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开办费
企业会计准则对开办费的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对开办费的处理(实用版)目录一、企业会计准则对开办费的处理概述1.企业会计准则对开办费的定义。
2.企业会计准则对开办费的处理原则。
3.企业会计准则对开办费的处理方法。
二、企业会计准则对开办费的核算方法1.直接费用化处理。
2.资本化处理。
3.费用化和资本化相结合的处理。
三、企业会计准则对开办费的处理对企业的影响1.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
2.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
3.对企业未来发展的影响。
正文一、企业会计准则对开办费的处理概述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内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其他必要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对开办费的处理原则是,应当在筹建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不得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同时,企业会计准则也规定了开办费的核算方法,包括直接费用化处理、资本化处理以及费用化和资本化相结合的处理。
二、企业会计准则对开办费的核算方法1.直接费用化处理是指将开办费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即计入“管理费用”等科目。
这种处理方法简单易行,但可能导致企业当期损益虚增,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
2.资本化处理是指将开办费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即将其作为资产类科目核算。
这种处理方法可以真实反映企业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但需要严格界定相关资产的范围和确认条件,否则容易导致资产虚增或虚减。
3.费用化和资本化相结合的处理方法是指将开办费先计入当期损益,待相关资产投入使用后,再将相应的开办费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这种处理方法可以兼顾企业的盈利能力和资产的真实性,但需要严格把握相关资产投入使用的时间点。
三、企业会计准则对开办费的处理对企业的影响1.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对开办费的处理方式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当期损益和经营成果。
如果采用直接费用化处理,可能会使当期利润虚增,导致投资者和监管部门对企业盈利能力的误判;如果采用资本化处理,则可能使当期利润虚减,影响企业的偿债能力和融资能力;如果采用费用化和资本化相结合的处理方法,则可以兼顾企业的盈利能力和资产的真实性。
开办费指的是什么费用

开办费指的是什么费⽤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的费⽤,包括筹建期⼈员⼯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固定资产和⽆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出。
筹建期是指企业被批准筹建之⽇起⾄开始⽣产、经营(包括试⽣产、试营业)之⽇。
针对开办费的税务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给予企业三种选择性的处理⽅式。
下⾯,店铺⼩编为你解答。
⼀、在开始经营之⽇的当年⼀次性扣除。
此种选择⽅式,对开办费的扣除⽅法,税法上遵从了《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的处理⽅法。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4〕2号)、《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均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的费⽤,先在长期待摊费⽤中归集,待企业开始⽣产经营当⽉起⼀次计⼊开始⽣产经营当⽉的损益。
也就是说⽆论是执⾏《⼩企业会计制度》,还是执⾏《企业会计制度》,对开办费的扣除都可以从⽣产经营的当⽉⼀次性扣除(归集)。
但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以及《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应⽤指南〉的通知》(2006年11⽉版)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的开办费,从发⽣的当⽉直接扣除。
这⾥“从发⽣的当⽉直接扣除”与国税函〔2009〕98号⽂件所规定的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的当年⼀次性扣除存在⼀定的差异,企业对此项的差异处理应予以关注。
因⽽,此种⽅式下,对开办费的摊销时间,⽆论企业成⽴于何时,也⽆论企业执⾏何种会计制度,均为企业开始经营之⽇,⽽不是开办费的发⽣当期。
⼆、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的规定处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规定,开办费可作为长期待摊费⽤的⽀出,⾃⽀出发⽣⽉份的次⽉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但此种摊销⽅式与前述处理⽅式存在差异。
新准则下开办费

新准则下开办费一、新准则下开办费的会计处理新会计准则,将开办费支出,直接记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
开办费的会计处理有以下特点: 1、改变了过去将开办费作为资产处理的作法。
开办费不再是“长期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而是直接将费用化。
2、新的资产负债表没有反映“开办费”的项目,也就是说不再披露开办费信息。
3、明确规定,开办费在“管理费用”会计科目核算。
4、统一了开办费的核算范围,即开办费包括筹办人员职工薪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
5、规范了开办费的帐务处理程序,即开办费首先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然后计入当期损益,不再按照摊销处理。
二、新税法下开办费的税务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新税法)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在我国实施。
新税法不仅统一了内外资均适用的所得税法、降低了所得税税率,而且在资产处理、税前扣除等与会计核算密切相关的诸多方面有了重大变化与突破。
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
而新税法完全没有关于开办费税前扣除的表述,是否表明对开办费没有税前扣除限制?发生的费用,要做损益结转。
4、公司开始生产经营起,作为筹建期结束;发生的业务支出按正常生产经营期进行帐务处理。
二、新税法下开办费的税务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新税法)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在我国实施。
新税法不仅统一了内外资一、新准则下开办费的会计处理新会计准则,将开办费支出,直接记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
开办费的会计处理有以下特点: 1、改变了过去将开办费作为资产处理的作法。
开办费不再是“长期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而是直接将费用化。
2、新的资产负债表没有反映“开办费”的项目,也就是说不再披露开办费信息。
开办费属于什么会计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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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费属于什么会计科目
开办费属于费用类科目。
新会计准则规定非常明确,计入“管理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管理费用——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
新准则已不将开办费作为资产处理,而是计入当期损益。
税务规定:
一、国税函[2010]79号第七条: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
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
——企业筹办期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
二、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
1。
会计制度_开办费(3篇)

第1篇一、引言开办费是指企业在设立、筹建过程中发生的,与取得经营收入无关的各项费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开办费应在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并在企业开始经营后按一定方法分期摊销。
本文旨在阐述开办费的会计制度,包括开办费的核算方法、摊销方法以及管理措施。
二、开办费的核算方法1. 开办费的范围开办费主要包括以下费用:(1)登记注册费:包括工商登记费、税务登记费、组织机构代码证费等。
(2)咨询费:包括法律咨询费、财务咨询费、审计咨询费等。
(3)场地租赁费:包括租赁场地发生的租金、押金、违约金等。
(4)装修费:包括办公场所、生产场所的装修费用。
(5)设备购置费:包括购置生产、经营所需的设备费用。
(6)人员培训费:包括员工入职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等费用。
(7)其他费用:如交通费、通信费、办公用品费等。
2. 开办费的确认企业在发生开办费时,应按照以下原则确认:(1)实际发生原则:开办费应在实际发生时予以确认。
(2)因果关系原则:开办费应与取得经营收入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3)受益原则:开办费应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
3. 开办费的计量开办费应以实际发生金额计量。
企业在发生开办费时,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计量:(1)取得发票、收据等原始凭证。
(2)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3)按照会计科目,将开办费归集到“管理费用”科目。
三、开办费的摊销方法1. 摊销方法的选择开办费的摊销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1)直线法:将开办费在预计的使用年限内,平均摊销。
(2)加速摊销法:在预计的使用年限内,采用递减的方式摊销开办费。
(3)产量法:根据产品产量或销售量,按比例摊销开办费。
(4)实际完成法:根据实际完成的生产、经营情况,摊销开办费。
2. 摊销期限的确定开办费的摊销期限应根据开办费的性质、预计使用年限等因素确定。
一般情况下,开办费的摊销期限不得超过5年。
3. 摊销金额的计算采用直线法摊销开办费时,计算公式如下:每月摊销金额 = 开办费总额÷ 摊销期限(月)四、开办费的管理措施1. 加强预算管理企业在设立、筹建过程中,应加强对开办费的预算管理,确保开办费的使用合理、有效。
新准则下开办费

新准则下开办费一、新准则下开办费的会计处理新会计准则,将开办费支出,直接记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
开办费的会计处理有以下特点: 1、改变了过去将开办费作为资产处理的作法。
开办费不再是“长期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而是直接将费用化。
2、新的资产负债表没有反映“开办费”的项目,也就是说不再披露开办费信息。
3、明确规定,开办费在“管理费用”会计科目核算。
4、统一了开办费的核算范围,即开办费包括筹办人员职工薪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
5、规范了开办费的帐务处理程序,即开办费首先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然后计入当期损益,不再按照摊销处理。
二、新税法下开办费的税务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新税法)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在我国实施。
新税法不仅统一了内外资均适用的所得税法、降低了所得税税率,而且在资产处理、税前扣除等与会计核算密切相关的诸多方面有了重大变化与突破。
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
而新税法完全没有关于开办费税前扣除的表述,是否表明对开办费没有税前扣除限制?必须摒弃,以保障企业的正当权益。
三、综上所述,建议你单位按照新会计准则进行帐务处理。
1、筹建期发生的:筹办人员职工薪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等,计入“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
2、筹建期的利息收入冲减“管理费用--开办费”科目。
3、筹建期发生的费用,要做损益结转。
4、公司开始生产经营起,作为筹建期结束;发生的业务支出按正常生产经营期进行帐务处理。
关于税法和新会计准则中开办费的规定

关于税法和新会计准则中开办费的规定一、开办费的定义开办费指企业在批准筹建之日起,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止的期间(即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支出。
包括筹建期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支出。
二、开办费的开支范围一般说来分为允许计入开办费的支出和不能计入开办费的支出。
一)允许计入开办费的支出1、筹建人员开支的费用(1)筹建人员的职工薪酬:具体包括筹办人员的工资薪金、福利费、以及应交纳的各种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2)差旅费:包括市内交通费和外埠差旅费。
(3)董事会费和联合委员会费。
2、企业登记、公证的费用:主要包括企业的工商登记费、验资费、评估费、税务登记费、公证费等。
3、筹措资本的费用:主要是指筹资支付的手续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
4、人员培训费:主要有以下二种情况(1)引进设备和技术需要消化吸收,选派一些职工在筹建期间外出进修学习的费用。
(2)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的劳务费及相关费用。
5、企业资产的摊销、报废和毁损。
6、其他费用(1)筹建期间发生的办公费、广告费、业务招待费等。
(2)印花税、车船税等。
(3)经投资人确认由企业负担的进行可行性研究所发生的费用。
(4)其他与筹建有关的费用,例如资讯调查费、诉讼费、文件印刷费、通讯费以及庆典礼品费等支出。
二)不能计入开办费的支出1、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
包括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所支付的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发生的职工薪酬。
2、规定应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
如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进行了调查、洽谈发生的差旅费、咨询费、招待费等支出。
3、为培训职工而购建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支出。
4、投资方因投入资本自行筹措款项所支付的利息,不计入开办费,应由出资方自行负担。
5、以外币现金存入银行而支付的手续费,该费用应由投资者负担。
三、新准则下开办费的会计处理从2007年1月1日开始,新会计准则体系(以下简称新准则)在我国的上市公司执行,许多企业(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中央国营企业、深圳市的企业等)也执行了新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开办费

企业会计准则开办费引言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企业准则”)是规范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与披露的规则和要求,对企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设立和开展业务过程中发生的与开办相关的费用支出,包括注册费、手续费、印刷费、广告宣传费等。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深入探讨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开办费的规定和处理方法。
企业准则中的开办费规定1. 开办费的定义和范围企业准则对开办费的定义进行了明确,将其定义为企业在设立和开展业务过程中发生的与开办相关的费用支出。
开办费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费、手续费、印刷费、广告宣传费等。
企业在设立时需要支付的各项费用都可以归入开办费的范畴。
2. 开办费的会计处理方法企业准则对开办费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了规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具体处理方法包括: -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开办费用金额较小、具有一次性特点的开办费用,可以选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 分期摊销:对于开办费用金额较大、具有长期效益的开办费用,可以选择分期摊销。
分期摊销的期限应根据费用的经济效益确定,一般不超过3年。
3. 开办费的会计核算企业准则对开办费的会计核算提出了一些要求,包括: - 开办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计入会计账簿,并及时进行登记和核对。
- 对于分期摊销的开办费用,应当按照摊销期限进行分期摊销,并在每个会计期间进行摊销核算。
- 开办费用的摊销应当以合理的方法进行,如按照直线法、平均摊销法等。
开办费的影响因素和管理方法1. 开办费的影响因素开办费的金额受到多个因素的影响,包括企业规模、行业特点、地区差异等。
具体影响因素包括: - 企业规模:一般来说,企业规模越大,开办费用越高。
大型企业在设立和开展业务过程中需要支付的费用较多,包括注册费、手续费、宣传费等。
- 行业特点:不同行业的开办费用差异较大。
高技术行业和金融行业的开办费用一般较高,而一些传统行业的开办费用相对较低。
- 地区差异:不同地区的开办费用也存在一定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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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中,管理费用的主要账务处理的第一条明确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
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等,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而长期待摊费用的第一条规定“本科目核算企业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 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是资产类科目。
而开办费已经不符合新准则对资产的规定,所以准则的做法是:
借:管理费用
贷:库存现金
就是说一次性计入,不再进行摊销。
对于初次使用新准则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首次执行日企业的开办费余额,应当在首次执行日后第一个会计期间内全部确认为管理费用。
”
具体情况可以查询开办费相关的所得税法。
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
(一)记入开办费的具体内容有:
1、筹建人员开支的费用
(1)工资福利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奖金等工资性支出,以及应交纳的各种社会保险。
(2)差旅费:包括市内交通费和差旅费。
2、企业注册登记费:主要包括工商登记费、验资费、税务登记费、公证费等。
3、筹资费用:主要是指筹资支付的手续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
4、人员培训费:
(1)选派职工外出参加培训的费用。
(2)聘请专家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的费用。
5、企业资产的折旧、摊销、报废和毁损
6、其他费用
(1)筹建期间发生的办公费、印刷费、电话费、招待费;
(2)印花税(可能还会发生车船使用税、房产税);
(3)经投资人确认由企业负担的进行可行性研究所发生的费用;
(4)其他与筹建有关的费用,如咨询费、庆典礼品费等支出。
(二)不能列入开办费范围的支出有:
1、取得各项资产所发生的费用。
如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支付的运费、安装费、保险费和购建时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2、规定应由投资各方负担的费用。
如投资各方为筹建企业进行了调查、洽谈发生的差旅费、咨询费、招待费等支出。
3、筹建期间应当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等(因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并符合资本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