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

我国的社会主要矛盾

在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们的根本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主要矛盾于1981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六中全会指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

这个主要矛盾,贯穿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整个过程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决定了我们的根本仟务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只有牢牢抓住这个主要矛盾,才能清醒地观察和把握社会矛盾的全局,有效地促进各种社会矛盾的解决。社会生活的全面进步,归根到底取决于主要矛盾的解决,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和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是主要矛盾。具体体现。

1.我国生产力和科技、教育还比较落后,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2.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还没有改变,地区差距扩大的趋势尚未扭转,贫困人口还为数不少;

3.人口总量继续增加,老龄人口比重上升,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增大;

4.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

5.我们仍然面临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占优势的压力;

6.经济体制和其他方面的管理体制还不完善;

7.民主法制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明确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

明确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 明确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指出,“明确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这在党的十九大报告“八个明确”相应内容基础上增加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的表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化和发展,进一步让我们明确了什么是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为什么是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怎样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基本逻辑,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坚持问题导向首先必须认清和把握好社会主要矛盾 ●将“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社会主要矛盾的“需求侧”,凸显“人的需要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的马克思主义原理;将“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作为“供给侧”切中新发展阶段的主要现实问题,彰显实事求是、一切从实

际出发的马克思主义哲理 马克思主义认为,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矛盾是事物变化发展的动力。矛盾分为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主要矛盾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起主导性、根本性、决定性作用,解决了主要矛盾,次要矛盾就会迎刃而解。从历史和现实看,社会主要矛盾因时空而变,不同国家或同一个国家处于不同历史时期,主要矛盾都会有很大不同。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告诉我们,党和人民事业能不能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取决于我们能否准确认识和把握社会主要矛盾、确定中心任务。什么时候社会主要矛盾和中心任务判断准确,党和人民事业就顺利发展,否则党和人民事业就会遭受挫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换句话说,社会主要矛盾表现为“需求侧”与“供给侧”之间的矛盾。 从“需求侧”来看,“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意味着我们已经实现了从解决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到总体上实现小康、正在实现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转变,意味着人民群众从追求比较单纯的物质文化需要到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对于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生态等方面的要求也

社会主要矛盾

社会主要矛盾是一个国家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阶段的客观反映。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处于什么样的发展阶段,就会有什么样的社会主要矛盾。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人们不可能主观选择;但对其判断必须及时准确,认识超前或滞后都会干扰社会发展进步,甚至会阻碍社会生产力发展。 过去,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作出这一判断,主要是基于当时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高、社会生产力相对落后。经过近40年的改革开放,我们党带领全国人民告别贫困、跨越温饱,即将实现全面小康。我国经济总量稳居世界第二,社会生产力水平显著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日益成熟定型。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都发生了变化。因此,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也发生相应变化,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具体来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明显提高,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生产力发展在总体上依然处于中等水平。也就是说,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状态并没有根本改变。这种不平衡不充分不仅表现在落后地区、农村发展不充分,落后地区与发达地区、农村与城市发展不平衡;而且表现在东部发达地区包括一些大城市依然有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象,如高质量的医疗、教育还是稀缺资源,高等级的城市地下管网建设刚刚起步,有的城市还存在不少“城中村”。因此,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 与物质文化需要相比,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内容更广泛。它不仅包括物质文化需要这些客观“硬需要”的全部内容,还包括其衍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尊严、权利等具有主观色彩的“软需要”。既有的“硬需要”没有消失,并呈现升级态势,人们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新生的“软需要”则表现为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对共同富裕,对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都提出了相应要求。可见,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这一变化不仅是巨大的,也是极为深刻的,要求我们在继续推动发展的基础上,着力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必须认识到,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没有改变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历史阶段的判断。在这一时期呈现的发展阶段性特征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大背景下的新特征、新状态、新矛盾,而不是超越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阶段性特征。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我们仍然要牢牢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这个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对于这一点,必须有足够的战略清醒和战略定力。 着力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需要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变”与“不变”的关系。一方面,顺应“变”、促进“变”,对经济社会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安排适时进行调整变革,以“变”应“变”;另一方面,立足“不变”、坚守“不变”,咬定青山不放松,扭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不动摇,继续为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夯实经济基础。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孙立坚认为,不平衡讲的是结构问题,即便有更好的东西存在,其分布也是不平衡的;而不充分讲的是量的问题,如多个行业产能过剩、库存增加。说的虽然是量,但实际上是质有问题,即好的东西太少,导致产能过剩,这就是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

中国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

中国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

中国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 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关系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而生产关系又反作用于生产力。它们表现为二者的矛盾运动。这种矛盾运动中的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就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亦称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规律。从过程上看,这一规律表现为生产关系对于生产力总是从基本相适合到基本不相适合,再到基本相适合;与此相适应,生产关系也总是从相对稳定到新旧更替,再到相对稳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这种矛盾运动循环往复、不断推动社会发展,进而推动整个社会逐步走向高级阶段。 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互作用构成二者的矛盾运动。这种矛盾运动在实际运行中是极为复杂的。其一,在同一性质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中,上层建筑的不完善部分,没有反映经济基础要求的部分都会同经济基础发生矛盾。其二,在不同性质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中,矛盾更为复杂,主要表现在:占统治地位的

影响和促进社会形态的变化和社会的发展。对抗性的矛盾通常通过阶级斗争甚至社会革命来解决,非对抗性的矛盾通常通过改革的方式来解决。 二、我国现阶段的上述两个矛盾的表现形式以及内在关系 当前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的生产力水平还不高,距离发达国家还有较大差距,还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方面的需要。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与政治制度中还有不够完善的方面,在意识形态领域还存在某些落后的、不适合实际情况的东西,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以上情况是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特点。这些矛盾处理的不好,加上历史的原因,各地区、各民族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多种所有制及分配方式的存在及个体收入的差距拉大等,就会引发甚至加剧各类社会矛盾。但从社会基本矛盾的性质上说,这些矛盾主要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应当而且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自我完善发展即改革来解决。为此,我们党制定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并

中国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

中国当前社会的主要矛盾 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是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关系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而生产关系又反作用于生产力。它们表现为二者的矛盾运动。这种矛盾运动中的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就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亦称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规律。从过程上看,这一规律表现为生产关系对于生产力总是从基本相适合到基本不相适合,再到基本相适合;与此相适应,生产关系也总是从相对稳定到新旧更替,再到相对稳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这种矛盾运动循环往复、不断推动社会发展,进而推动整个社会逐步走向高级阶段。 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互作用构成二者的矛盾运动。这种矛盾运动在实际运行中是极为复杂的。其一,在同一性质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中,上层建筑的不完善部分,没有反映经济基础要求的部分都会同经济基础发生矛盾。其二,在不同性质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中,矛盾更为复杂,主要表现在:占统治地位的

经济基础同旧上层建筑的残余、未来上层建筑的萌芽之间的矛盾;新旧上层建筑之间、新旧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等。其三,当一种社会形态处于上升发展阶段时,上层建筑对于经济基础一般是相适应的;当一种社会形态处于没落时期,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变革的客观要求则是不适应的,其矛盾则变成对抗性的,全局性的矛盾。 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互作用的矛盾运动规律,就是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这里的“一定要适合”表明:经济基础状况决定上层建筑的发展方向,决定上层建筑相应的调整或变革,而不允许上层建筑长时期落后于或不适应自己的发展;上层建筑的反作用,也必须取决于和服从于经济基础的性质和客观要求,而不允许上层建筑脱离经济基础的发展状况和水平。 这两对矛盾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过程的始终,并规定了社会发展过程中各种社会形态、社会制度的基本性质;制约着社会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决定社会历史的一般进程,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社会基本矛盾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上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解决方式,并从根本上

宪法关于社会主要矛盾的表述

宪法关于社会主要矛盾的表述 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对于社会主要矛盾的表述具有重要意义。在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了变化,宪法也对此进行了明 确的表述。 一、经济发展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之间的矛盾 我国经济发展已经进入了新时代,人民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然而,随着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不充分,一些地区和人民群众的发展水平还 存在较大差距,这就导致了经济发展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之间的矛盾。宪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要求我 们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推进经济发展,促进人民 生活水平的提高。 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也日益突出。这就导 致了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矛盾。宪法第26 条规定:“国家保护自然环境和人民健康,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 生态系统和物种多样性,维护环境安全。”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绿色 发展理念,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三、社会公平正义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

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社会公平正义问题也日益突出。一些人群的利益得不到保障,社会贫富差距也在不断扩大。这就导致了社会公平正义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宪法第33条规定:“国家加强社会保障、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建设,发展公共事业,改善人民生活条件。”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社会保障,推进社会公平正义。 总之,宪法对于社会主要矛盾的表述,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我们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推进经济发展,加强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社会保障,推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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