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安全保护应急预案
文物安全保护应急预案

一、总则为加强文物保护管理,预防和有效控制各类危及文物安全的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及其危害和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文物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所有文物保护单位、文物收藏单位、博物馆、纪念馆等,以及其他涉及文物的场所和活动。
三、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将文物安全保护工作放在首位,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 依法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加强文物安全保护工作。
3.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成立文物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级责任,确保文物安全保护工作落实到位。
4. 快速反应、协同作战: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文物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文物安全保护工作。
2. 建立文物安全保护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文物安全保护措施。
3.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收藏单位、博物馆、纪念馆等,成立相应的文物安全保护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文物安全保护工作。
五、预防措施1. 加强日常巡查:对文物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 严格执行文物安全管理制度:对文物进行分类管理,建立文物安全档案,落实文物安全责任。
3.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文物保护意识,增强文物保护自觉性。
4. 加强科技应用: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文物安全保护水平。
六、应急响应1. 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 事发单位立即向文物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3.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防止危害扩大和次生灾害发生。
4. 开展现场勘查,查明原因,评估损失。
5. 按照规定程序,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七、后期处置1. 对突发事件进行总结,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2. 对损坏文物进行修复,恢复文物原貌。
文物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3篇

文物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3篇文物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3篇文物是人类在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遗物和遗迹。
它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下面由给大家整理文物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文物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篇1一、总则为了及时处置我市文物保护工作中的突发事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文物的危害和影响,根据文物法律、法规和《国家文物局突发性应急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全市各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博物馆、纪念馆和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遭盗窃、盗掘、损毁、火灾、丢失的事件。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文博单位发生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三、工作原则预防为主:要始终把预防突发事件发生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细致排查各类文物突发事件的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突发事件发生的机率。
依法管理:文物突发事件预防、控制的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要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属地负责:处置文物突发事件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
各地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发生涉及文物的突发事件负总责;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处置文物突发事件;市文物局指导协调全市文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快速反应:各文博单位应相应建立预警和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各级预案,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果断采取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将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应急组织及职责市文物局设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文物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事发单位的主管局领导担任,其他班子领导为指挥部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副总指挥兼任,副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和文物安全处处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市文物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组成。
文物保护工作安全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提高文物保护工作的安全保障能力,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文物安全,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文物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各级文物管理部门、文物保管单位以及参与文物保护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领导小组成立文物保护工作安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协调、指导、监督应急预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工作。
2.2 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应急预案的日常工作,包括预案的编制、修订、宣传、培训、演练等。
2.3 专业小组根据需要,设立安全评估、应急救援、专家咨询等专业小组,负责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预警与预防3.1 预警信息收集与分析建立健全预警信息收集渠道,对文物安全风险进行实时监测,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预警。
3.2 预防措施(1)加强文物安全管理,完善文物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
(2)加强文物安全技术防范,提高文物安全防护能力。
(3)定期开展文物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加强文物保管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四、应急处置4.1 事件报告发现文物安全风险或突发事件,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启动应急预案。
4.2 应急响应(1)启动应急响应,按照预案要求,组织力量开展应急处置。
(2)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协调和调度。
(3)根据事件性质,启动相应专业小组,开展救援工作。
4.3 应急处置措施(1)现场救援:迅速组织力量,对文物进行保护,防止事故扩大。
(2)人员疏散: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3)信息发布:及时发布事件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4)善后处理: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追究相关责任。
五、后期处置5.1 事件调查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责任,追究相关责任。
5.2 预案修订根据应急处置情况和事故教训,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5.3 总结经验总结应急处置经验,提高文物保护工作的安全保障能力。
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是指针对文物安全出现突发事件时,为了妥善应对、保护文物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应急措施和预先安排。
以下是一个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简要示例:
一、指导思想:
以保护文物安全为核心,坚持优先保护原则,充分发挥专业力量和技术手段,协调各方资源,快速有效应对,最大限度减少文物损失。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 指挥部:负责召集和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制定总体应急方案,并协调各相关部门协同工作。
2. 应急小组:包括文物保护专家、救援人员、保安人员等,负责具体操作和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3. 通信指挥中心:负责指挥控制应急人员和资源调度。
三、应急预案内容:
1. 应急救援措施:
- 确定应急救援的优先顺序,即首先保证文物的基本完整和安全,然后有序地进行应急抢救和修复工作。
- 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文物现场评估,判断文物受损程度和修复难度,制定具体保护措施。
2. 防范措施:
- 加强文物安全的防范意识和员工培训,提高文物保护和安全防范能力。
- 建立文物保护系统监测机制,加强对文物安全的定期检查和巡视。
3. 资源调度:
- 制定资源调度计划,包括人力、物资和设备等,确保应急救援的需求能够及时满足。
- 与相关部门合作,共享资源,提高救援效率。
4. 宣传和教育:
- 加强对公众的文物保护宣传,提高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
- 加强与媒体和新闻机构的合作,及时发布应急信息和救援进展。
以上仅为一个简要的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示例,具体的应急预案应根据不同地点和文物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文物保护事故应急预案

减少损失
通过制定预案,可以最大程度地 减少文物在事故中遭受的损失, 降低修复成本。
提高应对能力
预案可以提高文物管理部门和相 关人员在应对突发事件时的快速 反应和协同作战能力。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文物古迹、博物馆 、考古工地等涉及文物的场所发生的 火灾、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和人为 事故。
对于其他可能导致文物受损的风险因 素,如生物病害、化学品泄漏等,可 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预案制定专项应 急预案。
08
预案实施与监督
预案实施责任主体
文物保护单位
负责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确保文物安全。
地方政府
提供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协调相关部门 参与应急处置。
专家委员会
提供技术指导和专业建议,协助解决复杂的 事故问题。
预案监督与考核
01
定期检查
对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 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 实。
信息平台
建立文物信息平台,整合文物资源信息,为应急救援提供数据支持。
经费保障
预算安排
将应急预案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应急预案的实施。
资金监管
建立严格的资金监管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合理、透明,防止浪费和挪用。
06
预案演练与培训
预案演练计划
定期演练
制定定期演练计划,确保预案的有效性和可行 性。
模拟演练
模拟实际文物事故场景,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 实用性。
评Hale Waihona Puke 与改进对演练结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改进预案中的不足之处。
预案演练组织与实施
组织机构
建立专门的预案演练组织机构,负责演练的策划、实 施和评估。
资源保障
提供必要的物资、人力和财力保障,确保演练的顺利 进行。
文物安全应急保护预案范文

一、预案概述为加强文物安全保护工作,提高文物应急处理能力,确保文物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文物安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内所有文物单位、文物点以及参与文物保护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应急指挥部成立文物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文物安全应急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1. 指挥长:由文物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2. 副指挥长:由文物行政部门相关负责同志担任。
3. 成员:由文物行政部门、公安、消防、卫生、交通、通讯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应急办公室1. 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应急工作。
2. 负责收集、整理文物安全信息,发布应急预警信息。
3. 负责应急物资储备、调配和使用。
(三)应急队伍1. 成立文物安全应急队伍,负责文物安全巡查、应急处置等工作。
2. 应急队伍成员由文物单位、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四、应急响应(一)预警信息发布1. 预警信息来源:通过文物安全巡查、气象预警、地震预警等渠道获取。
2. 预警信息发布:由应急办公室负责发布预警信息,并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传播。
(二)应急响应等级根据文物安全风险程度,将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一级响应、二级响应、三级响应和四级响应。
1. 一级响应:针对重大文物安全事故,如文物被盗、文物损毁等。
2. 二级响应:针对较大文物安全事故,如文物受损、文物被盗等。
3. 三级响应:针对一般文物安全事故,如文物受损、文物被盗等。
4. 四级响应:针对轻微文物安全事故,如文物受损、文物被盗等。
(三)应急响应措施1. 一级响应措施:(1)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迅速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
(3)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文物安全。
2. 二级响应措施:(1)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文物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一、编制目的为加强文物安全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文物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单位所辖文物单位的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一)成立文物安全应急指挥部1. 指挥长:单位主要负责人2. 副指挥长:分管负责人3.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专业技术骨干(二)文物安全应急指挥部职责1. 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文物安全应急工作。
2. 制定、修订文物安全应急预案。
3. 审批文物安全应急行动方案。
4. 组织开展文物安全应急演练。
5. 监督检查文物安全应急工作落实情况。
6. 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文物安全突发事件。
(三)各部门职责1. 安全保卫部门:负责文物安全保卫工作,制定保卫措施,加强巡逻检查,确保文物安全。
2. 技术保障部门:负责文物安全监控、报警系统建设与维护,确保文物安全监控设备正常运行。
3. 工程维护部门:负责文物本体及附属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文物本体安全。
4. 应急救援部门:负责文物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制定应急救援方案,组织开展救援行动。
5. 信息宣传部门:负责文物安全应急工作的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和宣传报道。
四、应急响应程序(一)信息报告1. 发现文物安全突发事件时,事发单位应立即向文物安全应急指挥部报告。
2. 文物安全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相关部门。
(二)应急响应1. 文物安全应急指挥部根据突发事件情况,确定应急响应等级。
2. 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应急响应工作。
3. 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确保文物安全。
(三)应急处置1. 采取隔离、疏散、救援等措施,降低事故危害。
2. 对文物本体进行保护,防止文物损毁。
3. 组织专家对文物安全状况进行评估,提出修复方案。
4. 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文物安全。
文物保护安全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文物保护单位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文物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和其他文物。
三、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坚持以预防为主,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依法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文物安全。
3. 统一领导:成立文物保护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4. 分级负责:根据突发事件的大小和影响范围,实行分级负责制度。
5. 快速反应: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文物保护安全应急指挥部:负责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由县文物局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应急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应急工作,包括现场处置、人员疏散、物资调配等。
3. 专家咨询组:为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五、分级分类1. 重大突发事件: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火灾、被盗、损毁等严重事件。
2. 较大突发事件: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火灾、被盗、损毁等严重事件。
3. 一般突发事件: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点发生火灾、被盗、损毁等事件。
六、预防措施1. 加强日常巡查: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完善安全设施: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文物保护意识,引导游客文明参观。
4. 制定应急预案: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七、应急响应1. 启动应急响应:根据突发事件的大小和影响范围,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 现场处置: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3. 人员疏散:确保游客和工作人员的安全,及时疏散人员。
4. 物资调配:根据需要调配物资,确保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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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安全保护应急预案为加强文物安全管理,防范文物安全事故发生,应对可能发生的文物安全事故,高效、有序的组织事故应急处理,最大限度的减少国家文物和人员财产的损失、伤害,保护珍贵的历史文化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工作,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为预防文物安全事故的发生,强化文物安全工作的监督领导以及应急组织指挥,成立文物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二、指导思想文物安全工作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统一指导,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做好日常发掘、库房文物的巡检、督查工作,尤其以节假日和重大节庆活动防范为重点,积极主动会同公安、消防等部门,搞好文物安全工作,消除隐患,督促整改,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三、文物安全监管1、考古队文物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发掘区文物安全工作的部署、协调和处理。
2、根据各级相关要求,积极改善安全防护条件,配备必要的消防、防盗等装备,逐步完善必要的、有效的安全防护设施。
3、开放的发掘区域,必须配置紧急情况安全标志,应急电筒及其他照明设施,并制定游览须知、设置安全警示牌,保证文物和游客安全。
4、强化发掘人员防范意识,定期进行文物安全技能培训演练,提高防护技能,熟练掌握应急处理程序和措施。
5、畅通信息渠道,发现文物安全隐患,要及时逐级上报,及时处置,防范于未然。
四、安全事故应急处理1、在考古工地发生文物安全事故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拨打公安、消防等部门紧急处理电话,并报告考古队文物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考古队文物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应安排专人立即赶到现场,采取措施,组织抢救和现场保护,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伤亡、损失。
事故单位不隐瞒、谎报或拖延不报,不故意破坏毁灭事故现场和证据,不在事故处理和调查间擅离职守或逃逸。
2、考古队文物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文物安全事故报告后,对重大事故应按程序逐级上报。
文物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负责人应立即赶到现场,实施紧急处理,相互配合妥善处理。
3、文物安全事故发生后,考古队要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考古工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加强对文物的保护,预防和及时控制各类危及人员安全,文物安全的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依据国家和省级部门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考古队进入工地后,立即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考古发掘期间突发事件的指挥、组织和协调内外各有关部门及时参与应急响应活动,下达紧急处置任务。
二、运行机制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要求,考古队员应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测,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与传报,对可能发生的涉及文物和人员安全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
确保安全工作人员数量,明确其岗位职责和识别标志;安装必要的安全防范技术设备,配备通讯设备。
三、应急响应突发事件发生后,考古队立即启动本预案,领导应急处置工作。
重大事件发生后,在参与应急处置的同时,将事件情况核实后及时上报。
1、工作人员受伤后,要迅速处理,如情况严重,要立即向当地医疗和主管部门请求救援。
2、考古工地发生盗窃、破坏事件,保卫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报案,同时向工地负责人汇报情况,并有效的保护好现场,以利于公安人员侦查工作。
3、发掘工地发生塌方事件,若人员受伤,应立即停工抢救伤员,并迅速查明是否仍然有塌方隐患。
四、应急保障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各考古队已有的信息运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送设施性能完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考古队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制度,储备足够的突发事件应急物资。
储备物资应放在交通便利、储运安全的区域,积极组织考古队员进行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定期进行突发事件应急综合演练,提高应急体系协同配合和快速反应的能力。
考古工地防灾预案为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防止险情扩大,使灾害损失减小到最小限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田野考古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范围根据调查,曲阜鲁国故城地区可能发生的且与考古工地关联紧密的自然灾害主要是大风和暴雨。
本预案适用于此次考古工作过程中对大风、暴雨自然灾害预防及自然灾害发生时的紧急应急处理。
二、方针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的原则。
三、领导组织及职责考古队成立由队长任组长的防灾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检查考古队员对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及指挥灾害发生是应急预案的具体实施。
当大风、暴雨自然灾害发生时,考古队员应在防灾小组的领导指挥下,积极进行各种抢先救援工作,协助落实本应急预案。
四、灾害预警建立天气预报信息公布制度。
设有专人负责每天将曲阜市的天气预报填写好,遇大风、暴雨天气应用警示提示。
凡是气象台发布特大暴雨、暴雨等紧急预报,防灾领导组必须指挥考古队员及时做好防范准备,如遮盖发掘区域,加固临时建筑的窗门,将各类电器设备入库等。
五、物资准备1、保护用品配备防灾领导小组及其他考古队员,每人配备安全帽一顶、雨衣一套,绝缘雨靴一双,发放给个人保管,随时待用。
2、抢救工具、机(具)材料配备各类抢险工具及材料,如活动扳手、铁丝钳、铁锹、铁丝、木板、袋装砂、麻绳等配备足够,定点存放,专人保管,作为抢险专用工具、物资,平时不得挪作它用。
六、安全防范措施1、施工用电在接到大风、暴雨预报信息时,立即组织人员对整个考古工地的用电系统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着重对以下方面进行防护。
○1所有外线不能拖置于地面,特别是工地现场。
松动线桩要进行加固,保证埋入土中的锚固长度能够抵抗大风袭击,必要时线桩顶端采取铁丝斜拉锚固。
○2所有跨越悬空的电线应及时进行支吊处理。
在跨越悬挂空间采用铁丝拉紧,再用绝缘绳将电线(电缆)分段悬挂吊在铁丝上,避免大风吹断电线、电缆造成触电事故。
○3确保工地照明灯具、配电开关箱等稳固安全,确保不被大风吹落和倾翻。
○4任何电器停止使用关机时,确保切断电源,以避免遭受雷击,而烧坏电器。
2、临时设施防护○1临时房屋、帐篷等应使用铁丝进行拉锚加固,确保不被大风揭盖或倒塌。
○2整个工地发掘区域、临时房屋、料库及库房等四周要保持排水畅通,确保暴雨灾害来临时无漏雨或地面水流入。
七、抢救及安全避险1、当获悉大风、暴雨灾害信息时,防灾领导小组要积极行动起来,首先确认信息的可靠性、威力程度,然后采取果断的防范措施。
2、大风、暴雨来临时,要对发掘现场的重要遗迹、未及提取的重要文物、工地临时建筑等采取疏通水路、加盖加固遮雨棚等防风、防雨手段加强保护措施,同时将有关人员有序疏散到安全区域。
3、大风、暴雨来临时,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考古队员应该将安全帽、雨水和绝缘水靴个人防护用品穿戴整齐后,分组对整个工地进行巡视,每组最少不少于2人,随时保持联系。
当巡视发现有险情发生时,立即联系其他考古队员,对未提取的重要文物、工地的重要器材进行紧急抢救、并转移至安全地带。
若发现有人伤亡时应及时组织抢救,并向上级领导及时汇报。
八、预案管理1、所有考古队员及工地民工应学习并熟悉本预案,做到心中有数、事来不慌、镇定应对。
2、本预案应张贴于发掘现场工地临时建筑内及其它工作场合,自张贴之日起实施。
文物技术保护应急预案为保证曲阜鲁故城考古发掘过程中出土文物的安全,切实做好考古发掘现场的文物技术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借鉴目前国内外文物保护的研究成果和成功经验,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范围本预案的适用范围是曲阜鲁故城发掘过程中需要进行现场技术保护的各类遗迹和遗物。
二、保护对象根据鲁国故城遗址以前的考古发掘情况,此次发掘需要进行技术处理的遗存主要分为土遗址本体和砖瓦、陶器、金属器等两大类。
三、保护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基本方针和指导原则。
四、人员组织考古队设立专门的技术保护小组,考古发掘期间,必须至少一个在岗,专职负责处理遗址发掘过程中遇到的脆弱文物的现场加固保护、重要遗迹或者遗物的整体提取等文物技术保护问题。
1、工作程序○1保护理念培训发掘工作开始之前,对考古队员进行一次文物现场保护的理念培训,强化一线考古发掘人员的文物保护意识。
○2及时预警汇报考古发掘人员如发现材质脆弱的出土遗迹或者遗物,应立即停止发掘清理工作,及时将情况汇报给工地领队或其它负责人,以便文物技术保护工作能够及时介入,最大限度的对出土遗迹及遗物进行现场保护处理。
○3技术保护处理接到预警后,技术保护小组应快速介入,现场查看出土脆弱遗迹和遗物的具体情况,对需要进行保护处理的遗迹和遗物形成初步的保护方案,并报请领队批准。
待方案批准后,立即实施具体的技术保护措施,并配合考古发掘人员完成涉及遗物或遗迹的发掘工作。
同时,必须做好现场技术保护的档案工作。
○4相关专家求援技术保护小组如遇到无法解决的技术问题,应立即请示领队,向国内外相关专家学者求援,以使遗迹或者遗物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2、预防措施长期的地下埋藏,已经使得古代遗物或者遗迹处于一种稳定的平衡状态,环境的骤变会造成严重破坏。
因此,考古发掘预防措施应放在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防止出土遗迹和遗物遭受环境骤变之上。
为使遗迹和遗物平稳过渡,在重要墓葬或遗址的上方构建具有足够的工作空间,且能够防风、避雨的防护棚。
同时,安装温湿度检测系统,对发掘现场的环境进行动态监测,以便采取相应的技术保护措施。
3、技术保护措施○1大遗址本体的保护对于风化、雨淋引起的酥粉病害,采用高分子材料化学加固的方式进行加固保护。
对由于干燥收缩、潮湿膨胀的反复作用和冻融的破坏而引起的开裂、块状剥落病害,采用高分子化学材料灌浆加固及锚固的方式进行加固保护。
对由于环境潮湿,相对湿度过大而在遗址表面引起的霉菌生长病害,采用酒精或者丙酮溶液擦洗后,喷洒0.02%的霉敌酒精溶液等防霉材料的方式进行防霉保护处理。
所有的加固保护处理之后,使用草帘进行遮盖,以免再次受损,重要遗迹采用切割套取的方式整体回室内进行保存。
○2出土遗物的保护(1)陶器类对于干燥脆弱陶器的加固,使用注射器滴渗5%-15%聚醋酸乙烯酯酒精及丙酮溶液的方式进行渗透加固保护。
由于酒精和丙酮溶液发挥快,聚醋酸乙烯酯很快便固化,可以提高干燥脆弱陶器的本体强度,以便提取进一步的保护处理。
对潮湿而又不便于干燥的陶器,使用注射器滴渗聚醋酸乙烯酯乳液的方式进行渗透加固。
由于乳液浓度较高,可使渗透完全,且固化时间较快。
待渗透完毕之后,擦去表面多于的聚醋酸乙烯酯乳液,阴凉处凉干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