对医院内卫生情况进行管理,保持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利润管理:是指对医院内的收费和利润进行管理,保证其合理性和公平性。
《护士条例》全文

《护士条例》全文《护士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护士的行为举止,提高护理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维护医疗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护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护理是指护士对患者进行健康评估、护理诊断、护理干预和护理评价的过程。
第四条护士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为患者提供个体化的全面护理服务;(二)维护患者的安全,防止并发症和医源性损伤;(三)参与医疗团队的护理计划制定和实施;(四)参与医疗质量管理和科研工作;(五)开展护理教育和培训;(六)遵守职业道德和护理伦理的规范。
第五条护士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应的护生学历;(二)通过国家承认的护士资格考试,并获得护士执业证书;(三)具备相应的护理技能和实践经验。
第六条护士应当按照医疗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护理规范进行护理操作。
第二章护士的权利和义务第七条护士享有以下权利:(一)获得公平合理的报酬;(二)保障人身安全和劳动保护;(三)获得职业发展的机会和培训机会;(四)参与医疗质量管理和医院决策。
第八条护士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职业道德和护理伦理的规范;(二)保护患者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三)按照医嘱进行护理操作;(四)接受护理质量评估和继续教育。
第三章护士的执业管理第九条护士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的管理要求和标准进行执业,不得擅自离岗或跨专业执业。
第十条护士在执业过程中应当做到:(一)保证护理质量和患者安全;(二)积极与医疗团队合作,共同完成护理任务;(三)保护医疗机构的声誉和利益;(四)及时记录护理过程和结果。
第十一条护士执业应当遵守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和护理操作规程,不得违反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
第四章护士的培训和继续教育第十二条护士应当参加由医疗机构组织的护理培训和继续教育活动。
第十三条护士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新的护理理论和技术;(二)最新的疾病诊断和治疗方法;(三)护理研究和科研方法;(四)沟通和协作技巧等。
护士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法律知识

护士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法律知识护士相关法律法规一、医疗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规定了卫生与健康保障的法律基础。
2.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针对医疗机构的认可、管理以及卫生质量等方面做出规定。
3. 《医药卫生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针对医疗机构人事管理提供指导,包括招聘、培训、考核等方面。
4. 《医疗损害责任制度暂行办法》:对医疗损害赔偿进行了具体规定,保护患者权益。
5. 《医师法》:规定了医师的执业资格、职责以及医疗质量等方面的要求。
二、护理法律法规1. 《护理管理条例》:规定了护理的管理与服务的标准,确保病人得到恰当的护理。
2. 《护理人员注册管理办法》:对护理人员的注册与执业进行了规定,保证了护士的专业素养。
3. 《护理委员会管理办法》:设立与管理护理委员会,负责对护理工作的规范与监督。
4. 《护理职业倦怠防控管理办法》:对护士职业倦怠的预防与管理做出了详细规定。
三、劳动法律法规1. 《劳动合同法》:明确了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合同的签订与执行要求,保障了护士的权益。
2.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确保用人单位依法履行劳动保障义务,保护护士的劳动权益。
3.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解决劳动纠纷提供了有效的机制,保护护士的合法权益。
四、隐私保护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与合法使用,防止护士个人信息泄露。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了网络安全的重要性,并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做出了具体要求。
五、职业道德与伦理规范1. 护士职业道德与行为准则:规范了护士在工作中的行为与职业道德要求。
2. 《护理伦理学指导原则》:为护士提供了处理伦理问题的指导与依据。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法》全文2.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全文3. 《护理管理条例》全文4. 《劳动合同法》全文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全文法律名词及注释:1. 医疗损害责任制度暂行办法:指对医疗损害赔偿进行具体规定的法规。
最新护士条例全文(含解读)

最新护士条例全文(含解读)《护士条例》是于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的条例法规。
此条例共六章三十五条。
此条例的制定旨在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
护士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
第三条护士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护士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全社会应当尊重护士。
1第四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护士的工作条件,保障护士待遇,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促进护理事业健康发展。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护士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第五条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在护理工作中做出杰出贡献的护士,应当授予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或者颁发白求恩奖章,受到表彰、奖励的护士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待遇;对长期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应当颁发荣誉证书。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做出突出贡献的护士,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执业注册第七条护士执业,应当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2(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三)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四)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2023年护理相关法律法规考试题及答案

护理相关法律法规考试题一、单选题1.我国第一部《护士条例》自()开始实施。
[单选题]*A.2007年5月1日B.2007年5月12日C.2008年5月1日D.2008年5月12日V2.护士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应该做到以下几点,但除外(工[单选题]*A.必须依照诊疗技术规范8.必须有医师在场指导√C.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和自身能力水平进行力所能及的救护D.避免对患者造成伤害3.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期为(1[单选题]*A.2年4.5年√C.8年D.10年4.护士延续执业注册有效期为()年。
[单选题]*A.2年B.3年C.4年D.5年√5.申请注册的护理专业毕业生,应在教学或综合医院完成临床实习,其时限至少为(1[单选题]*A.6个月6.8个月√C.10个月D.12个月6.逾期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在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接受()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
[单选题]*A3√B.6C.8D.107.()负责全国的护土监督管理工作。
[单选题]*A.人事部8.教育部C.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D.监察部8.()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监督的管理工作。
[单选题]*A.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VB.市政府C.教育局D.组织部9.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在护理工作中(),应当授予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或者颁发白求恩奖章。
[单选题]*A.无差错事故的护士B.做出杰出贡献的护士√C.长期从事临床一线工作的护士D.受患者及家属表扬的护士10.取得以下哪种法律文书,则代表持有者具备护士执业资格,可以从事护理专业技术活动(\[单选题]*A.《护士执业证书》√B.高等学校护理学专业毕业证书C.《专科护士培训合格证书》D.《护理员资格证书》11.医疗卫生机构出现下列情形且逾期没有改正,可以暂停其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的是(1[单选题]*A.未为护士提供卫生防护用品。
B.对从事直接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护士,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津贴。
护士法律法规

护士法律法规【文档模板】护士法律法规【法律法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法》(以下简称《护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法》(以下简称《卫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妇女权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医疗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菌操作规范》(以下简称《无菌操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第一章】普通规定第一条根据《护士法》,本法规定了护士的职业资格、职责和权益,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护士的职业资格第二条护士应当具备医学、护理学、心理学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第三章】护士的职责和权益第三条护士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按照医疗行为规范提供护理服务,保护病人的隐私和机密。
【第四章】护士的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第四条雇主应当为护士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保障护士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第五章】护士的职业发展第五条护士应当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提升职业技能。
【第六章】护士的职业纪律和惩戒第六条护士应当遵守职业纪律,不得从事违法犯罪行为和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七条对于违反《护士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八条本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附件一:《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示范表格》附件二:《护士职业道德规范》附件三:《护理服务行为规范》附件四:《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解读【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指护士取得的合法执业资格证明文件。
2. 护理服务行为规范:指护士在工作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包括护理操作规范、感染控制规范等。
3.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指医疗事故发生后相关责任人应当依法进行的处理和赔偿办法。
【实际执行中可能遇到的艰难及解决办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护士可能面临以下艰难:1. 职业压力大:护士工作强度大,容易产生职业倦怠和心理压力。
《护士条例》全文

《护士条例》全文《护士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护士的职业行为,保障护士的权益,提高护理服务质量,维护公众的健康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护理服务的单位和个人,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护士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恪守护理职业守则,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人性化的护理服务。
第四条护士的职业行为应当符合以下几点:(一)遵守患者的知情权,如实告知患者及其家属有关的医学知识、治疗方案和费用,尊重患者的选择权;(二)保护患者隐私,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三)严守职业秘密,不得擅自披露患者病情;(四)不得虐待、侮辱、歧视患者;(五)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二章护士执业第五条持有护理学专业学位并通过国家护理资格考试合格,取得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可以从事护理职业。
第六条护士可以在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学校和其他公共场所从事护理工作。
第七条护士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职责:(一)根据医嘱提供基础护理服务,如测量患者的体温、血压、脉搏等;(二)负责护理文书的填写和报告;(三)协助医生进行医疗操作,如换药、输液等;(四)开展健康教育和宣教工作,指导患者及其家属的护理工作。
第八条护士应当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专业水平。
第三章护士权益保障第九条护士享有以下权益:(一)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相应的职称和级别;(二)获得合理的工资待遇和福利待遇;(三)享受国家和地方对护士的培训和研修政策;(四)获得公开、公正、公平的职称评审和聘任机制;(五)获得依法享有的假期休息和年度休假;(六)享受相关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待遇。
第十条护士不得受到以下待遇:(一)任意降低工资待遇;(二)随意调动工作岗位;(三)歧视、侮辱或虐待。
第四章护士违法行为处理第十一条护士从事以下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相应处罚:(一)违反职业道德,不履行职责;(二)故意隐瞒、篡改护理记录;(三)泄露患者隐私;(四)虐待、侮辱、歧视患者;(五)挪用、侵占公款;(六)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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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题(100)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何时发布?何时起执行?(1993年3月26日卫生部令第31号发布,1994年1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共有几章几条?(共六章三十八条)3、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什么?(加强护士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和护理安全,保护护士的合法权益。
)4、申请首次护士注册必须填写《护士注册申请表》,缴纳注册费,并向注册机关递交哪些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身份证明、健康检查证明、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它证明。
)5、注册机关在受理注册申请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6、在什么情形下,护士不宜注册。
(①服刑期间;②因健康原因不能或不宜执行护理业务;③违反护士管理办法被中止或取消注册;④其他不宜从事护士工作的。
)7、护士在什么情况下必须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参加医疗救护和预防保健工作。
(遇有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群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
)8、护士执业违反医疗护理规章制度及技术规范,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其处罚方式包括哪几种?(警告、责令改正、中止注册、取消注册。
)9、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的颁布,建立了护士的什么制度?(执业准入制度)10、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的基本策略是什么?(⑴统筹规划,分级负责;⑵全面建设,突出重点;⑶依法执业,科学管理;⑷拓展服务,面向社会;⑸规范培养,形成体系。
)11、合理调整临床护士队伍结构,提高护士队伍整体素质。
到2010年三级医院工作的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应不低于多少?二级医院工作的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应不低于多少?(50﹪、30﹪)12、2005年至2010年内,分步骤在哪些重点临床专科护理领域开展专业护士培训,培养一批临床专业化护理骨干?(重症监护、急诊急救、器官移植、手术室护理、肿瘤病人护理)13、《纲要》指出:进一步调整护理教育的层次结构,到2010年,各层次护理教育的招生数量比例应达到中专、大专、本科及以上各占多少比例的结构目标?(中专占50﹪、大专占30﹪、本科及以上占20﹪。
)14、为保证《纲要》内容的落实,制定了哪些具体的保障措施?(①提高认识,加强领导;②以点带面,推动落实;③加强交流,共同提高;④加强督导,保证效果。
)15、制定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的目的是什么?(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感染艾滋病病毒。
)16、什么是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者艾滋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被粘膜,或者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
)17、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哪些防护措施?(①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②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③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
)18、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对局部实施哪些处理措施?(①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②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③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19、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发生哪些情形时,确定为三级暴露?(暴露源为体液、血液或者含有体液、血液的医疗器械、物品;暴露类型为暴露源刺伤或者割伤皮肤,但损伤程度较重,为深部伤口或者割伤物有明显可见的血液。
)20、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对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常用方案有哪几种?(两种,即基本用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
)21、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在什么情况下使用强化用药程序?(发生二级暴露后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重度或者发生三级暴露且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为轻度或者重度时,使用强化用药程序。
)22、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给予随访和咨询。
随访和咨询的内容包括哪些?(包括在暴露后的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时对艾滋病病毒抗体进行检测,对服用药物的毒性进行监控和处理,观察和记录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早期症状等。
)23、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自何日起实施?(2004年6月1日)24、医疗废物分为哪几类?(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25、感染性废物的特征是什么?(携带病源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
)26、损伤性废物的特征是什么?(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
)27、病理性废物的特征是什么?(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
)28、药物性废物的特征是什么?(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
)29、化学性废物的特征是什么?(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30、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是指什么?(指使用一次后即丢弃的,与人体直接接触的或者间接接触的,并为达到人体生理卫生或者卫生保健目的而使用的各种日常生活用品。
)31、一次性医疗用品是指什么?(指临床用于病人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的指套、手套、吸痰管、阴道窥器、肛镜、印模托盘、治疗巾、擦手巾、压舌板、臀垫等接触完整粘膜、皮肤的各类一次性使用医疗、护理用品。
)32、什么是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33、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哪些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
)34、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几级几等?其中一级医疗事故是指什么?(分为四级十二等,其中一级医疗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医疗事故。
)35、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的护理文书资料有哪些?(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
)36、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①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②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③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④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⑤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⑥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37、医疗机构的服务宗旨是什么?(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公民的健康服务。
)38、制定医疗机构的目的是什么?(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管理,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保障公民健康。
)39、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诊疗活动的必要条件是什么?(必须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40、在什么情况下医疗机构及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41、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应受到何种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4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于何时修订?何时起施行?(2001年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自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
)43、制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目的是什么?(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
)44、医疗机构必须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应采取哪些必要的措施,保证药品质量?(采取必要的冷藏、防冻、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
)45、国家对哪些药品实行特殊管理,并由国务院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
)46、国家禁止生产、销售假药,出现什么情形的定为假药?(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为假药;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为假药。
)47、药品包装必须按照规定印有或者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标签或者说明书上必须注明哪些内容?(药品的通用名称、成份、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
)48、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所指药品是什么?(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49、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共有几章几条?自何日起施行?(共有九章八十条, 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50、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的目的是什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
)51、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原则是什么?(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52、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属于哪一级传染病?采取何种管理措施?(属于乙级传染病,按甲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进行管理。
)53、医疗机构发现甲级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哪些措施?(①对病人、病源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②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③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源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54、什么是人畜共患传染病?(指人与脊椎动物共同罹患的传染病,如鼠疫、狂犬病、血吸虫等。
)55、什么是医院感染?(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者入院时已处于潜伏期的感染。
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于医院感染。
)56、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目的是什么?(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57、什么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