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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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洪府发〔2015〕22号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洪府发〔2015〕22号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洪府发〔2015〕2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5〕19号)的精神,提升南昌市服务外包产业核心竞争力,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促进南昌市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重要意义。

服务外包产业是现代高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坚持改革创新,面向全球市场,加快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服务外包产业,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从主要依靠低成本竞争向更多以智力投入取胜转变,对于推进结构调整,形成产业升级新支撑、外贸增长新亮点、现代服务业发展新引擎和扩大就业新渠道,具有重要意义。

(二)发展目标。

巩固在全省示范引领地位,建设在中部地区领先的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力争在全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中竞争力逐年提升。

“十三五”期间,培养一批中高端人才、复合型人才和国际型人才,做精保障;引进一批知名企业落户,做大增量;培育一批具有先进水平的服务外包知名企业,做优存量;建设一批主导产业突出、创新能力强、体制机制优的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区,做足冲量;服务外包业务规模年均增长20%以上;服务外包产业政策体系和服务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

到2020年,全市服务外包产业离岸在岸市场协调发展,规模显著扩大,结构显著优化,竞争力显著提高,成为推动我市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途径。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外贸稳外资的实施意见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外贸稳外资的实施意见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外贸稳外资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9.25•【字号】郑政文〔2019〕143号•【施行日期】2019.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引进外资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外贸稳外资的实施意见郑政文〔2019〕14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重大战略部署,落实中央“六稳”工作要求,实现外贸、外资双稳定双提升,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外开放重要论述和推动中部地区崛起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省对外开放大会工作部署,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高质量发展为要求,优化对外贸易质量和结构,提升利用外资规模和效益,为打造以内陆开放高地为特征的国家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优化对外贸易质量和结构(一)壮大外贸市场主体。

引进和培育一批符合主导产业的“专、精、特、优”外贸型产业项目和知名外贸综合服务企业, 壮大外贸市场主体规模,优化外贸市场主体结构,构建相对平衡的外贸发展新格局。

落实国家、省促进外贸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在国际市场开拓、国际营销网络建设、出口信保、进口贴息、融资贷款、人才培训等方面给予扶持。

支持企业应对贸易摩擦,开展外贸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应对贸易摩擦能力,对企业为维护正当权益参与反倾销、反补贴应诉案件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给予适当补贴。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打造特色鲜明外贸产业基地。

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发展规划,培育和建设一批区域特色鲜明、配套体系完善、辐射带动能力强的国家级和省级外贸基地。

加快打造汽车及零部件、铝产品等百亿级外贸产业集群,进一步壮大智能终端(手机)设备等千亿级外贸基地规模。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软件及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2012―2016)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软件及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2012―2016)的通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软件及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2012―2016)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7.18•【字号】青政发[2012]37号•【施行日期】2012.07.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正文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软件及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2012-2016)的通知(青政发〔2012〕37号)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现将《青岛市软件及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2012-2016)》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二○一二年七月十八日青岛市软件及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规划(2012-2016)(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一二年六月)目录第一章发展现状(6)1.1发展基础(6)1.2发展优势(8)1.3存在的问题(10)第二章面临的机遇和挑战(12)2.1发展机遇(12)2.2面临挑战(14)第三章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5)3.1指导思想(15)3.2基本原则(16)第四章战略定位与目标(17)4.1发展愿景(17)4.2战略定位(18)4.3发展目标(21)4.4发展路径(24)第五章发展重点(26)5.1嵌入式软件与芯片产业链(28)5.2工业软件与行业应用产业链(29)5.3智慧化物流服务产业链(31)5.4数字新媒体产业链(32)5.5云计算产业链(33)5.6物联网产业链(34)5.7电子商务产业链(36)5.8移动互联网产业链(37)5.9生物医药研发(38)5.10海洋装备研发(39)5.11工业设计与研发(40)5.12行业后台运营服务(41)第六章空间布局(42)6.1总体布局(42)6.2北城:高端引领、辐射带动(44)6.3东谷、西园:突出特色、融合发展(48)第七章重点工作(53)7.1聚焦园区建设,打造产业载体(53)7.2聚焦企业培育,扶持产业龙头(54)7.3聚焦招商引资,扩大产业规模(55)7.4聚焦人才培养,助推产业升级(58)7.5聚焦新兴领域,拓宽产业空间(59)7.6聚焦蓝色经济,实现产业跨越(60)第八章重点工程(62)8.1载体“千万平米工程”(63)8.2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孵化器)工程(63)8.3蓝云建设工程(65)8.4两化融合推进工程(67)8.5电子商务推进工程(68)8.6智能交通建设工程(69)8.7智能家居建设工程(70)8.8物流大平台建设工程(71)第九章保障措施(72)9.1加强组织保障(72)9.2加强政策扶持(72)9.3完善统计考评(74)9.4强化知识产权保护(75)第一章发展现状发展软件及服务外包产业,是青岛在新的发展阶段,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有效途径。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2020〕5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2020〕5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2020〕5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和加快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建设,全面增强广州国际商贸中心功能,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到2025年,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规模保持全国前列。

服务进出口额达到800亿美元,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额达到120亿美元,新兴服务贸易、高质量服务外包占全市比重年均增长1%;服务业利用外资规模逐年增长,穗港澳服务贸易合作成效更加显著,对欧洲、日本、韩国等优势市场不断巩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合作水平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一)围绕国家发展规划,强化国际商贸中心服务功能。

1.持续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

在完善管理体制、扩大对外开放、培育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模式、提升便利化水平等方面形成一批新的试点经验。

落实国家在金融服务、电信服务、旅行服务、专业服务等领域的开放便利举措。

2.加快建设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实施服务外包发展专项行动,完善促进政策措施,增强综合创新能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服务外包向高技术、高附加值、高品质、高效益转型升级,促进离岸外包和在岸外包协调发展。

3.深化穗港澳服务贸易创新合作。

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深化穗港澳在数字贸易、金融、工业设计、文化创意、会展、专业服务等领域的互利合作,辐射带动粤港澳大湾区内城市和泛珠三角区域联动发展。

4.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

鼓励企业推动“装备+服务”“工程+服务”国际化,扩大技术、标准和服务出口。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 〔2016〕39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 〔2016〕39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2016〕39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一)紧紧抓住全球服务产业跨界融合、加速转移的重大机遇,充分发挥服务外包与新业态融合度深、产业链条覆盖面广、吸纳就业能力强、服务供给模式新的特点,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加快培育竞争新优势,把发展服务外包作为我省参与全球产业分工、提升产业价值链的重要途径,使服务外包产业成为全省新的服务经济增长点。

(二)持续改善产业发展环境,完善政策体系,量质并举、结构优化,推动全省服务外包产业区域多点发展,离岸外包与在岸外包联动发展,构建专业特色突出、技术优势明显、行业领域广泛、市场基础扎实、创新能力较强的现代服务外包产业体系。

(三)通过实施服务外包示范工程,发展特色服务外包,培育壮大外包主体,推动我省中心城市跻身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成为在岸外包交易和离岸外包交付重点城市。

力争“十三五”期间,培育50家省级服务外包重点企业,扶持10家省级服务外包重点人才培养机构(含院校),打造2—3个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15—20家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全省服务外包业务规模年均增长25%以上。

二、工作重点(四)实施服务外包示范工程。

加强对示范城市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指导和支持,充分发挥郑州市作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培育一批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命名一批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发展一批服务外包重点企业,形成服务外包产业集群。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榕政综[2008]210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榕政综[2008]210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正文:----------------------------------------------------------------------------------------------------------------------------------------------------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榕政综〔2008〕2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福州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若干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服务外包产业是当今世界正在兴起的知识密集型、高附加值新兴产业。

为促进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提升我市利用外资水平和层次,调整生产性服务业结构,现就促进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工作目标和重点(一)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工作目标把服务外包产业作为“十一五”期间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点,积极促进和发展服务外包产业,主动与国际高端产业经济对接,籍此提升我市传统产业能级,大力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高增值服务能力的服务外包企业。

以占领高端服务外包市场为方向,以提升服务外包规模、层次和竞争力为目的,着重发展国际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努力将我市建设成为发展环境优良、企业和人才集聚度较高、国际竞争力较强的国家级服务外包基地城市。

(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重点和领域服务外包广泛应用于IT服务、人力资源管理、金融、财务、市场营销、研发、创意设计、物流中转等众多领域,我市发展服务外包产业应立足主动承接跨国公司的离岸服务外包,鼓励和培育本土服务外包企业发展壮大,使之成为国际离岸服务外包总承接商和对内总发包商。

着力发展以下具有比较优势的服务外包:1、创意设计外包;2、物流服务外包;3、信息技术外包;4、流程再造外包。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服务外包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服务外包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服务外包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14•【字号】浙政发[2011]40号•【施行日期】2011.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服务外包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浙政发〔2011〕4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浙江省服务外包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浙江省服务外包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服务外包产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信息技术承载度高、附加值大、消耗低、污染少、人力资源密集、国际化水平高等特点。

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利用外资水平与质量、拓宽对外经济合作渠道、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09〕9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和鼓励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浙政发〔2009〕20号)等精神,特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和面临的形势(一)发展现状。

当前浙江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正处于起步阶段,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并在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考验中实现逆势上扬。

2010年全省服务外包合同执行总额为110亿美元,其中离岸外包执行额为179亿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6%,占全国离岸外包执行总额的12%;在岸外包执行额为921亿美元,同比增长30%。

杭州市是我省唯一的“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2010年离岸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额达到155亿美元,同比增长69%,占全省执行额的86%,在全国21个示范城市中位居第4。

省内其他城市的服务外包产业也都处于起步发展阶段。

目前,全省正形成以杭州市为中心,宁波市、嘉兴市、金华市、绍兴市、台州市、湖州市等共同发展的服务外包区域发展新格局。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进一步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哈政发〔2016〕11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进一步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哈政发〔2016〕11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进一步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正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进一步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哈政发〔2016〕11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现将《哈尔滨市进一步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2016年5月16日哈尔滨市进一步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为进一步推动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速经济结构调整,形成产业升级新支撑、外贸增长新亮点、现代服务业发展新引擎和扩大就业新渠道,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复函》(国办函﹝2013﹞33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税收优惠政策(一)本市区域内服务外包企业承接的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实行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

(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税前扣除。

二、投融资政策(三)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服务外包企业的特点和需求,开发完善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订单贷款等基于服务外包产业链的融资创新产品,探索开展企业专有知识技术、专利及版权等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业务。

(四)充分发挥市企业信用融资担保服务中心的政策性担保职能作用,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

原则上,担保期限为1年,单笔最高担保金额为500万元,实行优惠担保费率;对资信佳、效益高、规范经营、市场前景好的企业,单笔金额在200万元(含)以下、期限为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可实行“绿色通道”,简化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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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
的实施意见
启政发〔20XX〕19 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抢抓新一轮以服务外包为特征的全球服务业转移的机遇,加快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升产业结构,推进启东迈入科学发展新阶段,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则
1.服务外包是指企业将价值链中原本由自身提供的具有基础性的、共性的、非核心的IT 业务和基于IT 的业务流程剥离出来后,外包给专业服务提供商来完成的经济活动。

根据业务范围,服务外包分为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和知识流程外包(KPO)。

2.享受本政策的服务外包企业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注册地及工作场所在启东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2)企业从事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和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中的一种及一种以上服务外包类别的业务。

(3)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近两年在进出口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无违法行为,企业业务稳定增长。

(4)企业注册资本在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

(5)企业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人员占企业人员总数的50%以上。

(6)年度服务外包实际执行额占企业业务总收入的50%以上(离岸外包业务收入可折算成人民币计算)。

(7)企业需经南通市商务局认定为服务外包企业,并登录商务部“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相关数据和信息。

3.设立专项资金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

市财政每年设立不少于1000 万元的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与商务部、江苏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相配套,用于引导、扶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以后按一定比例逐年递增。

主要用于服务外包企业在办公用房、税收奖励、专业人才引进和培训、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国内外市场拓展、国际资质认证等方面的扶持和补贴,同时对行业龙头企业、重点项目、专项招商和引荐推介给予一定奖励。

4. 市财政设立的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由市商务局和市财政局共同管理。

市商务局负责服务外包工作组织推进、综合协调、宣传推介和开展招商促进工作,负责对服务外包平台、载体、企业的审核、认定,会同市财政局负责对服务外包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组织、申报材料的审核。

市财政局负责服务外包专项资金和财政预算管理、服务外包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的审核、拨付,会同市商务局对专项资金使用实行跟踪管理及绩效考评。

二、相关扶持政策
(一)扶持服务外包企业做大做强。

1. 在市政府指定服务外包集聚区内,对建设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和公益性基础设施,按设备(含软件系统、知识产权等)实际投资额给予10%的财政补贴,最高不超过50 万元。

公共平台和公益性基础设施是指区域内所有服务外包企业都可以使用或受益的项目。

其中:公共平台是指为服务外包的发展提供技术研发、质量保证、测试、验证、知识产权保护等公共服
务;公益性基础设施是指为公共平台提供支撑的数据储存、信息传输、电力保障等公用设施。

2.给予税收奖励。

(1)对经认定新入驻启东的服务外包企业,销售收入达到200 万元的当年,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财政留成部分,前三年给予70%的奖励,第四年到第五年给予50%奖励,用于服务外包企业自身发展。

(2)服务外包企业中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与企业签订3 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层管理人员,其工薪所得上缴的个人所得税地方财政留成部分自员工进入企业后第一年给予全额补贴,第二年补贴50%,第三年补贴30%。

3. 鼓励扩大销售规模。

对服务外包销售收入首次超过500 万元的服务外包企业,按服务外包销售额的1%予以奖励,以后按每年新增服务外包销售额的2%予以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50 万元。

(二)对服务外包企业给予资金扶持。

1.对服务外包企业办公用房进行补贴。

(1)对服务外包集聚区内的服务外包企业租用办公用房的,三年内给予房租补贴。

按每人补贴10 平方米的实际房租金,第一年给予全额补贴,第二、第三年分别补贴50%、30%,最高补贴不超过10 万元/年。

(2)对企业自建或购买用于从事服务外包业务的办公用房,其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给予一次性每平方米60元的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50 万元。

2.对企业资质认证、创建品牌及市场拓展进行扶持。

(1)鼓励服务外包企业申请国际资质认证。

对于获得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CMM)、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认证、信息安全管理标准(ISO27001/BS7799)认证、IT服务管理(ISO20XX0)、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等各类行业国际资质认证的企业,根据其认证费用给予50%的一次性补贴,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 万元。

其中,CMMI/CMM 认证由低等次向高等次升级的,只补贴差额部分。

当年取得多项国际认证的服务外包企业,可获得最多不超过三项补贴,合计不超过50 万元。

(2)软件外包企业通过省级软件产品认定的每个给予 1 万元补贴,通过省级以上软件企业认定的给予2 万元补贴;对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国际服务外包重点企业”授牌的服务外包企业一次性给予5 万元的奖励。

(3)支持企业开拓市场。

服务外包企业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境内外服务外包推介活动并设立摊位的,境内活动给予不超过1 万元补贴;境外活动给予50%的补贴,最高不超过2 万元。

(三)对人才引进和培训给予扶持。

1.对在国际100 强或国内30 强服务外包企业中从事过服务外包经营管理工作、在本区内新创办服务外包企业、累计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领军型人才(团队),分年度给予累计100 万元奖励。

其中累计销售收入达到1000 万元的当年奖励30 万元,以后三年每年销售收入增长20%以上的,分别奖励20 万元、20 万元、30 万元的奖励。

2. 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

服务外包企业引进的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关规定的,三年内分别给予每月3000 元和1000 元的生活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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