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有机肥企业技术标准编写规范肥
生物有机肥行业标准

生物有机肥行业标准生物有机肥是一种以生物质为原料,经过发酵、腐熟等过程制成的有机肥料,其具有丰富的养分和微生物,对土壤改良和作物生长具有显著的效果。
因此,生物有机肥在农业生产中具有重要的地位,而生物有机肥行业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生产、保障质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生物有机肥行业标准应当明确生产工艺和原料要求。
生产工艺和原料是影响生物有机肥质量的重要因素,因此,行业标准应当规定生产工艺的流程和要求,明确原料的来源、种类和质量标准,以保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稳定和产品的安全性。
其次,生物有机肥行业标准还应当规定产品质量指标和检测方法。
生物有机肥的质量指标包括有机质含量、养分含量、微生物含量等,这些指标直接关系到产品的肥效和安全性。
因此,行业标准应当明确这些指标的要求,并规定相应的检测方法,以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此外,生物有机肥行业标准还应当规定产品包装、储存和运输要求。
良好的包装、储存和运输条件可以有效保护产品的质量,防止产品在流通过程中发生变质和污染。
因此,行业标准应当规定产品的包装形式、材料和标识要求,以及产品的储存条件和运输方式,确保产品在流通过程中的质量安全。
最后,生物有机肥行业标准还应当规定产品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生物有机肥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直接关系到产品的肥效和安全性,因此,行业标准应当明确产品的使用方法、用量和使用时机,同时规定产品的注意事项和禁忌情况,以保证产品的安全有效使用。
总之,生物有机肥行业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生产、保障质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明确生产工艺和原料要求、规定产品质量指标和检测方法、规定产品包装、储存和运输要求,以及规定产品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可以有效提高生物有机肥的质量和安全性,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生物有机肥行业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推动生物有机肥行业朝着规范化、标准化的方向发展。
NY 884-2012 生物有机肥

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原《生物有机肥》(NY 884-2004)经修订后,2012年6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783号颁布新的版本: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并从2012年9月1日起实施,敬请各有关生产企业及时更换产品登记证,以及更新产品标签、包装等事宜。
为了便于各有关生产企业了解、掌握和按照新版本《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的有关内容,现将修订后的《生物有机肥》(NY 884-2012)文本上传,谨供参考。
有关《生物有机肥》(NY884-2012)的具体条文内容请参见标准的正式文本。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的要求起草。
本标准代替NY 884—2004《生物有机肥》,与NY 884—2004相比修改主要内容:——修改了有机质的质量分数;——修改了颗粒产品的水分质量分数;——修改了产品中砷(As)、镉(Cd)、铅(Pb)、铬(Cr)、汞(Hg)限量指标。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微生物肥料和食用菌菌种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NY 884—2004。
生物有机肥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物有机肥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生物有机肥。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19524.1—2004 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GB/T 19524.2—2004 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NY/T 1978—2010 肥料汞、砷、镉、铅、铬含量的测定NY 525—2012 有机肥料NY/T 798—2004 复合微生物肥料NY 1109—2006 微生物肥料生物安全通用技术准则HG/T 2843—1997 化肥产品化学分析常用标准滴定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生物有机肥国家标准

生物有机肥国家标准
生物有机肥是一种通过生物技术手段处理而成的有机肥料,具有丰富的营养成分和良好的肥效特点。
由于生物有机肥在农业生产中的广泛应用,为了规范生物有机肥的生产和使用,我国制定了生物有机肥国家标准,以确保生物有机肥的质量和安全性。
首先,生物有机肥国家标准对生物有机肥的原料和生产工艺进行了详细规定。
生物有机肥的原料主要包括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城市生活垃圾等,国家标准对这些原料的来源、加工方式、存储条件等都有具体要求,以确保原料的质量和安全性。
同时,生物有机肥的生产工艺也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规定,包括发酵过程、杀菌处理、包装储存等环节,以保证生物有机肥的质量和稳定性。
其次,生物有机肥国家标准对生物有机肥的营养成分和指标进行了严格规定。
生物有机肥中的营养成分是其肥效的关键,国家标准对生物有机肥中氮、磷、钾等主要营养元素的含量进行了限定,同时还规定了微量元素、有机质含量、菌群数量等指标,以确保生物有机肥的营养均衡和肥效稳定。
此外,生物有机肥国家标准还对生物有机肥的质量检验方法和标识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
国家标准对生物有机肥的质量检验方法包括外观检查、理化指标测试、微生物检测等多个方面,以确保生物有机肥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同时,国家标准还规定了生物有机肥的包装、标识、使用说明等内容,以便于用户正确选择和使用生物有机肥。
总的来说,生物有机肥国家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生物有机肥的生产和使用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生产和使用生物有机肥,才能保证生物有机肥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农作物产量和品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因此,各生产企业和农户都应严格遵守生物有机肥国家标准的要求,共同推动生物有机肥产业的健康发展。
生物有机肥标准 国标

生物有机肥是指采用植物、动物残体和(或)植物、动物残体与微生物共同发酵成的,主要含有植物养分和微生物的肥料。
它主要通过改善土壤肥力,促进作物生长来提升产量,同时也有助于环境保护。
中国的生物有机肥国家标准,可以参考的具体标准文档通常是由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例如:
- **NY 884-2012**《有机肥料》
- **GB 20287-2006**《农用微生物菌剂》
上述标准一般会包含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 **范围**: 描述标准适用的产品种类和领域。
2. **术语和定义**: 对生产生物有机肥中会用到的专业术语进行解释。
3. **产品分类**: 根据不同的特性和作用对肥料进行分类。
4. **技术要求**: 生产有机肥料的原材料要求、微生物含量、有机质含量、营养成分、水分、pH值等技术指标。
5. **试验方法**: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对肥料中各种物质的含量进行检测的标准方法。
6. **标记、包装、运输和储存**: 对产品的包装、标签标记、
运输和储存条件的规定。
7. **质量控制**: 生产过程中对产品质量控制的总体要求。
由于政策和技术的进步,标准可能会发生变化,请查阅最新的国家标准或访问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官方网站以获取最新的信息。
同时,由于国家标准具有法律效力,生产者和销售者应遵循相关国家标准来确保产品质量和合法性。
如果您需要最新的详细标准文档内容,通常需要付费购买标准文档或通过政府部门的相关服务来获取。
富硒生物有机肥标准

富硒生物有机肥标准富硒生物有机肥是一种以富硒生物作为原料制成的有机肥料,其富含的硒元素对作物生长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制定富硒生物有机肥的标准,可以规范生产和使用过程,保证产品质量,促进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一、原料选取标准。
富硒生物有机肥的原料选取至关重要,应选择富含硒元素的生物质料作为主要原料,如硒化有机物、硒酵母等。
同时,原料应符合生物有机肥的生产标准,不得含有重金属、农药残留等有害物质。
二、生产工艺标准。
生产工艺是影响富硒生物有机肥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
应采用科学合理的生产工艺,确保硒元素的充分保留和释放。
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温度、湿度等环境因素,保证产品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三、产品质量标准。
富硒生物有机肥的产品质量标准应包括外观、硒含量、有机质含量、微生物含量等指标。
产品外观应均匀细腻,无异物、霉变等现象。
硒含量应符合国家标准,保证产品的营养价值和安全性。
有机质含量和微生物含量则是衡量产品肥效的重要指标。
四、使用标准。
在使用富硒生物有机肥时,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使用,不得盲目施用或超量使用。
同时,应注意与其他肥料的搭配使用,避免发生化学反应影响施肥效果。
五、环境保护标准。
生产和使用富硒生物有机肥应符合环保要求,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
在生产过程中,应合理利用资源,减少废弃物排放。
在使用过程中,应避免对土壤、水源等造成污染,保护生态环境。
六、监督检查标准。
制定富硒生物有机肥标准后,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体系,加强对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
对违反标准的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罚,保障标准的执行和产品质量。
七、推广应用标准。
为了促进富硒生物有机肥的推广应用,应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农民对富硒生物有机肥的认识和使用意愿。
同时,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
总结,制定富硒生物有机肥标准,有利于规范生产和使用行为,提高产品质量,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只有通过严格的标准要求和监督检查,才能保证富硒生物有机肥的质量和安全性,为农业生产提供更多的选择和保障。
生物有机肥企业技术标准编写规范肥

HFHJQB哈尔滨肥黄金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公司企业标准生物有机肥料技术标准发布日期:2014年10月18日实施日期:2014年10月18日哈尔滨肥黄金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发布前言本标准的编写是按照GB/TL.I-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则》GB/T1.3-1997《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3部分:产品标准编写规则》而制定的。
本标准的产品是:微生物有机肥是有机固体废物(包括、、畜禽粪便、饼粕、农副产品和食品加工产生的固体废物)经、除臭和完全腐熟后加工而成的有机肥料。
本标准字2014年10月18日起实施本标准由哈尔滨肥黄金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志付赵守福周玉琢花似虎本标准有效期三年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物有机肥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生物有机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19524.1—2004 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GB/T 19524.2—2004 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NY/T 1978—2010 肥料汞、砷、镉、铅、铬含量的测定NY 525—2012 有机肥料NY/T 798—2004 复合微生物肥料NY 1109—2006 微生物肥料生物安全通用技术准则HG/T 2843—1997 化肥产品化学分析常用标准滴定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生物有机肥 microbial organic fertilizers指特定功能微生物与主要以动植物残体(如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为来源并经无害化处理、腐熟的有机物料复合而成的一类兼具微生物肥料和有机肥效应的肥料。
生物有机肥文字标准(整理稿)

文字标准一、生物有机肥(普通型)正面内容:1、肥料登记证号:按登记证执行2、通用名:生物有机肥3、商品名:丰泽4、商标:5、执行标准:NY884-20126、剂型:颗粒7、技术指标:有机质含量≥45%,有效活菌数≥2000万个∕克,腐植酸≥2000mg/kg8、净含量:40kg/袋9、联系方式:公司网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10、卖点1)、活化土壤2)、分解磷钾3)、抑制病害4)、专抗重茬5)、保水保肥6)、肥效持久11、公司名称:内蒙古弘牧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背面内容1、产品说明(包括原料和生产工艺、功效说明)本产品以纯天然优良有机质为原料,经充分腐熟发酵处理,特别添加功能明确、生命力强的微生物菌种和高活性矿物源腐植酸,经特殊工艺生产的生物有机肥。
该产品具有改良土壤,固氮解磷解钾、提高肥料利用率、刺激作物生长、抑制土传病害、增强作物抗逆性等功效。
本产品以纯天然优良有机质为原料,经充分腐熟发酵处理,特别添加功能明确、生命力强的微生物菌种和高活性矿物源腐植酸,经特殊工艺生产的生物有机肥。
1)、改良土壤、培肥地力:含有丰富的有机质和微生物,长期使用可以增加土壤有机质和有益菌群,促进土壤团粒结构的形成,改善土壤的物理形状,增强土壤的通气透水性能。
2)、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化肥用量:固氮、解磷、解钾,降解土壤中有机磷,促进作物根系旺盛生长,提高其对养分的吸收能力,延长肥效。
3)、改善品质、增产增收:高活性矿物源腐植酸与微生物菌显著提高农产品品质,并可延长果蔬的收获期,实现增产增收。
4)、提高作物抗逆性:有效抑制病原菌的生长,防病抗病的同时,它还可诱导作物产生类似细胞分裂素、植物生长激活素的物质,提高作物生长激素水平,提高作物抗寒、耐旱、抗重茬抗逆能力。
2、适用范围:适用于瓜果、蔬菜、粮食作物、各种经济林木、花卉等。
3、使用说明:1)、建议主要用作基肥,也可用作早期追肥,直接施于土壤中并覆土,沟施、环施、穴施、撒施均可。
生物有机肥企业标准

附件4-9生物有机肥(NY 884—2004)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生物有机肥的要求、检验方法、 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和贮藏。
本标准适用于生物有机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8170—1987 数值修约规则GB 18877—2002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T 1250-1989 极限数值的表述方法和判定方法GB/T 19524.1—2004 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GB/T 19524.2—2004 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NY 525—2002 有机肥料NY/T 798—2004 复合微生物肥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生物有机肥 指特定功能微生物与主要以动植物残体(如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为来源并经无害化处理、腐熟的有机物料复合而成的一类兼具微生物肥料和有机肥效应的肥料。
4 要求4.1 菌种使用的微生物菌种应安全、有效,有明确来源和种名。
4.2 外观(感官):粉剂产品应松散、无恶臭味;颗粒产品应无明显机械杂质、大小均匀、无腐败味。
4.3 技术指标生物有机肥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生物有机肥产品技术要求项目剂型粉剂颗粒≥0.200.20有效活菌数(cfu),亿/g≥25.025.0有机质(以干基计),%水分,%≤30.015.0pH值 5.5~8.5 5.5~8.5≤100粪大肠菌群数,个/g(mL)蛔虫卵死亡率,%≥95有效期,月≥64.4 生物有机肥产品中As、Cd、Pb、Cr、Hg含量指标应符合NY/T 798—2004中4.2.3的规定。
4.5 若产品中加入无机养分,应明示产品中总养分含量,以(N+P2O5+K2O)总量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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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FHJQB
肥黄金生物工程
公司企业标准
生物有机肥料技术标准
发布日期:2014年10月18日实施日期:2014年10月18日肥黄金生物工程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编写是按照GB/TL.I-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则》GB/T1.3-1997《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3部分:产品标准编写规则》而制定的。
本标准的产品是:微生物有机肥是有机固体废物(包括有机垃圾、秸秆、畜禽粪便、饼粕、农副产品和食品加工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微生物发酵、除臭和完全腐熟后加工而成的有机肥料。
本标准字2014年10月18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肥黄金生物工程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志付守福周玉琢花似虎
本标准有效期三年
1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物有机肥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生物有机肥。
2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9524.1—2004 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GB/T 19524.2—2004 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
NY/T 1978—2010 肥料汞、砷、镉、铅、铬含量的测定
NY 525—2012 有机肥料
NY/T 798—2004 复合微生物肥料
NY 1109—2006 微生物肥料生物安全通用技术准则
HG/T 2843—1997 化肥产品化学分析常用标准滴定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生物有机肥microbial organic fertilizers
指特定功能微生物与主要以动植物残体(如畜禽粪便、农作物秸秆等)为来源并经无害化处理、腐熟的有机物料复合而成的一类兼具微生物肥料和有机肥效应的肥料。
4要求
4.1菌种
使用的微生物菌种应安全、有效,有明确来源和种名。
菌株安全性应符合NY 1109—2006的规定。
4.2外观(感官):粉剂产品应松散、无恶臭味;颗粒产品应无明显机械杂质、大小均匀、无腐败味。
4.3技术指标
生物有机肥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产品剂型包括粉剂和颗粒两种。
表1 生物有机肥产品技术指标要求
4.4生物有机肥产品中5种重金属限量指标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生物有机肥产品5种重金属限量技术要求单位:mg/kg
5抽样方法
对每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抽样过程应避免杂菌污染。
5.1抽样工具
抽样前预先备好无菌塑料袋(瓶)、金属勺、剪刀、抽样器、封样袋、封条等工具。
5.2抽样方法和数量
在产品库中抽样,采用随机法抽取。
抽样以袋为单位,随机抽取5~10袋。
在无菌条件下,从每袋中取样300~500g,然后将所有样品混匀,按四分法分装3份,每份不少于500g。
6试验方法
本标准所用试剂、水和溶液的配制,在未注明规格和配制方法时,均应按HG/T 2843-1997的规定。
6.1外观
用目测法测定:取少量样品放在白色搪瓷盘(或白色塑料调色板)中,仔细观察样品的颜色、形状和质地,辨别气味,应符合4.2的规定。
6.2有效活菌数测定
应符合NY/T 798—2004中5.3.2的规定。
6.3有机质的测定
应符合NY 525—2012中5.2的规定。
6.4水分测定
应符合NY/T 798—2004中5.3.5的规定。
6.5pH值测定
应符合NY/T 798—2004中5.3.7的规定。
6.6粪大肠菌群数的测定
应符合GB/T 19524.1—2004的规定。
6.7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
应符合GB/T 19524.2—2004的规定。
6.8As、Cd、Pb、Cr、Hg的测定
应符合NY/T 1978-2010中的规定。
7检验规则
7.1检验分类
7.1.1出厂检验(交收检验)
产品出厂时,应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按表1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并签发质量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
出厂检验时不检有效期。
7.1.2型式检验(例行检验)
一般情况下,一个季度进行一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鉴定;
b) 产品的工艺、材料等有较大更改与变化;
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抽查。
7.2判定规则
7.2.1本标准中质量指标合格判断,采用GB/T 8170—2008的规定。
7.2.1具下列任何一条款者,均为合格产品
a) 产品全部技术指标都符合标准要求;
b) 在产品的外观、pH值、水分检测项目中,有1项不符合标准要求,而产品其它各项指标符合标准要求。
7.2.2具下列任何一条款者,均为不合格产品
a) 产品中有效活菌数不符合标准要求;
b) 有机质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
c) 粪大肠菌群数不符合标准要求;
d) 蛔虫卵死亡率不符合标准要求;
e) As、Cd、Pb、Cr、Hg中任一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
f) 产品的外观、pH值、水分检测项目中,有2项以上不符合标准要求。
8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
生物有机肥的包装、标识、运输和贮存应符合NY/T 798—2004中第7章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