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高等学校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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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的通知鲁教高字〔2013〕14号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的通知各高等学校:现将《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起,我省在具备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中开展学分制管理试点工作。

实施学分制管理是高校的一项系统改革工程,试点学校要加快教学资源建设,丰富课程教学资源,提高课程教学质量,赋予学生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择专业、课程、学习进度和任课教师的权利;要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认真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与学分制管理相适应的教学管理、收费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学籍管理、选课管理、实验室管理、成绩管理、教学质量管理等规章制度,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2013年10月12日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分制,是指普通高等学校以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衡量和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基本单位,以达到基本毕业学分作为学生毕业主要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实行学分制管理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二章课程与学分第四条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

(一)必修课:是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基本培养规格,要求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和实践性教育教学环节。

(二)选修课:是指为反映专业培养方向,扩大学生知识面,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根据学生本人意愿选择修读的课程。

第五条高校应当不断丰富课程资源,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开设数量充足的课程供学生修读。

必修课应当逐步实现每门课程都有2名以上教师授课,学生可以自主选择上课时段和上课教师;选修课应当数量丰富,学生可以自由选择所修课程。

北京市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复习资料(高等教育学)

北京市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复习资料(高等教育学)

第一章绪论一、高等教育:一切建立在普通教育基础上的专业教育。

二、高等教育学:是一门以研究高等教育规律为任务,以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所需的高级人才为直接目的的学科——它涉及研究并阐述高等教育的原则和方法及发展趋势等诸方面的理论问题。

三、中外高等教育发展概述。

中国的高等教育:(1)传说在虞夏之时已有了高等教育的萌芽,五代以后书院具有高等教育性质。

(2)中国近代的高等教育始于清末洋务运动和维新运动时期,1898年设京师大学堂,是近代中国近代高等教育的开端。

(3)新中国成立后,接管全国高等学校,进行高等教育改革,把高校分为综合大学、独立学院和专科学校两种。

外国的高等教育:(1)古代(奴隶社会时期出现高等教育,世俗与教会的高等教育学习七艺,至文艺复兴)(2)中世纪(现代大学是从欧洲中世纪大学开始。

中世纪大学是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雏型阶段的标志。

他已初步建立了较完整的教育目的、教育计划、教育内容、教育组织形式和教育管理体制)(3)近代和现代(洪堡建立柏林大学。

)四、高等教育在现代社会中的地位。

(1)高等教育为国家培养高级建设人才。

(2)高等教育为社会生产科学技术五、高等教育学的研究意义(1)研究高等教育学是高等教育工作者自身修养的需要(2)研究高等教育学是高等教育工作者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需要(3)研究高等教育学是高等教育工作者的知识结构与学识修养的需要第二章高等教育的功能与结构一、高等教育的结构及其概念。

高等教育的结构是指高等教育内部各要素之间的构成状态和比例关系。

高等教育结构分为宏观结构和微观结构两大部分。

宏观结构包括:层次结构、体制结构、科类结构、形式结构、能级结构、地区结构微观结构包括:高等学校课程结构、高等学校的组织结构、高等学校的师资结构二、高等教育的功能(1)高等教育的个体功能:丰富和深化个人知识、提高个人能力、培养完整人格、加强个人素质以及改变个人地位。

(2)高等教育的社会功能:政治功能、经济功能、文化功能。

高校教师资格证考试《高等教育学》课后习题及参考答案

高校教师资格证考试《高等教育学》课后习题及参考答案

《高等教育学》课后习题及参考答案第一章绪论一、名词解释孔子春秋末期思想家、教育家。

儒家学派创始人。

名丘,字仲尼。

孔子的言行思想主要载于语录体散文集《论语》及《四书》中。

老子春秋时期思想家。

姓李名耳,字伯阳。

相传生活在春秋时期。

老子著有《道德经》,是道家学派的始祖,他的学说后被庄周发展。

道家后人将老子视为宗师。

老子的思想主张是“无为”,老子的理想政治境界是是“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苏格拉底苏格拉底是著名的古希腊哲学家,他和他的学生柏拉图及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被并称为“希腊三贤”。

他被后人广泛认为是西方哲学的奠基者。

柏拉图古希腊哲学家,也是全部西方哲学乃至整个西方文化最伟大的哲学家和思想家之一,他和老师苏格拉底,学生亚里士多德并称为古希腊三大哲学家。

亚里士多德古希腊斯吉塔拉人,是世界古代史上最伟大的哲学家、科学家和教育家之一。

“七艺”即哲学、算术、几何学、天文学和音乐理论,加上“智者派”规定的文法和修辞学。

“寺庙学校”古巴比伦和古埃及的一种学校形式。

由精通数学、天文知识的僧侣执教,传授知识和探讨学问并重。

“雅典大学”雅典大学是希腊最古老和最具影响力的大学,它是当时新成立的希腊国的第一所大学,当时包括修辞学校、阿卡德米学园、哲学学校“吕克昂”以及斯多葛派创立的学校和伊壁鸠鲁派创立的学校。

中世纪大学稷下学宫是战国时期齐国在都城临淄设立的我国最早的官办大学,是战国时期政治咨询、学术文化交流中心和诸子百家争鸣的重要场所,是一个有组织、有聘任、有俸禄制度的学术研究中心。

书院教育书院教育﹐是中国传统高等教育中最有价值的一部份。

先秦时候孔子兴办私学,可说是书院教育之雏形;而汉唐时候的精舍,可说是书院的前身;到北宋时候,书院教育才正式确立。

书院教育的最大特色,在于她是由民间学者创办,没有政府的认可与资助,与官办高等学府在许多方面呈现截然不同的面貌。

二、简答题1、高等教育研究大致可分为哪几个时期?个别研究阶段、组织研究阶段、系统研究阶段2、如何认识高等教育学的性质?高等教育学,就其总体来说,它是一门应用性学科,而就其研究任务来说,既有应用教育基本理论以认识高等教育现象,解决高等教育的任务,又有其研究成果来丰富和发展教育基本理论的作用。

高等教育学3-5章

高等教育学3-5章

第一节 我国高等教育的性质、方针和任务
•我国高等教育的性质、方针和任务 •我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原则
5.1.1 高等教育的性质、方针和任 务
•性质:社会主义 •方针:高等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受教育者成 为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 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任务: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 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 主义现代化建设。
4.3.1 高等教育行政行为的概念
•高等教育行政行为:是指教育行政主体在 对高等教育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或行使职权过 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3.2 高等教育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主体合法:指做出行为的主体必须依法成 立,并且具有教育行政主体资格 行政权限合法:教育行政主体必须在法定 职权范围内实施管理行为。 内容合法:行为所涉及的权利义务以及对 这些权利义务的影响或处理均符合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程序合法:行为符合一定的顺序、步骤、 期限和方式。
第四章思考题
•1、简述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概念。 •2、简述高等教育行政行为的概念。 •3、简述我国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基本 内容。 •4、试述高等教育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第五章 高等教育基本制度
•第一节 我国高等教育的性质、方针和任务 •第二节 高等教育学制 •第三节 高等教育学业证书制度和自学考试 制度 •第四节 高等教育学位制度
4.3.4 高等教育行政行为的实施形 式
•高等教育行政立法 •高等教育规范行为 •高等教育行政检查行为 •高等教育行政许可行为 •高等教育行政处罚 •高等教育行政强制行为 •高等教育行政确认
4.4 高等教育行政侵权赔偿责任
教育行政主体在实施高等教育行政管理过程中, 违法行政侵犯相对人的合法权利,依法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 高等教育行政侵权赔偿责任的要件为: 1、侵权主体必须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权的职权 行为。 2、侵权行为必须是违法的,相对人所受损害必须 是违法的侵权行为引起的。 3、侵权行为必须造成实际损害后果,而相对人所 受到的损害又在法定赔偿范围内。

山东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山东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山东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 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取得山东大学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本科学生。

第三条学校实行学分制。

根据学科专业不同,我校标准学制分为四年制、五年制、六年制,以及七年本硕连读制。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实行弹性修业年限,可提前一年或推迟两年毕业。

学生在校最长年限( 含休学) 不得超过标准学制二年。

第四条学校实行按学科门类(或学院、专业)招生制度。

一般二年级以后实行专业分流。

第五条我校实行每学年两学期制,暑期学校作为正常教学的有益补充。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 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 四)按规定缴纳学宿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 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入学与注册第八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山东大学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请假。

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

高等教育学要点

高等教育学要点

高等教育学复习资料第一节高等教育与高等教育学一、高等教育●概念:是在完全的中等教育基础上进行的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的专业性、学术性的社会活动。

西方古代高等教育起源于古希腊时期。

公元前387年在雅典开办创立的学园,是历史上第一所正规的高等学校。

中世纪大学是少数学者传授高深学问的场所,大学主要围绕文、法、医、神四科来组织教育和教学活动。

其中,文科是基础科,学习拉丁文和文法、修辞、逻辑、算术、几何、天文、音乐等七艺;法、神、医是高级学科,在具备了文科的基础上学习。

中世纪大学产生类型:自然形成型:(母大学)衍生型:(牛津大学的创立和巴黎大学的师生迁徙有关)创建型大学:(那不勒斯大学、图卢兹大学)中世纪大学是相对自治的独立机构,具有相当大的自主权。

包括:内部自治权、独立审判权、免除赋税及兵役权、学位授予权及到各地任教权、自由讲演、罢教及迁校权。

二、高等教育学概念:是以高等教育现象中的教育问题为研究对象,探索和揭示高等教育规律的一门学科。

三、学习高等教育学的意义:1、有助于高校教师系统的了解高等教育,形成正确的教育理念(加深对教师工作的理解)。

2、有助于高校教师掌握教育规律,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对自身所处环境的理解)。

3、有助于推动高校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对自身所处环境的理解)。

4、有助于高校教师向专业化发展(对自身发展的理解)。

●第二节高等教育与社会的关系(简答)一、高等教育与政治的关系:(一)政治对高等教育的具有制约性。

1、政治决定了高等教育的领导权。

2、政治决定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

3、政治制约着高等教育体制。

4、政治制约着高等教育的目的、内容。

(二)高等教育又具有政治功能:1、通过传播政治观点、思想意识促进受教育者的政治社会化。

2、通过培养政治、法律、管理等专门人才服务于政治。

3、推进民主政治的发展。

二、高等教育与经济的关系:(一)经济发展对高等教育具有制约作用。

1、经济发展是高等教育发展的物质基础。

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

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

学院学分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分制是高等学校以学分为单位来计算学生学习量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实施学分制有利于发挥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为了确保我校大类招生培养制度、各专业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的顺利执行,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章课程设置第二条学校学分制管理的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

必修课包括:通识必修课、专业必修课(大类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师范性课程(师范专业)和实践性课程;选修课包括专业选修课(含专业限选课、专业任选课)和全校性通识选修课(含通识核心课、通识任选课等)。

1.通识必修课:为各专业学生都必须掌握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方面的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大学英语(第二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网络课程)、体育与健康等。

2.专业必修课(大类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为专业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课程,体现专业培养目标,保证专业基本规格。

3.师范性课程:是体现师范特色的教育理论课程和教育技能课程,为师范专业学生开设。

非师范专业学生不要求获得师范性课程学分,专业性课程学分相应增加。

4.实践性课程(不含课内实验、单独开设的实验课):为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提高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而开设。

包括专业性社会实践、读书报告、课程设计(实验设计)、实习、见习、学年论文(学年项目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

5.专业选修课程:包括专业限选课、专业任选课。

6.通识选修课(含通识核心课、通识任选课等):包括人文社科、自然科学、师范教育和艺术体育四类,从第二学期开始,学生在老师的指导下,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等进行自主选课。

第三条主、辅修制:为了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培养复合型人才,实行辅修制。

辅修制专业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应涵盖主要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辅修双学位的专业应与主修专业跨学科大类。

第四条各类课程修读学分参见各专业培养方案和指导性教学计划。

第三章学分认定第五条学分认定原则上以课程重要性和学习成本为依据,各类课程学分按以下标准确定:1.理论教学一般每16学时为1学分,根据课程性质的不同,单位学分对应的课时数可作适当增减。

高等教育学重点内容总结

高等教育学重点内容总结

1.萌芽阶段:机构:雅典大学;稷下学宫(世界上第一所真正的高等学府);教育家: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斯多德等,孔子、老子(世界公认的早期高等教育思想家)。

2.雏形阶段:欧洲中世纪大学:萨莱诺大学、波隆那大学、巴黎大学、牛津大学、剑桥大学等;最早的学科:医学、文学、法学、神学。

汉代太学、唐宋书院。

书院教育是中国高等教育从萌芽走向雏形的标志。

3.成型阶段:高等教育成为建立在普通教育基础上的专业教育4.完善阶段:大学三大职能逐步完善;形式与结构发展扩张中的高等教育特征:规模化,中心化,综合化,国际化,职业化,终身化,多元化。

高等教育学的性质:1、教育科学体系中的分支学科;2、总体上看属于应用性学科第二章:高等教育本质教育的本质:对教育本质的认识尚未形成定论,建立在人性论基础上的教育本质:1、教育就是发挥人的潜能;2、教育就是发现人的价值;3、教育就是使个体社会化;4、教育的本质属性在于引导完备人性的建构与发展。

高等教育是一个发展变化的概念,“高等教育”:在完全的中等教育基础上进行的专业教育,是培养各类各级专门人才的社会活动高等教育的本质属性也存在不同的主张高等教育的基本特征(本质属性的表现)1、性质任务的特征——高等专门性2、教育对象的特征——身心成熟性3、劳动过程的特征——复杂精神性。

高等教育的价值:高等教育的本体价值与社会价值(最基本的价值)本体价值:1、促进个人发展知识能力的价值2、促进个人提高文明素养的价值。

社会价值:1、社会化2、社会选择3、社会流动。

个人本位价值观:代表人物:亚里士多德;认为:1.高等教育的价值在于促进个人理智的发展;2.高等教育的职责在于知识的传递而非知识的创新;3.高等教育实施在于通过自由教育,人文教育和普通而达到目的。

知识本位价值观:早稻田大学的教育宗旨;1. 高等教育的价值在于追求真理,创造知识;2.高等教育通过研究进行教学,以自由学术为教学基础。

社会本位价值观:1.促进国家和社会发展;2.目标是培养公民、造就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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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高等学校学制
第一节高等学校的学制
一、学制概念及其演变
学制: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系统,它规定着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

教育制度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与组织的体系及其管理原则。

两方面: 一是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与组织体系;二是教育机构与组织体系赖以存在和运行的一整套规则。

学制建立的基本依据:
第一、经济因素;
第二、政治因素;
第三、文化因素;
第四、学习者的年龄特征和发展水平;
第五、教育制度传统以及对国外教育制度积极的学习和借鉴等。

高等学校的学制即指各类各层次高等学校的系统。

它是一国整个学校制度的组成部分。

包括有哪些种类的高等学校,这些学校由谁来主办和管理,学校的性质和任务是什么,实际的入学条件、修业年限以及各类各层次学校的关系如何等。

狭义的高等学校的学制指高等学校的修业年限。

二、高等学校的学制概况
(一)世界各国普通高等学校系统的宏观特征
(1)单一公立系统,单一部门管理(意大利)
(2)单一公立系统,多重部门管理(法国)
(3)多重公立系统,多重部门管理(澳大利亚、加拿大、德国)
(4)私立和公立系统,多重部门管理(日本、美国)
总括起来,世界各国高等学校的学制宏观上表现为两大特征,即公立和私立高校两大系统并存,办学层次阶梯式分布。

(二)各国普通高等学校系统的微观状况——学校层次特征
(1)初级学院和短期大学
(2)大学和专门学院(主要层次)
(3)研究生院
世界普通高等学校系统的微观特征
1、发达国家高校入学条件较宽松;
2、高校办学水平存在差异,既有大众化特征,也有精英教育特征;
3、学生就读形式具有一定灵活性和弹性;
4、修业年限不一;
5、各层次间既有分流,又有相互衔接和贯通机制,满足学生入学需要。

三、我国高等学校的学制
第三阶段为高等教育,分为三级;高等学堂或大学预科3年;大学堂3-4年;通儒院5年,属于研究院性质。

大学分为预科、本科、大学院三个层次。

其中预科3年,本科3-4年;本科后的大学院不定年限。

高等教育3-6年,其中大学4-6年,专门学校3年以上。

(一)我国高等学校的历史沿革
我国目前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制基本是在建国后不久确立下来的。

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明确高等教育包括高等专科学校、大学和专门学院、研究部三个层次。

后来几经曲折。

目前我国普通高校学校系统的宏观特征是:以多重公立系统为主,即大多数高校由各省(市、区)举办和管理,部分由中央部委负责;私立系统处于逐步形成之中。

(二)我国普通高等学校系统的层次特征
高等专科学校、大学或专门学院以及研究生院是我国高校系统的三个基本层次。

特征:
第一,层次结构轮廓清晰,基本能够保持衔接,相互连贯,但培养规格上还有些模糊,特别是专科教育的定位问题还有待进一步加以明确;第二,实行严格、规范而统一的或比较统一的考试制度;
第三,入学条件限制比较严格;
第四:在学习方式和修业年限上,总体上比较刻板、划一。

(三)成人高等学校系统
(1)职工(业余)大学
(2)广播电大
(3)函授学院和普通高校的函授部
(4)普通高等学校的夜大学
(5)其他。

包括教育学院和中学教师进修学院、管理干部学院
(6)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
第二节高等学校的学位制度
学位是评价个人学术水平的一种尺度,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学术水平高低的一种标准。

学位的严肃性通常具体体现在学位授予的过程中,尤其是学术衡量标准和学位授予程序。

一、学位制度的由来
(一)中世纪大学学位制度
是教师职业资格,不代表个人学术研究能力。

(二)现代学位制度的建立
19世纪初,德国大学中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相结合,产生了现代意义上的学位。

二、现代世界各国学位制度概况
美国:副学士或协士学位、学士学位、
硕士学位、博士学位
日本、法国、英国:学士、硕士、博士
德国:学士、博士
三、我国的学位制度
我国现代学位制度形成于民国时期。

根据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我国学位分三级:学士、硕士、博士。

根据我国学位授权体系的规定,在各学位授予单位中,学位的授予权利机构是学位评定委员会。

(一)我国学位的级别和标准
我国的学术性学位,按学科门类分类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军事学、艺术学等13类;分学士、硕士和博士三级。

(三)我国学位制度的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1. 我国现行学位制度的存在的问题
(1)学位等级结构不完整
(2)学位类型不全面
(3)学术性学位与专业性学位发展不平衡
(4)行政权力对学位管理影响过大
(5)学位点的地区分布不均衡,地区间差异过大
(6)专业学位中“专业”特色不强
(7) 研究生占比与发达国家仍有差距
(8) 高级学位“含金量”日趋下降
2、解决对策
(1)设立副学士学位,完善学位体系。

(2)顺应社会需要,调整学位类型。

(3)重视学术性与专业学位的协调发展
(4)加强学位管理和评估,重塑学术权威
(5)加快西部地区学位建设,协调区域发展
(6)突出专业特征,大力发展专业学位
(7)在研究生扩招的基础上进行严格管理
第三节高等学校的招生和就业制度
一、世界各国高等学校招生制度的主要形式:
1、统一的入学考试方式
2、由大学单独组织入学考试的形式
3、统一考试与单独考试相结合的形式
二、我国基本上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招生制度
我国招生制度的改革的主要措施:
1、扩招:大众化进程加快
2、一年两次高考:考生机会增加
3、3+X与高考内容的改革: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4、网上录取:防范高等学校招生腐败
5、放宽限制:拓宽终生教育渠道
6、收费与助学贷款:兼顾公平与效率
7、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招生自主权扩大
今后我国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的主要方向:公平、公开、科学、多样灵活、重视综合素质、进一步完善高校招生收费制度,通过辅之以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和勤工俭学基金等制度,保证其得以顺利有效地实施。

三、我国目前大学生就业的基本形式:自主择业
完善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的基本方面:
1、进一步完善就业环境,理顺的完善大学毕业生就业机制。

2、政府在淡化行政管理角色的同时,应以更恰当的协调者、引导
者和服务者的身份参与就业市场活动,尤其应促使建立规范的就业市场。

3、高校应提供合乎市场需要的人才和正确有效地引导毕业生就业。

4、毕业生要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有充分的就业心理准备。

第四节高等学校教师聘任制度
高校教师聘任制度指根据教学和科研任务的需要,高校设立何种工作岗位,采取何种形式聘任教师,并规定受聘者应具备哪些条件和承担
哪些责任、义务的制度。

高校教师职务是与教师的工作任务、职称范围相对应的工作岗位,我国高校教师的职务包括: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助教四级。

高校教师职务设置的总体原则是按需设岗,岗位设置的原则是因事设岗。

高校教师职务的评聘
任职资格:即职称,或称学衔。

职称与职务:职称反映教师的学术或技术能力水平及工作水平,职务指是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的岗位;职称一经评定,一般终身享有,职务则有任期限制。

(我国高校教师聘任制度的问题之一就是将职称与职务混同)职务聘任通常采用契约的形式,从适合岗位的人员中择优聘用。

(定编定岗位聘用)
高校教师岗位设置应遵循以下四个原则
1.系统原则
2.整体性原则
3.最低岗位数量原则
4.动态性原则
考核知识点
一、学制的概念及其学制建立的基本依据。

二、世界各国高等教育办学体制特征和层次特征。

三、世界普通高等学校系统的微观特征。

四、学位制度的涵义及我国学位制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五、我国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主要措施和改革走向。

六、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

七、教师聘任制度的涵义及高校教师岗位设置应遵循的原则。

考核要求
一、识记学制、学位制度、教师聘任制度的概念。

二、了解学制建立的基本依据。

三、掌握世界各国高等教育办学体制特征和层次特征及世界普通高等学校系统的微观特征。

四、明确我国学位制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五、掌握我国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主要措施和改革走向。

六、明确我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的方向。

七、理解高校教师岗位设置应遵循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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