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应急预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生物安全事件是本预案的首要任务。
实验室应当建立完善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规范实验室管理和操作流程,确保实验室设施、设备、用品等符合标准要求。
同时,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条实验室应当建立预警机制,对可能引发生物安全事件的情况进行预判和预警,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和避免事故的发生。
预警信息应当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应急专家小组报告。
第十一条实验室应当建立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生物安全事件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应急专家小组报告,同时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应当详细、准确、及时,包括事件的起因、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病原微生物种类和数量、可能造成的危害等信息。
第四章应急响应措施第十二条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级别,分别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由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启动响应级别。
第十三条在生物安全事件发生后,实验室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和消除事故,保证实验室内外环境的安全。
同时,应当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应急专家小组报告,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处理。
第十四条在应急响应过程中,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和措施,确保应急响应措施的有效性和适时性。
第五章善后处理和评估第十五条生物安全事件处理结束后,实验室应当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提高生物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六条实验室应当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善后处理情况,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对于造成损失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预案解释权归___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所有。
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三年。
本预案解释权归___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所有。
第三条规定,当实验室工作人员出现与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有关的感染临床症状或体征时,实验室负责人应向负责实验室感染控制工作的机构或人员报告。
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实验动物的安全,预防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生物安全事故对环境、社会和经济的危害,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实验室所有生物实验活动,包括病原微生物、生物制品、转基因生物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制定、修订和实施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协调、监督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2.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员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监督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的执行,组织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和演练。
3. 实验室生物安全小组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包括事件报告、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四、预防措施1. 生物安全培训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生物安全知识培训,提高生物安全意识,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掌握生物安全操作技能。
2. 生物安全设施配备生物安全柜、生物安全防护服、防护眼镜、口罩等生物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实验操作在安全条件下进行。
3. 生物安全监测定期对实验室环境、生物安全柜、废弃物等进行监测,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
4. 生物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程,规范实验操作流程,降低生物安全事故风险。
五、应急处理1. 事件报告实验室工作人员发现生物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员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2. 事件调查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员组织调查小组对事故原因、影响范围等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3. 事件处理根据事故调查结果,采取以下措施:(1)对事故现场进行消毒处理;(2)对受影响人员采取隔离、观察等措施;(3)对相关实验动物进行隔离、处理;(4)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预防措施。
4. 善后处理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水平。
六、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预案由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解释。
3. 本预案如有未尽事宜,由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为加强医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管理,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控制措施,以保证在实验室发生生物安全事件时,做到应急准备充分,信息渠道畅通,指挥系统有效,反应机制灵敏,从而遏制生物安全事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保证相关人员的健康,保证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二)设施规范管理到位(三)主动监测反应及时(四)依法处理措施果断(五)机制通畅遏制危害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部的、与实验室安全相关的、危害中心工作人员健康以及社会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所有事件。
主要包括:(一)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的实验室污染事件;(二)工作人员受到实验室内有毒有害病原微生物或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的感染或侵害;(三)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化学试剂被泄漏出实验室事件。
(四)由于停电、火灾等不可预测因素引起的实验室其他污染事件。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一)组织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二)职能与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指导方针,规划对中心实验室的硬件建设、组织实施科学管理。
在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发生时,决策指挥,调动人员,全面部署。
应急处理工作组:制定中心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建立规章制度和实验室操作规范,对中心各类实验室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项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突发事件发生时,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实施全面的应急工作。
四、预防预警(一)预防1.加强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对实验室设备的配置、个人防护和实验室安全行为应按《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做出明确规定。
2.建立实验室病原微生物专库,建立有毒有害化学试剂专库。
对于传染病病原样本、剧毒化学品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3.增强安全意识,合理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
生物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师生员工及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生物安全的工作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病原微生物实验、生物制品研发、生物技术培训等。
三、事故分类1. 重大生物安全突发事故:指对人、动物构成严重威胁,具有高度侵袭性、传染性、转移性、致病性和破坏性的生物安全事故。
2. 一般生物安全突发事故:指对人、动物构成一定威胁,具有转移性和破坏性的生物安全事故。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1. 应急指挥部:负责生物安全事故的应急指挥、协调和决策。
- 指挥长: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
- 副指挥长:由分管领导担任。
- 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
2. 应急工作组:负责事故的应急处置、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 事故处理组:负责事故现场处置、人员救治、物资调配等工作。
- 调查评估组:负责事故原因调查、责任认定和风险评估。
- 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善后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赔偿等。
五、预防措施1. 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和监督。
2. 完善设施设备:确保实验室设施设备符合生物安全要求,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3. 加强生物安全物质管理:严格执行生物安全物质采购、储存、使用和销毁等环节的管理,防止生物安全物质丢失、泄漏和误用。
4. 加强环境监测:定期对实验室环境进行生物安全监测,确保环境符合生物安全要求。
六、应急响应程序1. 事故报告:发生生物安全事故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2. 现场处置: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组织事故处理组进行现场处置,包括隔离、消毒、救治等。
3. 调查评估:事故处理结束后,调查评估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评估事故影响,并提出改进措施。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预案

建立健全的实验室人员健康档案, 定期进行体检和免疫接种,确保 人员健康状况符合生物安全要求。
物资资源保障
储备充足的生物安全应急物资, 如防护服、口罩、手套、消毒 液等,确保在应急情况下能够 及时使用。
建立物资储备和调用机制,与 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确 保在需要时能够及时补充所需 物资。
对储备物资进行定期检查和更 新,确保其有效性和安全性。
防止病原微生物的扩散和传播
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在发生生物安全事件时,及时控制病原微生物的扩散和传播, 避免对社会和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维护实验室的正常运行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通过应急预案的演练和实施,提高实验室应对生物安全事件的能力,确保实验室的正常运行 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适用范围和对象
02
组织架构与职责
Chapter
应急指挥部
01
02
03
指挥协调
负责全面指挥和协调病原 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应 急工作。
决策支持
根据专家咨询组的建议和 现场处置组的报告,做出 科学、合理的决策。
资源调配
调动和配置必要的应急资 源,包括人员、物资、设 备等。
专家咨询组
技术指导
提供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 物安全领域的技术指导和 建议。
后勤保障组
物资保障
负责提供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 安全应急工作所需的物资保障, 包括防护用品、消毒用品、检测
试剂等。
交通运输
协调交通运输工具,确保应急人 员和物资的快速运输。
生活保障
为应急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 保障,如餐饮、住宿等。
03
实验室生物安全风险评估
Chapter
风险评估内容
病原微生物种类与特性
(完整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物资资源保障
应急物资储备
建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 物资储备库,储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消杀用品、检测试剂等,确保在发生 生物安全事件时能够及时提供所需的 物资。
物资调配机制
建立应急物资调配机制,确保在发生 生物安全事件时能够迅速将储备的应 急物资调配到事发现场,满足应急处 置的需求。
技术支持体系建设
预案体系构成
制定详细的应急响应流程,包括 事件报告、初步处置、现场调查 、风险评估、处置措施、后续处 理等环节。 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 实验室人员的应急能力和水平。
应急组织体系 应急响应程序 资源保障措施
培训与演练计划
建立应急指挥部,明确指挥、协 调、执行等各级组织的职责和人 员构成。
确保应急所需的人员、物资、装 备、资金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到位 。
采用问卷调查、实操考核、专家评审 等方式进行评估。
将评估结果作为改进应急预案和实验 室生物安全管理的依据,针对存在的 问题和不足进行及时整改和完善。同 时,将评估结果纳入实验室人员的绩 效考核和奖惩机制中,激励员工积极 参与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生物安全 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THANKS
感谢观看
02
组织架构与职责
Chapter
应急指挥部设置及职责
应急指挥部
由实验室主任担任总指挥,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副总指挥
由实验室副主任担任,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处置的具体工作。
成员
包括实验室安全管理部门、后勤保障部门、医疗救治部门等相关人 员,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指挥部设置及职责
防止疫情扩散
维护实验室安全
确保实验பைடு நூலகம்设施、设备和菌(毒)种 的安全,防止生物安全事件的发生对 实验室造成损害。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在实验室发生生物安全事件时,做到应急准备充分,信息渠道畅通,指挥系统有效,反应机制灵敏,有效遏制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保证实验室相关人员的健康,保证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4)、《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和《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使人致病的微生物。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危害程度分类为第一、二类的病原微生物统称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本预案所称实验活动,是指实验室从事与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有关的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活动。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宜春市第七人民医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发生的生物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一)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在运输、储存中被盗、被抢、丢失、泄漏事件。
(二)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在实验活动中造成实验室人员感染和向实验室外泄露或扩散事件。
(三)由于不可预测因素所引起的实验室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露或扩散事件。
第四条当第三条中的任意事件发生,启动本预案。
第五条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设施规范,管理到位;主动监测,反应迅速;依法处理,措施果断;机制通畅,遏制危害。
第二章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第六条医院成立由应急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监督科、医政科、中医科和科教科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第八条设区的市和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和应急专家小组。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设立单位要成立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和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事件处理小组,明确职责。
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篇)

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概述医院实验室是进行病原微生物研究和检测工作的场所,其安全管理工作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预案,以应对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应急响应机制1. 应急指挥部的建立与组成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实验室负责人担任总指挥,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实验室安全专员、实验室主管技师等组成,需在实验室内协调救援工作。
2. 应急预警与应急通知在实验室发生生物安全事故时,相关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通过预定的通讯渠道向相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医院领导和相关部门。
3. 应急救援力量的调配根据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及时调配医院内的专业力量和装备,进行救援工作,并根据需要请求外部救援力量的支持。
三、生物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应急处置流程生物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分为五个阶段:报警与响应、事故调查与评估、现场处理与封锁、紧急撤离与救护、清理与恢复。
(1)报警与响应实验室人员发现生物安全事故后,首先应迅速报警,并同时启动实验室内的应急信号,以便引起其他人的注意。
(2)事故调查与评估实验室安全专员和事故调查小组成员到达现场后,首先评估事故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3)现场处理与封锁现场处理包括封锁事故现场、隔离可能的传染源和可能受到感染的人员,并及时向医院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4)紧急撤离与救护在事故发生后,必要时对可能受到感染的人员进行紧急撤离,并提供相应的急救和隔离治疗。
(5)清理与恢复事故处理完毕后,应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和消毒,并进行相关记录和报告,确保实验室正常运转。
2. 应急装备和物资准备实验室应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护服、口罩、手套、护目镜、消毒剂等防护装备和物资,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性和质量。
3. 应急演练与培训实验室应定期进行生物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人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技巧,并定期组织相关培训,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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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快速应对和及时控制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危害和损失,保障公共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浙江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试行)、《永嘉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永嘉县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等。
1.3 工作原则
1.3.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医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负责,各相关科室和部门按照本预案的分工和要求,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工作。
1.3.2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在日常工作中落实好预防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发生的各项措施,做好物资储备和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及时消灭安全隐患,力争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1.3.3 依法管理、科学规范
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信守有关国际条约,尊重国际惯例,依法处置和应对各类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
2.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长为组长,医教质控科、护理部、院感科、总务设备科等职能科室主任、检验科科长为成员。
2.2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职责
2.2.1 研究并制定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
2.2.2 当医院发生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时,及时分析讨论,提高应急处置方案,并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指挥、协调及落实具体的应急处置措施。
2.3 应急小分队成员
应急小分队由检验科科长任队长,检验科技术骨干人员为队员。
2.4 应急小分队职责
主要职责是负责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参与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原因分析;参与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污染范围的划定;迅速有效地处理生物安全事件、及时报送有关生物安全事件的信息。
小分队成员及相关人员应进行生物安全培训,熟悉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报告程序和处置方法。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分类
本预案中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是指病原微生物感染性材料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操作、运送、储存等活动中,因工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非蓄意破坏)或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意外丢失等造成人员感染或暴露,或造成感染性材料向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外扩散的事件。
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分为重大生物安全事件、一般生物安全事件和生物恐怖事件。
3.1 重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
3.1.1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确诊感染所从事的《名录》规定的第一类病原微生物,或出现有关症状、体征,临床诊断为疑似感染所从事的《名录》规定的第一类病原微生物。
3.1.2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确诊感染所从事的《名录》规定的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或出现有关症状、体征,临床诊断为疑似感染所从事的《名录》规定的第二类病原微生物,并造成传播,有可能进一步扩散。
3.1.3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保存的《名录》规定的第一类、第二类病原微生菌(毒)种或样本丢失或泄漏,并有可能进一步扩散,造成人员感染。
3.2 一般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
3.2.1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工作人员确诊感染所从事的《名录》规定的第二类病原微生物,或出现有关症状、体征,临床诊断为疑似感
染所从事的《名录》规定的第三类病原微生物,并造成传播,有可能进一步扩散;
3.2.2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发生《名录》规定的第三类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丢失,并有可能进一步扩散,造成人员感染。
3.3 生物恐怖事件
本预案中生物恐怖事件指病原微生物实验设施或菌(毒)种库(或保藏设备)被蓄意破坏;高致病性菌(毒)种或样本及其他感染性材料被盗、被抢;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内故意播撒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再现不明原因或人为造成的火灾、断电、爆炸事故;在敏感时间、敏感人群中发生的蓄意投放病原微生物事件及其它可能涉及生物恐怖的事件。
4. 信息报告
4.1 报告时限和程序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发生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立即报告医教质控科及医院感染管理科,后者经过核实后立即报告分管院长,经医院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讨论后汇报院长,并在1小时内向县卫生局报告。
报告内容
4.2.1 初次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事件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涉及病原体名称、涉及的地域范围、感染或暴露人数、发病人数、死亡人数、密切接触者人数、发病者主要症状与体征、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初步判定的事件级别、事件的发展趋势、下一步应对措施
等。
4.2.2进程报告
报告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势态评估、控制措施等内容。
同时,对初次报告内容进行补充和修正。
4.2.3结案报告
事件处置结束后,应进行结案信息报告。
在上级部门确认事件终止后2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和影响因素,并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5.应急处置程序
5.1重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
5.1.1现场调查与处置:立即关闭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对周围已经污染或可能污染的环境进行封闭、隔离;组织专业消毒人员消毒现场;核实在相应潜伏期时间段内进出实验室人员及密切接触感染者人员的名单;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感染者救治及现场调查和处置工作;提供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布局、设施、设备、实验人员等情况。
5.1.2事件结束:受污染区域得到有效消毒;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造成的感染者已妥善治疗、安置;在最长的潜伏期内未出现新的病人;明确丢失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得到控制。
经专家组评估确认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5.1.3信息发布:事件信息由省卫生厅统一负责对外发布。
5.2一般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
5.2.1现场调查与处置:对被感染人员进行医学观察;立即关闭事件发生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对周围环境进行封闭、隔离;组织专业
消毒人员消毒现场;对在事件发生时间段内进出实验室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必要时进行隔离;有相关疫苗的进行预防接种;配合县卫生局做好感染者救治及现场调查和处置工作。
5.2.2事件结束:被感染者得到有效治疗;受污染区域得到有效消毒;在最长的潜伏期内未出现感染者。
经专家组评估确认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5.3生物恐怖事件
生物恐怖事件应急处置参照本预案重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程序执行。
6. 保障措施
6.1储备相关物资和装备
医院药剂科、总务设备科应储备现场防护、洗消、排污和抢险救援器材物资;做好医护人员、床位、救治设备和应急药品、疫苗的准备;配齐必要的采样、取证、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
检验科应储备足够的与风险水平相匹配的手套、防护服装、实验用鞋、口罩、帽子、面罩等个体防护用品,配备生物安全柜、高压蒸汽灭菌锅、螺口瓶、微生物样本及废弃物运送容器、运输工具等安全设备。
6.2相关人员技能培训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相关工作人员应进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知识与技能专题培训,内容包括: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的法规、政策、标准;本单位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程序和工作要求;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安全保障措
施原理;相关人员在应急处置中的作用、职责和操作技能等。
7. 应急通讯电话:
分管副院长:朱益超****(****)
医教质控科:叶浩杰****(****)
感染科:陈晓朵****(****)
总值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