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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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师范学院学生第二课堂素质活动学分认证办法

内江师范学院学生第二课堂素质活动学分认证办法

课题级别
工作性质
可得学分
备注
国家级
项目负责人 参 研人
4
2
不超过 4 人
省级
项目负责人 参研人
3
1
不超过 3 人
校级
项目负责人 参研人
2
0.5
不超过 2 人
5、发明创造。在我校学习期间,申请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 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独立专利获得者可获 4 学分,若专利有两个 或两个以上的合作者,则平均分配 4 学分。学生发明创造获奖的, 按参加学科竞赛获奖办理。

2、发表学术论文。学生在学校科研处认定的公开学术刊物上发
表文章,根据刊物级别,可分别获相应学分。
刊物级别
工作性质
可得学分
备注
公开刊物 (不含增刊)
核心期刊 (不含增刊)
各级刊物增 刊
独立完成 (第一作者)
一般合作者 独立完成
(第一作者) 一般合作者 独立完成
(第一作者)
2
1
4
2 相应级别刊 物学分减半
活动内容
获得学分条件
可得学分
备注
参加学校相关部门举 荣获一等奖
1 学分
办的艺体活动或比赛 荣获二等奖
0.8 学分
(如宿舍文化节、社 荣 获 三 等 奖 或 优 秀 0. 5 学分
团文化节、各类晚会、 奖、优胜奖
表演等系列比赛和文 参赛或参加演出者
艺展演活动)
0.2-0.5 学分
由学校认定
参加校学生艺术团
完成训练任务及相关 演出任务,按学期考 核合格
每名成员每学期记 1 学分
艺术团学生干部按 照社会工作类加分
荣获一等奖
1.5 学分

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及文明素质养成学分认定与转换实施细则

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及文明素质养成学分认定与转换实施细则

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及文明素质养成学分认定与转换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学生实践与创新创业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打造“素质优,能力强,就业好”人才培养特色,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有关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制(修)订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旨在通过对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的指引、认定、评价和对学生文明素质养成情况进行考查,更好地激发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自觉性、积极性,教育和引导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提高文明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三条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由基础学分和奖励学分两部分构成。

基础学分是指学生必须通过参加德育类、“跑步声”“读书声”类、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与就业类等校内外活动所取得的学分;奖励学分是指学生通过参加专业能力拓展类、社团活动与社会实践类、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类等校内外活动所取得的学分。

第四条学生文明素质养成学分是指学生在公寓管理、课堂纪律、校园公共文明等方面加强自我修养与践行道德规范所取得的学分。

第五条凡我校2020级及以后年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必须获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学分外,还应该至少累计获得第二课堂活动学分7.5学分、文明素质养成学分6学分方可毕业。

第二章职责与程序第六条为充分做好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及文明素质养成学分认定的实施工作,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组织或管理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及文明素质养成行为的相关部门应当履行如下职责:(一)二级学院1.负责本学院(含学生社团)组织开展的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的认定、申报和相关佐证材料的审核等工作。

2.负责收集、汇总本学院学生在文明素质养成行为方面的违纪违规事实,并报送学生发展部。

3.做好本学院有关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及文明素质养成学分认定的解释和指导工作。

(二)职能部门包括学生发展部、教学科研部、行政党群部、图书馆、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等。

天津师范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认定标准(第一版)

天津师范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认定标准(第一版)

天津师范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认定标准(第一版)按照《天津师范大学“第二课堂成绩单”积分认定标准(第一版)》(师大团发〔2020〕38号)中实践实习模块的相关要求,学生骨干评定可分为三个等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

请大家组织各班同学对本班级班委进行等级评定,评定由各班成员给班委进行打分,算取最后平均分(可使用问卷星)。

分数在90-100分的认定为优秀,70-89分的认定为称职,69分及以下的认定为基本称职,各档位人数没有比例要求。

1.认定为本次活动“优秀征文”的作品赋分上限为4分,优秀征文将在校内外官方媒体平台进行推送;2.进入复审未进入终审环节的作品赋分上限为3分;3.通过初审未进入复审环节的作品赋分上限为2分,由进行初审的各学部、学院进行赋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是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在深化学校共青团工作改革,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综合改革的形势和背景下,服务学校立德树人中心工作,突出实践育人为核心,将第二课堂作为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推进第二课堂与第一课堂互动互补、互相促进,构建具有天津师范大学特色的实践育人体系和模式,探索实施的重点教学改革项目和创新举措。

第二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立足“活动指南针、青春动员令、成长札记本、实践立交桥”定位,具有“客观记录、科学评价、促进成长、服务大局、提升工作、融入社会”功能,通过客观记录、有效认证、科学评价学生参与第二课堂学习实践的经历和成果,促进成为学校人才培养评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单位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修读要求第三条学生在学期间,除完成第一课堂规定的学分外,需在“第二课堂成绩单”中修读不少于8个学分方能毕业,其中包括必修项目(3学分)和选修项目(不少于5学分),选修学分不能冲抵必修学分。

第四条学生应根据第二课堂具体的活动内容,在各级团组织的指导下,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和能力,在完成必修项目后自主选择参加第二课堂活动,完成规定要求和任务,经考核或认定合格后方可获取相应学分。

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文件

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文件

附件1: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学科竞赛类1、经培训成功全程参加各类文体竞赛、知识竞赛、辩论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学科竞赛等,并获得成功参赛奖及以上等级奖,分院级计0.2学分;院级计0.5学分;校级计1学分;校外级计1.5学分;省级及以上,计2学分;2、同一学科类竞赛按学分从高计一次。

此类别无累计最高学分限制;3、根据竞赛获奖文件认定学分。

(二)科研实践类1、获得分院级学生科研课题并结题,计2学分;2、获得校级学生科研课题立项并结题,计3学分;3、获得校以上级学生科研课题立项推荐,计2学分;4、获得省(厅)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立项并结题,计5学分;5、同一项目按学分从高计一次。

此类别无累计最高学分限制;6、根据立项与结题文件认定学分。

推荐项目由科技服务部审核。

附:合作完成科研课题分配比例排位表作者排位顺序排位1 排位2 排位3 排位4 排位5 排位6完成人总人数1 12 0.7 0.43 0.6 0.3 0.24 0.5 0.30.20.105 0.5 0.30.20.100.106 0.5 0.30.10 0.100.100.10即,根据不同级别课题的标准分数乘以表格中的比例。

(三)专题讲座类1、学生参加经院素质拓展中心核定的各类讲座,以讲座卡记录为依据,院级讲座4次为1单元,记1个学分;分院(部)讲座4次为1单元,记0.5个学分,以此类推;2、学生参与经院团委实践与非课堂教学中心敲章认定的各类讲座,若申请学分必须出具主办单位的证明,如签到记录等。

4次讲座为1单位,计0.5分;3、此类学分认定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学分。

每一专题讲座只能计一次。

此类别累计最高不超过2学分。

(四)专业能力拓展类1、计算机能力考试(1)非计算机专业学生取得计算机能力三级证书,可申请获得2个学分;(2)取得初级、中级、高级程序员证书者,分别可申请获得2、3、6个学分。

2、外语能力考试(1)非英语专业学生获得CET—6级证书(艺术设计专业学生获得CET—4级证书);外语专业学生取得专业外语八级证书,可申请获得2个学分;(2)取得大学英语口语证书,可申请获得1个学分;(3)取得上海市外语口译岗位中、高级资格证书者,分别可申请获2、3个学分;(4)雅思考试成绩6分、托福考试成绩80分及以上者,可申请获得3个学分。

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

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

注:项目中设置有特等奖的,在一等奖的学分基础上增加 1 学分。
5
4 2 6 2 8/7/6 6/5/4 4/3/2 6/5/4 6/5/4 6/5/4 6/5/4
4/3/2 4/3/2 4 2 1/0.5 1 6/4/2/0.5 1
—5—
附件 2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认定意见:
有 3000 字以上总结报告
1
参加科级讲座
有 3000 字以上总结报告
1
被 SCI、SSCI、EI、新华文摘、ISTP、
前 6 名作者
8
CA、CSSCI 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收录
权威期刊
前 6 名作者
6
中文核心期刊(含人民日报、科技日报、


前 6 名作者
学 发表论文或 光明日报和中国教育报专业版文章)
资格认证证书 考研
高级/中级/初级 录取通知书
辅修专业
辅修证
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与社会服务 校际交流
参与每次计 0.5 学分,获奖计 1 学分 国内(境)内外学习交流
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体育活动 国家级/省级/市校级奖/参与
科技文化活动 素质教育读书报告
3000 字以上读后感等
公共艺术课实践活动
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章 学分的认定范围及标准 第三条 第二课堂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自愿参加 有组织的各种第二课堂活动所取得的成果,经认定后被授予的学
—1—
分。 第四条 第二课堂分为思想道德素养、科学研究与专业实践、
资格与技能认证、社会实践、科技文化活动等五大类,参照《陕 西理工大学第二课堂知识体系及学分设置》(附件 1)认定相应学 分。

华东交通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细则(修改稿)

华东交通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细则(修改稿)
听报告0.5分/次,做报告1分/次 个人申请,学院批准,并提供工作总结
发表稿件
0.3-1
校内外媒体
学院
校报、交大新闻网、日新网 0.3分/篇;省级以上媒体1分/篇
参加展览(书画、摄影、集邮等)
C、文化 与体育
活动
参加文艺演出、比赛等 参加校运会比赛
0.3-1 0.3-2 0.3-2
院级以上展
院级以上演出、比赛

、学院
参加学术报告、人文素质等各类讲座 B、思想
0.3-1.5
学院举办的讲座凭听课证,学校举办 的讲座凭1500字以上的听报告心得
学院
与素质 参加学院“理想与成才”报告会等思想 教育活 教育活动

个人举办专题讲座
0.5-1 1
听/做报告 有30人以上的听众
学院 学院
校级0.5分/项、省级1分/项、国家级2分/项 0.3分/次,学生至少取得学院举办的IT讲座1个学分
学院
完成系统型及设计型实验(由相关教研室负责认定),其中1分/项
教务处、学团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8分、7分、6分/项;省级一、二、三等奖分
、学院
别为5分、4分、3分/项;校级一、二、三等奖分别为2分、1.5分、1分/项
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各类科技、学科 竞赛
0.5-2
参加校级以上竞赛注册成功并完成竞 教务处、学团
2 院学生会主席、校学生会正、副主席
1
学生党支部委员/辅导员助理
0.3
寝室长
任期满一年,且寝室无安全和卫生检查不良记录,班委兼任者不另加分
其他业绩
0.5
业余党校、团校学习结业
0.5-2 0.3-1
各类优秀(学员、志愿者、团员、团 干、党员)

长沙理工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暂行办法

长沙理工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暂行办法

长理工大教〔2021〕34号XX理工大学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暂行办法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激励学生树立创新意识,培养学生的XX能力和创新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特制订本办法.一、第二课堂活动主要内容及要求1.XX级XX类竞赛。

2.XX和科技成果。

3。

科研活动。

4.XX类过级考试和职业技能考核。

5.XXXX活动、公益劳动等.6。

“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或“阳光艺术团”组织的XX类培训班。

7。

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的活动。

8。

XX学院根据自身特点确定的活动或项目(不超过4学分)。

学生参加上述XX类活动并至少获得10学分方可毕业。

具体活动及学分折算关系见附表。

二、学分认定1。

XX学院成立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

主管教学工作副XX任组长,总支副XX任副组长,教务办、学工办负责人和教师代表为工作小组成员。

2.XX学院依照本办法制定“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参照附表格式),并依据本办法和XX学院的实施细则对学生第二课堂学分予以认定。

XX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实施细则"需报教务处(学籍与成绩管理科)备案。

XX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实施细则"应包括以下内容:(1)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原则(有利于调动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的积极性等)。

(2)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XX(成员及职责分工)。

(3)第二课堂活动具体学分标准(XX项活动的具体学分值和具体要求等)。

(4)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工作的管理(包括第二课堂活动的组织、学分认定、审核、学分登记、上报以及原始依据的保存等)。

(5)其他.3.学生第二课堂学分统计表按学期由XX学院学工办统计,一式二份(可复印),一份报教务处,作为毕业资格审查的依据,一份XX学院教务办存档.4.XX学院第二课堂学分上报时间为每学期第十七周。

学生获得第二课堂学分的原始依据由XX学院学工办保存备查。

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细则

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细则

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细则(试行)第二课堂学分的认定范围及内容根据学院要求,自2006级学生起,每个学生在学习期间,除了完成理论教学、实践性环节的必修、选修学分外,还须获得第二课堂的4学分,方能毕业。

学生可通过参与科研项目,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或科技文化艺术活动,发表学术论文或文学作品、设计作品,获得发明专利,参加课外自主实验、社会调查、社会活动,获得国家颁布的各类资格证书等多种途径,获得第二课堂学分。

三、在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细则的基础上,根据经管系专业的实际情况,之制定经管系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细则,详见下表:项目考核内容及标准学分备注科研活动校级学生科研项目立项,且完成计划任务第1-5名 5 等差递减0.5分院级学生科研项目立项,且完成计划任务第1-5名 4 等差递减0.5分接受企业委托课题,且有成果材料第1-5名 5参与人数限定:5人在教师指导下从事课题研究,且有成果材料和证明4 完成阶段性工作,可酌情给予相应学分辅助教师从事课题研究,且有成果材料和证明2学科竞赛省市级及以上各类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竞赛国际奖或国家一等奖12国际、国家级体育竞赛前6名国家二等奖10国家三等奖8国家级入围 6省\部\市一等奖7省市级体育竞赛前6名省\部\市二等奖 6省\部\市三等奖 5省\部\市入围 4校级学科竞赛校级一等奖 4以团队形式参赛,仅取前4名校级体育竞赛前3名校级二等奖 3校级三等奖 2校级单项奖 1院级学科竞赛院级一等奖 3以团队形式参赛,仅取前4名院级体育竞赛前3名院级二等奖 2院级三等奖 1院级单项奖0.5发表学术论文SCI\EI\ISTP收录第1-5名10 等差递减0.5分中文核心期刊第1-4名 6 等差递减0.5分正式出版刊物第1-4名 4 等差递减0.5分非正式出版刊物第1-2名 2 等差递减0.5分专利发明获得发明专利或新型实用专利第1-2名10第3-5名 5课外实验设计、制作小产品经系部审定合格 3自制、改制实验仪器经系部审定合格 3 自拟方案进行实验,有规范的实验报告经系部考核合格 2社会调查完成1篇有一定水平的调查报告经系部审定合格 2社团活动参加学生社团、团队组织,且学年考核合格经院团委考核合格 1普通学生参加校运动队,且学年考核合格经体军部考核合格 1资格证书会计上岗证经系审核1其他经管类证书的学分值经系部审核后酌情考虑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单项课程、 3营销总监 3营销经理 2营销经理助理 1电子商务师、单证员、跟单员、报关员、外销员、人力资源师、银行从业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书、金融英语、物流师2律师单项课程 3公共关系证书0.5国家职业汉语能力测试高级:3中级:2教师资格证、普通话 2程序设计员 5软件设计师8系统分析师10中级笔译 3中级口译 5高级笔译 5高级口译8 驾照、机动车驾驶员、等级裁判等 2二级 1 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 2四级 1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六级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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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学科竞赛类1、经培训成功全程参加各类文体竞赛、知识竞赛、辩论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学科竞赛等,并获得成功参赛奖及以上等级奖,分院级计0.2学分;院级计0.5学分;校级计1学分;校外级计1.5学分;省级及以上,计2学分;2、同一学科类竞赛按学分从高计一次。

此类别无累计最高学分限制;3、根据竞赛获奖文件认定学分。

(二)科研实践类1、获得分院级学生科研课题并结题,计2学分;2、获得校级学生科研课题立项并结题,计3学分;3、获得校以上级学生科研课题立项推荐,计2学分;4、获得省(厅)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立项并结题,计5学分;5、同一项目按学分从高计一次。

此类别无累计最高学分限制;6、根据立项与结题文件认定学分。

推荐项目由科技服务部审核。

附:合作完成科研课题分配比例排位表作者排位顺序排位1 排位2 排位3 排位4 排位5 排位6完成人总人数1 12 0.7 0.43 0.6 0.3 0.24 0.5 0.30.20.105 0.5 0.30.20.100.106 0.5 0.30.10 0.100.100.10即,根据不同级别课题的标准分数乘以表格中的比例。

(三)专题讲座类1、学生参加经院素质拓展中心核定的各类讲座,以讲座卡记录为依据,院级讲座4次为1单元,记1个学分;分院(部)讲座4次为1单元,记0.5个学分,以此类推;2、学生参与经院团委实践与非课堂教学中心敲章认定的各类讲座,若申请学分必须出具主办单位的证明,如签到记录等。

4次讲座为1单位,计0.5分;3、此类学分认定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学分。

每一专题讲座只能计一次。

此类别累计最高不超过2学分。

(四)专业能力拓展类1、计算机能力考试(1)非计算机专业学生取得计算机能力三级证书,可申请获得2个学分;(2)取得初级、中级、高级程序员证书者,分别可申请获得2、3、6个学分。

2、外语能力考试(1)非英语专业学生获得CET—6级证书(艺术设计专业学生获得CET—4级证书);外语专业学生取得专业外语八级证书,可申请获得2个学分;(2)取得大学英语口语证书,可申请获得1个学分;(3)取得上海市外语口译岗位中、高级资格证书者,分别可申请获2、3个学分;(4)雅思考试成绩6分、托福考试成绩80分及以上者,可申请获得3个学分。

3、学生取得其他由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证书,经院素质拓展专家委员会认定,可申请获得1-5个学分。

如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注册税务师证书或国家司法考试合格证书者,可申请获得5划入学分。

4、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获二级乙等及以上者,给予1学分。

5、参加汽车驾驶培训,通过正规学习获汽车驾驶C照及以上者,可申请获得1学分。

6、学生在某方面有特长,经院素质拓展专家委员会认定,可申请获得1-3学分,原则上以在校期间取得相应的专业等级证书为准。

7、各类从业资格证书按1分计算。

8、申请该类学分不设上限,但同一项目不同级别按最高学分计。

(五)创业实践类1、积极参与各类创业创新活动,其创业项目获得分院级(含)以上立项并结题或获得相关奖项,计1学分;2、参加各类创业培训,取得培训认证证书,计1学分;3、全程参加分院级及以上创业实践活动项目并取得相关奖项或名次,计1学分;4、此类别同一类型项目按学分从高计一次。

单项3学分以下(含)累计最高计3学分。

重大项目单项超过3 学分可不作最高学分限制;5、此类别由团委审核。

(六)社会实践类1、学生寒暑假期间参加社会实践,不论团体或个人形式,完成实践报告的,每次计1学分,以团委提供的名单为准;2、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累计服务时间满20小时,计1学分。

此类最多计2学分,同一项目从高计一次。

以团委自愿者服务中心出具的志愿者服务证或志愿活动主办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七)社会工作类1、学生干部任职满一年,经部门考核合格的,可计学分,可累加,此类最多计2学分。

具体任职加分办法参照下表。

分值职务1 各院级学生机构学生负责人(正职);团工委副书记;五星级社团社长0.9 各院级学生机构学生负责人(副职);四星级社团社长0.8 各院级学生机构部长;学生党支部学生负责人;分院团总支学生副书记、分院学生会主席、社管中心主任;三星级社团社长;寝室楼长0.7 各院级学生机构副部长;分院学生会副主席、社管中心副主任;院级学生社团正副社长;寝室楼层长0.6 分院团总支委员;分院学生会、社管中心各部长;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分院级学生社团正副社长;新生助理0.5 各院级学生机构干事0.4 分院团学机构干事;班级团支委;副班长、文艺、体育、生活、心理、安全委员;寝室长;团小组组长;学生社团正副部长0.1 注册为学生社团成员(八)其他活动类1、加入艺术团等特长团体,参加校级以上(含)演出5次,计1学分;2、学生本人在省级公开发行报纸发表500-1000字的校园新闻,要求反映学校风貌,积极向上,出现学校名称,每篇计1学分,在省级公开发行报纸发表1000字以上的校园新闻,要求反映学校风貌,积极向上,出现学校名称,每篇计2学分,在国家级公开发行报纸发表500-1000字的校园新闻,要求反映学校风貌,积极向上,出现学校名称,每篇计2学分。

国家级公开发行报纸发表1000字以上的校园新闻,要求反映学校风貌,积极向上,出现学校名称,每篇计3学分,同一项目从高计一次,由学院宣传部门审核。

3、经教务管理部、学生工作部审核认定的第二课堂其它活动或项目。

附件2:《大学生素质拓展项目手册》使用说明1、“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实施主要围绕职业设计指导、素质拓展训练、建立评价体系、强化社会认同四个环节展开。

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 包括社会力量举办的全日制高等学校 ) 均在实施范围之内。

《大学生素质拓展项目手册》是推进“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重要载体,主要用于记载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对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产生积极影响的重要经历及取得的主要成绩。

2、《大学生素质拓展项目手册》适用于我校在籍的本科学生3、《大学生素质拓展项目手册》可作为学生综合测评、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的依据,并可用于学生毕业求职。

4、《大学生素质拓展项目手册》采用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统一印制的版本,该证书全国通用。

所列大学生素质拓展的内容共分六个栏目: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学术科技与创业创新、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社会工作与社团活动、专业能力与技能培训及其它。

“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栏主要记载学生参加党团组织的重要活动、各类危培训及在思想道德等方面的优秀表现。

“学术科技与创业创新”栏主要记载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研和创业活动中取得的成绩。

“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栏主要记载学生组织或参加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以及在活动中的表现和取得的成果。

“文化艺术与身心健康”栏主要记载学生参加各类文体艺术活动取得的成绩,以及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其它经历。

“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栏主要记载学生组织或参与的社团活动、所担任的校内外各类职务以及在组织、管理能力方面的锻炼。

“专业能力与技能培训”栏主要记载学生参加各类提升专业能力、技能培训及取得的成绩。

5、《大学生素质拓展项目手册》主要记载学生的经历和客观表现,一般不作主观评价。

所参加的活动需注明是“组织”还是“参与”,所获奖励需注明名称和级别,所发表文章需注明报刊名称及日期。

六个栏目可能有交叉的内容,填写时应看活动具体侧重那个方向选择适当栏目。

表格的设计以学期为单位,填写和认证以学期为单位,因此填写时应根据本校每学年的学期数适当预留空间。

6、每学期末或第二学期开学初,由学生本人根据证书的要求,挑选本人一学期在素质拓展方面最重要的经历和表现先填写《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与第二课堂学分认定表》,报本人所在团支部。

团支部对所报内容逐条进行核实后,由院分院统一组织填写或打印。

班级团支部负责人签字认证。

学生如确有重要经历在正表空格内无法写下,可填于证书“备注”页中。

学生参加活动如获得校外认证,也可附于本证书内。

7、在学院学生工作部指导成立“学生素质拓展中心”负责协调开展全院学生素质拓展工作,学院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具体负责执行证书认证工作。

每学期在团支部认证后,对学生记录认证一次,加盖专用认证章。

在学生毕业时统一进行最终认证,并加盖第二课堂学分认证章也可视学生毕业求职需要适当提前。

认证章由学院按统一规格、模式制作。

8、《大学生素质拓展项目手册》由学院“学生素质拓展中心”统一发放,由学生自行保管。

9、经院学生素质拓展中心认证后的证书,证书内容不得再作任何修改。

若确实不实之处必须修改时,需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团支部提出修改申请,逐级上报,最后经院素质拓展认证中心同意后,由学院素质拓展认证中心进行修改。

10、若证书不慎丢失,持证人要及时向团支部提出补办申请,逐级上报,最后由素质拓展认证中心根据档案资料对证书重新填写和认证。

附件3: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与第二课堂学分认定表分院: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 时间范围:2010年9月至今序号活动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归属类别申请学分班级核定学分123456789本人郑重承诺所填内容真实,绝无弄虚作假。

申请总分:核定总分:申请人:申请日期:部门审核意见分院审核学分:盖章:年月日院素质拓展中心审核学分:盖章:年月日教务管理部审核学分:盖章:年月日注:1、归属类别栏请填相应编号:学科竞赛类:01 科研实践类:02 专题讲座类:03 专业能力拓展类:04 创业实践类:05 社会实践类:06 社会工作类:07 其他活动类:082、填表范例:①****年**月组织(或参加)****活动;②****年**月在**活动中荣获**称号(或**奖)③****年**月至****年**月参加由***组织的***技能培训(以结业证书为准)④****年**月至***年**月担任**部门***职务7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第二课堂活动特殊项目学分认定申请表项目名称主办部门或申请人申请归属类别申请学分数申请理由签名(盖章)年月日学生工作部意见建议归属类别建议学分数签名(盖章)年月日教务管理部意见核定归属类别核定学分数签名(盖章)年月日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生创新及奖励学分认定申请表填表日期:年月日姓名分院专业班级学号联系电话创新及奖励学分项目申请学分数成果类型成果性质是否申请学分抵免是 / 否抵免选修学分类别公共/学科/专业模块名称申请理由学生签名:年月日分院审核意见签名(盖章):年月日科研处对期刊等级认定意见签名(盖章):年月日教务管理部审批意见签名(盖章):年月日注:1. 本表一式三份,教务管理部、学生所在分院、学生各留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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