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学科带头、骨干教师、教坛新星申报材料及评审条件
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方案

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方案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方案一、指导思想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实现我校“打造名校,培养高素质优秀人才”的办学目标,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能力过硬的师资队伍,特制订本方案。
二、评选条件(一)名师基本要求: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善于团结,乐于奉献,勇挑重担;2、担任班主任或行政管理工作5年以上;3、具备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高级职称,专业功底深厚,教学基本功扎实,能深刻理解本学科新课程标准和高考大纲,对教材处理有独到见解;4、曾获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教学类综合荣誉;5、曾培养出北大、清华或具有保送资格或高考加分的学生;6、全校教师评议,满意率达80% 以上。
教学、科研能力要求:1、教学能力强,在本校至少上过三届高三且教学业绩突出,具备指导中青年骨干教师的能力,在本学科中享有较高的声誉;2、有教育教学类专著或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中发表论文、省级以上(含省级)获奖论文累计达5篇以上;近三年教育教学科研业绩要求:1、年度教学业绩考核均为一等,在同年级同学科中成绩优异;2、是省级以上(含省级)课题的核心成员或参与了国家级课题的研究工作;3、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教学期刊中发表或省级以上(含省级)教研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课件评比中获奖2篇次以上;或在教学类竞赛中获市一等以上奖项;注:同等条件下教学业绩突出者优先。
(二)学科带头人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善于团结,乐于奉献,勇挑重担;2、具备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教龄6年以上,曾获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教学类综合荣誉;3、专业功底深厚,教学基本功扎实,能深刻理解本学科新课程标准、高考大纲和教材。
在本校至少已完成一轮高中循环教学工作;4、具备指导中青年骨干教师的能力,上好示范课;5、带头执行教学常规,教学业绩显著,近3年教学业绩考核均为一等,或有突出贡献;6、近3年主持了1个市级以上(含市级)课题或参与了省级课题的研究工作;7、近3年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教学期刊中发表或市级以上(含市级)教研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课件评比中获奖2篇次以上;或在教学类竞赛中获市二等以上奖项;8、全体教师评议,满意率达80% 以上;注:同等条件下担任班主任者优先,教学业绩突出者优先。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评选办法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评选办法文章来源初中教师网w 91 为切实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师德高尚、教学优秀、教研突出、教改先进、有影响力的名师和名师群体,为教师专业发展开辟一条绿色通道,形成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鼓励优秀教师积极工作,并充分发挥其表率和示范作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评选须遵循“师德为先导、实绩为主导、科研为向导”的原则。
具体要求如下:(一)学科带头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职业道德要求。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带头遵守宝鸡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八不准”要求,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刻苦努力,主动承担并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能与同事团结协作,在同行中有较高威望。
符合下列条件。
(1)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以上,且至少一次为优秀;(2)曾获得过校师德标兵、先进工作者等称号。
2.教育管理要求。
积极承担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符合下列四项中的一项:(1)担任班主任工作满6年,并取得较好成绩;(2)担任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包括学校行政管理工作、大队辅导员、教研组长)累计满8年,并取得较好成绩;(3)负责指导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等学科兴趣小组、学生社团活动等累计满10年,并取得较好成绩;(4)获得过市、区级以上“优秀辅导员”、“模范班主任”等称号。
3.教学实绩要求。
具有系统、坚实的本学科基础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熟练组织教学,课堂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在本学科教学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符合下列二项中的一项:(1)近3年来,所教班级学生成绩在升学考试或各类区域性教学质量调研或检测中居本区同类学校领先水平;(2)教师本人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成绩优异,或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获得过优异成绩;4.教研科研要求。
具有刻苦钻研的教科研精神和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积极主动参与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治学态度严谨,成效显著。
合肥市第三批中小学骨干教师

附件1:合肥市中小学第三批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定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和相应教师资格。
2.热爱教育事业,师德良好,工作表现优秀。
3.从教6年以上,且有3年以上班主任(共青团、少先队辅导员、社团辅导员)工作经历,并受到过学校及以上部门的表彰。
4.有在农村中小学或薄弱学校任教(支教)1年的经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要有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经历)。
5.按国家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首次申报自2011年以来需360学时,系第二批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申报自2013年以来需216学时)。
6.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将信息技术整合到学科教学中。
已参加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或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
7.被评为县(市)区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或市属学校校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若申报者系第二批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须完成任期内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学时,履行了市级骨干教师的相关义务,由所在学校及其教育主管部门对其进行任期考核合格,方可申报推荐参评)。
二、市级骨干教师评选条件市级骨干教师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具有下列条件:1、应具有中学一级(中专讲师)或小学(幼儿园)高级及以上教师职务,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还应取得中级以上技术等级证书或者取得“双师型”教师资格。
2、自2013年以来(首次申报人员自2011年以来),在所任教学科中取得过以下成绩者,具备下列1-6条中的一项或7-14条中两项条件的可申报参加本学科骨干教师评定。
(1)县(市)区级及以上各类课堂教学评比等级奖项获得者(县…市‟区级一等奖、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者)。
(2)有3篇教育教学论文、教学设计或教学课件获市级一、二等奖者(其中一等奖至少1篇)。
(3)担任过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培训授课教师者。
(4)在省级及以上刊物(CN或ISSN刊号)公开发表2篇本学科学术论文者。
(5)担任过已结题的省级及以上课题负责人。
合肥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标准和条件

附件1:合肥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定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
2、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3、从教6年以上,且有3年以上班主任(共青团、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经历,并受到过学校及以上部门的表彰。
4、有到农村中小学或薄弱学校支教1年的经历。
5、按国家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自2010年以来)。
二、市级骨干教师评选条件1、应具有中学一级(中专讲师)或小学(幼儿园)高级及其以上教师职务,或被评为县(市)、区级骨干教师。
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还应取得中级以上技术等级证书,或在相应市级以上专业团体中取得专业认证。
2、自2010年以来(首次申报人员自2008年以来),在所任教学科中取得过以下成绩者,具备下列1-7条中的一项或8-15条中两项条件的可申报参加本学科骨干教师评定。
(1)省、市“教坛新星”获得者。
(2)县(市)、区级及以上各类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者(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及以上者。
(3)有3篇教育教学论文、教学设计或教学课件获市级一、二等奖者(其中一等奖至少1篇)。
(4)担任过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培训授课教师者。
(5)在省级及以上刊物(CN或ISSN刊号)公开发表2篇本学科学术论文者。
(6)担任过已结题的省级及以上课题负责人。
(7)在教育教学综合测评或绩效考核中至少2次名列学校前五分之一(再次申报人员至少1次)。
(8)市课堂教学评比三等奖者。
(9)有1篇论文、教学设计或教学课件获市一等奖者。
(10)有1篇论文、教学设计或教学课件获省级二等奖及以上者。
(11)在省级及以上刊物(CN或ISSN刊号)公开发表1篇本学科学术论文者。
(12)担任过已结题的市级课题主要负责人。
(13)辅导学生参加省级高中学科竞赛或职业技能竞赛,获省级二等奖以上1人(三等奖2人)以上或市级一等奖1人(二等奖2人)。
(14)辅导学生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汇演、会展或体育比赛中,获市级一等奖1人以上。
市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审标准

市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审标准第一篇:市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评审标准附件1:市教坛新星评审标准(试行)一、参评资格1、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师德修养1、忠诚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无私奉献精神。
2、具有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满腔热情地关爱每一个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个性发展,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
教书育人,真正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3、师德高尚,作风正派,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学生和教师中具有良好的人格魅力。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称师表。
4、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善于创新,勇挑重担,勤恳踏实,团结同志,善于合作,在全市同行中有较高威望。
三、教育教学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1、教育教学(教研)实绩教师须担任过班主任(含团队辅导员、年级组长)工作,在培养优秀班集体、学生思想教育、关心全体学生的成长等方面成绩显著。
校园长须兼一门学科的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达到专任教师的三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1、教育教学(教研)实绩教师须担任过班主任(含团队辅导员、年级组长)工作,在培养优秀班集体、学生思想教育、关心全体学生的成长等方面成绩显著。
近五年来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县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小学、初中统考(在县区范围内比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省示范高中、市示范高中和一般高中分别在省、市范围内比较)、市教育局组织的高中质量监测(省示范高中、市示范高中和一般高中分别比较),所任班级学科平均成绩(等级)、合格率,2次名列同层次学校前四分之一。
须有省、市或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证明和原始成绩分析表。
工作量饱满,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近五年来教师承担满教学工作量,学校管理人员须兼课,其中校长须完成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1/4、副校长需完成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1/3、中层管理人员须完成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的1/2。
教导处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方案

教导处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方案一、背景教育事业是国家事业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而教师则是教育事业中的重要力量。
教师队伍的建设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石。
为了进一步激发师生的学习热情,同时也为了表彰优秀教师的贡献,教导处决定开展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评选活动。
二、评选目的1.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带头作用,激发全体教师的学习热情和教学能力。
2.为教育教学制度的改进和教师队伍建设提供有效的指导和借鉴。
3.为学校创设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生活氛围,凝聚校园的集体精神。
三、评选对象1. 名师学科带头人:在所在学科领域知名度高,教学成果突出,能够带领、推进学校学科建设、教育改革发展的教师。
2. 骨干教师:在所在领域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优秀,能够带动教育教学实践与实验研究的教师。
3. 教坛新秀:教育教学实践优秀,有发展潜力和良好的师德师风,对学校和社会有积极影响的教师。
四、评选程序1. 推荐自荐:学校教育教学机构、师生自荐,由推荐单位填写推荐表。
推荐资料应真实、准确,不能有虚假内容。
2. 材料审核:由评选委员会对参评人员提交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查,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3. 现场展示:经过材料审核入围的候选人需进行现场展示,包括教学展示、研究成果汇报等。
4. 专家评定:评选委员会成员根据候选人的综合表现,进行打分评定。
5. 结果公示:优秀者进行表彰,并全校公示。
五、评选标准推荐人员应在以下方面取得显著成绩:1. 名师学科带头人:在所在领域取得突出成就并形成巨大影响。
2. 骨干教师:在所在领域具备深厚专业知识,并能够在教学实践中形成独特的经验。
3. 教坛新秀: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表现突出,有较高的潜力和发展空间。
六、评选奖励名师学科带头人:表彰奖金20000元人民币,颁发获奖证书。
骨干教师:表彰奖金10000元人民币,颁发获奖证书。
教坛新秀:表彰奖金5000元人民币,颁发获奖证书。
七、其他事项1. 推荐和评选过程中应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有关信息严格保密。
学校规章制度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评选办法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科带头人、骨干老师、教学能手、教学新秀评选方法为实在加强我校老师队伍建立,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师德高尚、教学优秀、教研突出、教改先进、有妨碍力的名师和名师群体,为老师专业开展开拓一条绿色通道,构成优秀老师脱颖而出的竞争机制,鼓舞优秀老师积极工作,并充分发挥其表率和示范作用,依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法。
一、评选条件评选须遵照“师德为先导、实绩为主导、科研为导游”的原那么。
详细要求如下:(一)学科带头人应当具备的条件:1.职业道德要求。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榜样履行老师职责,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带头恪守宝鸡市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八不准”要求,工作认真负责,勤恳踏实,刻苦努力,主动承担并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能与同事团结协作,在同行中有较高声威。
符合以下条件。
(1)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以上,且至少一次为优秀;(2)曾获得过校师德标兵、先进工作者等称号。
2.教育治理要求。
积极承担学生教育和治理工作,符合以下四项中的一项:(1)担任班主任工作满6年,并获得较好成绩;(2)担任教育教学治理工作(包括学校行政治理工作、大队辅导员、教研组长)累计满8年,并获得较好成绩;(3)负责指导体育、美术、音乐、信息技术等学科兴趣小组、学生社团活动等累计满10年,并获得较好成绩;(4)获得过市、区级以上“优秀辅导员”、“榜样班主任”等称号。
3.教学实绩要求。
具有系统、坚实的本学科根底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历;能纯熟组织教学,课堂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构成本人的教学特色;在本学科教学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符合以下二项中的一项:(1)近3年来,所教班级学生成绩在升学考试或各类区域性教学质量调研或检测中居本区同类学校领先水平;(2)老师本人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竞赛成绩优良,或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获得过优良成绩;4.教研科研要求。
具有刻苦研究的教科研精神和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才能,积极主动参与教育教学科研工作,治学态度严谨,成效明显。
市学科带头、骨干教师、教坛新星申报材料及评审条件

第五批市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1、学校全面考核推荐意见。
2、《淮南市第五批学科带头人申报表》一式两份。
3、证件: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聘书、继续教育证书、支教证书。
(验原件交复印件)4、教育教学经验总结或行动研究报告1篇。
5、担任班主任、大队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课外活动小组负责人或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工作经验总结1篇(担任校长的,要提供学校办学行政管理方面的经验总结1篇)。
6、近五年来由学校验证的原始的教学计划、课程表和出勤情况证明。
7、2016-2017学年、2017-2018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听课记录。
(每学期不少于6节)8、2016-2017学年、2017-2018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的教案,同时提交3课时最能反映本人教学水平和特色的教案。
9、2016-2017学年、2017-2018学年校际示范课教案(每学年不少于1节)、校内研修课教案(每学期不少于1节)、听课记录和评价意见。
10、教育教学业绩材料。
11、教研科研成果材料。
12、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材料。
第五批市骨干教师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1、学校全面考核推荐意见。
2、《淮南市第五批骨干教师申报表》一式两份。
3、证件: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聘书、继续教育证书、支教证书、县区或校级骨干教师证书。
(验原件交复印件)4、教育教学经验总结1篇。
5、担任班主任、大队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课外活动小组负责人或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工作经验总结1篇。
6、近三年来由学校验证的原始的教学计划、课程表和出勤情况证明。
7、2016-2017学年、2017-2018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听课记录。
(每学期不少于6节)8、2016-2017学年、2017-2018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教案,同时提交3课时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案。
9、2016-2017学年、2017-2018学年校级示范课教案(每学年不少于1节)、听课记录和评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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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批市学科带头人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
1、学校全面考核推荐意见。
2、《淮南市第五批学科带头人申报表》一式两份。
3、证件: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聘书、继续教育证书、支教证书。
(验原件交复印件)
4、教育教学经验总结或行动研究报告1篇。
5、担任班主任、大队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课外活动小组负责人或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工作经验总结1篇(担任校长的,要提供学校办学行政管理方面的经验总结1篇)。
6、近五年来由学校验证的原始的教学计划、课程表和出勤情况证明。
7、2016-2017学年、2017-2018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听课记录。
(每学期不少于6节)
8、2016-2017学年、2017-2018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的教案,同时提交3课时最能反映本人教学水平和特色的教案。
9、2016-2017学年、2017-2018学年校际示范课教案(每学年不少于1节)、校内研修课教案(每学期不少于1节)、听课记录和评价意见。
10、教育教学业绩材料。
11、教研科研成果材料。
12、培养指导青年教师材料。
第五批市骨干教师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
1、学校全面考核推荐意见。
2、《淮南市第五批骨干教师申报表》一式两份。
3、证件: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聘书、继续教育证书、支教证书、县区或校级骨干教师证书。
(验原件交复印件)
4、教育教学经验总结1篇。
5、担任班主任、大队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课外活动小组负责人或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工作经验总结1篇。
6、近三年来由学校验证的原始的教学计划、课程表和出勤情况证明。
7、2016-2017学年、2017-2018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听课记录。
(每学期不少于6节)
8、2016-2017学年、2017-2018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教案,同时提交3课时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案。
9、2016-2017学年、2017-2018学年校级示范课教案(每学年不少于1节)、听课记录和评价意见。
10、教育教学业绩材料。
11、教研科研成果材料。
第五届市教坛新星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
1、学校全面考核推荐意见。
2、《淮南市第五届教坛新星申报表》一式两份
3、证件: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聘书、继续教育证书、县区或校级教坛新星证书。
(验原件交复印件)
4、2016-2017学年、2017-2018学年验证的原始的教学计划、课程表和出勤情况证明。
5、2016-2017学年、2017-2018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听课记录。
(每学期不少于6节)
6、2017-2018学年由学校验证的原始教案。
7、2016-2017学年、2017-2018学年校内研修课教案(每学期不少于1节)、听课记录和评价意见。
8、教育教学业绩材料。
9、教研科研成果材料。
淮南市第五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第五届教坛新星
评审条件
第五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第五届教坛新星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
牢固地树立终生从教的思想,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把主要精力放在本职岗位上。
有良好的师德和奉献精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团结同志,善于合作;积极进取,不断探索,勇于创新。
城镇学校老师参加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审必须有在农村学校及城镇薄弱学校任教满1年以上的经历,参加当年的继续教育合格。
二、校(园)长评选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星每年授课时数不少于本学科教师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学校行政人员每年授课时数不少于本学科教师教学工作量二分之一,具体工作量由所在学校认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推荐评选:
(1)因违法乱纪、道德败坏或犯其他严重错误造成恶劣影响;受过党内警告、行政记过以上处分和刑事处罚的。
(2)不服从组织分配,不遵守纪律,给工作造成较大损失、带来不良影响;或近三年因病、因事累计离开教育教学工作岗位半年以上,不能履行工作职责的。
(3)违反《淮南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八条禁令(试行)》(淮教[2006]32号)文件中任何一条者。
市学科带头人评审条件
一、市学科带头人应从中职学校省级专业带头人、教坛之星,市级以上骨干教师、教坛新星、县区学科带头人中推荐评选产生;
二、年龄在55周岁以下。
三、学科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扎实,熟悉并掌握学科课程标准(教学大纲),能够了解学生的发展规律,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教学业绩
突出。
近5年内,承担过市级以上优质课、公开课、实验课、观摩课教学或承担区、县级优质课、公开课、实验课的教学并获县区一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幼儿园教师熟悉并掌握《三到六岁的幼儿发展指南》,承担过市级以上半日观摩活动的教学。
能够根据社会的发展,通过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和知识结构,提高学科专业
和教育专业水平。
四、具有相应学段的合格学历,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从事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担任班主任、大队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课外活动小组负责人或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工作累计3年以上。
五、系统掌握、全面正确理解学科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精通本专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或幼儿园、小学的全部教材,有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教书育人成绩突出。
六、有坚实的学科理论基础,教科研成果突出。
近5年内主持或承担过一项市级及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并结题;或5年内在省级及以上正式刊物上发表过与本专业相关的教育教学论文2篇以上;或获市级及以上教育部门评审的交流论文一等奖2次,或获省二
等奖1次;或5年内出版过个人专著1部;或参加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的教材编写1次;或参加市级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教研、电教活动,获奖的行动研究成果、教学案例研究、教学反思、教育叙事等论文(包括教学课件或软件)获市一等奖1次,县城及农村教师或县一等奖2次。
七、在指导青年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论文写作和指导青年教师课堂教学方面成绩显著。
八、熟悉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教学手段,设计教学课件。
九、近三年年度考核或师德考核必须有一次优秀。
市骨干教师评审条件
一、市骨干教师应从县区骨干教师、市属以上学校校级骨干教师中产生。
二、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具有相应学段的合格学历,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教学工作满3年以上,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教学工作满5年以上,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教学工作满7年以上,中等师范学历从事教学工作满9年以上;同时担任班主任、大队辅导员、年级组长、教研组长、课外活动小组负责人或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工作累计满2年以上。
四、学科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扎实,熟悉并掌握学科课程标准(教学大纲),能够了解学生的发展规律,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教学业绩突出。
近5年内,承担过市级以上优质课、公开课、实验课、观摩课的教学或承担区、县级优质课、公开课、实验课的教学并获县区一等奖、市级二等奖以上;幼儿园教师熟悉并掌握《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承担过市级以上半日观摩活动的教学。
能够根据社会的发展,通过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和知识结构,提高学科专业和教育专业水平。
五、有一定的教育理论修养,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
近5年内,在市级及以上正式刊物上至少发表与专业有关的教育教学文章2篇;或获市级二等奖以上奖励的论文2篇;或参加市级教研、电教部门组织的活动,获奖的行动研究成果、教学案例研究、教学反思、教育叙事等论文(包括教学课件或软件)二等奖以上2篇;或承担一项
市级教研部门正式立项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项目研究课题并结题。
其中乡村教师不作公开发表论文要求,须提交在教育教学方面经实践证明的行之有效的有一定深度的教学方法介绍或学生管理经验总结1篇。
市教坛新星评选条件
一、具备在本专业岗位连续从教三年以上的经历,职称为中小学二级教师、中专助理讲师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二、必须是县区教坛新星、市属学校教坛新星或相关学校教坛新星;
三、爱岗敬业,恪守教育法律法规,师德高尚,关爱学生,教学效果好,深得学生和家长信任;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所教学科参加市级教学竞赛获二等奖以上;在市级以上教研、电教部门组织论文、课件评比获二等奖以上或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积极参加市级课题研究,承担课题研究一次以上;承担县区级以上示范课或研讨课或专题讲座一次;积极参加“国培计划”市级以上培训获得结业证书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