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教师教学比赛的通知 .doc

合集下载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一届全省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暨国赛选手遴选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一届全省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暨国赛选手遴选的通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一届全省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暨国赛选手遴选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5.17•【字号】晋人社办函〔2018〕188号•【施行日期】2018.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第一届全省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暨国赛选手遴选的通知晋人社办函〔2018〕188号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技工院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第一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29号精神要求,进一步提高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的“第一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省赛阶段比赛并遴选参加全国大赛选手,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5月至7月举办山西省第一届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以下简称“大赛”)。

现将大赛有关事项印发给你们,请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大赛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山西冶金技师学院协办。

大赛设9个竞赛项目,7月中旬完成省赛阶段比赛和遴选参加全国大赛选手。

本次大赛成绩作为我省技工院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必备条件之一,即申报职称评审必须是省赛合格的教师。

同时,依据我省技工教育教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办法,评选“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技工院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充分调动本地区技工院校教师参赛积极性,激发教师教育教学热情,切实提高教师职业能力,要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好院校初赛和选手推荐、参赛资料审核报送工作。

同时,为保证省赛的公正性和权威性,请各技工院校做好大赛评审专家的组织推荐工作,并为评审专家参与评审培训活动提供便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所推荐评审专家经组委会审核合格将作为我省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建设、项目评审专家库成员,并从中选拔本次大赛评审专家和推荐全国大赛评审专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一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一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一届全国技工院校教
师职业能力大赛决赛的通知
【法规类别】人事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人社厅函[2018]221号
【发布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日期】2018.08.27
【实施日期】2018.08.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一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决赛的通知
(人社厅函〔2018〕2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技工教育“十三五”规划》(人社部发〔2016〕12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第一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29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9月15-21日在广东省广州市举办第一届全国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决赛。

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一、参加人员
(一)各省级人社部门职业能力建设处或技工教育管理处主要负责同志、领队和选手,每省份不得超过15人(以下简称“各省级代表队”);
(二)评审专家,每省份2人,人选另行通知。

二、日程安排。

关于开展第二届课堂教学大比武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二届课堂教学大比武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二届课堂教学大比武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教办、县直及民办各小学:
根据局工作要求,2018年续开展第二届课堂教学大比武活动,活动要求与第一届相同(人人参与,各科都开展),请各单位做好计划,认真开展活动,本学期完成初赛和复赛,县级决赛时间另行通知。

小学教研室
2018.3.20
各单位:
从本学期开始,各单位继续组织教师深入开展课堂教学大比武活动,大约一个多月时间的听评研,推选出各科参加镇级复赛的人选。

镇教研室组织复赛,择优推荐优秀人员,参加县级决赛。

(请各单位一定要认真组织该项活动)
堽城镇教研室
2018.3.20。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陕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关于举办陕西高等学校第四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陕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关于举办陕西高等学校第四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陕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关于举办陕西高等学校第四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5.22•【字号】陕教师办〔2018〕14号•【施行日期】2018.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陕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关于举办陕西高等学校第四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各有关高等学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提升广大高校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省教育厅、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决定举办陕西高等学校第四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

一、竞赛宗旨以加强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和能力训练为着力点,充分发挥教学竞赛在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中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激发广大青年教师更新教育理念和掌握现代教学方法的热情,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专业化教师队伍,推动我省高等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

二、竞赛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广泛参与和层层择优选拔;坚持注重教学基本功和实际应用能力;坚持程序严谨、规范。

三、组织领导本次竞赛由省教育厅、省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主办,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大学承办,西安交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安理工大学协办。

(一)成立教学竞赛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协调教学竞赛活动。

(二)成立教学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组织竞赛活动。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竞赛评审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

1.办公室设在西北大学教师发展中心,负责本次竞赛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2.成立教学竞赛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次竞赛的评审工作。

其成员由组委会推荐的高校相关专业的全国和省级教学名师,以及知名教授组成。

每个组别由7名评委组成,4个组别共计28名。

3.成立教学竞赛监督委员会,负责全程监督竞赛活动。

学科教学案例评比活动的通知

学科教学案例评比活动的通知

学科教学案例评比活动的通知同学们:大家好!为了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学习,提高学科教学水平,我校决定举办学科教学案例评比活动。

现将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目的:通过教学案例的共享和评比,激发教师的教学创新意识和教育教学研究的热情,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科教学。

二、活动内容:1.提交教学案例。

请各位教师选择自己的一节精品课,总结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效果等方面的亮点,撰写教学案例。

案例内容应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准备、教学手段、教学过程、教学评价等,字数不低于1000字。

2.评审和展示。

学校将成立专家评审团,由专家组成,负责对提交的教学案例进行评审和打分。

评审结果将在评比活动总结会上公布,并优秀教学案例将在学校网站上展示。

3.现场交流。

评比活动结束后,将组织交流会,各位教师可就自己的教学案例进行介绍和分享,与其他教师互相学习与讨论。

三、活动时间:1.教学案例提交截止时间:XX年XX月XX日2.评审时间: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日3.评比活动总结会和交流会:XX年XX月XX日四、活动要求:1.教学案例内容要真实、准确、客观,展现自己在教学过程中的创新与实践。

2.教学案例撰写要遵循学校规定的格式要求,包括字数、标题、文字排版等。

3.参与评比的教师一经提交案例,表示同意无偿授权学校将其优秀案例用于教学研究与宣传,包括但不限于学校网站、校刊等。

五、奖励:1.评比活动将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并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2.获奖教师将有机会代表学校参加市级教学案例评比,并获得市级相关奖励。

六、其他事项:教务处。

关于教师参加各类竞赛和教科研工作的管理办法

关于教师参加各类竞赛和教科研工作的管理办法

关于教师参加各类竞赛和教科研工作的管理办法
各部(处):
按照《关于印发<“好老师”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为提高我校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竞赛能力和科研能力,使教师专业发展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推动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加人员
工作满1年的教师职称系列人员。

二、具体要求
1.项目类别
第一类:信息化教学设计、课堂教学大赛、信息化实训教学设计、微课设计与应用、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班主任基本功比赛(限班主任);
第二类:课题研究;
第三类:论文。

2.项目要求
第一类:教师三年内至少参加1个项目且获得丹阳市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省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以教育行政部门或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或获奖通知)为准。

第二类:课题研究。

教师五年内至少主持或参与1个课题研究。

校级课题需作为主持人,市级及以上课题需作为课题组主要成员(前5名)。

第三类:论文。

教师1年内至少有1篇文章在正规刊物上发表或获奖。

(论文获奖必须是教育行政或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论文发表须能在中国期刊网、万方数据库中查询)
三、考核要求
本办法自2018年开始实施,所有参赛获奖证书、通知及教科研相关证明截止日期为当年的12月31日。

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或完成的教师,当年从政府绩效考核管理奖个人部分中每类扣除1000元。

如遇上级政策调整影响相关考核,学校将及时予以修订。

附件: 教师参加各类竞赛和教科研工作要求
==中等专业学校
2018年4月8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教师教学能力比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教师教学能力比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教师教学能力比赛获奖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8.10.08•【字号】教职成〔2018〕861号•【施行日期】2018.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教师教学能力比赛获奖名单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等学校中专部: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8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教师教学能力比赛的通知》(教职成〔2018〕685号),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2018年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教师教学能力比赛活动。

这次比赛,共设置教学能力比赛、“创新杯”教师信息化教学说课交流活动两个类别。

其中,教学能力比赛,共申报190件参赛作品;“创新杯”教师信息化教学说课交流活动,共申报340件作品。

经过选手激烈角逐,通过评委客观、公正的评判,教学能力比赛,有33件参赛作品获得一等奖,38件参赛作品获得二等奖,63件参赛作品获得三等奖;“创新杯”教师信息化教学说课交流活动,有53件参赛作品获得一等奖,83件参赛作品获得二等奖,89件参赛作品获得三等奖。

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希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以这次比赛活动为契机,更新教育教学理念,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大力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努力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培养勇于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作出重要贡献。

附件:1.2018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获奖名单2.2018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创新杯”教师信息化教学说课交流活动获奖名单河南省教育厅2018年10月8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竞赛系列活动的通知-教职成〔2018〕37号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竞赛系列活动的通知-教职成〔2018〕37号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竞赛系列活动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竞赛系列活动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高等学校中专部: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的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竞赛系列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类别设置与时间2018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竞赛系列活动期间,将举办第四届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素质能力大赛、第二届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赛和2018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等3项赛事活动及其他相关活动,与河南省第十二届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一起,全面对接“立德树人”4项根本任务,以竞赛方式推动“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落实。

其中,2018年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设置学生组和教师组(具体见附件4),其它竞赛类别只设学生组。

各类竞赛时间原则上于2018年10月-11月期间举办,部分项目竞赛时间结合教学实际进行安排。

二、竞赛组队与参赛各级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均应积极组织报名参加本次竞赛系列活动。

(一)学生组竞赛的参赛。

参赛选手须是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高等学校中专部等)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新入学的一年级参赛选手的资格由市县和省属学校负责把关),以及“3+2”分段制和4、5年学制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阶段3年级及以下的在籍学生,年龄不超过21周岁,即参赛当年7月1日不满22周岁。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开展2018年教师教学比赛的通知各部门、各单位:为进一步推动学校教学改革,鼓励和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学研究,苦练基本功,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开展教师教学比赛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比赛时间1、本次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本次教学比赛决赛分为两个部分,即课堂教学决赛和信息化教学决赛,具体决赛工作方案由教务处和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分别给出。

2、初赛时间为4月23日—5月11日(第8—10周),决赛时间暂定为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参赛对象全体教师均可报名参赛。

三、组织工作由教务处和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牵头,教学质量评估处、工会联合组织全校比赛活动,各系部负责本部门比赛活动的组织评比等工作。

四、比赛方式依据《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章程》(附件1)和《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信息化教学竞赛章程》(附件2)要求,教学比赛每位参赛教师讲课一节,学校和系部两级评委不仅要根据参赛教师教学中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书育人及教案等方面进行定性与定量评价,给出相应分值,还应从参赛教师运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新理念和信息化教学新要求设计教学方案、组织教学资源和实施教学过程,利用信息化资源与工具改革课堂教学等方面进行评价,给出分值。

1、初赛由各系部组织进行,要求本学期所有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参加,采取随堂听课评课方式,评选出优胜者,按参赛教师人数的10%推荐参加学校决赛,其中6%的参赛教师参加课堂教学决赛,4%的参赛教师参加信息化教学决赛。

要求各系部将初赛的计划和具体安排于4月27日前报教务处和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以便抽查听课和督导检查;初赛情况总结(含比赛结果)于5月16日前分别报教务处和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以便组织决赛。

2、决赛(1)课堂教学决赛由教务处统一组织进行,采取集中听课评课方式,评选出优胜者。

推荐参加决赛的教师应提交所授课程3个学时的教学设计(教案)和与之对应的3个节段的教学课件(即15分钟左右的课堂教学重点内容节段),于5月18日前交教务处。

并要求参赛教师所在系部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及同行教师参加听课。

(2)信息化教学决赛由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统一组织进行,采取集中听课评课方式,评选出优胜者。

推荐参加决赛的教师提交3个典型教学应用的教学设计(教案)和教学内容目录(供决赛时随机抽选)于5月18日前发送到五、评奖办法1、为确保公平公正,决赛过程实行专家当场打分和亮分,同时接受全校教师的观摩和监督。

2、本次教学比赛将设置课堂教学比赛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设置信息化教学比赛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

全校设优秀组织奖4个,奖励此次讲课比赛组织得最好的4个系部。

六、联系方式1、教师课堂教学比赛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2、教师信息化教学比赛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教学比赛是学校教学工作中的一项重大活动,请各系部高度重视,积极动员,认真做好参赛教师选拔推荐工作和其他教师参加预、决赛现场听课的组织工作。

附件:1、湖南女子学院教师课堂教学比赛评分标准2、湖南女子学院信息化教学比赛评价细则3、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章程4、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信息化教学竞赛章程教务处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2018年4月13日湖南女子学院教师课堂教学比赛评分标准湖南女子学院信息化教学竞赛决赛评价细则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章程(修订)一、竞赛目的(一)推动高校更加重视课堂教学和教师专业发展,不断强化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推动建立高校教学工作激励机制,加强校际教学研讨与交流,不断提升教师的教学业务水平。

(三)引导高校教师加强课程教学研究,不断深化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全面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四)推进高等教育课程教学资源建设,着力搭建全省高校优质教学资源共享与交流平台。

二、组织领导竞赛由省教育厅和省教育工会联合主办,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承办,根据需要可邀请高校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协办。

每年成立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高校领导和专家组成的竞赛委员会。

组委会办公室设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教育研究所。

三、参赛对象全省普通本专科学校(含独立学院)承担各学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任务三年以上、近两年年度考核或课程教学考核合格的在职专任教师均可参赛。

四、竞赛内容课堂教学竞赛坚持以培养学生创意、创新、创业能力为主线,重点考察参赛教师是否正确运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新理念、新要求设计教学方案,并按照规范的格式及要求撰写教案;是否准确把握所授课程和使用教材的主要内容、重点和难点,并及时将相关学科专业的新知识以及从事科学研究的新成果融入课程教学;是否按照既定教学目标和学生认知规律,合理处理教学内容和教学资源,科学选用教学策略、方法组织课堂教学;是否正确运用各类现代技术手段开展教学,有效调控课堂和调动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的积极性等。

五、竞赛程序(一)初赛各高校应积极动员和组织广大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参加校内初赛,具体竞赛形式由学校自主确定。

初赛应注重考察参赛教师对所授课程及教材的整体教学设计能力和课堂教学实际效果。

在符合教学基本规范要求的基础上,优先推荐大胆改革课程教学,凸显高校课堂特色,注重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培养的任课教师参加省级复赛。

(二)复赛按文科类、理科类、工科类组织复赛,外语类课程可单独设组比赛。

专科学校和独立学院不单独分组。

各高校根据初赛结果按照年度分配名额择优推选教师参赛,尽量兼顾文科类、理科类、工科类均衡分布。

推荐参加省级复赛的教师应提交所授课程20个学时的教学设计(教案)和与之对应的20个节段的教学课件(即15分钟左右的课堂教学重点内容节段),以及其中1个学时(约45分钟)的课堂教学视频和针对该教学视频的1000字以内的教学反思。

复赛重在考察教师对课程的整体把握能力,教学组织实施的规范性,灵活运用各种教学方法(如启发式、研讨式、案例式等)组织教学的能力,以及使用现代技术手段的水平。

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参赛教师提交的教学设计(教案)、教学课件、课堂教学视频及教学反思等进行网络评审和评分,其中教学设计(教案)及教学课件共占50%、课堂教学视频及教学反思共占50%。

参赛教师上传至课堂教学竞赛平台的教学设计(教案)、教学课件、教学视频和教学反思的内容、文件命名、上传路径、文件属性等均不得透露任何个人与学校信息,否则取消复赛成绩。

(三)决赛决赛重在考察教师针对所抽取教学内容,紧密联系学科发展前沿、课程知识体系和生产生活实际,进一步激发创新思维、分析研讨问题、拓展知识应用以及灵活组织课堂的能力。

各组别复赛前25%左右的教师进入决赛。

决赛时,由参赛教师从复赛提交的教学节段中现场随机抽取一个参赛内容进行教学,时间不超过15分钟。

为确保公平公正,决赛评分一律实行专家现场打分,参赛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得透露任何个人与学校信息,否则取消决赛成绩。

六、竞赛评奖(一)奖项设置竞赛设教师个人奖和学校组织奖。

个人奖按各组别复赛教师人数设奖,其中一等奖15%,二等奖25%,三等奖40%。

组织奖按参赛学校总数的20%左右设奖。

(二)评奖办法1.个人奖:根据参赛教师的最终成绩排序,按比例依次确定。

最终成绩由复赛成绩和决赛成绩折合计算(复赛成绩占50%,决赛成绩占50%)。

若最终成绩相同,则依次以决赛成绩、复赛成绩排序;若所有环节成绩均相同则为并列名次;未参加决赛的参赛教师,按复赛成绩排序,若复赛成绩相同,则以复赛课堂教学视频及教学反思成绩排序,如仍相同则为并列名次。

2.组织奖:综合学校赛事组织及参赛教师获奖等情况,经组委会集体研究确定。

(三)奖励办法对竞赛获奖教师和单位,由主办单位发文通报并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奖牌或奖金,其中一等奖获奖教师由湖南省教育工会授予“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学能手”荣誉称号。

附件4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信息化教学竞赛章程一、竞赛目的1.推动全省高校更加重视多媒体、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在课程教学中的普遍应用,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优化教学条件,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引导广大高校教师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不断更新教学理念,创新教学模式,改进教学方法,增强教学效果,不断提升教学业务能力与水平。

3.探索高校信息化教学的评价标准,完善信息化教学的激励机制,营造信息化教学的浓厚氛围,推动信息化教学资源的建设与共享。

二、组织领导信息化教学竞赛活动由湖南省教育厅主办,委托湖南省高等教育学会教育技术专业委员会承办,可根据需要邀请高校和企事业单位协办。

具体竞赛活动由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负责指导。

三、参赛对象全省普通本专科学校(含独立学院)近三年承担各学科专业课程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

四、参赛要求1.软件要求教学软件应由参赛教师自主建设或参与建设,教学理念先进,技术应用合理,较好实现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的深度融合,无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教学软件能够完整体现所授课程的主要内容,有效破解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交互性能和教学效果较好;教学软件能够合理选用图形图像、音视频、动画等多媒体技术呈现教学内容,界面布局合理,色彩搭配协调,播放顺畅稳定,导航链接准确,用户体验良好。

2.教学要求正确运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新理念和信息化教学新要求设计教学方案、组织教学资源和实施教学过程;准确把握所授课程的主要内容及重点、难点等教学要求,教学目标设置和教学内容处理符合大学生认知规律;充分利用信息化的资源及工具改革课堂教学,破解教学难题,增强教学效果,有效调动学生自主学习、探究学习的积极性,师生互动好,教学效果好;教师教态自然大方,语言标准生动,讲授条理清晰,形成了鲜明的教学风格。

五、竞赛分组信息化教学竞赛按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两个组别进行,参赛教师可根据教学软件(多媒体课件、网络课程、在线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验等)性质,选择理论教学应用或实践教学应用来展示自己的信息化教学水平。

六、竞赛程序1.初赛各高校根据竞赛章程和组委会工作安排,自主制定方案组织校内初赛。

在此基础上,根据年度分配名额择优推荐教师参加省级竞赛。

推荐参加省级竞赛的教师名单须在校园网公示10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

2.复赛复赛教师应提交涵盖所授课程全部内容的教学软件以及介绍和展示该软件应用的微视频,同时提交若干典型教学应用的教学内容目录(供决赛时随机抽选)。

微视频限10分钟以内,并遵循统一的技术标准(编码格式:wmv\flv\mp4;码率:500-1024kbps;分辨率:720×576-1280×720或640×480-1024×576)。

教学软件一般以光盘形式提供,并附必要的使用说明;教学软件为互联网资源的,须提供相应网址和用户名密码,并确保随时能够访问。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