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课堂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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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课堂学分相关介绍

第二课堂学分相关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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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课堂学分是指学生在校园以外的课外活动中所获得的学分。

这些活动包括学术科研、社会实践、文体艺术、志愿服务等多个领域。

第二课堂学分的获得通常需要学生主动参与相关活动,并完成一定的任务或项目。

学校会根据学生的参与程度、成果质量等因素来评定学分的数量。

第二课堂学分的获得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有着重要的意义。

通过参与各种活动,学生可以拓宽自己的视野、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提高自己的社交能力、锻炼自己的组织协调能力等。

同时,这些学分也可以作为补充学生学术成绩的一项重要指标。

在一些高校中,第二课堂学分还可以用于毕业要求的达成和学位的评定。

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一定数量的第二课堂学分才能毕业或获得学位。

第二课堂学分是学生在校园以外积极参与各种活动并取得成果的一种认可和奖励方式,对于学生的个人发展和综合素质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及文明素质养成学分认定与转换实施细则

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及文明素质养成学分认定与转换实施细则

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及文明素质养成学分认定与转换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学生实践与创新创业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打造“素质优,能力强,就业好”人才培养特色,根据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有关学分认定和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制(修)订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旨在通过对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的指引、认定、评价和对学生文明素质养成情况进行考查,更好地激发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自觉性、积极性,教育和引导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提高文明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第三条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由基础学分和奖励学分两部分构成。

基础学分是指学生必须通过参加德育类、“跑步声”“读书声”类、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与就业类等校内外活动所取得的学分;奖励学分是指学生通过参加专业能力拓展类、社团活动与社会实践类、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类等校内外活动所取得的学分。

第四条学生文明素质养成学分是指学生在公寓管理、课堂纪律、校园公共文明等方面加强自我修养与践行道德规范所取得的学分。

第五条凡我校2020级及以后年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必须获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必修课、选修课学分外,还应该至少累计获得第二课堂活动学分7.5学分、文明素质养成学分6学分方可毕业。

第二章职责与程序第六条为充分做好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及文明素质养成学分认定的实施工作,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组织或管理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及文明素质养成行为的相关部门应当履行如下职责:(一)二级学院1.负责本学院(含学生社团)组织开展的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的认定、申报和相关佐证材料的审核等工作。

2.负责收集、汇总本学院学生在文明素质养成行为方面的违纪违规事实,并报送学生发展部。

3.做好本学院有关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及文明素质养成学分认定的解释和指导工作。

(二)职能部门包括学生发展部、教学科研部、行政党群部、图书馆、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等。

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文件

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文件

附件1: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学科竞赛类1、经培训成功全程参加各类文体竞赛、知识竞赛、辩论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学科竞赛等,并获得成功参赛奖及以上等级奖,分院级计0.2学分;院级计0.5学分;校级计1学分;校外级计1.5学分;省级及以上,计2学分;2、同一学科类竞赛按学分从高计一次。

此类别无累计最高学分限制;3、根据竞赛获奖文件认定学分。

(二)科研实践类1、获得分院级学生科研课题并结题,计2学分;2、获得校级学生科研课题立项并结题,计3学分;3、获得校以上级学生科研课题立项推荐,计2学分;4、获得省(厅)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立项并结题,计5学分;5、同一项目按学分从高计一次。

此类别无累计最高学分限制;6、根据立项与结题文件认定学分。

推荐项目由科技服务部审核。

附:合作完成科研课题分配比例排位表作者排位顺序排位1 排位2 排位3 排位4 排位5 排位6完成人总人数1 12 0.7 0.43 0.6 0.3 0.24 0.5 0.30.20.105 0.5 0.30.20.100.106 0.5 0.30.10 0.100.100.10即,根据不同级别课题的标准分数乘以表格中的比例。

(三)专题讲座类1、学生参加经院素质拓展中心核定的各类讲座,以讲座卡记录为依据,院级讲座4次为1单元,记1个学分;分院(部)讲座4次为1单元,记0.5个学分,以此类推;2、学生参与经院团委实践与非课堂教学中心敲章认定的各类讲座,若申请学分必须出具主办单位的证明,如签到记录等。

4次讲座为1单位,计0.5分;3、此类学分认定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学分。

每一专题讲座只能计一次。

此类别累计最高不超过2学分。

(四)专业能力拓展类1、计算机能力考试(1)非计算机专业学生取得计算机能力三级证书,可申请获得2个学分;(2)取得初级、中级、高级程序员证书者,分别可申请获得2、3、6个学分。

2、外语能力考试(1)非英语专业学生获得CET—6级证书(艺术设计专业学生获得CET—4级证书);外语专业学生取得专业外语八级证书,可申请获得2个学分;(2)取得大学英语口语证书,可申请获得1个学分;(3)取得上海市外语口译岗位中、高级资格证书者,分别可申请获2、3个学分;(4)雅思考试成绩6分、托福考试成绩80分及以上者,可申请获得3个学分。

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

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

浙江中医药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办法(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鼓励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积极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第一课堂以外的学术科研、文化艺术、社会实践等第二课堂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旨在通过对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的指导、认定和评价,形成统一、规范、合理的大学生素质拓展评价体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念。

通过恰当的职业生涯设计,在个人思想道德、专业知识、创新能力、人文素养和身心健康等各方面素质不断提高的过程中,寻求个性化发展,努力成为新世纪合格人才。

第三条第二课堂学分的认定和素质拓展优秀学生的评选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以《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的客观记载作为评价依据。

第四条第二课堂学分的实施对象是参加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第二章实施办法第五条第二课堂学分类别分为道德修养类、社会实践类、科技创新类、文化艺术类、社团活动类、技能考证类等六类。

第六条凡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期间至少应累计获得4个第二课堂学分方可毕业。

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医院)和本校医院证明身体有残障者可适当减免。

第七条学生第二课堂所得学分最高不超过10学分,超过4学分的多余学分以50%的比例折算抵免公共选修课学分。

科技创新类学分可以抵免各类公共选修课;文化艺术类的仅抵免艺术体育类选修课;技能考证类仅抵免技能类选修课;其余第二课堂学分不得抵免选修课学分。

第八条申请人可以就考核年度内的相关经历和取得成绩(以经-1-过公示后记入《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的内容为准),分别按照以下类别及项目申请第二课堂学分。

一、道德素养类学分(一)精神文明学分:申请人应品德端正、注重修养、言行举止文明礼貌;政治思想素质合格,党、团员能认真履行义务、按时参加党团组织活动、在同学中发挥表率作用;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诚信记录;并且在参与校园文明建设和倡导社会文明新风方面有特别突出的事迹或获得校级以上相关表彰的,先由学生本人向学院考核组递交书面申请,经学院考核组汇总后报教务处审批,由教务处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0.5-1学分。

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细则

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细则

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细则(试行)第二课堂学分的认定范围及内容根据学院要求,自2006级学生起,每个学生在学习期间,除了完成理论教学、实践性环节的必修、选修学分外,还须获得第二课堂的4学分,方能毕业。

学生可通过参与科研项目,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或科技文化艺术活动,发表学术论文或文学作品、设计作品,获得发明专利,参加课外自主实验、社会调查、社会活动,获得国家颁布的各类资格证书等多种途径,获得第二课堂学分。

三、在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细则的基础上,根据经管系专业的实际情况,之制定经管系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细则,详见下表:项目考核内容及标准学分备注科研活动校级学生科研项目立项,且完成计划任务第1-5名 5 等差递减0.5分院级学生科研项目立项,且完成计划任务第1-5名 4 等差递减0.5分接受企业委托课题,且有成果材料第1-5名 5参与人数限定:5人在教师指导下从事课题研究,且有成果材料和证明4 完成阶段性工作,可酌情给予相应学分辅助教师从事课题研究,且有成果材料和证明2学科竞赛省市级及以上各类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竞赛国际奖或国家一等奖12国际、国家级体育竞赛前6名国家二等奖10国家三等奖8国家级入围 6省\部\市一等奖7省市级体育竞赛前6名省\部\市二等奖 6省\部\市三等奖 5省\部\市入围 4校级学科竞赛校级一等奖 4以团队形式参赛,仅取前4名校级体育竞赛前3名校级二等奖 3校级三等奖 2校级单项奖 1院级学科竞赛院级一等奖 3以团队形式参赛,仅取前4名院级体育竞赛前3名院级二等奖 2院级三等奖 1院级单项奖0.5发表学术论文SCI\EI\ISTP收录第1-5名10 等差递减0.5分中文核心期刊第1-4名 6 等差递减0.5分正式出版刊物第1-4名 4 等差递减0.5分非正式出版刊物第1-2名 2 等差递减0.5分专利发明获得发明专利或新型实用专利第1-2名10第3-5名 5课外实验设计、制作小产品经系部审定合格 3自制、改制实验仪器经系部审定合格 3 自拟方案进行实验,有规范的实验报告经系部考核合格 2社会调查完成1篇有一定水平的调查报告经系部审定合格 2社团活动参加学生社团、团队组织,且学年考核合格经院团委考核合格 1普通学生参加校运动队,且学年考核合格经体军部考核合格 1资格证书会计上岗证经系审核1其他经管类证书的学分值经系部审核后酌情考虑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单项课程、 3营销总监 3营销经理 2营销经理助理 1电子商务师、单证员、跟单员、报关员、外销员、人力资源师、银行从业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书、金融英语、物流师2律师单项课程 3公共关系证书0.5国家职业汉语能力测试高级:3中级:2教师资格证、普通话 2程序设计员 5软件设计师8系统分析师10中级笔译 3中级口译 5高级笔译 5高级口译8 驾照、机动车驾驶员、等级裁判等 2二级 1 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 2四级 1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六级 2。

第二课学分管理办法

第二课学分管理办法

浙江理工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第二课堂是学校人才培养体系的重要环节,是学生拓宽视野、增强能力、提高素质的有效途径。

为进一步增强我校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为学生个性拓展开辟广阔的空间,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制订的原则意见,学校在各专业培养方案中设立“第二课堂学分”,作为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

为规范第二课堂学分的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第二课堂学分的认定范围及内容学校要求每个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完成理论教学、实践性环节的必修、选修学分外,还须获得4个第二课堂学分,方能毕业。

学生可通过参与科研项目,参加各类学科竞赛或科技文化体育艺术活动,发表学术论文或文学作品、设计作品,获得发明专利,参加课外自主实验、社会调查、社团活动及学院组织的各类培训,通过国家级、省级等级考试,获得国家颁布的各类资格证书等多种途径获得第二课堂学分。

在校学生应征入伍,在服役期间立功受奖的,可以申请免修第二课堂学分。

学生应根据第二课堂具体的活动内容,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和能力,合理安排、参加各级各类第二课堂活动,以获取相应的第二课堂学分。

二、成绩认定、记录与组织管理1.各学院应成立由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人员组成的“第二课堂活动领导小组”,指导、组织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并负责第二课堂学分的管理工作。

2.第二课堂学分的认定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

学生凭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的有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学院申报。

学院“第二课堂活动领导小组”,依据活动的类别、层次、规模、绩效和学生在活动中的表现,逐项审核、认定其分值,并指定专人将学生所获学分记入成绩单中的“第二课堂”一栏。

3.教务处对各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的管理工作进行抽检复审。

凡弄虚作假者,查实后取消有关学生所获学分。

三、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表:浙江理工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参考标准附表:浙江理工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参考标准(注:不在标准中的项目,各学院如认为确有必要增加,可于每年4月15日前提交申请,报教务处审批。

第二课堂学分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第二课堂学分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浙江传媒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管理系统操作手册目录1学生登录 .............................................................................................1.1修改密码 .......................................................................................1.2学分申报 .......................................................................................1.3学分申报查询 ...................................................................................1.4学分认定表打印 ................................................................................. 2部门教师 .............................................................................................2.1 教师登录 .......................................................................................2.2密码修改 .......................................................................................2.3学分审核 .......................................................................................2.4审核结果 .......................................................................................2.5学分审定 .......................................................................................2.6审定结果 .......................................................................................2.7 查看本部门审核工作量 ........................................................................... 3学院老师 .............................................................................................3.1 教师登录 .......................................................................................3.2 密码修改 .......................................................................................3.3学分审核 .......................................................................................3.4审核结果 .......................................................................................3.5学分审定 .......................................................................................3.6审定结果 .......................................................................................3.7查看本学院审核工作量 ...........................................................................3.8 查看本学院学生历年申请情况 .....................................................................3.9 查看本学院学生通过率情况 .......................................................................3.10 文件下载 ......................................................................................1学生登录学生打开第二课堂学分管理系统后,出现如下图所示界面,用户名为学生本人学号,初始密码为******,角色选择学生,即可登录系统。

第二学分制度

第二学分制度

第二学分制度
第二课堂学分制度是一种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外活动、提升综合素质的教育方式。

这种制度将学生的活动参与情况与学分挂钩,以实现既定的人才培养目标。

在第二课堂学分制度中,学生可以通过参与各种活动获得学分。

这些活动可能包括政治活动、日常生活、科技活动、职业活动、文体活动、社会活动等。

这些活动的范围很广,可以满足不同学生的兴趣和需求。

在实施第二课堂学分制度时,学校通常会设定最低学分标准。

例如,本科生需要在校期间完成至少10个第二课堂学分,而专科生需要完成至少6个学分。

这些学分可以通过各种活动获得,例如参加讲座、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科技创新等。

此外,第二课堂学分制度还可以通过与专业选修课学分的冲抵来进一步鼓励学生参与课外活动。

这种冲抵机制可以让学生更加灵活地安排自己的学习计划,同时也能够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

第二课堂学分制度的实施可以由班级辅导员或班主任负责完成。

他们需要审查学生的活动参与情况并统计所得学分,同时将相关材料存档保存。

辅导员或班主任还需要定期向学生通报其第二课堂学分的取得情况,并督促学生制定完成第二课堂学分的计划。

总的来说,第二课堂学分制度是一种有益的尝试,它可以帮助学生更好地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提高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

同时,这种制度也可以促进学校教育的多元化和个性化发展,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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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二课堂是组织实践教学的重要载体,是对第一课堂的有机延伸,是与第一课堂共同实现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途径。

通过开展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拓展和整合课内外实践教学环节,探索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实践教学新形式和新途径,为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实现第二课堂与第一课堂教育教学活动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积极作用。

为了鼓励和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提高应用与实践能力,规范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第二课堂活动范围第二课堂活动包括培养学生思想道德品质、专业应用能力、创业创新精神、身心健康发展、沟通协作意识等方面的项目。

根据活动形式划分如下:1、读书活动类:由学院组织的主题读书活动;2、学科竞赛类:由主管部门组织的院级及以上各类学科竞赛、课外科技与创业竞赛;3、科研实践类:由主管部门组织的院级及以上各类科研立项、在指定级别的科研刊物上发表科研论文;4、专题讲座类:由学院各分院(部、中心)组织的专题讲座;5、专业能力拓展类:由学院各分院、部组织的各类专业能力拓展项目;6、创业实践类:由主管部门组织的院级及以上各类创业培训与实践活动项目;7、社会实践类:由主管部门组织的院级及以上社会实践活动项目;8、社会工作类:由学院与分院(部、中心)安排的校内管理岗位工作;9、其他活动类:经学生工作部、教务管理部、团委审核认定的第二课堂其它活动或项目。

二、第二课堂学分计算办法1、基本学分要求(1)根据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第二课堂学分设置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

学生必须获得规定的最低学分才能毕业。

(2)第二课堂必修学分2学分,选修学分最低5学分。

(3)第二课堂学分计算的基本单位为0.1学分。

(4)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根据活动量与成果计算学分。

(5)为兼顾特长与均衡发展,根据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的不同特点,对部分类型活动的选修学分设置累计最高计算学分。

2、必修学分“读百本书活动”是第二课堂必修学分。

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学院规定的书籍种类和数量的阅读,并写出读书心得。

必读书2学分。

3、选修学分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在第二课堂选修活动项目中,选择参加部分项目,获得至少5个学分。

选修活动的学分计算标准见表1。

三、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工作的组织与分工1、第二课堂活动审核与组织机构(1)学生工作部、教务管理部、团委为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审核机构。

(2)各分院(部、中心)(团委)为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组织机构。

2、学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工作由学生工作部负责。

组织与承办第二课堂活动的相关部门负责日常活动情况的记录与确认工作。

各分院负责根据相关规定对学生参加活动的有效性进行审核,并进行学分认定。

3、第二课堂活动的组织与承办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工作档案,认真负责地记录学生参加活动的情况,并在活动结束后进行确认,提供学生第二课堂学分审核与认定的依据。

表1 第二课堂选修活动学分计算标准序号活动类型学分计算标准累计最高学分限制说明1 学科竞赛经培训成功全程参加院级学科竞赛并获得成功参赛奖及以上等级奖,计0.2学分;经选拔性培训成功参加校级学科竞赛,并获成功参赛奖及以上等级奖,计1学分;经选拔性培训成功参加省级及以上级学科竞赛,计2学分。

无同一学科类竞赛按学分从高计一次。

根据竞赛获奖文件认定学分。

2 科研实践获得院级学生科研课题并结题,计2学分;获得校级学生科研课题立项并结题,计3学分;获得校以上级学生科研课题立项推荐,计2学分;获得省(厅)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立项并结题,计5学分。

无同一项目按学分从高计一次。

根据立项与结题文件认定学分。

推荐项目由科研管理部门审核。

3 专题讲座参加由各分院、部组织的专题讲座,按照累计次数计算学分。

参照《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第二课堂讲座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院东团【2011】3号)执行。

累计最高计2学分。

每一专题讲座只能计一次。

4 专业能力拓展参加由各分院、部组织的各类专业能力拓展项目,并获得实体性成果,给予计算学分。

单项3学分以下(含)累计最高计3学分。

重大项目单项超过 3 学分可不作最高学分限制。

同一类型项目按学分从高计一次。

5 创业实践全程参加由主管部门组织的院级及以上各类创业培训与实践活动项目,给予计算学分。

单项3学分以下(含)累计最高计3学分。

重大项目单项超过 3 学分可不作最高学分限制。

同一类型项目按学分从高计一次。

6 社会实践全程参加由主管部门组织的院级及以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项目,给予计算学分。

累计最高计2学分。

同一类型项目按学分从高计一次。

7社会工作学生在校期间由学院各分院、部聘任或安排校内管理岗位工作项目,在规定时期内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给予计算学分。

累计最高计2学分。

8创新奖励学分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创新与奖励学分可认定为第二课堂相关活动类型的选修学分。

具体按照《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生创新与奖励学分认定暂行办法》计算学分。

不受第二课堂相关活动类型最高累计学分限制。

不能与培养方案第一课堂学分重复认定。

四、第二课堂学分认定与成绩管理1、学生应当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充分发挥潜力与专长,在活动中提高实践能力与综合素质。

原则上学生应当在第七学期前完成第二课堂学分的修读。

2、第二至第四学年每学年开学第一周,学生对前一学年参加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的情况进行总结,提交学分审核材料,各分院依此对学生在前一学年获得的第二课堂学分进行认定,并进行学年学分汇总记录。

个别项目安排在第四学年的可以在项目结束后进行学分认定与记录。

学生应当提供的第二课堂学分审核材料包括:(1)前一学年参加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的总结(2)《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3)《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认定申请表》,由学生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证书》的相关项目填写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申请。

3、第七学期第十周,各分院根据《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学生素质拓展项目手册》各学年第二课堂学分汇总记录,对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第二课堂教育教学活动获得的总学分进行毕业前审核,填写《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认定汇总表》,根据第二课堂基本毕业学分要求评定“合格”或“不合格”,并录入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作为学生毕业资格审核的基本条件之一。

4、第二课堂学分补修原则上安排在第七至八学期。

5、学生参加的活动未列入学院主管部门组织的项目,如提出申请第二课堂学分要求者,应填写《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学生第二课堂活动特殊项目学分认定申请表》,经主管部门进行确认与审核后,由学生所在分院进行学分认定。

五、附则1、本办法自2008级起执行。

2、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教务管理部负责解释。

附件2: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必修学分设置及认定办法“读百本书活动”是第二课课堂必修学分。

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书籍种类和数量的阅读,并写出读书心得至少8篇,经批阅成绩为“合格”(含)以上,记必读书2学分。

二、选修学分设置及认定办法(一)读书活动类学生参加“读百本书”相关活动,获得20个积分,记1学分。

(二)学科竞赛类1、经培训成功全程参加各类文体竞赛、知识竞赛、辩论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学科竞赛等,并获得成功参赛奖及以上等级奖,分院级计0.2学分;院级计0.5学分;校级计1学分;校外级计1.5学分;省级及以上,计2学分;2、同一学科类竞赛按学分从高计一次。

此类别无累计最高学分限制;3、根据竞赛获奖文件认定学分。

(三)科研实践类1、获得分院级学生科研课题并结题,计2学分;2、获得校级学生科研课题立项并结题,计3学分;3、获得校以上级学生科研课题立项推荐,计2学分;4、获得省(厅)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立项并结题,计5学分;5、同一项目按学分从高计一次。

此类别无累计最高学分限制;6、根据立项与结题文件认定学分。

推荐项目由科技服务部审核。

附:合作完成科研课题分配比例排位表作者排位顺序排位1 排位2 排位3 排位4 排位5 排位6完成人总人数1 12 0.7 0.43 0.6 0.3 0.24 0.5 0.30.20.105 0.5 0.30.20.100.106 0.5 0.30.10 0.100.100.10即,根据不同级别课题的标准分数乘以表格中的比例。

(四)专题讲座类1、学生参加经院素质拓展中心核定的各类讲座,以讲座卡记录为依据,院级讲座4次为1单元,记1个学分;分院(部)讲座4次为1单元,记0.5个学分,以此类推;{2009级在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2010年9月)之前的讲座均按院级计算,此前还没进行院级与分院级的划分。

}2、学生参与经院团委实践与非课堂教学中心敲章认定的各类讲座,若申请学分必须出具主办单位的证明,如签到记录等。

4次讲座为1单位,计0.5分;3、此类学分认定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学分。

每一专题讲座只能计一次。

此类别累计最高不超过2学分。

(五)专业能力拓展类1、计算机能力考试(1)非计算机专业学生取得计算机能力三级证书,可申请获得2个学分;(2)取得初级、中级、高级程序员证书者,分别可申请获得2、3、6个学分。

2、外语能力考试(1)非英语专业学生获得CET—6级证书(艺术设计专业学生获得CET—4级证书);外语专业学生取得专业外语八级证书,可申请获得2个学分;(2)取得大学英语口语证书,可申请获得1个学分;(3)取得上海市外语口译岗位中、高级资格证书者,分别可申请获2、3个学分;(4)雅思考试成绩6分、托福考试成绩80分及以上者,可申请获得3个学分。

3、学生取得其他由政府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证书,经院素质拓展专家委员会认定,可申请获得1-5个学分。

如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注册税务师证书或国家司法考试合格证书者,可申请获得5划入学分。

4、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获二级乙等及以上者,给予1学分。

5、参加汽车驾驶培训,通过正规学习获汽车驾驶C照及以上者,可申请获得1学分。

6、学生在某方面有特长,经院素质拓展专家委员会认定,可申请获得1-3学分,原则上以在校期间取得相应的专业等级证书为准。

7、各类从业资格证书按1分计算。

8、申请该类学分不设上限,但同一项目不同级别按最高学分计。

(六)创业实践类1、积极参与各类创业创新活动,其创业项目获得分院级(含)以上立项并结题或获得相关奖项,计1学分;2、参加各类创业培训,取得培训认证证书,计1学分;3、全程参加分院级及以上创业实践活动项目并取得相关奖项或名次,计1学分;4、此类别同一类型项目按学分从高计一次。

单项3学分以下(含)累计最高计3学分。

重大项目单项超过3 学分可不作最高学分限制;5、此类别由团委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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