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活动制度
2024年大学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2024年大学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一、凡是外单位借用我校体育馆、运动场等搞活动者,须到场所主管部门和保卫处审批并备案。
二、借用各种活动场所的单位,要服从保卫部门的领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并自行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三、凡在校内举办各类较大(跨系)文体活动的单位,须经校主管领导批准后,并报保卫处备案。
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主办活动的单位负责场外治安秩序,实行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入场验票、安全保卫和活动须知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五、凡在室内举办活动的场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和消防安全规定,须有两个以上的出入口,并保持畅通,须备有应急灯,严格控制场内人数,不得超员。
六、使用室内活动场所的单位和参加活动的人,应严格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超负荷用电。
活动结束时及时断电,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场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舞台。
七、参加集会和文体活动者,必须遵守入场规定和场地管理制度,禁止在场内大声喧闹,严禁私自动用消防器材和其它设备。
八、学校举办大型活动跨校间的,上级主管领导视查、外宾访问等,保卫处要根据规模档次参加人员情况,制定出现场安全工作方案,交主管领导审批后,认真组织实施。
九、参加活动人员如有违反上述规定的,由会场工作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对不听劝阻者,可令其退场,交保卫处处理;严重影响会场秩序的,可由主办单位提请学校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对构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提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大学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二)1. 活动筹备阶段:-确定活动目标和内容,并编制活动方案;-进行活动场地的评估和选择,确保场地符合安全要求;-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确保活动所需各项资源的保障;-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参与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2. 活动实施阶段:-制定活动现场安保方案,确立活动期间的安全责任人和工作人员;-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和临时设施,保障活动现场的安全使用;-加强对参与人员的安全管理,包括身份验证、安全检查等措施;-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和巡视,确保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及时处理活动期间的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保障参与人员的生命安全。
单位大型活动安全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单位大型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参与活动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举办的所有大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文化节、运动会、年会、庆典、培训、展览等。
第三条单位大型活动安全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做到活动前有预案、活动中有监控、活动后有总结。
第四条单位应建立健全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确保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成立大型活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大型活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一)组长:单位主要负责人(二)副组长:分管安全的领导(三)成员:安全管理部门、活动部门、后勤保障部门、保卫部门等相关负责人第七条大型活动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一)负责制定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二)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工作(三)负责对活动场地、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四)负责对参与活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五)负责活动期间的安全监控和应急处置(六)负责活动结束后对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第八条安全管理部门职责:(一)负责制定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负责对活动场地、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验收(三)负责对参与活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四)负责活动期间的安全监控和应急处置(五)负责对活动结束后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第九条活动部门职责:(一)负责活动方案的设计和组织实施(二)负责活动场地、设施、设备的布置和调试(三)负责活动期间的人员组织和引导(四)负责活动结束后场地清理和设施设备恢复第十条后勤保障部门职责:(一)负责活动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二)负责活动场地的水电、通讯、照明等设施设备的维护(三)负责活动期间的后勤物资供应第十一条保卫部门职责:(一)负责活动期间的安保工作(二)负责对活动场地进行安全巡逻(三)负责对参与活动人员进行身份核查(四)负责活动期间的应急处置第三章安全措施第十二条活动前安全措施:(一)对活动场地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场地、设施、设备符合安全要求(二)对活动场地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齐全有效(三)对活动期间可能出现的危险源进行排查,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四)对参与活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五)制定活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人第十三条活动中安全措施:(一)设置安全警戒线,确保活动区域安全有序(二)安排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三)加强对活动场地、设施、设备的监控,确保其正常运行(四)对活动期间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第十四条活动后安全措施:(一)对活动场地、设施、设备进行清理,确保场地整洁(二)对活动期间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三)对活动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无遗留火种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五条对参与活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其遵守活动安全规定。
学校开展大型活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大型活动的组织和管理,确保活动顺利进行,提高活动质量,保障师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举办的所有大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文化节、运动会、文艺汇演、学术讲座、论坛、研讨会等。
三、组织机构1. 成立学校大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总体策划、组织、协调和监督。
2. 成立活动筹备组,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包括场地布置、物资准备、人员安排、宣传报道等。
3. 各部门、各班级根据活动需要,成立相应的执行小组,负责活动的具体执行。
四、活动筹备1. 活动筹备组在活动开始前一个月向学校大型活动领导小组提交活动方案,包括活动目的、内容、时间、地点、人员安排、经费预算等。
2. 学校大型活动领导小组对活动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
3. 活动筹备组根据审核意见,对活动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4. 活动筹备组提前两周开始筹备工作,包括场地租赁、物资采购、人员招募等。
五、活动实施1. 活动筹备组负责活动当天的人员安排、场地布置、设备调试等工作。
2. 各部门、各班级按照活动筹备组的安排,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准备工作。
3. 活动当天,各部门、各班级负责人应按时到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4. 活动期间,学校大型活动领导小组对活动进行监督,确保活动按照方案进行。
六、活动总结1. 活动结束后,活动筹备组应及时总结活动经验,撰写活动总结报告。
2. 学校大型活动领导小组对活动总结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改进意见。
3. 活动筹备组根据审核意见,对活动总结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4. 学校将活动总结报告存档,为今后举办类似活动提供参考。
七、奖励与处罚1. 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部门、班级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在活动中出现重大失误的部门、班级和个人,追究相关责任,给予相应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大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型活动审批制度(三篇)

大型活动审批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大型活动的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大型活动是指参与人数较多、影响较大的群众性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大型演出、大型集会、大型体育比赛等。
第三条大型活动的审批依法属于行政管理范畴,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第四条大型活动的审批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公共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应承担安全、保障责任,积极配合政府进行审批工作。
第六条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审批程序,全面履行各项义务。
第二章审批程序第七条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应提前90天向行政主管部门递交申请书。
第八条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活动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类型、时间、地点等;(二)主办单位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联系方式等;(三)活动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四)应急预案和安全措施;(五)其他必要的材料和文件。
第九条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收到申请书后30天内作出审批决定,并书面通知主办单位。
第十条审批决定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批准的活动类型、时间、地点等;(二)要求主办单位履行的安全保障义务;(三)其他相关要求。
第十一条主办单位应在收到审批决定通知后的15天内确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并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主办单位应根据活动方案,做好场地布置、安全设施、人员编组等准备工作。
第十三条主办单位应在活动开始前3天向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参与人数预估和安全保障措施。
第十四条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参与人数预估和安全保障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方案进行审查。
第十五条主办单位应按照意见和建议进行调整和完善活动方案。
第三章安全保障第十六条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做好以下安全保障工作:(一)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做好应急准备;(二)配备足够的安保人员,保障现场秩序;(三)设置安全通道和疏导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四)配备急救人员和设备,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五)做好消防安全和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现场安全。
集会及大型活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集会及大型活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集会及大型活动的组织和管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并维护社会秩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在本地区(或单位)内举办的集会及大型活动。
第三条集会及大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政治集会、文化艺术表演、体育赛事、商业展览等,其组织者应当按照本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申请、备案和举办。
第四条集会及大型活动的组织者应当遵守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利益,保障参与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五条集会及大型活动组织者应当尊重公民的基本权益,不得歧视、迫害任何公民,不得煽动民族仇恨、宗教歧视、种族歧视等。
第六条集会及大型活动组织者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共同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和管理程序第七条集会及大型活动组织者应当在活动举办前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备案。
第八条集会及大型活动组织者提交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一)活动的名称、举办时间、地点和规模;(二)活动的目的、主题和内容;(三)组织者的联系方式和相关证件;(四)活动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等;(五)其他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第九条相关部门应在收到申请后,依法进行审查和评估,对符合条件的活动组织者进行备案,并告知组织者备案结果。
第十条组织者应按照备案结果的要求进行活动的具体安排和准备工作,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集会及大型活动组织者应当保证活动地点的公共安全设施和消防设备完好,并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检验和维护。
第十二条集会及大型活动举办期间,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活动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活动的安全和秩序。
第十三条在特殊情况下,相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集会及大型活动进行调整或取消,并及时通知组织者和参与者。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集会及大型活动组织者应当制定活动的安全管理计划和应急预案,明确各项安全措施和责任分工。
第十五条集会及大型活动组织者应当配备足够的安保人员,并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人员培训和保密工作。
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保障大型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避免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不良影响,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组织和举办大型活动的单位或组织。
三、基本要求:1.制定大型活动安全管理计划,明确活动的时间、地点、规模、内容、安保措施等。
2.对组织和参与活动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安全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建立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责任体系,明确各个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
4.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大型活动的顺利进行和参与者的安全。
5.安全事故的处理要及时、准确、全面,追究事故责任,并进行教训和改正。
四、安全管理机构和责任人:1.组织者,负责制定安全管理计划,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
2.安保部门,负责大型活动的保安、安保设施的设置和管理。
3.现场负责人,负责活动现场的安全管理和协调各项工作。
4.安全人员,负责现场的安全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5.急救人员,负责现场伤员的救治和送医工作。
五、大型活动的安全管理措施:1.做好场地准备工作,包括检查设施设备和场地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制定安全预案,并组织演练,熟悉应急处置程序和用品使用。
3.确保现场安全秩序,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限制人员进出通道。
4.增加警力,保持现场警力到位,维护现场安全和秩序。
5.加强对酒店、餐饮、交通等各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参与者的安全。
6.设置应急通道和逃生通道,并进行标识和宣传。
7.安排专人对大型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8.加强对现场人员的管理和指导,严禁私自离开或进入禁区。
9.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0.对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和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六、安全事故处理:1.发生事故后,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和抢救,并报告相关部门。
2.及时启动安全应急预案,进行应急处置和撤离工作。
3.对事故责任者进行追责和处理,并进行相关警示和教训。
大型活动审批制度模版(五篇)

大型活动审批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组织和管理大型活动,确保大型活动的安全、有序和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范围内的所有大型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大型活动,是指本单位组织和参与的人数较多、影响范围较大的集会、比赛、庆典、演出等大型公共活动。
第四条本制度的宗旨是保证大型活动的安全、有序和顺利进行,确保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第五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大型活动的审批程序、审批文件的内容和要求、大型活动组织和管理的各项工作等。
第二章审批程序第六条大型活动的审批程序按照层级递进的原则进行,分为初审、审批、批准三个层级。
第七条初审级的审批程序由主办单位的总工会(或其他有关部门)指定专门负责大型活动审批工作的小组进行。
第八条初审的审批要求是对大型活动的申请材料进行归档、核对,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九条审批级的审批程序由主办单位的组织委员会(或其他有关部门)进行。
第十条审批的审批要求是对大型活动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评估,确定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十一条批准级的审批程序由主管单位的领导小组进行。
第十二条批准的审批要求是对大型活动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决策,确定是否批准举办该活动。
第三章审批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第十三条大型活动的审批文件包括《大型活动申请表》、《大型活动方案书》、《大型活动安全保障方案》等。
第十四条《大型活动申请表》是供主办单位填写的表格,包括活动名称、活动内容、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规模等信息。
第十五条《大型活动方案书》是供主办单位编写的详细方案说明,包括活动的组织架构、负责人名单、参与人员名单、活动各环节的具体安排等。
第十六条《大型活动安全保障方案》是供主办单位编写的活动安全保障措施的详细说明,包括现场安全措施、人员安全措施、物资安全措施等。
第十七条大型活动的审批文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编制和填写,并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核和盖章。
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3篇)

学校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大型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的安全组织和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生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1.全体领导和教职工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每个学生的安全负责。
大型集体活动、社会实践安全管理要以“完备预案、严格申报、全程关注、确保安全”为指导思想。
按活动路线分为校内和校外两条线,按规模大小分为大规模和小规模分别落实安全管理,确保活动安全。
2.建立活动安全管理组织系统。
组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校长为安全工作总负责,活动组织部门为活动安全具体负责,是活动安全工作的具体操作者。
班级集体活动,班主任为安全具体负责。
学生活动中,邀请中心医院医生参与安全工作。
3.完善活动方案制订和安全工作信息呈报。
每一个活动(含校内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都需制订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并及时呈报。
班级或年级段或团队组织的校内外活动必须呈报政教部门,再由政教部门上报分管校长,由校级领导同意再执行。
在活动中如果发生师生受伤害事件,要及时向校长汇报,并由学校上报委。
4.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事故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要通报批评,因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如学校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由教育局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5.实施特殊体质学生活动管理。
由班主任牵头,建立特殊体质学生档案,记录体检情况和向家长告知的身体特殊情况,并告之相关活动组织部门。
活动组织者应根据已知情况,禁止安排或限制特殊体质学生参加不适合的活动。
6.活动前要加强安全教育。
对学生进行思想、运动常识、生理卫生和运动安全教育,要向学生提出安全保卫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
学生活动如需家长配合的,及时加强家校联系,实现家校的有效沟通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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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学生(校内大型)活动安全制度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师生外出(校内大型)活动突发意外事故的危害,保障我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根据上级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和学校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严格控制师生集体外出(校内大型)活动,全校各班级、团学组织及学生社团等组织集体外出(校内大型)活动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的申请审批程序后方可进行。
第三条拟组织外出(校内大型)活动的集体须首先填写外出(校内大型)活动申请表,报有关职能部门和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批,并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以及完备的安全措施,落实活动具体负责人及带队教师。
第四条集体外出活动坚持“安全、就地、就近”的原则,活动前应事先勘察活动场所,弄清情况,凡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前往。
第五条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应事先与乘坐车船的承运单位签订交通安全责任协议,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不得租界无营运拍照、无年检证照及性能不良的车船出游;坚决杜绝超载现象。
驾驶人员必须有三年以上驾龄,且在近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和一个扣分周期内扣分不满12分者方可驾驶。
第六条如需通过旅行社组织集体外出活动的,要慎重选择实力强、资质好、信誉好的旅行社,并签订安全责任协议。
第七条外出(校内大型)活动方案、安全措施等前期勘察工作落实后,按一下流程进行申请审批:领取学生外出(校内大型)活动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各部门签署意见——分管领导审批,活动规模较大和路程较远报校长或教育局审批。
第八条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副班主任及跟班教师附连带责任,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特别是野炊、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第九条对于违反规定,擅自组织集体外出(校内大型)活动的班级或团体,将追究组织者及活动负责人的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条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事故时,活动组织者应立即组织人员自救,第一时间内向110、120或119报警,并马上向学校汇报。
对于事故中因处理不当造成损失加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一条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举办大型活动之前,相关科组、班级或年级要专门制定详细的安全预案,有专人负责。
二、学校集会、做操由体育教师负责统一指挥,以保证集会、做操的纪律。
三、学校集会、做操等大型活动以班为单位。
上下楼梯时学生走指定楼梯并靠右行走,不要拥挤,不得催促学生快跑。
值日教师维持学生上下楼梯的纪律,相应楼层有指定教师负责疏散管理,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出入会场有序,到达活动场所,由班主任组织学生按指定位置安排座位或站队,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四、体育课期间,教育学生不得随意穿越运动区域,严防撞伤,砸伤事故的发生。
学生搬凳子上楼至集合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
五、新生军训时,事先要作好对场地的考察。
军训强度应根据学生的年龄,身体状况而定,对患有不适合军训活动疾病的学生应进行劝阻。
六、班主任是班级学生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学校领导及安全领导小组、班主任,必须对集会,会操,新生军训,学生外出实践活动实行全过程监控,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脱离教师监管,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记录表
学校排查时间:排查人员:
续表
说明:检查组按照表中内容逐校检查落实(一校一表)。
督查组督查工作结束后,将此表交回教育股。
督查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