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1096-2014白酒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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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管道水压表要不要拿去质监局检测?

消防管道水压表要不要拿去质监局检测?

消防管道水压表要不要拿去质监局检测?消防管道水压表要不要拿去质监局检测?不要拿去质监局检测。

如果单位通过了ISO9001认证,那按程序文件的规定,压力表属于计量仪器,应该定期检验标定的,首检应该是出厂前的检验。

压力表是否强检,也取决于主体设备所属技术标准,或所属行政法规的要求。

一般来说都需要强检。

因为,既然用它就要保证其有效和可靠性。

一般送当地(质监部门属下的)计量检测机构专检;如本企业取得计量认证资质,可自检;效力等同。

产品执行标准需要申请吗?要不要拿产品去质监局化验?首先,要弄清你的产品执行的标准,是国家标准,还是行业标准,还是地方标准,还是企业标准。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可以拿来直接使用,企业标准必须到当地技术监督局或是当地卫生厅备案才可以使用,产品的生产、检验、仲裁的依据就是标准,拿着产品和标准到质量检验机构申请质量检验,质检机构依据你提供的标准,对你的产品出具质量检验报告。

来证明你的产品合格与否。

根据国家关于《产品标识标注规定》,产品应在在包装物上标注你所执行的标准号。

这是国家强制性规定,必须执行。

包装上标注产品标准号,是向消费者明示企业的产品是执行该标准,并依据该标准检验和判定。

并不是拿产品去化验合格后才能把“执行标准”的“执行标准号”印在产品包装上。

只要产品入库包装上就应该有产品标准号。

产品合格不合格与执行标准号是否印在包装物上无关。

没有去化验就把“执行标准号”印在产品包装没有什么后果,因为这是两种概念,产品检验有出厂检验和形式检验,出厂检验是企业自律行为,形式检验是质量监督部门的抽样检验监督行为,产品出厂前一定要进行出厂检验,不经检验,就将产品出厂,投诉的风险是很高的,若要给消费者造成损失,是依法要予以赔偿的和承担法律责任的。

如果能保证企业产品出厂合格,那就另当别论了。

质监局检测花钱不?谢谢我在质监局工作,质监局不负责检测,下属检测所承担此业务,需要收费。

消防管道水压由谁监管,水电班?还是安全科?这个消防水压正常监管上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的下属的消防安全巡检人员检查的。

国家标准公告2014年第8号——关于批准发布《铜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等19项国家标准的公告

国家标准公告2014年第8号——关于批准发布《铜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等19项国家标准的公告

国家标准公告2014年第8号——关于批准发布《铜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等19项国家标准的公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4.28
•【文号】国家标准公告2014年第8号
•【施行日期】2014.05.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化
正文
国家标准公告
(2014年第8号)
关于批准发布《铜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等19项国家标准的公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铜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等19项国家标准,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国家质检总局
国家标准委。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8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8号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正文:----------------------------------------------------------------------------------------------------------------------------------------------------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8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380号)规定,现将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管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下同)70%以下的,国税机关应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

其中,年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的各种白酒,按规定逐级报国家税务总局核定最低计税价格,其他需要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由省国家税务局核定最低计税价格。

二、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是指销售单位销售给与该白酒生产企业无关联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对外销售价格。

三、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销售价格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含70%)以上的和不设立销售单位的白酒生产企业,白酒消费税按其实际销售价格计征,暂不核定最低计税价格。

四、由省国家税务局核定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将根据上年白酒生产企业经营状况和价格变动情况在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50%至70%内核定,一年核定一次。

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持续上涨或下降时间达到3个月以上、累计上涨或下降幅度在20%(含)以上的白酒,国税机关重新核定最低计税价格。

五、已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白酒,生产企业实际销售价格高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实际销售价格申报纳税;实际销售价格低于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按最低计税价格申报纳税。

白酒国家能耗限额标准

白酒国家能耗限额标准

白酒国家能耗限额标准
一、概述
本标准规定了浓香型白酒和芝麻香型白酒原酒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新建白酒生产企业或现有白酒生产企业的改扩建项目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准入值,以及鼓励白酒生产企业通过节能技术改造、技术进步、节能管理措施达到能耗限额先进值。

二、浓香型白酒原酒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
浓香型白酒原酒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为不超过1345千克标准煤/千升。

三、芝麻香型白酒原酒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
芝麻香型白酒原酒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为不超过1545千克标准煤/千升。

四、新建白酒生产企业或现有白酒生产企业的改扩建项目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准入值
新建白酒生产企业或现有白酒生产企业的改扩建项目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准入值,浓香型不超过1265千克标准煤/千升,芝麻香型不超过1520千克标准煤/千升。

五、鼓励白酒生产企业通过节能技术改造、技术进步、节能管理措施达到能耗限额先进值
鼓励白酒生产企业通过节能技术改造、技术进步、节能管理措施达到能耗限额先进值,浓香型不超过1110千克标准煤/千升,芝麻香型不超过1485千克标准煤/千升。

六、其他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并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同时,鼓励各白酒生产企业根据本标准制定更为严格的能耗限额标准,以推动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深入开展。

供暖系统运行能源消耗限额DB11∕T 1150-2019

供暖系统运行能源消耗限额DB11∕T 1150-2019

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一般规定 (2)5 供热量限额 (2)6 燃料消耗量限额 (3)7 耗电量限额 (4)8 耗水量限额 (4)9 综合能耗限额 (5)附录A(资料性附录)部分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6)附录B(资料性附录)耗能工质能源等价值 (7)供暖系统运行能源消耗限额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供暖系统运行能源消耗限额的一般规定、供热量限额、燃料消耗量限额、耗电量限额、耗水量限额及综合能耗限额的取值。

本标准适用于以锅炉房、热力站为热源的热水集中供暖系统运行能耗的管理、评价。

本标准不适用于建筑面积大于2万m2且采用集中空调形式的公共建筑的供暖系统运行能耗的管理、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2723—2013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GB/T 51161—2016 民用建筑能耗标准DB11/T 1653—2019 供暖系统能耗指标体系3 术语和定义GB/T 12723—201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限定值 limit value现有供暖系统运行能源消耗所允许的值。

3.2准入值 access value新建及改扩建供暖系统运行能源消耗所允许的值。

3.3先进值 advanced value供暖系统运行能源消耗达到领先水平的值。

3.4基准度日数 standard degree days在供暖期为121天,室内温度为18℃,室外平均温度为-0.7℃时计算所得的度日数。

基准度日数为2262.7℃·d。

3.5单位度日数供热量 heating load for per heating degree day在一个完整的供暖期内,热源单位面积供热量除以该供暖期度日数所得的能耗。

21.国家发布的79个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汇编

21.国家发布的79个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汇编

附录9:国家发布的79个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汇编一、铁合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1-2008)(一)现有铁合金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合金品种硅铁电炉锰铁锰硅合金高碳铬铁高炉锰铁产品规格FeSi75-A FeMn68C7.0 FeMn64Si18 FeCr67C6.0 FeMn68C7.0 执行国家标准GB/T 2272 GB/T 3795 GB/T 4008 GB/T 5683 GB/T 3795 标准成分Si75 Mn65 Mn+Si82 Cr50 Mn65单位产品冶炼电耗限额限定值(kW·h/t)≤8800 ≤2700 ≤4400 ≤3500焦炭1350kg/t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限定值[以电当量值0.1229kgce/(kW·h)计](kgce/t) ≤1980 ≤790 ≤1030 ≤900≤1250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限定值[以电等价值0.404kgce/(kW·h)计](kgce/t)≤4600 ≤1610 ≤2380 ≤1950备注入炉矿品位—Mn38% Mn34% Cr2O340% Mn37% 入炉矿品位每升高降低1%,电耗限额值可降低升高值(kW·h/t)—≤60 ≤100≤80铬铁比≥2.2焦炭30kg/t(二)新建铁合金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准入值合金品种硅铁电炉锰铁锰硅合金高碳铬铁高炉锰铁产品规格FeSi75-A FeMn68C7.0 FeMn64Si18 FeCr67C6.0 FeMn68C7.0 执行国家标准GB/T 2272 GB/T 3795 GB/T 4008 GB/T 5683 GB/T 3795 标准成分Si75 Mn65 Mn+Si82 Cr50 Mn65单位产品冶炼电耗限额准入值(kW·h/t)≤8500 ≤2600 ≤4200 ≤3200焦炭1320kg/t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准入值[以电当量值0.1229kgce/(kW·h)计](kgce/t) ≤1910 ≤710 ≤990 ≤810≤1220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准入值[以电等价值0.404kgce/(kW·h)计](kgce/t)≤4440 ≤1500 ≤2260 ≤1780备注入炉矿品位—Mn38% Mn34% Cr2O340% Mn37% 入炉矿品位每升高降低1%,电耗限额值可降低升高值(kW·h/t)—≤60 ≤100≤80铬铁比≥2.2焦炭30kg/t(三)铁合金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先进值合金品种硅铁电炉锰铁锰硅合金高碳铬铁高炉锰铁产品规格FeSi75-A FeMn68C7.0 FeMn64Si18 FeCr67C6.0 FeMn68C7.0 执行国家标准GB/T 2272 GB/T 3795 GB/T 4008 GB/T 5683 GB/T 3795 标准成分Si75 Mn65 Mn+Si82 Cr50 Mn65单位产品冶炼电耗限额先进值(kW·h/t)≤8300 ≤2300 ≤4000 ≤2800焦炭1280kg/t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先进值[以电当量值0.1229kgce/(kW·h)计](kgce/t) ≤1850 ≤670 ≤950 ≤740≤1180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先进值[以电等价值0.404kgce/(kW·h)计](kgce/t)≤4320 ≤1360 ≤2150 ≤1600备注入炉矿品位—Mn38% Mn34% Cr2O340% Mn37%入炉矿品位每升高降低1%,电耗限额值可降低升高值(kW·h/t)—≤60 ≤100≤80铬铁比≥2.2焦炭30kg/t二、电石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3-2008)(一)现有电石生产装置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项目指标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限定值(tce/t)≤1.20单位产品电炉电耗限额限定值(kW·h/t)≤3400(二)新建电石生产装置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准入值项目指标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准入值(tce/t)≤1.10单位产品电炉电耗限额准入值(kW·h/t)≤3250(三)电石生产装置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先进值项目指标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先进值(tce/t)≤1.05单位产品电炉电耗限额先进值(kW·h/t)≤3050三、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4-2008)(一)现有合成氨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原料类型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限定值(kgce/t)优质无烟块煤≤1900非优质无烟块煤、焦碳、型煤≤2200天然气、焦炉气≤1650(二)新建合成氨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准入值原料类型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准入值(kgce/t)优质无烟块煤≤1500非优质无烟块煤、焦碳、型煤≤1800天然气、焦炉气≤1150(三)合成氨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先进值原料类型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先进值(kgce/t)优质无烟块煤≤1500非优质无烟块煤、焦碳、型煤≤1800天然气、焦炉气≤1150四、黄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345-2008)(一)现有黄磷装置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限定值(tce/t)单位产品电耗限额限定值(kW·h/t)单位产品电炉电耗限额限定值(kW·h/t)≤3.60 ≤14200 ≤13800注:当磷矿采用烧结和焙烧工艺时,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限定值增加0.9tce/t,单位产品电耗限额限定值增加800kW·h/t。

截至2014年国家发布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

截至2014年国家发布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

附:截止2014年国家发布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实施日期1GB21341-2008铁合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08-06-01 2GB21343-2008电石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08-06-01 3GB21344-2008合成氨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08-06-01 4GB21345-2008黄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08-06-01 5GB21370-2008炭素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08-06-01 6GB25323-2010再生铅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2-03-01 7GB25324-2010铝电解用石墨质阴极炭块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2-03-01 8GB25325-2010铝电解用预焙阳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2-03-019GB25326-2010铝及铝合金轧、拉制管、棒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2-03-0110GB25327-2010氧化铝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2-03-01 11GB26756-2011铝及铝合金热挤压棒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1-11-01 12GB29136-2012海绵钛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3-10-01 13GB29137-2012铜及铜合金线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3-10-01 14GB29138-2012磷酸一铵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3-10-01 15GB29139-2012磷酸二铵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3-10-01 16GB29140-2012纯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3-10-01 17GB29141-2012工业硫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3-10-01 18GB29145-2012焙烧钼精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3-10-01 19GB29146-2012钼精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3-10-01 20GB16780-2012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3-10-01 21GB21347-2012镁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3-10-01 22GB29413-2012锗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3-10-01 23GB29435-2012稀土冶炼加工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3-10-01 24GB29436.1-2012甲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第1部分:煤制甲醇2013-10-01 25GB29437-2012工业冰醋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3-10-01 26GB29438-2012聚甲醛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3-10-01 27GB29439-2012硫酸钾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3-10-01 28GB29440-2012炭黑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3-10-01 29GB29441-2012稀硝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3-10-01 30GB29442-2012铜及铜合金板、带、箔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3-10-01 31GB29443-2012铜及铜合金棒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3-10-01 32GB29444-2012煤炭井工开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3-10-0133GB29445-2012煤炭露天开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3-10-01 34GB29446-2012选煤电力消耗限额2013-10-01 35GB29447-2012多晶硅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3-10-01 36GB29448-2012钛及钛合金铸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3-10-01 37GB29449-2012轮胎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3-10-01 38GB29450-2012玻璃纤维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3-10-01 39GB29451-2012铸石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3-10-01 40GB21350-2013铜及铜合金管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4-08-01 41GB21256-2013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4-10-01 42GB21342-2013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4-10-01 43GB29994-2013煤基活性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4-11-01 44GB29995-2013兰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4-11-01 45GB29996-2013水煤浆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4-11-01 46GB21258-2013常规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4-09-01 47GB21340-2013平板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4-09-01 48GB30250-2013乙烯装置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4-09-01 49GB21346-2013电解铝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4-09-01 50GB30251-2013炼油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4-09-01 51GB30252-2013光伏压延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4-09-01 52GB21252-2013建筑卫生陶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4-12-01 53GB30178-2013煤直接液化制油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4-12-01 54GB30179-2013煤制天然气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4-12-01 55GB30180-2013煤制烯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4-12-01 56GB30181-2013微晶氧化铝陶瓷研磨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4-12-01 57GB30182-2013摩擦材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4-12-01 58GB30183-2013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4-12-01 59GB30184-2013沥青基防水卷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4-12-01 60GB30185-2013铝塑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4-12-01 61GB21248-2014铜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5-01-01 62GB21249-2014锌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5-01-01 63GB21250-2014铅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5-01-01 64GB21251-2014镍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5-01-01 65GB21257-2014烧碱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5-01-01 66GB21348-2014锡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5-01-01 67GB21349-2014锑冶炼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5-01-01 68GB30526-2014烧结墙体材料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5-01-01 69GB30527-2014聚氯乙烯树脂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5-01-01 70GB30528-2014聚乙烯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5-01-0171GB30529-2014乙酸乙烯酯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5-01-01 72GB30530-2014有机硅环体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5-01-01 73GB21351-2014铝合金建筑型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5-01-01 74GB31340-2014钨精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6-01-01 75GB31335-2014铁矿露天开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6-01-01 76GB31337-2014铁矿选矿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6-01-01 77GB31338-2014工业硅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6-01-01 78GB31339-2014铝及铝合金线坯及线材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6-01-01 79GB31336-2014铁矿地下开采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2016-01-01。

DB11T1096-2014白酒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DB11T1096-2014白酒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ICS 27.010F 10备案号:42970-2014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 1096—2014白酒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The stipulation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 of Chinese whitespirit2014-06-25发布2014-01-01实施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技术要求 (2)5 能源统计范围及方法 (2)6 计算方法 (3)7 节能管理与技术措施 (4)附录A(资料性附录)部分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6)附录B(资料性附录)部分耗能工质能源等价值 (7)参考文献 (8)前言本标准第4章中4.1条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北京酿酒协会、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倩、梁韬、唐艳芬、曹存良、张晶媛、王振文。

II白酒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白酒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技术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白酒生产企业能源消耗的计算、管理、评价和监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2497 三相异步电动机经济运行GB/T 13469 工业用离心泵、混流泵、轴流泵与旋涡泵系统经济运行GB/T 13470 通风机系统经济运行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 17954 工业锅炉经济运行JJF 1356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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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27.010F 10备案号:42970-2014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 1096—2014白酒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The stipulation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 of Chinese whitespirit2014-06-25发布2014-01-01实施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技术要求 (2)5 能源统计范围及方法 (2)6 计算方法 (3)7 节能管理与技术措施 (4)附录A(资料性附录)部分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6)附录B(资料性附录)部分耗能工质能源等价值 (7)参考文献 (8)前言本标准第4章中4.1条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北京酿酒协会、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倩、梁韬、唐艳芬、曹存良、张晶媛、王振文。

II白酒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白酒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技术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白酒生产企业能源消耗的计算、管理、评价和监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2497 三相异步电动机经济运行GB/T 13469 工业用离心泵、混流泵、轴流泵与旋涡泵系统经济运行GB/T 13470 通风机系统经济运行GB 17167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T 17954 工业锅炉经济运行JJF 1356 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白酒原酒 Chinese liquor以粮谷为原料,经破碎、发酵、蒸馏、贮存生产的白酒原酒。

3.2白酒原酒综合能耗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of Chinese liquor报告期内企业从原料进厂至白酒原酒入库的生产全过程中所消耗的原煤、电力、天然气、热力、燃料油、汽油和柴油等各种能源及新水、软水、氧气和二氧化碳气等耗能工质折算为标准煤后的总和(不包含制曲所用能源)。

3.3白酒原酒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 of Chinese liquor企业生产白酒原酒综合能源消耗量与同期内产出白酒原酒总量的比值。

DB11/ 1096—2014 23.4灌装白酒 Chinese white spirit以本企业自产原酒(基酒)或外购白酒原酒勾调而制成的不同香型、不同浓度的白酒灌装入库的成品。

3.5灌装白酒电耗 electricity consumption of Chinese white spirit从原酒出库经配酒、洗瓶、灌装直到入库生产过程中消耗的电能以及应分摊的辅助和附属用电量。

3.6灌装白酒单位产品电耗 electricit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 of Chinese white spirit 企业白酒在配酒、洗瓶、灌装直到入库过程中消耗的总电量与同期内产出合格白酒产量的比值。

4 技术要求4.1 白酒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白酒原酒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灌装白酒单位产品电耗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白酒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项 目限定值 白酒原酒单位产品综合能耗kgce/kl≤1560.00灌装白酒单位产品电耗kW •h /kl≤70.004.2 白酒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先进值白酒生产企业应通过节能技术改造和加强节能管理达到表2中的能耗先进值。

表2 白酒企业单位产品能耗先进值项 目先进值 白酒原酒单位产品综合能耗kgce/kl≤1490.85灌装白酒单位产品电耗kW •h /kl≤66.905 能源统计范围及方法 5.1 统计范围DB11/ 1096—20145.1.1 白酒原酒综合能耗统计范围是指从粮谷原料入厂开始经过破碎、蒸料、发酵、蒸馏等生产过程中消耗的原煤、电力、天然气、热力、燃料油、汽油和柴油等各种能源及新水、软水、氧气和二氧化碳气等耗能工质,包括场内运输消耗的汽油、柴油和安全与环保装置所用能源,但不包括制曲工序所消耗能源、基建项目用能和外供能源量。

5.1.2 辅助生产系统包括供热、供电、机修、供水、制冷、仓库以及安全、环保装置等消耗能源;附属生产系统是指为生产服务的部门和单位,包括办公室、操作室、休息室、更衣室、洗浴室、食堂、成品检验等设施消耗的能源。

5.1.3 灌装白酒电耗统计范围是指从原酒出库至配酒、洗瓶、灌装直到成品入库生产过程中消耗的电能以及应分摊的辅助和附属用电量。

5.2 统计方法企业消耗的原煤、电力、天然气、热力、燃料油汽油和柴油等各种能源及新水、软水、氧气和二氧化碳气等耗能工质应折算为标准煤。

各种能源的热值以企业在报告期内实测的热值为准。

没有实测条件的,参见附录A 和附录B 中能源及耗能工质折标准煤参考系数折算。

6 计算方法6.1 白酒原酒综合能耗的计算方法 6.1.1 白酒原酒直接生产综合能耗直接生产综合能耗按式(1)计算:21E E E Z += (1)式中:Ez ——报告期内白酒原酒直接生产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 ), 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E 1——原料制备(不含制曲)工序综合能耗,包括原料破碎、加工等生产过程的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 );E 2——酿酒工序综合能耗,包括蒸料、发酵、蒸馏、贮存等生产过程的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 )。

6.1.2 白酒原酒间接生产综合能耗间接生产综合能耗按式(2)计算:c b a J E E E E ++= (2)式中:E J ——报告期内白酒原酒间接生产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 ), 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E a ——辅助生产系统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 ); E b ——附属生产系统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 ); E c ——各种损失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 )。

6.1.3 白酒原酒生产综合能耗白酒原酒生产综合能耗按式(3)计算:DB11/ 1096—2014 4J Z E E E += (3)式中:E ——报告期内白酒原酒生产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 ), 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6.2 白酒原酒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白酒原酒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按式(4)计算:1M E e =......................................... (4) 式中:e ——白酒原酒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千升(kgce/kl) ,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M 1——报告期内白酒原酒产量(按65%vol 折算),单位为千升(kl )。

6.3 灌装白酒生产电耗灌装白酒生产电耗按式(5)计算:321Q Q Q Q ++= (5)式中:Q ——报告期内灌装白酒生产电耗,单位为千瓦时(kW •h ),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Q 1——配制(勾兑)生产过程的电耗,单位为千瓦时(kW •h );Q 2——洗瓶、灌装直到入库等生产过程的电耗,单位为千瓦时(kW •h ); Q 3——应分摊的辅助和附属系统用电量,单位为千瓦时(kW •h )。

6.4 灌装白酒单位产品电耗灌装白酒单位产品电耗按式(6)计算:2M Q q =......................................... (6) 式中:q ——灌装白酒单位产品电耗,单位为千瓦时/千升(kW •h /kl) ,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M 2——报告期内灌装白酒产量,单位为千升(kl )。

7 节能管理与技术措施 7.1 节能管理7.1.1 应根据产品能耗限额,建立能源管理和用能奖惩制度,将用能指标分解落实到基层部门,定期考核。

7.1.2 应按要求建立能耗计量、统计制度,建立能耗测试数据、能耗核算和分析结果的文件档案,并对文件进行受控管理。

7.1.3 应根据GB 17167和JJF 1356的要求配备和使用能源计量器具和仪器仪表,完善能源计量管理,能源计量数据应真实、准确、完整,并有可溯源的原始记录。

DB11/ 1096—20147.1.4 企业使用的电动机系统、泵系统、通风机系统、工业锅炉等通用耗能设备应符合GB/T 12497、GB/T 13469、GB/T 13470、GB/T 17954等相关的用能产品经济运行标准要求,达到经济运行状态。

7.2 节能技术措施7.2.1 应依靠技术进步,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采用有效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7.2.2 在用的各种通用耗能设备(电动机、水泵、通风机、工业锅炉等)应符合相关的国家用能产品经济运行标准要求,达到经济运行状态。

7.2.3 应优化生产工艺,采用先进技术,提高自动化水平,提高出酒率。

7.2.4 扩建及企业技术改造所选用的生产设备应达到国家相应耗能设备能效标准中节能评价值的要求。

DB11/ 1096—20146附录 A(资料性附录)部分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部分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见表A.1。

表A.1 部分能源折标煤参考系数能源名称平均低位发热量折标准煤系数原煤20 908 kJ/kg 0.714 3 kgce/kg燃料油41 868 kJ/kg 1.428 6 kgce /kg汽油43 124 kJ/kg 1.471 4 kgce /kg柴油42 705 kJ/kg 1.457 1 kgce /kg天然气38 931 kJ/m3 1.330 0 kgce/m3热力(当量)- 0.034 12 kgce / MJ电力(当量) 3 600 kJ/(kW·h)0.122 9 kgce / kW·hDB11/ 1096—2014附录 B(资料性附录)部分耗能工质能源等价值部分耗能工质能源等价值见表B.1。

表B.1 部分耗能工质能源等价值品种单位耗能工质耗能量折标准煤系数新水 2.51 MJ/t(600kcal/t) 0.085 7 kgce/t软水14.23 MJ/t(3 400kcal/t) 0.485 7 kgce/t氧气11.72 MJ/m3(2 800kcal/m3) 0.400 0 kgce/m3二氧化碳气 6.28 MJ/m3(1 500kcal/m3) 0.214 3 kgce/m3DB11/ 1096—20148参考文献[1]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2] GB/T 12723-2008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3] GB/T 20822 固液法白酒[4] 《工业统计报表制度》(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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