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复核结果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度湖南教育政务网站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湘教通[2014]1号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度湖南教育政务网站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湘教通[2014]1号](https://img.taocdn.com/s3/m/0c88d01653ea551810a6f524ccbff121dd36c5fe.png)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度湖南教育政务网站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正文:----------------------------------------------------------------------------------------------------------------------------------------------------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度湖南教育政务网站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湘教通[2014]1号)各市州教育局、高等学校:2013年,全省各地各校紧紧围绕建设教育强省的目标任务,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化建设,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人员,夯实工作责任,网站建设和内容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扩大党务政务公开、推进教育信息化、支持教育强省建设方面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根据“关于印发《2013年度湖南教育政务网站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湘教通〔2013〕210号)文件精神,湖南教育政务网站工作考核于12月上旬结束,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核成绩优秀的单位有:1.市州教育局:常德市教育局、长沙市教育局、株洲市教育局、邵阳市教育局、益阳市教育局2.普通高校: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湘潭大学、湖南科技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中南大学、邵阳学院、湖南大学、湖南科技学院、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怀化学院、湖南工学院、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湘潭职业技术学院、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湖南科技职业学院、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湖南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娄底职业技术学院、南华大学二、考核成绩突出的个人有:龚跃虎王本蛟马永灵唐晓林彭岳湘杨莎莎杨澜陈轶昕邱国良黄凡张志宏刘水强胡浩朱烜璋王广要卢宗旺仇海燕刘汉华谭燕李艳萍冯志强吴婷廖明辉欧阳琦李靓湖南省教育厅2014年1月3日——结束——。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全省教育新闻宣传工作考评结果的通报-湘教办通[2014]30号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全省教育新闻宣传工作考评结果的通报-湘教办通[2014]30号](https://img.taocdn.com/s3/m/bac1660f54270722192e453610661ed9ad51558d.png)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全省教育新闻宣传工作考评结果的通报正文:----------------------------------------------------------------------------------------------------------------------------------------------------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全省教育新闻宣传工作考评结果的通报(湘教办通〔2014〕30号)各市州教育局、高等学校:2013年,各地各高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全省教育改革发展大局,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落实工作人员,强化工作责任,积极有效地开展教育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为教育强省建设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教育系统新闻宣传工作考评细则(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13〕7号)、《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全省教育新闻宣传工作考评的通知》(湘教办通〔2013〕215号)文件精神,对2013年度全省教育新闻宣传工作进行了考评,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长沙市教育局等4个市州教育局、中南大学等7所本科高校、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等7所高职学院被认定为优秀等次;株洲市教育局等10个市教育局、湖南农业大学等24所本科高校、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等50所高职高专院校被认定为合格等次;长沙师范学院等16所高校未提交自评材料,不予认定等次(考评结果详见附件)。
此外,各单位在夯实基础工作的同时,有计划、有步骤地突出新闻亮点和特色工作,“最美校长”杨建一、“轮椅教师”吴永良等典型人物和娄底化解大班额、泸溪落实农村教师津补贴等经验成效先后被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湖南日报等中央及省内主要媒体集中宣传报道,反响良好。
希望全省教育系统2014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全省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省教育新闻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把握正确导向,创新新闻宣传方法,提升新闻宣传效果,为推进教育强省建设、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附件:2013年度全省教育新闻宣传工作考评结果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2014年1月24日附件2013年度全省教育新闻宣传工作考评结果一、优秀等次1.市州教育局(4个):长沙市教育局、湘西自治州教育局、岳阳市教育局、郴州市教育局。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一届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5〕342号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一届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正文:----------------------------------------------------------------------------------------------------------------------------------------------------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一届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5〕342号各普通本专科学校:为进一步推动高等学校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工作,切实强化教学中心地位,激励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积极投身教学实践,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厅决定组织开展第十一届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以下简称奖励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奖励工作采取限额申报的办法,请各高校严格按照教学成果奖评审的有关规定及限额指标(见附件1)推荐。
二、本次奖励工作按《第十一届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实施办法》(见附件2)组织实施。
三、推荐的教学成果须提交以下材料:1.《湖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一式3份(见附件3);2.教学成果报告一式1份(格式见附件4);3.反映成果的主体材料(论文、著作、经验总结、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项目结题或验收证明文件等)及有关附件材料一式1份;4.国家、省或学校关于批准该成果相关项目立项研究的文件。
上述材料请用牛皮纸袋装好,并将成果奖申报书封页复印后贴在纸袋外,每个项目装一袋,多于一袋不予受理。
四、申报要求1.各高校要广泛发动教师积极申报,精心组织遴选推荐工作,应建立严格规范的评审制度和公示制度,遴选结果应在学校网站主页显要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并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
2.凡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必须经学校遴选后择优推荐,宁缺勿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办学水平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结果的通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办学水平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结果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6.03•【字号】湘教通[2013]243号•【施行日期】2013.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办学水平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结果的通报(湘教通[2013]243号)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关于2013年普通高校专业办学水平评估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的通知》(湘教通〔2013〕92号)部署,我厅于5月14日-5月19日组织专家对全省38所普通高等学校有首届毕业生的116个普通本、专科专业进行了评估。
经专家认真评审,我厅严格审核,确认108个专业“合格”,8个专业“基本合格”。
评为“合格”的本科专业,同时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评为“基本合格”的本科专业,获得学士学位授权资格一年,同时应进行整改,一年后进行复评。
从评估情况看,多数高校重视新办专业建设,加强了新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的研究和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完善工作,在专业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条件保障、以及加强和改进实践性教学环节和教学运行管理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新专业办学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人才培养质量得到了较好的保障。
多数新办专业办学思路清晰,定位准确,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紧密,符合学校办学总体定位;人才培养的岗位面向清晰,培养目标明确,人才培养方案比较科学合理;师资队伍基本满足教学需要,总体结构比较合理,特别是具有硕士、博士以上学位教师比例逐年提高;基本保证了新专业的教学经费投入,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图书资料建设初见成效,能较好地满足教学需要;教学运行与管理符合规范,教学班级规模比较合理,教学过程监控得力,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比较到位,学生满意度较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得到了较好的保证,毕业生综合素质较高,学生就业情况较好。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全省普通高校实践教学建设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3]295号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全省普通高校实践教学建设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3]295号](https://img.taocdn.com/s3/m/bdea7199e43a580216fc700abb68a98270feac41.png)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全省普通高校实践教学建设项目的通知正文:----------------------------------------------------------------------------------------------------------------------------------------------------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全省普通高校实践教学建设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3]295号)各普通高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我厅《关于开展2013年普通高校实践教学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3〕160号)精神,经各校推荐申报,我厅组织专家遴选,决定对学校先期建设成效明显的国防科技大学计算技术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等30个中心、中南大学与南车戚墅堰机车有限公司合作共建的交通运输与机械类专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基地等27个基地正式立项进行建设(见附件1);对具有一定建设基础的长沙医学院临床医学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等8个中心、湖南人文科技学院与深圳市实创兴电子有限公司合作共建的电子信息类专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等5个基地给予扶持建设,暂缓一年正式立项(见附件2);对湖南师范大学等9所高校的教育部“卓越计划”等校外实践基地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支持(见附件3)。
现一并予以公布,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各高校要准确把握《湖南省普通高校实践教学建设项目指南》的项目建设要求,同时结合项目评审专家反馈的意见,进一步理清建设思路,完善建设方案,加大建设力度。
对暂缓正式立项的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和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基地,要抓紧制定和完善项目建设方案,并按照项目立项要求切实加强人才培养改革、条件设施改善、教师队伍建设、运行管理机制等方面工作,一年后我厅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考核,通过后方予以正式立项建设。
以上建设方案电子文档请于8月1日前发送至我厅高教处(邮箱:*****************)备案。
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2013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教督[2013]1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2013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教督[2013]1号](https://img.taocdn.com/s3/m/4a0bbdc1ac51f01dc281e53a580216fc700a53d4.png)
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2013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2013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的通知(湘政教督〔2013〕1号)各市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现将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13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2013年1月21日2013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教育强省的总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加快构建督政、督学、监测“三位一体”有中国特色的教育督导体系,大力加强教育督导机构与队伍建设,积极推进教育督导实践创新与理论探索,着力促进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专业化、信息化,更有效地服务和保障我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重点工作1、全面完成第二轮县级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
二季度开展对第二轮最后一批44个县市区政府教育工作“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及县级政府职业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并对其中18个县市区结合进行教育强县市区视导。
省级督导评估前,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开展对本次44个县市区社会公众教育满意度调查,依据调查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实地督导评估。
在此基础上,对省级督导评估后所有县市区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督促其进一步理顺教育管理体制,依法保障教育经费投入,确保其主要问题整改到位。
2、扎实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年初会同厅信息中心对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差异系数进行测算,要求申报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单位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必须达到合格学校建设标准、小学和初中的差异系数必须分别小于或等于0.65和0.55。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湖南省高等学校“十一五”重点学科验收结论的通知-湘教通[2011]13号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湖南省高等学校“十一五”重点学科验收结论的通知-湘教通[2011]13号](https://img.taocdn.com/s3/m/378dc72fef06eff9aef8941ea76e58fafab04532.png)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湖南省高等学校“十一五”重点学科验收结论的通知正文:----------------------------------------------------------------------------------------------------------------------------------------------------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湖南省高等学校“十一五”重点学科验收结论的通知(湘教通[2011]13号)有关高等学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关于进行全省“十一五”重点学科验收的通知》(湘教通〔2010〕369号)要求,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我厅组织专家对150个省重点学科和32个省重点建设学科的“十一五”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和学科建设取得的主要成效进行了验收。
通过形式审查、实地检查、网上核查和会议评审,专家一致同意182个学科全部通过验收,并分别确定了各学科的验收结论。
其中,重点学科验收结论为“优秀”的学科116个、“良好”的学科26个、“合格”的学科8个。
重点建设学科验收结论为“优秀”的学科14个,“良好”的学科15个、“合格”的学科3个。
经我厅审核,现将验收结论予以公布。
(见附件)总体来看,全省各高校高度重视重点学科建设,学科建设的整体水平较“十五”有了很大提高,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服务经济社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进一步带动了全省高等教育整体水平的提升,为建设创新型湖南和实施富民强省战略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省重点学科的整体建设发展水平还不平衡,部分学科仍需加强管理,进一步加大投入与建设力度,争取多出标志性成果。
二O一O年一月十一日附件1:湖南省高等学校“十一五”重点学科验收结论优秀:中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生理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材料加工工程冶金物理化学钢铁冶金热能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应用化学矿产普查与勘探安全技术及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作物遗传育种病原生物学内科学(肾病)儿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外科学(神经外科)耳鼻咽喉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管理科学与工程湖南大学:金融学国际贸易学经济法学专门史应用数学凝聚态物理有机化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材料学电工理论与新技术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环境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国防科技大学:科学技术哲学国防经济计算数学应用数学原子与分子物理固体力学流体力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学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系统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导航、制导与控制计算机应用技术飞行器设计湖南师范大学:伦理学产业经济学国际法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汉语言文字学中国现当代文学英语语言文学中国近现代史基础数学理论物理分析化学微生物学发育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湘潭大学:中国哲学政治经济学诉讼法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计算数学应用数学凝聚态物理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材料物理与化学计算机软件与理论化学工程行政管理长沙理工大学: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桥梁与隧道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企业管理湖南农业大学:植物学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作物遗传育种果树学茶学植物营养学植物病理学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临床兽医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生态学木材科学与技术森林培育森林保护学湖南中医药大学:中医诊断学中医内科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南华大学:采矿工程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湖南科技大学:产业经济学机械设计及理论采矿工程吉首大学:民族学湖南工业大学:材料学良好:中南大学:英语语言文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内科学(心血管病)湖南大学:应用化学国防科技大学:物理电子学军队政治工作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共党史课程与教学论自然地理学长沙理工大学: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湖南农业大学:食品科学农业经济管理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环境科学森林经理学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湖南中医药大学:中医五官科学南华大学:核技术及应用内科学(内分泌与代谢病)药理学湖南科技大学:中国古代文学有机化学吉首大学:中国少数民族经济湖南工业大学:机械设计及理论湖南商学院:企业管理合格:湖南师范大学:外国哲学长沙理工大学:动力机械及工程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森林工程湖南中医药大学:方剂学中医外科学南华大学:市政工程湖南工业大学:设计艺术学附件2:湖南省高等学校“十一五”重点建设学科验收结论优秀:吉首大学:生态学湖南商学院:政治经济学湖南理工学院:文艺学基础数学应用化学湖南文理学院:动物学机械设计及理论衡阳师范学院:人文地理学湖南工程学院: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应用化学邵阳学院:动力机械与工程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思想政治教育湖南科技学院:有机化学湖南城市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良好:湖南商学院:国际贸易学湖南理工学院: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湖南文理学院:文艺学光学衡阳师范学院:中国古代文学有机化学湖南工程学院:企业管理邵阳学院:区域经济学湘南学院:应用数学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计算机应用技术湖南科技学院:中国古代文学湖南城市学院:结构工程长沙学院:高等教育学长沙医学院: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湖南涉外经济学院:国际贸易学合格:邵阳学院:英语语言文学湘南学院:药理学怀化学院:植物学——结束——。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0.01.27•【字号】湘教通[2010]31号•【施行日期】2010.0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0]31号)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关于实施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湘教发〔2008〕7号)精神,我厅决定开展2010年度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课程必须是连续开设3年以上的本、专科专业的课程,并已被确定为校级精品课程。
本科课程原则上是基础课或专业(技术)基础课,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教授职称,且近3年主讲此门课程不少于2轮。
专科课程要符合高技能人才培养要求,突出职业能力培养和职业素养养成,由学校、行业、企业共同参与建设,课程负责人一般应具有教授职称,为本校专职教师(可由兼职教授主讲,但应有本校专职教师作为课程负责人)。
课程负责人只能是1名,已经是省级精品课程负责人的不能再申报同类课程。
申报本科课程应在网站上提供有关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本科课程至少应有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鼓励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
申报专科课程应在网站上至少提供有该门课程的课件、案例、习题、实训实习项目、学习指南等教学相关资料。
申报课程的网上教学资源包含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不超过40分钟)和课程教学录像(不超过15分钟),其中,课程整体设计介绍录像以向同行的说课为主,包括教学设计以及相应的教学设施、环境和实训实习场景等介绍,并附相应文字说明。
录像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反映教师风范、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复核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3.06.21
•【字号】湘教通[2013]276号
•【施行日期】2013.06.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中等教育
正文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精
品课程复核结果的通知
(湘教通[2013]276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我厅《关于201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省级精品课程复核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3〕89号)精神,我厅组织专家对2009年立项建设的省级精品课程、2012年度精品课程复核暂缓通过或申请延期复核的省级精品课程进行了复核。
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本次申请复核的课程共108门,其中,本科98门,专科5门,专科转本科复核的5门。
经专家复核评审,我厅同意,全省高校共有100门课程通过复核,继续保留省级精品课程荣誉。
其中,本科课程中有92门通过复核,6门暂缓通过;专科课程中有4门通过复核,1门取消;专科转本科复核评审的5门课程中,4门评审通过,转为本科精品课程建设,1门暂缓通过。
由于人员调离和退休等原因,8门课程更改课程主持人。
具体复核结果见附件。
本次复核后继续保留资格和专科转为本科建设的省级精品课程,我厅将继续予
以资助建设,学校应按1:1的比例安排配套建设经费。
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精品课程的后续建设,着力为高校师生和社会学习者提供优质教学资源,积极促进现有省级精品课程逐步向精品资源共享课转型。
本次复核后暂缓通过的课程,各高校要针对课程复核中发现的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整改,全面提高课程建设质量,1年后再次复核,到期未参加复核的,不再受理复核申报。
为促进省内普通高校精品课程资源的共享,各高校应及时将课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教学资源上网,并在湖南省高等学校精品课程网(http:
//)同步更新,充分发挥省级精品课程的示范和辐射作用。
附件:1:2013年湖南省普通高校省级精品课程复核结果
2:2013年湖南省普通高校省级精品课程复核专科转本科评审结果
湖南省教育厅
2013年6月21日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