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发证主要做法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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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安置房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全区安置房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全区安置房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最新)为切实解决X区安置房办证难问题,推进安置房登记发证工作,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参照《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中心市区安置房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X〕138号)、《中共X市委办公室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X“XIN”行动推进中心市区安置房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委办〔X〕71号)等有关安置房办证的规定,结合X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侨居安置房参照执行。

一、工作内容成立X区安置房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安置房不动产权办证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和责任分解制度。

以《安置协议书》作为办证权属依据,简化办证材料,进一步完善安置房不动产权办证规程。

二、工作目标建立安置房登记发证长效机制。

深入调查摸底,全面掌握X区安置房项目产权登记情况;分门别类,因案施策,先易后难,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办理有关手续,逐步推进安置房登记发证工作,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三、具体做法(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区政府领导为组长,区国土资源分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区国土、规划、住建、人防、生态环境、消防、税务等部门以及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为成员的X区安置房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安置房登记发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国土资源分局。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明确方法步骤各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分步骤、分阶段地开展各项工作。

第一阶段:完善手续(一)各有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项目指挥部、各房屋征收单位和各安置房建设项目业主,成立安置房办证和申请安置房首次登记手续申办小组。

对安置房建设项目首次登记申请材料的基本情况进行梳理,对于欠缺的材料,做好补办的工作准备。

(二)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通知各安置房建设项目业主申请补办有关手续,并督促相关业务科室主动为各安置房建设项目业主补办有关手续;各相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督促辖区内各征迁单位和各安置房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主动申请、配合补办有关手续,并做好房屋征迁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

农村土地确权调研报告

农村土地确权调研报告

农村土地确权调研报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下面是精心整理的农村土地确权调研报告,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内容的重点任务,对顺利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如何让群众放大土地的经营效益,如何把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立下来,是当前农村工作面临的新任务、新课题。

中央和省、市对土地确权工作出台了大量的政策和方案,非常及时,非常必要。

我县按照中央和省、市出台的政策,制定了《**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力求三年内完成全县农村土地的确权颁证工作。

通过一年多的努力,我局对土地确权工作有以下几点感触:1、农村土地确权是当前加快农业发展的需要。

当前,农业产量已达到最高值,传统模式下增产增收的空间越来越小,投入与产出越来越不成正比,如何减少投入、增加产出是今后农业发展的一大问题。

现阶段,国家倡导通过农村土地确权推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发展规模经营,为农业的快速发展指出了一条新的道路,有效突破了制约农业增产增收的瓶颈,满足了农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2、农村土地确权是实现农民期盼的需要。

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农民对流转土地的前景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流转土地的热情有了进一步提高,农村土地确权对实现农民土地流转的愿望提供了严格的法律程序上的保障。

同时,农民也希望通过确权来明确自己承包土地的权属。

3、农村土地确权是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的需要。

农业要发展,成方连片的规模化经营是重要举措。

要实现规模化经营,就必须要将农民手中现有的土地征集到一起,发展农场式耕作。

而实现了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确权颁证,才能进一步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更好的发展规模经营。

4、农村土地确权是实现两区同建的需要。

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和新型农业产区,需要土地流转的支持;而土地流转更离不开土地确权的强力支撑。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咸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28•【字号】咸政办发[2009]34号•【施行日期】2009.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09〕3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咸阳市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八日咸阳市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为了深入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农村改革发展和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精神,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46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陕国土资籍发〔2008〕4号)精神,依法保护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宅基地管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特制定此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意义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工作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依法保护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也是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土地统一登记的重要基础和保障。

通过开展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可以有效规范农村住宅建设,防止乱占滥用耕地,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都将起到重要意义。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集中力量,克服困难,认真贯彻落实部、省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迅速行动,以第二次土地调查为契机,结合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加大宣传和工作力度,争取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逐步实现农村宅基地管理正常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山东省土地确权工作方案

山东省土地确权工作方案

山东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和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 2011]6 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 011] 103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土地总登记模式,到2 0 1 2年底,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完成40%以上。

到2 0 1 3年底,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凡是未按时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市、县(市、区),农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暂停,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不予立项。

二、技术路线(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以第二次土地调查及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形成的村集体土地权属调查的资料、图件为基础,充分利用《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等指界资料,开展集体土地所有权界址点的现场标定和测量工作。

原签订的《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及调查成果不能满足此次所有权总登记发证要求,需增设界址的,可按原《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确定的界线和走向,由各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人现场指认和设置界标,并作为原协议书的补充,用于所有权登记发证。

农村土地所有权调查基础图件的比例尺不得小于1:10000,有条件的,可选择1:5000比例尺图件作为基础图件(同一个设区市内基础图件要采用相同的比例尺),作为所有权调查、发证和建库的依据。

已办理土地登记发证的国有农场和其他国有土地,可直接以登记确认的界址为依据,确认相邻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权属界线。

(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以行政村为单位,按照《城镇地籍调查规程》和《山东省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及数据库建设技术细则》的要求,开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的调查工作。

房屋确权颁证操作细则(2篇)

房屋确权颁证操作细则(2篇)

房屋确权颁证操作细则一、____土地上房屋登记需提交的资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____复印件,共有人____复印件;3、结婚证复印件;4、____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5、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乡镇规划部门出具的符合规划的书面证明;6、村小组、村民委(社区)出具的,同意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书面证明;7、房屋测绘平面图;二、有老房屋所有权证,无____土使用证,此类情况只需在登记表上进行登记,不颁发新证。

向农户发放《农村房屋确权颁证告知书》,待农户取得____土地使用证后,及时申请新的房屋所有权证。

三、有____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此类情况分两种情况办理。

1、由村小组长核实老房子是否存在,如房屋仍然存在只需在登记表上对房屋产权人、证号、面积、结构进行登记。

向农户发放《农村房屋确权颁证告知书》,并告知产权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免费换新证。

2、老房子原址翻建后,收回原有房屋的产权证后,根据测绘图纸办理新产权证。

四、如一个产权人拥有多幢房屋,无法核实房屋在那块土地上建盖的,用测绘图纸对比有土地证的房屋进行核实,挑面积最接近的测绘图纸办理核发房屋所有权证。

五、本次房屋所有权确权发证工作原则按照____土地使用证上的使用者姓名办理。

如当事人有异议,向农户发放《农村房屋确权颁证告知书》,房屋所有权证先登记但不发证。

待农户将____土地使用证变更后,再向县住建局房管股申请房屋所有权证。

六、如有____土地使用证、有户籍资料、但没有测绘图纸的,由村小组长按房屋基本情况提供尺寸面积。

由测绘公司按照提供的尺寸绘制图纸。

县住建局房管股办理产权证。

七、如有____土地使用证、有测绘图纸、户口不在本村村民委的。

此次房屋确权只登记不发证。

八、如有____土地使用证、有户籍资料、有测绘图纸,但房屋超出土地证上土地面积的,此次房屋确权只登记不发证。

九、如无____土地使用证、但有房屋的。

此次房屋确权只登记不发证,向农户发放《农村房屋确权颁证告知书》,待取得____土地使用证后再发证。

如何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汇报(多篇)

如何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汇报(多篇)

如何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汇报(多篇)篇:不动产登记工作计划不动产登记工作计划不动产登记工作计划20XX年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基层落地的关键年,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从制度层面堵住了房地分割中出现的制度、贷款和税收漏洞,进一步明晰了不动产权,但也出现了部门衔接、历史遗留处理等相关问题,如何化解这些问题,让不动产登记工作真正做到便民利民,笔者认为,在今后一段时间,关键要实现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册、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

一、基本情况20XX年11月20日,县委编委会批准在县国土资源局加挂**县不动产登记局牌子,负责全县不动产登记工作,将相关部门涉及的不动产职责整合到不动产登记局,内设**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县国土资源局事业单位,定编14人。

根据我县实际,县国土资源局组建工作专班,初步拟定不动产登记办事流程,印制不动产登记样表、申请资料、服务指南。

并就“人员调配、办公场所设置、权籍档案移交、税费收取、印章启用、人员培训、县政府实施不动产登记公告时间、工作经费、成立不动产登记领导小组”等9个议题提请县政府专题审议,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单位。

县政府决定自20XX年元月1日起,国土资源、房管、林业等部门暂停受理业务。

1月11日,**县不动产登记局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式挂牌,统一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

二、主要做法1、整合力量。

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从县林业技术推广站连人带编划入1名,从县房管局连人带编划入2名,国土资源局内部调整5名,8名人员于20XX年12月30日前到岗,迅速开展系统培训。

2、增设窗口。

在县行政服务大厅设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8个,其中受理窗口6个,收费、缮证、归档窗口2个。

3、优化服务。

完善工作流程,加强制度建设。

全员设定A、B岗,确保工作连续性;对招商引资企业、城投公司等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要求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工业项目的抵押贷款项目、预告预抵押、房产抵押注销登记、新建商品房转现登记等业务,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做到立等可取;其他业务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经验总结

农业开发与装备2019年第6期三农论坛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经验总结赵金梅(大安市自然资源局大安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吉林大安131300)摘要: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政策。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农村新建房屋的增多和人口流动的增大,农村宅基地的情况变得越来越复杂。

在分析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的重要意义的基础上,探讨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以期促进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这项基础信息工程能将农民与土地联系起来,激发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

关键词: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探讨农村宅基地主要是农民用于居住使用的土地,是集体所有权。

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指农民依法在集体土地上进行建造房屋的权利,这种使用权是农民长期享有的。

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和农民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是可以转让的,宅基地是农村土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农民的一种保障。

《土地管理法》规定,属于农村集体的每个家庭只能审批一处集体所有宅基地,并对其享有无偿使用权。

如果权利人将本属于自己的宅基地进行转让、转租或赠与他人的,不能再申请宅基地的使用权。

那么对农村宅基地进行有效管理,实行确权登记是管理宅基地的一个有效方法,也能推进农村有效利用土地资源,同时推动农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1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意义1.1维护农民合法利益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民利益的一种保护,是促进农村和谐发展的手段。

宅基地的使用权在农民,属于农民的财产,关系到农民的利益,通过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可以从法律上确定农民的土地使用权,能有效预防法律纠纷,在发生矛盾时可作为化解矛盾的依据,从而促进农民稳定发展,1.2深化农村改革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城乡统筹发展的基础,是农村快速发展的重要手段。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可以使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得到有效保护,能促进宅基地制度改革,使集体土地经营权与国有土地一同进入市场进行竞价,在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的基础上,为城乡统筹发展提供了保障。

潢川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主要做法


导 下 ,由 国土资 源部 门统 筹 指导 本行 政 区 乡、 镇 办与 主要 领导 、分管领导 对接协调 , 召开村组 会议 ,
域 内集 体土 地确 权 登记 调查 工 作 ,县 政 府 现 场统 筹安 排 。县 推进 办 定期 召开 会议 ,通 报 工作进 展情 批准 核发集 体土地 权利证 书 。
了治 理 ,确 保 了 涉 ( 下转 第1 7 页)
地 质灾 害 防治 责任 重于 泰 山 ,需 人 的责 任 。各 乡镇 政府 也 与辖 区 内各
( 三 ) 依法 招投标 促规 范 。为确保 全县 农村集 体 、加 快 推进 ” 的 权登 记 发证 工作依 法依 规进 行 ,避 免 人为 因素干 扰 ,不走 原 则 ,坚持 一手 抓进 度 ,一 手抓 质 量 ,积 弯 路 ,不 留隐患 ,不 出偏差 ,由县政 府办 牵头 ,组织 县监 极统 筹 组织 全县 各 乡镇 、办 事处 和 各相 关 察 局 、财政 局 、国土 局等相 关部 门 ,经过 多次 协商 ,综 合 部 门 ,加快 推进 此 项工 作 。 目前 , 已完 成 社 会各 方面 意 见 ,层层筛 选 ,通过抓 阉摇 号方 式 ,在河 南

( 一)加 强领导促统筹 。县政府成立 代理单 位 。在相 关部 门 的全程 监督 下 ,按 照招 投标 程序 , 了以主 管县 长 任组 长 ,政府 办 主任 、国土 招标工 作顺利完 成 ,中标 单位全 部及时 进场开展 工作 。 ( 四 )集 中培训 促 质 量 。为 确保 登 记 发证 质 量 ,不 发 要 负责 人 任副 组长 ,其他 相关 部 门负 责人 问 题证 、 不发 带 病 证 、不 留后 遗 症 ,县 推 进办 抽 调 国土
况 ,及时解 决工作 中出现 的问题 ,达 到了分类指导 、解决疑 ( 六 )狠 抓 关键 保质 量 。一 是 做 好 对接 ,搞 好 归属调

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发布时间:2023-02-16T07:20:43.436Z 来源:《城镇建设》2022年19期10月作者:张满杰[导读]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推进城乡一体化必然要求制度一体化。

张满杰江苏兰德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210046摘要: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推进城乡一体化必然要求制度一体化。

目前我国城市土地流转制度已基本成熟,但农村土地流转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

因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流转,从2014年起连续发文,提出并完善“三权分置”办法。

“三权分置”制度在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中具有基础性地位,并发挥着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关键词: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问题;应对策略引言开展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要决策,是乡村振兴一项基础性工作。

明晰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房屋等不动产产权,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盘活农村资源资产,促进农村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产权基础,对农民不动产权益保护、交易和担保、增加财产性收入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1房地一体化房屋与宗地的逻辑关系要求房屋主体建筑必须位于宗地范围内。

根据这个逻辑规则,结合空间叠加分析,将宗地与房屋通过字段进行关联。

首先,新建宗地的“宗地编号”字段与房屋的“隶属宗地编号”字段;然后,通过空间连接工具获取宗地与房屋的空间关系;最后,根据空间关系为宗地赋值“宗地编号”字段,并为房屋赋值“隶属宗地编号”,实现宗地与房屋的属性关联。

2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中存在的问题2.1农地与农户在确权时存在的不匹配现象在二轮承包工作中,土地承包工作主要由村集体小组负责。

由于工作人员工作能力的参差不齐、承包工作本身存在的利益分配困难,因此,承包工作存在着诸多问题:有些签订了承包合同,村集体没有登记;有些只进行了登记却没有承包合同;有些既没有合同也没有登记,只是实际由其承包。

土地确权工作总结范文6篇

土地确权工作总结范文6篇篇1一、引言本年度土地确权工作对于我国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及农民权益的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本报告旨在总结本年度土地确权工作的成果、反思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工作建议,以期为今后的土地确权工作提供参考。

二、工作内容概述1. 调查研究:对目标区域内的土地权属状况进行全面调查,收集相关资料。

2. 登记造册:对土地权属进行登记造册,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 公示公告:对登记结果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4. 审核确认:对公示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形成最终的土地确权结果。

三、重点成果1. 完成了目标区域内XX%的土地确权工作,涉及土地面积XX万亩。

2. 解决了大量历史遗留问题,有效化解了土地权属纠纷。

3. 提高了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4. 加强了农民的土地权益保障,增强了农民的土地保护意识。

四、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案1. 问题:部分土地权属纠纷复杂,难以解决。

解决方案:成立专项工作组,深入调查,依法依规解决纠纷。

2. 问题:部分农民对土地确权工作认识不足,参与度不高。

解决方案:加强宣传,提高农民对土地确权工作的认识,引导农民积极参与。

3. 问题:登记信息存在误差。

解决方案:建立信息核查机制,对登记信息进行多次核实,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五、自我评估/反思在本年度的土地确权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努力解决农民兄弟的急难愁盼问题。

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部分宣传工作不到位、工作效率有待提高等。

我们将持续改进工作态度,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土地确权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未来计划1. 继续推进土地确权工作,确保目标区域内XX%的土地完成确权工作。

2. 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农民对土地确权工作的认识。

3. 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土地确权信息的动态管理。

4. 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共同推进土地确权工作的顺利进行。

5. 深化研究,探索土地确权工作的新模式、新方法,提高工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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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发证主要做法和措施
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主要做法和措施
(一)统一思想,实现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新突破。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是一项新事物,在2007年以前我市集体土地地籍管理和土地调查中,只进行实地调查确权,建档建库,没有登记发证,因此,对于开展登记发证存在不同的认识。

为统一思想,局领导亲自研究协调:一是认真调研。

加大调研力度,认真总结梳理分析几年来集体土地管理的工作实际,发现只调查不登记发证,存在农民对其所有的土地权属不清,征地补偿主体不清处造成重复补偿时有发生,征地与登记衔接不顺畅不连贯,数据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容易出现土地权属纠纷,也影响农村集体土地的动态化管理。

同时针对区县普遍存在的担心登记发证会影响征地的原因进行了深层次的研究,认为主要是习惯做法在作怪,只要运作规范,登记发证利大于弊;二是统一思想。

针对上述不同认识,局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帮助部分部门和区县克服畏难情绪,将有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一号文件和国土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关于'加快推进土地登记发证,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要求上来,开展登记发证工作既是保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的需要,又是'一张图'工程建设,实现土地精细化管理需要,势在必行。

三是抓督促落实。

登记发证工作开展后,部分区县仍然顾虑重重,证打出来了,但不想发。

局领导又多最全最热最专业的文档类资源,文库一网打尽次召开动员会,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提出《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是农民维护集体所有土地权益的法律凭证,一定要要严格按程序发到农民手里,以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在全市统一的登记发证簿上签字盖章,作为农民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和登记发证率的考核标准,同时指出只有将证发出去,才能证明工作没问题,将此项工作列入局重点督办工作,督察室定期督办通报。

通过上述措施,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在
2009年底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二)完善制度,确保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规范运行。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政策性强,风险性大,为了确保登记发证依法合规,避免发生土地权属纠纷,陆续制定出台了《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进行规范。

一是实现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网上办理。

从收件、审核、审批到证书打印,全部要在统一的>房地产权产籍网上办理,统一了操作平台,既要录入属性数据,又要录入图形数据,避免了重复发证、图形占压等问题,实现通过系统管人管程序,减少自由裁量权和工作失误;二是规范程序。

进一步明确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权利主体、调查指界公告程序、宗地划分原则、证书附图标准、国有集体边界衔接原则以及领证程序等关键性问题,为开展登记发证奠定了可操作性的政策基础;三是统一地籍编号。

我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严格按照国家《地籍调查规程》'街-坊-宗'的宗地编码规则,对全市每一宗集体所有土地的宗地编制了统一的数字化地籍编号,近期国土部试行新的地籍编号规则,我市作为试点城市之一,从系统上对集体所有土地的宗地按照新的地籍编号规则预编了新地籍编号,且与原地籍编号进行了有效衔接。

四是加强检查验收。

为确保登记发证质量,实行了调查全程监理制度,建立登记发证档案抽查制度,发现问题立刻通报整改,确保登记发证规范有序,共检查登记发证卷5000件,整改246
件。

(三)狠抓落实,全面提高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率。

农村集体土地权属历史遗留纠纷多、情况复杂,解决调处难度大。

为调动区县登记发证的积极性,采取多项措施:一是落实责任。

从2008年到2010年,连续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纠纷调处率和登记发证率作为考核区县工作的重要指标,作为评选标兵和先进单位的主要考核依据,要求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并结合区县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任务分解指标,要求落实到科室和责任人,市局设专人负责;二是跟踪指导。

市局定期深入区县,及时了解登记发证进展情况,定期通报;针对区县存在的问题,分类指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介绍先进经验;以调查资金的拨付为抓手,多干多拨,形成了'比、学、赶、帮'的工作氛围,为完成登记发证任务目标提供了机制保证;三是不断加大纠纷调处力度。

近几年来,随着**新区的开发开放,各区县对建设用地需求增强,各区县国土资源分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以集体土地征转为契机,主动协调区县政府,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政府的作用,结合实际情况,通过主动宣传有关政策、互相把关会审、加大经济补偿力度、解决纠纷予以奖励等综合措施,各区县分局主管领导亲自带队,加大纠纷协调力度,全面提高土地登记率。

(四)创新思路,实现集体土地征收和所有权变更登记动态管理。

随着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深入进展和登记发证率的不断提高,如何保持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成果的现势性,实现集体土地征收和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动态化,提出了新的挑战,在对用地审批各环节全面深入细致研究的基础上,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实现凭证征地。

按照国土部《关于依法加快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359号)'转用、征收集体土地和土地开发整理建设项目立项时,应当提供《集体土地所有证》,但因登记率低,多年来一直未落实到位,在集体所有权登记发证率达到90%后,已具备了凭证征地的条件,局领导力排众议,最终决策,于2010年初坚决启动了凭证征地的管理制度,实现了发证和征地的有效衔接,通过该制度既促进了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率的进一步提高,同时,也保证了集体土地征收时权属清晰,不留后遗症。

二是实现集体土地征收转用与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同步办理。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转用关系到地方经济发展,同时又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为了避免出现增加征地环节,不增加农民负担,确保各管理环节的严密规范,同时又认真分析梳理集体土地征收与所有权变更登记审批管理的衔接点和关键点,在集体土地征收的同时收取所有权证书,变更登记与集体土地征收一并公告、一并申请、一并测绘、一并指界,实现了集体土地征收与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的同时办理,在实现凭证征地的同时,实现了地变证变,系统变,保证集体土地管理的动态和现势。

三是实行供地前登记把关。

要求在供地前发证环节严格把关,涉及征收的,必须考核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是否变更,避免出现国有土地已供应,但原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还在农民手里的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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