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继续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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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计划委员会《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规定》

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计划委员会《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规定》

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计划委员会《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土地管理局(已撤销),国家计划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97.05.20•【文号】国家计划委员会[1997]第6号•【施行日期】1997.05.20•【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规定(一九九七年五月二十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计划委员会第6号令发布)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以下简称《通知》)中关于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一年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非农业建设项目,不包括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住房和安居工程以及经国家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三类建设项目)。

其他各类非农业建设在冻结期间都不得占用耕地;确实需要占用耕地的,报国务院审批。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住房,是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改部门认定的住房解困项目。

本规定所称安居工程,是指由国家批准的专为面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建设项目。

本规定所称经国家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是指列入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建设项目。

以上三类建设项目用地仍按原规定报批。

第四条除三类建设项目以外,已经列入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且急需建设的非农业建设项目确需占用耕地的,用地单位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审查,报国务院审批。

前款所指急需建设的非农业建设项目由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划主管部门确认。

第五条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时限为一年,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计算。

冻结具体事宜,由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通告。

第六条冻结期间,除本规定另有规定的以外,国家土地管理局不受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上报的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报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不得受理用地单位和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申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人不得签发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上报文件。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非农业建设闲置土地利用工作的通知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非农业建设闲置土地利用工作的通知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非农业建设闲置土地利用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土地管理局(已撤销)•【公布日期】1996.03.05•【文号】[1996]国土[建]字第40号•【施行日期】1996.03.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非农业建设闲置土地利用工作的通知([1996]国土[建]字第4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去年以来,各地按照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全面清理非农业建设闲置土地的通知》([1995]国土[建]字第31号)和《关于进一步抓好闲置土地清理和各类建设用地检查的通知》([1995]国土[建]字第99号)的精神,对1992年以来的非农业建设闲置土地和各类建设用地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检查,在制止土地闲置、耕地撂荒,查处违法批地、占地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同时也要看到,由于前几年土地闲置量大,原因复杂,处理的难度也比较大,而且一些地方重检查、轻处理,以致该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的大多没有征收,该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大多没有收回,该调整利用和复耕的也未落实。

据初步统计,全国已查出的100多万亩闲置土地中(其中50%是耕地),还有50%未按规定处理,65%未得到利用。

为巩固去年的清理工作成果,切实抓好闲置土地的利用,善始善终地完成清理检查任务,现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级土地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闲置土地处理、利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和今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将这项工作作为保护耕地、稳定农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

闲置土地的处理、利用,不仅是清理检查工作的继续,也是整个清理检查工作的难点和关键。

要坚决克服畏难情绪和等待观望思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综合采取经济、法律、行政措施,把闲置土地处理、利用工作抓到底,使现有闲置土地得到有效利用。

农业部关于立即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农办发[1995]8号

农业部关于立即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农办发[1995]8号

农业部关于立即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正文:---------------------------------------------------------------------------------------------------------------------------------------------------- 关于立即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农办发[1995]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农业(农牧渔业、农林、农牧)、水产、畜牧、乡镇企业、农垦、农机厅(局):近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地方在乱占耕地建坟、建窑、建房等尚未得到根本扭转的情况下,出现了大量占用耕地栽林果、挖鱼塘的现象,毁坏了不少良田,加剧了耕地面积减少。

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势必严重影响农业特别是粮棉生产,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为了制止这种现象,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工作。

人口多、耕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保护耕地是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

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工作,对于保证粮棉等主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具有重要意义,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

二、立即制止大量占用耕地栽林果、挖鱼塘。

已经占用的,要做好工作,能恢复的要努力恢复。

今后调整农业生产结构,一律不得毁坏耕地。

林果生产和水产养殖的发展要着眼于整个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不得再挤占良田。

三、尽快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

各地要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抓紧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工作。

基本农田保护区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保护区内耕地的用途。

坚决制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或者擅自挖沙、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以及撂荒,如有违反,要依法严肃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复垦整治。

各类开发区、工业小区和城镇建设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耕地,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占用的,必须依照有关规定,严格审批制度,从严控制。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采取措施落实严格保护耕地制度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采取措施落实严格保护耕地制度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采取措施落实严格保护耕地制度的通知【法规类别】土地权属与登记统计【发文字号】国土资发[2003]388号【失效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公布已废止或者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2017)【发布部门】国土资源部【发布日期】2003.11.17【实施日期】2003.11.17【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采取措施落实严格保护耕地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3]3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计划单列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部在京各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为切实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国务院农业和粮食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2003〕7号)的要求,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必须进一步落实严格保护耕地的措施。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认清形势、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农业问题放在基础和战略地位高度重视,从保持良好发展局面、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对农业和粮食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

针对当前一些地方盲目设立开发区、乱批滥占耕地等严重问题,国务院农业和粮食工作会议对保护耕地、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护农民权益作出了明确部署,提出了更高要求,进一步强调要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尤其是要重点保护基本农田。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

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这是由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的,是由农业的基础地位决定的,更是由土地对于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重要性决定的。

我们必须进一步提高保护耕地对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极端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对当前耕地连年减少的严峻形势的认识,提高对国土资源部门面临的重大责任和紧迫任务的认识,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上来,认清形势,抓住机遇,化压力为动力,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1.11.26•【文号】自然资办函〔2021〕2206号•【施行日期】2021.11.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22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局,各相关司局: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指出要实行党政同责,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对在耕地保护方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失职渎职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2020年9月、11月,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号)、《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提出明确要求。

然而,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土地卫片执法、耕地卫片监督、耕地保护督察等工作发现,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依然突出。

为坚决遏制全国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势头,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部决定在全国开展2021年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重点问题整治。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整治问题(一)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

按照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2020年7月3日以后违法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新建、扩建、续建、翻建或非法出售的房屋,包括住宅类、产业类和公共管理服务类房屋,均属于顶风违法建设。

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消除违法状态。

重点整治产业类、公共管理服务类项目实质性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尤其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问题;对住宅类房屋,要统筹考虑农村村民住房用地保障情况,依法稳妥处置,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其中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要依法依规移交。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通告》的通知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通告》的通知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通告》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土地管理局(已撤销)•【公布日期】1997.05.05•【文号】[1997]国土[法]字第67号•【施行日期】1997.05.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关于印发《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通告》的通知([1997]国土[法]字第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现将《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通告》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土地管理局一九九七年五月五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通告为了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中关于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决定,特通告如下:一、自1997年4月15日至1998年4月14日在全国范围内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一年。

二、冻结期间,除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住房、安居工程、经国家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和已列入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且急需建设确需占用耕地的非农业建设项目外,其他各类非农业建设一律不准占用耕地。

三、冻结期间,各地为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住房、安居工程以及经国家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需要占用耕地的,依照现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报批程序和批准权限办理。

四、已列入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且急需建设的非农业建设项目,确需占用耕地的,用地单位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用地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审查,报国务院审批。

五、冻结期间,城乡各类非农业建设应当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充分利用闲置土地、荒地、劣地、废弃地,提高土地利用率,节约使用土地。

自然资源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784号建议的答复-自然资人议复字〔2021〕011号

自然资源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784号建议的答复-自然资人议复字〔2021〕011号

自然资源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784号建议的答复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2784号建议的答复自然资人议复字〔2021〕011号胡桂花代表: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进程的建议》收悉。

我们十分赞同加快推进永久基本农田调整补划、科学合理规划和加快建设城市配套设施等建议,这些建议事项也是当前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重中之重。

现答复如下:一、基本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目前,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工作已基本完成,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全面查清了我国陆地国土的利用现状,成果已上报党中央、国务院审议通过。

二、加快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2019年1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提出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工作,要求各地充分运用卫星遥感和信息化技术手段,以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地理国情监测、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等成果为基础,结合“三调”、自然资源督察、土地资源全天候遥感监测、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专项检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对本省(区、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进行全面核实,找准划定不实、违法占用等问题,梳理问题清单,提出分类处置意见,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元编制整改补划方案。

为进一步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加快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及相关工作,2021年6月,我部国土空间规划局联合耕地保护监督司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的函》(自然资空间规划函〔2021〕121号),明确了工作任务、整改补足规则及工作组织要求,要求各地根据“三调”成果,将不稳定利用耕地等根据实际情况调出永久基本农田,并依据保护任务,在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中,按照质量优先序,调整补足永久基本农田。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抓好闲置土地清理和各类建设用地检查的通知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抓好闲置土地清理和各类建设用地检查的通知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抓好闲置土地清理和各类建设用
地检查的通知
【法规类别】土地资源
【发文字号】[1995]国土[建]字第99号
【发布部门】国家土地管理局(已变更)
【发布日期】1995.07.17
【实施日期】1995.07.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抓好闲置土地
清理和各类建设用地检查的通知
([1995]国土[建]字第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全面清理非农业建设闲置土地的通知》([1995]国土[建]字第31号,以下简称31号文件)下发后,各级党委、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普遍重视,各地按照国家土地管理局的部署和要求,积极行动,认真开展闲置土地清理和建设用地检查工作,狠抓撂荒耕地、闲置土地的复耕和利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从全国情况看,目前还存在两方面的问题。

一是,个别地方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行动迟缓,工作进展缓慢;
有的甚至至今尚未进行部署。

二是,一些地方工作深度和力度不够,有的重检查轻处理,对查出的问题处理不及时、不坚决;有的甚至有畏难情绪和等待观望态度。

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对保护耕地和土地管理非常重视。

江泽民总书记最近在江西考察时指出:珍惜和保护好耕地,必须作为关系国计民生、关系国家发展全局和民族安危的大问题大政策来对待,千万不可掉以轻心,否则我们就要犯永远无法弥补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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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关于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继续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
占用耕地决策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田基建与水土保持
【发文字号】国土资发[1998]5号
【失效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停止执行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土资源部
【发布日期】1998.04.08
【实施日期】1998.04.08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土资源部关于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继续冻结
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决策的通知
(1998年4月8日国土资发[199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地矿厅(局)、地勘局,计划单列市土地管理局,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中国新星石油公司,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土地管理局,部属各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1998年3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继续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通知》(中办发电[1998]2号,以下简称两办通知),决定继续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直至修改后的《土地管理法》颁布施行。

这进一步表明了党中央、
国务院严格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决心。

为深入贯彻中央11号文件和两办通知精神,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切实做好冻结期间的非农业建设用地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坚决落实中央继续冻结的决策
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继续冻结的重大决策,是针对上地粗放利用、闲置浪费严重等问题,为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而采取的坚决措施,符合国家今年经济工作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继续冻结决策不仅有利于控制土地供应总量,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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