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发〔2012〕3号关于做大做强工业经济促进实力荆门的意见
市经信委“五个一”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定稿)

市经信委“五个一”举措贯彻落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后,市经信委充分发挥自身职能,坚持把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兴企之基、活企之要、强企之本,早谋划、早安排、早部署,实施“五个一”的硬举措,全面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以实际行动服务“实力荆门”建设。
开好一次会议。
及时召开专题会,学习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
会议重点围绕切实抓好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搞好企业人才工作规划,强化企业人才培训,开展企业家交流互动活动,着力为服务中国农谷、建设“实力荆门”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证,进一步统一了思想。
会上,研究调整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强化了工作职责,细化了责任分工,为切实抓好人才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开展一次调研。
针对当前企业技术人才青黄不接、高端人才非常紧缺、劳动熟练工外流严重的严峻现实,近期将对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限额以上商业企业、成长性好和科技型小型企业、实力较强的投融资担保公司开展一次调研,重点对企业当前人才队伍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工作岗位、绩效贡献、工资待遇等进行全方位摸底调查,建立健全企业家人才信息库,实行动态分层管理。
同时,根据企业发展的远景目标,对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企业和企业家人才的特点、需求及问题,提请市委、市政府定期组织座谈,分析困难问题,认真研究对策,切实做好企业家人才的服务工作。
举办一次培训。
根据我市“百名企业家培育工程”的进度安排,目前正在积极筹备举办一次EMBA高级总裁研修班。
该班依托华中科技大学,利用其优势教育资源,择优选拔40名左右有发展潜力的优秀企业家进行重点培训,帮助企业家更新观念,开阔视野,增长知识,提升素质,提高驾驭市场的能力。
目前,各县市区正根据分配名额进行选拔推荐,计划近期开班,并将在研修班上正式启动实施“百名企业家培育工程”。
出台一项政策。
近期,经信委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下发了《关于做大做强工业经济促进“实力荆门”建设的意见》。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门市质量兴市战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门市质量兴市战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法规类别】质量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荆政发[2012]32号【发布部门】荆门市政府【发布日期】2012.09.07【实施日期】2012.09.0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门市质量兴市战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荆政发[2012]3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市政府各部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荆门市质量兴市战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2年9月7日荆门市质量兴市战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为深入实施“中国农谷”战略,建设“四个荆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根据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湖北省质量兴省战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结合《荆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决定》(荆政发[2009]7号)精神,特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1.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强化法治、落实责任、加强教育、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入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整体推进质量兴市战略,全面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推动建设质量强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发展目标。
到2020年,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市内主导产业和产品的质量整体素质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市场竞争力强的优势企业,建设一批具有先进水平和带动能力的现代产业集群,促进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整体水平显著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持续提升。
--产品质量全面提高。
围绕化工、农产品加工“双千亿产业计划”,全力培植技术先进、品牌响亮的优势产业,石化、磷化、食品、机电、建材、轻纺、新能源等产业的产品质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进规”发展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20〕12号

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进规”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进规”发展的实施意见荆政发〔2020〕1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工业的核心力量,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举足轻重。
近年来,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量逐年减少,呈现出“进不抵退”的局面。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中小工业企业快成长上规模(以下统称“进规”),做大工业经济底盘,夯实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基础,根据国家、省有关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加快推进我市工业企业“进规”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进规”企业培育库。
将年主营业务收入800万元至2000万元的小微工业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作为培育对象,按照企业成长工程年度目标任务数2倍的基数,分年度建立“进规”企业培育库。
(责任单位:市经信局)二、加大“进规”企业奖励扶持力度。
对首次“进规”的工业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分2次兑现到位,“进规”满1年兑现20万元,“进规”满2年后兑现剩余10万元。
各县(市、区)企业奖励资金,由市、县两级负担,其中,县(市)内企业市本级承担10万元,区内企业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负担。
对首次“进规”的工业企业,以其前1年缴纳税收形成的地方可用财力为基数,自“进规”当年起,连续3年对新增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100%的奖励(该政策与招商引资税收政策不重复享受)。
从2020年起,对招商引进的工业项目,视情将投产后3年内“进规”的要求纳入招商引资合同内容。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推动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推动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9.30•【字号】荆政办发〔2024〕29号•【施行日期】2024.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正文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推动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荆政办发〔2024〕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市政府各部门:《荆门市推动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9月30日荆门市推动工业领域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荆门市工业企业开展新一轮大规模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推进新型工业化,以大规模设备更新为抓手,坚持市场化推进、标准化引领、软硬件一体化更新,以高端化跃升、数字化改造、绿色化转型、安全化提升为重点,实施新一轮千企千亿技改,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着力构建荆门“4211”现代产业体系,为荆门加快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打造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重要支点城市提供坚实支撑。
2024年,全市工业技改投资增长10%以上。
到2027年,全市工业技术改造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30%以上,占工业投资比重达45%左右;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实现全覆盖,重点行业能效基准水平以下产能基本退出、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创新产品加快推广应用,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行动方案的通知-荆政办文〔2017〕22号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门市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行动方案的通知正文:----------------------------------------------------------------------------------------------------------------------------------------------------关于印发荆门市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行动方案的通知荆政办文〔2017〕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荆门市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11日荆门市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行动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7〕13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利用外资工作,营造优良的投资营商环境,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一、工作目标围绕我市七大主导产业,突出“世界500强”企业和产业龙头企业,着力引进一批科技含量高、发展前景好、产业带动力强的外资项目,力争3年内,每年引进外资增长10%以上,到2020年全市利用外资突破5亿美元。
二、工作措施(一)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1.进一步放宽准入。
严格执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2017年修订)》及相关政策法规,全面落实国家放宽服务业、制造业等领域外资准入限制的政策措施,完善负面清单准入制度,对未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外商投资企业可依法平等进入。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招商局)2.鼓励外资企业在我市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结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
支持外资投向我市化工、农产品精深加工、装备制造、再生资源利用与环保、新能源新材料、大健康、电子信息等七大主导产业,鼓励和引导外资投向新能源汽车、通用航空、智能制造等先进制造业,以及工业设计和创意、工程咨询、现代物流、检验检测认证等生产性服务业,推动我市制造业转型升级。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12年市政府十件实事的通知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12年市政府十件实事
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荆政办发[2012]3号
【发布部门】荆门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2.01.17
【实施日期】2012.01.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2012年市政府十件实事的通知
(荆政办发〔2012〕3号)
市政府各部门:
2012年,市政府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以关注民生,着力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为出发点,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综合市民投票情况,兼顾城乡平衡的基础上,提出了2012年要重点为民办好的十件实事,并经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为保障实事目标按期完成,取得实效,现将《2012年市政府“十件实事”责任分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圆满完成“十件实事”办理工作任务。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2012年市政府“十件实事”责任分解
1、完成三水厂管道取水工程建设,确保当年投入使用。
(责任领导:蒋星华,督办协调责任人:。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业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荆政发[2009]3号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业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荆政发[2009]3号](https://img.taocdn.com/s3/m/c55b1a06640e52ea551810a6f524ccbff121ca65.png)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业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正文:---------------------------------------------------------------------------------------------------------------------------------------------------- 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业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荆政发〔2009〕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近年来,我市经济发展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的良好态势,但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持续加深,工业增速回落,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加,部分行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
为解决企业发展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特制定以下政策。
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一)增加支持企业发展的财政专项资金。
设立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由市政府安排2000万元(含中小企业发展基金200万元、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主要用于市城区重点工业项目贷款贴息、创新型企业奖励、企业技术改造奖励、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等。
市财政局、市经委、市国资委共同筹措 2.5亿元工业生产调度资金,制定资金使用办法,支持市城区工业企业发展。
各地要相应设立工业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筹措工业生产调度资金,重点扶持本地工业企业发展。
(二)制定企业发展贡献奖励方案。
制定具体的评比办法,年末对利税增长大户、纳税贡献大户、吸纳劳动力大户等三类企业予以奖励。
(三)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
积极帮助企业向上争取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生产调度资金和申报国家、省有关技术改造、技术开发、节能环保、循环利用、产业聚集、资源开发等重点工业发展项目,对企业争取项目资金的前期费给予支持。
对工业企业自筹资金3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由同级财政按企业实际投资额的2‰给予一次性奖励。
(四)支持创新型企业发展。
对获得国家质量奖的企业,市政府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市政府分别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获得省政府质量奖、国家免检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湖北名牌产品、湖北著名商标和获得有机食品标志的企业,同级财政分别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重新认定新增的高新技术企业,同级财政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获得国家和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的企业,由同级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稳定发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责任分解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荆政办发[2014]46号【发布部门】荆门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09.16【实施日期】2014.09.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责任分解的通知(荆政办发[2014]4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促进全市经济稳定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稳定发展若干意见的责任分解》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9月16日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稳定发展若干意见的责任分解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促进全省经济稳定发展,省人民政府于2014年7月出台了《关于促进经济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抓好贯彻执行,加快推进我市经济快速增长,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现将各重点工作责任分解如下:一、着力扩大有效投资(一)深入实施重大专项计划。
对列入省、市重大专项计划的重大项目,按照“努力向上争取一批、市级资金集中支持一批、引导社会资本促进一批”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专班专人推进。
加快今年58个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强化用地、资金等保障,确保顺利推进。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府金融办,各地政府)(二)优化工业投资。
1.加快中心城区“四部新引擎”与县域重点工业园区项目建设,推动格林美东区、中集球胚二期等重大在建项目尽早完工,加快华工科技、葛洲坝水泥厂搬迁改造等重大新开工项目建设进度,确保2014年完成制造业投资不低于550亿元。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委,各地政府)2.推进工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利用新装备、开发新工艺、研发新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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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荆门市委荆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工业经济促进
“实力荆门”建设的意见
荆发〔2012〕3号
做大做强工业经济,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是推进“中国农谷”建设,打造“实力荆门”的重要途径。
为贯彻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新型工业强市战略,促进全市工业经济跨越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一核六片十五园”为主战场,以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为主攻方向,以实施“千百十”工程为主要抓手,不断增强工业对全市经济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为实现荆门跨越崛起、综合实力走在全省同类城市前列发挥支撑作用。
(二)发展目标:到2016年,全市规模工业增加值达到1200亿元以上、力争达到1500亿元,年均增长22%以上;奋力实现“千百十”发展目标,即打造化工、农产品加工两大千亿产业和荆门高新区、化工循环产业园两大千亿园区,培育10家左右百亿企业和100家以上十亿企业;工业经济占全市GDP的比重、工业税收占全市财政总收入的比重,力争每年提高1.5-2个百分点,工业对全市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增长的贡献率均达到55%以上。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三)加快推进园区发展。
以工业园区为主平台,加快“一核六片十五园”建设步伐,做大园区规模。
一是加大园区建设投入。
多渠道筹集资金,推进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荆门高新区、化工循环产业园两个“千亿园区”及京山经济开发区、沙洋经济开发区、钟祥经济开发区、胡集经济开发区、东宝工业园等五个“五百亿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每年不少于1亿元,屈家岭工业园、宋河工业园等八个“百亿园区”每年不少于6000万元,并且每年确保有20%以上的增长。
二是鼓励企业退城进园。
加强政策引导,完善协调推进机制,鼓励和支持葛洲坝水泥厂、众和纺织等荆门中心城区内的工业企业有序退城进园,促进城市建设与工业经济共同发展。
市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市中心城区工业企业退城进园奖励补助办法》,根据企业搬迁性质和入园后技改扩能项目建设情况,明确搬迁企业的补偿、补助标准。
三是促进园区集约发展。
建立园区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最低标准制度,“十二五”期间,两个“千亿园区”项目投资强度要达到150万元/亩以上,五个“五百亿园区”要达到
100万元/亩以上,八个“百亿园区”要达到80万元/亩以上。
四是保障企业用电需求。
市经信委、荆门供电公司和重点工业园区要建立企业电力报装会商制度,提高企业电力报装效率。
供电部门要根据园区发展规划,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制定全市重点园区电力建设规划。
(四)加大项目建设力度。
坚持以项目建设为主抓手,多管齐下上项目。
一是对接大企业上项目。
立足大企业,主攻大项目,加大与央、省企业对接合作力度。
突出抓好与中石化集团、中航集团、华能集团等国有大企业对接,明确对接目标。
二是扩大投入上项目。
支持现有骨干企业继续追加投资,扩能改造上项目,突出抓好荆门石化“116”扩能改造、中集能源装备、福耀玻璃、李宁产业园、格林美城市矿产资源循环产业园等重点项目顺利实施。
三是招商引资上项目。
积极承接国际资本和沿海产业转移,围绕主导产业、新兴产业、央企和军工集团抓招商,力争在引进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和行业领军企业上有更大突破。
(五)促进产业集群发展。
充分发挥现有产业和资源优势,着力打造优势产业集群。
以荆门石化扩能改造、磷化产业转型升级为重点,打造千亿新型化工产业;以“中国农谷”建设为契机,打造千亿农产品加工产业;以中集、李宁、葛洲坝等企业为依托,打造机电、轻纺、建材等三个五百亿产业;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着力打造通用航空、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兴盐化工等一批百亿产业。
(六)培植龙头骨干企业。
加快培育一批“航母型”、“旗舰型”企业,努力构筑工业发展支柱。
支持新洋丰、格林美、李宁、国宝桥米、鄂中化工等一批骨干企业做大做强,着力培育10家左右百亿企业;支持葛洲坝水泥、中集安瑞科、福耀玻璃、京山轻机、天茂实业、凯龙化工等一批重点企业加快成长,着力培育100家以上十亿企业。
同时,加强创业指导和服务,促进小微企业加快发展。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七)加大扶持奖励力度。
从2012年起,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工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中1000万元用于企业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和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1000万元用于奖励跨越发展贡献突出的工业企业、园区和单位。
(八)强化企业帮扶服务。
一是积极发展银行、保险、证券、担保、融资租赁、股权投资基金等金融主体,着力引进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组建1-2家村镇银行和5-6家小额贷款公司;加快建立荆门金融网,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努力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二是定期举办用工招聘会,促进劳资双方对接交流;落实外来务工人员申请购置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市民待遇”,支持园区建设公租房,切实解决企业员工住房问题。
三是按照“全省行政审批事项最少、行政收费最低、办事流程最捷、服务效率最高”的要求,大
力推进市级行政审批零收费,不断提高行政服务质效。
市有关部门要下放对荆门高新区、化工循环产业园和东宝工业园内工业项目的行政审批权限。
四是鼓励企业利用国际、国内人才资源,大力引进高级经营管理和高层次科技人才,其个人体检、就医享受特优待遇。
在相关项目中,优先安排一定数量的住房,用于改善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居住条件。
(九)创新园区体制机制。
按照“搞好园区建设、推进园区招商、做好项目服务、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市政府成立市园区建设办公室(暂定名),建立“一核六片十五园”建设、运行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和发展目标考评奖励制度,努力创新园区领导、管理体制和运行、服务机制。
逐步完善园区职能,规划、国土、城建、环保等部门要在园区设立派出机构,做到项目审批、监管不出园;充实园区队伍,选调最优秀的干部进驻园区,重用、提拔为园区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干部;改革园区收入分配制度,园区人员实行绩效工资制。
(十)创新招商引资体制机制。
一是建立产业招商机制。
在现有招商局的基础上,新设立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光电子与循环经济、体育用品与食品医药、中央企业、化工循环产业、新型建材、现代服务业、“中国农谷”等9个产业招商分局。
二是建立驻外办事处(商务处)与商会秘书处联合招商机制。
市政府驻北京、武汉、上海、深圳办事处加挂商务处牌子,成立武汉、上海、深圳荆门商会。
市政府驻北京、武汉办事处(商务处)实行群众工作和招商引资工作双考核,上海、深圳商务处主要考核招商引资工作。
三是建立市领导包联产业招商工作机制。
建立“一名市领导包联一个产业招商分局,对应一个园区和一个招商专班,制定一套考核办法”的“五个一”招商工作机制。
(十一)推进企业技术和管理创新。
鼓励企业实施名牌发展战略,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大力推进“两化”融合,推广使用一流的技术、一流的管理和一流的文化,提升企业素质。
(十二)打造公共服务平台。
鼓励多种投资主体参与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支持技术研发、检验检测、人才培训、融资担保等公共服务机构,加快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
成立荆门市企业家服务处,努力为企业家提供全方位、个性化的服务;将市工业110并入市长专线办公室,建立企业投诉应急服务平台;组建成立市企业家协会(企业联合会)和企业家俱乐部,搭建企业家交流联谊平台。
四、创优发展环境
(十三)建立激励机制。
从2012年起,在全市组织开展工业跨越发展竞赛活动。
设立企业上规模奖、企业税收贡献奖、企业技改扩能奖,激励企业做大做强;设立企业创名牌奖、上市奖,激励企业技术创新和上市融资;设立要素保障特别贡献奖,激励部门服务工业发展;
设立园区发展和工业经济年度目标综合考评奖。
市委、市政府每年召开一次表彰奖励大会,对工业发展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十四)营造“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的浓厚氛围。
从2012年起,市委人才办、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市工商联、荆门日报传媒集团联合开展全市10大经济风云人物年度评选活动。
继续开展全市10大优秀技工评选活动。
对当选的全市10大经济风云人物和10大优秀技工,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进行表彰奖励,其个人体检、就医享受特优待遇。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市领导和市有关部门包联重点项目工作制度。
将原“市工业经济和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更名调整为“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负责各项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建立重大工业项目和重点骨干企业“5+2”例会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园区发展及企业运行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十六)落实工作责任。
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全市工业经济发展年度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实行目标管理,奖惩兑现。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认真落实本意见中所涉及的各项工作任务。
与本意见配套的相关具体政策措施和实施细则,由市工业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发: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中共荆门市委办公室2012年2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