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系统执法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标准.doc
关于加强安监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安监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为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特别规定》和《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和集团公司安全工作指导思想,强化安监队伍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强安监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意见:一、提高认识,明确加强安监队伍建设的工作目标1、充分认识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安监队伍是安全管理的中坚力量,在全局安全生产的发展过程中,广大安监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为推动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做出了艰苦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为全体安监人员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加强队伍建设已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各级安监人员要充分认识到自己的工作对保证企业正常生产和维护职工生命安全的重要性,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要敢于负责,敢于用《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坚决反对违反规定和制度的决策,敢于阻止任何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安监队伍,树立安监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威性。
2、工作目标以加强完善安全监管体制为保证,以提高安全监管能力为重点,创新工作机制,优化队伍结构,增进工作活力,健全制度,强化管理,推动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步伐。
通过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安监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推动工作职能、工作方式、工作作风的转变,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充满活力的安监队伍。
二、加强队伍建设领导,完善安全管理制度3、加强领导。
各级领导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出发,强化“安全是企业最大的效益、安全是职工最大的福利”的意识,把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分析和解决安监队伍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各单位行政正职负责安监队伍机构、人员和装备的配备,切实保证安监队伍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保证安监经费,定期听取安监部门的工作汇报,支持安监人员的工作。
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监管效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二)公开、公平、公正;(三)注重实际,提高效能;(四)德才兼备,优化结构。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安全监管部门应设立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实施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安全监管队伍建设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规划;(二)组织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培训;(三)选拔、考核、奖惩安全监管人员;(四)监督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工作的落实;(五)其他与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相关的工作。
第六条安全监管部门应设立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以下工作:(一)制定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具体措施;(二)组织实施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培训;(三)负责安全监管人员选拔、考核、奖惩等工作;(四)负责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工作的总结和报告;(五)其他与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相关的工作。
三、队伍建设规划第七条安全监管部门应根据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和实际需求,制定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规划,明确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第八条安全监管队伍建设规划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队伍建设的目标和任务;(二)队伍建设的基本原则;(三)队伍建设的主要措施;(四)队伍建设的时间安排;(五)队伍建设的工作保障。
四、选拔与任用第九条安全监管部门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任用安全监管人员。
第十条安全监管人员的选拔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热爱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优先;(四)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和技能;(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第十一条安全监管人员的选拔程序:(一)发布选拔公告;(二)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三)笔试、面试;(四)体检和政审;(五)公示和录用。
安监系统执法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标准

安监系统执法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标准1.总体要求1.1为切实加强全省安监系统执法监察队伍建设,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监察水平,提升执法队伍形象,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文件的规定,结合我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建设的实际,制定本标准。
1.2全省安监系统执法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创先争优,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作风优良、服务热情、能打胜仗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
1.3本标准适用于全省安监系统市、县(市、区)两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1.4力争到2015年底,全省安监系统市、县(市、区)两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100%.2。
组织建设2。
1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机构健全,名称规范.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选好配齐队伍领导班子和执法内设机构。
2。
2执法人员保持相对稳定。
按照核定的编制,到岗到位人员应达到总人数的95%以上。
2。
3合理调整专业结构.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选配与监管执法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达到结构合理.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应达到总人数的70%以上。
3.管理机制3。
1执法人员职责明确,建立涵盖各类执法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主要包括支队长(大队长)、副支队长(副大队长)、执法内设机构负责人、执法监察员以及执法案件审理员等各类执法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3。
2执法规章制度齐全,应涵盖全部执法监察工作。
主要包括立案、取证、审理、执行、备案程序以及执法监察、学习培训、宣传、例会、物资器材管理、案件办理时限、执法档案管理、错案追究、行政执法回避、重大处罚案件集体讨论、信息化工作管理等各项执法监察规章制度.3.3执法工作机制健全,运行有序.根据职能不同,建立继续教育培训、一般行政处罚案件审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会审、执法监察激励约束、执法动态监管、安全监管与执法内部工作协调、安全生产举报案件核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各项执法工作机制。
安全监督站标准化方案模板

安全监督站标准化方案模板1. 简介安全监督站是一个重要的安全管理单位,它们专门负责相关企业或者社会单位的安全检查工作。
为了提高安全监督工作的效率,规范工作流程和标准,此文档提供了一个安全监督站标准化方案模板。
2. 范围和目标安全监督站标准化方案的范围包括监督站的内部管理、专业技术能力和服务质量等方面。
此标准化方案的目标是:•明确安全监督站的基本职责和工作范围;•规范安全监督站的内部管理流程和标准;•提高安全监督站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安全监督站的专业技术能力,确保安全监督工作的有效性。
3. 标准化方案操作流程3.1 内部管理3.1.1 组织架构安全监督站应该有一个明确的组织架构,由站长、副站长、安全检查员等岗位组成。
不同岗位的职责要求应该清晰明确,以确保监督站的有效管理。
3.1.2 工作手册与制度安全监督站应该编制和实施相应的工作手册和制度,确保工作流程、标准和法规等方面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合法化。
3.1.3 资源配置安全监督站应该根据其实际需要和工作需求,合理配置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以确保监督工作的高效性和有效性。
3.2 专业技术能力3.2.1 专业知识安全监督站的员工应该具有丰富的安全监督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包括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环境安全等方面。
3.2.2 培训和提高安全监督站应该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培训和提高,以确保其专业技能的全面和不断提高。
3.3 服务质量3.3.1 服务内容安全监督站应该为被检查单位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监督服务,以确保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3.2 服务标准安全监督站应该有相应的服务标准和质量要求,以确保监督工作的高效性和有效性。
3.3.3 工作流程安全监督站应该规范监督工作的流程,并编制相应的工作计划和任务书,确保监督工作的有序进行和工作质量的高效提升。
4. 操作细则以上标准化方案的实施需要参照ISO9000-2015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化要求,仅在一定程度上参考了监督站管理现状和工作需求。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管理制度第一条安监机构设置和安监人员配备(一)项目部1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⑴一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⑵一万〜五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⑶五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⑴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⑵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
(3)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项目部在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中,严格落实协作队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并满足下列要求:⑴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⑵施工队伍或外部劳务队伍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⑶施工作业班组应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项目部或工区应当定期对兼职安全巡查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项目,项目经理部专职安监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规定的配备标准上增加。
第二条安监人员的基本素质与岗位资格1基本素质与能力要求。
⑴踏实忠诚,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⑵具备一定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知识。
⑶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实践经验。
(4)良好的身体素质。
2,任职资格与条件⑴具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⑵取得政府部门承认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⑶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⑷经所在单位考核具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基本素质和能力要求,具有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
中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中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08.07•【文号】安监总党字[2005]19号•【施行日期】2005.08.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中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安监总党字[2005]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党组,各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党委(总支、支部):为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煤矿安全监察职责,促进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好转,根据全国人大《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中提出的要求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以下一并简称监管监察)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意见:一、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1.充分认识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监管监察队伍组建以来,广大监管监察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为推动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做出了艰苦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
总体上看,这支队伍的主流是好的。
但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还存在着不够适应的状况,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监管不扎实、执法不严格、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等现象,个别的甚至存在违纪、腐败问题。
因此,加强队伍建设已成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监管监察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2.指导思想。
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队伍,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为保证,以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为重点,强化基础,健全制度,创新机制,优化结构,增进活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为加强监管监察工作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
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执法规范1、如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推进年活动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监察机构队伍、监管设施设备以及安全中介技术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大量事故隐患得到了治理,各种违法、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受到了严厉打击,广大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善,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和全社会的安全意识普遍提高,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初步形成。
深刻体会坚持不懈地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监管执法机构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监管的能力,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确保各级政府履行安全监管职责的重要组织保障。
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举措值得我们认真总结:一是注重加强组织领导,着力健全各级各部门联合联动监管体制。
二是注重责任落实,着力健全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体制。
三是注重监管执法机构建设,着力完善安全监管体系。
四是注重健全教育培训制度,着力提高安全监管人员的履职能力水平。
五是注重投入,着力推进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六是注重建章立制,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依法监管奠定坚实基础。
上述几方面措施,有效加强了全省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监管执法机构建设,提升了依法行政和依法监管的能力。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隐患治理,严厉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加强对危化品持证企业、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推动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企业完成自动化改造。
推进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全面完成改造提升。
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专项行动,狠抓石英砂和木质家具制造企业的职业危害治理。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集中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组织协调各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部门分别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人员密集场所和消防、旅游、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开展专项行动,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安全生产法治秩序进一步规范,较大事故多发频发的势头得到遏制。
安监科质量标准化实施方案

安监科质量标准化实施方案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专业建设的实施方案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是煤矿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是提升煤矿技术水平的有效途径,是煤矿企业生存和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为了把我矿建设成为一流的本质安全型矿井,现特制定安全管理专业质量标准化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质量为本、加大安全投入、改进安全条件,切实加强煤矿“双基”建设,加快“安全高效型、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为目标,努力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第一阶段:5-6月份达到60分以上;第二阶段:7-8月份达到70分以上;第三阶段:9-10月份达到80分以上;第四阶段:11-12月份达到90分以上。
力争到底,本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一级矿井的考核标准,即安全管理专业达到90分以上,逐步推进煤矿安全状况稳定好转。
三、组织机构为保证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特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管理专业领导小组。
组长:张果平副组长:张海军成员:白建勇朱志新吴锭张会利张龙财张根虎胡海元段兴旺张对明三、工作重点(安全管理)1、第一阶段:制定和完善本专业基本制度、台帐、岗位职责、生产责任制、保安责任制等各项制度。
2、第二阶段: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机构、各专业安全工作的负责和技术人;隐患排查与治理的各项制度和台帐的完善,实现事故隐患闭环管理。
3、安全费用提取及使用的各项制度和明细表(与矿方和公司配合);安全事故档案管理工作;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劳动用工与劳动保护工作的完善。
4、第四阶段:回头看,对前几个月所做资料进行自查自纠,修改不完善的资料和建立未完成的资料。
(应急救援)1、第一阶段:制定和完善本专业基本制度、台帐、管理职责、建立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管理机构。
2、第二阶段:成立应急救援小组(包括抢险、医疗、技术、通信、物资、交通、后勤、财力、保安等专业组);成立专职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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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系统执法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标准
1.总体要求
1.1为切实加强全省安监系统执法监察队伍建设,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监察水平,提升执法队伍形象,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文件的规定,结合我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建设的实际,制定本标准。
1.2全省安监系统执法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安全发展的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创先争优,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执法公正、作风优良、服务热情、能打胜仗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
1.3本标准适用于全省安监系统市、县(市、区)两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
1.4力争到2015年底,全省安监系统市、县(市、区)两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100%。
2.组织建设
2.1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机构健全,名称规范。
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选好配齐队伍领导班子和执法内设机构。
2.2执法人员保持相对稳定。
按照核定的编制,到岗到位人员应达到总人数的95%以上。
2.3合理调整专业结构。
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选配与监管执法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达到结构合理。
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应达到总人数的70%以上。
3.管理机制
3.1执法人员职责明确,建立涵盖各类执法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主要包括支队长(大队长)、副支队长(副大队长)、执法内设机构负责人、执法监察员以及执法案件审理员等各类执法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3.2执法规章制度齐全,应涵盖全部执法监察工作。
主要包括立案、取证、审理、执行、备案程序以及执法监察、学习培训、宣传、例会、物资器材管理、案件办理时限、执法档案管理、错案追究、行政执法回避、重大处罚案件集体讨论、信息化工作管理等各项执法监察规章制度。
3.3执法工作机制健全,运行有序。
根据职能不同,建立继续教育培训、一般行政处罚案件审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会审、执法监察激励约束、执法动态监管、安全监管与执法内部工作协调、安全生产举报案件核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各项执法工作机制。
3.4重视执法培训教育工作。
按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继续培训教育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制定年度执法培训教育计划,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对本级执法人员的培训率达到100%,且每年集中培训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24学时。
3.5队伍着装整洁、规范、统一。
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执行公务的时间、场合必须穿戴安全防护服装,佩戴胸牌;在生产经营单位的作业现场执行检查任务时,还应穿戴防护鞋和安全帽。
非因公务需要,严禁着安全防护服装出入经营性娱乐场所。
3.6政风行风建设成效明显。
遵守廉政勤政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向被检查企业发放《廉政监督卡》,企业测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4.行政执法
4.1按规定编制年度执法监察工作计划并报请批准及备案,按照经过批准的执法
计划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4.2定期开展执法监察岗位练兵竞赛活动、行政执法文书点评活动和执法监察工作考评。
4.3执法主体合法,在法定职权或者依法委托的范围内实施执法监察。
进行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名。
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培训及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4.4查处违法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无行政诉讼败诉和行政复议被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的案件。
4.5严格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作出的行政处罚符合《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规定。
4.6使用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利用移动执法终端制作执法文书,文书制作率应达到总数的90%以上。
4.7严格执行罚缴分离规定,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4.8执法行为文明、规范,无粗暴执法现象。
执法人员没有因行政执法行为违法或不当而被追究责任的情形。
5.执法保障
5.1推进执法机构工作条件标准化建设。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的《安全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配备标准》以及《山东省安全生产监察支队、大队仪器设备装备标准》的要求,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结合执法监察工作实际,配备满足需要的执法交通工具、监督检测设备、现场执法与调查取证分析设备及办公设备。
各类执法仪器设备应完好,确保正常使用。
5.2推进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
完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信息系统,及时上传、更新执法检查数据。
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执法信息系统设备。
5.3推进安全防护用品规范化建设。
按照省局《关于为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监察人员配备安全防护用品的通知》的要求,为执法人员配备统一、规范的安全防护用品。
安全防护用品满使用年限后,应及时更换。
附件2:
安监系统执法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考核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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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考评实行百分制。
采取逐项减分的办法,每项分数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2.执法监察队伍的综合得分必须达到90分及以上;
3.执法监察队伍除综合得分达到要求以外,同时还必须达到考核细则备注中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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