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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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前言为确保我国文物安全,提高应对突发火灾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减少火灾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为有效组织消防安全应急工作,成立以下组织机构,明确各组工作职责:1、灭火行动组(1)职责:负责组织初期火灾的扑救,控制火势蔓延,减少火灾损失。

(2)组成: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志愿消防员、保安人员等组成。

2、通信联络组(1)职责:负责火灾报警,与各组之间的通信联络,确保信息畅通。

(2)组成:由单位通信部门人员、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等组成。

3、疏散引导组(1)职责:负责组织、引导人员安全疏散,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2)组成:由单位安全管理员、保安人员、现场工作人员等组成。

4、安全抢救组(1)职责:负责现场安全防护,抢救被困、受伤人员,协助灭火行动。

(2)组成:由单位医务人员、保安人员、现场工作人员等组成。

5、现场警戒组(1)职责:负责火灾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保障救援通道畅通。

(2)组成:由单位保安人员、现场工作人员等组成。

各组在火灾发生时,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同时,要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火灾的能力。

三、报警和接警程序1、报警(1)发现火情的人员应立即使用最近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或直接拨打“119”火警电话进行报警。

(2)报警时应保持冷静,清晰、准确地报告以下信息:a. 火灾发生地点的具体位置;b. 火灾的初步原因和火势大小;c. 周围环境和人员情况;d. 报警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2、接警(1)通信联络组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各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

(2)通知内容应包括火情概况、报警人信息、火警等级等。

(3)通信联络组要确保与各组之间的通信畅通,随时了解火场动态,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情况。

3、报警和接警记录(1)通信联络组应详细记录报警时间、报警人、火情概况等信息,为后续调查提供依据。

文物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3篇

文物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3篇

文物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3篇文物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3篇文物是人类在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遗物和遗迹。

它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下面由给大家整理文物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文物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篇1一、总则为了及时处置我市文物保护工作中的突发事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文物的危害和影响,根据文物法律、法规和《国家文物局突发性应急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全市各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博物馆、纪念馆和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遭盗窃、盗掘、损毁、火灾、丢失的事件。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文博单位发生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三、工作原则预防为主:要始终把预防突发事件发生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细致排查各类文物突发事件的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突发事件发生的机率。

依法管理:文物突发事件预防、控制的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要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属地负责:处置文物突发事件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

各地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发生涉及文物的突发事件负总责;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处置文物突发事件;市文物局指导协调全市文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快速反应:各文博单位应相应建立预警和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各级预案,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果断采取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将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应急组织及职责市文物局设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文物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事发单位的主管局领导担任,其他班子领导为指挥部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副总指挥兼任,副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和文物安全处处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市文物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组成。

文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文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文物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工作目标本预案旨在建立和完善文物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体系,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响应和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文物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1)加强文物安全风险防控,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建立文物安全预警机制,提高对突发事件的预警能力。

(3)加强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队伍的应对能力。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应急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2)成立文物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1)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

(2)优化应急流程,提高应急响应和救援工作的效率。

(3)加强信息沟通,确保各部门、各环节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三、组织管理1、成立文物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2、设立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管理工作,包括预案的制定、修订、培训、演练等。

3、设立应急处置小组,负责具体执行应急任务,包括现场救援、文物转移、安全警戒等。

4、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包括文物部门、公安部门、消防部门、卫生部门等。

5、建立应急专家库,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6、加强与上级部门、周边地区及社会力量的沟通协作,形成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四、预防措施1、加强卫生管理(1)建立健全文物单位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文物保存环境进行清洁和消毒。

(2)加强对文物库房、展览场所、修复工作室等区域的卫生管理,确保空气质量、温湿度等指标符合文物保护要求。

(3)对文物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健康,防止疾病传播。

2、改善卫生条件(1)提升文物保存环境的硬件设施,如安装空气净化器、除湿机等,以保持文物存储环境的稳定和卫生。

(2)加强文物运输过程中的卫生防护,采用专业防护措施,防止文物在运输途中受到污染。

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文物安全突发事件,确保文物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单位管辖范围内的文物安全突发事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 指挥部组成:(1)指挥长:单位主要负责人。

(2)副指挥长:分管领导。

(3)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业人员。

3. 指挥部职责:(1)组织制定和实施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负责应急物资、设备的调配和保障。

(3)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突发事件信息。

4. 分工职责:(1)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信息报送、后勤保障等工作。

(2)安全保卫科:负责现场安全警戒、人员疏散、秩序维护等工作。

(3)文物保护科:负责文物抢救、保护、修复等工作。

(4)设备保障科:负责应急物资、设备的调配和保障。

三、预警与报告1. 预警(1)密切关注文物安全状况,及时掌握各类风险因素。

(2)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对可能发生的文物安全突发事件进行预警。

2. 报告(1)发生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后,立即向指挥部报告。

(2)报告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人员伤亡情况、已采取的措施等。

四、应急处置1. 启动应急预案(1)根据突发事件性质和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2)启动应急响应,成立现场指挥部。

2. 应急处置措施(1)现场处置: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确保人员安全。

(2)文物抢救:组织专业人员对受损文物进行抢救和保护。

(3)人员疏散:根据现场情况,有序组织人员疏散。

(4)信息发布:及时向公众发布突发事件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3. 应急结束(1)现场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情况,提出应急结束申请。

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文物安全是一个国家和社会都高度重视的领域,文物的损失会给国家和人民带来巨大的财产和精神损失。

为了应对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制定和落实一套有效的应急预案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进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应急预案的制定1. 了解文物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在制定应急预案之前,首先需要对文物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进行全面了解。

这包括了解可能发生的火灾、水灾、地震、盗窃等突发事件,并分析其可能的原因和后果。

只有全面了解风险,才能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

2. 确定组织体系和责任分工在制定应急预案时,需要确定相关的组织体系和责任分工。

这包括明确应急指挥部的设置和成员,确定各个部门的职责和协作关系。

同时,还要对各级文物保护机构和相关单位的职责进行明确,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展开应对行动。

3. 制定详细的处置措施和流程应急预案中应包含详细的处置措施和流程。

这包括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如何报警、疏散人员、进行抢救和保护文物、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等等。

每个环节都应具体明确,方便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地行动。

二、应急预案的实施1. 定期组织演练应急预案的实施需要定期组织演练,以检验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这包括模拟突发事件的发生,并组织相关人员按照预案进行应急处置。

通过演练,可以发现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提高应急响应的效率和准确性。

2. 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和通信网络在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发生时,信息的迅速传递和共享至关重要。

因此,建立健全的信息系统和通信网络是应急预案实施的基础。

这包括确保各个部门之间能够及时通报和沟通,同时也要与相关媒体保持紧密联系,及时发布有关文物安全的信息。

3. 强化人员培训和意识教育应急预案的实施需要有专业的人员来操作和执行。

因此,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提高应急响应能力是必不可少的。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公众和文物保护从业人员的意识教育,提高他们对文物安全的重视和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的意识。

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是指针对文物安全出现突发事件时,为了妥善应对、保护文物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应急措施和预先安排。

以下是一个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简要示例:
一、指导思想:
以保护文物安全为核心,坚持优先保护原则,充分发挥专业力量和技术手段,协调各方资源,快速有效应对,最大限度减少文物损失。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 指挥部:负责召集和组织应急处置工作,制定总体应急方案,并协调各相关部门协同工作。

2. 应急小组:包括文物保护专家、救援人员、保安人员等,负责具体操作和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3. 通信指挥中心:负责指挥控制应急人员和资源调度。

三、应急预案内容:
1. 应急救援措施:
- 确定应急救援的优先顺序,即首先保证文物的基本完整和安全,然后有序地进行应急抢救和修复工作。

- 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文物现场评估,判断文物受损程度和修复难度,制定具体保护措施。

2. 防范措施:
- 加强文物安全的防范意识和员工培训,提高文物保护和安全防范能力。

- 建立文物保护系统监测机制,加强对文物安全的定期检查和巡视。

3. 资源调度:
- 制定资源调度计划,包括人力、物资和设备等,确保应急救援的需求能够及时满足。

- 与相关部门合作,共享资源,提高救援效率。

4. 宣传和教育:
- 加强对公众的文物保护宣传,提高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

- 加强与媒体和新闻机构的合作,及时发布应急信息和救援进展。

以上仅为一个简要的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示例,具体的应急预案应根据不同地点和文物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文物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文物安全应急预案范文

一、总则为加强文物保护工作,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文物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文物损失和人员伤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单位管辖范围内的所有文物单位,包括博物馆、纪念馆、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

三、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把预防文物安全事故放在首位,加强文物安全管理,及时排查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故发生。

2. 快速反应:建立健全应急机制,确保一旦发生文物安全事故,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3. 协同作战: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应对文物安全事故。

4. 依法依规: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范文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领导小组成立文物安全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文物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单位负责人副组长:分管负责人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2. 应急办公室负责应急工作的日常管理、协调、调度和监督。

主任: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副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3. 应急救援队伍由专业人员组成,负责文物安全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

五、预防措施1. 加强文物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2. 加强对文物保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 制定文物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文物保管、使用、维护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4. 建立文物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掌握文物安全状况。

六、应急处置1. 事故报告发现文物安全事故后,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同时启动应急预案。

2. 应急响应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和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 应急处置措施(1)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2)组织专家进行事故原因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对文物进行保护,防止损失扩大。

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文物是人类历史和文化的珍贵遗产,它们代表着一个民族的独特魅力和智慧。

然而,由于突发事件的发生,文物安全受到了严重威胁。

为了保护好文物,制定一套完善的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从预防、应对和恢复三个方面来详细阐述文物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预防1. 定期检查:建立文物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对文物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并修复潜在的安全隐患。

2. 防火措施:加强对文物馆、博物馆等场所的防火设施检查与维护,做好灭火器材的配置和日常检查工作。

3. 组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文物保护意识和突发事件处理能力,确保他们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恢复和保护文物。

二、应对1. 组织应急通讯:建立起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通讯网络,确保各个部门之间的及时沟通与协作。

2. 确定责任分工:明确各个相关部门的责任,并建立一个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协调各项工作。

3. 采取紧急救援措施:在发生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后,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尽快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和抢救文物。

三、恢复1. 保护现场:发生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后,首先要对现场进行保护,采取措施防止二次伤害和进一步破坏。

2. 文物修复与保养:根据文物的不同特点和损坏程度,制定合理的修复计划,并组织专业修复人员进行修复工作。

3. 宣传和教育: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和教育活动,增强公众文物保护意识和责任感,使文物的安全得到更好的保障。

结语:文物安全是全社会的责任,只有通过预防、应对和恢复三个环节的有机结合,才能更好地保护和传承我们的文化遗产。

因此,各级文物保护部门和相关机构应加强协作,制定并完善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保护好我们宝贵的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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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为了及时处置我市文物保护工作中的突发事件,提高应急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文物的危害和影响,根据文物法律、法规和《国家文物局突发性应急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全市各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博物馆、纪念馆和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遭盗窃、盗掘、损毁、火灾、丢失的事件。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文博单位发生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等工作。

三、工作原则(一)预防为主:要始终把预防突发事件发生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细致排查各类文物突发事件的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突发事件发生的机率。

(二)依法管理:文物突发事件预防、控制的管理及应急处置工作,要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属地负责:处置文物突发事件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

各地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发生涉及文物的突发事件负总责;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处置文物突发事件;市文物局指导协调全市文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四)快速反应:各文博单位应相应建立预警和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各级预案,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果断采取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控制事态,将危害与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四、应急组织及职责市文物局设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文物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事发单位的主管局领导担任,其他班子领导为指挥部成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副总指挥兼任,副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和文物安全处处长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市文物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组成。

(一)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指挥、下达应急处置任务,研究解决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1、处理应急指挥部的日常事务,负责突发事件发生时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应急方案的具体执行等工作。

2、及时向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和市政府上报有关情况和信息,加强同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

3、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工作指导方针,拟确定或与有关部门共同研究信息发布的内容、时间、方式等,并实施发布。

4、负责做好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的法律咨询。

(三)市文物局各处室的工作职责1、办公室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协调和指挥工作,及时向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和市政府上报有关情况和信息,协调信息发布等工作。

2、文物考古科研处负责不可移动文物因自然因素及人为非故意因素引起的突发事件调查与处理工作;负责不可移动文物突发事件的善后业务与技术处置指导工作。

3、文化遗产处负责对文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出咨询建议和进行技术指导等。

4、博物馆处负责文物收藏单位因自然因素及人为非故意因素引起的突发事件调查与处理工作;负责可移动文物突发事件善后的业务与技术处置指导工作。

5、文物安全处负责对由人为因素引起的文物违法行为、安全事故的突发事件调查与处置工作;负责做好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的法律咨询。

6、计划财务处负责应急事件的后勤保障工作。

7、组织人事处和纪委协调文博单位责任人员的追究处理。

(四)市直文博单位和文物系统地方应急指挥部各市直文博单位和县(市、区)文物系统及各文博单位,比照市文物局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职责,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成立本地、本单位应急指挥部。

五、预防和预警机制(一)预防预警信息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要求,各文博单位应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和组织准备,加强日常管理和监测,注意日常信息的收集与传报,对可能发生的涉及文物安全的预警信息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制定有效的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预防应急控制措施。

(二)预防预警行动1、各文博单位应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必要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对本单位文物安全工作加强事前的监督检查。

定期演练各种应急预案,磨合、协调运行机制,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能力。

2、各文博单位应制定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日常安全工作措施。

强化日常人力、物力、财力储备。

3、对外开放的文博单位,尤其是旅游旺季,要提前制定相应的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报上级文物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备案。

4、各地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文博单位的治安管理工作。

文博单位应主动接受公安机关的管理、监督和指导。

(三)预警支持系统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文博单位应确保安全工作人员数量,明确其岗位职责;安装必要的消防、安全防范技术设备,配备预警通讯和广播设备,预留公安、消防、救护及人员疏散的场地和通道;对外开放的文博单位应严格核定人员容量,加强对现场人员流动的监控,在售票处、出口和主要通道要设置识别标志,指定专人负责疏导工作。

六、突发事件等级划分(一)重大突发事件(I级)1、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火灾、被盗、损毁、文物建筑坍塌的。

2、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发生重大火灾、严重被盗、大面积损毁、重要文物建筑坍塌的。

3、馆藏一级文物丢失、损毁的,或馆藏二级文物丢失、损毁5件(含5件)以上的。

或馆藏三级文物丢失、损毁10件(含10件)以上的,或馆藏文物丢失,损毁20件(含20件)以上的。

(二)较大突发事件(Ⅱ级):1、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火灾、被盗、损毁、文物建筑坍塌的。

2、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发生重大火灾、严重被盗、大面积损毁、重要文物建筑坍塌的。

3、馆藏二级文物丢失、损毁5件(不含5件)以下的,或馆藏三级文物丢失、损毁5件(含5件)以上的,或馆藏文物丢失、损毁10件(含10件)以上的。

(三)一般突发事件(III级)1、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发生火灾、被盗、损毁、文物建筑坍塌的。

2、馆藏文物丢失、损毁的。

七、应急响应(一)应急预案启动1、I级突发事件发生后,市文物局启动本预案,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在参与应急处置的同时,将事件情况核实后及时上报市人民政府和国家文物局。

2、II级突发事件发生后,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事发地县(市、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成立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市、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在参与应急处置的同时,将事件情况及时上报市文物局,市文物局在迅速核实情况后,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在及时将情况上报市政府、省文物局和国家文物局的同时,积极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3、III级突发事件发生后,依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事发地县(市、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成立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应急处置工作。

县(市、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在参与应急处置的同时,将事件情况及时上报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在迅速核实情况后,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在及时将情况上报市文物局的同时,积极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二)信息报送1、基本原则(1)迅速。

突发事件发生后,各文博单位应同时多级多头上报,其中向市文物局报告的时间不得晚于知道突发事件发生后40分钟。

市文物局接报信息并核准后,应立即向市政府和国家文物局报告,时间最迟不得晚于知道事件发生后40分钟。

(2)真实。

报送信息应尽可能客观实际,真实准确。

(3)全面。

力求多侧面、多角度地提供信息。

要防止片面性,避免断章取义,更不能对上报信息层层截留、级级过滤。

2、报送内容(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

(2)事件的简要经过、文物受损及人员伤亡情况。

(3)事件原因分析。

(4)事件发生后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方案。

(5)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3、报送形式突发事件信息可用电话口头初报,随后报送书面报告,必要时和有条件的应附音像资料。

(三)指挥和处置1、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市文物局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提出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的建议。

2、市文物局各处室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分类,根据各自职能分工,投入到应急工作中。

(四)信息发布按有关规定执行,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社会客观、准确、全面、及时地发布信息。

八、后期处理(一)文物行政部门组织文博单位开展突发事件受损文物的价值评估,提出修复和保护的意见或建议,组织开展对突发事件的事后补救和受损文物的保护工作。

(二)事件处理结束后,市文物局及时将情况书面报告市政府、省文物局和国家文物局。

(三)根据事件暴露出的有关问题,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有关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

(四)奖惩有关人员。

九、应急保障(一)信息保障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收集、传递、处理、报送各个环节的工作制度,完善各文博单位已有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报送设施性能完好,并配备必要的应急备用设施和技术力量,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各文博单位要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制度。

储备足够的突发事件应急物资。

储备物资放在交通便利、储运安全的区域。

(三)人员保障各文博单位应组建突发事件的处置应急队伍,根据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在各级应急指挥部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宣传、培训保障加强各文博单位突发事件预案的普及工作,公布应急指挥部和接警电话,宣传突发事件的预防、处置等常识,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和减轻因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

积极组织突发事件应急队伍进行培训,定期进行突发事件应急模拟综合演练,提高应急体系协同配合和快速反应能力。

十、附则本预案由市文物局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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