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和非上市公司的并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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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程序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程序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程序是怎样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司之间的兼并收购成为了一种常见的商业行为。

而对于上市公司而言,收购非上市公司不仅可以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竞争力,还有可能实现资产配置和战略布局的优化。

本文将会详细介绍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的程序及相关内容。

一、确定收购意向与筛选目标公司上市公司首先需要明确自身的发展战略和目标,判断是否有兼并收购非上市公司的需求。

该需求通常与市场扩张、技术引进、并购并表、资源整合等因素相关。

接下来,上市公司会通过市场调研、业务对接等手段筛选出符合自身需求和条件的目标公司,包括非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市场地位、管理层、股东结构等多个方面。

二、进行尽职调查尽职调查是上市公司在收购非上市公司前的重要环节。

通过尽职调查,上市公司可以对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法律风险、资产负债状况、合规性等进行全面评估,防范潜在风险。

尽职调查通常包括财务尽职调查、法律尽职调查、商业尽职调查等多个方面,其中财务尽职调查是重中之重,通常针对目标公司的财务报表、财务指标、税务情况等进行详细分析。

三、起草并签署意向书在确定收购目标后,上市公司与目标公司通常会签署意向书,明确双方的收购意向、交易价格、交易方式等。

意向书通常是一份非正式的协议,可以为后续的正式合同奠定基础。

在签署意向书之前,双方通常会进行谈判,以达成一致,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起草并签署正式合同在经过意向书阶段的洽谈后,上市公司与目标公司之间将会起草并签署正式的合同,例如股权转让协议、资产购买协议等。

合同中通常会包括双方的权益分配、交割条件、交割方式、风险分担、合同解除条件等条款,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在正式合同签署之前,双方可能需要进行多轮磋商和修改,以达成最终的一致。

五、报备及审核在正式合同签署之后,上市公司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证券监管部门提交相关的报备材料,并等待监管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在审核过程中,监管部门会对上市公司的资格、合规性进行评估,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中 国法下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合并与收购

中 国法下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合并与收购

中国法下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合并与收购在当今的商业世界中,公司的合并与收购已成为企业发展和战略布局的重要手段。

在中国的法律框架下,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合并与收购有着独特的规则和特点,涉及众多法律条款、监管要求以及复杂的操作流程。

一、合并与收购的概念及类型合并通常指两家或多家公司通过法定程序整合为一家公司的行为。

收购则是指一家公司通过购买另一家公司的股权或资产,以获得对其的控制权。

在实践中,合并与收购的类型多种多样。

常见的有横向合并,即处于同一行业、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的企业之间的合并;纵向合并,指处于生产经营不同阶段的企业之间的合并;还有混合合并,是指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企业之间的合并。

对于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而言,其合并与收购的动机和目的也有所不同。

上市公司可能更侧重于通过并购实现规模扩张、提升市场份额、增强行业竞争力等;非上市公司则可能希望借助与上市公司的合并或被收购,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提升品牌知名度、实现规范化管理等。

二、中国法律框架下的相关规定在中国,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合并与收购活动受到《公司法》、《证券法》、《反垄断法》等多部法律法规的约束。

《公司法》对公司合并的程序、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例如,公司合并需要经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等。

《证券法》则重点规范了上市公司的收购行为,包括收购的信息披露、要约收购的程序和要求等。

《反垄断法》旨在防止合并与收购可能导致的垄断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此外,还有一系列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合并与收购中的具体问题进行了细化和补充。

三、上市公司的合并与收购上市公司由于其公众性和对资本市场的影响,其合并与收购受到更为严格的监管。

(一)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在进行合并与收购时,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包括交易的目的、交易对方的情况、交易价格、支付方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等。

这有助于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防止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

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程序是怎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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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程序是怎样的呢1: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及市场竞争的加剧,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已经成为企业实现战略布局、资源整合和综合实力提升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对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的程序进行详细介绍。

二、尽职调查阶段1.确定目标公司1.1 调研行业及市场情况1.2 分析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和业绩1.3 评估目标公司的价值和潜在风险2.签署保密协议2.1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2.2保护信息的安全性和私密性2.3对违约行为的处理措施3.进行尽职调查3.1审核目标公司的财务报表和业务情况3.2核查目标公司的合规性和知识产权状况3.3了解目标公司的员工情况和劳动合同4.编制尽职调查报告4.1对目标公司风险与合规状况进行评估4.2分析目标公司的资产负债状况和盈利能力4.3给出收购的价值和合理价格建议三、谈判协议阶段1.确定谈判策略和目标1.1明确收购的目的和战略意图1.2制定合理的价格和条件1.3确定支付方式和结构2.起草谈判协议2.1约定双方的权益和义务2.2界定交易的范围和内容2.3规定支付方式和条件3.进行谈判和讨论3.1就价格和条件进行协商3.2解决分歧和矛盾3.3达成一致并签署协议四、审批阶段1.内部审批1.1公司董事会审议1.2股东大会审议1.3监事会审议2.监管审批2.1提交相关文件和申请表2.2接受监管机构的调查和审查2.3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和许可五、支付和结算阶段1.确定支付方式和时间1.1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1.2约定支付的时间和方式2.进行支付和结算2.1支付收购款项2.2完成交割手续3.办理公司过户手续3.1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3.2办理有关财务和税务登记手续六、附件1.尽职调查报告2.谈判协议书3.审批文件和申请表4.支付凭证和交割单据七、法律名词及注释1.股权收购:指以股权作为收购标的的交易行为。

2.尽职调查:指在收购前对目标公司的资产、负债、业务、风险等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估。

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程序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程序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程序是怎样的一、引言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是一种常见的商业行为,旨在通过收购方式实现企业发展战略的扩展与提升。

本文将着重探讨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公司的程序及要点。

二、尽职调查在进行收购之前,上市公司需要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以评估被收购公司的价值与潜力。

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业务模式、市场竞争力、法律合规性等方面的调查,旨在获取充分的信息,为后续谈判和交易决策提供依据。

三、收购意向书尽职调查完成后,上市公司可以向非上市公司发出收购意向书,表达收购的意愿和条件。

收购意向书通常包括双方公司的基本信息、收购价格、交易结构、交易条件等内容,旨在引发双方进一步的洽谈和磋商。

四、谈判与协议签署收购意向书得到接受后,进入谈判与协议签署阶段。

双方将围绕收购价格、支付方式、交易条件等进行详细磋商,并最终达成收购协议。

收购协议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交易标的:明确被收购公司的股权份额、资产或业务范围等。

2. 收购价格及支付方式:确定收购价格、交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可能包括现金、股权或其他交换物。

3. 条款附加条件:如反垄断审批、股东大会批准、法律尽职调查等,确保交易符合法律和监管要求。

4. 保证与承诺:双方对关键问题给予保证,并对潜在风险作出承诺。

5. 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规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仲裁或诉讼。

典型的协议包括股份购买协议、资产购买协议或合并协议等,具体形式将根据收购的具体情况而定。

五、监管审批在签署协议后,上市公司需要向相关监管机构递交收购申请,获得必要的审批。

这通常包括国家市场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银行等机构的审核与批准。

监管审批的时间会因地区、行业和交易规模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六、公告与股东大会批准在监管审批完成后,上市公司需要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收购事宜,并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就收购事宜征求股东的意见和批准。

股东大会的决议通常需要获得过半数以上的股东通过。

上市和非上市公司的并购程序

上市和非上市公司的并购程序

上市和非上市公司的并购程序模板一:上市公司并购程序1. 引言本文档详细说明了上市公司并购的程序和流程,旨在相关公司和业务人士理解和实施并购交易。

2. 前期准备2.1 公司内部决策- 集团战略会议:确定并购战略- 董事会决策:批准并购计划2.2 寻找潜在目标公司- 市场调研:确定行业和目标公司类型- 潜在目标公司筛选:考虑关键因素如财务状况、市场份额等- 进一步尽职调查:深入了解目标公司的经营状况、风险等2.3 商业尽职调查- 财务尽职调查- 法律尽职调查- 税务尽职调查- 市场尽职调查- 风险尽职调查3. 签署谅解备忘录(MOU)- MOU的目的和作用- MOU的内容和条款4. 签订意向协议- 意向协议的目的和作用- 意向协议的内容和条款5. 完善交易结构和条件- 交易结构的设计:股权交易、资产并购等- 交易条件的商议:价格、支付方式、交易条款等6. 申请监管批准- 提交申请资料- 监管机构审查和审核7. 签署正式协议和文件- 协议的内容和条款- 公司董事会批准和签字8. 完成交割和支付- 资金的支付- 股权的转让- 交割文件的签署9. 后期整合- 人力资源整合- 业务整合- 市场整合10. 结束并购交易附件:- 目标公司的财务报表和相关文件- 尽职调查报告- 监管批准文件法律名词及注释:1. 并购:指企业利用资本市场、产权市场和金融市场等渠道而进行的一项企业对企业的合并与收购交易,包括股权交易和资产并购。

2. 董事会:指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公司股东选举产生,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和监督管理工作。

3. 尽职调查:指买方对目标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风险等方面进行深入调查和分析的过程。

4. 监管批准:指进行并购交易时需要向相关监管机构提交申请,并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或许可。

模板二:非上市公司并购程序1. 引言本文档详细说明了非上市公司并购的程序和流程,以相关公司和业务人士理解和执行并购交易。

2. 前期准备2.1 公司内部决策- 股东会决策:批准并购计划- 董事会决策:确定并购战略2.2 寻找潜在目标公司- 市场调研:确定行业和目标公司类型- 目标公司筛选:考虑关键因素如财务状况、竞争力等- 进一步尽职调查:全面了解目标公司的经营状况、风险等2.3 商业尽职调查- 财务尽职调查- 法律尽职调查- 税务尽职调查- 市场尽职调查- 风险尽职调查3. 签署谅解备忘录(MOU)- MOU的目的和作用- MOU的内容和条款4. 签订意向协议- 意向协议的目的和作用- 意向协议的内容和条款5. 完善交易结构和条件- 交易结构的设计:股权交易、资产并购等- 交易条件的商议:价格、支付方式、交易条款等6. 申请相关批准和许可- 向相关主管机关提交申请材料- 相关机构的批准和审核7. 签署正式协议和文件- 协议的内容和条款- 公司董事会批准和签署8. 完成交割和支付- 支付交易款项- 股权转让和过户- 签署交割文件9. 后期整合- 人力资源整合- 业务整合- 市场整合10. 结束并购交易附件:- 目标公司的财务报表和相关文件- 尽职调查报告- 相关批准和许可文件法律名词及注释:1. 并购:指企业通过收购或合并等方式,实现资源整合和优化,以达到经济规模和实力的扩大,提升市场竞争力的经营活动。

中 国法下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合并与收购

中 国法下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合并与收购

中国法下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合并与收购在咱们国家的商业世界里,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合并与收购那可真是一场精彩绝伦的大戏!先来说说这上市公司吧。

您知道吗?我之前有个朋友在一家上市公司工作,他们公司就准备收购一家非上市公司。

这消息一出来,整个公司那是又紧张又兴奋。

紧张的是,这收购可不是闹着玩儿的,一旦搞砸了,对公司的影响可大了去了。

兴奋的是,如果成功了,公司的规模、业务范围那可都得大大扩展。

这上市公司在合并与收购的过程中,那可是有一堆的规矩和程序要走。

首先得经过层层审批,董事会、股东大会,一个都不能少。

而且还得向证监会报告,把各种资料准备得妥妥当当,就跟学生准备期末考试一样,不敢有丝毫马虎。

这中间要是有一点儿差错,那可就麻烦大了。

再说说非上市公司。

有一次我去一家非上市公司参观,他们正面临被收购的情况。

员工们那心情啊,真是五味杂陈。

一方面担心自己的工作会不会受到影响,另一方面又期待着新的机遇。

这非上市公司在被收购的过程中,就像是在黑暗中摸索的孩子,不知道未来会怎样。

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合并与收购,涉及到的东西那可多了去了。

比如说资产评估,这就像是给公司做一个全面的体检,看看它到底值多少钱。

还有财务审计,要把公司的每一笔账都查得清清楚楚,不能有一点儿猫腻。

还有啊,人员整合也是个大问题。

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企业文化、管理方式可能都不一样。

就像两个人谈恋爱,得慢慢磨合,才能走到一起。

如果磨合不好,那可容易出乱子。

另外,市场反应也很重要。

一旦有合并与收购的消息传出,股票市场那可是风起云涌。

投资者们的心情就像坐过山车一样,一会儿兴奋,一会儿紧张。

总之,在中国法下,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合并与收购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

它需要各方的智慧、勇气和耐心。

就像一场漫长的马拉松,只有坚持到最后的人,才能赢得胜利。

希望每一次的合并与收购,都能带来更好的发展,让咱们国家的经济越来越强大!。

中 国法下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合并与收购

中 国法下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合并与收购

中国法下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合并与收购在当今的商业世界中,合并与收购(M&A)已成为企业发展和战略布局的重要手段。

在中国的法律框架下,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的合并与收购有着各自的特点和规则。

上市公司由于其公众性和严格的监管要求,合并与收购的过程相对复杂。

首先,在信息披露方面,上市公司必须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公众披露与合并收购相关的重大信息,包括交易的目的、交易对方、交易价格、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的影响等。

这不仅是对投资者的保护,也是维护证券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重要举措。

其次,上市公司的合并与收购往往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比如,可能需要获得证券监管机构的批准,以确保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防止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另外,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相对复杂,可能存在众多的中小股东。

在合并收购过程中,如何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通常,需要通过股东大会的表决来决定交易的进行,并且要确保表决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而非上市公司在合并与收购方面,则相对灵活一些。

信息披露的要求相对较低,审批程序也相对简单。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非上市公司的合并收购就可以随意进行。

在交易过程中,同样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合同法、公司法等。

对于非上市公司来说,估值是合并收购中的一个关键环节。

由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没有公开市场交易价格,因此需要通过合理的评估方法来确定其价值。

常见的评估方法包括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和市场法等。

在选择评估方法时,需要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和交易的目的,以确保估值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此外,在非上市公司的合并收购中,尽职调查也非常重要。

收购方需要对目标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法律风险等进行全面的调查和了解,以便做出明智的决策。

无论是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合并收购的动机和目的通常包括实现协同效应、扩大市场份额、获取新技术或资源、实现多元化经营等。

然而,合并收购并非总是一帆风顺,也存在着各种风险和挑战。

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子公司的操作流程

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子公司的操作流程

上市公司收购非上市子公司的操作流程一、确定收购目标上市公司需要确定收购的非上市子公司目标。

这个目标应该与上市公司的战略目标相一致,并且有助于上市公司的业务拓展或增加价值。

二、进行尽职调查在确定收购目标后,上市公司需要进行尽职调查。

这包括对非上市子公司的财务状况、业务模式、市场竞争力、法律风险等方面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评估。

尽职调查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上市公司能够全面了解收购目标,并在交易中获得最大的利益和保障。

三、谈判并签订意向协议在完成尽职调查后,上市公司需要与非上市子公司进行谈判,并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双方可以根据尽职调查的结果,确定收购价格、交易方式、股权结构等具体事项,并签订意向协议。

意向协议是双方达成的初步协议,其中包括了收购的基本条款和条件,但还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申请审批并签订正式协议在签署意向协议后,上市公司需要向相关监管部门申请收购审批。

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上市公司可能需要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或许可。

同时,双方还需要进一步商讨并签订正式的收购协议,该协议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进行股权交割和支付款项在获得相关审批后,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子公司可以进行股权交割。

上市公司将支付购买股权的款项,并完成股权过户手续。

此过程需要遵守相关法律和监管要求,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六、整合和运营管理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需要进行整合和运营管理。

这包括整合双方的资源和人员,优化业务结构和流程,并对非上市子公司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上市公司需要制定合理的整合计划,确保收购能够顺利实施,并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和战略目标。

七、监督和评估上市公司在收购完成后需要进行监督和评估,以确保收购的效果和预期目标的实现。

上市公司可以通过对非上市子公司的财务报告、经营情况和市场表现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此外,上市公司还可以通过持续的沟通和交流,与非上市子公司共同协作,实现双方的合作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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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市公司的并购程序
1.并购前的工作。

●并购双方中的国有企业,兼并前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报政
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可;
●并购双方中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并购前必须经过所有者讨论,职工
代表会议同意,报有关部门备案;
●并购双方的股份制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并购前必须经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讨论通过,并征求职工代表意见,报有关部门备案。

2.目标企业在依法获准转让产权后,应到产权交易市场登记、挂牌交易所备有《买方登记表》和《卖方登记表》供客户参考。

●买方在登记挂牌时,除填写《买方登记表》外,还应提供营业执照
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受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卖方登记挂牌时,应填写《卖方通知书》,同时,还应提供转让方
及被转让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转让方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或受托人的授权委托书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转让方和转让企业董事会的决议。

如有可能,还应提供被转让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

对于有特殊委托要求的客户,如客户要求做广告、公告,以招标或拍卖方式进行交易,则客户应与交易所订立专门的委托出售或购买企业的协议。

3.洽谈。

经过交易所牵线搭桥或自行找到买卖对象的客户,可在交易所有关部门的协助下,就产权交易的实质性条件进行谈判。

4.资产评估。

双方经过洽谈达成产权交易的初步意向后,委托经政府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对目标企业进行资产评估,资产评估的结果可作为产权交易的底价。

5.签约。

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由并购双方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的人员签订企业并购协议书,或并购合同。

●在交易所中,一般备有两种产权交易合同,即用于股权转让的《股
权转让合同》和用于整体产权转让的《产权转让合同》,供交易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参考。

●产权交易合同一般包括如下条款:交易双方的名称、地址、法定代
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姓名、产权交易的标的、交易价格、价款的支付时间和方式、被转让企业在转让前债权债务的处理、产权的交接事宜、被转让企业员工的安排、与产权交易有关的各种税负、合同的变更或解除的条件、违反合同的责任、与合同有关的争议的解决、合同生效的先决条件及其他交易双方认为需要订立的条款。

6.并购双方报请政府授权部门审批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目标公司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购企业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并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法人变更登记。

7.产权交接。

购双方的资产移交,需在国有资产管理局、银行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协议办理移交手续,经过验收、造册,双方签证后,会计
据此入账。

目标企业未了的债券、债务,按协议进行清理,并据此调整账户,办理更换合同债据等手续。

8.发布并购公告。

将兼并与收购的事实公诸社会,可以在公开报刊上刊登,也可由有关机构发布,使社会各方面知道并购事实,并调整与之相关的业务。

在我国,上市公司的兼并程序如下:
1.选择目标公司,做出并购决策,拟定并购计划,聘请有关专家担任并购顾问,筹措资金,并且要做好保密工作。

2.收购上市公司不超过5%的发行在外普通股。

3.进一步收购,当直接或间接持有目标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达到5%时,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目标公司、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做出书面报告并公告。

这不包括因公司发行在外的普通股数量减少,致使法人持有该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普通股的情况。

在做出此报告并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和做出报告前,不得在直接或间接买入或卖出该种股票。

4.之后,持有目标公司股票的增减变化每达该种股票发行在外总额的2%时,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目标公司、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做出书面报告并公告。

在做出此报告并公告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和做出报告前不得再进行直接或间接买入或卖出该种股票。

5.在发出收购要约前向证监会做出有关收购的书面报告。

6.当按步骤5收购目标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达到30%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向目标公司所有股票持有者发出收购要约,并以货币付款方式收购股票。

购买价格取在收购要约发出前12个月内收购要约人购买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与在收购要约发出前30个工作日内该种股票的平均市场价格中较高的一种价格。

在发出收购要约前,不能再行购买该种股票。

7.在发出收购要约的同时,向受要约人、证券交易所提供本身情况的说明和与该要约有关的全部信息,并保证材料真实、准确、完善、不产生误导。

收购要约的有效期不得少于30个工作日,自收购要约的发出之日起计算。

自收购要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收购要约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

而且,收购要约的全部条件适用于同种股票的所有持有人。

8.收购要约发出后,主要要约条件改变的,收购要约人应当立即通知所有受要约人,通知可以采用新闻发布会、登报或者其它传播方式。

收购要约人在要约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不得以要约规定以外的任何条件购买该种股票。

预受收购要约的受要约人有权在收购要约失效前撤回对该要约的预受。

9.收购要约期满,收购要约人持有的普通股未达到目标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总数的50%的,为收购失败。

10.收购要约人除发出新的收购要约外,其后每年购买的该种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不得超过该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总数的5%。

11.收购要约期满,收购要约人持有的普通股达到该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总数的75%以上的,该公司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交易。

12.收购要约人要约购买股票的总数低于预受收购要约的总数时,收购要约人应当按照比例从所有预受收购要约的受要约人中购买该股票。

13.收购要约期满,收购要约人持有的股票达到该公司股票总数的90%时,其余股东有权以同等条件向收购要约人强制出售其股票。

14.收购后的管理。

办理完各种必须的手续后,对目标公司进行重组或改造,或任何其它合法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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