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09企业工资指导线
四川公司工资指导基准线出炉及调整.doc

2018年四川企业工资指导基准线出炉及调整2018年四川企业工资指导基准线出炉及调整昨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日前,省人社厅公布了我省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为8%,上线(预警线)为13%,下线为3%。
各类企业应该把工资指导线作为重要依据,积极展开工资集体协商。
其中,因生产经营持续亏损,增加职工工资确有困难的企业,应通过集体协商,并履行职代会(职工大会)讨论等民主程序,职工工资可以低于下线增长、零增长或负增长。
据了解,我省企业工资指导线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职工工资状况确定,并通过了国家人社部审核和省政府的批准。
各类企业应当把工资指导线作为重要依据,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企业工资增长水平和工资分配方案,订立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协议),并将专项集体合同(协议)报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时,要着重体现劳动生产要素在分配中的价值,使职工工资水平随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和利润增长有相应幅度的提高。
同时,企业应不断规范协商程序、增强实效,提工参与度和总体满意度。
2019年四川企业工资指导线规定四川企业工资指导线规定2017年四川企业工资指导线规定四川省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8月11日,省人社厅公布我省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为8%,上线(预警线)为13%,下线为3%。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提出生产困难企业经集体协商等民主程序,工资可以低于下线增长、零增长或负增长。
这是我省近十年来在发布工资指导线时首提负增长,目的在于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下,减轻生产困难企业负担,确保职工就业稳定。
此外,今年还强调国企职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增长工资,但国企负责人薪酬应按国家和地方关于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而以往对国企的提法是如果职工不增长工资,负责人也不增长工资。
今年这种提法变化主要体现企业工资增长应向一线倾斜,维护职工劳动报酬权益。
省人社厅强调,企业应当建立与经济效益相协调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合理确定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以及不同岗位人员的工资调整幅度,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四川省200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四川省200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法规类别】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发文字号】川劳社办[2004]74号【发布部门】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布日期】2004.10.25【实施日期】2004.10.25【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P10【失效依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部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四川省200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川劳社办[2004]74号2004年10月25日)"四川省200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已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核、省政府同意,现予发布施行。
请你们根据省政府《四川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试行办法》(川府函[2002]295号)和本通知的规定,按照分级管理、分类调控的原则,认真做好本地区2004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的拟定、发布和实施等工作,不断推进企业分配制度改革。
附件:四川省200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一、2003年全省国民经济及劳动工资主要情况2003年,全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一手抓防治"非典"不放松,一手抓经济建设不动摇,全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经济效益进一步改善,城乡人民收入稳步增加,生活水平继续提高。
全省全年完成生产总值5456.3亿元,增长11.8%,比上年高1.2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7个百分点,是近10年来的最好水平。
第二、三产业增加值4327.7亿元,增长13.5%,第二、三产业社会劳动生产率19665元/人,增长9.9%。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2158.2亿元,增长19.6%。
实现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36.3亿元,增长18.6%。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042元,增长6.5%;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122元,达到2230元。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1.7%,比上年上升2个百分点。
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5%。
2003年,全省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为604.5亿元,增长12.1%。
四川省历年在职职工平均工资

四川省历年在职职工平均工资四川省历年在职职工平均工资2011-09-13 11:35:451988年至2014年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上升比例1988年度全省在职职工平均工资为1284元;107元/月 ------1989年度全省在职职工平均工资为1764元; 147元/月 37.38%1990年度全省在职职工平均工资为2016元; 168元/月 14.29%1991年度全省在职职工平均工资为2196元; 183元/月 8.93%1992年度全省在职职工平均工资为2460元; 205元/月 12.02%1993年度全省在职职工平均工资为2964元; 247元/月 20.49%1994年度全省在职职工平均工资为4020元; 335元/月 35.63%1995年度全省在职职工平均工资为4645元; 387.08元/月 15.55%1996年度全省在职职工平均工资为5156元; 429.67元/月 11.00%1997年度全省在职职工平均工资为5626元; 468.83元/月 9.11%1998年度全省在职职工平均工资为5939元; 494.92元/月 5.56%1999年度全省在职职工平均工资为6475元; 539.58元/月 9.00%2000年度全省在职职工平均工资为7445元; 620.42 元/月 14.98%2001年度全省在职职工平均工资为8968元; 747.33元/月 20.45%2002年度全省在职职工平均工资为10268元; 855.67元/月 14.50%2003年度全省在职职工平均工资为11595元; 966.25 元/月 12.92%2004年度全省在职职工平均工资为14063元; 1171.92元/月 21.28%2005年度全省在职职工平均工资为15826元1318.83元/月 12.54%2006年度四川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7852元1487.67元/月 12.80%2007年度四川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1312元1776.00元/月 19.38%2008年度四川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5038元2086.50元/月 17.48%2009年度四川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8563元2380.25元/月 14.08%2010年度四川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3112元2759.33元/月 15.91%。
2008、2009年全国各省区最低工资标准明细表

2008、2009年度全国各省区最低工资标准明细表一、北京市(1)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7月1日,最低工资标准为730元。
(2)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最低工资标准为800元。
二、上海市(1)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4月1日,最低工资标准为840元。
(2)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最低工资标准为960元。
三、天津市(一)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4月1日,实行以下最低工资标准:(1)和平区、河西区、南开区、河东区、河北区、红桥区、北辰区、津南区、东丽区、西青区、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740元。
(2)宝坻区、武清区、静海县、蓟县、宁河县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720元。
(二)自2008年4月1日起实行以下标准:和平区、河西区、南开区、河东区、河北区、红桥区、北辰区、津南区、东丽区、西青区、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宝坻区、武清区、静海县、蓟县、宁河县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820元。
四、重庆市重庆市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适用以下最低工资标准:五、河北省(1)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月31日执行以下最低工资标准:(2)2008年2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执行以下最低工资标准:(3)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执行以下最低工资标准:六、山西省(1)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执行以下最低工资标准:(2)2008年10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执行以下最低工资标准:七、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执行以下最低工资标准:八、辽宁省辽宁省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执行以下最低工资标准:九、吉林省吉林省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执行以下最低工资标准:十、黑龙江省黑龙江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执行以下最低工资标准:十一、江苏省江苏省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执行以下最低工资标准:十二、浙江省(1)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执行以下最低工资标准:(2)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执行以下最低工资标准:十三、安徽省安徽省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执行以下最低工资标准:十四、福建省福建省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执行以下最低工资标准:十五、江西省江西省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执行以下最低工资标准:十六、山东省山东省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执行以下最低工资标准:十七、河南省河南省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执行以下最低工资标准:十八、湖北省(1)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7月31日实行以下最低工资标准:(2)2008年8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执行以下最低工资标准:十九、湖南省(1)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执行以下最低工资标准:(2)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执行以下最低工资标准:二十、广东省(1)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执行以下最低工资标准:(2)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执行以下最低工资标准:二十一、广西自治区(1)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8月7日执行以下最低工资标准:(2)2008年8月8日至2009年12月31日执行以下最低工资标准:二十二、海南省海南省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执行以下最低工资标准:二十三、四川省四川省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执行以下最低工资标准:二十四、贵州省贵州省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执行以下最低工资标准:二十五、云南省云南省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执行以下最低工资标准:二十六、西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执行以下最低工资标准:二十七、陕西省陕西省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执行以下最低工资标准:二十八、甘肃省(1)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4月2日执行以下最低工资标准:(2)2008年4月3日至2009年12月31日执行以下最低工资标准:二十九、青海省(1)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4月30日执行以下最低工资标准:(2)2008年5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执行以下最低工资标准:三十、宁夏自治区宁夏自治区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执行以下最低工资标准:三十一、新疆自治区新疆自治区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执行以下最低工资标准:。
关于公布2009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全市企...

关于公布2009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全市企...
关于公布2009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自劳社发〔2010〕129号
加入时间:2010-9-1 17:20:36 点击:451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参统企业: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适用上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基数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0]356号)精神和自贡市统计局所提供的统计数据,现将2009年度我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以及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公布如下:
一、2009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8563元。
二、2009年度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25454元。
三、2009年度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973.12元。
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参统企业以此作为职工基本养老等有关社会保险缴费及待遇的计算基数。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2009年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

截止2009年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排序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为:960元/月、850元/月、780元/月、690元/月;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为:960元/月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为:860元/月、770元/月、670元/月、580元/月、530元/月;江苏省最低工资标准为:850元/月、700元/月、590元/月;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为:820元;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为:760元/月、620元/月、500元/月;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为:750元/月、700元/月、650元/月、570元/月、480元/月;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为:750元/月、680元/月、600元/月、540元/月;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730元;西藏最低工资标准为:730元/月、680元/月、630元/月;辽宁省最低工资标准为:700元/月、580元/月、500元/月;湖北省最低工资标准为:700元/月、600元/月、520元/月、450元/月;黑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为:680元/月、650元/月、525元/月、500元/月、460元/月;内蒙古最低工资标准为:680元/月、620元/月、560元/月、500元/月吉;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为:680元/月、560元/月、520元/月;新疆最低工资标准为:670元/月、550元/月、490元/月、460元/月、430元/月;广西省最低工资标准为:670元/月、580元/月、520元/月、460元/月;湖南省最低工资标准为:665元/月、610元/月、580元/月、530元/月、500元/月;吉林省最低工资标准为:650元/月、600元/月、550元/月;四川省最低工资标准为:650元/月、550元/月、450元/月;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为:650元/月、550元/月、450元/月;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为:650元/月、600元/月、550元/月;海南省最低工资标准为:630元/月、530元/月、480元/月;甘肃省最低工资标准为:620元/月、580元/月、540元/月、500元/月;山西省最低工资标准为:610元/月、570元/月、530元/月、490元/月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为:600元/月、560元/月、520元/月、480元/月;青海最低工资标准为:600元/月、590元/月、580元/月;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为:580元/月、520元/月、480元/月、450元/月、420元/月。
2009全国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汇总表
6 4.6 4.2 5 4.6 4.2 5 4.2 5 4.6 4.2 5.4 4.6 5.9 4.6 5.4 4.6 5 4.2 5.4 4.6 5 4.6 6 5 5.4
怀宁县、桐城市 枞阳县、潜山县、太湖县、宿松县、岳西县、望江县 池州市 贵池区、九华山风景区 青阳县、石台县、东至县 铜陵市 郊区、铜官山区、狮子山区 铜陵县 宣城市 宣州区 宁国市 广德县、泾县、绩溪县、郎溪县 旌德县 黄山市 屯溪区、黄山风景区 徽州区、黄山区、歙县、休宁县、黟县、祁门县 淮北市 市区 濉溪县 福建省 思明区、湖里区、海沧区 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 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马尾区、晋安区、福清 市、长乐市、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 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芗城区、龙文 区、龙海市、城厢区、涵江区、荔城区、秀屿区 闽侯县、连江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梅列 区、三元区、永安市、沙县、延平区、邵武市、武 夷山市、新罗区、蕉城区、福安市、福鼎市、云霄 县、漳浦县、诏安县、长泰县、东山县、南靖县、 平和县、华安县、仙游县 罗源县、闽清县、永泰县、平潭县、建瓯市、建阳 市、顺昌县、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 大田县、尤溪县、将乐县、泰宁县、明溪县、清流 县、宁化县、建宁县、长汀县、永定县、上杭县、 武平县、漳平市、连城县、古田县、屏南县、寿宁 县、霞浦县、周宁县、柘荣县 江西省 南昌市 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 湾里区、南昌县、新建县 进贤县、安义县 景德镇市 珠山区、昌灌区 、乐平市、浮梁县 萍乡市 安源区、湘东区、上栗县、芦溪县
620 760 620 500 620 620 500 620 500 620 620 620 500
620 500 500 500 500
650 550
成都市2009年职工平均工资
成都市2009年职工平均工资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成都市200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成劳社发〔2009〕127号各区(市)县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实行宏观调控指导的要求,为促进企业建立工资分配的自我调节机制,在生产发展和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增加职工工资、确定合理的工资水平,实现“控高、扩中、保低”的调控目标,我们以成都市2008年国民经济完成情况与市政府2009年经济发展目标为依据,通过建立数学模型及专家论证,在广泛征求市级相关部门和各区(市)县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全市200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经市政府授权,成都市劳动保障局发布《成都市200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请你们根据今年企业工资调控指导目标,按照分类调控的原则,指导各类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私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结合本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合理安排在岗职工工资增长。
请将实施情况及时函告我局劳动工资处。
附件:《成都市200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二OO九年六月二十九日附件成都市200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一、2008年成都市国民经济及劳动工资主要情况2008年,面对“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和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成都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深入实施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以产业发展为支撑,进一步扩大内需,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国民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建设取得新的成就。
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901.9亿元,比上年增长12.1%;第二、三产业增加值3630.8亿元,比上年增长12.7%;第二、三产业社会劳动生产率68354元/人,增长12.4%;全市财政收入1132.3亿元,增长13.6%;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943元,增长14.1%;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104.3。
2008年末全市城镇从业人员382.2万人,比上年末增长6.1%;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1%。
09年四川省职工平均工资23191元 同比长12
09年四川省职工平均工资23191元同比长12.3% 2010年05月15日08:21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屈咏梅评论33条2009年四川省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23191元;按经济类型看,国有单位职工工资平均最高,为32799元。
分行业看,金融业是工资最高的,年薪达到50546元;增速最快的是教育业,增幅达到23.3%。
今年私企职工纳入了统计,再无“在岗职工”提法。
昨日,四川省统计局发布了2009年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去年,我省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23191元,比上年增加2543元,增长12.3%。
记者注意到,本次发布的也是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包括了私企职工。
分经济类型看,去年国有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最高,为32799元。
分行业看,去年金融业职工平均工资最高,达到505 46元。
变化今年不提“在岗”增加私企没包括个体据了解,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即所有的法人单位,与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提法相比,增加了私人企业的职工,但并没有包括个体雇工。
一直以来,由于统计部门公布的工资数据与个人实际有差距,网友曾一度戏称自己的工资“被增长”。
为了让统计数据更为贴近职工感受,去年四川省统计局对外公布了2008年四川省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除公布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之外,还首次对外发布了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记者注意到,本次四川省统计局没有再公布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统计专家解释,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提法是历史的产物,是针对前几年下岗职工较多而言,如今职工肯定都是在岗的,所以“在岗职工”的提法已经不适应时代发展,而全部单位职工还纳入了私企,在统计范围上更为全面准确了。
比较平均工资23191元比上年增加了2543元历史数据显示,2008年四川省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20648元,比2007年增加2369元,增长13%。
其中,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5038元,比上年增加3726元,增长了17.5%,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1507 2元,比上年增加2139元,增长了16.5%。
2009年工资价位参考表
销售和营销经理
10500
4200
1500
广告和公关经理
10500
4000
2000
采购经理
3500
3000
2550
信息(IT)经理
10300
5200
2800
物业经理
6500
2500
1500
餐厅经理
5500
2600
1800
客房经理
4500
2600
1500
表2: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指导价位(单位:元/月)
850
生化药品制药操作工
1550
1020
850
药物制剂工
1650
1080
960
检验员
2800
1400
900
质检工
2540
2150
1560
化学检验工
2180
1520
1280
材料成分检验工
1600
1230
890
包装工
1250
1000
800
钳工
2650
1600
1000
车工
2520
1450
800
焊工
2850
2500
1600
900
砌筑工
2450
1300
1000
混凝土工
2600
1400
1100
钢筋工
2800
1800
1200
架子工
2400
1800
950
防水工
2100
1850
850
装饰、装修、油漆工
3100
1560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四川省2009年企业工
资指导线》的通知
川劳社发〔2009〕26号
各市(州)劳动保障局,各省属企业:
《四川省200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已经人力资源社会和保障部审核,省政府同意,现予发布施行。
请你们根据省政府《四川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试行办法》(川府函[2002]295号)和本通知提出的有关要求,按照分级管理、分类调控的原则,认真做好本地区的贯彻实施工作,指导企业搞好工资收入分配。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九年十二月九日四川省200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一、2009年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及上半年情况
2009年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全省生产总值增长9%,其中第一、二、三产业分别增长3%、11.7%、8%;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力争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控制在5%左右;城镇新增就业人数6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2009年上半年,全省实现生产总值601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5%。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595.4亿元,增长10.5%;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326.1亿元,增长54.7%。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39.8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1.4%,农民人均现金收入2596.3元,增收307.1元,增长13.4%。
受去年物价上涨翘尾等因素的影响,上半年全省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8%。
全省职工工资总额655.2亿元,增长18.5%;职工平均工资12703元,同比增长15.9%。
二、2009年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意见
根据今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按照原劳动保障部规定办法对工资增长水平进行测算分析,并综合考虑影响工资水平增长的有关因素、我省经济增长和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确定我省2009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为: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13%作为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以货币平均工资增长20%作为企业工资增长上线;以货币平均
工资增长3%作为企业工资增长下线。
持续经营亏损的企业或因地震灾害处于重建、恢复生产经营及开展生产自救等企业,其职工工资可以是零增长,但企业支付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对企业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的几点要求
(一)各类企业都应按照《四川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试行办法》和《2009年四川省企业工资指导线》,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等实际状况,合理确定本企业2009年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及分配水平。
(二)国有企业(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下同)应按有关政策规定,在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方式,在工资指导线范围内调整、确定工资增长速度和分配水平。
国有企业工资分配水平确需突破工资增长上线的,应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同级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国有企业工资水平已达到本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5倍及以上的,原则上不应再增加工资。
国有企业要逐步建立职工工资增长与负责人薪酬增长相联系的机制,使职工工资与负责人薪酬保持合理的比例。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会同同级财政、国资、税务等部门,按照国家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加大对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力度的要求,制定年度监督检查具体实施方案,把监督检查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国家工资分配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和正常工资分配秩序的规范有序。
(三)非国有企业应依据《2009年四川省企业工资指导线》,积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水平。
尚未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也应将年度工资指导线作为确定本年度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创造条件尽快实行工资集体协商。
非国有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同时,应相应合理提高企业职工、尤其是一线职工和农民工的工资收入水平,切实维护职工的劳动报酬权益。
(四)企业职工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企业支付其工资均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五)各类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工资分配政策规定,切实做好本单位职工工资分配工作,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逐步建立健全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随经济效益协商调整机制和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激励机制,做到职工工资收入与企业发展相适应,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职工得实惠,企业得发展。