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doc 43页)
医疗卫生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医疗卫生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疗卫生机构消毒技术规范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和《消毒管理办法》制订本规范。
其目的在于统一我国医院消毒、灭菌的方法和消毒、灭菌的监测技术,以提高医院消毒、灭菌的质量,减少医院感染。
1.1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包括医院、诊所、门诊部、卫生院、妇幼保健院、产院、结核病防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疗养院、康复医院、保健站、血站、医务室等。
1.2 名词术语 1.2.1 医院消毒(&Sinf6CtdriinhOSpiul):杀灭或清除医院环境中和媒介物上污染的病原微生物的过程。
1.2.2 媒介物(vectors):指人们生活和工作环境中污染了病原微生物的固体、气体和液体物质,也包括污染的人体体表和表浅体腔。
1.2.3 消毒合格(disinfestdri gualified):在医院消毒中消毒后媒介物携带的微生物等于或少于国家规定的标准。
若能使人工污染的微生物减少99.9%或使消毒对象上污染的自然微生物减少90%,则为消毒合格。
1.2.4 疫源地消毒(disidectdri Ofepiderl)lcli:)cui):本规范中是指对医院内存在着或曾经存在着感染性疾病传染源的场所进行的消毒。
其目的是杀灭或清除传染源排出的病原体。
1.2.5 随时消毒(concurTent disilllect。
):本规范是指对医院存在的疫源地内有传染源存在时进行的消毒。
目的是及时杀灭或清除病人排出的病原微生物。
感染症病人住院期间进行的病室或床边消毒即为随时消毒。
1.2.6 终末消毒(temnnal disil7lechonh传染源离开疫源地后进行的彻底消毒。
例如医院内的感染症病人出院、转院或死亡后对其住过的病室及污染物品进行的消毒。
1.2.7 预防性消毒(onive dislillechon):对可能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和场所进行的消毒。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在医疗机构中,消毒技术是确保医疗工作安全和有效开展的重要环节。
正确的消毒操作不仅可以预防交叉感染,降低医院感染率,还能保障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健康。
因此,建立科学规范的医疗机构消毒技术十分重要。
消毒原则•彻底性:消毒应当全面彻底,确保消灭所有致病微生物。
•安全性:使用消毒剂时要注意安全,避免对操作人员和环境造成伤害。
•环保性:尽可能选择对环境友好的消毒方法和材料,减少污染。
•持久性:消毒效果应持久,有效防止再次被污染。
消毒对象医疗机构中需要进行消毒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器械:手术刀、钳子、镊子等需经消毒后再使用。
•医疗设施:手术室、诊疗室、病房等需要定期消毒。
•医疗废物:废弃药品、废弃器械等需要在严格消毒后处理。
•环境表面:地面、墙壁、家具等需要定期消毒,以保持清洁卫生。
消毒方法物理消毒方法•高温消毒:利用高温蒸汽灭菌器等设备进行消毒,适用于耐高温的器械。
•紫外线消毒:使用紫外线灯对空气、水和物体表面进行消毒,能有效杀灭微生物。
•辐射消毒:通过辐射杀菌灯等设备进行消毒,适用于不易受高温和化学药剂的物品。
化学消毒方法•醇类消毒剂:如酒精、碘酒等,适用于皮肤、玻璃器皿等的消毒。
•氯化消毒剂:如含氯消毒液、次氯酸等,对细菌、病毒有较强杀灭作用。
•过氧化氢:能迅速分解为水和氧气,无毒性,对环境无害,适用于多种场所和表面消毒。
消毒操作规范操作流程1.准备阶段:收集消毒所需材料,确认消毒对象。
2.清洁:对待消毒对象进行清洁,去除污垢。
3.消毒:选择合适的消毒方法,进行消毒操作。
4.通风:消毒后对环境进行通风,排出残留气味。
5.记录:记录消毒时间、方法和消毒剂的使用量。
注意事项•**严格遵循操作规程,不可擅自更改消毒方法或剂量。
•**定期检查消毒设备和消毒剂的有效期,确保消毒效果。
•**注意个人防护,避免接触消毒剂引起过敏或中毒反应。
结语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于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医护人员、患者健康至关重要。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对于消毒剂和器械的使用,应 进行严格的监管和管理,确保 其使用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对于不规范或违规使用消毒剂 和器械的行为,应进行严肃处 理和惩罚,以保障医疗安全和 公共卫生。
03
医疗机构室内空气消 毒
紫外线消毒法
适用范围
适用于无人状态下室内空气的消毒。
消毒原理
利用紫外线照射,破坏细菌、病毒等微生物的核酸结构, 导致其失去生物活性。
04
医疗机构室内物体表 面消毒
化学消毒法
01
02
03
含氯消毒剂
使用浓度为500mg/L的含 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或喷洒 。
过氧化氢
使用浓度为3%的双氧水 进行擦拭或喷洒。
酒精
使用浓度为75%的酒精进 行擦拭或喷洒。
物理消毒法
高温消毒
使用高温蒸汽或红外线进行消毒,消毒时间不少于15分钟。
紫外线消毒
使用紫外线灯照射消毒,照射时间不少于30分钟。
消毒剂的选择和使用
消毒剂应选择具有高效、广谱、低毒、低残留等特性的产品,以确保有效杀灭病原 体,同时减少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
在使用消毒剂时,应根据不同的消毒对象和场景选择合适的浓度和作用时间,并按 照使用说明进行正确的操作。
对于剧毒或高毒性的消毒剂,应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避免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 。
将化学消毒剂按照说明书要求配置成消毒液,用 喷雾器或气溶胶喷雾器均匀喷洒在室内空气中。
消毒原理
利用化学消毒剂的杀菌作用,杀灭空气中的细菌 、病毒等微生物。
注意事项
消毒时应关闭门窗,人员必须离开;消毒后应开 窗通风,以免对人员造成不良影响;消毒剂应储 存在干燥、阴凉、通风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和 高温。
使用方法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消毒、灭菌基本原则
二、消毒、灭菌方法的选择原则 1、根据物品污染后导致感染的风险高低选择 相应的消毒或灭菌的方法: a)高度危险性物品,应采用灭菌方法处理: b)中度危险性物品,应达到中水平消毒以上 效果的消毒方法: c)低度危险性物品,宜采用低水平消毒方法,或作 清洁处理;遇有病原微生物污染时,针对所污染 病原微生物的种类选择有效的消毒方法。
一、适用范围 清洗适用于所有耐湿的诊疗 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洁适 用于各类物体表面。
清洗与清洁
二、清洗与清洁方法 1、清洗 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由 消毒供应中心及时回收后,进行分类、清洗、 干燥和检查保养。手工清洗适用复杂器械、 有特殊要求的医疗器械、有机物污染较重器 械的初步处理以及无机械清洗设备的情况等; 机械清洗适用于大部分常规器械的清洗。具 体清洗方法及注意事项遵循《清洗消毒及灭 菌技术作用规范》的要求。
管理要求
• 医疗机构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 应符合以下要求: A)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 人体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组织的诊疗器 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 B)接触完整皮肤、完整黏膜的诊疗器械、器 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
管理要求
• 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 规定,并应对消毒产品的相关证明进行审 核,存档备案。 • 医疗机构应保持诊疗环境表面的清洁与干 燥,遇污染应及时进行有效的消毒;对感 染高风险的部门应定期进行消毒。 • 医疗机构应结合本单位消毒工作实际,为 从事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与 灭菌的工作人员提供相应的防护用品,保 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doc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消毒的管理要求:消毒与灭菌的基本原则;清洗与清洁,消毒与灭菌方法;清洁、消毒与灭菌的效果监测等。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886.7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7部分:环氧乙烷灭菌残留量GB 19258 紫外线杀菌灯GB/T 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GB 50333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WS 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份:管理规范WS 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份: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WS 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份: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WS/T 311 医院隔离技术规范WS/T 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YY/T 0506.1 病人、医护人员和器械用手术单、手术衣和洁净服第1部分:制造厂、处理厂和产品的通用要求YY/T 0698.2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第2部分:灭菌包裹材料要求和试验方法YY/T 0698.4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第4部分:纸袋要求和试验方法YY/T 0698.5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第5部分:透气材料与塑料膜组成的可密封组合袋和卷材要求和试验方法YY/T 0698.8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第8部分:蒸汽灭菌器用重复性使用灭菌容器要求和试验方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清洁cleaning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物的过程。
3.2 清洗 washing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3.3 清洁剂 detergent洗涤过程中帮助去除被处理物品上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制剂。
3.4 消毒 disinfection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在医疗机构中,消毒工作是预防和控制感染的关键环节,对于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消毒工作的有效性和规范性,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是必不可少的。
一、消毒的重要性医疗机构是各种病原体容易聚集和传播的场所。
患者的身体状况往往较为虚弱,抵抗力较低,容易受到病原体的侵袭。
而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也会频繁接触患者和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如果不做好消毒工作,病原体就有可能在医疗机构内传播,导致患者之间、患者与医务人员之间的交叉感染。
这不仅会影响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康复进程,还可能引发严重的医疗事故,甚至威胁到患者的生命安全。
因此,消毒工作是医疗机构预防感染的第一道防线,必须严格执行,确保万无一失。
二、消毒的基本原则1、清洁为先在进行消毒之前,必须先做好清洁工作,去除表面的污垢和有机物。
因为污垢和有机物会影响消毒剂的作用效果,降低消毒的效率。
2、选择合适的消毒剂和消毒方法根据不同的消毒对象和消毒目的,选择合适的消毒剂和消毒方法。
例如,对于耐高温、耐湿的物品,可以采用压力蒸汽灭菌;对于不耐热、不耐湿的物品,可以选择环氧乙烷灭菌或者低温等离子灭菌等。
3、确保消毒效果消毒工作必须达到规定的消毒效果,确保杀灭或去除病原体。
同时,要定期对消毒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改进措施。
4、防止再污染消毒后的物品在储存和使用过程中,要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再污染,如妥善包装、存放于清洁干燥的环境等。
三、消毒的方法1、物理消毒法(1)热力消毒包括煮沸消毒、压力蒸汽灭菌等。
煮沸消毒适用于餐饮具、毛巾等小件物品的消毒,将物品完全浸没在水中,加热至沸腾,保持 15-30 分钟。
压力蒸汽灭菌则是一种高效、可靠的消毒方法,适用于医疗器械、敷料等物品的灭菌,需要在特定的压力和温度条件下进行。
(2)紫外线消毒紫外线具有杀菌作用,但穿透力较弱,只能用于空气和物体表面的消毒。
使用紫外线灯消毒时,要保证灯管的强度和照射时间符合要求,同时要注意避免对人体造成伤害。
医院消毒技术规范

医院消毒技术规范(一)灭菌管理1、已灭菌物品从灭菌器中取出,应仔细检点放置,以免再污染。
2、检查包装的完整性,若有破损不可作为无菌包使用;3、手术包应干燥,否则应列为湿包,不可作为无菌包使用。
有明显水渍的包亦不可作为无菌包;4、用化学指示胶带贴封或其中放有化学指示剂的包,在灭菌后或开包使用前应检查是否达到已灭菌的色泽或状态。
未达到或有疑点者,不可作为无茵包使用;5、取出的包,掉落在地,或误放不洁之处或沾有水淹,均应视为受到污染。
不可作为无菌物品使用;6、已灭菌的物品,不得与未灭菌物品混放;7、合格的灭菌物品,应标明灭菌日期,合格标志。
8、灭菌后的物品;应放在无菌区的柜橱内(或架子上、推车内)。
无菌物品储存架、柜,每日用含250-500mg/L有效氯的消毒液擦拭一次。
9、分类放置,顺序发放取用。
超过有效期应重新灭菌。
医院消毒技术规范(二)紫外线1、适用范围:用于室内空气、物体表面和水及其它液体的消毒。
2、紫外线灯强度不得低于7ouW/cm2(普通30W直管紫外线灯在距灯管1米处测定)。
3、紫外线消毒灯的使用寿命,即由新灯的强度降低到70Uw/cm2的时间(功率≥30w)的灯,或降低到原来新灯强度的70%(功率<30w=的时间,应不低于1000h。
4、注意事项(1)在使用过程中,应保持紫外线灯表面的清洁,每周用95%酒精棉球擦拭一次,发现灯管表面有灰尘、油污时,应随时擦拭。
(2)用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时。
房间内应保持清洁于燥,减少尘埃和水雾。
(3)用紫外线消毒物品表面时,应使照射表面受到紫外线的直接照射。
(4)不得使紫外线光源照射到人,以免引起损伤。
医院消毒技术规范(三)戊二醛1、灭菌处理:常用浸泡法。
将清洗、晾干待灭菌处理的医疗器械及物品浸没于装有2%戊二酸的容器中,加盖,浸泡10h后,无菌操作取出,用无菌水冲洗干净,并无菌擦干后使用。
2、消毒:将清洗、晾干的待消毒处理医疗器械及物品浸没于装有2%戊二醛的容器中,加盖,一般细菌繁殖体消毒浸泡10mini。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15-04-05发布?????2015-08-01正式实施3.术语和定义3.1 清洁cleaning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物的过程。
3.2 清洗washing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3.3 清洁剂detergent洗涤过程中帮助去除被处理物品上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制剂。
3.4 消毒disinfection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3.5 消毒剂? disinfectant能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并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
3.6高效消毒剂high-efficacy disinfectant能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所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等,对细菌芽孢也有一定杀灭作用的消毒制剂。
3.7中效消毒剂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etant能杀灭分枝杆菌、真菌、病毒及细菌繁殖体等微生物的消毒制剂。
3.8低效消毒剂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ctant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和亲脂病毒的消毒制剂。
3.9灭菌? sterilization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3.10灭菌剂? sterilant能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并达到灭菌要求的制剂。
3.11无菌保证水平? sterility assurance level.SAL灭菌处理后单位产品上存在活微生物的概率。
SAL通示为10-n 。
医学灭菌一般设定SAL为10-6 。
即经灭菌处理后在一百万件物品中最多只允许一件物品存在活微生物。
3.12斯伯尔丁分类法?3.13高度危险性物品critical items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脉管系统,或有无菌体液从中流过的物品或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一旦被微生物污染,具有极高感染风险,如手术器械、穿刺针、腹腔镜、活检钳、心脏导管、植入物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doc 43页)附录7.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 367-2012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2012-04-05 发布 2012-08-01 实施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卫生部医院感染控制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大学第一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军事医学科学院疾病预防控制所、湖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上海瑞金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本标准起草人:李六亿、张流波、姚楚水、陈顺兰、班海群、胡国庆、张宇、丁炎明、陆群、钱黎明、刘坤、邢淑霞、任伍爱、黄靖雄、贾会学、要慧、黄辉萍。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消毒的管理要求:消毒与灭菌的基本原则;清洗与清洁,消毒与灭菌方法;清洁、消毒与灭菌的效果监测等。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6886.7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第7 部分:环氧乙烷灭菌残留量GB 19258 紫外线杀菌灯GB/T 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GB 50333 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WS 310.1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 部份:管理规范WS 310.2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 部份: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WS 310.3 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 部份: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WS/T 311 医院隔离技术规范WS/T 313 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YY/T 0506.1 病人、医护人员和器械用手术单、手术衣和洁净服第1 部分:制造厂、处理厂和产品的通用要求YY/T 0698.2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第2 部分:灭菌包裹材料要求和试验方法YY/T 0698.4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第4 部分:纸袋要求和试验方法YY/T 0698.5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第5 部分:透气材料与塑料膜组成的可密封组合袋和卷材要求和试验方法YY/T 0698.8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第8 部分:蒸汽灭菌器用重复性使用灭菌容器要求和试验方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清洁 cleaning去除物体表面有机物、无机物和可见污染物的过程。
3.2 清洗 washing去除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污物的全过程,流程包括冲洗、洗涤、漂洗和终末漂洗。
3.3 清洁剂 detergent洗涤过程中帮助去除被处理物品上有机物、无机物和微生物的制剂。
3.4 消毒 disinfection清除或杀灭传播媒介上病原微生物,使其达到无害化的处理。
3.5 消毒剂 disinfectant能杀灭传播媒介上的微生物并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
3.6 高效消毒剂 high-efficacy disinfectant能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包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等,对细菌芽孢也有一定杀灭作用的消毒制剂。
3.7 中效消毒剂 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ctant能杀灭分枝杆菌、真菌、病毒及细菌繁殖体等微生物的消毒制剂。
3.8 低效消毒剂 intermediate-efficacy disinfectant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和亲脂病毒的消毒制剂。
3.9 灭菌 sterilization杀灭或清除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上一切微生物的处理。
3.10 灭菌剂 sterilant能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并达到灭菌要求的制剂。
3.11 无菌保证水平 sterility assurance level,SAL灭菌处理后单位产品上存在活微生物的概率。
SAL 通示为10-n 。
医学灭菌一般设定SAL -6为10,即经灭菌处理后在一百万件物品中最多只允许一件物品存在活微生物。
3.12 斯伯尔丁分类法 E. H. Spaulding classification1968 年E. H. Spaulding 根据医疗器械污染后使用所致感染的危险性大小及在患者使用之间的消毒或灭菌要求,将医疗器械分为三类,即高度危险性物品(critical items)、中度危险性物品中(semi-critical items)和低度危险性物品中(non-critical items)。
3.13 高度危险性物品 critical items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脉管系统,或有无菌体液从中流过的物品或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一旦被微生物污染,具有极高感染风险,如手术器械、穿刺针、腹腔镜、活检钳、心脏导管、植入物等。
3.14 中度危险性物品 semi-critical items与完整黏膜相接触,而不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和血流,也不接触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的物品,如胃肠道内镜、气管镜、喉镜、肛表、口表、呼吸机管道、麻醉机管道、压舌板、肛门直肠压力测量导管等。
3.15 低度危险性物品 non-critical items与完整皮肤接触而不与黏膜接触的器材,如听诊器、血压计袖带等;病床围栏、床面以及床头柜、被褥;墙面、地面;痰盂(杯)和便器等。
3.16 灭菌水平 sterilization level杀灭一切微生物包括细菌芽孢,达到无菌保证水平。
达到灭菌水平常用的方法包括热力灭菌、辐射灭菌等物理灭菌方法,以及采用环氧乙烷、过氧化氢、甲醛、戊二醛、过氧乙酸等化学灭菌剂在规定条件下,以合适的浓度和有效的作用时间进行灭菌的方法。
3.17 高水平消毒 high level disinfection杀灭一切细菌繁殖体包括分枝杆菌、病毒、真菌及其孢子和绝大多数细菌芽孢。
达到高水平消毒常用的方法包括采用含氯制剂、二氧化氯、邻苯二甲醛、过氧乙酸、过氧化氢、臭氧、碘酊等以及能达到灭菌效果的化学消毒剂在规定的条件下,以合适的浓度和有效的作用时间进行消毒的方法。
3.18 中水平消毒 middle level disinfection杀灭除细菌芽孢以外的各种病原微生物包括分枝杆菌。
达到中水平消毒常用的方法包括采用碘类消毒剂(碘伏、氯已定碘等)、醇类和氯已定的复方、醇类和季铵盐类化合物的复方、酚类等消毒剂,在规定条件下,以合适的浓度和有效的作用时间进行消毒的方法。
3.19 低水平消毒 low level disinfection能杀灭细菌繁殖体(分枝杆菌除外)和亲脂病毒的化学消毒方法以及通风换气、冲洗等机械除菌法。
如采用季铵盐类消毒剂(苯扎溴铵等)、双胍类消毒剂(氯已定)等,在规定的条件下,以合适的浓度和有效的作用时间进行消毒的方法。
3.20 有效氯 available chlorine与含氯消毒剂氧化能力相当的氯量,其含量用mg/L 或%(g/100mL )浓度表示。
3.21 生物指示物 biological indicator含有活微生物,对特定灭菌过程提供特定的抗力的测试系统。
3.22 中和剂 neutralizer在微生物杀灭试验中,用以消除试验微生物与消毒剂的混悬液中和微生物表面上残留的消毒剂,使其失去对微生物抑制和杀灭作用的试剂。
3.23 终末消毒 terminal disinfection感染源离开疫源地后进行的彻底消毒。
3.24 暴露时间 exposure time消毒或灭菌物品接触消毒或灭菌因子的作用时间。
3.25 存活时间 survival time,ST在进行生物指示物抗力鉴定时,受试指示物样本经杀菌因子作用不同时间,全部样本培养均有菌生长的最长作用时间(min )。
3.26 杀灭时间 killing time,KT在进行生物指示物抗力鉴定时,受试指示物样本经杀菌因子作用不同时间,全部样本培养均无菌生长的最短作用时间(min )。
3.27 D 值 D value在设定的条件下,灭活90%的试验菌所需的时间(min )。
3.28 消毒产品 disinfection product包括消毒剂、消毒器械(含生物指示物、化学指示物和灭菌物品包装物)和卫生用品。
3.29 卫生用品 sanitary products为达到人体生理卫生或卫生保健目的,直接或间接与人体接触的日常生活用品。
3.30 菌落形成单位在活菌培养计数时,由单个菌体或聚集成团的多个菌体在固体培养基上生长繁殖所形成的集落,称为菌落形成单位,以其表达活菌的数量。
4 管理要求4.1 医疗机构应根据本规范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可操作的消毒、灭菌制度与标准操作程序,并具体落实。
4.2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及消毒、灭菌工作人员的培训。
培训内容应包括消毒、灭菌工作对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意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消毒与灭菌的基本原则与知识、消毒与灭菌工作中的职业防护等。
4.3 医疗机构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应符合以下要求:a)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皮肤、破损黏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b )接触完整皮肤、完整黏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消毒。
4.4 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应对消毒产品的相关证明进行审核,存档备案。
4.5 医疗机构应保持诊疗环境表面的清洁与干燥,遇污染应及时进行有效的消毒;对感染高风险的部门应定期进行消毒。
4.6 医疗机构应结合本单位消毒灭菌工作实际,为从事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清洗、消毒与灭菌的工作人员提供相应的防护用品,保障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
4.7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消毒工作进行检查与监测,及时总结分析与反馈,如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
4.8 医务人员应掌握消毒与灭菌的基本知识和职业防护技能。
4.9 医疗机构从事清洁、消毒、灭菌效果监测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相关消毒灭菌知识,熟悉消毒产品性能,具备熟练的检验技能;按标准和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采样、检测和评价。
清洁、消毒与灭菌的效果监测应遵照附录A 的规定,消毒试验用试剂和培养基配方见附录B。
5 消毒、灭菌基本原则5.1 基本要求5.1.1 重复作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应先清洁,再进行消毒或灭菌。
5.1.2 被朊病毒、气性坏疽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执行本规范第11 章的规定。
5.1.3 耐热、耐湿的手术器械,应首选压力蒸汽灭菌,不应采用化学消毒剂浸泡灭菌。
5.1.4 环境与物体表面,一般情况下先清洁,再消毒;当受到患者的血液、体液等污染时,先去除污染物,再清洁与消毒。
5.1.5 医疗机构消毒工作中使用的消毒产品应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符合相应标准技术规范,并应遵循批准使用的范围、方法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