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值班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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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政务值班工作制度

湖北政务值班工作制度

湖北政务值班工作制度一、总则为加强政务值班工作,提高政务值班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确保政务信息畅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及时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政务值班工作职责1. 政务值班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室(以下简称政府办公室)负责,政府办公室应当设立政务值班室,负责政务值班日常工作。

2. 政务值班工作的主要职责:(1)接收、办理上级政府及其部门发送的各种政务信息;(2)接收、处理下级政府及其部门报告的各种政务信息;(3)及时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及其他重要政务信息;(4)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5)负责政务值班工作的检查、考核和培训。

三、政务值班人员配备1. 政务值班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责任心,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政务值班系统。

2. 政务值班人员由政府办公室统一配备,必要时可以从相关部门抽调专业人员协助政务值班工作。

四、政务值班工作制度1. 政务值班时间政务值班工作实行全天候值班,分为日班和夜班,具体值班时间由政府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 政务值班要求(1)政务值班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离岗位;(2)政务值班期间,应当保持政务值班室整洁、安静,做好防火、防盗、防骗等工作;(3)政务值班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政务信息;(4)政务值班人员应当及时记录值班期间的重要事项,并做好值班日志。

3. 政务值班信息处理(1)政务值班人员应当及时处理上级政府及其部门发送的政务信息,确保信息畅通;(2)政务值班人员应当及时处理下级政府及其部门报告的政务信息,对突发公共事件及其他重要政务信息,应当立即报告政府领导并协调有关部门处理;(3)政务值班人员应当做好政务信息的分类、整理和归档工作。

4.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1)政务值班人员应当熟悉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掌握应急处理程序;(2)政务值班人员应当及时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应对工作;(3)政务值班人员应当协助政府领导做好突发公共事件的舆论引导和新闻发布工作。

政务值班制度

政务值班制度

政务值班制度
一、政务值班工作由值班主任负总责,政务秘书具体负责,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二、每周确定1名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带班,安排2名政务秘书值班。

值班实行主副班制,主班负主要值班责任。

三、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及时处理接办的一切事项,包括各类文电、突发事件、群众来访、紧急信息及领导批示等。

重要信息必须即收即办,一般信息必须在2小时内处理,并按领导指示、批示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报送、情况反馈等工作。

四、值班人员要加强与门卫联系,认真做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值班当晚零时前后对机关大楼开展一次全面巡查,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开展巡查,确保机关安全。

五、值班人员按排序依次交接班,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双方要交接清楚有关文电、事务处理情况,杜绝未交接提前离岗。

六、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值班期间不得擅自脱岗、离岗,不准机要及其他人员顶替值班,严禁将值班电话转接到手机,不准在值班室猜拳喝酒,不得留宿客人。

七、每月初由值班秘书负责印发当月值班安排表。

2023年机关值班管理规定

2023年机关值班管理规定

2023年机关值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值班管理,提高值班综合能力,确保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机关的值班管理工作。

第三条值班管理原则:公平、公正、科学、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值班管理要求:依法保障值班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值班工作有序进行。

第五条值班工作分类:安全值班、巡查值班、接待值班、电话值班、网络值班等。

第二章值班权限第六条值班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并获得值班证书方可上岗值班。

第七条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机关值班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明确自己的职责和权限。

第八条值班人员有权对工作场所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予以处理。

第九条值班人员有权要求所有工作人员遵守机关纪律和制度,配合值班工作的开展。

第十条值班人员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必要的调度和安排,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值班制度第十一条机关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工作在没有人值班时也能正常进行。

第十二条值班人员分为A、B、C三班,每班8小时,通常上午、下午、夜间轮流值班。

第十三条值班人员每月的具体值班时间由值班管理员统一安排,并提前公布。

第十四条值班人员必须全程值班,不得离岗,如需临时离岗,必须有其他值班人员代为值班。

第十五条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并确保值班设备和工作场所的安全。

第四章值班管理第十六条值班管理员是各机关值班管理的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值班工作。

第十七条值班管理员由机关领导任命,具体工作由专人负责。

第十八条值班管理员要定期组织值班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值班综合能力。

第十九条值班管理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如有问题及时上报,并进行处理。

第二十条值班管理员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和改进值班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五章值班考核第二十一条机关每年要对值班工作进行考核,评选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二十二条考核内容包括值班纪律、工作效率和服务态度等方面。

第二十三条考核结果作为机关绩效评估的参考依据,并用于岗位晋升和奖励评定。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1.24•【字号】津政办发[2014]13号•【施行日期】2014.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津政办发〔2014〕1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月24日天津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应急值守工作(以下统称值班工作),确保政令全时畅通,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13〕3号)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的值班工作。

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中央驻津单位、天津警备区、武警天津总队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值班设置第三条市政府总值班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统一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履行市政府机关政务值班、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各单位要相应设值班室,并接受市政府总值班室业务指导,贯彻执行市政府总值班室有关值班工作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值班职能。

第四条各单位分管值班工作的领导是值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当班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第五条值班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通常安排带班领导1人、值班员1人或多人。

第六条带班领导执行在岗带班或电话带班。

第七条值班通常设白班、夜班和节假日班:(一)白班。

8∶30至18∶00,各单位根据实际自行规定带班领导、值班员的值班方式。

行政服务中心值班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值班制度

行政服务中心值班制度一、制度背景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同时保障居民和单位的合法权益,确保行政服务中心的正常、顺畅运营,特制定此行政服务中心值班制度。

二、制度内容1. 值班组成行政服务中心设值班组,由主管领导指定组长,成员由行政服务中心各部门轮流担任,每日至少设置两名工作人员值班。

2. 值班时间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时间为每日上午8:30至下午5:30,周末和法定节假日休息。

值班人员应于上班时间前5分钟到达岗位,值班时间为每天上午8:00至下午18:00。

如果遇到重大节日或事件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时,应由主管领导安排值班时间。

3. 值班职责1.值班人员要全面掌握本部门业务,做到熟练掌握业务流程和办理规定。

2.值班人员要及时受理受理群众来访、来电、来信等事务,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和解决问题。

3.值班人员要定期对业务知识进行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4.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包括当日办理的各类业务、突发事件等情况,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5.值班人员要遵守工作规定和职业道德,做到工作勤勉、主动服务,严格保守机密。

4. 值班备勤制度1.群众来访前,值班人员应提前对相关手续进行核查,确保能够准确地给予办理指导和帮助。

2.群众有突发事件需要处理时,值班人员要保持冷静,熟练应对,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情况。

3.值班人员到岗时需要进行交接班,并将重点事项交代清楚,确保不漏事、不误事。

4.如果遇有超出本部门能力范围的事项,值班人员要及时向上级领导请示,协调其他部门及时解决。

三、制度保障本制度由行政服务中心主管领导负责监督执行,并定期对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以确保行政服务中心的正常、顺畅运营,并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

四、制度效果本制度制定并实施后,将能够更加规范和优化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流程和保障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有序进行,有利于保障社会稳定和发展,在实现行政服务中心目标和任务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024年机关值班工作制度(二篇)

2024年机关值班工作制度(二篇)

2024年机关值班工作制度为严格落实市委、市____认真做好值班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机关值班工作管理,严肃值班工作纪律,确保正常公务以及____及时有效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安排1、实行领导带班制。

每个值班日安排一名值班领导及一名科室工作人员负责值班工作,并保障一辆值班车辆。

2、局办公室负责值班人员的编组,编制值班人员轮流表。

3、值班地点。

局办公室。

4、值班工作实行全员轮班制。

5、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的值班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后安排。

二、值班时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三、值班职责1、负责受理来电、来访、接待、文件查收等公务事项。

遇重要情况,须认真记录,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局领导和职能科室;对紧急情况,可先处理后报告或边处理边报告。

交班时的未结办事项,应向接班人员交办或告知有关职能科室。

2、做好机关办公区域的安全防护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值班要求1、做好值班记录。

值班人员应在《来电记录本》中记录清楚来电情况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送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理。

2、妥善处理____。

值班人员接到____的报告后,应及时报告局领导,根据局领导指示做相应处置,并做好处置情况的后续汇报工作。

3、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来局检查工作,值班人员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做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4、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寄发给局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人员要设法完成公文或信函的发送任务。

五、值班纪律1.严格服从值班安排,遵守值班纪律和有关规定,严禁擅离职守。

2.因工作需要需调整班次或由他人代班的,须报值班领导批准,并严格做好交接手续。

3.因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脱岗、误岗或迟报、漏报、瞒报、误报重大问题或突发性事件造成后果的值班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政务值班管理制度

政务值班管理制度

政务值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政府机构的值班工作,提高政府机构的应急响应能力,保障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机构值班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机构的值班管理工作,包括国家机关、地方各级政府机构等。

第三条政府机构值班管理工作应遵循“保密、高效、有效、规范”的原则,保障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转和服务质量。

第四条政府机构值班工作是指由政府机构工作人员值班,负责接听来电、处理突发事件、提供服务等工作。

第五条政府机构值班管理应根据不同情况设立24小时全天候值班、非工作时间值班等方式,确保政府机构的及时响应和处理。

第六条政府机构值班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值班工作由政府机构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或委托相关负责人负责。

第二章值班要求第七条政府机构值班员应具备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应急处理能力强等素质,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第八条政府机构值班员应熟悉本单位工作职能和相关政策法规,掌握突发事件处理流程和处置方法。

第九条政府机构值班员应按时到岗,服从值班领导的要求,保证在值班期间认真履行职责。

第十条政府机构值班员应认真接听来电、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妥善跟踪和登记处理过程,及时上报领导。

第十一条政府机构值班员应妥善保管值班记录和相关文件资料,保证信息安全和保密。

第三章值班流程第十二条政府机构值班员每天应按时到岗,接班前应查看前一班值班记录和文件,了解当班要求和任务。

第十三条政府机构值班员应认真接待来电,按照标准程序处理各种求助、咨询和投诉事项。

第十四条政府机构值班员应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秩序稳定和安全。

第十五条政府机构值班员应做好记录工作,详实记录来电内容、处理过程和结果,并及时上报领导。

第十六条政府机构值班员应严格遵守值班纪律,不得私自串岗、外出等行为,如有特殊情况应向领导请示。

第四章值班考核第十七条政府机构应设立值班考核制度,对值班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鼓励优秀,惩罚不端。

机关值班管理守则(暂行).doc

机关值班管理守则(暂行).doc

机关值班管理制度(暂行)1机关值班管理制度(暂行)为明确值班工作职责,严肃值班纪律,实现规范化管理,特制定值班管理制度。

一、值班安排机关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履行值班职责,按照要求做好机关值班。

具体值班安排由综合办公室牵头负责,每月1号前公布机关值班具体安排情况。

并将每月《株洲公司领导干部24小时值班表》提前抄送至各办公室。

二、值班要求1、值班人员应当在值班室值班,坚守岗位,提高警惕,对单位办公区域进行巡视,保证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不得擅离职守。

2、值班人员应及时处理值班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并做好值班记录,对发生的突发事件应及时按照有关预案要求向上级报告,及时妥善处理。

3、值班人员要提高警惕,做好安全保卫、防火和保密工作。

4、值班人员在交接班前要搞好值班室卫生,关好门窗。

5、交接班时,接班人员要提前15分钟到岗接班;交、接班双方人员要当面交接值班钥匙和值班记录,并在值班记录上履行签字手续,做好工作交接。

6、值班人员有事(包括公事、私事)或因病不能值班时,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本人自行调换班次,并在办公室登记,严禁擅自不值班或值班脱岗,擅自不值班或值班脱岗的按旷工处理。

三、值班人员职责1、负责值班期间接听电话,处理有关事务,做到上传下达。

2、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同时监督检查保安、保洁到岗工作情况。

3、负责机房的设备安全及有关工作业务。

4、值班人员按要求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5、值班安排实行每月一公布,值班情况纳入平时考核,因脱岗,缺岗,工作失职,渎职等原因造成责任事故的,视情节给予值班人员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应责任。

机关值班管理制度1机关值班管理制度为加强机关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机关安全、高效的运转,做好对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值班实行领导带班,一般干部值班制度全员分组轮流值班,双休日值班由1名副科以上实职领导带班,2名一般干部值班;节假日由2名副科以上实职领导带班,2名一般干部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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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政务值班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市政府政务值班工作程序,确保政府系统政令畅通、反应迅速,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政务值班工作责任重大、位置重要,对内具有承上启下、联系左右、协调各方的作用,是政府运转的中枢和轴心;对外是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展示形象的重要窗口,是政府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市政府政务值班工作由市政府总值班室,负责组织管理,编排日常值班表、协调节假日领导带班,处置其他相关政务事项。

二、人员构成及时间安排
第四条政务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第五条政务值班工作实行市政府办公室全员值班制。

办公室主任为总带班,副处级干部轮换带班、各科室人员轮流值班,带班领导和当天值班的人员手机24小时开机,保证及时通话联系,随时处理紧急情况。

工作日值班由总值班室负责,夜晚值班、周休和节假日值班全办轮换,女同志值白班,男同志值夜班。

白班时间为:8:00—17:00。

夜班时间为: 17:00—次日8:00。

第六条法定节假日值班实行市政府领导轮流带班制度。

三、工作职责和要求
第七条市政府政务值班室工作职责:
(一)接听值班电话和接收通过传真以及其他形式发送到值班室的重要信息。

(二)分送、办理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通过市政府值班室上报的紧急重大情况报告。

协助有关部门和领导办理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有关具体处置工作。

(三)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报送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的统计和通报工作。

(四)节假日、双休日、夜间收转上级机关、外地市和市直部门等单位的公文。

(五)负责编印《值班报告》并报送有关领导。

(六)指导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的值班工作,检查、通报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情况,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体系建设。

第八条市政府办工作人员值班工作职责:
(一)值班人员要准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脱岗,按时交接班并作好交接班记录。

(二)值班人员要作好当班时值班记录。

(三)值班人员要维护值班室秩序,爱护值班室的设备、资
料和物品。

(四)值班人员接收到突发事件信息后要及时向带班领导请示并在规定时限内处理完毕。

第九条市政府办带班领导值班工作职责:
(一)签批值班人员接收的各类文件、传真。

(二)处理值班人员报告的各类应急突发事件。

(三)有较大、重大事项发生时向总带班报告。

(四)对值班人员值班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条市政府办总带班领导值班工作职责:
(一)负责处理带班领导报告的值班事项。

(二)负责协调处理带班领导无法处理的各类应急突发事件。

(三)负责检查带班领导值班事项处理情况和值班人员值班情况。

(四)当有重、特大事件发生时,负责向市政府领导报告,并协助市政府领导处理事件。

第十一条市政府政务值班工作要求:
(一)实行首问负责制。

对于接办的各类文件、电话、投诉等事宜,由当日值班人员负责按程序处理。

(二)凡事要记录。

值班人员对值班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工作事项都要在《值班记录》上记载,以便备查。

(三)交接班要登记。

交接班时要将需要继续办理的有关事项书面逐项列出,交接清楚。

并在交接班记录上亲笔签字,不得
让其它人代签,以便备查,同时也作为发放值班补助的依据。

(四)严格遵守值班安排表。

确需调班时,须请示带班领导同意方可调班。

调班时要将替班人员名单报告带班领导和总值班室。

(五)值班人员病休、公休或出差,由总值班室按依次向前递补的办法安排其他人员值班。

病休、公休或出差人员回来后应在当天告知总值班室安排值班。

四、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电话、政务传真、突发事件办理流程:
(一)正常上班时间,值班人员接到各类电话、政务传真、突发事件信息要立即登记,填写《七台河市政府总值班室信息记录》表,并按程序报送办公室领导,由办公室领导提出拟办意见后,负责承办文件传递、归档。

(二)非正常上班时间,值班人员接到各类电话、政务传真、突发事件信息要立即登记,填写好《七台河市政府总值班室信息记录》表后向办公室带班领导请示,并根据领导提出的拟办意见进行处理。

待正常上班时,值班人员应及时将办结文件整理并交总值班室归档;未办结的文件由接班同志按照要求续继办理。

(三)政务值班重特大事故上报流程:
1、工作时间内发生重大、较大突发事件由总值班室负责处理。

非工作时间内发生重大、较大突发事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按程
序向领导报告,同时告知总值班室,并及时填写信息传输审批表按程序请市领导审批,在事件发生2小时内,由总值班室专职人员协助值班人员将有关情况通过政务值班网络传输系统上报省政府值班室。

2、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内容一般由相关部门起草,包括以下要素: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时间发展趋势、处置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意见等。

3、信息报告后,要跟踪掌握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对事件处置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事件处置结束后要进行终报。

4、事件协调终结后,全部材料由总值班室进行整理、归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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