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原微生物菌种及毒株样品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微生物室菌种管理应急预案

微生物室菌(毒)种管理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提高实验室对菌种、毒株的管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对检验工作者可能造成的影响和损害,保障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广大检验工作者的安全。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卫生部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等编写。
1.3分类本预案主要针对以下突发事件:(1)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危险品泄露事件:主要包括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泄露、意外接触或可能感染、爆发感染病疫情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
(2)菌种泄露事件:主要包括标准菌株、室间质评菌株、临床标本的菌株。
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检验科微生物室菌种、毒株泄露的应对工作。
2.组织体系2.1领导构架在医院院长的统一领导下,有医疗部指挥协调,处理菌株泄露的应急管理工作。
2.2办事构架检验科将组织由科主任、科副主任、副书记以及各专业组组长组成的应急管理小组。
3.运行机制3.1预测与预警检验科微生物室的工作人员要针对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3.2信息报告事件发生后,检验科工作人员要立即向专业组组长或专项负责人(如生物安全主管、质量主管)汇报,检验科应急处理小组经核实及初步处理不能解决后,要立即报告医疗部。
4.具体应急处置方案(见下图、)5.宣传和培训广泛宣传应急预案及相关法规、制度,加强预防、避险、减灾等常识,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有计划地对检验科各级人员进行应急救援和管理的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及应变能力。
6.预案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将及时修订本应急预案。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菌种泄露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露。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为加强医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管理,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控制措施,以保证在实验室发生生物安全事件时,做到应急准备充分,信息渠道畅通,指挥系统有效,反应机制灵敏,从而遏制生物安全事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保证相关人员的健康,保证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二)设施规范管理到位(三)主动监测反应及时(四)依法处理措施果断(五)机制通畅遏制危害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部的、与实验室安全相关的、危害中心工作人员健康以及社会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的所有事件。
主要包括:(一)病原微生物和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的实验室污染事件;(二)工作人员受到实验室内有毒有害病原微生物或有毒有害化学试剂的感染或侵害;(三)病原微生物、有毒有害化学试剂被泄漏出实验室事件。
(四)由于停电、火灾等不可预测因素引起的实验室其他污染事件。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一)组织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二)职能与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指导方针,规划对中心实验室的硬件建设、组织实施科学管理。
在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发生时,决策指挥,调动人员,全面部署。
应急处理工作组:制定中心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建立规章制度和实验室操作规范,对中心各类实验室的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项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突发事件发生时,在领导小组的指挥下实施全面的应急工作。
四、预防预警(一)预防1.加强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对实验室设备的配置、个人防护和实验室安全行为应按《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做出明确规定。
2.建立实验室病原微生物专库,建立有毒有害化学试剂专库。
对于传染病病原样本、剧毒化学品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3.增强安全意识,合理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
病原微生物菌种及毒株样品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原微生物菌种及毒株样品生物全事件应急预案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发生生物安全事件时,做到应急准备充分,信息渠道畅通,指挥系统有效,反应机制灵敏,有效遏制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保证相关人员的健康,保证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和《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使人致病的微生物。
本预案所称实验活动,是指从事与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有关的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活动。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本医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发生的生物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一)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在运输、储存中被盗、被抢、丢失、泄漏事件。
(二)病原微生物在实验活动中由于采集和取用造成实验室人员感染和向实验室外泄露或扩散事件。
(三)由于不可预测因素所引起的实验室病原微生物泄露或扩散事件。
第四条工作原则为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设施规范,管理到位;主动监测,反应迅速;依法处理,措施果断;机制通畅,遏制危害。
组织机构及职责医院生物安全委员会全面负责微生物安全应急事件的各项工作,生物安全办公室负责微生物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医院检验科。
医院生物安全委员会职责:(一)研究制定医院微生物室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负责预案的相应和终止;(二)协同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共同负责建立微生物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微生物室的制度落实情况,同时负责生物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三)负责指挥医院微生物室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确保应急处理工作快速有效开展,控制危害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并及时向区卫生局和有关部门报告;(四)负责医院微生物室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微生物室的日常预防及预警工作,提高科室成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微生物室菌(毒)种管理应急预案

微生物室菌(毒)种管理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实验室对菌种、毒株的管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对检验工作者可能造成的影响和损害,保障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广大检验工作者的安
全。
(1)高
(2)
检验科将组织由科主任、科副主任、副书记以及各专业组组长组成的应急管理小
组。
3.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检验科微生物室的工作人员要针对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
置。
3.2信息报告
事件发生后,检验科工作人员要立即向专业组组长或专项负责人(如生物安全主管、质量主管)汇报,检验科应急处理小组经核实及初步处理不能解决后,要立即
报告医疗部。
4.具体应急处置方案(见下图4.1、4.2)
5.宣传和培训
广泛宣传应急预案及相关法规、制度,加强预防、避险、减灾等常识,增强忧患意
4.2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露。
病原微生物菌种及毒株样品 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1) 实验人员在检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过程中,发生严重差错或事 故,导致病原微生物外溢,且数量较多或样本中病原体浓度较高时,并 有实验人员防护不到位,造成直接暴露,极有可能导致感染时; (2) 在操作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实验室,遇突发事件,如突然断电, 导致送排风系统无法正常运转,或遇到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病原体外 泄,造成严重污染,使实验人员直接暴露时; (3) 因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安排未经安全培训和不具备专业 能力的进修实习人员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检测工作,发生严重差错 或事故,造成病原微生物扩散,实验操作人员个体防护措施存在缺陷 时; (4) 实验过程中,发生病原微生物容器破损外溢或扩散,从事高致病性 病原微生物检测的人员,未经预防接种,且所操作的病原微生物能够导 致严重疾病,甚至死亡的情况时; (5) 在操作能够通过呼吸道传播、扩散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时,实验 人员发现个体防护措施存在缺陷,并直接暴露,且实验人员未经预防接 种时。 分级响应: (1) 发生一般感染事件时应做好以下工作: ①生物安全委员会立即领导生物安全管理机构组织有关部门,全面了解 事故发生的情况,督促各有关科(所、室)履行各自的职责,落实各项 防控措施,及时予以处置和纠正。 ②发生感染或事故的实验室应暂停相关的实验活动。 ③立即组织专家组进入实验室进行调查。 ④对污染区域开展消毒,并对污染和事故可能带来的危害情况进行评 估。 (2) 较大的实验室感染,在一般实验室事故措施的基础上,应该做好以 下工作: ①停止发生事故的实验室所有工作,组织专家进行调查、评估。
预防预警报告 预防机制 (一)严格贯彻执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抓紧做 好病原微生物室备案登记工作。 (二)病原微生物室要加强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对实验室人员配备、设 备配置、个人防护和安全行为等必须按照《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严格执行。 (三)病原微生物保藏要制定严格的安全保管制度,作好病原微生物菌 (毒)种和样本进出和储存的记录,建立档案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 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要设专库或者专柜单独储存。 (四)增强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把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最新版)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加强我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实验活动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健康,积极预防及有效应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1.2编制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XX市突发卫生公共事件应急预案》、《XX市卫生局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试行)》、国家及浙江省卫生计生委有关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1.4指导思想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以维护我区社会稳定和公众健康为目标,形成反应快速、运转高效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管理与应急处置机制,提高预防和应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能力。
1.5指导原则1.5.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负责,各单位按照本预案的分工和要求,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工作。
1.5.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在日常工作中落实好预防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发生的各项措施,做好物资储备和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及时消灭安全隐患,力争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1.5.3依法管理、科学规范。
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信守有关国际条约,尊重国际惯例,依法处置和应对各类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
2组织机构与职责2.1区卫生局职责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区卫生局、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各医疗机构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具体人员组成参照区卫生局相关文件。
病原微生物菌种及毒株样品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病原微生物菌种及毒株样品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一、总则1. 编制目的本预案旨在建立健全病原微生物菌种及毒株样品生物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应对生物安全事件的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单位涉及病原微生物菌种及毒株样品生物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工作。
4. 事件分级根据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生物安全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成立生物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生物安全事件的应急响应工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 职责分工(1)应急指挥部:负责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指挥和协调应急响应工作,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2)实验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发现生物安全事件及时报告,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3)应急队伍:负责现场处置,包括采样、检测、消毒、隔离等工作。
三、预防与预警1. 预防措施(1)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2)定期对实验室进行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制定风险防控措施。
(3)加强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生物安全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2. 预警机制(1)建立预警信息监测和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生物安全事件相关信息。
(2)根据预警信息,及时分析研判,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四、应急响应1. 响应程序(1)接报与初步判断:接到生物安全事件报告后,应急指挥部应立即组织专家进行初步判断,确定事件级别和应对措施。
(2)启动应急响应:根据初步判断结果,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调动应急队伍和资源。
(3)现场处置:应急队伍赶赴现场,开展采样、检测、消毒、隔离等处置工作。
(4)信息报告与发布: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事件进展和处置情况,适时向社会发布信息。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为加强我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我院各项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公众和医务人员健康,积极预防及有效应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总则(一)指导思想以维护公众和医务人员健康为目标,形成反应快速、运转高效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管理与应急处置机制,提高预防和应对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能力。
(二)目的和依据1、工作目的有效预防、快速应对和及时控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危害和损失,保障公众和医务人员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2、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卫生部有关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通知及《浙江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
(三)指导原则1、根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实行分级负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本预案的分工和要求,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相关工作。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在日常工作中落实好预防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发生的各项措施,做好物资储备和预案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及时消灭安全隐患,力争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控制。
3、依法管理、科学规范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信守有关国际条约,尊重国际惯例,依法处置和应对各类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的生物安全事件是指在德江县人民医院内发生的突发性、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我院员工及患者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群体性异常反应、传染性生物样品溢出、潜在危害性气溶胶的释出、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员我院员工及患者身体健康的生物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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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原微生物菌种及毒株样品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发生生物安全事件时,做到应急准备充分,信息渠道畅通,指挥系统有效,反应机制灵敏,有效遏制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保证相关人员的健康,保证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验室一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和《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使人致病的微生物。
本预案所称实验活动,是指从事与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有关的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活动。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本医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发生的生物安全事件。
主要包括:(一)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在运输、储存中被盗、被抢、丢失、泄漏事件。
(二)病原微生物在实验活动中由于采集和取用造成实验室人员感染和向实验室外泄露或扩散事件。
(三)由于不可预测因素所引起的实验室病原微生物泄露或扩散事件。
第四条工作原则为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设施规范,管理到位;主动监测,反应迅速;依法处理,措施果断;机制通畅,遏制危害。
组织机构及职责医院生物安全委员会全而负责微生物安全应急事件的各项工作,生物安全办公室负责微生物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医院检验科。
医院生物安全委员会职责:(一)研究制定医院微生物室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负责预案的相应和终止;(二)协同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共同负责建立微生物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微生物室的制度落实情况,同时负责生物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三)负责指挥医院微生物室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确保应急处理工作快速有效开展,控制危害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并及时向区卫生局和有关部门报告;(四)负责医院微生物室生物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微生物室的日常预防及预警工作,提高科室成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预防预警报告预防机制(一)严格贯彻执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抓紧做好病原微生物室备案登记工作。
(二)病原微生物室要加强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对实验室人员配备、设备配置、个人防护和安全行为等必须按照《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严格执行。
(三)病原微生物保藏要制定严格的安全保管制度,作好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进出和储存的记录,建立档案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
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要设专库或者专柜单独储存。
(四)增强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
把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消除安全隐患。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微生物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开展研究工作。
(五)加强安全防范,防止不法之徒盗窃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用于对人群进行生物化学恐怖攻击,危害公众健康和影响社会稳定。
预警机制(一)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为各种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建立档案和使用纪录,每次使用后及时登与发现遗失或被盗,立即报告。
(二)建立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定期体检。
发现与实验室生物安全有关的人员感染要立即报告。
(三)定期开展自查,发现安全隐患要迅速预警通报。
(四)预警分级标准。
实验室感染根据所操作的病原微生物致病性及其对周围人群和环境危害的严重程度,可将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划分为三个等级。
分别为一般性实验室安全事故、严重实验室安全事故和重人的实验室安全事故。
I 级:一般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是指实验室发生了三、四类病原微生物泄露或感染,导致1~5人的感染,并引起轻度的临床症状,事故对实验人员健康和公众安全不产生明显损害的。
II级:严重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是实验室人员在实验室中,1 人感染了二类病原微生物或发生二类病原微生物泄露或菌株丢失等,感染者具有明显的临床表现,但未导致死亡;或尚未造成周围人群和环境危害的或发生一般性实验室感染达5 人以上的。
III级:重大的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是指在实验室中发生一类病原微生物泄露事件或1 人及以上感染,且具有明显的临床表现的,并波及和危害到周围人群健康,甚至危害到社会人群的安全;或二类病原微生物 2 人或以上感染的,或因感染导致人员死亡的;或有一、二类病源微生物菌(毒)种丢失、泄露或导致环境污染等严重危害的。
报告机制(一)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在运输、储存中被盗、被抢、丢失、泄漏的,承运单位、护送人、保藏机构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在 2 小时内分别向承运单位的主管部门、护送人所在单位和保藏机构的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所在地的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发生被盗、被抢、丢失的,还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地的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发生被盗、被抢、丢失的,还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
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在 2 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心,同时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部报告。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容器或者包装材料,要及时向附近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并依法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三)微生物室工作人员出现与本实验室从事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实验活动有关的感染临床症状或者体征时,实验室负责人应当向负责实验室感染控制工作的机构或者人员报告。
(四)微生物室发生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时,工作人员要立即采取控制措施,防止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扩散,并同时向负责实验室感染控制工作的机构或者人员报告。
(五)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发现由于实验室感染而引起的与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相关的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诊治的医疗机构要在 2 小时内报告所在地的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在2 小时内通报实验室所在地的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接到通报的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在2 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向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部报告。
同时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只要发生了意外,,无论何时、何地,相关部门、人员有责任和义务立即作出响应。
响应启动:一般情况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即可启动实验室感染应急预案:( l )实验人员在检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过程中,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导致病原微生物外溢,且数量较多或样本中病原体浓度较高时,并有实验人员防护不到位,造成直接暴露,极有可能导致感染时;( 2 )在操作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实验室,遇突发事件,如突然断电,导致送排风系统无法正常运转,或遇到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病原体外泄,造成严重污染,使实验人员直接暴露时;( 3 )因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安排未经安全培训和不具备专业能力的进修实习人员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检测工作,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造成病原微生物扩散,实验操作人员个体防护措施存在缺陷时;( 4 )实验过程中,发生病原微生物容器破损外溢或扩散,从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检测的人员,未经预防接种,且所操作的病原微生物能够导致严重疾病,甚至死亡的情况时;( 5 )在操作能够通过呼吸道传播、扩散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时,实验人员发现个体防护措施存在缺陷,并直接暴露,且实验人员未经预防接种时。
分级响应:( 1 )发生一般感染事件时应做好以下工作:①生物安全委员会立即领导生物安全管理机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全面了解事故发生的情况,督促各有关科(所、室)履行各自的职责,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及时予以处置和纠正。
②发生感染或事故的实验室应暂停相关的实验活动。
③立即组织专家组进入实验室进行调查。
④对污染区域开展消毒,并对污染和事故可能带来的危害情况进行评估。
( 2 )较大的实验室感染,在一般实验室事故措施的基础上,应该做好以下工作:①停止发生事故的实验室所有工作,组织专家进行调查、评估。
②感染人员立即送定点医院隔离观察或治疗。
③对发生感染或泄露事件的实验室的所有实相关人员进行医学观察。
④事件判定后的2 小时内报省卫生行政部门。
( 3 )重大实验室感染,在较大实验室事故措施的基础上,应该做好以下工作:①对发生感染或泄露事件的实验室进行封锁,组织专家进入进行调查、评估。
②事件判定后立即报市卫生行政部门。
④调查处理后,对实验室进行全面彻底消毒。
先期处置发生感染或泄露事件的实验室应停止实验活动,并按照相关程序做好现场应急处置,生物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该对感染事件的基本情况和信息进行核实,并负责召集单位生物安全委员会成员,对所发生的实验室差错或事故的严重程度与可能产生的危害进行分析评估,以确定实验室差错或事故性质可能造成的后果,并对受暴露的实验人员采取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等措施,最后根据所造成的后果的危害大小和严重程度进行感染事件等级认定。
具体措施如下:(一)封闭被病原微生物污染的实验室或者可能造成病原微生物扩散的场所;(二)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三)对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对相关人员进行医学检查;(四)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五)进行现场消毒;(六)其他需要采取的预防、控制措施。
具体应急预案1 、刺伤、切割伤或擦伤处理:l )立即停止工作。
2 )伤口挤血,水或消毒剂冲洗消毒。
3 )除去防护服并进行医学处理。
4 )去急诊室诊治,急诊室对伤者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处置,填写“异常事件报告单”并报质最管理科,记录受伤原因和相关的微生物,并应保留完整适当的医疗记录2 、潜在感染性物质的食入处理:l )立即停止工作。
2 )应脱下防护服并进行医学处理。
3 )观察和必要的预防治疗,去急诊室诊治,对伤者进行必要的检查和处置,填写“异常事件报告单”并报质量管理科,记录受伤原因和相关的微生物。
4 )要报告食入材料的鉴定和事故发生的细节,并保留完核适当的医疗记录。
3 、潜在危害性气溶胶的释放(在生物安全柜以外)处理:l )所有人员必须立即撤离相关区域,任何暴露人员都应接受医学咨询。
2 )应当立即通知实验室负责人。
3 )为了使气溶胶排出和使较大的粒子沉降,在一定时间内严禁人员入内。
如果实验室没有中央通风系统,则应推迟进入实验室。
4 )应张贴“禁止进入”的标志。
过了相应时间后,在实验室负责人的指导下来清除污染。
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和呼吸保护装备。
5 )填写《异常事件报告单》。
4 、容器破碎及感染性物质的溢出处理:l )做好个人防护,戴手套,穿防护服,必要时戴眼罩和护目镜。
2 )用布或纸巾覆盖受感染性物质污染或受感染性物质溢洒的破碎物品。
3 )然后在上面倒上消毒剂,通常用施康。
由外向内进行处理。
4 )并使其作用适当时间(30 分钟),将布、纸巾以及破碎物品清理掉;玻璃碎片应用镊子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