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山员工持股的案例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康业元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康业元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审理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4.08【案件字号】(2021)粤01民终398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婷乔营刘敏【审理法官】李婷乔营刘敏【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康业元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当事人】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康业元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当事人-公司】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康业元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靳荣举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李皓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沈君怀北京市季诺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靳荣举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李皓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沈君怀北京市季诺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靳荣举李皓沈君怀【代理律所】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季诺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康业元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本院观点】白云山医药公司是否为适格原告、康业元公司发布案涉系列文章是否侵害了白云山医药公司的名誉权以及如果构成侵权应如何承担责任是本案的争议焦点。
【权责关键词】委托代理合同过错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管辖第三人关联性合法性质证诉讼请求驳回起诉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白云山医药公司是否为适格原告、康业元公司发布案涉系列文章是否侵害了白云山医药公司的名誉权以及如果构成侵权应如何承担责任是本案的争议焦点。
关于主体问题。
康业元公司主张案涉文章只指向李楚源个人故白云山医药公司不是适格原告,但康业元公司在案涉文章中有明确表明“控告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编号600332)……”,且有关“披露信息不实、隐瞒利润及收入、财务数据造假、偷税漏税”、“该公司虚增成本……,其中必然涉及偷税漏税及洗钱等违法行为”等均指向公司行为,案涉文章亦说明控告举报是因康业元公司在广州白云山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云山科技公司)的股东权益受到大股东的侵犯,而白云山医药公司正是白云山科技公司的大股东。
产权性质与股权激励设计动机——上海家化案例分析

产权性质与股权激励设计动机——上海家化案例分析产权性质与股权激励设计动机——上海家化案例分析近年来,股权激励逐渐成为中国企业治理的热点话题之一。
股权激励可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的绩效和竞争力,实现企业长期稳定发展。
然而,在股权激励设计的过程中,企业需要考虑到自身的产权性质,以确定最合适的设计方案。
本文通过对上海家化的案例分析,探讨了产权性质与股权激励设计动机之间的关系。
一、企业产权性质对股权激励设计的影响企业产权性质是指企业内部各方对企业资源及其收益权的分配权和决策权。
一般来说,企业产权性质分为私人、国有、集体和混合所有制等几种类型。
不同的产权性质对股权激励设计产生了不同的影响。
1. 私人企业私人企业一般是由一个人或者几个人拥有的,它的股权激励设计主要面向高管和核心员工。
在这种企业中,所有者通常是企业的最终决策者,同时也是股东之一。
因此,所有者和其他股东之间的冲突比较小,能够采用较为灵活的股权激励设计方案。
2. 国有企业国有企业通常属于官僚机构掌控,股权激励设计主要目的是激励企业员工,促进企业效率的提高。
但是,在国有企业中,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情况较为普遍,导致股权激励需遵循特定的股权激励管理规定,可能会受到政策控制的影响。
3. 集体企业集体企业一般是由一组人或者一些组织共同占有或所有,如合作社、村镇企业等。
这类企业的激励目标则主要是提高员工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凝聚力。
由于集体企业内部员工们的利益关系比较复杂,激励方案的制定比较复杂,可能会涉及到多部门的协调。
4. 混合所有制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是由多个股东组成的企业,通常包括国有股东、私人股东等。
在这种企业中,私人股东和国有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利益上的差异,因此需要采取特殊的股权激励设计方案,以平衡股东之间的利益关系。
二、上海家化案例分析上海家化是一家以生产和销售个人护理、家居清洁化学产品为主的企业。
上海家化于2016年开始启动股权激励计划,并于2018年完成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配股工作。
系统、动态、合规的员工持股计划——绿地集团员工持股计划的案例分析(中)

系统系统、、动态动态、、合规的员工持股计划合规的员工持股计划 ————绿地集团员工持股计划的案例分析绿地集团员工持股计划的案例分析绿地集团员工持股计划的案例分析((中)2014年12月18日三、动态调整的员工持股计划动态调整的员工持股计划 结合其他制度设计和企业文化的员工持股计划系统地解决了员工活力不足和行政过度干预的问题,并创造了有效实施计划的基础条件,而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动态调整则在绿地应对市场变化,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
1994年开始实施的《公司法》极大地促进了我国企业制度改革,确立了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地位,使职工持股计划在众多企业蔚然成风。
同时,绿地成为上海市第二批现代企业制度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单位,政策上明确产权、鼓励产权多元化以及转变国有资产管理模式等为绿地进一步提高企业运营效率,增进员工参与热情提供了便利。
可以说,绿地在1997年通过改制成为股份制企业,并建立职工持股会一方面顺应了政府的要求,另一方面更是在深刻思考企业自身需要的基础之上进行的系统改造。
因此,绿地的职工持股会成为众多拥有持股会的企业中的突出样板,例如原上海农委下属的十大企业,多年经营下来,其余九家都做死了,包括一家资本金是绿地10倍的企业。
(一)建立计划——获取、交易与退出设计经过几年的快速膨胀,绿地从上海郊区的动迁房建设发展到上海市区的商品房建设,独特的定位以及政企关系优势逐渐变小,张玉良也逐渐感觉到作为国有独资企业的绿地在管理体制方面跟不上市场的脚步,同时仅仅依靠薪酬设计来激发员工能动性不能维持企业的长久活力,设立职工持股会便可解决这两个问题。
在国家一股独大的情况下,对于企业资产的保护是缺乏动力的,导致国企经营的低效率以及国有资产的流失风险。
使员工通过持股组织以股东身份向企业注资之后,企业的产权更为清晰,决策流程更为明晰,员工及经营层的利益通过产权纽带与国有股东利益达到一致,既提高了员工的积极性又使政府能够剥离出一部分监督责任给企业,最终使政府从经营管理转向资产管理。
云南白药22亿股权之争的启示

云南白药22亿股权之争的启示
据腾讯公开报到:2009年9月10日,云南红塔与福建首富陈发树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占云南白药总股本12.32%的股份全部转让给陈发树,总交易金额超过22亿元,由陈发树在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货币方式全部支付给了云南红塔。
但这项转让协议同时约定:“本次股份转让事项须报相关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方能组织实施。
”
在陈发树支付22亿元后,至今没有取得云南白药的股权(交易的股权今天的市值过40亿元),更不说分红。
目前陈发树已委托律师打官司,判决结果尚未生效,最终结果由最高人民法院裁判。
作为律师,不了解案件的详细情况,对结果不作任何评价,但从公开报到可以看得出,双方的争议点在于如何理解合同约定的“报相关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批准后方能组织实施”,卖方云南红塔认为应报上级部门红塔烟草集团,买方认为应报财政部,这涉及到卖方是否履行合同,是否违约,是否需要赔偿的关键问题。
但合同中并没有明确约定是报红塔烟草集团还是财政部,属合同约定不明确。
因此,本此事件的启示就是合同应尽量约定明确,合同是否约定明确,最好由专业人士在了解详细情况后草拟、审查、建议。
我在想,如果双方当时约定清楚,就可能没有今天的争议,买方就不会有今天的麻烦和损失。
在合同出现约定不清楚情况下,可以补充约定来弥补或者通过合同目的、法律规定、交易习惯来合理的解释合同。
新闻链接:/a/20130205/000678.htm?pgv_ref=aio2012&ptlang=2052
作者:刘海林律师
2013年2月5日。
广州白云山制药公司发展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展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作为广州人的我,自然对广州的药企很感兴趣。
所以这次选择了对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发展历程的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
文章分为:第一部分公司简介,第二部分企业文化,第三部分案例分析之品牌营销,第四部分案例分析之公共关系,第五部分总结篇。
一、公司简介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广州白云山制药厂创立于1973年,是在当时白云山农场的制药车间基础上发展而来的。
白云山是最早在国内树立药品制剂品牌的公司之一,其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自八十年代以来一直位于医药行业的前列。
1987年6月,“白云山”第一个提出组建大型医药企业集团。
之后,通过兼并、收购、重组等多种形式,在省内外几十个地方建起了联营,从此分厂奠定了企业集团的基础。
1993年,白云山A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白云山”成为我国第一批上市的医药企业。
白云山药业在过去三十年成绩辉煌,到底是如何做到的呢?这非常值得我们去探讨和学习借鉴。
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
二、企业文化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文化是提高国力的软实力。
而对于一间公司来说,它的企业文化也是非常重要的。
广州白云山的企业文化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
宗旨:爱心满人间企业精神:艰苦奋斗、求实进取、改革创新、爱心和谐企业价值观:责任就是追求企业价值的最大化他们的核心竞争力是他们的创新精神(独创新药、仿创、工艺创新、二次开发方面成效显著)多年来,“白云山”创造了多个“第一”:·第一个拥有全国销售网络的制药企业·第一个向全国医药界实行“五包”(另两包:包产品降价和被淘汰的损失,包药物在有交往其内卖不出去的损失)·第一个在企业设立“公关部”·第一个设立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机构分析与学习首先,网络具有传播速度快,覆盖面之广泛,它的作用之大不言而喻而白云山是第一个拥有全国销售网络的制药企业,自然能达到一种很好的宣传效果,能在更快地占有最多的药物市场份额。
国有 非科技公司 员工持股 案例

国有非科技公司员工持股案例1.引言1.1 背景介绍国有企业员工持股是指国家持有公司的大部分股份,但员工也持有公司股份的一种情况。
近年来,中国政府逐步推行国有企业员工持股计划,旨在激励员工积极性,提升企业经营效率,增强企业竞争力。
国有非科技公司员工持股是国有企业员工持股计划的一种具体形式,它的推行对于激励员工、改善企业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过去,国有企业员工往往缺乏动力,工作积极性不高,导致企业的效益不尽如人意。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有企业开始尝试引入员工持股机制,使员工与企业利益挂钩,促使员工更加积极地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并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
国有非科技公司员工持股案例的出现,为探索员工持股的可能性和可行性提供了具体实践基础,也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借鉴。
随着国有企业转型升级的步伐加快,国有非科技公司员工持股逐渐成为企业改革的重要一环。
我们有必要深入探讨国有非科技公司员工持股的意义和具体实施情况,分析员工持股对企业发展的影响,以及改善和完善员工持股方案的相关问题。
1.2 问题提出国有非科技公司员工持股是一种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备受关注的议题,其意义和影响深远。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员工持股方案的设计是否合理?如何平衡国有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员工持股是否会影响企业的稳定和发展?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解决。
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非科技公司员工持股的具体实施方式也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如何确保员工持股方案的公平和有效性?如何规范员工持股的管理和运营?这些都需要我们深入研究和探讨。
国有非科技公司员工持股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和挑战,我们需要认真思考并找到解决的办法。
2.正文2.1 国有企业员工持股的意义国有企业员工持股的意义在于促进企业发展和员工积极性。
员工持股可以提升员工的归属感和责任感,使他们更加投入企业经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积极性。
员工持股可以激励员工参与企业管理和决策,采取积极的行动,为企业发展出谋划策,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
透过“广州药业吸收合并白云山”案例比较分析企业合并会计方法

透过“广州药业吸收合并白云山A”案例比较分析企业合并会计方法西南财经大学祖笠摘要:本文以“广州药业吸收合并白云山”案例为基础,利用权益结合法与购买法对该案例中企业合并的相关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进行分析,通过比较进一步提出权益结合法相较于购买法的利弊,最后,分析我国企业合并会计方法现状的成因,并分析我国未来企业合并会计方法的发展方向。
关键字:企业合并;权益结合法;购买法;报表效应;会计信息;利润操纵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者事项。
按照法律形式,包括吸收合并、创立合并、控股合并三种类型。
无论是哪种类型的合并,其在合并过程中都应该选择相应的会计方法对合并事项进行核算和记录,以此反映合并前后企业的资产负债以及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变化。
在我国,主要存在权益结合法与购买法两种会计方法。
权益结合法,也称股权结合法、权益联营法。
其视企业合并为参与合并的双方,通过股权的交换形成的所有者权益的联合,而非资产的交易,而且合并后,股东在新企业中的股权相对不变。
购买法,也称购受法,该方法把购买企业获取被并企业净资产的行为视为资产交易行为,即将企业合并视为购买企业以一定的价款购进被并企业的机器设备、存货等资产项目,同时承担该企业的所有负债的行为。
本文以下将通过“广州药业吸收合并白云山”案例入手,以权益结合法与购买法对于相关数据进行核算,讨论不同的会计方法下,对企业财务状况以及经营业绩的影响,并延伸讨论两种会计方法的利弊及未来发展趋势。
一、企业合并会计方法在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方面的比较及分析以下所涉及的案例中,广州药业以及白云山的实际控股股东均为广药集团,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适用权益结合法。
白云山已于2013年3月14日停牌,直至实施换股后,转换成广州药业。
由于数据的获取渠道有限以及为了加强数据结果的可比性、简化计算,本案例以2012年广州药业年报以及白云山年报中所列示的财务指标结合《广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相关数据作为计算的数据基础进行模拟计算,同时由于本案例采用权益结合法,无法获得相关资产与负债的公允价值,故在进行购买法核算时采用了账面价值,而根据相关企业信息披露,以上变动不会对计算结果产生重大影响。
花园集团职工股拉锯战

花园集团职工股拉锯战作者:彭芜来源:《财经国家周刊》2011年第06期“阳光下,是谁掠夺了股东们的财产?”浙江花园集团工贸有限公司(下称“花园集团”)一位股东在给《财经国家周刊》的举报材料中写道。
2010年8月31日,花园集团间接控股的浙江花园生物高科股份公司(下称“花园生物”)IPO申请获得发审委审核通过。
正在此时,花园集团神秘的职工持股会也浮出水面,为外界所知。
据浙江当地人士向记者介绍,2000年,花园集团为上马维生素D3项目,向集团内部职工和社会募集资金入股,共募集资金5000万元左右。
这些资金以职工持股会的名义,形成对花园集团的持股。
职工持工会曝光以后,花园生物上市随即被管理层叫停,至今已逾7月。
上述当地人士说,在这7个月的时间里,花园集团与职工股持有者进行了一场拉锯战。
花园集团为浙江东阳的大型企业之一,2010年销售收入达70亿元以上。
花园生物主要产品为维生素D3,为花园集团的第一家拟上市公司,2009年净利润6884万元。
花园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邵钦祥。
其家族共控制花园生物总股本6800万股的60%以上。
十年一梦2000 年5 月,花园集团获得了中科院理化所维生素D3 生产工艺的独占使用许可,随即开始筹划维生素D3 的工业化生产。
为筹建生产基地,公开向社会募集资金。
当时为引资,花园集团在在马路边支桌摆摊,宣传维生素D3项目的前景以及未来的上市计划。
花园集团的几百名职工都“自动地”变成了公司的股东。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走访了该公司部分职工,了解到职工入股的资金为每月工资的10%,被公司扣下,最后都被转化成了股份。
在“独占使用维生素D3生产工艺,未来将运作上市”的鼓动下,部分社会资金也纷纷入股。
到底有多少资金流入了花园集团,公司未曾对外披露。
有据可查的是尚未退股的数十位小股东的股权证,单张股权证上所记载的金额一般有五六万元,而一位股东手里往往有多张股权证。
据他们估计,花园集团首批募集的资金有四五千万元,陆续募集累计有1亿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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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式)二〇一五年一月声明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系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公司、下属企业及关联企业工作的员工。
3、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等合法的途径。
单个员工的认购金额起点为11,920.00元,认购总金额应为认购金额起点的整数倍。
若本次发行价格因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而进行相应调整,单个员工的认购金额起点也将进行相应调整,计算公式为:单个员工的认购金额起点=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格×500。
4、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5,145,760元。
5、公司委托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
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放弃其持有的白云山股票所对应的投票权,资产管理人不得行使该等投票权。
6、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资产管理人管理,并全额认购资产管理人设立的添富-定增盛世专户66号资产管理计划,上述资产管理计划通过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资产管理计划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5,145,760元,认购股份不超过21,189,000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股本总额的10%;任一员工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上市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股本总额的1%。
7、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23.8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8、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资产管理计划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锁定期为36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资产管理计划名下时起算。
资产管理计划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9、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为48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资产管理计划名下时起算。
其中前36个月为锁定期,后12个月为解锁期。
经公司董事会和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同意,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可予以延长。
解锁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10、本员工持股计划必须在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所涉及的先决条件均已生效后方可实施。
11、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2、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声明 (1)特别提示 (2)目录 (4)释义 (5)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6)二、基本原则 (6)三、参与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7)四、资金和股票来源 (8)五、持有人情况 (9)六、存续期、锁定期和禁止行为 (9)七、管理模式及管理机构的选任 (10)八、资产管理合同的主要内容 (10)九、资产管理计划业务费用 (11)十、持有人会议召集及表决程序 (12)十一、管理委员会的选任及职责 (14)十二、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16)十三、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置办法 (17)十四、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18)十五、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的处置办法 (18)十六、实行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 (18)十七、其他 (19)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本计划草案的部分合计数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公司作为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为贯彻上述精神与政策,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式)》,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在于:(一)体制创新,深化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白云山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按照《指导意见》及其他法规的精神,先行先试,积极推进并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建立员工持股的长效机制。
(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巩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白云山作为南派中药的集大成者,近年来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
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助于建立和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发展的活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
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参与人的确定依据和范围(一)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确定的依据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而确定。
公司员工按照自愿参与、依法合规、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是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公司、下属企业及关联企业工作的员工。
(二)参加对象认购员工持股计划情况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为4,897人(视最终自愿参与情况来确定最终的人数),参加对象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份额不超过42,378份,每份金额为11,920元,总金额不超过505,145,760元。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计认购不超过3,680份,其认购份额占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份额比例为8.68%。
除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外的其他参加员工合计为4,872人,合计认购不超过38,698份,其认购份额占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份额比例为91.32%。
最终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及认购金额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三)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的核实公司监事会将对有资格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四、资金和股票来源(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和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自筹资金。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5,145,760元,总份额不超过42,378份,每份金额为11,920元,单个员工的认购金额起点为1份即11,920元,认购总金额应为认购金额起点的整数倍。
若本次发行价格因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而进行相应调整,单个员工的认购金额起点也将进行相应调整,计算公式为:单个员工的认购金额起点=相应调整后的发行价格×500。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资产管理人管理,并全额认购资产管理人设立的添富-定增盛世专户66号资产管理计划,上述资产管理计划通过认购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持有标的股票。
资产管理计划认购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5,145,760元,认购股份不超过21,189,000股。
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股票总数不超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股本总额的10%;任一员工持有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上市公司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股本总额的1%。
(三)标的股票的价格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23.8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持有人情况公司员工拟认购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为不超过505,145,760元,通过添富-定增盛世专户66号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其中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李楚源、陈矛、刘菊妍、程宁、倪依东、吴长海、王文楚;监事冼家雄、吴权;高级管理人员张春波、陈静合计出资不超过43,865,600元,对应认购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1,840,000股,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规模的8.68%;其他员工出资不超过461,280,160元,对应认购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19,349,000股,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规模的91.32%。
最终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及认购金额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六、存续期、锁定期和禁止行为(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为48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资产管理计划名下时起算。
其中前36个月为锁定期,后12个月为解锁期。
经公司董事会和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同意,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可予以延长。
解锁期内,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上市公司应当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公告到期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