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发票验旧需携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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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号指引(发票验旧)

15号指引(发票验旧)

发票验旧(一)验旧及领购发票需提供基本资料:1、《发票领购簿》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3、购票员身份证原件。

(如变更购票人员的,需提交《办理税务事项委托书》新购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上述表格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4、填开作废的发票必须携带所有的作废联次5、使用增值税防伪税控普票和专票的纳税人还要携带IC卡(金税盘和报税盘),月初必须先报税清卡(或清盘)后才能购买发票。

6、有需缴销空白发票的,业户填写《发票缴销登记表》。

(二)除上述必须提交的资料外,根据发票种类不同,纳税人还需分别提供以下资料:(1)通用版普通发票验旧还需提供以下资料:(通用版普通发票的使用期限为6个月,过期不得再使用,如发现可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进行处罚)1、使用通用机打发票(包括机打百位、千位、万位、十万位)、机动车销售发票、出口发票、收购发票的纳税人,必须使用“普通发票管理系统”开具(通用手工发票除外),发票验旧时需提供电子数据文件(通用手工发票也需要),并拷贝到U盘携带到税局。

(注:电子数据文件必须通过“普通发票管理系统”在“数据管理”->“发票数据导出”进行导出,该系统可以在广州市国税网下载,下载网址为:-> 下载专区 -> 税务软件 -> 普通发票管理系统(初始密码:123456))2、填开红字普通发票的,应携带原发票联或购货方的有效书面证明、原发票联的复印件和银行收款进帐单(原已付款的)。

(具体内容请参考本指引注意事项第7点)(注:普通发票不能部分冲红,必须整张冲红)。

3、已开具正常发票的存根联,作废发票需提供所有联次。

(2)增值税普通发票验旧还需提供以下资料:1、《税控发票销项情况统计表》(要加盖公章),内容必须包括:开票日期、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金额、税额、税率、作废标志等。

(若因已超过6个月导致无法在税控系统打印此表的,需按自行制作此表,同时还需提供所有记帐联原件)2、填开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应携带原发票联,或购货方的有效书面证明、已开具的红字发票以及原发票联的复印件。

发票验旧程序

发票验旧程序

发票验旧流程及附列资料:
一、试用范围
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取消手机验旧操作,纳税人无需在填写《发票验旧情况明细表》
二、报送资料
1.《发票领购簿》
2. 已开具红字发票和作废发票(联次齐全)
3. 防伪税控开票卡或金税盘。

(已完成上月申报和清卡,当月如有开票的,还需要当月抄税{报税处理—抄税处理}、报税{远程抄报-报税状态--远程报税--报税结果-- 清卡操作})
三、注意事项
1.验旧操作时,系统启动到处已开具发票信息,由于发票信息是纳税人在税务机关或者网上抄报税后生成,当月开票信息则需要纳税人单独进行抄税、报税操作后才能导出全部发票(即所有发票数据需要先进行抄税、报税后才能进行验旧操作)
2.根据系统提示,需要纳税人提供对应作废发票(全联次备查)
3.非购票员本人验旧购票,需要提供委托书(加盖公章)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当月开的发票当月验旧后不能作废,如果开具有误只能于次月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冲销。

发票领购办理流程

发票领购办理流程

发票领购办理流程
一、适用范围: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纳税人经税务机关核准审批领购发售种类及数量后,首次领购发票或通过验旧供新的方式再次领购发票。

三、所需资料:
(一)首次领购 1.《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明(查验);
3.《税务登记证副本》(查验);
4.《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印模;
5.税控IC 卡((二)验旧领购 1.《发票领购簿》;
2.经办人身份证明(查验);
3.《税务登记证副本》(查验);
4.《发票核销封面》(或核销清单);
5.税控IC 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提供)。

6. 辅导期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个月内多次领购专用发票的,应从当月第二次领购专用发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预缴增值税,未预缴增值税的,不得再次领购专用发票。

预缴增值税时,纳税人应提供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记账联,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其提供的专用发票记账联计算应预缴的增值税。

四、纳税人办理业务的要求:
首次购领发票的,纳税人在领取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的《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后办理;通过验旧供新方式购领发票的,在发票办理验旧后办理。

五、税务机关审批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的情况下当场办结。

六、程序:
申请人依法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审核、批准(决定)。

网上发票验旧操作说明

网上发票验旧操作说明

网上发票验旧操作说明网上发票验旧分为一般验旧和特殊验旧,建筑安装等特定行业采用特殊验旧,其他纳税户均采用一般验旧。

★一般发票验旧★特殊发票验旧★一般验旧数据查询★特殊验旧数据查询★打印《网上发票验旧情况汇总表》★一般发票验旧一般验旧:是指纳税人对一定时期内实际使用发票的情况,按发票代码和发票使用号码段区间向税务机关汇总报告的行为,是纳税人发票使用情况的证明,也是纳税人重新购买发票的前提。

1、纳税人进入“发票管理--》发票一般验旧“界面,按发票代码和发票起止号码查询库存中需要验旧的发票,查询结果按发票种类和连续号码段显示。

纳税人选择需要验旧的发票段进行验旧操作。

2、纳税人进入一般验旧内容填写界面,填写发票使用情况,纳税人如果只对选中的发票号码区间中的部分发票进行验旧,可以通过修改“发票起号”和“发票止号”来控制实际需要验旧的发票号码区间。

在“填开金额”字段录入纳税人验旧的发票区间所有发票的有效填开金额总数,如果纳税人进行定额发票验旧,则系统自动计算“填开金额”不需要纳税人另行录入。

如果纳税人验旧的发票区间中所有的发票都是正常开具则纳税人点击“正常填开发票验旧数据提交”完成该笔发票网上验旧。

如果纳税人验旧的发票区间中有部分发票出现填用作废、剪缴作废等其他异常使用情况,则纳税人点击“非正常填开验旧数据录入”进入非正常填开数据录入界面。

3、如果纳税人因为验旧的发票区间中有部分发票出现填用作废、剪缴作废等其他异常使用情况,点击“非正常填开验旧数据录入”进行非正常填开数据录入界面。

纳税人通过填写“发票起号”、“发票止号”来选择需要说明的非正常填开发票的区间,并在“验旧结果”中选择非正常填开发票的种类,并在“备注”中进行说明。

纳税人点击“新增”按钮确认所填写的非正常填开发票验旧信息后,系统将在下方的“发票验旧列表”中重新分割发票号码区间。

当纳税人完成所有非正常填开发票说明后,点击“保存”完成对整个发票号码区间的发票非正常填开情况的说明。

12.发票核销,购买发票的流程

12.发票核销,购买发票的流程

一、小规模纳税人办理普通发票验旧核销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发票验旧明细表》(一式两份);到国税网“发票管理”——发票验旧——录入打印
2、《发票领购簿》;
3、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已作废的发票全部联次);
4、已填开红字普通发票的,携带原发票联或购货方出具的有效书面证明;
5、已使用普通发票采集软件的,纳税人需报送相关电子开票数据。

二、领购发票应提供以下资料:1、《发票申购表》应加盖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作初次申购留备)[一式一份];
2、《发票领购簿》;
3、《税务登记证》副本查验;
4、持经办人身份证明查验;
5、税控IC卡(一般纳税人购买税控发票提供)。

三、1.一般纳税人,核销发票、购买发票时:打开桌面上的”防伪开票”——进入系统——报税处理——发票资料——发票资料查询打印——专用增值税发票汇总表——正数发票清单——正数发票废票清单
2.将所有的发票计算汇总,填写发票存根联汇总单盖发票章,带同发票领购簿,纳税卡、IC卡,到国税办理买发票。

发票验旧管理办法

发票验旧管理办法

西安市国税直属分局发票验旧及缴销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发票在内部管理各环节的操作规程,阻塞漏洞,加强发票内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内部管理办法》、《西安市国家税务局发票内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分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纳税人在税务机关领购发票时需要将上次领购的已开具的发票进行验旧操作后方可购买新票。

验旧时,购票员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发票领购簿。

2.发票验旧明细表。

其内容包括:发票名称、发票代码、本数、份数、起始号码、终止号码、开票日期起止、金额、税额等信息。

明细表需盖单位公章,经办人须签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有问题可以及时沟通。

(针对手工验旧的发票)发票领购人员必须在税务机关登记备案,若非发票领购人员来购票须出示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明后方可购票。

3.已开具发票存根联(记账联)、红字发票和作废发票(使用税控机的同时提供发票使用汇总数据报表)。

4.需上传发票电子开具信息、下载开具发票电子解锁文件的,应提供储存介质。

具体工作程序:1.发票发售岗根据企业《发票领购簿》显示的上次购买发票信息与ctais中的企业发票领购信息进行核对;2.审核企业前次领购的已使用过的手工发票存根联及开具发票明细表;3.在“发票交旧验旧”模块按月输入发票相关信息,完成验旧工作。

缴销发票时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1.发票缴销登记表。

2.发票领购簿。

3.税务登记证副本及需要缴销的发票。

具体工作程序:1.对用票单位及个人未使用的发票在“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处按“V”型剪角,将“监制章”全部剪除,并将剪除部分全部销毁。

2.发票缴销实行双人管理制、经手责任制,发票的名称、代码、号码数量应准确无误。

发票验(交)旧(106-113)

发票验(交)旧(106-113)

发票验(交)旧服务指南发布日期:2020年8月1日实施日期:2020年8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发票验(交)旧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涉及的内容:纳税人领用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对已开具发票进行验旧。

取消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手工验旧,税务机关利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等系统上传的发票数据,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增值税发票验旧工作。

适用对象:法人/其他组织适用对象说明:需使用发票的纳税人。

二、事项审查类型即审即办三、办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章第五条。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八条。

四、受理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五、决定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六、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七、申请条件对有使用发票需求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依据其申请,在核定范围内发放发票。

八、禁止性要求无禁止性要求九、申请材料目录注:1.请各位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事项时,按照《办税指南》中所涉及的相关表单的规定携带或事先加盖单位公章或相关印章。

2.材料类型如为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3.纳税人上门办理涉税事项时需报送纸质版资料,通过网上办理或移动终端办理的按照系统操作报送电子版资料。

4.我省目前正积极推进实名办税工作,敬请各位纳税人上门办理涉税事项时注意携带相应身份证件用于查验。

十、申请接收申请方式:上门申请、网上申请、移动终端申请、自助办税终端申请。

通办范围:同城通办十、办理基本流程十二、办理方式上门办理、网上办理、移动终端办理、自助办税终端办理。

十三、办结时限法定时限:即时办结承诺期限:即时办结时限说明:无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十五、办理结果无十六、结果送达自作出决定之日起0个工作日内送达。

增值税普通发票报税流程

增值税普通发票报税流程

增值税普通发票报税流程增值税成为我国税收收入的主体税种之一,在国民经济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十分重要。

那么增值税普通发票有哪些报税流程呢?下面是由店铺分享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报税流程,希望对你有用。

增值税普通发票报税流程现在都为电脑票,你从税局购买专用发票,然后通过IC卡读入开票系统,通过开票员登录开票系统,输入开票信息(包括购货单位的名称、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信息;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保存后打印即可。

报税流程:1、每月15日前在开票系统抄税;2、打印汇总表、开票明细表;3、填写增值税申报表主表、进项明细表、销项明细表、固定资产抵扣明细表及第二项打印的报表去税局窗口报税即可。

4、如果是网上抄报税,建议参加培训!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注意事项(一)要买增值税发票,需要从你的防伪开票系统里打印出下列文件:1、本月发票汇总表2、废票清单3、负数发票清单;并加盖公章同时要带上发票申购单、国税登记证、发票领购簿及购票员身份证(二)购买普通发票,需要验旧发票,所以要先统计旧票份数,所开金额;作废发票份数及列清票号;同样要带发票申购单、国税登记证、发票领购簿及购票员身份证。

增值税发票的时限(一)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二)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三)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四)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五)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六)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七)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八)在货物送出时确定已交现金或已有发票为证的相关手续。

增值税发票的真伪首先看是否有"发票监制章",其形状为椭圆形,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下环刻制"XX税务局监制"字样,中间刻制国税、地税机关所在地的省、市全称或简称,字体为正楷,印色大红色,套印在发票联的票头中央;其次,看发票的底纹有没有棱形的水印纸,没有棱形水印纸的是假发票;再次,使用发票防伪鉴别仪器,看发票监制章和发票联号码,是否使用了防伪油墨,使用了防伪油墨的,呈现出红色的萤光,没有使用的,在发票防伪鉴别仪器下看不出来;另外要看开具发票的单位与发票上盖的单位章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则是非法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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