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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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承接查验移交资料清单

物业承接查验移交资料清单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生产厂家
数量
产品名称
产品型号
生产厂家
数量
感烟探测器
集中报警器
感温探测器
区域报警器
火焰探测器
事故广播
手动按钮
附件七
分项配套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结构类型
检验批数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
分包单位
分包单位负责人
分包项目经理
序号
检验部位、区段
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7
消防系统主要材料和制品的合格证或试验记录
8
消防验收合格证书
9
其它相关资料

设备资料弱电系统
1
弱电系统设备购买、安装合同
2
弱电系统设备制造、安装单位、维护单位资料
3
弱电系统设备参数(系统、型号、规格、数量)
4
弱电系统随机资料(安装使用说明书、维护保养手册、产品合格证、随机配件清单、主要配件资料等)
5
15
各分项工程施工单位资料
16
各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表/测试报告
17
水电、空调、卫生洁具、电梯等设备检验合格证书
18
供水试压报告
19
机电设备订购合同、单台设备的说明书、试验记录及系统调试记录
20
弱电、安防、智能化系统集成及布线图
21
停车场设施系统图
22
设备试压、试运行合格报告
23
防雷电阻接地实测记录、引下线焊接记录
承接查验移交资料清单
物业承接查验移交资料目录
序号
名称
备注

项目建设资料
1

商品房交房、验房流程白皮书

商品房交房、验房流程白皮书

专家解析收房验房十大关键词及其他关键词一:合同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商品房在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开发商应以电话、邮寄或媒体公布的方式,正式通知业主收房;购房者应在获悉收房通知的一定时间内,及时收房,并做好收房的相关准备工作。

合同中的以下四个条款应熟知: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其中包括:位置、结构、层高等内容,业主在验房时应注意对照。

第八条:对于出现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付使用的楼盘,业主可依据第九条:出卖人应以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的内容,来要求开发商进行赔偿。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该条款内容中包括水、电、气等内容,在交房时应达到约定的使用条件。

附件三:装饰、设备标准。

这部分内容详细约定了交房时室内门、窗、厨、卫等各部分的装饰标准,是验房时的重要依据。

关键词二:交费契税:2008年1月1日后签订购房合同的购房者,住宅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1.2以上,成交价格低于5728元/平方米,契税为总房款的1.5%,其他住宅、商铺均为3%。

2008年之前签订购房合同的购房者,住宅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1.2以上,成交价格低于4290元/平方米,契税为总房款的1.5%,其他住宅、商铺均为3%。

专项维修资金:根据《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多层住宅交纳总房款的2%,高层住宅为总房款3%,商铺、写字楼参照执行,一般为总房款的3%。

以上两项费用,不应由开发企业代收。

专项维修资金应到中国银行西大街支行西安市房屋管理局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指定账户交纳。

契税应到西安市西大街116号,西安市二手房交易市场二楼契税征收窗口或西安市北马道香米园93号,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一楼契税征收窗口,进行交纳。

天然气初装费:开发企业与天然气公司在2007年5月10日以前签定合同的,应缴纳2278元/户,2007年5月10日以后,应交纳1518元/户。

有线电视安装费:350元/户,每增加一个端口加收150元。

开发商交房时必须有

开发商交房时必须有

开发商交房时必须有“四书一证一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面积实测报告书》收房的程序和注意事项一、最佳收房流程1、核验业主材料2、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3、业主领取钥匙并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4、业主做综合验收5、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6、开发商与业主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7、根据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8、业主签署《入住交接单》二、收房注意事项1、收房中经常出现收房流程严重不合理开发商总是要求业主先补齐房款(如果面积涨水)、缴纳公共维修基金(房屋总额的2%)和契税(房屋总额的1.5%)、缴纳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和产权代办费等费用,然后方可以办理入住手续,领取房屋钥匙和相关资料,然后才能验收房屋,如果房屋有问题交物业慢慢维修。

在业主支付了全部房款的前提下,开发商应无条件向业主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否则应视为开发商违约,如果开发商拒不交房,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

无论是依据法律的规定和大部分购房合同的约定,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等费用均不能作为开发商交付房屋的前提。

在交付以前,业主有权先验收房屋,发现有质量问题,开发商应限期维修,由此导致业主逾期入住的,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2、收房不应以缴纳各项不应缴纳的费用为前提收房以缴纳各项不应缴纳的费用(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产权代办费等费用)为前提,开发商单方为业主收房设置了义务。

而依据法律规定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业主必须在办理产权证书时向税务部门和小区办缴纳,至于产权代办费,业主完全有权选择自行办理产权证,开发商无权强行向业主收取该笔费用。

三书一证一表与五证

三书一证一表与五证

“三书一证一表”与房产商预售时必须提供的五证具体说的话,开发商在交房的时候应提供“三书一证一表”的,即《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尤其重要。

何谓两书?两书指的是《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商品住宅售出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应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5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加以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2.结构类型;3.装修、装饰注意事项;4.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5.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6.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7.配电负荷;8.承重墙、保温墙、防水层、阳台等部位注意事项的说明;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律师提醒:《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都是由开发商自己拟定的,然后到房产局备案。

一般来说,两书只是告诉你如何使用房屋、应该注意什么、保修时间等,并不代表开发商承诺了责任。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认定书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认定书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认定书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竣工日期: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认定报告
(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代表(签字):(公章)建设单位法人(签字):年月日
填表说明: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认定报告
(勘察单位)
勘察项目负责人(签字):(公章)勘察技术负责人(签字):
勘察单位法人(签字):年月日
填表说明: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认定报告
(设计单位)
设计项目负责人(签字):(公章)设计技术负责人(签字):
设计单位法人(签字):年月日
填表说明: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认定报告
(监理单位)
监理工程师(签字):(公章)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监理单位法人(签字):年月日
填表说明: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认定报告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签字):(公章)施工单位法人(签字):年月日
填表说明:。

收房时要先看开发商的三书一证一表

收房时要先看开发商的三书一证一表

收房时要先看开发商的三书一证一表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收房时要先看开发商的“三书一证一表”:“三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三书一证一表”齐全是楼房质量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权威认可的标记,是发展商交楼的必要条件。

业主一旦签了有关文件,就视为对楼宇质量的认可。

因此,专家提醒,收楼前千万记住要求发展商出示“三书一证一表”,确定该楼已验收合格,并且与购房合同一致,只有证件齐全了,你才能签署入住单,收楼。

但时下不少发展商交楼时,大多未能出具完整的文件,若买家确实想收楼的,验收过《住宅质量保证书》,有关部门出具的关于永久水电、消防、电梯使用等单项验收合格证书后,确保具备居住条件的,亦可收楼。

先验房后收楼先验楼再缴费、办理入住手续是收楼的正常程序,但目前发展商能让买家先验楼后办手续的并不多。

通常的做法是让业主先在收楼文件上签字,再发批条,让业主到物业管理处去拿钥匙。

等业主进得房去,发现货不对板,申诉起来也软弱无力――负责任的发展商会积极善后,无良的则会实施“拖字诀”,让买家劳心劳力,这对买家来说是不公平的。

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买家应事先在购房合同中特别约定先验房后收楼,另一方面如合同已成事实,则可采取在收楼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或“楼房状况未明”等字样。

二、确定房屋是否达到交付条件1.《竣工验收备案表》――最重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房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

该表是建设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它由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合验后,在工程竣工15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

验房表格(精装修详细版)

验房表格(精装修详细版)

验房表格(精装修详细版)23备注:1、规划部门出具的《某某某市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2、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某某某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表上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如果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还属于“黑楼”,是不能入住的。

3、区级以上质检站核发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

——必须具备。

4、开发商提供的房屋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必须取得,要带走。

5、开发商提供的《住宅使用说明书》——开发商据此承担保修责任。

必须取得,要带走。

6、房产管理局或区局直属测绘队出具的《竣工实测表》。

正式测绘报告:《某某某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

7、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生活供水系统《用水合格证》。

8、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9、民防部门出具的《某某某市民防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10、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某某某市电梯(扶梯)验收结果通知单》。

11、环保部门出具的《某某某市建设工程环保验收合格证》。

12、燃气主管部门出具的《某某某市燃气工程验收证书》。

13、城建档案部门出具的《某某某市工程验收档案认可书》。

一、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对策1、对发现的问题要详细在验楼单上予以注明,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楼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楼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2、影响房屋结构安全和设备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必须约定期限由建设单位负责进行加固补强维修,直至合格。

影响相邻房屋的安全问题,由建设单位负责处理。

3、对于不影响房屋和设备使用安全的质量问题,可约定期限由建设单位负责维修,也可采取费用补偿的办法,由接管单位处理。

4、如果发现问题至少要在收楼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或“楼房状况未明”等字样。

验房常用工具:一、量具:5m盒尺、25~33cm直角尺、50~60cm丁字尺、1m直尺三、辅助工具:镜子、手电(2节1号电池)、塑料袋多个、纸+火柴、卫生纸、凳子、纸+笔验房专用工具:(质检站借)JZC-2型垂直检测尺;多功能内外直角检测尺;多功能垂直校正器;游标塞尺;对角检测尺;反光镜;伸缩杆;水电检测锤(50g);活动响鼓锤(25g);钢针小锤(10g)等。

物业承接查验资料(全)

物业承接查验资料(全)
5
设备随机资料(安装使用说明书、维护保养手册、机房布置图、产品合格证、随机配件清单、主要配件资料等)
6
设备运行检验记录、管道水压及闭水试验记录、给水管道的冲洗及消毒记录
7
主要材料和制品的合格证或试验记录
8
配套装置、仪表、水表资料(检验记录、测试报告、原始数据记录、强检资料等)
9
水、暖、卫生器具检验合格证书;
附件一
承接查验移交资料清单
物业承接查验移交资料目录
序号
名称
备注

项目建设资料
1
房地产开发企业证照
2
房地产开发项目批准文件
3
建筑红线图
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6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7
规划总平面图
8
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消防审核意见书)
9
各分项工程设计方案
10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综合验收合格证》
20
申请门牌审批表
21
白蚁防治合同书
22
有线(光纤)电视许可证、电话网络验收合格证
23
《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
24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
25
公共设施、设备清单
26
其它相关资料

物业产权资料
1
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2
销售资料(业主、产权、位置、建筑面积、联系方式、户型图等)
3
房屋设备及其固定附着物清册
7
消防系统主要材料和制品的合格证或试验记录
8
消防验收合格证书
9
其它相关资料

设备资料—弱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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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应由质检部门出具。

《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综合验收申请,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

综合验收不合格的,不准交付使用。

综合验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规划要求是否落实;
2、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否建设完毕;
3、单项工程质量验收手续是否完备;
4、拆迁补偿款安置方案是否落实;
5、物业管理是否落实;
6、其他。

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
注:本样本内容仅供参考。

监督编号: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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