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消防安全管理细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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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油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采油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采油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采油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确保采油厂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员工和设施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采油厂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包括消防设备的维护、员工的防火防爆安全教育和演练等方面。

3. 采油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采油厂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依据,具有法律效力,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二、消防责任1. 采油厂负责人是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消防安全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组织和管理。

3. 每个员工都应当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积极参与消防安全教育和演练。

三、消防设备维护管理1. 建立消防设备维护管理制度,明确负责人和具体操作细则。

2. 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巡检,确保消防设备的完好性和可用性。

3. 消防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应立即报修,并采取临时措施确保安全。

4. 规定消防设备保养的周期和方法,确保设备的长期使用和有效性。

四、消防安全教育和演练1. 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的消防安全培训,包括灭火器使用、疏散逃生等内容。

2. 每月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和疏散能力。

3. 新员工入职时必须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 配备足够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资料,定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五、火灾防控措施1. 确保采油厂内消防设备和器材的正常状态,做到随时可用。

2. 严禁在生产区域和办公区域使用明火,禁止吸烟和乱丢烟蒂。

3. 加强对易燃易爆材料的管理,确保存放区域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 定期对采油厂内的火灾隐患进行巡查,及时整改。

六、应急处置1. 建立健全采油厂火灾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处置措施。

2. 组织定期的火灾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3. 在采油厂内设置明显的安全出口标志和疏散指示标志,确保员工安全疏散。

4、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消防安全管理细则

4、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消防安全管理细则

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消防安全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气田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防火负责人制度。

第三条全厂消防工作由厂HSE(防火)委员会统一领导。

第四条预防和扑救火灾,保护气田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对危害气田消防安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控告和制止。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第五采气厂所属各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厂HSE(防火)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环保科,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消防组织及职责第六条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

厂属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为本单位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主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对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防火委员会和本单位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并共同履行下列职责: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消防法规;确定本单位所属各部门、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公司重点防火单(部)位防火负责人,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㈡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㈢把消防工作列入生产、经营管理的内容;认真组织完成年度HSE消防目标管理工作任务;㈣针对本单位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㈤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㈥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查、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

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㈦领导专职或义务消防组织,定期组织训练;㈧组织制定防火、灭火方案,带领职工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并向公司对口部门报告;㈨定期分析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第七条厂要建立HSE(防火)委员会;主要生产单位要建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作业区与班站要建立义务消防组织。

采气厂消防安全管理细则(4篇)

采气厂消防安全管理细则(4篇)

采气厂消防安全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范和控制采气厂发生火灾,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规范采气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采气厂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采气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度,建立健全采气厂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第四条采气厂应建立完善的消防设施,确保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技术员、员工及其他人员应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并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六条采气厂应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灭火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章消防设施建设第七条采气厂应建立完善的灭火设备,包括消防水源、消防器材、消防车辆等。

第八条采气厂应设置合理的消防器材供应点,并保持畅通。

第九条消防器材应经过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其性能正常。

第十条采气厂应建立完善的自动火灾报警系统和消防广播系统。

第十一条采气厂应定期组织消防设备的检测和维修工作。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第十二条采气厂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岗位对消防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三条采气厂应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明确各种应急情况下的处理措施和责任。

第十四条采气厂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安全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五条采气厂应加强火灾隐患排查,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第十六条采气厂应建立火灾警报系统,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报警。

第四章消防演练和事故处理第十七条采气厂应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八条采气厂应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理火灾事故。

第十九条采气厂应建立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对火灾事故进行现场指挥和协调。

第二十条采气厂应建立事故调查和处理机制,及时查明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章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第二十一条采气厂消防安全管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第二十二条采气厂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评估,确保达到相关标准。

第二十三条采气厂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

第二十四条采气厂应积极参与相关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1、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安全生产管理细则

1、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安全生产管理细则

1、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安全生产管理细则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安全生产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产过程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护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长庆油田分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HSE管理体系的方针和目标。

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必须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科学分析和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研究安全生产中出现的各种情况,采取有效监控手段和预防措施治理隐患;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报告、调查、处理事故;防止事故特别是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做到安全生产。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厂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五条单位的行政正职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六条厂成立健康安全环保(防火)委员会,简称HSE(防火)委员会。

各基层单位成立健康安全环保(防火)领导小组,简称HSE(防火)领导小组。

(防火)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HSE(防火)委员会、HSE1、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贯彻执行的具体办法。

2、审定本单位HSE工作年度计划、考核目标。

3、定期(厂每季度一次、基层单位每月一次)召开会议,听取有关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汇报,讨论决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应采取的措施。

4、审定年度HSE综合考核结果及奖惩方案。

5、组织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

6、组织调查处理上报事故。

第七条 HSE(防火)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HSE(防火)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其主要职责:1、负责向HSE(防火)委员会汇报年度计划安排,及时协调有关部门的HSE(防火)管理工作。

采油厂消防管理规定范文

采油厂消防管理规定范文

采油厂消防管理规定范文【采油厂消防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采油厂消防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采油厂,包括油井、油气仓库、输油管道等消防管理。

第三条采油厂消防工作以预防为主,以应急为辅,把消防安全放在第一位。

第四条采油厂应依法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采油厂应保证消防器材齐全、设施完善,技术设备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开展消防设备检测和维护。

第六条采油厂应派遣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七条采油厂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逃生和自救能力。

第二章消防设施和器材第八条采油厂应按照消防安全规范要求,配置消防水源,确保消防水源的供应和运行正常。

第九条油井口、仓库入口、输油管道等设施周围应设立足够的消防通道,并保持畅通。

第十条采油厂应配备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泵等消防器材,并设置明显的消防指示标志。

第十一条采油厂应建立自动报警系统和疏散警报系统,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发出警报。

第十二条采油厂应具备消防水幕墙、消防防烟排烟系统等被动防火措施。

第十三条采油厂应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队员,确保火灾发生时能迅速展开灭火和疏散工作。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第十四条采油厂应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第十五条采油厂应建立火灾风险评估制度,对重点部位、危化品储存点等进行风险评估。

第十六条采油厂应建立健全火灾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

第十七条采油厂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安全保卫人员,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和安全出口有效。

第十八条采油厂应定期组织消防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九条采油厂应定期组织消防宣传活动,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员工和社会公众的消防意识。

第四章火灾应急处置第二十条采油厂应建立火灾应急指挥系统,明确职责分工,做好火灾应急处置。

石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石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石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石油开采、炼制、运输、储存、销售等各个环节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石油消防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建立石油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第五条各级领导应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

第六条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三章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第七条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八条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对特殊岗位员工进行专项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消防安全设施与器材第十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与器材,并定期检查、维护、保养。

第十一条消防设施与器材应设置明显标志,便于员工识别和使用。

第十二条禁止擅自拆除、挪用、损坏消防设施与器材。

第五章消防安全检查与巡查第十三条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与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四条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检查,确保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十五条对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整改措施到位。

第六章动火作业与临时用电管理第十六条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临时用电必须办理临时用电许可证,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气火灾事故发生。

第十八条动火作业和临时用电结束后,应立即进行现场清理,确保无火灾隐患。

第七章火灾事故处理第十九条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

第二十条火灾事故发生后,要及时上报,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采油厂消防管理规定模版

采油厂消防管理规定模版

采油厂消防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采油厂的消防管理工作,防范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安全,保障生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采油厂的一切生产经营单位、部门和岗位。

第三条采油厂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明确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四条采油厂应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

第五条采油厂应当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采油厂应当定期进行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检查和试验,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七条采油厂应当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和自救逃生能力。

第八条采油厂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采油厂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共同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第十条采油厂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消防安全设施标准,配备相应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采油厂的消防安全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检查和试验,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十二条采油厂应当建立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台账,记录其检查和试验情况。

第十三条采油厂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和合格的消防器材,放置在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域和易燃易爆工艺设备附近。

第十四条采油厂应当建立与消防安全设施设备配合使用的消防控制室,确保及时发现火灾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第十五条采油厂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程序、内容和要求。

第十六条采油厂应当制定灭火、防火和应急救援预案,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任务分工和协调机制。

第十七条采油厂应当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和权限。

第十八条采油厂应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九条采油厂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报告和处置火灾和其他消防安全事故。

第四章应急预防和处理第二十条采油厂应当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检查和整改工作。

采油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采油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采油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引言消防安全对于采油厂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为了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制度旨在规范采油厂的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火灾事故应急和抢救能力。

二、管理职责1. 采油厂负责人(1)负责制定消防安全目标和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

(2)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3)组织消防演练和应急培训,提高员工的火灾防范意识和处理能力。

(4)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2.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1)负责组织制定、修改和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采油厂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火灾防范和灭火技能。

(3)定期检查采油厂的消防设施和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4)负责组织和协调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当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控制和扑灭。

三、消防设施和设备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采油厂应配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能够及时探测到火灾的发生并发出警报。

(2)系统应定期维护和检修,保证其可靠性和准确性。

2. 灭火设施和设备(1)采油厂应根据火灾的特点和面积配备合适的灭火设施和设备,如灭火器、消防栓等。

(2)灭火设备应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使用。

四、人员培训和演练1. 消防安全培训(1)采油厂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火灾防范意识和处理能力。

(2)培训内容包括火灾的种类和危害、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以及火灾应急逃生等。

2. 消防演练(1)采油厂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测试员工的应急反应和处理能力。

(2)演练应包括火灾报警、疏散和灭火等环节,以增强员工的火灾应急意识和能力。

五、火灾应急处置1. 报警和疏散(1)一旦发现火灾,立即拨打火警电话,并按照预先制定的疏散计划组织员工疏散。

(2)指定专人负责疏导员工,并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2. 管控和灭火(1)采油厂应指定专人负责火灾现场的管控,确保没有人员滞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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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消防安全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气田消防安全管理, 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的方针, 坚持”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和防火负责人制度。

第三条全厂消防工作由厂HSE( 防火) 委员会统一领导。

第四条预防和扑救火灾, 保护气田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对危害气田消防安全的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控告和制止。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第五采气厂所属各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厂HSE( 防火)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环保科, 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消防组织及职责
第六条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

厂属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为本单位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 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工作, 主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 对第一责任人负责, 抓好防火委员会和本单位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并共同履行下列职责:
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它有关消防法规; 确定本单位所属各部门、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公司重点防火单( 部) 位防火负责人,
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
㈡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㈢把消防工作列入生产、经营管理的内容; 认真组织完成年度HSE消防目标管理工作任务;
㈣针对本单位特点, 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宣传教育;
㈤组织防火检查, 消除火险隐患;
㈥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并
定期组织检查、维修, 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

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㈦领导专职或义务消防组织, 定期组织训练;
㈧组织制定防火、灭火方案, 带领职工扑救火灾, 保护火灾现场; 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并向公司对口部门报告;
㈨定期分析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第七条厂要建立HSE(防火)委员会; 主要生产单位要建立防火安全领导
小组; 作业区与班站要建立义务消防组织。

主要生产单位应按规定配备专( 兼) 职消防专干和必要的检测工具、仪器;
第八条厂HSE(防火)委员会应坚持每季召开一次防火例会, 分析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状况, 安排部署工作, 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主要生产单位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月活动一次, 及时组织开展防火安全自查自改工作; 义务消防组织坚持每年开展两次以上教育培训或实际演练活动。

第九条防火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负责履行日常事务、掌握各单位工作动态、收集信息, 按照防火委员会的安排部署, 积极协调、组织落实防火委员
会的精神, 督促基层单位开展各项消防安全工作, 实施消防监督管理。

第十条主要生产单位负责做好管辖范围内的消防工作, 其职责是:
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它有关消防法规, 认真完成厂防火委会下达的工作任务;
㈡建立防火档案, 设置防火标志, 确定火灾危险源( 点) 实行严格管理;
㈢监督班站等基层单位、兼职消防安全人员、员工家属做好消防工作, 指导员工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安全活动;
㈣进行消防宣传, 组织员工制定防火制度措施;
㈤组织防火检查, 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㈥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管理本单位义务消防组织, 并适时开展教育训练;
㈦积极组织火灾扑救, 保护火灾现场, 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第十一条消防主管部门( 质量安全环保科) 的主要职责是:
㈠组织贯彻《消防法》, 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㈡掌握企业主要生产过程的火灾特点, 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的管理, 督促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 确保消防设施完备、消防道路畅通;
㈢组织建立、健全企业义务消防队, 有计划地对全厂员工进行防火、灭火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㈣参加新建、扩建及技改工程有关防火措施、消防设计的”三同时”审查和验收;
㈤负责编制企业专消防器材的配置和采购计划, 负责消防器材的维护和
修理;
㈥制定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生产部位消防灭火预案, 每年至少演练两次;
㈦抓好厂区动火点的现场监护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动火措施, 并按规定到现场进行监护、检查和指导;
㈧组织消防安全检查, 对消防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整改计划;
㈨参加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并统计火灾事故, 分别报油田公司防火委员会办公室和公安消防主管部门;
㈩负责建立和健全本单位防火档案。

第十二条临时性生产建设机构, 应将消防工作作为设计、施工、投运过程中的主要内容, 应建立防火安全组织, 实行责任制管理; 实行经济承包、承租、转租的单位, 要对消防安全负责, 并将消防安全列为签订合同的必备条款。

第十三条灭火抢险工作主要依托第三采气厂专职消防队伍, 加强消防保卫工作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建立由员工组成的义务消防队。

其主要职责是:
㈠学习宣传消防法规, 定期参加消防训练, 参加实地消防演习;
㈡协助本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 进行经常性的防火检查;
㈢教育义务消防队员熟悉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 明确危险点和控制点, 维护本单位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 熟悉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㈣扑救初起火灾, 协助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

第三章火灾预防
第十五条厂属各单位, 应实行内部防火责任制。

按照国家规定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灭火器具。

第十六条各单位要将消防安全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经营活动的重要内容, 做到”同时安排, 同时检查, 同时总结”。

第十七条计划、财务、工程项目管理以及各类工程筹建部门、项目组等建设单位, 应将消防站、消防给水、消防道路、消防配套建设等, 纳入气田建设总体规划, 与其它建设项目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同步建设; 建设单位应将有关工程资料报送公安消防部门进行建筑设计防火审核, 并按国家标准配备和维护消防设施; 消防监督机构负责对新建、扩建、装修工程进行建筑设计防火审核, 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

第十八条安全、生产运行、项目管理等主管部门, 对本系统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有检查、指导、帮助解决问题的责任, 协助基层单位改进消防安全条件。

第十九条厂有关部门应将消防安全纳入宣传教育培训计划, 厂刊、板报要面向员工群众宣传消防法规和知识。

第二十条转岗和就业上岗前的培训教育, 应当有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的内容; 家长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的防火常识教育。

第二十一条消防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专业培训, 学习掌握相应的操作技能, 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维护消防设施, 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备, 不准埋压和圈占消防水源, 不准占用防火间距, 堵塞消防通道。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防火防爆管理规定, 并安放明显的安全标志; 防雷、防静电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测; 防火重点单位消防系统停水、停电、维修道路、切断通讯时, 必须事先通知厂生产运行科和消防管理部门。

第二十四条一旦发生险情, 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采取切实有效的应急预防火灾的措施。

第二十五条禁止在有火灾、爆炸危险性的现场使用明火, 因扩建、改建、大检修等特殊情况需要明火作业的, 必须按照《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气厂施工作业HSE管理细则》办理用火手续, 实施现场监护, 杜绝违章动火;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 必须持证上岗, 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公共娱乐场所建设、改造、装饰与消防设施配套等, 必须符合《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十七条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时, 组织单位在消防设施的配备上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公安保卫、消防监督部门必须及时监督检查, 保证安全。

第四章消防设施与装备
第二十八条各单位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必须与单位建设相配套, 做到统一规划, 同步发展。

第二十九条各单位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器材, 应满足国家及有关行业消防法规、标准规范以及科技进步的要求; 要积极采用和推广成熟的消防新技术、新产品; 加强对现有消防设施的管理, 确保各种消防设备、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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