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居住城乡居民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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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

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

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一、申请人信息申请人姓名:性别:联系号码:联系方式:居住地质:在职期间工作单位及职务:二、申请人资格认证1.异地居住所在地证明(附件一:异地居住证明材料)2.退休证明(附件二:退休证明材料)3.人事档案复印件(附件三:人事档案复印件)4.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附件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异地居住期间的税务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附件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三、授权委托本人同意授权以下(单位/个人)协助办理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相关事宜:(授权单位/个人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联系地质):四、法律声明1.本人声明申请所提供的资料和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人同意所授权的单位/个人代为办理此事务,并同意接受其相关操作和协助。

附件:1.异地居住证明材料2.退休证明材料3.人事档案复印件4.养老保险缴纳证明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法律名词及注释:1.异地居住证明材料:指能够证明申请人异地居住事实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房产证、租房合同等。

2.退休证明材料:指能够证明申请人已退休的相关证明文件,如退休证、离职证明等。

3.人事档案复印件:指申请人在职期间的人事档案的复印件,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任职情况等。

4.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指能够证明申请人已缴纳养老保险的相关证明文件,如社保缴纳记录、税务缴纳证明等。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可能包括申请人在异地居住期间的各类证明文件。

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异地建模)协助认证表

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异地建模)协助认证表

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
(异地建模)协助认证表
1、此表为异地协助认证使用时,只需填写一份,盖章后用挂号信寄回参保地社保局,
邮寄地址见附表。

2、此表为异地建模使用时,需填写两份,盖章后一份用于退休人员扫描后进行自
助建模上传,另一份挂号信寄回参保地社保局。

3、退休人员的联系电话必须是常用联系电话;所写地址必须为XX省XX市XX区(县)
开头;建模用表必须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认证用表不需贴照片,盖章处须填写日期。

4、退休人员须按参保地社保局规定时间要求认证。

附表
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
(异地建模)协助认证表邮寄地址。

2014年黑龙江省鹤岗市离退休人员异地认证表

2014年黑龙江省鹤岗市离退休人员异地认证表

此处粘贴4寸 半身近期彩照
单 位 黑龙江省鹤岗市人民办事中心养老保险社会化服务窗口 0468-3357060 0468-6105306
联系电话 地 址
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红旗路 154105 离 退 休 人 性 员 别
身份证号码(18位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写)
2014年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 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

同志您好!为确保您2014年度养老金按时发放,根据劳 社厅发[2004]8号文件精神,请您持本表(贴四寸 半身近照)身份证,到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验,经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当地社保部门审验后寄回,或由代理人送到鹤岗市人民办 事中心劳动保障办事厅社会化发放窗口。年检超过时限, (必须是第二代身份证,如果没有必 我局将暂停发放养老金,待年检合格后再予补发。请严格 须提供 按 本 表 要 求办 理 认证 手续,谢谢合作! 祝您身体健康 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本 表 请 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 前 寄 回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健康状况 联系人
户口所在地
存 折 账 号(19位) 电子邮箱
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证情况(协助认证机构填写)
认证意见 经 办 人 负责人 此处必须加盖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公章(其他部门无效) 联系电话 2O14年 月 日

异地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

异地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

异地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异地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第一章概述1.1 异地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的目的 1.2 异地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的基本要求1.3 异地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的程序和流程第二章表格填写指南2.1 表格填写注意事项2.2 表格填写示例2.3 表格必填项解释和指引第三章附件一、个人信息表3.1 个人信息表填写指南3.2 个人信息表填写示例第四章附件二、户籍迁移证明4.1 户籍迁移证明的定义4.2 户籍迁移证明的申请程序和材料要求4.3 户籍迁移证明的办理时间和注意事项4.4 户籍迁移证明的验真方法和注意事项第五章附件三、居住证明5.1 居住证明的定义5.2 居住证明的申请程序和材料要求5.3 居住证明的办理时间和注意事项5.4 居住证明的验真方法和注意事项第六章法律名词及注释6.1 养老金6.1.1 养老金的定义和范围6.1.2 养老金的计算方式和发放标准6.2 异地居住人员6.2.1 异地居住人员的定义和范围6.2.2 异地居住人员养老金资格认证的相关规定 6.3 户籍迁移证明6.3.1 户籍迁移证明的定义和作用6.3.2 户籍迁移证明的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6.4 居住证明6.4.1 居住证明的定义和作用6.4.2 居住证明的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附件:个人信息表、户籍迁移证明申请表、居住证明申请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养老金 - 指由国家或单位按照一定比例和方式,每月支付给符合相关条件的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金。

2、异地居住人员 - 指在原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居住并在该地申请领取养老金的人员。

3、户籍迁移证明 - 指证明个人户籍已经迁出原户籍所在地的文件或证件。

4、居住证明 - 指证明个人在某地居住的文件或证件。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8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8
是 指 已参加 基本 养 老保 险 、退休 后 居住 在非 养 老
保 险 关 系 所 在 地 的 人 员 。 各 地 要 根 据 本 地 区 实 际 情 况 。 明 确 进 行 异 地 领 取 养 老 金 资 格 认 证 的 人 员
保 险经办 机构 对前 来 办理 领取 养老 金资 格认 证 的 退休 人员 .要 当面核 对其 身份 证 和退休 证 。经 审
条件 各级 社会 保险经 办机 构要 制定具 体 的工 作
3 E IL NAN O YOfL B R A DS I LS C R Y 4 L GS ANO D P IC " A OU N OCA E U 1 I 1 ’
兰 竺 ! _ 吾 法 政 专 二 竺 。 保险 规 策 题 }

和 必 要 性 .树 立 大 局 观 念 和 协 作 意 识 ,积 极 开 展
工作 。各 级劳 动保 障部 门要加强 领导 和协 调 ,进


统一认 识 ,加强 领导对 异地 居住退 休人
步 完 善 劳 动 保 障 工 作 平 台 建 设 ,积 极 创 造 工 作
员领取 养老金 资格进 行协 助认证 .是 社 会化 管理
方案 和措施 .加 大 对街 道社 区劳动 保 障丁作 平 台
的 指 导 力度 ,强 化 基 础 管 理 , 制 订 并 不 断 完 善 有
信 息 ,有 条 件 的地 区可将 印有 本地 社 会保 险经 办 机 构地址 、邮政 编码 的信 封及 邮票 一并 寄 给异地
居 住 的退 休 人 员 。
养 保 法政 专 兰 』 老 险 规 策 题 重_ I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人事部 财政部 科学技术部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领取认证表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领取认证表
城乡居民社会养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公民身份号码
领取待遇时间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现居住地
户籍
所在地
认证状况
□健康□常年有病□生活不能自理
认证方式
□本人现场认证□上门认证□其他认证方式
待遇领取人声明:
以上内容正确无误。
签章(指纹)
年月日
乡镇(街道)事务所意见:
经办人:年月日
居住地县级社保机构审核意见:
地址:
联系电话:
审核人:年月日(公章)
户籍地县级社保机构复核意见:
复核人:年月日(公章)
填表说明:1、本表必须张贴近期照片,后必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本表由异地居住的待遇领取人员填写,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居)委会代办人员填写,但须本人签字,签章并留指纹确认。待遇领取人员在居住地县级社保经办机构或乡镇(街道)事务所进行认证。本表一式三份,待遇领取人、居住地县级经办机构、户籍地县级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

养老金异地认证流程

养老金异地认证流程
养老金异地认证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材料:需要携带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退休证,以及《异地居住退休人员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

提出申请:在户籍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异地认证申请
居住地认证:持上述材料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或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认证。

认证方式:认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在社保局留有驻外地详细住址的,由居住地社保机构协助认证;在居住地照相并邮寄相关材料;通过手机APP软件认证;通过银行网点认证;特殊人群可预约社保工作人员上门服务等。

邮寄认证表:在规定时间内将加盖居住地街道(乡镇)社保经办机构或县(区)级社保经办机构的公章的认证表邮寄回户籍地的社保经办机构。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认证流程和要求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06.22•【文号】劳社厅发[2004]8号•【施行日期】2004.06.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正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近年来,在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特别是在向异地居住人员发放养老金过程中,冒领问题时有发生。

为规范管理,堵塞漏洞,决定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进行协助认证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进行协助认证,是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重要内容,它既是防止冒领养老金的一项有效措施,同时也是掌握异地居住的企业退休人员情况,将其纳入所居住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需要。

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及其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充分认识协助认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树立大局观念和协作意识,积极开展工作。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领导和协调,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积极创造工作条件。

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措施,加大对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指导力度,强化基础管理,制订并不断完善有关制度,建立健全工作网络,尽快将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开展起来。

二、确定范围,明确责任异地居住退休人员是指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后居住在非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人员。

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明确进行异地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的人员范围。

居住国外或港澳台地区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资格认证,可按照原来的认证办法进行。

对异地居住的享受遗属补助人员,其领取待遇的资格也可列入协助认证范围。

各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对所辖地区异地居住退休人员的资格协助认证工作进行管理和指导。

黑龙江省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表

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表
表二
姓名
出生年月
离退休时间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离退休类别
退休
健康状况

离退休前所在单位
户口所在地
现居住地详细地址
邮编
离退休人员本人签名:
年月日
协助认证机构意见:
经办人:
协助认证机构(盖章)
年月日
单位认证意见:
认员请您持此表,离退休证、身份证或户口薄,到居住地的社会养老保险
经办机构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进行认证。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
的通知》(劳动厅发[2004]8号)精神,我省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认
证,请贵单位协助我们开展此项工作,并请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交还退休人员。
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制表

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异地居住退休⼈员办理领取养⽼⾦资格认证对于异地居住退休⼈员办理领取养⽼⾦资格认证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事项依据1、关于对异地居住退休⼈员进⾏领取养⽼⾦资格协助认证⼯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8号);2、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异地居住退休⼈员进⾏领取养⽼⾦资格协助认证⼯作的通知(赣劳社险养[2004]25号);3、关于规范全市离退休⼈员领取养⽼⾦资格认证⼯作的通知(洪社险[2005]14号)。

办理对象办理条件异地居住离退休⼈员⽣存认定申办材料1、本⼈⾝份证;2、《异地居住离退休⼈员领取基本养⽼⾦资格认定表(可下载或复印使⽤)。

(1)、国内异地居住⼈员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异地居住离退休⼈员领取养⽼⾦资格认定表于4⽉底前寄⾄异地居住离退休⼈员⼿中;②、离退休⼈员持本⼈⾝份证到当时居住地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街道办事处或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到。

经⼯作⼈员确认后,在《异地居住离退休⼈员领取养⽼⾦资格认定表上加盖认证机构印章并签署经办⼈姓名、时间;③、异地居住离退休⼈员在7⽉1⽇前将《异地居住离退休⼈员领取养⽼⾦资格认定表寄回发出《认定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关⼯作⼈员将《异地居住离退休⼈员领取养⽼⾦资格认定表分类收集整理,并将认证信息录⼊微机。

(2)出国、出境定居离退休⼈员由其国内亲属或养⽼⾦委托代领⼈通知其到境外居住国(地)的中国领事馆(或当地公证机构)出具具有法律效⼒的⽣存状况证明(注明原⼯作单位及本⼈⾝份证号码),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位: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退管科,邮编:330008,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固路12号,联系电话:0086—0791—6614374,6643531,6615092)办理时限材料齐全⼀个⼯作⽇收费标准不收费承办机构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退休⼈员管理科办理时间地点邮编办理时间:每年4⽉1⽇⾄6⽉30⽇正常⼯作⽇地点:市⼦固路10号邮编:330008联系⽅式0791-866143740791-866150920791-86643531监督电话局监察室:*************处办公室:*************上述内容来源于店铺⼩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店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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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居住城乡居民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
编号:
发出认证请求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请求协助认证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
单位
河南省偃师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近期二寸照片
联系电话
67786909
传真
67788959
地址
偃师市商都路59号
邮政编码
471900
联系人
城乡居民待遇领取人员基本情况(本人填写)
4.协助认证机构系指退休人员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或县(区)级社保险经办机构。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健康状况
户口所在地地址
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城乡居民待遇领取资格协助认证情况(协助认证机构填写)
人员状况
协助认证机构
(加系电话
说明:
1.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当地认证机构当面核对。
2.此表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和伪造。
3.此表请在年月日前寄回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超过时限,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暂停发放养老金,待此寄达后再予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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