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务级别,原来是这么分的!
公务员级别划分及职务

公务员级别划分及职务公务员是指在政府组织机构中担任职务并从事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为了规范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和职责分工,各国都会对公务员进行编制和职级的划分。
本文将就公务员级别划分及职务问题进行探讨。
一、公务员级别划分公务员级别划分是根据公务员的资历、能力、经历和职位要求等因素进行评估和分类,以确定其在组织机构中的职位等级。
一般来说,公务员级别划分分为普通公务员、中级公务员和高级公务员三个层次。
1. 普通公务员:普通公务员是指从事一般行政管理等工作的公务员,其职务一般包括处长、科长、办事员等。
普通公务员主要负责管理执行工作,属于公务员队伍中的基层人员。
2. 中级公务员:中级公务员是在普通公务员基础上经过一定年限和考核晋升的人员,其职务一般包括副处长、副科长等。
中级公务员在行政管理上具有一定的决策和领导责任。
3. 高级公务员:高级公务员是在中级公务员基础上经过进一步考核晋升的人员,其职务包括部门主任、局长、处长等。
高级公务员在公共管理中承担着重要的决策和领导职责,对政策制定和组织管理具有较高的影响力。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公务员级别划分的具体标准和名称可能会有所不同,但一般都可以归纳为以上三个层次。
二、公务员职务公务员的职务是指公务员在工作单位中所担任的具体岗位和职责。
公务员职务的设置与具体工作单位相关,在不同的部门和机构中可能有各自独立的职务体系。
以中国政府机构为例,公务员职务一般按照以下层次划分:1. 一般岗位:一般岗位是指公务员从事一般行政管理工作的职位,如科员、办事员、执行员等。
这些岗位主要负责日常事务性工作,是公务员队伍的基层人员。
2. 领导岗位:领导岗位是指公务员在机构中担任领导职务的岗位,如科长、处长、部门主任等。
这些岗位要求公务员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领导经验,负责具体部门或单位的管理和决策。
3. 高级岗位:高级岗位是指公务员在部门或单位中担任高级职务的岗位,如副局长、局长、书记等。
公职人员职位级别表

公职人员职位级别表一、一般行政职位级别1. 基层行政人员基层行政人员是公职人员中最底层的一级,他们负责基层行政工作,包括日常事务管理、文件处理等。
他们通常是一些普通的行政工作人员,不具备决策权和领导能力。
2. 中层行政人员中层行政人员负责部门或单位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等。
他们需要具备较高的管理能力和业务素质,能够协调各方面的工作,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3. 高层行政人员高层行政人员指的是具有一定管理经验和能力的人员,他们通常担任部门或单位的领导职务,负责整体的组织、规划和决策工作。
他们需要具备较高的领导能力和决策能力,能够有效地指导下属,推动工作的发展。
二、专业技术职位级别1. 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是具备一定专业技能的人员,他们通常从事一些基础的技术工作,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能力。
2. 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是在初级人员的基础上,具备更高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的人员。
他们通常从事一些专业技术工作,能够独立完成一些较为复杂的任务。
3.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是在中级人员的基础上,具备更高的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的人员。
他们通常是某个领域的专家,在该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权威性。
三、教育科研职位级别1. 教师教师是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他们通常在学校从事教学工作,负责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2. 科研人员科研人员是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人员,他们通常在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从事科研工作,负责科学研究项目的开展和成果的转化。
四、医疗卫生职位级别1. 医生医生是从事临床医学工作的人员,他们通常在医院从事诊断、治疗和护理工作,负责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
2. 护士护士是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他们通常在医院从事病人的护理和康复工作,负责照顾病人的生活和健康。
五、公安执法职位级别1. 民警民警是从事公安工作的人员,他们通常在派出所从事治安管理和案件侦破工作,负责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公务员级别划分及职务

公务员级别划分及职务公务员作为一种特殊职业群体,按照岗位等级划分为不同级别,每个级别分配相应的职务。
以下是对公务员级别划分及职务的详细说明:一、一级公务员一级公务员是公务员中最高级别的岗位,其职务涉及国家政务决策和重要领导职责。
一级公务员通常担任国家机关部门的领导,例如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各部委的部长级职位等。
二、二级公务员二级公务员是次高级别的岗位,由具有较高经验和专业能力的公务员担任。
二级公务员主要担任部门的主管、副主管职务,以及一些特定领域的专家和顾问。
例如,二级公务员可以担任国务院各部委的副部长、局长等职位。
三、三级公务员三级公务员属于中级级别的岗位,通常是公务员职业生涯的中间阶段。
三级公务员可以担任地方政府各级机构的主管职务,例如市长、县长等。
此外,三级公务员还可以担任一些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高级职位,例如高校校长、医院院长等。
四、四级公务员四级公务员是初级职务级别,通常由新进公务员担任。
四级公务员在职务上起到一定的辅助和支持作用,负责执行、协助和管理工作。
四级公务员在地方政府和部门机构中担任各级普通工作人员的职务,例如科员、助理等。
五、五级公务员五级公务员是最低级别的岗位,属于初级职务。
五级公务员主要负责执行一些基础性、常规性的工作,协助上级公务员完成各项任务。
五级公务员可以担任各级机关的工作人员职务,例如文员、调研员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公务员级别划分及职务仅供参考,实际岗位划分和职务设置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情况需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具体机构的管理要求而定。
总结起来,公务员级别划分及职务从高到低为一级公务员、二级公务员、三级公务员、四级公务员和五级公务员。
不同级别的公务员承担不同的职责,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能,为国家的发展和人民的福祉做出贡献。
公务员职务级别及人为等级的划分

公务员职务、级别及工资等级的划分一、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1、十个综合管理类领导职位:国家级正/副职、省部级正/副职、厅局级正/副职、县处级正/副职、乡科级正/副职2、八个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正/副巡视员、正/副调研员、正/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五档十五级:(以政府和军队为例,不含党委、人大、政协)第一:国家级:国务院总理(一级)国务院副总理(二级)国务院常委(三级)第二:省级干部(部级干部):正省级干部(正部级干部):(四级)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山东省省长、天津市市长)部队正军职干部(如山东省军区司令员、12军军长)副省级干部(副部级干部):(五级)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山东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部队副军职干部(如浙江省警备司令部副司令、31军副军长)第三:地市级干部(厅级干部):正地市级干部(正厅级干部):(六级)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正职干部(如山东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市长)各地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无锡市市长)部队正师职干部(如1军后勤部部长、34师政委)注:以上为高级干部副地市级干部(副厅级干部):(七级)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副职干部(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教育局局长、江宁区区长)各地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苏州市副市长)部队副师职干部(如35师副政委、179旅旅长)第四:县团级干部(处级干部):正县团级干部(正处级干部):(八级)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沈阳市卫生局副局长、浦口区副区长)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扬州市劳动局局长、滨海县县长)部队正团职干部(如105团政委)副县团级干部(副处级干部):(九级)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副处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玄武区卫生局局长)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镇江市民政局副局长、张家港市副市长)部队副团职干部(如105团参谋长)第五:乡级干部(科级干部):乡级正职(正科级):(十级)乡级副职(副科级):(十一级)主任科员:(十二级)副主任科员:(十三级)科员:(十四级)办事员:(十五级)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其各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干部待遇,但不具有行政级别,不属于公务员编制政府各级干部如为上一级党委常委,则其行政级别升一级。
公务员级别及职务档次对照表

公务员级别及职务档次对照表中国的公务员级别分为三大类:国家级正职,省部级正职和厅局级正职。
其中,国家级正职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三级,省部级正职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三级,厅局级正职主要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三级。
国家级正职主要分布在政府机构、政治协商机构、驻外使领馆等部门。
其中除国家级行政领导人员外,还应当包括位于中央政府组织内的各种行政机构的工作人员。
此外,还应当担任省部级的国务院官员、中央政治协商机构的官员、驻外使领馆的官员和其它官员等职务。
省部级正职分布在省级行政机构及其派出机构等部门,此外,还要包括市级政府组织结构、公共事业组织、企业单位等。
省部级正职主要任职于省长、副省长、市长、副市长、县长、副县长、县政府机构、派出机构、企业单位等职务。
厅局级正职服务于县政府和行政机关关系紧密的县乡街道机构,还要包括直辖市的街道或者乡镇街道机构、县级政府机构、派出机构和其它政府机构。
厅局级正职主要任职于街道长、其它街道政府机构职务人员、政府企业、社会团体等。
公务员级别及职务等级档次划分是中国新型公务员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它旨在实施科学管理,将有效地引导公务人员完成政府任务,更好地实现公务员职务能力和职务效率的加强。
国家级正职高级别的档次对应的职务有国家行政机关的领导人员、部委级单位及中央政治协商机构的首席领导人员,中级别对应的职务有省级行政机关的副局级以上的领导人员,以及外交部的公使及其它有关机构的领导人员;初级别档次则对应技术局级以上的领导人员及其它有关机构的副处领导人员。
省部级正职高级别档次对应的职务有省级行政机关的副处室级以上的领导人员;中级别档次则对应的职务有省级行政机关的司局级以上的领导人员;而厅局级正职的高级别档次则对应的职务有县级政府及其直属机构的处级以上的领导人员。
以上就是国家级正职、省部级正职和厅局级正职级别及职务档次的对照表。
从这一级别制度可以看出,中国新型公务员体系建设的目标正在逐步实现,正在有效地推动公务员职务能力。
国家公务员级别划分

国家公务员级别划分公务员有多少个级别,这些级别是怎怎么划分的?想了解的小伙伴看过来,下面由小编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国家公务员级别划分”仅供参考,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内容!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二十七级。
1、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1、国家级正职:一级;2、国家级副职:二级至四级;3、省部级正职:四级至八级;4、省部级副职:六级至十级;5、厅局级正职:八级至十三级;6、厅局级副职:十级至十五级;7、县处级正职:十二级至十八级;8、县处级副职:十四级至二十级;9、乡科级正职:十六级至二十二级;10、乡科级副职:十七级至二十四级;11、股所级正职:十八级至二十六级;12、股所级副职:十九级至二十七级。
2、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与级别的对应关系:1、巡视员:八级至十三级(相当于正厅局级);2、副巡视员:十级至十五级;3、调研员:十二级至十八级(相当于正县处级);4、副调研员:十四级至二十级;5、主任科员:十六级至二十二级(相当于正乡科级);6、副主任科员:十七级至二十四级;7、科员:十八级至二十六级(相当于正村股级);8、办事员:十九级至二十七级。
3、专业技术类公务员。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分为十一个层次。
通用职务名称由高至低依次为:一级总监、二级总监、一级高级主管、二级高级主管、三级高级主管、四级高级主管、一级主管、二级主管、三级主管、四级主管、专业技术员。
4、行政执法类公务员。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分为十一个层次。
通用职务名称由高至低依次为:督办、一级高级主办、二级高级主办、三级高级主办、四级高级主办、一级主办、二级主办、三级主办、四级主办、一级行政执法员、二级行政执法员。
5、军队的职称级别(军衔)分为: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四级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
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公务员的“职务”、“职务层次”和“级别”

公务员的“职务”、“职务层次”和“级别”1.《公务员法》第十四条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是指在机关中履行决策、组织、指挥、协调、监督等综合管理的公务员。
如省级人民政府的省长。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是指在机关中履行专业技术职责的公务员。
如公安机关中的法医。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是指在工商、税务、质检等机关,履行行政监管、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察等执法职责的公务员。
其他类公务员,是指国家根据实际需要在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公务员以外单独设立的特殊职务类别的公务员。
如法官、检察官、警察。
2.《公务员法》第十六条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考公务员考进去的一般都是非领导职务,但是在中国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划分不是绝对的,一个公务员在非领导职务上干得非常出色的话,是有可能转变成领导职务的]这一条写的不是公务员的具体“职务”,而是“职务层次”。
大家(包括我在内)经常把公务员的“职务层次”混同成“级别”,其实在《公务员法》中“职务”、“职务层次”、“级别”三者是分开的,各有所指。
上面的第十六条实际上省略了非领导职务层次的列举,如果将其补充完整,就是:第十六条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正职、乡科级副职。
这样一来就可以清楚地看到:仅就“职务层次”而言,领导职务分10级,非领导职务分6级。
3.《公务员法》第十七条机构规格设置确定。
士毕业进去]、副主任科员[硕士毕业进去]、科员[本科毕业进去]、办事员。
[但是硕士在读期间拿本科证去考公务员,进去之后还是科员的编制,硕士毕业之后理论上应该晋级,但如果没有编制就只能等着]这一条写的才是公务员的“职务”。
巡视员、调研员等等说的都是“职务”,而“职务”对应的是16条的“职务层次”,比如巡视员对应的是厅局级正职、副巡视员对应的是厅局级副职,等等以此类推。
公务员职级级别一览表

公务员职级级别一览表公务员是指在政府部门从事行政管理、文职等工作的人员。
公务员职级级别是根据其职务等级、工作经验、能力水平以及绩效等方面进行划分的。
不同级别的公务员对应不同的职权和职责,级别的提升也意味着相应的晋升和福利待遇的提高。
下面是公务员职级级别一览表:一、国家级职级1. 国家公务员正部长级(职位代表:国务院组成部门部长);2. 国家公务员副部长级(职位代表:国家公务员系统中的副部级干部);3. 国家公务员巡视员级(职位代表:国家公务员系统中的正部级干部);4. 国家公务员司局级(职位代表:国家公务员系统中的副厅级干部);5. 国家公务员科员级(职位代表:国家公务员系统中的正科级干部)。
二、省级职级1. 省级公务员正厅级(职位代表:省级政府部门厅级干部);2. 省级公务员副厅级(职位代表:省级政府部门副厅级干部);3. 省级公务员正处级(职位代表:省级政府部门正处级干部);4. 省级公务员副处级(职位代表:省级政府部门副处级干部)。
三、市级职级1. 市级公务员正局级(职位代表:市级政府部门正局级干部);2. 市级公务员副局级(职位代表:市级政府部门副局级干部);3. 市级公务员正科级(职位代表:市级政府部门正科级干部);4. 市级公务员副科级(职位代表:市级政府部门副科级干部)。
四、县级职级1. 县级公务员正县级(职位代表:县级政府部门正县级干部);2. 县级公务员副县级(职位代表:县级政府部门副县级干部);3. 县级公务员科员级(职位代表:县级政府部门科员级干部)。
五、乡镇级职级1. 乡镇公务员正乡级(职位代表:乡镇政府部门正乡级干部);2. 乡镇公务员副乡级(职位代表:乡镇政府部门副乡级干部);3. 乡镇公务员科员级(职位代表:乡镇政府部门科员级干部)。
以上就是公务员职级级别一览表的详细内容。
不同级别的公务员在工作岗位上承担不同的职责和任务,同时也享受着相应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公务员职级的晋升往往需要通过选拔考试或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评估,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才能获得级别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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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职务级别,原来是这么分的!
一、公务员级别的概念
公务员除了其所任职务以外,还有级别。
公务员的级别高低,既体现公务员所任职务的等级高低、责任轻重和职位难易程度,又反映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等素质条件和工作状况。
这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一个特色。
各国公务员都有级别,但确定级别的依据和级别所反映的内容不尽相同。
在美国等实行职位分类的国家,公务员级别反映的是公务员所在职位的责任轻重和难易程度,与公务员本身的资历条件无关,级别不随人变化。
责任轻重和难易程度相同的职位划入同一级职位,职位的工作任务和责任不变,级别也不变。
而在实行品位分类的国家,公务员的级别主要反映公务员本身的学历、资历等条件,级别随人走,同一职位可由级别不同的人来担任。
我国公务员的级别,既考虑了职位分类的因素,又吸取了我国传统的官员品位制度、干部等级制度以及现代品位分类的因素。
二、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曾经规定,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分别是:(一)国务院总理:一级;(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1993年9月发布的《关于中国共产党机关参照试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实施意见》,党的机关工作者的级别划分,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执行。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1)中央总书记,中央政治局常委:一级;
(2)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书记:二至三级;
(3)中央各部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书记,中纪委副书记:三至四级;
(4)中央各部副部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副书记、常委,中纪委常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四至五级;
(5)中央各部局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各部部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书记,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副书记,巡视员:五至七级;
(6)中央各部副局长,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各部副部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副书记,地、盟(市、州、直辖市的区)委委员(常委),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常委,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纪委书记,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7)处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各部部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书记,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纪委副书记,调研员:七至十级;
(8)副处长,地(市、州、盟、直辖市的区)委各部副部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副书记、常委,地、盟(市、州、直辖市的区)纪委委员(常委),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书记,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9)科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各部部长,乡(镇)党委书记,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副书记,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10)副科长,县(市、旗、省辖市的区)委各部副部长,乡(镇)党委副书记,县(市、旗、省辖市的区)纪委常委,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11)科员:九至十四级;
(12)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另外,各级党的机关中与上述职务相对应的其他职务,也适用上述规定。
本法规定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但没有对具体的对应关系作出规定,这就为改革留下了空间。
根据有关部门设想的新的级别设置方案,将来要增加级别数量,扩大相邻职务层次的交叉对应幅度,同时体现向基层倾斜的指导思想。
我国92%的公务员,其职务层次处于主任科员以下,因此职务层次越低,与级别的交叉对应幅度应当越大。
三、公务员级别的功能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的级别,影响公务员工资的作用不大,级别的激励功能较弱,公务员感觉不到级别的激励功能。
而根据本条规定,公务员级别与公务员的职务一起构成了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目前我国实行的公务员待遇体制,比较强调职务。
按照现在的体制,工资、住房、医疗、交通等福利待遇都与职务高低挂钩,但从职务升迁上讲,每个单位的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都是有限的,担任主要领导职务的更少,而这就使得许多人都去跑官、要官、买官,不利于干部队伍建设。
在实行职务晋升制度的同时,根据工龄、业绩等因素,确定公务员的级别晋升制度,并与工资、福利等待遇挂钩,就可以充分照顾到大多数公务员的利益,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四、确定公务员级别的根据
本条规定,公务员的级别根据所任职务及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
具体来说,在确定公务员级别时,应考虑如下因素:
(1)公务员所担任的职务,包括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
职务决定公务员的级别范围(可能的最高级别与最低级别),每一职务对应一定范围的级别。
(2)公务员的资历。
同一职务层次的公务员,工作年限长、学历高的,级别也高。
(3)级别的晋升与德才表现、工作实绩相联系。
根据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公务员定期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级别的工具。
公务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有可能受到降级的处分。
五、同一职务上可以按照国家规定晋升级别
如前所述,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指公务员的职务对应一定的级别范围,这种对应并非一一对应,同一个公务员职务可以对应多个级别,具体对应哪一个级别,要根据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来确定。
因此,公务员如果德才兼备,有工作实绩,或者资历有提高,即使公务员的职务没有晋升,也可以晋升其级别。
而由于级别与职务一样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和其他待遇的依据之一,这对于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克服“官本位”的思想具有重要意义。
本法的规定,使得公务员的级别成为公务员职业发展的重要台阶,除了职务晋升之外,级别晋升也是公务员职业发展的一条重要渠道。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公务员:在中国,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二十七级。
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一) 国家级正职:一级
(二) 国家级副职:二级至四级
(三)省部级正职:四级至八级
(四)省部级副职:六级至十级
(五) 厅局级正职:八级至十三级
(六) 厅局级副职:十级至十五级
(七) 县处级正职:十二级至十八级
(八) 县处级副职:十四级至二十级
(九)乡科级正职:十六级至二十二级
(十)乡科级副职:十七级至二十四级。
(十一)社区或驻村干部:二十五级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一) 巡视员:八级至十三级;(相当于正厅局级)
(二) 副巡视员:十级至十五级;
(三) 调研员:十二级至十八级;(相当于正县处级)
(四) 副调研员:十四级至二十级;
(五) 主任科员:十六级至二十二级;(相当于正乡科级)
(六) 副主任科员:十七级至二十四级;
(七) 科员:十八级至二十六级;(本科生大专生)
(八) 办事员:十九级至二十七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