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积率计算规则
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容积率(Floor Area Ratio,FAR)是指一个地块上建筑总面积与该地块面积的比值,是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
本文将介绍容积率的计算方法及其常见的应用场景。
容积率的计算方法容积率的计算方法可以分为两种,分别是简易计算法和细致计算法。
简易计算法简易计算法是指通过建筑的总体积来计算容积率的方法。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容积率 = 建筑总体积 ÷ 地块面积其中,建筑总体积包括所有建筑的总建筑面积乘以总层数。
例如,一栋建筑的面积为1000平方米,有5层,那么这栋建筑的总体积为1000 * 5 = 5000立方米。
细致计算法细致计算法是指通过分别计算每个楼层的建筑面积来计算容积率的方法。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容积率= ∑第n层建筑面积 ÷ 地块面积其中,第n层建筑面积是指该层建筑的实际面积。
在实际计算中,可能需要剔除交通设施、公共设施等,只计算纯住宅面积。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对容积率的计算方法可能有所不同,具体计算规则也会因地区或者建筑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容积率的应用场景容积率是评价城市规划合理性和建筑设计优劣的一个重要指标,具有广泛的应用场景,以下列举几个常见的场景。
建筑设计与规划容积率是建筑设计与规划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指标,通过对容积率的精准计算和控制,可以实现对建筑密度、楼层高度、开发强度等方面的有效控制。
在城市规划中,容积率是合理布局和城市形态的重要指标,能够帮助规划师合理布局城市的公共设施、交通路网等。
不动产估价在不动产估价中,容积率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不动产估价师在进行估价时需要根据地块的容积率来确定其价值,容积率越高,不动产价值也会相应提高。
房地产投资对于房地产投资者来说,容积率也是决定投资回报率的重要因素之一。
当容积率越高,房屋单位面积的开发成本就越低,从而也有可能获得更高的投资回报率。
容积率是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中一个重要的指标,通过对容积率的控制,可以实现对城市形态、建筑密度、不动产价值等多个方面的影响。
北京市容积率计算规则

北京市容积率计算规则
根据《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42条,北京市容积率计算的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核定容积率的计算方法
1.一般生活住宅区、办公区和商业区的容积率计算方法:
容积率=建筑物总体积/用地面积
其中,建筑物总体积指建筑物平面积与高度的乘积,包括建筑物各层面积之和。
2.特殊用途建筑物的容积率计算方法:根据建筑物的功能特点,可以按照规定的方法计算其容积率。
二、容积率调整
1.城市设计和市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对容积率进行调整。
2.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符合城市规划、道路交通等要求。
三、适宜的容积率范围
1.住宅小区容积率范围:0.7-1.5
2.办公楼容积率范围:3-6
3.商业区容积率范围:0.7-4
四、控制容积率的方法
1.主要通过限定建筑物的高度、建筑物间的距离、建筑物外部形态等方面来控制容积率。
2.限高线是指一定区域内建筑物的最高可建高度,超过限高线的部分需要经过规划、设计程序审批。
容积率计算规则

容积率计算规则一、容积率是指一定用地范围内,地上总建筑面积计算值(即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地上总建筑面积为建设用地内各栋建筑物地上建筑面积计算值之和。
建设用地面积以各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用地红线图的面积为准(不包括城市道路用地、河道用地、绿地)。
一般情况下,建筑面积计算值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规定执行;遇以下特殊情况,按照本规则的规定执行。
二、建筑底层架空作为通道、公共停车、布置绿化小品、居民休闲、配套设施等公共用途的,架空层层高宜在2.8米至3.6米之间,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三、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设备管道)转换层,底层车库、杂物间等。
当层高在2.2米及以上的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若层高不足2.2米的按1/2面积计入容积率。
四、建筑物的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不封闭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当进深超过1.8米的各类阳台,均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
五、半地下室凡顶板标高超出室外地坪标高1.0米以上的建筑部分应计入地上建筑面积计算值;不足1.0米的,不计入容积率。
如建筑室外地坪标高不一致时,以周边最近的城市道路标高为准加上0.2米作为室外地坪,之后再按上述规定核准。
六、建筑设计单位应在建筑方案总平面图上分别注明建筑面积和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计算值详细清单。
七、该规则仅限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建筑设计单位计算容积率指标时使用。
关于实施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则的通知各建设单位、各设计单位:为贯彻执行《福建省容积率计算规则》(闽建规[2008]14号)和《福建省住宅建筑层高和面积等有关设计问题的暂行规定》(闽建设[2007]18号),参照《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实施住宅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则的通知》,结合长乐的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住宅建筑容积率计算规则1、下列功能用房建筑面积单列,计入总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1)仅作为人防、设备用房和车库用途的,且地下室外地面以上部分的高度不超过米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建筑面积。
容积率计算规则

容积率计算规则容积率计算规则一、容积率是指一定用地范围内,地上总建筑面积计算值(即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地上总建筑面积为建设用地内各栋建筑物地上建筑面积计算值之和。
建设用地面积以各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用地红线图的面积为准(不包括城市道路用地、河道用地、绿地)。
一般情况下,建筑面积计算值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规定执行;遇以下特殊情况,按照本规则的规定执行。
二、建筑底层架空作为通道、公共停车、布置绿化小品、居民休闲、配套设施等公共用途的,架空层层高宜在2.8米至3.6米之间,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三、建筑物顶部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结构(设备管道)转换层,底层车库、杂物间等。
当层高在2.2米及以上的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若层高不足2.2米的按1/2面积计入容积率。
四、建筑物的阳台,不论是凹阳台、挑阳台、封闭阳台、不封闭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当进深超过1.8米的各类阳台,均按全面积计入容积率。
五、半地下室凡顶板标高超出室外地坪标高1.0米以上的建筑部分应计入地上建筑面积计算值;不足1.0米的,不计入容积率。
如建筑室外地坪标高不一致时,以周边最近的城市道路标高为准加上0.2米作为室外地坪,之后再按上述规定核准。
六、建筑设计单位应在建筑方案总平面图上分别注明建筑面积和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计算值详细清单。
七、该规则仅限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建筑设计单位计算容积率指标时使用。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容积率计算规则》的通知闽建规[2008]14号各设区市规划局: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项目容积率指标计算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住宅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容积率计算规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本《容积率计算规则》适用于我省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住宅工程。
廊坊市容积率计算规则

廊坊市容积率计算规则一、容积率计算方法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土地面积其中,总建筑面积是指一个地块上所有建筑物的总面积,包括地上和地下的建筑面积;土地面积是指地块的实际占地面积。
在实际应用中,容积率通常以百分数或小数形式表示。
例如,容积率为1表示总建筑面积等于土地面积,表示建筑物占地面积与土地面积相等;容积率为2表示总建筑面积是土地面积的两倍,表示建筑物占地面积是土地面积的一半。
二、廊坊市容积率管理政策1.容积率限制:规定不同类型的用地和不同区域的容积率限制,例如住宅区容积率一般不超过2,商业区容积率一般不超过3等。
2.容积率调整:根据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需要,对特定地区或特定项目的容积率进行调整。
例如,市中心区域的容积率可以适当提高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3.容积率计算方法:明确容积率的具体计算方法,包括总建筑面积和土地面积的范围和计算规则。
4.容积率调控措施:制定容积率调控措施,防止过度密集的建设和土地资源的浪费。
例如,对容积率过高的项目进行审批限制,对超过容积率限制的建筑进行调整或拆除等。
5.容积率监管:建立容积率监管制度,加强对容积率的监测和管理。
例如,建立容积率台账,定期对容积率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三、廊坊市容积率的重要意义1.土地利用效率:容积率能够反映土地的利用效率,通过合理调控容积率可以促进土地的高效利用,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益。
2.城市规划:容积率是城市规划的重要指标之一,通过控制容积率可以实现城市的有序发展、提高城市的美观度和居住舒适度。
3.市容环境:合理控制容积率可以减少建筑物对公共空间的侵占,提高城市的景观和市容环境质量。
4.市政设施:适当控制容积率有利于提高城市的基础设施配套水平,减少交通压力和公共服务设施的过载。
综上所述,廊坊市容积率计算规则是指在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管理中,计算建筑物所占地面积与总建筑面积之比的一种指标。
通过合理控制容积率,可以促进土地的高效利用、实现城市的有序发展、提高城市的美观度和居住舒适度,从而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容积率指标是衡量建筑密度的重要参数,是表征建筑拥挤程度的
指标。
容积率计算规则如下:
1. 容积率=总建筑面积/土地面积
例:建筑面积500㎡,土地面积1000㎡,则容积率
=500/1000=0.5
2. 同时考虑下列因素:建筑物外围车道、景观区域等非建筑面积,可以将非建筑面积加到土地面积中,并根据计算要求,将容积率除以
一定倍数,以计算出合理的容积率。
例:建筑面积500㎡,土地面积1000㎡,同时计算建筑物外围车
道 as 200㎡,景观区域100㎡;则容积率=(500+200+100)/
(1000+200+100)=0.6
3. 除上述直接计算外,也可以根据容积率的算术均值与几何均值
的计算,计算出更为准确的容积率。
例如:算术均值=(500+200+100)/3=300;几何均值=(1000+200+100)ˆ1/3=400;则容积率
=300/400=0.75。
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一、容积率系指一定地块内,地上总建筑面积计算值与总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地上总建筑面积计算值为建设用地内各栋建筑物地上建筑面积计算值之和。
一般情况下,建筑面积计算值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规定执行;遇有特殊情况,按照本规则下列规定执行。
二、当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3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住宅建筑层高大于7.1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
屋顶层:坡屋顶住宅建筑的顶层,当屋脊线距顶层室内地面高度超过4.9米,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按该层地面面积的2倍计算。
三、当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8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办公建筑层高大于8.1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
四、当普通商业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5.4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2倍计算;当普通商业建筑层高大于8.1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3倍计算。
五、住宅、办公、普通商业建筑的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等公共部分,独立式住宅建筑和特殊用途的大型商业用房,工业建筑、体育馆、博物馆和展览馆类建筑暂不按本规则计算容积率,其建筑面积的计算值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的规定执行。
六、设计单位应在总平面图上分别注明建筑面积和建筑面积计算值。
七、对于政府公开出让的土地,经规划委员会研究同意,可在出让文件中对本规则做适当调整。
八、对本规则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其它情况,我委将及时予以补充和修正。
九、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重庆市容积率计算规则

重庆市容积率计算规则
重庆市在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方面,实行了一系列的规划和政策,以保障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环保水平。
其中,容积率是衡量建筑密度和占地面积的重要指标之一。
重庆市容积率的计算规则如下:
1.容积率=建筑面积÷用地面积。
2.建筑面积包括建筑物的地上层数(不含楼顶层)、地下层数、半地下层数、建筑内部走廊、楼梯、电梯间等共用部分的面积。
3.用地面积包括地面上和地下的用地面积,但不包括道路、广场、绿化带等公共空间。
4.在绿地、文化设施、体育设施、科研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居住区配套设施中,容积率一般不得超过3.0。
5.在商业、商住、办公、工业等经济用途建筑中,容积率的上限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划标准和政策而定,一般在3.0到5.0之间。
需要注意的是,重庆市政府在容积率方面还有其他的限制和要求,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规划标准进行具体的计算和评估。
同时,容积率的计算还需要考虑到建筑物的高度、密度、建筑品质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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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规范标准与法规
5.0.9 容积率
容积率是衡量建筑用地使用强度的一项重要指标。
容积率的值是无量纲的比值,通常以地块面积为1,地块内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对地块面积的倍数,即为容积率的值。
容积率以公式表示如下:容积率= 总建筑面积÷建筑用地面积
《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附录二计算规则
1.建筑面积计算
按《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 50353-2013)的计算规则计算。
2.容积率计算
(1)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
多、高层住宅建筑结构层高不应超过3.6米,办公建筑结构层高不应超过4.5米;商业建筑及商业服务网点层高不应超过5.4米。
以上各类建筑凡结构层高超出上述规定的,计算容积率指标时,每超出1.5米则该层建筑计容建筑面积按该层实际建筑面积增加1倍计算;超出高度不足1.5米的则该层建筑计容建筑面积按该层实际建筑面积增加0.5倍计算。
办公、商业建筑的门厅、大厅、回廊、走廊等公共部分,影院、剧场、体育馆、博物馆、展览馆等公共建筑的建筑结构层高不受前款规定限制。
大型商业用房或会议室、报告厅等建筑结构层高可根据功能要求确定,原则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2)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
①地下室与半地下室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②住宅净高不小于3米,公共建筑不小于3.5米,且无围护结构只作为公共活动、绿化用途的底层架空部分不计入地块容积率。
③建筑之间作为单纯交通联系功能的空中连廊,且宽度不大于 6 米的,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3)坡地建筑容积率计算
利用自然坡地、台地进行建设的,按建筑露出地面部分最高点与最低点的地面高程平均值作为室外设计地面,属于地下室与半地下室的部分不计入容积率。
3.建筑密度计算规则
独立的建筑,按墙体外围及立柱外边(含装饰层)水平面积计算;室外有顶盖、有立柱或墙体落地的走廊、门廊、门厅、阳台、平台、楼梯等按墙体外围及立柱外边水平面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