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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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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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word版知识产权法第一章:总则第一节:法律的目的和基本原则知识产权法的目的是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和经济发展。

在保护知识产权的过程中,需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各类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节:知识产权的定义和分类本节详细介绍了知识产权的定义以及各类知识产权的分类,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第三节: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本节详细介绍了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包括对创造性作品、发明创造、商标标识等的保护。

第四节:知识产权的权利和责任本节详细介绍了知识产权的权利和责任,包括知识产权的享有权、转让权、许可使用权等。

第五节: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和终止本节详细介绍了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和终止条件,包括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商标权的保护期限等。

第二章:专利法第一节:专利的定义和分类本节详细介绍了专利的定义和分类,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

第二节:专利的申请和审查本节详细介绍了专利的申请和审查流程,包括申请条件、审查程序、审查要求等。

第三节:专利权的保护和维权本节详细介绍了专利权的保护和维权措施,包括专利权的侵权行为、维权程序、维权救济等。

第三章:商标法第一节:商标的定义和分类本节详细介绍了商标的定义和分类,包括个人商标、企业商标、集体商标等。

第二节:商标的注册和管理本节详细介绍了商标的注册和管理流程,包括注册条件、注册程序、管理要求等。

第三节:商标权的保护和维权本节详细介绍了商标权的保护和维权措施,包括商标权的侵权行为、维权程序、维权救济等。

第四章:著作权法第一节:著作权的定义和分类本节详细介绍了著作权的定义和分类,包括文学作品、艺术作品、音乐作品等。

第二节:著作权的和登记本节详细介绍了著作权的和登记流程,包括要求、登记程序、登记费用等。

第三节:著作权的保护和维权本节详细介绍了著作权的保护和维权措施,包括著作权的侵权行为、维权程序、维权救济等。

第五章:商业秘密保护法第一节:商业秘密的定义和范围本节详细介绍了商业秘密的定义和范围,包括商业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

知识产权保护法

知识产权保护法

知识产权保护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经济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知识产权,是指依法享有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权利。

第三条国家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并保护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领域的创造。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对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国家鼓励创新,保护创新成果的产权,鼓励科研单位、企业和个人积极创新,保护和发展创新成果。

第六条国家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构,加强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

第二章著作权第七条著作权是作者对其作品的权利,包括个人权利和财产权利。

第八条个人权利包括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撤回权和公开发表权等。

第九条财产权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第十条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及其死后一定年限,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著作权的转让应当以合同形式进行,并需要依法办理知识产权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著作权权利人享有起诉权,对侵权行为人可以依法请求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

第三章专利权第十三条发明创造的技术解决方案,符合新颖、有创造性和实用性条件的,可以申请专利并获得专利权保护。

第十四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由专利申请的主权要求确定,该要求应当具有明确且具体的技术特征。

第十五条专利权人享有在专利权保护范围内独占享有该发明创造的权利,并可以将专利权进行许可或转让。

第十六条专利保护期限为二十年,从专利申请日起计算,该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十七条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他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专利权无效。

第四章商标权第十八条商标是用于商品或者服务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颜色、声音、立体形状等。

第十九条商标权是注册商标人对其商标享有的权利,包括独占使用权和转让权。

知识产权法律基础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概论

知识产权法律基础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概论

知识产权法律基础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概论知识产权法是指对与人类创造的智力成果相关的权利进行保护和调整
的法律规范体系。

知识产权是一种由法律授予的权利,以保护创新、创造
和发明所产生的智力产权。

知识产权的核心目标是鼓励创新和创造,促进
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

知识产权包括多个领域,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等。

每个
领域都有各自的法律规范和特点。

专利权是对发明者为实现技术进步而创造的技术解决方案的一种专有
权利。

通过专利权的保护,发明者可以获得一定期限内的市场独占权,使
其能够获得经济利益并获得技术投资回报。

知识产权法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也要依法平衡各方的利益。

例如,在专利法中,除了对发明者的专利权进行保护,还对公众的使用权、竞争
权等进行限制。

在著作权法中,除了对著作权人的权利进行保护,还对公
众的合理使用权、学术研究权等进行保护。

总之,知识产权法是重要的法律领域,涉及到各种知识产权的保护和
调整。

它在促进创新和创造、推动经济发展和文化进步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知识产权法 第1节 知识产权、著作权概述

知识产权法 第1节 知识产权、著作权概述
1.广义的知识产权的范围包括著作权、邻接权、商标权、商号权、商 业秘密权、地理标志权、专利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各种权利。 2.狭义的知识产权的范围分为两个类别:一类是文学产权,另一类是 工业产权。 (1)文学产权包括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 (2)工业产权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
知识产权的性质
A.隐私权 B.发现权 C.商号权 A.创新性 B.时间性 C.地域性 D.专有性
练习题
下列关于著作权的特征,说法正确的是
A.内容的单一性 B.内容的双重性 C.具体化的专有性 D.著作权人身权保护期的无限性
练习题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我国著作权法律制度的演进
我国知识产权的立法始于清朝末年。 (1)1910年清政府颁布了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大清著作权律》 (2)1915年,该法为国民政府颁布的《著作权法》所替代。
练习题
在我国台湾地区,知识产权被称为
A.智慧财产权 B.智慧所有权 C.智力成果权 D.智力财产权
练习题
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知识产权的是
著作权与相关权利的区别
1.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 (1)著作权客体具有无形性 (2)著作权利用上的特殊性 (3)著作权权能的可分性 (4)著作权存续的有限性 (5)著作权具有人身性 2.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 (1)保护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思想内容的表达形式,专利权保护创造人的思想内容。 (2)保护条件不同。 (3)权利产生程序不同。 (4)适用领域不同。 3.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区别:(1)权利属性不同。(2)保护条件不同。(3)权利取得方式不同。
A.著作权与所有权系同义语 B.著作权与邻接权系同义语 C.著作权与文学产权系同义语 D.著作权即版权
练习题

2024年度知识产权法讲义李课件1

2024年度知识产权法讲义李课件1

赔偿损失。
2024/2/3
03
社会监督
鼓励、支持和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社会监督。任
何组织或个人有权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不正当竞争行为,市场监督
管理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
30
谢谢聆听
2024/2/3
31
13
商标注册与审查流程
商标注册申请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并按照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 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
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审查通过的予以初步审定 公告,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已解决的,予以核准注册。
商标注册过程中,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申请日的确定、一标多类等权利。
2024/2/3
25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06
2024/2/3
26
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01
立法目的
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24/2/3
02
调整对象
经营者之间的不正当竞争关系。
03
基本原则
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准则。
27
不正当竞争行为类型
混淆行为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 人企业名称等。
商标侵权行为包括未经许可使用 他人注册商标、销售侵犯注册商 标专用权的商品、伪造或擅自制
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等行为。
2024/2/3
商标侵权行为应承担停止侵权、 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情节严重 的,还可能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
事责任。
商标侵权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 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16
04
著作权法律制度
法权益。
21

《知识产权法》word版

《知识产权法》word版

知识产权法第一章著作权一、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因作品的创作完成,形成作品这一法律事实的存在而自然取得,而不需再履行任何法定手续。

即著作权自动取得。

二、著作权的主体(一)一般作品(二)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合作作品是指两人以上共同创作完成的作品。

合作作品的作者须具备创作合意与合创事实两个条件。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全体作者,对著作权的行使须征得全体合作作者的同意。

对于可以分割的合作作品,作者对于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对于不可分割使用的,由合作作者协商一致行使;协商不成的,无正当理由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权利,所得收益应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三)演绎作品的著作权演绎作品是指通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

演绎行为是演绎者的创造性劳动,也是一种创作方式。

因此,法律规定,演绎作品的著作权由演绎者享有,但其对著作权的行使,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另外,第三人在使用演绎作品时,应征求原作者和演绎作品作者的同意。

(四)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五)影视作品的著作权影视作品是指电影作品或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式创作的作品。

影视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人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的作者享有署名权和依合同获得报酬权。

影视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六)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委托作品是指作为受托人的作者按照委托人的意志和要求而创作的作品。

关于委托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解决,没有订立合同或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为保护作者权益,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即作者本人。

(七)美术作品的著作权美术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

但须注意美术作品和美术作品载体的关系,作品原件的所有权与作品的著作权是相区分的。

"美术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此规则也适用于计算机软件等具有知识产权的标的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知识产权法法条(全)第一章专利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发明创造,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可以依法申请专利。

第三条专利的申请、审查、授权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第四条国家鼓励自主创新,保护发明者和其他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者投入技术、资金、人力等资源,积极推动专利的实施和利用。

第五条专利局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下设的专门负责专利工作的行政机关。

第十三章法律责任第七十一条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专利实施专利权,侵犯专利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承诺采取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第七十二条采用下列侵权行为之一,或者有设备制造、使用、进口其他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被请求人应当为防止侵权继续发生的行为承担侵权责任:________(一)在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认定该行为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之前,被请求人放弃或者停止侵权行为。

(二)在接到提出侵权请求的通知后,被请求人采取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和告知有关人员等合理行动。

(三)被请求人以合理方式通知实施专利权的权利人,要求免于赔偿损失的合理费用。

(四)公告或以其他适当方式承诺不再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第十五章附则第七十九条在涉及侵犯专利权的案件中,被告先行采取停止侵权或者消除影响等措施的,可以减轻赔偿责任。

第八十条本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1992年8月25日国务院发布的《专利法修正案》同时废止。

1、本文档涉及附件。

请参阅附件。

2、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________●专利:________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一种法定的保护方式,授予专利权人在一定时期内对其发明等所进行的经济利益的排他性权利。

●专利权人:________享有专利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侵权行为:________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专利、实施专利或者其他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行为。

知识产权法ppt课件完整版


主要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确立了工业产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最低标准,包括专利、商标、工业 设计等。
《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详细规定了著作权保护的各项原则和制度,如自动保护原则、独立保 护原则等。
《世界版权公约》
旨在协调伯尔尼联盟与泛美版权联盟之间在著作权保护方面的关系, 促进国际间的合作。
定义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创 造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享有 的专有权利。
专有性
知识产权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 权利人享有独占使用、收益和 处分的权利。
时间性
知识产权在一定期限内有效, 期限届满后权利自动终止。
知识产权法的体系与渊源
体系
知识产权法是由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构成的 完整体系。
03 专利权法律制度
专利权的客体与主体
专利权的客体
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专利权的主体
发明人或设计人、单位、受让人、外国人。
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
专利权的内容
独占实施权、转让权、许可实施权、 标记权、请求保护权。
专利权的限制
时间限制、地域限制、强制许可、不视 为侵权的例外。
专利权的申请、授权与保护
尊重和保护作者的创作成果,维护作者的合 法权益。
通过赋予创新者一定期限的独占权,鼓励其 积极创新,推动社会进步。
利益平衡原则
国际合作原则
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注意平衡权利人和 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关系,确保社会公众对 智力成果的合理利用。
加强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打击侵犯知 识产权的行为,促进全球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的提高。
05 其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商业秘密权法律制度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境内的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二章专利权第三条【申请专利权】发明者或设计者对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有权申请专利权。

第四条【专利登记】经国家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审查后,符合专利法定条件的发明创造,应当登记并颁发专利证书。

第三章著作权和邻接权第五条【著作权对象】著作权保护对象是以独创性表现的学术、文学或者艺术作品。

第六条【著作权权利】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经济权利和署名权、修改权、保护版权的权利。

第四章商标权第七条【商标权】注册商标所在类别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标使用权属于注册人。

第八条【商标保护期限】商标的有效期限是10年,可以申请续展。

第五章植物新品种权第九条【植物新品种权】以新种质经育种繁殖所培育的植物新品种,享有植物新品种权。

第十条【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时间】植物新品种权有效期为20年。

第六章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第十一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经过规定保密期限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享有独占权。

第十二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期限】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保护期限为10年。

第七章侵权责任和法律救济第十三条【侵权责任】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并承担赔偿。

第十四条【法律救济】受害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请求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救济。

以上为《知识产权法》的部分法条,更多详细内容请阅读正式法律文本。

第1章 知识产权基础知识 《知识产权法》PPT课件


知识产权”包括的权利
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 人类一切活动领域内的发明 科学发现 工业品外观设计 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号和标记 制止不正当竞争 在工业、科学、文学艺术领域内基于智力活动而产生
的一切其他权利
1.1.3 知识产权的特征
知识产权空间效力的有限性 知识产权保护期的有限性 知识产权的独占性 知识产权产生的法定性
《伯尔尼公约》所保护的对象是文学艺术作品,包括 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一切作品,不论其表现形 式和表达方式如何。
1.1.5 知识产权(续)
改进分类
创造性知识产权 标记性知识产权 经验性知识产权
1.2 知识产权法及其调整对象
1.2.1 知识产权法 1.2.2 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 1.2.3 知识产权法的性质
1.2.2 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
因智慧创作物的归属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因知识产权的取得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因知识产权的归属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因知识产权的保护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1.2.3 知识产权法的性质
知识产权法是私法,同时包涵有某些公法 的内容
知识产权法是国内法,同时包涵有涉外法 的内容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法是实体法,同时包涵有程序法 的内容
1.3 知识产权法的演进史程
1.3.1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发展史程 1.3.2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史程
1.3.1 知识产权
萌芽阶段(大约在13—14世纪) 初创时期(大约在15—17世纪) 发展时期(大约在18—19世纪) 国际化时期(大约在19世纪末—20世纪90
1967年7月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签订的 《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以及根 据这个公约成立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缩写为“WIPO”)是“知识产权”概念得 到国际社会承认的正式标记。在我国,最 早使用“知识产权”概念的法律,是1987 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通则》。该法第五 章第三节即为“知识产权”,与“财产所 有权以及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权利”、 “债权”和“人身权”并列为民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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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期末考试复习第一部分:名词解释1.商标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犬的行为。

2. 商标注册:是指商标的使用人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将其使用或准备使用的商标,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商标主管机关提出注册申请,经商标主管机关审核,予以注册的制度。

3.注册商标争议:是指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注册人认为他人在后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而引发是商标专用权的争执。

4.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5.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签订使用许可合同,将其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

6.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7. 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

8. 反向假冒侵权: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

9.商品商标:是指使用于商品之上的商标。

10.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11.注册商标的转让:是指商标注册人依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其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所有的行为。

12.标识侵权:是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

13.商标权:也称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利。

14.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

15.商标异议:是指在法定期限内对某一经过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的商标,依据《商标法》提出反对意见,要求商标局撤销该商标的初步审定,不予核准注册。

16.商标管理: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对商标使用、印制等行为所进行的指导、协调、检查、监督等活动。

17.服务商标: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在其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以区别于其他服务者所提供的服务项目的显著性标志。

18.商标权的终止:是指由于法定事由的发生而致使原为有效的商标权丧失其法律效力,不再受法律保护。

19.注册商标的续展:是指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延续,即商标注册人在其注册商标期满前后的一定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从而延长其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

20.商标:是指在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上所使用的,用以识别不同生产、经营者所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由显著的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可视性标志。

21.注册不当商标撤销制度:也称为注册商标无效审定制度,是指对那些不具备注册条件而取得注册的商标,通过法定程序撤销其注册的制度。

22.产品发明:是指通过人的智力劳动、经过人工制造的各种新制品。

23.专利权人:即专利权的主体,是指对国家专利机关依法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时期内享有排他性的独占权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4.方法发明:是指制造某种产品或生成某种物质所使用的特殊手段或特殊步骤。

25.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26.许诺销售权:是指专利权人明确表明愿意出售某一专利产品的行为,它是通过在商店内陈列或在展销会上演示、列入销售征订单或拍卖清单、列入推销广告或者以任何口头、书面或其他特定方式向特定或不特定的人明确表示对其出售某种产品的一种意愿。

27.专利制度:是指依照专利法的规定,通过授予发明创造专利权来保护专利权人的独占使用权,并以此换取专利权人将其发明创造的内容公之于众,以促进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一种法律制度。

28.改进发明:是指对已有的方法或发明所提出的创造性的变革。

29.专利权的终止:是指专利权因保护期届满或未届满而专利权人未缴纳年费或书面声明放弃专利使专利权失去法律效力。

30.专利权的保护:是国家通过行政和司法程序,制止和制裁专利侵权行为,保障专利权人实际享有其依法获得的权利。

31.专利实施强制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将专利权人的专利准许他人使用的许可方式。

32.专利申请的优先权原则:是指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自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的时间内就同一发明创造再一次提出申请的,以其第一次申请的日期作为申请日。

33.专利权的客体:是指受专利法保护的发明创造。

34.专利权的无效宣告:是指宣告由于某种或某些原因使已经获准的专利权归于消灭。

35.独占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排他地利用和最终处分其专利权的权利。

36.专利权人的权利: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依法享有的权利,是其在一定时间、一定范围内对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所享有的专有权。

37.专利侵权行为: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也没有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专利权人的专利的行为。

38.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39.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40.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41.假冒专利罪:是指违反专利法的规定,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

42. 抵触申请:两个(或连个以上的)人就内容相同的发明先后分别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先提出申请的为在先申请,后提出申请的为在后申请,在先申请构成在后申请的抵触申请。

43.从属发明创造:指发明人或设计人完成的发明创造得到了工作单位的帮助,或者主要利用了单位的物质条件。

44.职务发明创造:指发明人或设计人在完成发明创造的过程中,是在履行其本职工作,或是在完成工作单位特别委任的任务。

45.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46.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47.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48.著作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是指著作权人自己使用或者授权他人以一定方式使用作品而获得物质利益的权利。

49.表演者,是指演员、演出单位或者其他表演文学、艺术作品的人。

50.著作权的转让,是指著作权人依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将其著作财产权转让给他人所有的行为。

5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52.著作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而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

53.修改权,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54.侵权著作权行为,是指侵害他人依法享有的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的行为。

55.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56.署名权:是指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57.作品合理使用:是指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不经著作权人同意而无偿使用其作品的行为。

58.法定许可使用:是指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但须向其支付报酬而使用著作权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59.邻接权:又称作品传播者权,是指作品的传播者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二部分:案例及问答题一、案例题(每卷1题,共20分)1、案情介绍南海出版公司于2001年4月与原告周海婴签订《鲁迅与我七十年》图书出版合同,取得该书的专有出版权。

合同第三条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第一条约定的专有出版权利许可第三方使用,如有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经济赔偿并终止合同。

2001年10月18日,南海出版公司同意被告某报连载《鲁迅与我七十年》一书。

该报社自2001年10月30日至 2002年 2月 8日,分28期转载了《鲁迅与我七十年》一书的部分内容。

在此期间,周海婴曾向该报编辑部索要连载中个别期的报纸,并向其提供正误表。

2002年3月 10日周海婴向该报编辑部去函询问稿酬事宜,但始终未收到稿酬。

后周海婴以该报未经其许可刊载《鲁迅与我七十年》,侵犯其享有的修改权、发行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报社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报社称其行为已得到南海出版公司许可,而周海婴曾向该报编辑部索要连载中个别期的报纸,并向其提供正误表、询问稿酬等情况说明原告知悉此事并认可同意的,被告不存在侵权事实。

试分析该案中被告是否侵权?为什么?本案如何判决?答:1、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

《鲁迅与我七十年》著作权人周海婴与南海出版公司是图书出版合同关系双方约定南海出版公司享有《鲁迅与我七十年》一书的专有出版权,但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许可第三方使用。

2、周海婴作为《鲁迅与我七十年》一书的著作权人,在与南海出版公司签定的出版合同中,严格限定了南海出版公司许可第三人使用作品的权利,故在未征得周海婴同意的情况下,南海出版公司无权擅自许可该报连载周海婴的作品。

著作权许可合同是著作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进行权利转让的一种重要形式。

在许可合同中应当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严格的界定,是双方行为和纠纷解决的依据。

3、被告仅获得南海出版公司的同意,但未得到周海婴的许可即转载了周海婴的作品。

在著作权许可合同的签定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对双方权利义务的限定,而且要注意查明对方是否合法拥有某项权利。

南海出版公司的这种许可行为没有权利依据,而被告某报社作为新闻出版单位应当尽到审查义务,查明南海出版公司是否拥有转许可的权利。

4、周海婴书信的内容虽未明确反对该报社连载其作品,但从周海婴向该报收集连载报纸、寄正误表、询问稿酬等情况,不能得出其对该报的连载行为表示同意的结论。

该报连载《鲁迅与我七十年》一书的行为事先没有取得周海婴的许可,事后亦未获得周海婴的同意,在著作权人去函询问稿酬事宜时就应当意识到著作权问题,采取积极的态度与作者协商,其置之不理的态度在主观上也已转化为故意。

其行为侵犯了周海婴的著作权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5、法院应依据著作权法判决被告行为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向原告周海婴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原告周海婴经济损失。

2、燕妫机械厂于2000年8月12日取得一种“烧结机多辊布料器”实用新型专利权,2001年3月,专利权人变更为艾瑞机械厂。

北京金都冶金机械厂未经许可,自2001年1月开始生产、销售烧结机多辊布料器产品,在其产品宣传材料中使用了该专利号,并变造专利证书欺骗客户,获取巨额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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