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赋权研究_进程与问题_梁颐
赋权、审丑与后现代_互联网土味文化之解读与反思

赋权、审丑与后现代:互联网土味文化之解读与反思赋权、审丑与后现代:互联网土味文化之解读与反思近年来,互联网上涌现出了一股风靡一时的土味文化。
无论是土味情话、土味梗还是土味表情包,都在短时间内迅速传播开来,成为了许多年轻人交流的新语言。
然而,这种土味文化与传统文化的对立、审美趣味的多样化以及后现代社会背景下的权力关系等问题引发了一系列的讨论和思考。
本文将从赋权、审丑和后现代三个角度对互联网土味文化进行解读与反思。
首先,互联网土味文化的兴起不仅仅是一种个人审美的表达,更是一种群体性审美的体现。
在传统文化中,审美趣味常常被少数人或权威机构所主导,大众对于审美的选择和表达受限较多。
而互联网的出现为个人表达提供了一个广阔的空间,使得大众的审美选择和表达变得多元化。
土味文化的兴起,可以被视为互联网时代下,年轻人在审美趣味上的主动反抗和表达差异化的一种方式。
然而,互联网土味文化的出现也暴露了一些问题。
首先,互联网土味文化与传统文化之间存在着相互嫌隔的现象。
传统文化常常被贴上“老土”、“过时”的标签,而互联网土味文化则被认为是新潮、有创意的代表。
这种对传统文化的忽视和歧视,可能带来一定的文化冲突和价值观对立。
另外,互联网土味文化的迅速传播也引发了模仿和恶搞的现象。
一些不符合社会常规的言行举止被包装成为土味文化的一部分,可能会误导年轻人,导致一些不良行为的扩散。
其次,互联网土味文化的兴起和后现代社会背景密不可分。
后现代社会特点之一是权力关系复杂而模糊,传统的权威和统治被互联网的平等性所挑战。
土味文化的传播和流行,往往是通过分享、点赞和转发等互联网功能实现的,这些都是基于群体平等和个人自由的前提。
互联网土味文化成为大众审美的主流,可以被解读为权力从传统的权威机构向个体微观层面的赋予。
然而,互联网土味文化的赋权也带来了一些问题。
首先,传统的权威和专家的声音被相对边缘化,可能导致一些不负责任和伪科学的观点的传播,对公众的健康和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中国数字鸿沟的成因与赋权式治理

中国数字鸿沟的成因与赋权式治理近年来,随着中国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数字鸿沟问题日益凸显。
数字鸿沟指的是数字技术应用在不同地区、社会群体间普及程度的差异,导致信息获取、教育、就业等方面的不平等现象。
本文将分析中国数字鸿沟的成因,并探讨赋权式治理的解决办法。
一、成因分析1.资源分配不均衡。
在中国,不同地区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发展差距。
一线城市和发达地区享有更多的数字技术资源,而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则面临数字鸿沟的严重问题。
这种资源分配不均衡直接导致了数字鸿沟的存在。
2.教育差异。
教育是推动数字化进程的重要基础,但中国的教育资源同样面临着巨大的差异。
一些城市和地区的学校拥有先进的教育技术设备和师资,而农村和贫困地区的学校则面临着严重的数字教育滞后问题。
这不仅导致了学生之间的教育差异,也对数字技术的普及产生了负面影响。
3.技术使用能力不足。
数字技术的应用需要使用者具备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然而,许多老年人、农村居民和低收入群体缺乏相应的技能,导致他们难以掌握数字技术的使用方法。
这使得他们在数字时代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中处于弱势地位,加剧了数字鸿沟的存在。
二、赋权式治理的探讨为了有效地解决中国数字鸿沟问题,需要实施赋权式治理。
赋权式治理强调通过增加社会群体的参与和决策权力,共同推动数字化进程,构建包容、公平的数字社会。
1.优化资源配置。
政府应当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数字技术资源投入,推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这包括提供更多的网络覆盖、提高农村学校的数字化水平,以及支持欠发达地区的数字创新和创业。
2.加强教育体系建设。
政府应当加大对数字教育的投入,提高全国各地教师的教育技术培训水平。
同时,需要推广远程教育和在线学习,使教育资源能够公平地覆盖到每一个角落。
3.提升技术普及能力。
政府和社会应当加强对低收入群体、老年人和农村居民的基础数字技术培训,提高他们的技术使用能力。
此外,可以通过鼓励企业开展普惠性数字技术产品研发,进一步推动技术的普及。
互联网技术对公众话语权的建构与赋权

互联网技术对公众话语权的建构与赋权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和普及,如今的社会已经进入了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
互联网技术不仅改变了人们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更重要的是,它对公众话语权的建构和赋权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互联网技术为公众提供了广泛、便捷、即时的信息平台,使得公众拥有了与过去完全不同的话语权。
互联网技术改变了信息传播的方式,赋予了公众直接参与和互动的能力。
在过去,信息传播主要依靠传统媒体,公众只能被动接受信息,缺乏表达意见和与他人交流的机会。
互联网技术的出现打破了传统媒体的地域限制和时间限制,使得公众可以随时随地通过网络发表观点、发起讨论、参与互动。
公众通过社交媒体、博客、论坛等平台,可以直接与他人交流意见、表达观点,这让公众的话语权得到了巨大的提升。
互联网技术使得公众获得了更加广泛的信息来源,提高了信息获取的透明度。
传统媒体在信息传播中往往存在信息篡改、删减、选择性报道等问题,导致公众只能看到有限的信息,缺乏全面、客观、真实的了解。
而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使得公众可以通过搜索引擎、新闻网站等方式获取来自全球各地的信息,包括各类观点、数据、事件等。
这种开放的信息环境让公众可以更加明确地判断事实,形成独立的思考和判断能力,从而提高了公众的话语权。
互联网技术让公众参与到舆论监督和社会治理中,增加了公众话语的影响力。
互联网技术为公众提供了举报、监督和参与决策的机会,使得公众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将一些不公正、不合理的问题曝光出来,迫使相关机构和个人对问题进行处理。
互联网技术也为公众提供了各类投票、签名、调查等工具,使得公众可以通过网络表达自己的意见、参与决策过程,达到影响和改变权力运行的目的。
这种公众参与的过程不仅提高了公众的话语权,也促进了社会的公正、透明和民主。
互联网技术对公众话语权的赋权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互联网上存在着大量的虚假信息、谣言和恶意攻击,这种信息泛滥使得公众很难辨别真假,降低了话语的可信度和影响力。
《2024年赋权、审丑与后现代_互联网土味文化之解读与反思》范文

《赋权、审丑与后现代_互联网土味文化之解读与反思》篇一赋权、审丑与后现代_互联网土味文化之解读与反思赋权、审丑与后现代:互联网土味文化之解读与反思一、引言在互联网时代,网络文化的发展如火如荼,其中,土味文化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现象,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讨论。
土味文化以其独特的表达方式和文化内涵,为互联网用户提供了新的审美视角和文化体验。
然而,对于这一新兴的文化现象,我们需要深入理解其背后的意义,从而在多元文化的格局下作出更为恰当的解读和反思。
二、互联网土味文化的崛起与赋权互联网的普及和快速发展为土味文化的崛起提供了条件。
在社交媒体平台上,普通人通过视频、图片等形式表达自己的生活和情感,从而形成了一种以土味为主的文化潮流。
这种文化形式让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寻找到了认同感和归属感,使得个人的情感和体验得到了表达和传递。
在土味文化的兴起过程中,赋权现象逐渐显现。
传统的审美观念和价值观受到挑战,而互联网上的个体获得了更多的话语权和表达空间。
通过创作和分享土味内容,人们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情感,从而实现自我赋权。
三、审丑心理与土味文化的流行土味文化的流行与人们的审丑心理密切相关。
在审美疲劳的现代社会,人们对于传统的美感和审美标准产生了厌倦和反感。
而土味文化以其独特的视觉冲击力和情感共鸣,吸引了大量观众的关注。
人们开始从土味文化中寻找新的审美体验和情感共鸣,从而满足自己的审丑需求。
然而,审丑心理并非单纯的审美追求,而是与人们的心理需求、社会环境等因素密切相关。
在面对土味文化时,我们需要理性地看待其背后的心理动机和社会背景,从而避免过度沉迷于审丑带来的快感而忽视其负面影响。
四、后现代视角下的土味文化从后现代视角来看,土味文化是一种多元、开放、去中心化的文化现象。
它打破了传统的审美标准和价值观,以个性化的表达方式和独特的文化内涵为特点。
在后现代语境下,土味文化不仅是一种审美现象,更是一种社会现象和文化现象。
它反映了人们对于自由、平等、多元的价值追求,同时也揭示了社会现象的复杂性和多样性。
互联网技术对公众话语权的建构与赋权

互联网技术对公众话语权的建构与赋权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传播的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传统的媒体渠道已经不能完全满足人们获取信息的需求。
在这个变革的时代,互联网技术对公众话语权的建构和赋权发挥着巨大作用。
通过互联网技术,每个人都拥有了表达自己意见的平台,借助网络,公众的声音变得更加丰富多彩,而且更容易被传播和获取。
本文将从互联网技术如何建构公众话语权、赋权公众的角度进行探讨。
互联网技术对公众话语权的建构体现在信息传播的多元化和去中心化。
过去,传统的媒体渠道主要由政府和大型企业垄断,他们决定了哪些信息可以被传播,哪些信息被封锁。
而互联网的出现打破了这种垄断,任何人都可以在网络上发布信息,无论大小、质量,都有可能被广泛传播。
这种去中心化的信息传播方式,使得不同群体的声音得以平等传播和受到重视,从而使公众话语权得到了建构。
互联网技术为公众提供了更多表达意见和参与决策的机会,从而赋予了公众更多的话语权。
在过去,公众的意见往往只能通过传统媒体向政府和企业表达,但是这种方式往往受到限制。
而互联网技术为公众提供了更多的表达渠道,比如微博、微信公众号、社交媒体等,任何人都可以在这些平台上发布自己的意见和观点,与他人进行交流和讨论。
互联网技术还为公众提供了参与政治决策的渠道,比如网上投票、在线签名等,使得公众对政治决策的参与权得到了增强。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也为公众话语权的建构和赋权提供了更多的工具和资源。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进步,新的信息传播方式不断涌现,比如视频直播、短视频、直播间等,这些新的传播方式使得公众的声音更加生动和直观,更容易引起他人的共鸣和传播。
互联网的出现也为公众提供了更多的信息资源,无论是新闻、知识、资讯等,公众都可以通过互联网来获取。
这种丰富的信息资源使得公众的观点更加充实和有力,从而增强了公众话语权的建构和赋权。
尽管互联网技术对公众话语权的建构和赋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赋权理论研究综述

六、小结......................................................................................................................37
七、参考书目..............................................................................................................38
二、赋权理论及实践的演进........................................................................................9
三、赋权理论取向的社会工作..................................................................................13
王和 社会发展学院 社会工作 2008 级
10081160122 文军
2010 年 6 月 28 日
1
目录
一、赋权理论的概念框架............................................................................................3
中国数字鸿沟的成因与赋权式治理

中国数字鸿沟的成因与赋权式治理引言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进步和普及,数字化已经成为现代社会进步的必定趋势。
然而,尽管中国在数字经济领域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依旧存在着严峻的数字鸿沟问题。
数字鸿沟指的是在数字化进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信息技术的普及和应用在不同地域、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出现不对等分布和利用的现象。
本文旨在探讨中国数字鸿沟的成因,并提出赋权式治理的思路,以增进数字鸿沟的缩小和社会的公平宽容。
一、数字鸿沟的成因分析1. 地理因素中国地域宽广,东西部进步不平衡。
在数字化进程中,各地投入和进步程度不一,导致数字鸿沟的地理分布差异。
比如,东部沿海地区在信息技术的应用上更加普及,而西部贫困地区则面临着数字化进步的逆境。
2. 经济因素中国经济进步不平衡,城乡差距明显。
大城市和发达地区相对于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投入更多的资源进行信息技术的普及和应用,导致数字鸿沟在城乡之间扩大。
此外,数字鸿沟还存在于不同经济阶层之间,一些弱势群体面临着信息得到的障碍。
3. 教育因素教育水平是影响数字鸿沟的重要因素。
教育资源的不均衡分配导致了城乡之间和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教育差异。
高质量的教育资源能援助人们更好地适应信息技术的进步,但对于受限于教育条件的人们而言,他们会因此而失去数字化进步的机会,使数字鸿沟进一步扩大。
4. 技术能力和数字素养数字鸿沟的扩大与人们对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力和数字素养的不对等进步密切相关。
一些年轻人在接受良好的教育和培训的前提下,精通了信息技术的应用和创新能力,而一些老年人和农村居民则面临数字技术应用的逆境,导致数字鸿沟在不同年龄段和社会群体之间进一步加剧。
二、赋权式治理的思路赋权式治理是一种基于参与和合作的治理模式,能够增进社会公平宁宽容。
在解决数字鸿沟问题中,赋权式治理可以发挥重要作用。
1. 政府层面政府应该加大对数字鸿沟的熟识和重视,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划,加大投入力度,推动数字鸿沟的缩小。
政府可以通过提供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普及教育、推动数字技术创新等方式,增进数字化进步的均衡。
互联网技术对公众话语权的建构与赋权

互联网技术对公众话语权的建构与赋权【摘要】互联网技术在当今社会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对公众话语权的建构与赋权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首先从互联网技术对公众话语权的重要性和研究背景意义入手,探讨了互联网技术如何改变公众话语权的现状,分析了社交媒体平台、搜索引擎算法、网络舆论的监督与治理以及用户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隐私权对公众话语权的影响。
对互联网技术对公众话语权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探讨,并强调加强公众话语权保护的重要性。
通过本文的探讨,可以更好地理解互联网技术在塑造公众话语权方面的作用,引导社会各界更好地应对互联网技术带来的挑战和机遇。
【关键词】互联网技术、公众话语权、研究、社交媒体、搜索引擎算法、网络舆论、监督与治理、用户个人信息、数据隐私权、发展趋势、保护、重要性。
1. 引言1.1 互联网技术对公众话语权的重要性互联网技术对公众话语权的重要性可谓是当今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话题。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人们在获取和传播信息的渠道变得更加便利和多样化。
这为公众提供了更多表达意见、参与讨论的机会,也使得公众在社会事务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互联网技术的出现,为公众话语权的建构和赋权提供了新的可能性。
在互联网上,每个个体都可以通过博客、社交媒体、论坛等各种平台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信息传播的速度和范围也得到了极大的扩展,公众的声音不再受限于传统媒体的编辑选择和控制,而是可以直接传达给更广泛的受众。
这使得公众话语权的主体更加多元化,信息传播更加民主化。
互联网技术也为公众提供了更多参与决策、监督权力的机会。
通过网络舆论的监督和参与,公众可以更加直接地参与到社会事务的讨论和决策中,推动政府和企业更加透明和负责任地处理公共事务,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
可以说互联网技术对公众话语权的重要性在当今社会愈发凸显,它不仅为公众提供了更广阔的表达空间和参与机会,也促进了言论自由和民主精神的发展。
1.2 研究背景和意义互联网技术对公众话语权的建构与赋权是当今社会面临的重要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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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大体上人们在使用这个概念的时候,头脑中有一个模 进行抗议,表达心中的不满,再进行赋权,通过网络议题赋予
糊的群体概念,但具体历史情境下,具体个案中的界定是不 民众一定的权力。
同的,有些研究中弱势群体的界定甚至是模糊的。只不过大
持这种观点的研究者,有的是结合具体的网络事件分
多数学者认可的弱势群体为在物质生活条件方面、权力和权 析,如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的陈浩、吴世文以“华南虎照
结论。不同的学科对于弱势群体的界定及研究重点也不同。 时代如何将议题设置变成一个公共事件时认为:于建嵘教授
在我国,2002 年两会上朱镕基总理首次使用“弱势群体”这 指出:在网络时代将议题设置变成一个公共事件的过程中,
个概念后,这个概念得到关注和使用,但并没有明确的界定。 议题设置的目标主要是抗议和赋权。一般来说,意见领袖先
的群体。所以,西方的赋权研究主要针对企业中的下属,少数 用互联网进行信息沟通、积极参与决策和采取行动的实践性
群体、边缘群体、能力丧失者 (disabled)—也就是我们国内常 互动过程,通过这个过程实现改变自己不利处境或者提升权
用的“弱势群体”这一统称所涵盖的人群,那些在政治、经济、 力和能力,从而使得整个社会的权力结构发生改变的结果的
取得更加有利和有力的话语优势,成为重构中国政治经济力 论。无论研究者们最初的关注点是什么,关于互联网赋权研
量的一份子。
究者的结论可分为两种观点。
其二,弱势群体这个概念本身就是处于流动中的概念,
第一种观点对互联网提高民众权力的能力给予肯定,进
或者说这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不同的参照系可以得出不同的 而是对更大程度的民主进步寄予了厚望。有学者在谈到网络
15
文化等社会资源分配中处于劣势,其生存、发展遭遇能力和 社会实践状态。
权力缺失的人群。[4]
二、互联网赋权研究现状
如此推论下去,那么,互联网赋权的对象就是弱势群体
深圳大学丁未教授对西方社会科学领域新媒体与赋权
年
第
么?此处需要说明的有两点。
研究概况作了整体阐述。丁未教授认为至上世纪八九十年
四 期
其一,这是西方赋权研究中针对具体地区或特定人群的 代,赋权成为美国社会科学领域一个非常流行的概念,广泛
其次,阐释互联网赋权的概念。 第一,互联网赋权,赋予的是权力,而不是权利。从这个 角度讲,研究者们提出“互联网赋权”,或者“互联网增权”,这 两种翻译方式都是可以的。但是,虽然 empow erment 翻译 为“赋权”“增权”都可以,但增权似乎更容易被人们理解。有 研究者质疑:互联网怎么能赋权?是天赋人权。提出这样的问 题,一方面是因为国内学界对新媒体赋权研究不充分,导致 对互联网赋权概念的陌生。另一方面是因为对“权力”和“权 利”这两个概念的认识所致。 “天赋人权”中的“权”指的是权利,中文习惯译为天赋人 权的“权”其实是自然权利(Natural right),源于拉丁文 jusnafural,指自然界生物普遍固有的权利,并不是由法律或信 仰来赋予的。美国《独立宣言》对“自然权利”的解释是:“人人 生而平等,他们都有从他们‘造物主’那边赋予了某些不可转 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美国法学家韦斯利·霍菲尔德 (Wesley New comb Hohfeld 1879—1918 年)认为,权力是指人们可以迫使他人这样
利方面、社会声望方面、竞争能力方面以及发展机会方面处 片”事件为例撰写论文分析新媒体事件中的赋权问题。文中
于弱势地位的群体。[5]
认为,网络已经成为了现代社会重要的权力源和影响源。从
我们认为,互联网赋权赋予权力的对象是有机会使用互 整个华南虎照片事件的发展演变过程分析,网络社群正是借
联网并有可能通过使用互联网而提升自己权力的人。之所以 助新媒体事件的解放力量从而实现了自我赋权,并彰显了自
研究,比如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美国广泛应用于个体、组 应用于个体、组织、社区的研究中。具体到新媒体与赋权,丁
织和社区的发展研究。这类研究以定量研究为主。理论上及 未教授对其兴起原因及背景作了阐述,认为由于以互联网为
本
实际研究中,赋权的研究对象范围是可以再扩大的,在西方 代表的新媒体技术的迅速扩散与应用,使得传播与发展找到
论
一来,传播研究有了更广阔的视野,传播与文化及社会变革 沟现象关注产生共鸣,而“赋权”一词由于其天然的赋予、提
前 沿
之间关系受到重视,发展中国家不平衡的权力结构受到关 升弱势者权力与技能的主旨而常与新媒体技术在第三世界
注,新媒体技术在第三世界推广过程中草根阶层的赋权问题 国家的推广中与对草根阶层的赋权、消除数码鸿沟、女性发
这样说,还因为按照保罗·莱文森[6]所指出的,从媒介生态和 身的影响力;有的是结合具体的传播学理论分析,如安徽社
人类生态的发展来看,媒介将越来越符合人类小生境,越来 会科学院焦德武在《网络议程设置与网民自我赋权》中指出,
越多的人乃至整个世界都将享受到现在的媒介和未来媒介 网络议程设置从本质上看是网民的自我赋权;有研究项目认
展态势及人类生态看,未来谈的“未来媒体赋权”亦不是集中 之以围观结构的“共景监狱”模式。“共景监狱”的集体围观图
东南传播 2013 年第 4 期 (总第 104 期)
本期视点 ———理论前沿
景对社会管理控制方式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自古以来, 社会控制的主动权都是掌握在掌权者手里。而现在,微博作 为最天然的民主推进工具,成为打破权力平衡的一个有效工 具。微博赋予每一个个体以权力,使得他们能够更加有效地 交流,帮助他们不再受到压制。[8]
满足的一种资格,是一种可能性。人的权利能否最终体现为 整体要发生变化,是人类对抗任何表现为公权力和私权力的
实际,就要看他是具有权力。”[3]天赋人权可以通过法律形式 集中权力。比如苏联国家主义的终结就是对抗集中权力使之
在各个国家予以保障,法律面前,公民的权利人人平等,但权 发生变化的典型,信息主义和国家主义[7]的运作规则完全不
力却不同。互联网不能赋予权利,只能因为技术特征、传播优 同,国家主义不符合人类生态,与信息主义的发展骨肉相联
势有助于公民权利的表达或实现。
的是媒介,媒介的发展规律却是符合人类生态的。
第二,互联网赋权赋予谁权力?西方赋权理论的取向之
综合上述分析,互联网赋权指的是社会中有机会使用互
一为赋权的对象主要是社会中那些“无权”(pow erlessness) 联网并有可能通过使用互联网而提升自己权力的人,通过使
赋予的权力,并在其中同步旋转。互联网赋权必然导致弱势 为互联网时代社会控制模式已经改变。具体而言,互联网技
群体受益,人文关怀使关注弱势群体的研究受重视,但除了 术带来的“极端透明度”,成为一股不可遏制的发展潮流和趋
弱势群体,媒体还使其他人的权力受益。从传播技术、媒介发 势,彻底颠覆了当今社会“全景监狱”的金字塔控制模式,代
关键词:新媒体 赋权 媒介进化小生境理论 权力 民主
一、互联网赋权的概念阐释 媒介沙场群雄逐鹿,谁与争锋?互联网异军突起,个中翘 楚的地位不容置疑。相应地在媒介理论研究领域,互联网研 究日益繁盛,其景堪称一片姹紫嫣红,诸种话题的讨论竞相 开花结果。互联网与权力之间的关系也受到关注,但在媒介 研究花圃枝繁叶茂的环境中,却显得瘦弱孤单。之所以如是 孤寂,是因为新媒体与赋权的联系尚是一个崭新的话题。 西方赋权研究于 20 世纪六七十年代出现,并逐渐在社 会科学领域流行,新媒体尤其是网络与赋权联系的相关研究 则是在新媒体逐渐流行之后开始的,现在仍是一个新鲜的话 题,正因为是一个新话题,所以对我国学界对互联网赋权的 概念没有明确的界定,对互联网赋权的理解存在停留在字面 意思基础上理解模糊的问题,甚至还存有误解,如有研究者 认为互联网如何能够赋权?应该是天赋人权。所以本文对互 联网赋权的概念进行详细阐释。 首先,何为赋权?赋权(empow erment)又译为增权,是 一个多层次、宽泛的概念体系,在不同研究中,其适用的层面 也有所不同。关于赋权的概念界定,美国学者拉帕波特(Julian Rappaport)、齐默曼 (M arc A·Zimmerman)、帕金斯 (Douglas D·Perkins)等做出了贡献。齐默曼认为赋权最好理 解为一个开放的建构性研究,这个概念的界定要考虑必要 的、特殊的背景。拉帕波特(Julian Rappaport)认同康奈尔大 学赋权研究小组的赋权界定:一种社区有意识地包括互相尊 重、批判性反应、关怀和团体参与的过程,通过这个过程对有 价值的资源缺乏平等分享的人们对这些资源获得更多的接 近和控制。[1]齐默曼(M arc A·Zimmerman)和帕金斯(Douglas D·Perkins)谈到,有的学者把赋权界定为仅仅是一个过 程,通过这个过程人们对自己的生活、社区中的民主参与取
期
的研究中也是如此,研究对象可以推广到国家乃至跨国地区 了新的结合点和实验场,新媒体技术在 21 世纪的第三世界
视
点
的人群。比如 20 世纪 80 年代以后,学界将传播作为文化共 发展主题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联合国对新媒体技术与
— 理
享的反思,促进了发展传播学理论与实践的批评取向,这样 发展议题的重视,与西方学界对互联网崛起所导致的数码鸿
第二种观点对互联网提高民众权力的能力提出质疑。如 有观点认为,在中国,其实在网络媒介事件中,传统媒体的作 用至关重要而又不可取代。因为在网络媒介事件中,由于目 前门户网站没有采编权,只有进入传统媒体的消息,才可能 进入门户网站,事实证明,网络议题如果没有传统媒体的参 与,很难对公共政策产生影响。有研究者对网络上曾经沸沸 扬扬的事件发起深思。认为诸多网络媒体事件的命运都是热 闹一阵、喧嚣一时之后都不了了之,根本没有得到解决,事件 的真相随着时间流逝不再受到关注,就像是被扔进了时间的 黑洞,无从得知。[9]有学者通过对象征性权力的分析阐释互联 网与权力的关系,指出权力有许多种形式。在制度化的经济 权力、政治权力和强制权力之外,约翰·B.汤普森还特别提出 一种象征性权力。即“运用象征性形式干预事件进程的能力, 影响他人行为而创造事件的能力,采用的手段是象征性形式 的生产和传播”。[10]与权力的物质载体如警察、军队、法院、监 狱等不同的是,象征性权力体现的是一种思想权力,一种观 念的权力。象征性权力的载体即媒介产品,其内涵往往涉及 意义的生产。由于这种意义往往又影响到社会的价值认同和 权力的构成,因此,话语也常常被视作一种权力,并具备建构 社会的能力。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实践,话语从权力关系的各 种立场建立、培养、维护和改变世界的意义。如此一来,媒介 话语建构和传递的过程也影响并再现了社会权力建构和传 递的进程。网络虽然为平民大众提供了畅所欲言、表情达意 的平台,网络舆论群情涌动,在某些事件当中甚至左右和改 变了决策者的态度,这些事件被归结为“民意的胜利”。如“周 老虎”案的水落石出,厦门 PX 事件尘埃落定等。而政府对此 的态度也逐渐松动。于是我们看到,既有汹涌高涨的网民“网 络论政”的热情,又有政府纡尊降贵、“网络问计”的谦恭姿 态,这似乎成为中国民主进步的标志。从其言论开放自由的 进步性而言,数量众多的网民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对公共领 域的再造和书写。这似乎也回归了象征性权力的本来涵义, 即任何人都可以成为象征性权力的使用者和创造者。[11]虽然 这些学者指出象征性权力媒介化的存在,但最终认为网络象 征性权力所提供的其实只是传播民主的幻象。因为过往的经 验也证明,过于自由放任的“大众民主”或许会在某种狂热 的、非理性的感情驱使下成为放诞、专横、偏执和残暴的“乌 合之众”,因为人多势众而产生的力量感,在某种情况下,“很 容易干出最恶劣的勾当”(古斯塔夫·勒庞语)。早在古希腊时 期,亚里士多德就指出群众政治有走向独裁的危险。寄望于 完全不受约束的“大众民主”,会从根本上铲除个人自由的基 础,最终可能使驯服权力的愿望完全落空。这也是我们看穿 传播的民主幻象的一记沉重警钟。[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