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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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

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

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一、分类目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58号)的要求,为满足国家制定高技术服务业有关政策和加强高技术服务业宏观管理的需要,建立高技术服务业统计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参照国际相关分类标准并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 -2017)为基础,制定本分类。

二、高技术服务业界定和范围本分类规定的高技术服务业是采用高技术手段为社会提供服务活动的集合,包括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的高技术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服务、环境监测及治理服务和其他高技术服务等9大类。

三、编制原则(一)本分类主要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58号)为指导,并结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进一步明确高技术服务业的范围及分类。

(二)本分类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 17)为基础,是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符合高技术服务业范畴相关活动的再分类。

(三)本分类能够满足有关部门对高技术服务业管理的需要,同时兼顾统计上的可操作性。

(四)本分类借鉴国际组织对“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界定以及国内外有关研究成果,将信息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等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纳入高技术服务业范畴。

四、结构和编码本分类采用线分类法和分层次编码方法,将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划分为三层,分别用阿拉伯数字编码表示。

第一层为大类,用1位数字表示,共有9个大类;第二层为中类,用2位数字表示,第1位为大类代码,共有25个中类;第三层为小类,用4位数字表示,前两位为中类代码,共有9 7个小类。

本分类代码结构:××××(数字)小类顺序码小类代码(数字)中类顺序码中类代码(数字)大类代码五、对有关问题的说明(一)本分类中小类的具体范围说明可参见《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

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试行)(2020年)【模板】

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试行)(2020年)【模板】

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试⾏)(2020年)【模板】附件2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试⾏)(2020年)湖南省统计局制定2020年6⽉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 1 -本制度根据《中华⼈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商户和个⼈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员对在统计⼯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湖南省统计局负责解释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监测制度(试⾏)- 1 -⽬录⼀、总说明...................................................................... ..................................................................................- 3 -⼆、综合表⽬录- 4 -三、综合表式- 5 -(⼀)“三新”经济综合情况- 5 -“三新”经济增加值情况- 5 -“三新”经济发展情况- 6 -(⼆)新兴现代农业- 8 -现代农业发展情况- 8 -(三)战略性新兴产业- 9 -⼯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 9 -⼯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情况- 10 -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情况- 11 -(四)新产品- 12 -(五)新服务- 14 -新服务企业综合情况- 14 -(六)⾼技术产业- 15 -⾼技术制造业情况- 15 -⾼技术服务业情况- 16 -(七)科技企业孵化器- 17 -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及相关情况- 17 -(⼋)企业创新- 18 -企业创新及相关情况- 18 -(九)电⼦商务- 19 -企业电⼦商务交易情况- 19 -电⼦商务交易平台情况- 19 -⽹上零售情况- 20 -分国民经济⾏业门类电⼦商务交易单位经营状况 - 21 -(⼗)互联⽹平台- 22 -重点互联⽹出⾏平台基本情况- 22 -重点互联⽹医疗平台基本情况- 23 -公⽴医院互联⽹服务情况- 23 -重点互联⽹教育平台基本情况- 24 -各级各类学校互联⽹发展情况- 25 -(⼗⼀)城市商业综合体- 26 -城市商业综合体情况- 26 -(⼗⼆)开发园区- 27 -国家⾼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情况- 27 -国家⾼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业情况- 28 -四、主要指标解释- 29 -(⼀)“三新”经济综合情况- 29 -(三)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产业- 32 -(四)科技企业孵化器- 33 -(五)企业创新- 35 -(六)电⼦商务- 36 -(七)互联⽹平台- 36 -(⼋)开发园区- 37 -⼀、总说明(⼀)为及时反映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以下简称“三新”)的发展情况,为政府加强经济管理和宏观调控,加快实现新产业;⼆是传统产业采⽤现代信息技术形成的新产业;三是由于科技成果、信息技术推⼴应⽤,推动产业的分化、升级、融合⽽衍⽣出的新产业。

高新技术产业试题

高新技术产业试题

- 1 - 第三节 高新技术产业同步测试
一、这些知识你记住了吗?
高新技术产业的主要特点是全部职工中科技人员所占比重 ,产品更新换代 ,研发投入资金 。

二、你能找到正确答案吗?
1.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第一大部门是( )
A.航空航天设备
B.生物医学
C.电子信息制造业
D.新材料
2.我国大的高新技术产业中心是 ( )
A.深圳高新区
B.西安——杨凌高新区
C.北京中关村
D.上海高新区
3.高新技术产业主要依赖于( )
A.能源、原材料
B.交通
C.劳动力
D.人才、技术和资金
4.列不属于技术产业的是( )
A.生物医药
B.钢铁工业
C.胚胎工程
D.航空航天
三、综合运用。

1.将下列高技术产业分类:
a 电子元件、
b 胚胎工程、
c 细胞克隆、
d 计算机、
e 电信、
f 航空航天设备、
g 多媒体、
h 软件、
i 新材料、
j 生物医药。

高技术制造业: 高技术农业:
高技术服务业:
2.右图是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分布图,读图回答:
①高新技术产业是以电子和 类产业为“龙头”的产业,产品的 含量很高。

②从图中可以看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布局特点是: a ;b
④北京中关村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最主要优势是( )
A.自然资源丰富
B.人才密集,技术优势
C.地形平坦,气候温和
D.经济发达,地广人稀。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版).docx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版).docx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版)为引导社会投资方向,优化资源配置,加快转型升级,根据国家、省最新发布的产业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对《中山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11 年版)》进行修订,编制形成《中山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 年版)》(下称《目录》)。

一、《目录》修订意义保持《目录》动态更新,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对推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培育优势产业链条和产业集群,构建区域竞争新优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引导投资方向。

在结构调整中加快发展是我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目录》坚持“分类指导、有扶有控”的调整原则,将重大技术突破、重大发展需求作为产业发展的基石,鼓励发展先进生产能力和新兴服务业态,限制严重依赖大规模资源消耗的产业发展,禁止落后生产能力,防止盲目投资和产能过剩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切实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集约利用资源。

资源要素的紧约束现状决定了中山只能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集约发展之路,以更少的资源消耗和更小的环境代价获取更高质量的发展。

《目录》鼓励发展节能、降耗、减排、增效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支持发展资源消耗少、环境影响小的现代服务业。

通过设定投资强度、用水效率和用水总量等约束性指标,提高项目准入门槛,从源头上遏制高能耗、高水耗、高污染、低效用地的项目上马,有效利用资源要素,实现经济发展、结构优化、效益提高、消耗降低、环境改善的发展目标。

(三)优化空间布局。

国家、省和我市均提出,要进一步强化规划的空间指导,开展主体功能区规划工作,逐步形成功能定位清晰、发展导向明确、开发秩序规范、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区域开发格局。

《目录》是规划的延伸、深化和落实,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在《目录》中引导产业向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空间布局,有利于明确开发方向,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

国家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统计分类汇总

国家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统计分类汇总

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统计分类(试行)一、分类目的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简称“三新”)的要求,为科学界定“三新”活动范围,满足统计上观察、测算“三新”经济活动发展规模、结构和质量等需要,制定本分类。

二、分类范围本分类的范围包括:现代农林牧渔业、先进制造业、新型能源活动、节能环保活动、互联网与现代信息技术服务、新技术与双创服务活动、现代生产性服务活动、新型生活性服务活动、现代综合管理活动。

三、编制原则(一)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三新”的有关要求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制造2025‡的通知(国发…2015‟28号)‣•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和•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等文件中有关“三新”活动的阐述为依据,确定“三新”活动的范围和分类。

(二)参照•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2)(试行)‣修订版、•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3)‣•国家科技服务业统计分类(2015)‣等相关分类,重点体现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跨界综合管理等“三新”活动。

(三)以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为基础,对其中符合“三新”特征的有关活动进行再分类。

(四)注重实际可操作性,立足现行统计制度和方法,充分考虑数据的可获得性,以保证统计部门能够采集到“三新”活动的数据。

四、结构和编码本分类采用线分类法和分层次编码方法,将“三新”活动划分为三层,分别用阿拉伯数字编码表示。

第一层为大类,用2位数字表示,共有9个大类;第二层为中类,用4位数字表示,共有50个中类;第三层为小类,用6位数字表示,共有278个小类。

本分类代码结构:××××××(数字)小类顺序码小类代码 (数字)中类顺序码中类代码(数字)大类代码五、有关说明(一)本分类建立了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对应关系,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中仅部分活动属于“三新”统计分类的,行业分类代码用“*”做标记。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版)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版)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版)为引导社会投资方向,优化资源配置,加快转型升级,根据国家、省最新发布的产业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对《中山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11年版)》进行修订,编制形成《中山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版)》(下称《目录》)。

一、《目录》修订意义保持《目录》动态更新,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对推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培育优势产业链条和产业集群,构建区域竞争新优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引导投资方向。

在结构调整中加快发展是我市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目录》坚持“分类指导、有扶有控”的调整原则,将重大技术突破、重大发展需求作为产业发展的基石,鼓励发展先进生产能力和新兴服务业态,限制严重依赖大规模资源消耗的产业发展,禁止落后生产能力,防止盲目投资和产能过剩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切实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二)集约利用资源。

资源要素的紧约束现状决定了中山只能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集约发展之路,以更少的资源消耗和更小的环境代价获取更高质量的发展。

《目录》鼓励发展节能、降耗、减排、增效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支持发展资源消耗少、环境影响小的现代服务业。

通过设定投资强度、用水效率和用水总量等约束性指标,提高项目准入门槛,从源头上遏制高能耗、高水耗、高污染、低效用地的项目上马,有效利用资源要素,实现经济发展、结构优化、效益提高、消耗降低、环境改善的发展目标。

(三)优化空间布局。

国家、省和我市均提出,要进一步强化规划的空间指导,开展主体功能区规划工作,逐步形成功能定位清晰、发展导向明确、开发秩序规范、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区域开发格局。

《目录》是规划的延伸、深化和落实,按照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在《目录》中引导产业向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空间布局,有利于明确开发方向,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开发格局。

二、《目录》结构《目录》由鼓励类、限制类和禁止类三类构成。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的通知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的通知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
(2018)》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
•【公布日期】2018.04.26
•【文号】国统字〔2018〕53号
•【施行日期】2018.04.2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统计
正文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
(2018)》的通知
国统字〔2018〕5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国家统计局各调查总队: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我们对《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3)》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延续2013版的分类原则、结构和框架,根据新旧国民经济行业的对应关系,仅对行业分类有变化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行业编码的对应转换,形成《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

现将《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
2.《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修订说明
3.《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新旧对照表
国家统计局2018年4月26日。

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2019

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2019

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分类(2019)一、分类目的为科学界定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范围,建立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统计监测体系,更好地服务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根据《“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发〔2016〕86号)、《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和《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国办发〔2014〕64号)中有关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发展要求,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为基础,制定本分类。

二、分类定义和范围本分类规定的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是指发明专利密集度、规模达到规定的标准,依靠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符合创新发展导向的产业集合。

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的范围包括信息通信技术制造业,信息通信技术服务业,新装备制造业,新材料制造业,医药医疗产业,环保产业,研发、设计和技术服务业等七大类。

三、编制原则(一)以国务院有关文件为指导。

本分类主要以《“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和《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等国务院有关文件为指导,界定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分类范围。

(二)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

本分类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对其中符合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特征的有关活动进行再分类。

(三)以推动创新发展为导向。

本分类范围限定于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实质审查、创新水平更高的发明专利,未纳入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同时参考《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和《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8)》,将R&D投入强度高的行业纳入本分类范围。

(四)以国际通行的分类方法为参考。

本分类借鉴了美国、欧盟等关于知识产权(专利)密集型产业的测算方法,聚焦发明专利,依据统计数据测算结果,确定产业范围和对应的行业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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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技术产业(服务业)分类(2013)
(试行)
一、目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58号)的要求,为满足国家制定高技术服务业有关政策和加强高技术服务业宏观管理的需要,建立高技术服务业统计体系,特制定本分类。

二、定义和范围
本分类规定的高技术服务业是采用高技术手段为社会
提供服务活动的集合,包括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业中的高技术服务、研发设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知识产权及相关法律服务、环境监测及治理服务和其他高技术服务等9大类。

本分类适用于各地区、各部门开展高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

三、编制原则
(一)本分类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58号)为指导。

(二)本分类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为基础,是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符合高技术服务业范畴相关活动的再分类。

(三)本分类能够满足有关部门对高技术服务业管理的需要,同时兼顾统计上的可操作性。

(四)本分类参考借鉴国际组织对“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的界定以及国内外有关研究成果,将信息服务、研发与设计服务等知识密集型服务业纳入高技术服务业范畴。

四、结构和编码
本分类根据编制原则,将高技术服务业划分为三层。

第一层为9个大类,用汉字数字一、二……表示;
第二层为25个中类,用汉字数字(一)、(二)……表示;
第三层为63个小类,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1)中的小类表示。

五、对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本分类中小类的具体范围说明可参见《2011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

(二)本分类中的“*”,表示该类别仅对应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小类中的部分活动。

(三)本分类中的高技术服务原则上归入一个类别,不重复出现在多个类别中。

部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小类名称存在重复,是由于该行业分类小类中有部分内容分别属于不同的高技术服务类别(详见分类表中“说明”)。

六、高技术服务业分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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