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收养制度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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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收养制度差异

中美收养制度差异

结语:
每个国家都有各自的国情,政策法规的制订不可 照搬效仿外国,但却要考虑本国人民的基本利益。 近年来,中国人民的思想意识更新很快,中国政 府在完善法规、改进社会等方面也取得了长足的 进步。但不可否认,还有很多局限与制约束缚了 中国与国际接轨,也影响到人民的实际利益。中 国目前的收养法规就是一例,它显然已不能保护 儿童最基本的生活权益。对陈规旧矩及时进行修 改,将对国家、人民和培养健康的下一代有利。

明清“义男”
关于“义男”的来源,主要是 通过买卖而来,而这种买卖多 是以婚书的形式出现的。这种 买卖有时候会被利用,即以购 买“义子”“义女”的名义实 际上来购买奴仆。当然鉴于 “义男”的双重身份,有些家 庭购买“义男”就是为了继承 或者赡养老人的目的,将“义 男”作为家庭成员而非奴仆。 不过无论哪一种性质的“义 男”,政府都是保护其相应的 权益的,对侵害“义男”的行 为实行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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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
18世纪的殖民时代
在18世纪的美国,被收养 者不能成为继承人,因为 当时的继承权只有拥有血 缘关系的子女才享有。收 养只是作为照顾没有家庭 的孩子的一种手段,养子 是不能进入家庭关系之内 的。但是,随着工业革命 和大量移民的到来,产生 了大量的需要受抚养的孩 童,于是就逐渐产生了公 共救济院还有非正式的过 户给家庭以及农场作为童 工的收养方式。
20世纪的美国:
明尼苏达州最先在1917年法令中将隐私和 保密引入收养条例。这些条例阻止任何一 个人窥视和记录有关收养的文件,包括亲 生父母和养父母。 20世纪前叶,美国对 收养孩子的兴趣被大大提高,这跟战争特 别是一战和二战以及流行性感冒使得婴儿 的出生率大大降低有关,同时,代替母乳 的婴儿食品如牛奶被成功试验使得收养婴 儿成为可能。但是,收养者在很多时候要 求的是健康的小婴儿。另一方面,收容所 也在为孩子寻找最好的父母,对父母的教 育背景、社会经济地位等进行考察。20世 纪后期,有关于收养的很多问题开始显现, 如养子的权益纠纷和心理问题,其中养子 的认同构成(自身根源)和自卑情绪是最 多的。

从社会学角度分析中美收养制度差异——基于两国收养制度的历史

从社会学角度分析中美收养制度差异——基于两国收养制度的历史
从 社 会 学角 度 分 析 中美收 养 制度差 异
基于两 国收养制度 的历史
章丽萍 赖虹伊
摘 要 :收养是一种普遍存在于世界 范围内的现 象,中国和美国都有较长的历史。本文在 阅读文本 的基础上 ,从历 史的角度 出发 ,分 别论述 了中国从元代 到现代和 美国自殖民时期 以来的收养制度,主要 涉及到收养的法律 、收养的 目的 、收养的原则 以及收 养的程 序等方 面 的内 容 。同时 ,对两国的收养从社会学角度进行 比较分析 ,提 出了 在社会制度 、社会组织和社会 网络三方面的差异 。 关键词 :社会学 ;中国;美国;收养制度 收养 ( A d o p t i o n )是一个人将父母的权利和责任 赋予给另一 个人的 行为。收养 问题小则关系到一个家庭 的和睦 ,大则关系 到整个 社会的和 谐。在中国和美 国,由于社会文化 、历 史发展 以及人 们思想上 的差异 , 收养制度也体现 出很多不同。本文 以时间为依托 ,阐述 了中国从元代到 现代和美国 自 殖 民时期以来的有关 收养问题 的历史 , 分 析各 自的收养 目 的 、来源以及原则等 问题并进一步对二者进行 比较分析 ,从社会学角度 观察中美在收养 问题上的不同点。 中 国 的收 养 ( 一)元代 的收养制度 元朝的收养制度实行 的范围普遍较广 ,其主要 目的是为继承血脉做 准备 。元朝政府对 收养 的各个对象以及程序上都有 明确 的法律规 定:首 先 ,是对被收养人 资格 的限制 ,禁止收养异姓为子 ;其次 ,是对 收养人 资格 的限制 ,要求 收养人必须年龄超过四十岁 ,但是这一规定并没有 全 国推行 ;再次 ,是对送养人资格的限制 ,只在 同一父母 的兄弟之 间才 可 进行收养 ;最后 ,规定要有收养行为成立的程序要件 ,即要有立据…。 虽然元朝法律规定不能收养异姓之子 ,但在现实生活 中却并 不像 法 律规定 的如此 。现实中,被收养 的孩子即收养的来源主要有 同宗 同姓和 异姓两大类 。其中同宗同姓 的有 同宗且 昭穆 相 当和 同宗但昭穆不相 当 的两类 ,其 中以前者居多。异姓也分为两类 ,即有亲属关 系的和没有亲 属关 系的。这种情况虽然不合法 ,但是却大量存在 。 养子是作为继承者的身份被收养的 ,因此 ,养子具有 如同亲子的继 承权 。这种情况对于在养父 死后被收养是不容置疑的,但 是如果是在养 父死前 被收养并且养父又有了亲子 的情况之后就有所不 同 ,此时养子 的 继承权仅相 当于庶 出的亲子。同时,虽被收养但 是养子仍 然未与亲生父 母完全断绝关 系,也应该履行相应 的义务 ,如应该同为亲生父母和养父 母服满三年 的守丧期等。 ( 二 )明清 “ 义男” 明清时期 的收养制度与元代相类似 ,但是关于 “ 义男” 的收养却 明 显多于之前 的朝代 ,特别是在明代 的徽州一带 , “ 义男 ”广泛存 在于农 村社会。 “ 义男” ,很多时候 被认为是奴仆 的代 名词 ,而事实上 却有待商榷 。 在刘晓的 《 元代 收 养制 度研 究》 一文 中 ,就将 “ 义 男” 和 “ 螟蛉 ” 、 “ 义子 ”等 同起来 。而 《 汉语大 词典》 也是 这样 解释 的:义 男 ,犹 义 儿 ,即 “ 义男 ”就是义子或养子 的意思 。所以综合地来讲 ,就如许文继 在 《“ 义男 ”小论》 中指 出的,“ 义男 ”具有双重性 ,即兼有养子 和奴 仆 的双重身份 J 。但是值得 注意 的是 在法律 上是不 承认 “ 义男 ” 的奴 仆身份的 。 关于 “ 义男 ” 的来源 ,主要是通过买卖而来 ,而这种买卖多是 以婚 书 的形 式 出现 的 。 这 种 买 卖 有 时 候 会 被 利 用 ,即 以购 买 “ 义子 ” “ 义 女 ” 的名义实际上来购买 奴仆。当然 鉴于 “ 义男 ” 的双重身份 ,有 些 家庭 购买 “ 义男” 就是 为了继 承或 者赡养老人 的 目的,将 “ 义 男” 作 为家庭成员而非奴仆。不过无论 哪一种 性质的 “ 义男 ” ,政府都是 保护 其相应 的权益的 ,对侵害 “ 义男” 的行 为实行法律制裁。

美国家庭为何热衷领养中国孩子

美国家庭为何热衷领养中国孩子

美国家庭为何热衷领养中国孩子作者:来源:《新传奇》2016年第38期有数据显示,从1999年起,美国家庭收养的中国儿童共计7.1万多名,是领养中国孩子最多的国家。

为什么美国人不在自己的国家收养小孩,却偏偏“相中”了中国孩子呢?美国是领养中国孩子最多的国家最近,美国网友分享的一段视频火了,这段17秒的视频捕捉到了两位在中国青梅竹马的学龄前小朋友,分离11个月后,在美国达拉斯沃斯堡机场重逢时喜悦之情。

据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报道,这是3岁的道森和4岁的汉娜中国分离11个月后的第一次见面。

这两个孩子来到美国德州之前,是在中国的一家孤儿院里长大。

在他们几个月大的时候就被家里遗弃了,汉娜因为兔唇被遗弃,道森是因病导致脑积水。

这两个孩子后来都被美国家庭收养了。

其实,在中国,每年都有不少类似汉娜、道森这样的中国儿童被美国家庭领养的故事。

1992年,中国颁布《收养法》,外国人收养中国儿童合法化。

从此,外国人,特别是美国人收养中国孩子的数量与日俱增。

根据美国联邦统计局发布的资料,1992年,美国家庭收养了206名中国孩子。

1993年,美国收养中国儿童330名,在外籍收养排名中只占第八位。

其中,2005年为峰值,达到7903个。

2014年美国家庭从中国收养儿童2040名,占当年美国家庭从海外收养儿童总数的2/5。

另据去年美国媒体报道,美国收养理事会负责人查克·约翰逊表示,从1999年起,美国家庭收养的中国儿童共计7.1万多名,是领养中国孩子最多的国家。

复旦大学社会学院教授于海介绍,大多数中国家庭选择领养,是因为本身没有孩子,有一种“养儿防老”的心态,喜欢找一些聪明伶俐的、健康的孩子。

在美国,多数领养孩子的家庭是已经有了自己的孩子,出于宗教信仰,他认为,这些孩子无论有什么生理缺陷都不应该被遗弃。

美国收养理事会负责人查克·约翰逊称,该机构目前掌握的数据显示,从中国收养的孩子中约有八成是特殊需要儿童,包括患有先天残疾或出生时患有严重病症的儿童,如先天性脊柱侧弯、出生时并发脑积水等。

收养制度的历史沿革

收养制度的历史沿革

收养制度的历史沿革
收养制度可以追溯到古代社会,例如中国古代曾有夫妻无子便收养儿童的习俗。

但是现代收养制度的起源可追溯到19世纪,当时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导致了大量孤儿和流浪儿童的出现。

因此,各国开始建立现代的收养法律和制度。

早期的收养制度主要通过私人收养实现,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签订合同并缴纳一定费用。

但是由于无监管和保障,这种收养容易出现虐待、剥削和遗弃等问题。

因此,各国开始立法规定收养程序和收养人的资格要求,并确立国家和社会的监管责任。

20世纪初,美国等国家建立了专门的儿童福利机构,开始公开收养制度。

此后,随着各国立法完善和儿童保护意识的加强,收养制度逐渐成为了一个完备的法律体系。

现代的收养制度主要分为国际收养和国内收养两种。

国际收养是指收养人和被收养儿童居住在不同国家,需要通过国际协商和合作来实现。

在国际收养中,各国都需要遵守《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等相关国际法律法规,确保被收养儿童的权益和安全。

国内收养则是指收养人和被收养儿童居住在同一国家,收养程序和资格要求由国家法律规定。

通常包括申请、审查、配对、试住等程序,收养家庭需要具备一定的经济条件、教育背景、健康状况等。

总的来说,现代的收养制度是一个完善的法律体系,旨在保护孤儿和流浪儿童的权益,并为其提供温暖和幸福的家庭。

中美福利制度的差别

中美福利制度的差别

工资福利制度
美:高层公务员的年薪在10万至20万美元之间,尽管要扣除 个人收入税、社会安全和医疗保险费(共约为年薪的30%), 其个人收入仍然是相当可观的。 按照联邦社会保障体系,公务员需按工资的7%的比例向 联邦政府基金注入投资。退休后,个人可从该基金中领取退 休金和享受医疗保险。地方政府公务员类同。 中:我国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另外享受地区 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等津贴,还有住房、 医疗等补贴、补助。 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 规定享受年终奖金。
中美福利制度的差别
中美两国儿童福利制度比较
一)政策立法 在福利立法方面,中国已经制定了以《宪法》为核心,包括《刑 法》、《民法通则》、《婚姻法》、《教育法》、《义务教育 法》、《残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 人犯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母婴 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和《收养法》等在内的一系列有关 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法律,以及大量相应的法规和政策 措施,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体系。根据中国宪 法,中国的有关法律对儿童的生命权、生存与发展、基本健康和 保护、教育、休闲和文化活动以及残疾儿童的特殊保护等均有全 面系统的规定,并规定对虐待、遗弃、故意杀害儿童以及偷盗、 拐卖、绑架、出卖、收买儿童等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惩罚。
三)评残的对比 1、 评残机构不具备可比性。在美国和中国,分别由州残疾认定 服务机构和各级基层残联完成对残疾的评定工作,这是由中美两 国不同的制度规定的,并不具备可比性。 2、 美国的不同残疾定义的冲突与矛盾。在美国各残疾人计划中, 残疾至少有三个不同的定义。在雇员的残疾抚恤金计划中和在法 庭上,残疾被定义为身体或精神在伤害和刺激下所受的损害。在 残疾人社会保障保险计划中,残疾是与生病和无业状况联系在一 起的。而在民权法中,残疾即为身体或精神障碍。在缺少一个共 同的定义的情况下,人们大多把残疾和受到的损害联系在一起。 法庭则将钱判于支付判定残疾后的赔偿或津贴上,而不是用于首 先防止伤害的发生或提高残疾人的独立能力。各种针对残疾人设 立的计划中对残疾的不同定义使残疾人无所适从,也使各计划的 执行者之间存在着难以协调的困难。

中美两国的儿童福利

中美两国的儿童福利

1、中国与美国各自的福利思想一、中国儿童福利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历来十分重视对下一代的养育,“幼有所长”是传统儒家理想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亦是千百年来无数人士为之奋斗不已的重要社会目标。

中国古代的儿童福利思想,可以追溯到3000年前,《易经》中“蒙以养正”,《礼运大同篇》的“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周礼》中“慈幼”的论述都清晰地表达了一种儿童福利的思想,这里既有对儿童成长发展客观规律的尊重,又有原始人道主义对儿童的特别体恤和关爱;同时又蕴含着受中国传统文化家族、团体观念制约视儿童为事业延伸而寄厚望的文化痕迹。

中国儿童福利观的另一个重要源头,是现代西方意识形态,在中国主要是占主导地位的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之上的马克思主义的儿童观、教育观。

这其中最重要的是关于人的生产的理论和对儿童主体发展性的认识。

恩格斯在论述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因素时明确提出关于人的生产的理论。

这种种观点实际上不仅是社会宣传的主体认识,也是社会民众育儿行为的指导思想。

二、美国儿童福利美国素有“儿童天堂”之称。

在美国人的社会福利观念里,儿童不仅是值得同情的无辜弱势群体,更重要的是,美国人相信儿童是未来的希望,管好他们是管好社会的关键所在。

在殖民时代,宗教组织在早期的儿童救助方面也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犹太教、基督教等其他教派也在儿童救助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工业革命以后,美国大城市里的孤儿或弃儿越来越多,给社会造成了严重影响。

同时人们越来越意识到原有的儿童福利院存在很多问题。

从前人们认为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应该主要依靠民间组织的想法被放弃,美国政府开始主动承担其国民福利的责任。

在儿童福利方面,政府通过不断的立法确立了一系列福利方案,一套完整的儿童福利体制逐渐建立。

2、两国的福利思想由哪些福利制度体现一、中国儿童福利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儿童观基础之上,以中华传统文化为内核的中国人的儿童福利观,作为一种社会性的认识,不仅影响政府的儿童福利政策,而且影响着社会大众对儿童福利的期望与评价,影响着社会的福利行为。

中美家庭寄养的比较及启示

中美家庭寄养的比较及启示
有宗 教色彩 的 “ 纽 约儿童援 助会 ” ( N e w Y o r k C h i l —
d r e n ’ s A i d S o c i e t v ) ,提 出将儿童的安置从机 构转 移到 家庭 的想法 ,并 发起 了孤儿 列 车计 划 ,将城 市 中 的
国普遍使用 的照护模式 。现代 意义上 的家庭寄养不是
养工作 的私人机构开始支付 寄养父母经济补贴 ,避免
儿童被迫劳动 ,寄养变为 “ b o a r d i n g o u t ” 。同时 ,儿 童
的。2 0 0 3年 1 0月 ,为 了规范 家庭寄养工作 ,民政 部 发布了 ( 镓 庭 寄养 管理暂行办法》 。经过十年的实践 , 我 国家庭寄养 制度化 的进程仍 面临诸多挑 战和质疑 。
历 史发展 、理念 和政 策演 变、现状和 实践等进行 比较 分析 ,发现 中美两国在价
值 取 向和 政 策体 系上有很 大差异 ,寄养 对 象也 不 完全相 同,但 美 国家庭 寄养
1 6 0年 曲折的发展过程 有很 多值得 我 国借鉴 的经验 和启示 ,并预 测 了中国家庭
寄养的发展趋势 。 关键词 :家庭寄养 ;理念 ;政策 ;实践 ;中关比较
进 一步 推动 了家庭 寄养 的发展 ,儿 童不再 被认 为是 “ 小型 的成人” ,而是需要照顾 和养育 的孩子 。从事寄
庭 寄养 ,成 为最早实践家庭寄养 的国家 。在我 国 ,家
庭 寄养是指 经过规定 的程序 ,民。我国现代 意义 上的家庭寄养是从 2 0世纪 9 0 年代初萌 芽并发 展起来
中美两国对家庭 寄养 的探索都缘起于着对机构安 置的 满 ,但探索 的主体 和驱动力不 同。美 国家庭寄 养首先基 于反 城市化 和反机构化 的理念 ,始 于 1 9世 纪5 0年代早期 的 “ 免费家庭寄养运动” 。由于对儿童

是否应该禁止跨国领养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禁止跨国领养辩论辩题

是否应该禁止跨国领养辩论辩题正方观点,应该禁止跨国领养。

首先,跨国领养存在着许多潜在的风险和问题。

在跨国领养过程中,由于文化、语言、法律等方面的差异,可能会导致孩子在新的家庭环境中遇到适应困难,甚至可能导致心理问题。

根据美国国务院的数据,一些跨国领养的孩子在成年后曾经表示对自己的身世感到困惑和痛苦。

因此,禁止跨国领养可以减少这些潜在的风险,保护孩子的权益和福祉。

其次,跨国领养容易滋生非法交易和人口贩卖。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跨国领养的漏洞,进行非法的孩子交易和人口贩卖活动。

这不仅损害了被领养孩子的权益,也破坏了国际社会的秩序和道德。

禁止跨国领养可以有效遏制这些非法活动,保护孩子的人权和尊严。

最后,禁止跨国领养可以促进国内领养的发展。

许多国家存在着大量的孤儿和需要领养的孩子,而跨国领养往往会削弱国内领养的动力和资源。

禁止跨国领养可以鼓励国内领养,提高社会对于领养的关注和支持,为更多的孩子提供一个健康、幸福的家庭环境。

综上所述,基于保护孩子的权益和福祉,遏制非法活动,以及促进国内领养的发展等方面考虑,我们认为应该禁止跨国领养。

反方观点,不应该禁止跨国领养。

首先,跨国领养给予了一些孤儿和弃婴一个新的机会。

在一些贫困落后的国家,由于各种原因,许多孩子无法得到家庭的照顾和关爱。

跨国领养可以为这些孩子提供一个更好的成长环境,给予他们更多的机会和可能性。

其次,跨国领养可以促进不同国家之间的人文交流和合作。

通过跨国领养,不同国家的家庭可以相互帮助和支持,促进国际社会的和谐与发展。

禁止跨国领养可能会削弱这种人文交流的机会,导致国际社会的隔阂和冲突。

最后,跨国领养可以为一些不孕夫妇提供领养孩子的机会。

在一些国家,由于种种原因,许多夫妇无法生育自己的孩子。

跨国领养可以为这些夫妇提供一个领养孩子的途径,满足他们的家庭需求。

综上所述,基于给予孤儿新的机会,促进国际人文交流与合作,以及满足不孕夫妇的家庭需求等方面考虑,我们认为不应该禁止跨国领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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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的美国:
明尼苏达州最先在1917年法令中将隐私和 保密引入收养条例。这些条例阻止任何一 个人窥视和记录有关收养的文件,包括亲 生父母和养父母。 20世纪前叶,美国对 收养孩子的兴趣被大大提高,这跟战争特 别是一战和二战以及流行性感冒使得婴儿 的出生率大大降低有关,同时,代替母乳 的婴儿食品如牛奶被成功试验使得收养婴 儿成为可能。但是,收养者在很多时候要 求的是健康的小婴儿。另一方面,收容所 也在为孩子寻找最好的父母,对父母的教 育背景、社会经济地位等进行考察。20世 纪后期,有关于收养的很多问题开始显现, 如养子的权益纠纷和心理问题,其中养子 的认同构成(自身根源)和自卑情绪是最 多的。
中美收养制度差异的社会学分析
一、相同点:
就历史来看,收养的目的都有传宗接代和继承财 产,收养的对象多为男性,通过买卖来进行收养 等。
二、不同点:

第一,社会制度的差异。作为中观层次的社会 制度,法律对收养制度有着很大的影响。两国之 间美国的法律化程度更高,真正实现系统的立法 更早。
第二,社会组织的角色。美国的收养制度中组织 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无论是儿童救护中心还是收 容所,都是以组织的形式在参与收养的事宜。 第三,社会网络的作用。中国的历史表明中国历 来是一个“人情社会”,在这个背景下,社会网 络在中国社会中所起的作用是难以想象的。

明清“义男”

关于“义男”的来源,主要是 通过买卖而来,而这种买卖多 是以婚书的形式出现的。这种 买卖有时候会被利用,即以购 买“义子”“义女”的名义实 际上来购买奴仆。当然鉴于 “义男”的双重身份,有些家 庭购买“义男”就是为了继承 或者赡养老人的目的,将“义 男”作为家庭成员而非奴仆。 不过无论哪一种性质的“义 男”,政府都是保护其相应的 权益的,对侵害“义男”的行 为实行法律制裁。
19世纪的美国

马塞诸塞州在1851年通 过了第一部有关于收养 问题的综合性法令,使 得被收养者的利益第一 次真正意义上得到了保 护。同时,这个法令还 关注被收养者的幸福或 福利问题,其中有涉及 到:接受基础教育;成 立专门的部门照顾孩子 的需要;平等看待穷人 的孩子和富人的孩子; 合法继承的权益等。
结语:
每个国家都有各自的国情,政策法规的制订不可 照搬效仿外国,但却要考虑本国人民的基本利益。 近年来,中国人民的思想意识更新很快,中国政 府在完善法规、改进社会等方面也取得了长足的 进步。但不可否认,还有很多局限与制约束缚了 中国与国际接轨,也影响到人民的实际利益。中 国目前的收养法规就是一例,它显然已不能保护 儿童最基本的生活权益。对陈规旧矩及时进行修 改,将对国家、人民和培养健康的下一代有利。
美国
18世纪的殖民时代
在18世纪的美国,被收养 者不能成为继承人,因为 当时的继承权只有拥有血 缘关系的子女才享有。收 养只是作为照顾没有家庭 的孩子的一种手段,养子 是不能进入家庭关系之内 的。但是,随着工业革命 和大量移民的到来,产生 了大量的需要受抚养的孩 童,于是就逐渐产生了公 共救济院还有非正式的过 户给家庭以及农场作为童 工的收养方式。
谢谢观赏!!!
近现代的收养制度
收养孩子的目的不仅仅局限在传宗 接代和保障晚年生活上,还有扩大 家庭规模以保证子女性别平衡,或 者出于好心照顾弃儿等。收养者的 主体也发生了改变:母亲在是否收 养孩子的决定上拥有了更多的发言 权。 收养者与被收养者之间的权利 义务关系也发生了一定的改变。在 1992年颁布的《收养法》第22条规 定,自收养之日起,养父母和养子 的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和子女的 关系的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及其 亲属间的法律关系就此取消。这就 说明现代收养制度已经赋予了合法 的养子完全等同于亲子的权利。
中国
元朝
收养制度实行的范围普遍较广, 其主要目的是为继承血脉做准备。 元朝政府对收养的各个对象以及 程序上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首 先,是对被收养人资格的限制, 禁止收养异姓为子;其次,是对 收养人资格的限制,要求收养人 必须年龄超过四十岁,但是这一 规定并没有全国推行;再次,是 对送养人资格的限制,只在同一 父母的兄弟之间才可进行收养; 最后,规定要有收养行为成立的 程序要件,即要有立据。
中美收养制度差异
小组成员:
从社会学角度分析中美收养制度差异
收养是一种普遍存在于世界范围内 的现象,中国和美国都有较长的历 史。我们从历史出发,讲述中国从 元代到现代和美国自殖民时期以来 的收养制度,主要涉及到收养的法 律、收养的目的、收养的原则以及 收养的程序等方面的内容。 同时,对两国的收养从社会学角度 进行比较分析,提出了在社会制度、 社会组织和社会网络三方面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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