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方案
内江师范学院学生第二课堂素质活动学分认证办法

课题级别
工作性质
可得学分
备注
国家级
项目负责人 参 研人
4
2
不超过 4 人
省级
项目负责人 参研人
3
1
不超过 3 人
校级
项目负责人 参研人
2
0.5
不超过 2 人
5、发明创造。在我校学习期间,申请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 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独立专利获得者可获 4 学分,若专利有两个 或两个以上的合作者,则平均分配 4 学分。学生发明创造获奖的, 按参加学科竞赛获奖办理。
者
2、发表学术论文。学生在学校科研处认定的公开学术刊物上发
表文章,根据刊物级别,可分别获相应学分。
刊物级别
工作性质
可得学分
备注
公开刊物 (不含增刊)
核心期刊 (不含增刊)
各级刊物增 刊
独立完成 (第一作者)
一般合作者 独立完成
(第一作者) 一般合作者 独立完成
(第一作者)
2
1
4
2 相应级别刊 物学分减半
活动内容
获得学分条件
可得学分
备注
参加学校相关部门举 荣获一等奖
1 学分
办的艺体活动或比赛 荣获二等奖
0.8 学分
(如宿舍文化节、社 荣 获 三 等 奖 或 优 秀 0. 5 学分
团文化节、各类晚会、 奖、优胜奖
表演等系列比赛和文 参赛或参加演出者
艺展演活动)
0.2-0.5 学分
由学校认定
参加校学生艺术团
完成训练任务及相关 演出任务,按学期考 核合格
每名成员每学期记 1 学分
艺术团学生干部按 照社会工作类加分
荣获一等奖
1.5 学分
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方案

全校本科2009级(含08级五年制专业)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方案(团委方向)为贯彻落实《大连理工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完善第二课堂教育体系,指导大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为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全面成才提供更广阔的空间,结合我校“第二课堂”的实际情况,校团委针对2009级、2008级(五年制)本科生制定本认定方案。
根据《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制订2008—2011级本科专业大类培养计划的原则意见》,学生必须获得不低于4学分的第二课堂学分,方可毕业。
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达到4个学分以上的,视为获得4个学分。
其中校团委各类第二课堂活动内容包括:社会活动类(社会实践、社区挂职及志愿服务)、两组学习类、社团活动类(社团活动及社团会员)、文体活动类等。
一、认定原则严格遵照学校各项制度、条例、办法,严格贯彻申报制、公开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顺利完成。
二、组织机构(1)校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由校团委“两组”学习部、社会实践与志愿者工作部、社团联合会、校学生会等部门选拔学生干部和团委负责老师组成,并签署《大连理工大学第二课堂审核管理员承诺书》。
办公室设在大学生活动中心311。
职责是协调全校大学生第二课堂活动的实施和认定工作。
(2)学部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各学部学院团委书记牵头,由相关部门选拔学生干部组成,并签署《大连理工大学第二课堂审核管理员承诺书》。
职责是负责学部学院学生第二课堂分数的审核认定和第二课堂活动的组织开展及记录等工作。
审核工作中,小组成员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一经查出有徇私舞弊者,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与校规校纪处分。
(3)班级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以各班级团支书为主要负责人,由班级团支部主要成员组成,负责班级同学第二课堂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审核本着对班级同学负责的态度进行,审核结束后在班内公示。
三、认定工作日程安排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组建:10月21日至10月28日校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组建:10月21日至10月24日学部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组建:10月24日至27日09级各级队团总支(级队团支书)培训:10月28日2013届毕业生培训由09级各级队团总支(级队团支书)进行,培训时间为:10月28日至10月30日学部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培训: 11月3日各学部学院申报时间:学部学院申报时间外国语学院 12月10日8:00至12月11日18:30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 12月12日8:00至12月13日18:30 管理与经济学部数学科学学院 12月14日8:00至12月15日18:30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12月16日8:00至12月17日18:30 建筑与艺术学院创新实验学院 12月18日8:00至12月19日18:30 机械工程与材料能源学部 12月20日8:00至12月21日18:30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 12月22日8:00至12月23日18:30 建设工程学部 12月24日8:00至12月25日18:30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部 12月26日8:00至12月27日18:30化工与环境生命学部 12月28日8:00至12月29日18:30各学部学院一级(班级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审核)审核时间:学部学院审核时间外国语学院 12月12日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 12月14日管理与经济学部数学科学学院 12月16日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12月18日建筑与艺术学院创新实验学院 12月20日机械工程与材料能源学部 12月22日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 12月24日建设工程学部 12月26日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部 12月28日化工与环境生命学部 12月30日各学部学院二级(学部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审核)审核时间:学部学院审核时间外国语学院 12月13、14日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 12月15、16日管理与经济学部数学科学学院 12月17、18日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12月19、20日建筑与艺术学院创新实验学院 12月21、22日机械工程与材料能源学部 12月23、24日运载工程与力学学部 12月25、26日建设工程学部 12月27、28日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部 12月29、30日化工与环境生命学部 12月31日,1月1、2日三级(校级)审核时间:1月3日至1月9日注:校社联审核时间为一级(班级)审核结束后四、申报及审核流程图申报及审核流程学生个人网上申报(操作详见《大连理工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申报流程》)校部网站后台导出学生个人申报信息并下发至学部学院第二课认定小组,由小组成员下发至各班级团支部班级进行一级审核(班级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审核后将结果反馈至学部学院,学部学院根据班级审核结果及校部公示名单进行二级审核(第二课堂认定小组进行网上审核)由校第二课堂认定小组进行校部三级审核审核后学生方可查看个人申报结果,进行信息反馈五、本方案不包含劳动、讲座、健康教育、竞赛等其他第二课堂学分计算内容。
南昌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暂行办法

南昌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及《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有关精神,切实发挥第二课堂服务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人才培养中心工作的积极作用,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课堂设置2个学分,主要包括七个类别:思想成长、实践实习、志愿公益、创新创业、文体活动、社会工作、技能特长。
每大类课程最多可获得1个学分,全日制本科生修满2个第二课堂学分方能毕业。
第二章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第三条各学院团委每学期初启动第二课堂学分审核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本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统计、学分申请和第二课堂学分汇总、公示工作。
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团委复核。
校团委复核后,报教务处予以认定。
第四条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登记采用学分累积制。
所获奖励和表彰,以文件或获奖证书为认定依据。
在同一项活动或以同一作品获得各级奖励的,按最高学分计算,不能重复累加。
可同时认定创新创业学分和第二课堂学分的项目只能择一申报,不得重复。
如学科竞赛、专利、海外修读等。
第三章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实施细则第五条“思想成长”模块主要记载学生入党、入团情况,学生参加党校、团校培训经历,学生参加思想引领类活动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第六条“实践实习”模块主要记载参与“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岗位见习及其它实践活动的经历,参加校际交流及国际交流访学的经历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第七条“志愿公益”模块主要记载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支教助残、社区服务、公益环保、赛会服务、海外服务等各类志愿公益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需提供相关证明。
第八条“创新创业”模块主要记载参与各级各类学术课题、创新项目、发表论文、取得专利、创新创业竞赛和活动的经历及获得的相关荣誉等情况。
第九条“文体活动”模块主要记载参与文艺、体育、人文素养等各级各类校园文化活动的经历,以及获得的相关荣誉。
19.西安财经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

西安财经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西财教发[2016]35号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积极探索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新形式、新途径,进一步强化学生的专业知识和与之相匹配的综合素质与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结合我校教学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第二课堂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一)第二课堂学分认定范围第二课堂是在课堂教学以外的时间,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所进行的旨在加深基础知识,拓宽知识领域,发展科技、文体、艺术等方面的兴趣和才能,培养创新精神、实践能力,提高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的实践创新活动。
学生可通过参加各类学术科技活动、学生社团活动、文体活动、投身社会实践及公益工作等获得第二课堂学分。
本科学生在校期间除修读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内学分外,必须取得至少2个第二课堂学分方能毕业。
第二课堂学分认定范围包括:1.学校举办的各类学术、科技活动;2.国际级、国家级、省级、校级和院级文化、体育、艺术活动;3.国家级、省级、校级和院级社会实践活动(不包括教学计划所要求的专业实习、实践教学活动周等环节);4.国家级、省级、校级和院级志愿服务活动;15.在各级学生组织中承担社会工作;6.公开发表的正面宣传学校的新闻通讯作品(在媒体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文学作品、美术及艺术设计作品等;7.经学校认定的其他第二课堂活动。
以上七类项目中,除第六类新闻通讯作品的发表外,其他六类学生活动需经学校相关部门或学院组织参加,或者学生在征得学校相关部门或学院同意后参加,方可纳入第二课堂学分计分范畴,否则视为无效。
(二)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标准在第二课堂学分认定范围的基础上,结合开展的第二课堂活动,制定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参考标准,如下表所示:2- 121 -- 122 -- 123 -- 124 -二、第二课堂学分的认定程序(一)第二课堂学分的评定按照“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学校认定”的程序进行。
(二)申请人将填写好的《西安财经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申请- 125 -三、本办法自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教务处解释。
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文件

附件1: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学科竞赛类1、经培训成功全程参加各类文体竞赛、知识竞赛、辩论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学科竞赛等,并获得成功参赛奖及以上等级奖,分院级计0.2学分;院级计0.5学分;校级计1学分;校外级计1.5学分;省级及以上,计2学分;2、同一学科类竞赛按学分从高计一次。
此类别无累计最高学分限制;3、根据竞赛获奖文件认定学分。
(二)科研实践类1、获得分院级学生科研课题并结题,计2学分;2、获得校级学生科研课题立项并结题,计3学分;3、获得校以上级学生科研课题立项推荐,计2学分;4、获得省(厅)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立项并结题,计5学分;5、同一项目按学分从高计一次。
此类别无累计最高学分限制;6、根据立项与结题文件认定学分。
推荐项目由科技服务部审核。
附:合作完成科研课题分配比例排位表作者排位顺序排位1 排位2 排位3 排位4 排位5 排位6完成人总人数1 12 0.7 0.43 0.6 0.3 0.24 0.5 0.30.20.105 0.5 0.30.20.100.106 0.5 0.30.10 0.100.100.10即,根据不同级别课题的标准分数乘以表格中的比例。
(三)专题讲座类1、学生参加经院素质拓展中心核定的各类讲座,以讲座卡记录为依据,院级讲座4次为1单元,记1个学分;分院(部)讲座4次为1单元,记0.5个学分,以此类推;2、学生参与经院团委实践与非课堂教学中心敲章认定的各类讲座,若申请学分必须出具主办单位的证明,如签到记录等。
4次讲座为1单位,计0.5分;3、此类学分认定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学分。
每一专题讲座只能计一次。
此类别累计最高不超过2学分。
(四)专业能力拓展类1、计算机能力考试(1)非计算机专业学生取得计算机能力三级证书,可申请获得2个学分;(2)取得初级、中级、高级程序员证书者,分别可申请获得2、3、6个学分。
2、外语能力考试(1)非英语专业学生获得CET—6级证书(艺术设计专业学生获得CET—4级证书);外语专业学生取得专业外语八级证书,可申请获得2个学分;(2)取得大学英语口语证书,可申请获得1个学分;(3)取得上海市外语口译岗位中、高级资格证书者,分别可申请获2、3个学分;(4)雅思考试成绩6分、托福考试成绩80分及以上者,可申请获得3个学分。
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实施细则

关于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实施细则(暂行)各学院团总支:为具体实施《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暂行办法》,依据其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第一条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类包括:各类学术科技竞赛、学科竞赛活动,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校、院二级各类科技节(周),学术科技类报告、讲座等。
第二条各类学术科技竞赛、学科竞赛活动主要包括: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组织的各类学术科技竞赛、学科竞赛,包括“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结构设计竞赛、程序设计竞赛、英语演讲比赛、“精英杯”基础学科竞赛、学院组织的基础和专业课程竞赛等。
第三条科技成果的内容包括:在国际、国内正式刊物上,有内部准印证及学术会议论文集等非正式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含学年论文、科技论文),各种专利产品、软件、课件开发转让等。
第四条学术论文发表以收到收录通知书或正式刊物为准;专利获准以收到交证书费的收录通知书或正式的专利证书为准;产品、软件、课件等技术成果转让,以双方鉴定的技术成果转让合同书和转入学校的转让经费为准;产品、软件、课件等技术成果的开发推广,以学校或个人应收到的分成部分经费为准;产品、软件、课件的技术成果鉴定,以校级以上组织的专家鉴定会上形成的科技成果鉴定文件为准。
第五条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学术科技竞赛、学科竞赛,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产品、软件、课件等技术成果转让及项目开发所得分值表:第六条科技节(周)指由学校、学院正式组织的,有一定时间跨度、由一系列学术科技类相关项目构成的学术科技文化活动。
参与者以获得科技节(周)组织的各类竞赛、各类奖励等级为依据申报学分,记分标准参照第五条竞赛类评分标准执行。
第七条参与学术科技类讲座、报告等活动,每参加一次并撰写1500字以上总结性专题报告的记0.3分。
参加学术讲座、报告的认证由活动组织者负责提供。
第二章文体竞赛及校园文化活动第八条文体竞赛活动主要包括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组织的各种文化、艺术、体育竞赛。
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实践教育学分认定及实施办法

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实践教育)学分认定及实施办法(2016年7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大力推进我校素质教育,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鼓励学生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构建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相互促进、相互融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努力培养高素质卓越人才,特制订《上海财经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实践教育)学分认定及实施办法》。
第二章学分修读规定及要求第二条学生在校期间,除必须完成第一课堂及第二课堂必修项目所规定的学分外,还需于第七学期结束前修满第二课堂(实践教育)项目所规定的总学分方能毕业。
第三条学生应根据第二课堂具体的活动内容,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和能力,自主选择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完成规定要求和任务,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取相应学分。
第四条第二课堂(实践教育)学分共计12学分,其中学术讲座和形势与政策1至少各必修1学分。
1 形势与政策(2学分)包括课堂教学(1学分)和课外学习(1学分)。
此处必修的1学分为形势与政策课课外学习学分。
第五条学生需在第七学期结束前,修满第二课堂(实践教育)12个学分。
其中,第一、第二学年参与第二课堂(实践教育)所选学分均不能超过6学分。
第三章第二课堂(实践教育)主要内容第六条学生可通过以下第二课堂(实践教育)活动获得学分:1.社会实践类;2.团学联与社团活动类; 3.学术报告与讲座类;4.学科与文体竞赛类;5.创新创业类;6.国(境)外访学游学类。
一、社会实践类社会实践类学分适用于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参加的各类社会调查、志愿者服务、实习(非毕业实习)等活动。
每学年每生社会实践类学分认定上限为3学分。
每学年学生参与实习累计5个工作日或参与社会调查、企业参访、志愿者服务累计5次(活动总时数不少于20小时),经考核合格2,获取1学分。
每学年,每生参加同一或多项社会实践活动所获得的第二课堂学分数可以累计。
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如获得表彰可取得相应的加分学分。
具体分值见表1。
XX大学生第二课堂学分统制细则

XX理工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认定及替代实施细则(试行)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大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的实施,根据《XX理工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课堂成绩单采取学分式评价方式,学生需在弹性学制内修满8个学分方能申请毕业。
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不设上限。
一、学分认定内容与标准(一)“社会责任”学分“第二课堂成绩单”社会责任学分主要记录学生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支教助残、爱老助老、社区服务、公益环保、赛会服务等XX类校内外志愿公益活动的情况,以及接受军政训练、服兵役、无偿献血、见义勇为等体现社会责任履行方面的表现情况。
具体分值设置见下表.表1 社会责任学分计分标准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二)“创新能力”学分“第二课堂成绩单”创新能力学分主要记录学生课外参与XX级XX类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和活动的经历及获得的相关荣誉,以及参与科学研究项目、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取得专利、自主创业实践等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情况。
具体分值设置见下表.表2创新能力学分计分标准(三)“实践能力"学分“第二课堂成绩单”实践能力学分主要记录学生参与寒暑期“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勤工助学、担任学生干部、参与社团的经历或获得相关荣誉情况,以及参与校内外其他社会工作等的经历和表现情况.具体分值设置见下表.表3-1实践经历学分计分标准奖励,取最高奖项相应学分计算,不重复累加记分。
表3—2任职经历学分计分标准*第一职务按满分计,其他职务按折半分值累加.任职加分可根据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一定浮动,一般为建议分值的0。
8~1。
2倍。
2.辅导员助理以学生工作处聘任名单为准。
3。
学生助理岗指人力XX处聘用的管理岗位学生助理,工作期满1年考核合格后可获得学分。
4。
学生常代会按学生会对应级别加分。
(四)“身心修养”学分“第二课堂成绩单”身心修养学分主要记录学生入党、入团情况,学生参加党校、团校培训、思想引领类活动经历和获得的相关荣誉,学生参与文艺、体育等XX 级XX类校园文化活动经历和获得的相关荣誉,以及参加交流访学等有益于身心修养的其他经历情况.具体分值设置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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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本科2010级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方案
(团委方向)为贯彻落实《XX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完善第二课堂教育体系,指导大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为学生的个性发展和全面成才提供更广阔的空间,结合我校“第二课堂”的实际情况,校团委针对全体2010级本科生制定本认定方案。
根据《XX大学关于制订2008—2011级本科专业大类培养计划的原则意见》,学生必须获得不低于4学分的第二课堂学分,方可毕业。
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达到4个学分以上的,视为获得4个学分。
其中校团委各类第二课堂活动内容包括:社会活动类(社会实践、社区挂职及志愿服务)、两组学习类、社团活动类(社团活动及社团会员)、文体活动类等。
一、认定原则
严格遵照学校各项制度、条例、办法,严格贯彻申报制、公开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顺利完成。
二、组织机构
(1)校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
由校团委“两组”学习部、社会实践与志愿者工作部、社团联合会、校学生会等部门选拔学生干部和团委负责老师组成,并签署《XX 大学第二课堂审核管理员承诺书》。
办公室设在大学生活动中心311。
职责是协调全校大学生第二课堂活动的实施和认定工作
(2)学部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
各学部学院团委书记牵头,由相关部门选拔学生干部组成,并
签署《XX大学第二课堂审核管理员承诺书》。
职责是负责学部学院学生第二课堂分数的审核认定和第二课堂活动的组织开展及记录等工作。
审核工作中,小组成员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 一经查出有徇私舞弊者,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与校规校纪处分。
(3)班级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
以各班级团支书为主要负责人,由班级团支部主要成员组成,
负责班级同学第二课堂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审核本着对班级同学负责的态度进行,审核结束后在班内公示。
三、认定工作日程安排
10级本科生参与第二课堂相关活动名单公示:3月22日
学部学院负责人第二课堂申报培训:3月24日
各学部学院申报时间:
各学部学院一级(班级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审核)审核时间:
各学部学院二级(学部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审核)审核时间:
三级(校级)审核时间:4月25日至5月1日
注:校社联审核时间为一级(班级)审核结束后
四、申报及审核流程图
♦
班级进行一级审核(班级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
审核后将结果反馈至学部学院,学部学院根据班级审核结果
及校部公示名单进行二级审核
(第二课堂认定小组进行网上审核)
五、本方案不包含劳动、讲座、健康教育、竞赛等其他第二课堂学分计算内容。
六、本方案从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注: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服务时长已按照团委在线的公示材料录入第二课堂网站后台,自动转化为同学此项第二课堂学分,各位同学确认无误后不必再提交此项学分申请,若对结果有异议可提交申请待青年志愿者协会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