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不动产登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不动产登记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

不动产登记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
不动产登记是指将不动产权利通过登记形式进行确认和变动。
然而,目前在不动产登记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应该采取一些对策建议,以保障不动产登记的顺利进行。
首先,应该加强对不动产登记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
由于不动产登记涉及到多个法律法规,登记机构及相关人员应该充分了解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法规,避免
因为法律法规不了解而造成登记错误。
其次,应该加强登记机构的规范化建设。
登记机构应该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制度和规章制度,加强对登记人员的考核和管理,确保登记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
另外,应该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
该系统应该包括不动产登记的所有信息,包括权属信息、土地信息、房屋信息等。
通过建立这样的信息管理系统,可以提高不动产登记的工作效率,减少登记错误和纠纷的发生。
最后,应该加强对不动产登记纠纷的处理。
对于不动产登记纠纷,应该建立专门的仲裁机构或法院,对登记纠纷进行快速有效的处理。
同时,应该加强对登记
纠纷的预防工作,通过完善登记机构的制度和规章制度,预防登记纠纷的发生。
综上所述,针对不动产登记中存在的问题,应该采取一系列的对策建议,以保障不动产登记的顺利进行。
这些对策建议包括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和培训、规范化登记机构建设、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系统以及加强对登记纠纷的处理等。
只有这样,
才能够有效地提高不动产登记的工作效率,保障不动产权利的合法权益。
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指将社会上所有不动产的权利状况、所有人和其他情况进行统一记录的行为。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国家建立完整的不动产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国际比较来看,不动产登记制度是各国都普遍采用的制度之一,成熟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不仅是国家治理能力的体现,也是市场经济的基础,然而,在我国,在进行不动产登记改革时,仍面临着一些问题。
问题一:登记信息的不够全面和准确,登记效果不理想在当前的登记制度下,赋予了已有的四种登记权利,即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但目前,不动产登记的质量依旧较低,信息不够全面、准确,登记效果不理想。
主要原因是登记的主体和登记方式还不完善,而且登记的方式过于依赖于自主申报和行政审批。
完善对策:1.建立“不动产登记机关-不动产所在地物业服务公司”的配合机制,以便更好的协调异地登记,提高信息及时性和准确性。
2.在登记机关内部建立登记补正、核实环节,保证登记信息的准确性。
问题二:登记流程复杂,缺乏便捷的网络平台目前,我国不动产登记的流程复杂,主要是登记时的现场申请、现场复核等环节,给广大业主带来了很大的不便,确保了登记质量,缺少互联网技术的应用,不利于信息互通和业务效率提升。
完善对策:1.在登记机构的官方网站上开设一个全国性的“网络不动产登记平台”,为业主和机构之间提供信息交流和资料存储的全方位便利条件,减少不动产登记的繁琐环节,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对人力物力的需求。
2.建立智慧城市和数字经济里的“不动产应用平台”,为权利人提供不动产的相关信息,同时提供相关的信息服务。
问题三:权利登记受制于异地立案当前,我国的不动产权利登记实行的是异地立案主义,这使得不少有产权的农村居民和住房居民由于异地立案无法迅速解决产权问题。
和持续挖掘购房炒房者的投机漏洞。
完善对策:1.建立城乡不动产登记官方统一网站,为业主和机构之间提供全方位便利条件。
让业主在网上查看自己的权利状况和变更,方便了解最新的不动产权利信息,提高了权利人权益的自律性。
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是房地产领域重要的一环,是国家房地产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
而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对策。
本文将就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存在的问题和完善对策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存在的问题
1. 各地登记标准不统一
目前各地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标准存在着不统一的情况,这就导致了不动产在不同地区之间的登记信息不一致,给房地产市场带来了不便。
2. 登记流程复杂
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流程较为复杂,需要多部门协作,很容易造成信息不及时的情况,给企业和个人的办事带来了不便。
3. 数据不真实
由于存在信息不一致和登记流程复杂,导致登记数据的真实性受到了质疑,不同的部门有不同的数据,难以对数据真实性进行核对。
4. 缺乏内部监管
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的内部监管制度不够完善,导致了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能部门之间的监管不足,影响了登记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二、完善对策
1. 统一登记标准
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统一登记标准,对不动产的登记信息进行统一规范,防止不同地区的登记信息出现不一致的情况,提高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2. 简化登记流程
简化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流程,建立一套简单而有效的登记流程,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提高办事效率,降低登记成本,使不动产统一登记更加便捷。
3. 加强数据核查
加强对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核查工作,建立一个完善的数据核查机制,确保登记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防止不动产统一登记出现数据不真实情况。
不动产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不动产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随着城市化的进程不断推进,不动产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不动产的管理和运营中存在着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制约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进程。
本文将重点讨论不动产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建议以解决这些问题。
一、不动产权属不清问题不动产权属不清是不动产领域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资料不全或失实、多次转让等原因,不动产的权属存在争议。
这给不动产交易、使用和维权带来了困难。
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建立健全的不动产登记体系。
首先,应加大不动产登记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意识,鼓励和引导不动产权利人及时办理登记手续。
其次,要加强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建设,提高登记效率和质量。
同时,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职责和权力,规范登记操作流程,保证登记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
最后,通过技术手段,如引入区块链技术,加强不动产登记数据的防篡改和可追溯性,保障不动产权属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二、不动产流转效率低问题不动产在交易中的流转效率低是一个令人关注的问题。
由于信息不对称、处置程序繁琐等原因,不动产交易往往需要较长的时间和高昂的成本。
为提高不动产的流转效率,首先要完善不动产交易信息平台,建立统一的信息发布和查询系统,方便市场主体及时了解市场情况,减少信息不对称。
同时,要加强不动产交易的监管,打击违法行为。
建立不动产交易评估机构,提供独立、公正的评估服务,为交易提供可靠的依据。
此外,还要简化交易程序,加快交易的办理速度,减少交易成本。
鼓励采用在线交易平台,推广电子签约、支付等新技术,提高交易的便捷性和安全性。
三、不动产利用效益低问题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存在许多闲置不动产,但由于管理不善、使用不当等原因,其利用效益较低。
这不仅浪费了城市资源,还影响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为提高不动产的利用效益,首先要加强对闲置不动产的管理和监管。
设立不动产管理机构,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鼓励闲置不动产的有效利用。
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不动产的交易和管理日益复杂,不动产统一登记成为保障不动产权利的重要手段。
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仍存在着诸多问题,需要加强完善。
本文将从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入手,探讨如何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完善对策。
一、目前存在的问题1. 不动产登记信息不完整目前不动产登记系统信息存在不完整、不准确的情况。
一些不动产的权属关系不清晰,如何权利人信息不全等情况,严重制约了不动产的交易和权利保障。
2. 不动产登记流程繁琐不动产登记流程复杂繁琐,涉及多个部门和环节,导致办理登记业务周期长、效率低下,给不动产交易和管理带来不便。
3. 不动产登记依据不明确目前不动产登记存在法律法规不完善、不统一的情况,不同地区和部门对不动产登记的依据解读不一致,导致不动产登记操作失去了统一性和规范性。
4. 不动产登记数据保护隐私问题一些不动产登记系统存在数据安全隐患,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信息可能会被泄露,造成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损。
5. 不动产登记监管不力不动产登记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不足,对违规操作和不良行为的查处不到位,导致不动产登记管理失去有效监管和引导。
以上问题的存在都严重制约了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推进和发展,因此需要采取一系列对策进行完善和改进。
二、完善对策1. 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完善工作,采用现代科技手段,整合不动产权属、界址、权利人等信息,建立完整、准确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
2. 简化不动产登记流程简化不动产登记流程,建立统一的登记服务窗口,整合各部门的登记业务,优化服务流程,提高登记效率和便捷性。
4. 加强不动产数据保护加强不动产登记系统的数据安全保护,建立健全的数据保护制度和应急预案,保障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泄露和滥用。
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完善对策是多方面的,需要采取系统的、综合的对策措施,加大对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投入和管理力度,才能有效推动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缺陷及完善策略

不动产登记制度的缺陷及完善策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不动产占有、使用和流转的频率越来越频繁,因此不动产登记也越来越成为了一个关键的法律问题,保障不动产权利和交易的合法性和顺畅性。
尽管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已经多次修订和完善,但是仍然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
一、缺乏真正全国性的统一标准尽管我国推行了全国联网的不动产登记系统,但是目前缺乏真正意义上的全国性的统一标准,导致在不同省市之间的不动产登记存在很大的不一致性,甚至存在着同一块地的登记信息存在多个版本的情况。
这种情况所引发的诸多问题,例如不动产权属争议、房地产交易纠纷等,严重妨碍了不动产市场的健康发展,需要制定更为统一的标准进行规范。
二、登记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需要进一步改善目前的不动产登记主要还是依赖于人工办理,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十分依赖于登记机构和工作人员的水平、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由于登记工作比较繁琐复杂且文件材料复杂,使得登记工作常常出现拖延、错误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不动产权属变更和交易的效率和顺畅性。
因而需要加强对登记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提高登记人员对登记工作的责任意识,同时借鉴一定的信息技术手段,将登记工作能力和效率提升至更高的水平,提升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三、不动产登记的数据保护需要加强不动产登记的信息具有很高的敏感性和安全性,包含大量的个人信息和财产权利信息。
登记机构和人员应对登记数据的保障做到妥善管理和保密,避免泄露,保护隐私权和不动产权利。
同时,还需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和技术手段的应用,例如对不动产登记网络系统的保险、防病毒软件安装、密码保护以及安全认证等,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四、完善不动产登记的投诉机制不动产登记涉及到很多各方的利益,如不动产所有人、买卖双方、金融机构、政府管理部门等,不动产登记可能会出现争议和纠纷。
完善不动产登记的投诉机制是很有必要的,可以让各方面对登记机构的登记结果提出异议,并有一个第三方机构进行公正的评估和仲裁。
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

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存在的问题与完善对策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不动产的交易日益频繁,不动产统一登记成为了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和维护不动产权益的重要手段。
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中依然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影响了不动产登记工作的效率和公正性。
为了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不动产登记的质量和效率,有必要深入研究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目前不动产统一登记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的不完整和不准确是当前不动产登记工作中的主要问题之一。
由于不动产信息是不动产交易的重要依据,因此不完整和不准确的信息会对不动产交易造成严重影响,甚至给不动产交易带来风险。
造成信息不完整不准确的原因主要包括:多头登记机构信息不共享、信息录入及更新不及时、信息管理不规范等。
二、登记流程繁琐目前不动产登记的流程比较繁琐,需要经过多个环节和多个部门,往往办理起来需要花费较长的时间。
这不仅影响了不动产交易的效率,也增加了不动产交易的成本,同时也增加了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的工作量。
登记流程繁琐的原因主要包括:不同登记机构之间合作机制不顺畅、信息系统不互通不共享、登记流程规范不清晰等。
三、登记制度不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完善,对于不动产登记的标准、规范、流程等方面还存在一些模糊的地方,使得不动产登记工作缺乏明确的依据。
这导致了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不规范和不规范的现象频频发生。
由于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滞后,也导致了不动产登记工作落后于实际工作的需求。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需要采取以下对策来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一、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多头登记机构信息互通共享。
通过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不同登记机构间可以共享不动产信息,确保不动产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加强对信息录入和更新的监管,保证不动产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需要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规范不动产信息的管理和使用。
不动产登记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共3篇)

不动产登记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共3篇)不动产登记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共3篇)第1篇不动产登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不动产登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不动产登记程序为申请.受理.查验.登记.查询等环节,登记涉及原有土地.房屋.农林(牧)业.海洋等部门,具体登记内容为1.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3.森林.林木所有权;4.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5.海域使用权;6.抵押权;7.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8.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项目的用海.用岛等不动产的登记,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9.不动产统一登记过渡期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登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多部门整合的业务内容,对中介服务单位来说是一次难得的机遇,但更多的是业务技术挑战。
本人就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与查验工作环节,结合土地登记代理工作实际操作,分析不动产登记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相关解决的措施和建议。
我市自年开始实施土地登记自我举证制度,但在土地登记申请时经委托代理的事项仍然实施申请人自行申请的方式,致使土地登记代理行为很难落实(目然仅为填表.实地配合调查),使群众在一定程度上造成某些困惑。
如此现象应按以下工作流程逐步理清申请人.代理人.受理人各方的责任与权利。
1.经委托代理的事项,应按照申请人与代理人签订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具体事项及职责双方应约定清楚.代理机构与代理人必须有资质.申请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且未受限制),由代理人申请,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应由申请人负责,受理人依照登记所需目录进行初步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2.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自然状况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应由申请人提交,对于所需材料申请人可以自行委托具有测绘(代理)技术资质的中介单位实施。
3.中介单位通过实地调查(测绘)制作不动产权利图件资料并对图件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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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不动产登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发表时间:2018-06-06T15:47:45.123Z 来源:《科技新时代》2018年3期作者:范永梅
[导读] 摘要:近些年来,房地产行业得到了迅猛发展,人们的住房需求不断得到满足,在房产买卖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就是不动产登记。
不仅是人们正式获取房屋居住权和使用权的依据,也是对我国房地产秩序进行有效管理的重要途径。
摘要:近些年来,房地产行业得到了迅猛发展,人们的住房需求不断得到满足,在房产买卖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就是不动产登记。
不仅是人们正式获取房屋居住权和使用权的依据,也是对我国房地产秩序进行有效管理的重要途径。
基于此,本文重点分析了新时期不动产登记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几点不动产登记的对策建议,以确保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
关键词:新时期不动产登记问题对策
引言
2013年国务院提出建立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中编办随后公布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方案》并建立了不动产登记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随着各级政府部门对不动产登记的重视度逐渐加深,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开始在公众视野内出现。
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对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降低市场交易风险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2016年,根据上级要求,怒江州国土资源局在州委、州政府的高度重视及统一部署下,不折不扣落实工作任务,高位推进工作进程,攻坚克难,积极筹措经费,加快数据整合,加紧移交资料。
在组织全州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到玉溪市国土资源局实地观縻学习的基础上,指导各个县结合实际,因县制宜,完成了流程再造、系统开发、窗口建设、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确保全面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颁发新证,停发旧证”的工作任务。
但是在不动产登记过程中,仍然存在登记方面的问题,严重阻碍了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
1、不动产登记存在的问题
1.1登记机关职能不够明确
自国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以来,对于负责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各部门只是单纯负责登记发证内容,针对确权、勘察、审批等的职能仍旧分属各部门负责。
因社会大众对不动产登记认识不足,普遍认为登记部门负责所有登记职能,同时针对登记中存在的问题也要负有全部责任。
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不动产登记职能不明确等原因造成的。
例如,抵押房产交易的过程中,房产交易部门手中掌握有交易抵押房产的职能权限,居民在对抵押房产进行不动产登记的过程中,应携带居“三证两同”到房产交易所进行申请表的填写、签字、盖章、拍照,3d后直接到房产交易所领取抵押交易告知单。
随后,将交易告知单递交给不动产登记中心,之后才能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或交易登记。
1.2登记技术不够成熟
针对新时期下的不动产登记,在开发和建设土地登记、房屋登记中的管理系统较为成熟和完善,但是同林权、海域等相关的登记系统,其测量标准、测量精度、规定标准和划定范围方面都缺乏统一、缺少相关的规范,也就很难实现信息之间共享。
除此之外,在建立和开发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平台中,也存在着技术不协调的情况,主要是在数据、业务流程以及信息系统整合过程中不够全面、实用。
1.3法律依据及范围不够明晰和统一
新时期,在开展不动产登记工作时的主要依据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法规性文件,但还缺少统一的法律依据为不动产登记保驾护航,特别是登记机关中的权利交叉现象突出、权利界限不明显,在登记过程中很容易出现错误,阻碍了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
与此同时,权属确定时不动产交易的前提条件,因划分权利的边界标准模糊不清、资产法律权属不明确等问题的出现,在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起不到保护不动产交易的目的。
一旦公民的合法权益遭到损害,若是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粗心大意引起的,双方的责任该如何界定;若不动产登记人员在修改信息时,损害了他人合法权益,应如何追究造假人员的责任。
现阶段,针对以上者这两种情况,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指出各方应承担的责任。
1.4登记档案移交困难和不及时
不动产登记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之一是移交不动产登记档案,它是后续档案管理和利用的基础。
但是,在实际的档案移交中却存在有很大的困难,特别是移交困难和不及时的问题较为突出。
出现这种问题的原因包括有三方面:其一,在房屋交易登记中,房产部门主要实行一体化管理,通过整合后形成的房屋交易登记档案是很难进行拆分的;其二,根据建设部门出台的相关文件要求,房产部门应建立房屋交易档案;其三,针对历史久远的县市来说,如福贡县的房产档案馆资料,因年代久远且涉及的资料较多,一旦拆分就很有可能遭到损坏,复原存在较大的难度。
因此,如何确保档案顺利移交并及时流转,是不动产登记管理中应尽快解决的问题。
2、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对策建议
2.1加强登记人员培训
在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过程中,应首要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使用科学有效的方法建立起统一的登记机构,改善传统多部门共同负责、多头管理的混乱局面,为了提升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为大众服务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职能,应对登记机构的行政管理理念进行淡化。
不断明确政府部门各登记人员的工作服务职责,为了推动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每位登记人员应认识到自身的责任和义务。
加强不动产登记人员的培训工作,增强工作技能的系统化和全面化水平,同时还要做好专业知识培养和技术开发,不断提升登记人员的综合素质水平。
2.2做好不动产登记工作监督
在监督不动产登记工作中,主要是由立法和司法机构共同负责审查监督,在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进行完善后,为不动产登记工作提供了强制性法律保障。
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内部建立起相互监督机制,通过制定奖惩制度,可以有效规范登记人员的工作行为,避免因个人利益而出现的错误登记,确保不动产登记工作高效、有序的进行。
相关部门可以不定期开展抽查,为了增强不动产登记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可以将季度和年度工作情况进行结合,对不动产登记人员实行严格的调训和淘汰制度,一旦发现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的行为,立即实施惩罚制度。
2.3出台不动产登记相关条例
只有在完善全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条例的保障下,才能确保不动产登记秩序和流程具有法律规范性特征。
《物权法》的颁布奠定了不
动产登记的法律基础,但涵盖的内容较为笼统,针对不动产登记中存在的规范性问题,仍旧需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作为支撑。
针对不动产登记的权利来源、变化以及不动产物权方面的信息进行统一,进而形成具有法律规范的公证程序和工作标准,在保护社会大众自身权益的同时,还能最大限度的避免或者降低登记人员在工作中存在的风险。
3结论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不动产已经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因不动产登记中存在着登记机关职能不够明确、登记技术不够成熟、法律依据及范围不够明晰和统一、登记档案移交困难和不及时等方面的问题存在,为了确保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对不动产登记制度进行完善,还要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充分发挥出不动产登记在市场经济发展和稳定人们群众生活中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赵晶晶.我国不动产统一登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科技博览,2015(30):269.
[2]何欢乐,姜栋.切实推进中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新思路――解决分散登记问题的过渡方案 [J].中国土地科学,2013.
作者简介:范永梅(1979-),女,怒族,云南省怒江州福贡县人,本科学历,工程师,从事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