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推选办法
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及程序

班级:
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及程序
一、推荐范围:全院大一至大三年级且具有团籍的学生。
二、具体条件及程序:
1、大一学生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在校期间表现良好,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获得奖励和名次者(例如:军训优秀学员、红歌赛等),班级班长、团支书可直接推荐,凡受学校、学院纪律处分者不予推荐。
(注:推荐人务必在2013年10月30日前提交入党申请书)
2、非大一学生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综测在班级前1/3的名、主要学生干部(校院两级学生组织副部长级以上,含副部长)前1/2名,上一学年无任何违纪事件发生的,同时满足以下任两项条件均可推荐:
(1)大二、大三年级外语四级折合超过百分制的40分。
(2)计算机通过国家二级或国家三级。
(3)担任学生干部。
(4)受到系、学院及学院以上奖励。
(5)上半学期无压科。
3、各团支部由团支书主持召开团活,在符合条件的团员中进行推荐,在征求班主任意见后确定推荐人选。
注:1、本班级若无符合条件人选,在本表格上表明后将表上交到年级辅导员处。
2、前期因违反学校纪律而取消积极分子资格的学生,取消当日至今满一年者,且符合推荐条件者可重新推荐。
三、记录格式
团支部推荐积极分子情况一览表
团支书签字:班主任签字:。
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实施办法

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实施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推优工作,增强推优在青年团员成长过程中的激励和导向功能,现将学生雅园小区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实施办法制定如下:一、推优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追求思想进步,思想政治素质好;2、学习刻苦努力,成绩良好,近一学期无补考科目;同等条件下,大一、大二年级通过大学四、六级和计算机二级者优先考虑,大三、大四年级原则上要求通过大学英语四级和计算机二级。
3、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协助和配合老师作好日常教育管理工作,为社区建设做出了一定的贡献;4、遵守学校和社区的各项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处分;5、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的时间在三个月以上;二、推优程序1、各团总支组织部组织团支书召开团团支部书记大会,对推优工作进行统一部署;2、各单元辅导员老师根据团支部中团员的实际情况,给每个团支部提出推优候选人;3、各团支部书记组织本支部全体团员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推优候选人的情况,并在大会上进行表决,会后团支部书记把支部大会的讨论和表决情况上报辅导员老师;4、辅导员老师根据推优实施办法评出推选人员并在本单元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推优表给推选人员自行填写;5、推优表填写完备后交到辅导员老师处。
由学生雅园小区团委统一收取,审核、盖章后报校团委审批。
三、团总支干部推优团总支考虑到团总支干部或干事在团学工作中的辛劳与付出并对其所做团学工作的肯定。
为以后更好的开展团学工作和鼓励团总支干部或干事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积极、主动,对于符合推优条件且工作积极的团总支干部或干事可参加团总支各部门的推优,具体推优程序如下:1、团总支组织召开干部会议对推优工作进行部署;2、团总支各部门召开会议把符合推优条件的干部列为候选人并讨论推优候选人的情况,并在会上进行表决,会后各部长把大会的讨论和表决情况上报办公室;3、办公室根据推优实施办法评出推选人员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推优表给推选人员自行填写;4、推优表填写完备后交到办公室。
入党积极分子推选方案

入党积极分子推选方案篇一:入党积极分子推选办法入党积极分子推选办法依据《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入党积极分子推选办法一、推选原则执照《党章》规定的党员质量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优先推选工作积极、作风正派、群众认可度高的同志。
相同条件下,优先推选股级干部,优先推选年终考评优秀的同志。
二、积极分子的条件1、年满18周岁,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履行党员义务按期交纳党费。
2、积极向组织靠拢,递交入党申请书,愿意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
3、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工作积极进步,成绩突出。
4、连续三年年度考评合格(称职)以上,未受纪律处分。
三、推选方式1、党员推荐。
党员要在会上说明推荐理由和事项。
2、民主测评。
对党员推荐的人选,采用无计名投票的形式在全局干部职工当中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公开并作为支委会决议的参考。
3、支部委员会议决定。
支部委员会议综合考虑党员推荐理由、民主测评结果、平时工作表现等因素,依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按照推选原则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作出决议并在党员大会上公开。
四、备案在党员大会上公开支部决议,主管党务工作的领导负责向大会说明推选情况,回答党员的相关提问。
党员大会后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备案。
篇二:入党积极分子侯选人推选程序入党积极分子侯选人推选程序方案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首先召开支部大会,商议通过入党积极分子推选程序方案。
二、“两推”程序:可以分别召开党员大会、群众代表大会,从所有递交入党申请书半年以上的人员中,按照工委分配的发展党员计划1:2的比例进行投票推荐(例,如本年度工委分配给本村居1个名额,则推选两名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
也可以只召开一个推荐会议,召集党员和群众代表同时参加投票推荐,其推荐票分别统计汇总。
参与推荐群众代表人数,根据每个村居户数多少分为小村(1000人以下)、中等村(1000-2000人)、大村(2000人以上)三类,分别按照1/2、1/3、1/5的比例确定参与推荐人数。
入党积极分子评选及推优办法

政法系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及推优办法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办法1、按照学校学生党员发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系实际,每年下半年(一般为10月)确定一批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须严把质量关,宁缺毋滥。
2、入党申请人从递交《入党申请书》到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间隔至少为两个月,还应具备如下条件:1)有迫切的入党要求、入党动机端正、贯彻执行党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改革开放、关心时事政治、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和追求。
2)学习态度端正,具有严谨求实、刻苦勤奋的良好学习习惯。
3)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勇于同不良现象和个人作斗争。
4)关心集体、热心公益事业,能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5)能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积极承担和完成党团组织分配的任务,经常向所在党团组织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用积极的思想和行为去影响和帮助他人,有较高的威信。
6)因学习成绩、科研竞赛、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受到校、市级及以上荣誉表彰的同学优先考虑。
7)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30%,或者担任班长、团支书、校、系学生会部长以上(专科班副部以上)等职务并表现良好、工作获同学普遍认可,或在市级学科竞赛等比赛中获奖者(不含鼓励奖)。
3、学年内存在不及格现象者,不得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4、受政法系内部通报批评处理的(1学年内卫生、英语寝室、上课出勤、晚自习通报批评系内通报累计四次以上含四次),1年内不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受学校各类处分的,2年内不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5、各班推荐比例:大一新生为5%,毕业班不超过10%,其他班级为15%。
6、系党总支、团总支、年级辅导员亦可直接推荐表现突出的学生,每次最多2名。
5、各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具体程序如下:1)确定初步人选。
符合条件的同学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各班团支部书记报名,报名时需附上报名申请表(要进档案,必须手写)。
班委、团支部还应做好动员工作,鼓励各方面表现良好的同学积极申请。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推选办法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推选办法(试行)中国共青团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积极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
为切实做好团员推优入党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中的不同阶段,把团员推优入党工作分为“一推”和“二推”。
“一推”即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二推”即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培养。
一、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实施细则(一)总则共青团组织积极开展推荐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是发展学生党员的工作程序之一,本细则对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以下简称“一推”)进行细化和量化,明确标准,保证学生党员发展的透明度。
(二)推荐条件: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已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积极要求入党,并通过网上党校考试。
2、学习态度端正,推选时上个学期无挂科(大一第一学期一推时不按此要求)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举止文明,作风正派;有较好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在学习生活中能起到激励和示范作用;4、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行为。
不拉选票、不搞小团体。
5、在院团委及其指导下的学生组织担任职务的学生干部,或在入伍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的优秀退伍学生,视其现实综合表现,可根据《关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优秀学生经由学院团委直接向党组织推荐流程操作办法》,由院团委直接向党组织推荐。
6、本学期转专业的同学到上学期所在团支部参加推荐评选。
7、大四学年原则上不进行一推,如有特殊情况,可经本人申请、团支部上报,院团委审批后再进行。
8、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参加推荐:(1)推优时上学期有挂科、缺考现象者;(2)在考试、考查课以及团校考核中违纪、舞弊的;(3)在校学习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尚未撤销的;(4)其他不符合“推优”条件的情况。
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推荐方案

附件4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推荐方案一、适用范围入党申请人经过6个月以上的培养考察,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前,必须召开支部大会,组织全体党员进行民主推荐。
二、推荐标准入党积极分子的标准:一是《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二是从本单位实际情况出发,党员应达到的具体要求。
三、基本步骤1、准备阶段(1)党支部准备入党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党支部制作《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推荐表》、《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推荐情况汇总表》。
2、推荐程序(1)清点到会党员人数,实到会党员应超过本支部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的主要议题和程序。
(2)支委会介绍入党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和党支部培养考察情况。
(3)与会人员讨论酝酿,充分发表意见,工作人员做好会议记录。
(4)分发《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推荐表》,会议主持人作填表说明。
(5)与会人员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推荐表》。
(6)收回《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推荐表》,会议结束。
3、后期工作(1)会后,支委会汇总《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推荐表》,填写汇总表和有关栏目,盖党支部公章。
《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推荐表》和《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推荐情况汇总表》由党支部封存,保存期限三年。
推荐结果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中。
(2)支委会研究推荐结果,结合平时表现,提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名单。
民主推荐得“同意”票超过半数的,可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3)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有关情况在一个月内形成书面报告报上级党委备案。
(4)上级党委认真审查,备案意见及时通知党支部。
(5)党支部在支部大会上宣布党委备案意见,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入党积极分子的推选流程(初稿)

入党积极分子的推选流程(初稿)一、入党积极分子的接收、确定、考察与培养(一)入党积极分子的接收、确定1、递交入党申请书。
申请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申请书交由其党建联系人保管。
2、参加党的基本理论测试。
只有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才能参加该测试。
党支部书记将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名单及时地交给党员之家相关负责人。
负责人则将通过党的基本理论测试的同学名单再交给支部书记。
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测试采用网上测试的方式,具体流程如下:已上交入党申请书并已经报名的同学:校园网首页—校内站点—组织部—工大党校—注册—进行考试。
3、网上选课,参加党校学习。
为进一步规范党课教学管理,决定从本学期起,将《党的基本知识》(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党的建设理论》(原学生预备党员培训班)作为全校公共选修课管理,每门课程计1 学分。
现将选课相关事项通知如下:①《党的基本知识》选课对象:已通过“党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测试、尚未取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的学生。
②《党的建设理论》选课对象:尚未通过预备党员培训的学生预备党员。
大二、大三、大四的同学需符合选课要求才能参加选课,大一的同学如果是在高中时就已党校结业或者是积极分子的也要参加党校学习。
党支部书记需要知晓可选课同学的名单,并在选课前让党建联系人通知可选课的同学去选课。
4、组织或党员个人推荐。
班级或团支部、党建联系人、党建导师、学科党员教师均可通过一定程序向学生党支部推荐优秀学生成为入党积极分子。
推为积极分子的成绩要求:大一班级排名前30%,大二班级排名前45%,大三班级排名前60%。
被推荐者应该是学习刻苦认真,成绩良好以上,无不及格课程;积极参加党团学活动,在班级各项工作中起一定的表率作用的。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班级推选流程:( 一) 准备工作推选入党积极分子之前,班级党建联系人应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提交于党支部书记,使其有一定的了解。
班级党建联系人应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提前告知班主任,班主任在了解相关情况后确定最终候选学生名单。
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选拔及培养办法

一、 入党积极分子的选拔及培养
(一)选拔基本标准
1.政治态度鲜明,热爱党,拥护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向组织递入党申请书一般在三个月以上。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近一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期末成绩无不及格科目,已发布最新学期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
3.积极参与学生工作和集体活动,担任学生干部能认真负责,积极创新,有一定工作成果;未担任干部者能主动关心班级、年级、团学联等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和其他党团活动,一学期内不得无故缺席上述活动,请假不得超过两次。
4.遵纪守法,行为文明,无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自觉遵守年纪制度,作息合理,无严重旷课、迟到、早退等现象,一学期内没有无故旷课,迟到3次以下,请假3次以下;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带头搞好寝室内务,寝室检查无不合格现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群众基础好,乐于奉献;谦虚诚信,坚持原则,有正确的是非标准和集体观念。
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选拔及培养暂行办法
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选拔和培养,是发展党员工作的源头性、基础性工作,是基层党组织的重要工作。为了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学生党支部的各项工作,切实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规范发展党员的工作程序,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我院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选拔标准和程序。
(二)选拔基本程序
1.确定候选人名单:依据上述条件,由各班团支部全体成员以不记名投票形式进行团支部推优,每班推选出不多于班级人数10%的候选人上报学生党支部。
2.确定正式名单:由学生党支部召开支部会议,严格依据入党积极分子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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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积极分子推选办法
依据《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入党积极分子推选办法
一、推选原则
执照《党章》规定的党员质量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优先推选工作积极、作风正派、群众认可度高的同志。
相同条件下,优先推选股级干部,优先推选年终考评优秀的同志。
二、积极分子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履行党员义务按期交纳党费。
2、积极向组织靠拢,递交入党申请书,愿意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
3、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工作积极进步,成绩突出。
4、连续三年年度考评合格(称职)以上,未受纪律处分。
三、推选方式
1、党员推荐。
党员要在会上说明推荐理由和事项。
2、民主测评。
对党员推荐的人选,采用无计名投票的
形式在全局干部职工当中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公开并作为支委会决议的参考。
3、支部委员会议决定。
支部委员会议综合考虑党员推荐理由、民主测评结果、平时工作表现等因素,依照《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按照推选原则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作出决议并在党员大会上公开。
四、备案
在党员大会上公开支部决议,主管党务工作的领导负责向大会说明推选情况,回答党员的相关提问。
党员大会后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